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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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11月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体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险原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以下原则:(一)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自愿参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三)保大病,保当期,不设缴费年限;(四)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第三条(统筹模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第四条(部门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市)县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参保补助资金的筹集和对基金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以下简称低保人员)的身份确认和证明提供,并组织参保及资助。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市属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组织在册学生、在园幼儿参保。

卫生部门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管理并协助组织散居儿童参保。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和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目的是,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确定后,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的、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第四条申报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三)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四)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设备;(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六)近两年无行政部门的违规处罚。

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二)卫生行政部门的《定点医疗机构执业资格审查表》和《定点医疗机构执业资格审查推荐表》;(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四)单件(套)在5万元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清单;(五)上一年度诊疗服务数量统计表;(六)上一年度有关财务指标情况表;(七)服务能力介绍资料;(八)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批文和证明材料;(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十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2010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2010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核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成劳社发[2008]123号)的规定,市劳动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对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自愿申请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服务,愿意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成都仁泰大药房有限公司等零售药店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审。

经审核,同意成都仁泰大药房有限公司等零售药店,为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请各有关单位到成都市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资格证书,并于5月11日带上资格证书到成都市劳动保障大厦(二环路北一段四号营门口立交桥旁)10楼1003室领取“定点标牌”,然后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联系电话:87706764)办理相关手续。

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本通知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

附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二○一○年四月三十日附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成都仁泰大药房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天仁堂中药材商店(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万家好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夕康药店(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雨淼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西线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康丽堂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五福堂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益生康药店(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武侯区康泰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成华区长久药店(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广和药店(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红池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汇聚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锦江区锦绣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锦江区礼康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区青联药店(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晨康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区恒瑞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区华康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区瑞康药店(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区吉祥源药店(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区瑞祥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建设路第二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金域南湾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双庆路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万科路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西林四街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新怡路第二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美洲花园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天久南巷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紫瑞北街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沙湾路第二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药店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区静安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蜀汉路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同怡路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区东安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区美林湾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北打铜街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东胜街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蜀辉路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童子街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优品道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桐梓林北路参茸药店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电信路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航空路参茸药店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科华南路参茸药店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龙腾正街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小天南街药店四川德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武侯区新光路参茸药店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新希望路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玉林南路药店成都地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新义路药店成都地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区佳宏南路药店成都地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共和村药店成都九鼎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建设北路药店 成都瑞华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万科路药店四川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建设路药店四川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黄忠路药店四川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金房苑药店四川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九里堤药店四川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蜀光路药店四川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光华村街药店四川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佳灵路药店四川省博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红花西路药店四川省博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青羊横街药店武侯区德昌药店(四川省博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同善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蜀营街药店四川同善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东顺路药店四川同善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建兴路药店四川同善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高升桥南街药店 四川同善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广厦街药店四川同善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武青东四路药店 武侯区鑫发大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同善桥大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武侯区一心大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滨河春天大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武侯区天天乐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蓉乐大药房金牛区德亿堂大药房锦江区瑞仁堂大药房锦江区宏仁堂大药房锦江区聚仁堂大药房福源大药房金牛区华鸿兴惠大药房成都益森药房有限公司成华区心象大药房成华区康平大药房成华区神农堂大药房武侯区益盛堂大药房高新区益寿坊大药房武侯区吉祥天顺大药房青羊区和盛堂大药房金牛区百济堂大药房金牛区仁康兴惠大药房高新区和平瑞康大药房成华区德鑫康大药房金牛区瑞源康大药房青羊区志德号大药房武侯区常春藤大药房成都市金牛区大华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锦江区大田坎街药房 青羊区康益大药房成都龙锦药房有限公司武侯区恒生药房武侯区瑞恩堂大药房武侯区蓉和堂大药房成华区劲松大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文睿药店(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金牛区顺康堂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康民大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源大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金阳路药店武侯区正阳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超华药店(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玉康大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浩康大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祥泰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健尔美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美乐康药店(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武侯区春睿堂大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蓉旭大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仁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八里桥路药店四川仁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一环路东一段药店四川仁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百寿药店四川仁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区北顺街药店四川仁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澄江药店四川仁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通顺桥街药店四川仁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文武路药店四川仁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洗面桥药店四川中联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建设药店四川中联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蜀汉路药店四川中联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佳灵路药店金牛区居上堂药房(成都市康福隆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金牛区永福全大药房(成都市康福隆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康福隆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药店 四川省蜀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区东风路药店四川省蜀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区桂王桥药店四川省蜀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通惠门路药店四川省蜀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五里墩药店四川多一点大药房有限公司四川多一点大药房有限公司成华区玉双路药店四川多一点大药房有限公司金牛区青西路药店四川多一点大药房有限公司武侯区七道堰街药店四川多一点大药房有限公司武侯区玉林东街药店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高笋塘药店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区大墙东街药店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区鼓楼北三街药店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区文翁路药店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区西御河沿街药店成都华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建设路药店成都华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锦江区海椒市东街药店成都华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区锦里西路药店金牛区紫云大药房(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康福堂药房(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承信大药房(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天成大药房(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三好大药房(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千草方大药房(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武侯区吉祥药房(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新修堂大药房(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金牛区凯盛大药房(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双林路药店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营门口路药店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枣子巷药店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区滨江东路药店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清江东路药店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人民中路药店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光华村街药店武侯区惠生药房(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川省喜悦健康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玉林药店四川省华安堂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武都路药店金牛区华佳大药房(四川省华安堂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长城店武侯区向阳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易康大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来康大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益堂药店(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青羊区金福路药店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高新区肖家河街药店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武侯区浆洗街药店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武侯区栖霞路药店四川健之佳福利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区清江东路药店 四川健之佳福利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区双丰西路药店 金牛区惠康普济大药房成华区仁爱普济大药房武侯区普泰大药房武侯区普泰堂大药房金牛区锦阳大药房成都市天惠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金牛区壹森大药房成都蓉泰大药房有限公司青羊区乐平药店锦江区瑞康晨辉大药房武侯区瑞康堂大药房金牛区放心大药房成都海天药房锦江区三圣街药店成都兰宏药房有限公司青羊区同善桥横街药店成华区鑫隆大药房青羊区德善堂药房锦江区宏科大药房成华区康诚大药房成华区一清堂大药房(成都中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成都市华杏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芙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区新开街药店成都市九和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正生泰大药房金牛区蜀汉路药房成都吉庆堂药房有限公司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药店 高新区和顺大药房(四川科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金牛区康西大药房锦江区君和康大药房成都悬壶济世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成都华顺堂药房青羊区康源堂大药房。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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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办[2007]244号)发文号:成劳社办[2007]244号关键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签发单位: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发时间:2007-10-19是否有效:有效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办[2007]244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现将《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月十九日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成府发〔2007〕62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按照《试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属于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一)年满19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有用人单位或从事个体经商、灵活就业的人员。

