[院校资料]《刑事技术》第3章痕迹检验足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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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勘验现场足迹的原则 (二)寻找发现足迹的重点部位 (三)寻找、发现足迹的ຫໍສະໝຸດ Baidu法 (四)寻找,发现足迹应注意问题 (五)确定案犯足迹的方法 (六)足迹的固定与提取 (七)足迹样本的采集 (八)足迹记录 (九)足迹保存与送检
(一)勘验现场足迹的原则
1、 先观察后进入现场的原则; 2、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3、先地面后空中的原则; 4、先静观后动观的原则; 5、先照相固定后提取的原则; 6、先分析记录后提取的原则;
(二)寻找发现足迹的重点部位
4、罪犯藏身守侯伺机作案处; 5、现场遗留物或罪犯分泌物的周围; 6、罪犯抛尸、埋尸及藏脏处; 7、罪犯可能接触的物体设备处; 8、罪犯使用交通工具停车处; 9、现场访问被害人或目击人发现嫌疑足迹
(三)寻找、发现足迹的方法
1.自然光观察法
室外现场一般利用自然光逆光或侧光观察,观察者采取俯 视或侧视并不断调整观察位置和角度,直到看清为止。当光线 太强时,可采用遮挡法,在阴影下进行观察,必要时,辅助人 造光源配合观察。
2、按承痕体表面变化分:立体足迹和平面足迹
(三)足迹分类
3、按足迹搭配关系分:单个足迹和成趟足迹
(三)足迹分类
4、按足迹的反映条件分:完整足迹、残缺足迹、清晰足迹、 模糊足迹、重叠足迹、有色足迹等。
(三)足迹分类
5、按作用力效应分:有动态足迹、静态足迹
四、现场足迹勘验
足迹勘查和提取固定的重要性,要求我们必须把足迹勘查和提取 固定的有关步骤、方法、规定及注意事项牢记在心,形成良好习惯。
3、承痕体:
各类不同的客体,它们的不同的物理性质会不同程度地影响足迹的 质量。
(二)足迹的特点
1、特定性
祖父足迹
父亲足迹
儿子足迹
(二)足迹的特点
2、相对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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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足迹的特点
3、反映性
(三)足迹分类
1、按造痕体分:赤足迹,穿鞋足迹,穿袜足迹和其它足迹
(三)足迹分类
2、足迹检验的研究内容
① 足迹的形成、变化;
② 足迹的发现、固定、提取;
③ 足迹特征的分类和反映形态; ④ 足迹的运用(足迹的分析、 足迹的鉴定、足迹的综合应用(检验的信息化,数字化,规范化)
(二)足迹检验
3、足迹检验的对象
① 现场勘查时提取的现场足迹; ② 现场勘查时提取的现场遗留的鞋、袜实物; ③ 侦查中依法收集嫌疑人各种样本足迹或嫌疑人所穿用鞋袜实物。
二、足迹检验的作用
(一)分析案件性质 (二)提供侦察线索 (三)提供证据
(一)分析案件性质
现场足迹的种类、位置、数量、分布、新旧程度等, 均可为判断案件性质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如:盗窃案件中,据现场足迹遗留的位置、方向等可分析是内盗 或外盗案件。
如:缢死案件中,根据足迹可以分析出是自杀还是他杀等等。
2.中心现场:
中心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作案的主要地点,在这些地方容易留下犯 罪足迹,且基本不存在伪装,是足迹勘查时最重要的部位。
(二)寻找发现足迹的重点部位
3.案犯的来去路线:
在进出口和中心现场如提取的足迹数量少或不完整,应根据具体案 情,结合中心现场和进出口发现的足迹特征,在现场外围和犯罪分 子可能经过的来去路线上进行圈踪,这样有可能祢补中心现场痕迹 物证的不足或发现没有进入现场的同案犯的足迹,因此无论从收集 物证的角度,还是从分析案情的角度来看,都是非常重要的。
赤足
赤足足迹
(一)足迹的概念
足迹(footmark)是指人的赤足或穿着鞋、袜等包裹物 作为造痕体与地面等承痕体表面作用所形成的痕迹。包 括赤足足迹、穿鞋(袜)足迹及其它足迹。
鞋 穿鞋足迹
(一)足迹的概念
足迹(footmark)是指人的赤足或穿着鞋、袜等包裹物 作为造痕体与地面等承痕体表面作用所形成的痕迹。包 括赤足足迹、穿鞋(袜)足迹及其它足迹。
第三章 痕迹检验
第三节 足迹检验
第三节 足迹检验
一、足迹与足迹检验 二、足迹检验的作用 三、足迹形成与分类 四、足迹的勘验
一、足迹与足迹检验
(一)足迹的概念 (二)足迹检验
(一)足迹的概念
足迹(footmark)是指人的赤足或穿着鞋、袜等包裹物 作为造痕体与地面等承痕体表面作用所形成的痕迹。包 括赤足足迹、穿鞋(袜)足迹及其它足迹。
小角度同侧光反射观察法 小角度对侧光反射观察法 大角度对侧光反射观察法
(三)寻找、发现足迹的方法
2 .人造光源观察法
在室内现场,利用自然光就可发现的足迹也必须用人造光源进行 观察,尤其是光滑平整的地面。观察时,应尽可能避免自然光、室内 照明等其它光源的照射,在全 黑的情况下,用勘察灯、多波 段光源等打侧光(0--20度), 观察者在对侧或同侧低角度观 察,观察同时,不断调整光照 角度,有些情况下,也可采取 垂直照射垂直观察的方法。
(三)提供证据
1、确定现场足迹与案犯的关系 2、确定现场足迹与嫌疑人的关系
三、足迹形成与分类
(一)足迹形成的三要素 (二)足迹的特点 (三)足迹的分类
(一)足迹形成的三要素
1、作用力:
人的肌力、重力支撑反作用力和摩檫力,由于各力的大小、方向和 作用点的对应互补,即形成相应的效应。
2、造痕体:
人的赤足和穿袜、穿鞋的足。
(二)提供侦察线索
1、判断现场出入口和案犯来去路线 2、判断作案过程 3、判断作案人数 4、判断作案时间
(二)提供侦察线索
5、推断鞋袜种类
塑料底鞋足迹 橡胶底鞋足迹
(二)提供侦察线索
6、推断案犯性别、年龄、身高、体态、职业 等自然条件
(二)提供侦察线索
7、提供嗅源 8、串并案件 9、甄别真假现场

穿袜足迹
(一)足迹的概念
足迹(footmark)是指人的赤足或穿着鞋、袜等包裹物 作为造痕体与地面等承痕体表面作用所形成的痕迹。包 括赤足足迹、穿鞋(袜)足迹及其它足迹。
鞋垫
鞋内底
(二)足迹检验
1、足迹检验的概念
足迹检验是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通过研究足迹反映行 走人的人身特点和行走活动的内在规律,对与案件有关的足迹物证 进行发现、提取、分析、鉴定的一门刑事应用技术。它可以为侦查 提供线索,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证据。
(二)寻找发现足迹的重点部位
1. 现场的进出口:
现场的进出口(门)一般是犯罪分子的必经之地,也是发现现场和 保护现场时最容易破坏的。故勘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查进出口的 地面,及时发现可疑足迹,予以固定和保护。另外,还有一部分犯 罪分子从窗户(包括气窗、天窗)以及挖洞、翻墙进入的,要注意 这些部位及附近的地面和其它物品上留下的足迹,这些地方容易留 下犯罪足迹且不易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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