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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10.08•【字号】黔造价协[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的通知(黔造价协〔2011〕11号)各市(州、地)造价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省造价协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并经2011年8月25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自觉遵守,认真执行。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中心对这次会议及形成的《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非常重视,认为对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市场行为有积极的作用,并给予大力支持。

希望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建设中,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参与行业自律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行业自律建设取得的成果和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政府和社会的信任。

附件: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规范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保障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行业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倡议我省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外地入黔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本公约,为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三条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本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外地入黔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应遵守本公约。

工程诚信自律规定

工程诚信自律规定

工程诚信自律规定
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各参与方的行为,增强工程诚信自
律意识,促进工程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包括建设单位、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主要内容
1. 诚实守信
1.1 参与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欺骗、偷工减料等不诚信行为。

1.2 参与方应当履行签订的合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项目,并积极与其他参与方进行沟通协调。

2. 资质合法
2.1 参与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且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2.2 参与方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提供与其资质相符的人员和设备。

3. 安全质量
3.1 参与方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2 参与方应当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诚信评价
4.1 参与方应当接受诚信评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4.2 诚信评价结果将作为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

风险与效益
本规定的实施将减少工程项目中的不诚信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声誉。

执法与监督
政府部门将负责对本规定的执法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生效与修订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重庆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第四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的行为,维护监理市场秩序及监理行业的合法权益,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促进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重庆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员会”),是指由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会员选举产生、在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领导下的行业自律性组织。

第三条本公约适用于在重庆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单位和监理人员。

所有在重庆市从事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公约。

第二章监理单位自律第四条监理单位在从事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中,应自觉遵守“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行为准则,重约守信,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第五条严格遵守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核准的监理资质等级和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第六条发现任何监理招投标公告、监理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或监理合同条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监理行业利益的,应拒绝参加投标并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自律委员会反映。

第七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不以超出监理取费标准所允许浮动范围的价格进行竞标;不与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

第八条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不与被监理的施工单位、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串谋损害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第九条不与任何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以任何方式诋毁、中伤监理投标的竞争对手;不以私下交易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监理业务;不得以其它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业务;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不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允许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条依据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

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_secret

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_secret

《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签约书经认真阅读《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全文,我公司及所属监理人员已全面理解该公约的要求和含义,一致同意签约。

为推进我市监理行业的诚信建设,共同维护我市监理市场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作为《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的签约单位及从业人员代表,我们郑重承诺:完全接受《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的约束;如有违约行为,愿意接受《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相关条文所规定的惩戒。

签约单位名称(公章):签约单位代表(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维护我市监理市场秩序和监理行业的合法权益,提高我市监理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促进我市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员会”),是指由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会员选举产生的、在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领导下的行业自律性组织。

第三条所有在深圳市从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公约。

第二章监理企业自律第四条监理企业在从事监理活动中,应自觉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行为准则,重约守信,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第五条严格遵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监理资质等级和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

第六条严格执行政府有关监理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不以超出监理取费标准所允许浮动范围的价格进行竞标;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

第七条发现任何建设单位的监理招标公告、监理招标文件的内容或监理合同条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理行业利益的,应及时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自律委员会反映,并执行自律委员会就此做出的相应决议,共同抵制损害行业利益、有碍行业发展的行为。

第八条不与任何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以任何方式诋毁、中伤监理投标的竞争对手;不以私下交易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建筑行业自律公约

建筑行业自律公约

建筑行业自律公约近年来,中国建筑行业发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建筑质量事故频发、工期拖延等等。

为了规范行业秩序,提高建筑行业的质量和信誉,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筑行业自律公约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建筑行业自律公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和落实该公约,进而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行业自律公约的重要性建筑行业自律公约是建筑企业、工程师、设计师以及监督部门之间的一种自愿约束机制。

它能够规范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口碑。

具体来说,建筑行业自律公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建筑质量建筑行业自律公约可以明确要求各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把控施工质量,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通过自律公约,建筑行业可以形成一种共识,大家共同努力提升建筑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建筑产品。