(二)没有成都市户籍的、父母双方均无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园)的少年儿童。

第三条原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无用人单位、未从事个体经商或灵活就业,且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3倍以下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予保留。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计缴费年限。

第四条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非少年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计算公式为:上一年成都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 - 政府补助金额,计算单位精确到元。

第五条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年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学年度缴费,缴费时间为中小学生、婴幼儿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新生婴儿满月后30日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非少年儿童)按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不按时续保缴费视为中断参保。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文件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文件
成劳社办〔2010〕106号
9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业务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成劳社发〔2003〕79号
10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业务管理考核办法
成劳社发〔2003〕80号
11
关于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和浮动档次的通知
成劳社发〔2004〕3号
成人社办发〔2011〕23号
25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改稿)》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
26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1〕310号
27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1〕515号
31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有关审批问题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1〕52号
32
关于深化就业培训改革工作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4〕183号
33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伤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人社办发〔2014〕291号
成劳社办〔2009〕186号
6
关于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待遇期间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相关待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成劳社办〔2009〕266号
7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年度核查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成劳社办〔2009〕69号

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本表可作为异地参保人员确认居住地(工作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使用(不再另行盖章)。

三类。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四川省骨科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铁路局成都铁路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市内门诊部、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成都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二类: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医院、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成都市传染病医院、成都市结核病防治院、成都市西区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医院、成都市老年病医院、双流县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新华人民医院、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医院、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医院、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医院、中国航空工业三六三医院、中铁二局集团中心医院、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核工业四一六医院、四川省建筑医院、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医院、攀钢集团成都医院、四川石油管理局总医院、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成都铁路分局医院、成都航天医院、温江区人民医院、成都军区八一骨科医院、成都友谊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成都医院、四川省国防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机关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医院、中铁二局集团职业病防治院、成都德瑞心血管医院、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成都市军区空军机关医院、四川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附属医院、都江堰市精神病院、龙泉区第一人民医院、双流县中医医院、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康福医院有限公司一类:成都天兴医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医院、成都市锦江区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锦江区妇产科医院、成都市锦江区中医医院、成都市锦江区妇幼保健院、成都市青羊区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青羊区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武侯区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金牛区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武侯区第五人民医院、双流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成都市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武侯区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地质医院、成都铁路局成都结核病防治院、成都市建工医院、四川省邮电医院、四川省交通厅工路局成都医院、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医院、成都九星医院、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医院、中车汽修(集团)成都七四三六工厂职工医院、成都南光机器有限公司医院、四川电力医院、成都普康医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职工医院、四川省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医院、四川省木材综合工厂职工医院、科学园医院、成都交通医院、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医院、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成都成实医院、成都内燃机总厂职工医院、成都国美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70l厂医院、四川石油管理局成都医院、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医院、国营五六四医院、成都长江医院、成都市出江煤矿职工医院、石油东区医院、成都市精神病院、成都市第一精神卫生防治院、成都骨科医院、成都第一骨科医院、成都肛肠专科医院、成都骨伤医院、四川关怀医院、成都麦格眼科中心、温江区万春精神病院、金堂精神卫生保健院、成都高新区桂溪乡卫生院、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西藏成办分院、成都市武侯区阳光妇科医院、成都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成都成仁眼科医院、成都市成华区中医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三总队医院、成都新福医院、成都市成华区八里庄医院、成都青羊成航医院、成都铁路通信设备厂职工医院、四川天祥骨科医院、成都康桥医院、四川必有医院、四/Il省白内障专科医院、四川何氏骨科医院、成都高新区华西高新医院、成都市青羊区中医医院、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职工医院、成都满地可医院、四川枝华骨病骨伤研究所附属医院、黄再军医院、成都国光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复兴医院、四川康骨医院、明珠医院、成都济民医院、成都恒博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新鸿医院、成都和平医院、成都爱尔眼科医院、成都沙河堡医院、成都博爱医院、成都胃病医院、成都现代医院、成都华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成都永康医院、成都少城医院、东方医院、成都八里医院、成都军区联勤部机关医院、成都晟华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科创医院、成都成华同仁医院、四川科健唯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成都博大男科医院、成都棕南妇科医院、成都天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慈济医院、成都五块石医院、四川友好医院、成都市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金沙医院、成都铁路分局医院东站分院、成都惠之民医院、成都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世纪怡和医院、成都市老年康疗院、四川长征医院、中电公司第二十九所医院、成都得乐医院、成都振国医院、成都锦华医院、成都东区医院、成都欧亚男科医院、成都丽人女子医院、四川长城肾病医院有限公司、成都瑞金医院、成都维多利亚女医院、成都福音耳鼻喉医院、四川省生殖健搐研究中心附属生殖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双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区)、成都市武侯区双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区)、成都市武侯区晋阳争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小天卫生服务站、成都市武侯区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罕抚千申化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牛区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金午区金早金科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化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金牛区五块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西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金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黄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光华社区卫生服务站、成争市青卞区太升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青羊区文庙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青羊区草市太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都市青羊区草市御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羊区惠民医院)、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清江社区卫生服务站、成争市青羊区少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青羊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羊区人民医院)、成都市青羊区西御河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青羊区草堂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青羊区府南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下羊区汪家草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东坡光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成飞社区卫生胆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东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沙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盐市口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锦江区春熙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锦子甲芦笋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锦江区牛市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龙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下午江区狮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柳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江区双桂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牛区抚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望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都市成华区桃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量集团公司医院)、成都市成华区圣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币成华区保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万年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锦江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医院)、成都市成华区新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府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青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桃溪怡福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高新区肖家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高新区桂溪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金花七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金花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机投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乍区望江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跳伞塔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币伞于区天回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抚琴铁路新村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牛区荷花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建人民医院)、锦江区合江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江区水井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芳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医院)、武侯区簇桥社区卫生卒争中心、锦江区莲新社区卫生服务站、青羊区青华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锦江区成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币成华区圣灯社区卫生服中心、青羊区东坡香格里拉社区卫生服务站、青羊区石人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青羊K金沙金瓯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青羊芳龄社区卫生服务站、青羊少城吉祥社区卫生服务站、青羊同德社区卫生服务站、成华区二仙桥街办西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成华区桃溪路街道文德桃源社区卫生服务站、成华区万年街办双庆路卫生服务站、青羊汪家长城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成华区二仙桥街道东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卫生所、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门诊部、成都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门诊部、成都和平医院(门诊)639门诊部、华西集团省建筑医院成华街门诊部、成都市军研生物医学研究所附属门诊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老中医门诊部、锦江惠康医疗门诊部、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医疗门诊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老中医门诊部、四川省建筑医院马鞍门诊部、建筑医院曹家巷门诊部、成都虹波实业服务有限公司职工门诊部、龙舟路惠康医疗门诊部、体育骨科门诊部、成都市青羊区清西综合门诊部、金牛区城北梁家巷中西医门诊。