2. 维护行业信誉建筑行业自律公约要求行业内各方自觉遵守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有效防范欺诈、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

只有建立起信誉良好的形象,才能赢得客户信任,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行业,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3. 推动可持续发展建筑行业自律公约应鼓励绿色建筑、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实践。

通过自律公约,可以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建立和落实建筑行业自律公约建立和落实建筑行业自律公约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

以下是一些建立和落实自律公约的具体措施。

1. 建立行业组织建筑行业自律公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建立相关的行业组织,例如建筑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委员会等。

这些组织可以负责协调各方利益,促进共识形成,推动自律公约的实施。

2. 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建筑行业自律公约应该包括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各方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严禁欺诈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规章制度应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建设工地七牌一图

建设工地七牌一图

七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施工人员概况牌、安全十大纪律牌、安全生产技术牌、十项安全办法牌、防火须知牌、卫生须知牌与现场平面布置图。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动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二、施工人员概况项目领导:项目副领导: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负责人:后勤负责人:文明施工监督电话:三、甘肃省建筑施工行业自律公约一、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以人为本、质量兴业、服务用户。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参与投标活动。

三、严格依照资质品级承揽工程,不弄挂靠、转包。

四、凡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动工的建筑工程不得施工。

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各项指标。

六、踊跃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进步。

七、不同意发包人强行肢解发包工程及强行提供建筑材料。

八、严格执行《建筑工程造价结算暂行办法》发包。

九、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履行保修义务。

十、关心珍惜员工,注意培训教育,踊跃改善现场生活条件。

四、安全十大纪律一、进入现场,必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施工区内,必需戴安全帽,机械工必需配戴压发防护帽。

三、操作前不准饮酒。

四、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

五、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六、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

七、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拆除架子设施及安全装置。

八、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九、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十、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凡违背上述纪律,按规定给予惩罚。

五、十项安全办法一、按规定利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然要齐全有效。

三、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需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需符合本地电业局的规定,电器设备全数接地接零。

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掉闸装置。

《深圳市建筑行业廉洁从业自律公约承诺书》

《深圳市建筑行业廉洁从业自律公约承诺书》

主题:深圳市建筑行业廉洁从业自律公约承诺书一、概述深圳市建筑行业一直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广大从业人员肩负着城市建设的重任。

在建设美丽我国、绿色发展的新时代,建筑行业廉洁从业和自律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市特制定了《深圳市建筑行业廉洁从业自律公约承诺书》,号召全行业人员自觉遵守,并为此做出庄严承诺。

二、承诺内容1. 遵守法律法规作为建筑行业人员,要始终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要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公正廉洁竞争建筑行业竞争激烈,但我们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贿赂行为,维护市场规则,保持良好的竞争环境。

3. 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行业工程牵扯到千家万户的安全,我们要时刻把民众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是我们的工作场所,我们要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安全和环保,避免因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

5. 自律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自觉遵守企业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自我约束、自我审查、自我纠错,规范自己的行为和言行。

三、承诺意义遵守《深圳市建筑行业廉洁从业自律公约承诺书》,不仅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尊重和遵守,更是对员工、社会及自身的一种庄严承诺。

廉洁从业和自律是建筑行业的基本要求,也是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只有真正做到廉洁自律,才能赢得裙众的信任,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承诺效力凡是签署《深圳市建筑行业廉洁从业自律公约承诺书》的建筑行业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承诺书内容,不得违反承诺内容,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相关部门将对签署承诺书的人员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确保承诺内容得到切实执行。

五、结语《深圳市建筑行业廉洁从业自律公约承诺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树立廉洁从业和自律的行业风气,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全体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承诺书内容,自觉践行承诺,共同为建设美丽幸福的深圳作出贡献。

广东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广东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广东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监理行业的管理,规范我省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的行为,维护我省监理市场秩序和监理行业的社会信誉,提高我省监理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我省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监理行业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凡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的会员及其监理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公约,所有在广东省从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 本公约所称“广东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是指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的会员及其监理从业人员或在广东省从事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损害其他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和与监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和声誉,不影响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信誉,自觉规范与监理业务相关的各项工作、行为和活动。