成都市劳动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劳动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对2000年1月1日以后至2008年4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我局决定,宣布《关于成都市市属国有工业企业破产职工安置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等4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失效。

二、我局决定,确认《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130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继续有效。

上述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局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我局自2000年1月1日以后至2008年4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凡未列入本次清理“继续有效”目录的,自2010年4月1日起不再执行。

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1、2000年1月1日以后至2008年4月30日以前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2件。

2009年6月19日我局已经在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上公布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等废止的2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不再重新公布。

2、2000年1
年4月30日以前宣
布失效的规范性文
件目录
3、2000年1月1日以后至2008年4月30日以前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6.02•【字号】成劳社办[2009]229号•【施行日期】2009.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通知(成劳社办〔2009〕229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市政府第154号令,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医、购药,我们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了清理、审核。

现将清理后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是2008年以前本市已批准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凡名单中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以承担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二、本次公布的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标牌。

原新农合或少儿互助的定点医疗机构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和“资格证书”的,由各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到市劳动保障局补办。

三、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业务范围开展医保业务;信息中心要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业务范围开通结算网络。

四、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等级为准。

没有等级的医疗机构,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等级收费。

本次公布的医院等级与过去不一致的,收费标准以本次公布的等级为准;本次没有公布等级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审定程序,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和四川省劳动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劳发〔2000〕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签订了协议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

第三条定点零售药店的审定。

应综合考虑医疗保险的需求,以及零售药店的分布、服务质量、商业信誉等因素,并遵循以下原则:(一)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二)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三)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第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五)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配套管理办法,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七)近3年无重大的药品质量事故。

第五条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可以申请定点零售药店。

申请时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并提供以下资料:(一)《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三)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证件的复印件;(四)用药范围内的药品经营品种清单;(五)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表;(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成劳社发〔2008〕120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市级各有关单位:现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保证《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顺利实施,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办法》实施后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的人员从工作之月起,单位应按《办法》的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条用人单位按下列规定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一)《办法》实施前已参保的用人单位,继续在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办法》实施后本市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单位隶属关系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个体参保人员按下列规定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一)《办法》实施前已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继续在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新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条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为缴费基数;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全部雇工和雇主的工资总和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单位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全部职工或雇工及雇主上月工资总和,未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单位上月缴费基数核定应缴数额。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4.03.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3.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根据市政府效能办、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现将我局目前在网上公开运行的25项行政审批事项(含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目录表公布附后。

其中,行政许可审批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0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审核审批等事项19项)。

附件: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8日附件: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事项(5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事项(1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审核、审批等事项(19项)。

〔2008〕成劳社发120号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2008〕成劳社发120号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8〕120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市级各有关单位:现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保证《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顺利实施,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办法》实施后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的人员从工作之月起,单位应按《办法》的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条用人单位按下列规定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一)《办法》实施前已参保的用人单位,继续在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办法》实施后本市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单位隶属关系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个体参保人员按下列规定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一)《办法》实施前已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继续在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新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条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为缴费基数;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全部雇工和雇主的工资总和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本表可作为异地参保人员确认居住地(工作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使用(不再另行盖章)。