第二章 监理企业自律第四条 监理企业在从事监理活动中,应自觉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独立自主开展监理工作,遵守合约,注重信誉,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法社会公德。

第五条 严格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监理资质等级和规定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不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不接受挂靠的监理业务,不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把资质转让给其他人员使用。

第六条 自觉维护监理市场投标秩序,严格执行政府关于监理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不以超出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所允许浮动范围的价格进行竞标;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

第七条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监理行业利益的监理招标公告、监理招标文件的内容或监理合同条款自觉进行抵制;不参与建设单位的压价协商和谈判。

第八条 履行监理招投标的责任和义务;拒绝与任何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以任何方式诋毁、中伤监理投标的竞争对手,不以私下交易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企业自律制度

工程监理企业自律制度

工程监理企业自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企业的管理行为,维护行业秩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自律制度。

第二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自律机制,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维护企业声誉,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条工程监理企业自律制度是企业员工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违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自律委员会,负责制定配套规定、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涉及企业员工、管理人员等所有相关人员。

第二章自律规范第六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依法、规范、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

第七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严格保守业务秘密,对客户信息和业务资料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泄露。

第八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参与非法勾结、串通等行为。

第九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自觉维护公平竞争,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独立行使职责,坚决抵制利益输送、回扣等腐败现象,不得接受客户贿赂。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遵守行业规范和标准,提高专业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

第三章自律管理第十三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自律管理体系,明确组织结构,明确岗位职责,划分管理权限。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管理效能。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增强员工的自觉自律意识。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保障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数据泄露。

第四章自律监督第十七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加强自我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发现并及时整改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客户和员工的投诉建议,及时处理并回复。

家装行业自律公约

家装行业自律公约

家装行业自律公约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升,家装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和问题。

为了规范家装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家装行业纷纷制定了自律公约,以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规则,提供优质的家装服务。

一、明确责任和义务家装企业应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以诚信为本,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家装企业和从业人员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故意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低价诱导消费者,欺骗消费者利用不当手段获取利益。

企业应提供真实的施工材料和价格信息,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恶意涨价。

三、合理定价家装企业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价格,不得恶意抬高价格或降低质量。

企业应提供明细的报价单和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和价格,避免出现变相加价或变相增项的情况。

四、施工规范家装施工应符合相关的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和施工工艺。

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工地的清洁整齐,避免噪音和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五、质量保证家装企业应提供质量保证,并承担合理的售后责任。

消费者在装修完成后发现质量问题,企业应及时处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投诉。

六、文明施工家装施工应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业主的生活习惯和隐私,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不得产生大量噪音和污染。

七、合理竞争家装企业应遵守市场竞争的规则,不得进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不得诋毁竞争对手,不得串通行业内其他企业操纵市场价格。

企业应以真实的竞争优势和服务质量来吸引消费者,实现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

八、维护行业形象家装企业应注重自身形象的塑造,提升服务质量和品牌价值。

(完整版)建筑行业自律公约

(完整版)建筑行业自律公约

建筑行业自律公约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行业自律,规范建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行业、建筑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凡从事我县建筑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诚信守法,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严格按照本企业的资质许可范围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不出借、转让企业的资质证照,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条坚持正当竞争,不与他人围标、串通投标,不以欺骗、弄虚作假、行贿、提供回扣、合同外让利、签订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不以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在投标报价或施工承包合同中严格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计取不可竞争费用(规费),不损害、侵犯行业和其他单位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配备管理和技术力量,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

确保企业的相关人员持有效证照上岗,确保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在其执业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不允许其他单位的注册执业人员在本企业的工程中执业。

第七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

工程竣工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八条确保安全生产,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坚持文明施工,重视环境保护。

有效防止渣土遗洒、灯光、噪音扰民、扬尘、废污水直接排放,做好节能、节材、节水,为施工人员提供生产、生活、学习环境和条件,维护好施工现场的治安环境。

建筑工程自律公约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自律公约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自律公约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行业市场秩序,建立和健全行业自律机制,约束和惩戒行业内的不正当执业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自律公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自律公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自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和规范,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二)诚实守信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公平、透明的原则,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公平竞争原则:提倡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不得采用非法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四)质量安全原则: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自律约定(一)建筑工程设计1. 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2. 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的设计成果。

3. 保守客户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设计过程中获取的敏感信息。

(二)建筑工程施工1.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3. 尊重劳动者权益,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4. 加强工程进度控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

(三)建筑工程监理1. 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理,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 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和监理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建筑材料供应1. 供应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提供合法的产品证明和检验报告。

2. 遵守合同约定,按时供应材料,确保施工进度。

3. 诚信经营,不得以次充好、哄抬价格、垄断供应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第五条自律监督与惩戒(一)建立自律监督机制,对行业内不正当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行业自律公约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石化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石化工程建设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约束行业从业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避免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中国石化工程建设行业是指参加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从事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专业施工、设备制造、检维修、检测、监理及其它与工程建设相关服务活动的行业的总称。

第三条中国石化工程建设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守法、诚信。

第四条从维护全行业整体利益出发,通过“自我协调、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社会监督”实现行业自律。

第二章自律条款第五条全行业要自觉遵守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设计、施工、制造技术有关规范、标准。

第六条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采取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1、散布虚假信息,损坏竞争对手的企业形象;2、通过行贿受贿、回扣等手段,获取项目承包权;3、以低于行业指导价干扰市场正常招投标,或公开报价后又大幅降价;4、利用他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在工程建设中坚持“用户(业主)至上”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实现合同确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与用户(业主)达成的其他合同目标。

第八条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设计、采购、施工、检测、试车、投料试运全过程工序质量控制,杜绝任何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第九条现场施工文明,认真履行对用户(业主)安全和环境的承诺,施工不扰民,不污染环境,注重员工健康,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条尊重用户,服从监理,注重与同行业施工队伍间的协作与交流,严格分包队伍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努力构建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

自律公约平潭建筑行业协会

自律公约平潭建筑行业协会

平潭综合试验区建筑行业协会建筑行业企业行为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招标投标法》等建筑行业旳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平潭综合试验区建筑行业协会章程》,结合本区建筑行业旳实际,特制定《平潭综合试验区建筑行业企业行为自律公约》。

第二条:但凡本行协会旳会员单位以及入岚立案参与平潭综合试验区开放开发建设旳施工企业均要遵守本《公约》,进行合法经营,坚持诚信为本,共赢发展。

第二章:企业经营行为准则第三条: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旳原则,以良好旳企业信誉和竞争实力积极参与招标投标和市场竞争,坚持反对、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陪标、串标、哄抬标价,盲目压价和恶性竞争,不以行贿、回扣等不合法手段承揽工程,不参与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旳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按照公正、公开旳原则开展招标活动。

招标中介企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旳原则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设置附加条件,对本土和立案企业一视同仁。

第五条: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合法经营。

建筑、安装和劳务等企业坚持持证遵法经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不超越资质规定旳经营范围,不低于资质挂靠承揽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工程,不肢解发包工程,不签订阴阳协议,不转借,不出租出让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劳保取费原则证书》和《营业执照》,保护好企业旳合法权益。

第六条:严格执行《建筑法》,依法经营。

在业主单位未获得《施工许可证》,未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动工旳,建筑安装企业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一律不得动工建设。

第七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强制性原则,坚持信用经营。

认真贯彻工程质量法人责任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认真履行保修义务,对业主和发包单位负责,为顾客服务;坚持做到不偷工、不减料、不用海沙、不粗制烂造,坚持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坚持业主和顾客至上,精益求精,争创部优、省优工程,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求发展,有质量隐患或质量不达标旳工程不强行验收和提前交付使用,竭尽全力保证工程质量,做到建一种工程,树一片信誉,为业主和顾客提供合格和满意工程。

工程造价行业自律公约制度

工程造价行业自律公约制度

工程造价行业自律公约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约束工程造价行业的市场秩序,促进良好的行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自律公约。

二、宗旨本公约的宗旨在于加强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社会、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评估等相关业务的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

四、自律守则1. 遵守法律法规: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从业义务,不得违法违规。

2. 诚实守信: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恪守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不得虚假造价,欺骗用户。

3. 自律管理: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行业准则,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从事不良竞争,不得损害行业利益。

4. 尊重知识产权: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知识产权,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5. 保护用户权益: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用户权益,维护用户利益,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6. 提升专业素质: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提高工作水平,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7. 互助合作: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五、自律机制1. 自律委员会:工程造价行业自律委员会是本行业内成立的自律组织,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价本公约。

2. 自律监督: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公约规定,自觉接受自律监督,如有违反公约行为,自律委员会可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公开谴责、罚款等处罚。

3. 自律惩戒:对于严重违反公约规定的行为,自律委员会可根据情况决定给予暂停资格、终止资格等严厉处罚。

4. 自律奖励:自律委员会将建立优秀行业从业人员评选机制,对表现优秀、遵循公约的从业人员进行奖励鼓励。

六、监督实施1. 本公约由工程造价行业自律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定期组织评估自律效果,对实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纠正。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代建分会 代建行业公约、代建合同范本-解释说明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代建分会 代建行业公约、代建合同范本-解释说明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代建分会代建行业公约、代建合同范本-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代建分会是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重要组织,致力于规范和推动代建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这个行业中,代建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委托方与代建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规范代建行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代建分会制定了代建行业公约,其中包括了代建行业的基本规范、行为准则、责任要求等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提升代建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代建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可控。

此外,代建合同范本也是代建业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代建合同范本明确了委托方和代建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各项事宜,如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进度、费用支付等,有效防范了双方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风险。

综上所述,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代建分会的代建行业公约和代建合同范本对于规范代建行业、维护行业秩序、提升行业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为代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希望代建行业各方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动代建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示例2: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代建分会代建行业公约、代建合同范本是对代建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具体落实,旨在维护代建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代建行业健康发展。

这些公约和范本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代建市场、提高代建企业管理水平、强化代建项目管理、促进代建行业转型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

代建行业公约是代建行业主管部门和从业人员之间的一种约定,是行业内德行德约束,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

公约将代建行业的各方参与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加以约束和限定,明确责任划分和服务规范,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足导致的纠纷和作弊行为。

代建合同范本是代建行业合同的标准化模板,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格式、条款等,规范了双方在代建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代建合同范本的统一制定和使用,可以避免由于合同内容不清晰或不完整导致的纠纷和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合同履行的效率和可靠性。

总的来说,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代建分会代建行业公约、代建合同范本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代建市场、提升代建企业管理水平、强化代建项目管理、促进代建行业转型升级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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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行业自律,规范建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行业、建筑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凡从事我县建筑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诚信守法,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严格按照本企业的资质许可范围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不出借、转让企业的资质证照,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条坚持正当竞争,不与他人围标、串通投标,不以欺骗、弄虚作假、行贿、提供回扣、合同外让利、签订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不以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在投标报价或施工承包合同中严格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计取不可竞争费用(规费),不损害、侵犯行业和其他单位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配备管理和技术力量,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


保企业的相关人员持有效证照上岗,确保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在其执业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不允许其他单位的注册执业人员在本企业的工程中执业。

第七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

工程竣工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八条确保安全生产,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坚持文明施工,重视环境保护。

有效防止渣土遗洒、灯光、噪音扰民、扬尘、废污水直接排放,做好节能、节材、节水,为施工人员提供生产、生活、学习环境和条件,维护好施工现场的治安环境。

第十条义利并举,诚实守信。

坚持互惠互利,严格履行与建设方、分包方、材料设备供应方、借贷方等单位订立的经济合同,拒绝各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强化依
法纳税意识,自觉照章纳税。

第十一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社会保险、职业保险、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等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积极承担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

严格员工的管理和教育,有效保证员工自觉遵守自律准则,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损害国家、企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不涂改、伪造、出借、转让企业和个人的相关证照;不制作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诚信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行业整体形象;不断提高企业文化建设的水平,正确处理企业与员工的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依法为在工地从事作业的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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