三类。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四川省骨科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铁路局成都铁路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市内门诊部、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成都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二类: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医院、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成都市传染病医院、成都市结核病防治院、成都市西区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医院、成都市老年病医院、双流县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新华人民医院、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医院、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医院、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医院、中国航空工业三六三医院、中铁二局集团中心医院、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核工业四一六医院、四川省建筑医院、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医院、攀钢集团成都医院、四川石油管理局总医院、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成都铁路分局医院、成都航天医院、温江区人民医院、成都军区八一骨科医院、成都友谊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成都医院、四川省国防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机关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医院、中铁二局集团职业病防治院、成都德瑞心血管医院、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成都市军区空军机关医院、四川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附属医院、都江堰市精神病院、龙泉区第一人民医院、双流县中医医院、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康福医院有限公司一类:成都天兴医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医院、成都市锦江区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锦江区妇产科医院、成都市锦江区中医医院、成都市锦江区妇幼保健院、成都市青羊区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青羊区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武侯区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金牛区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武侯区第五人民医院、双流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成都市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武侯区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地质医院、成都铁路局成都结核病防治院、成都市建工医院、四川省邮电医院、四川省交通厅工路局成都医院、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医院、成都九星医院、成都国光电气总公司医院、中车汽修(集团)成都七四三六工厂职工医院、成都南光机器有限公司医院、四川电力医院、成都普康医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职工医院、四川省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医院、四川省木材综合工厂职工医院、科学园医院、成都交通医院、成都宏明电子实业总公司医院、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成都成实医院、成都内燃机总厂职工医院、成都国美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70l厂医院、四川石油管理局成都医院、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医院、国营五六四医院、成都长江医院、成都市出江煤矿职工医院、石油东区医院、成都市精神病院、成都市第一精神卫生防治院、成都骨科医院、成都第一骨科医院、成都肛肠专科医院、成都骨伤医院、四川关怀医院、成都麦格眼科中心、温江区万春精神病院、金堂精神卫生保健院、成都高新区桂溪乡卫生院、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西藏成办分院、成都市武侯区阳光妇科医院、成都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成都成仁眼科医院、成都市成华区中医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三总队医院、成都新福医院、成都市成华区八里庄医院、成都青羊成航医院、成都铁路通信设备厂职工医院、四川天祥骨科医院、成都康桥医院、四川必有医院、四/Il省白内障专科医院、四川何氏骨科医院、成都高新区华西高新医院、成都市青羊区中医医院、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职工医院、成都满地可医院、四川枝华骨病骨伤研究所附属医院、黄再军医院、成都国光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复兴医院、四川康骨医院、明珠医院、成都济民医院、成都恒博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新鸿医院、成都和平医院、成都爱尔眼科医院、成都沙河堡医院、成都博爱医院、成都胃病医院、成都现代医院、成都华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成都永康医院、成都少城医院、东方医院、成都八里医院、成都军区联勤部机关医院、成都晟华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科创医院、成都成华同仁医院、四川科健唯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成都博大男科医院、成都棕南妇科医院、成都天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慈济医院、成都五块石医院、四川友好医院、成都市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金沙医院、成都铁路分局医院东站分院、成都惠之民医院、成都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世纪怡和医院、成都市老年康疗院、四川长征医院、中电公司第二十九所医院、成都得乐医院、成都振国医院、成都锦华医院、成都东区医院、成都欧亚男科医院、成都丽人女子医院、四川长城肾病医院有限公司、成都瑞金医院、成都维多利亚女医院、成都福音耳鼻喉医院、四川省生殖健搐研究中心附属生殖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双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区)、成都市武侯区双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区)、成都市武侯区晋阳争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小天卫生服务站、成都市武侯区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罕抚千申化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牛区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金午区金早金科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化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金牛区五块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西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金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黄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光华社区卫生服务站、成争市青卞区太升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青羊区文庙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青羊区草市太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都市青羊区草市御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羊区惠民医院)、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清江社区卫生服务站、成争市青羊区少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青羊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羊区人民医院)、成都市青羊区西御河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青羊区草堂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青羊区府南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下羊区汪家草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东坡光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成飞社区卫生胆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东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沙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盐市口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锦江区春熙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锦子甲芦笋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锦江区牛市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龙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下午江区狮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柳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江区双桂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牛区抚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望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都市成华区桃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量集团公司医院)、成都市成华区圣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币成华区保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万年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锦江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医院)、成都市成华区新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府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青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成华区桃溪怡福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高新区肖家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高新区桂溪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金花七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金花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机投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乍区望江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跳伞塔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币伞于区天回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抚琴铁路新村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苏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牛区荷花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建人民医院)、锦江区合江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江区水井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芳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医院)、武侯区簇桥社区卫生卒争中心、锦江区莲新社区卫生服务站、青羊区青华社区卫生服务站、成都市锦江区成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币成华区圣灯社区卫生服中心、青羊区东坡香格里拉社区卫生服务站、青羊区石人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青羊K金沙金瓯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青羊芳龄社区卫生服务站、青羊少城吉祥社区卫生服务站、青羊同德社区卫生服务站、成华区二仙桥街办西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成华区桃溪路街道文德桃源社区卫生服务站、成华区万年街办双庆路卫生服务站、青羊汪家长城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成华区二仙桥街道东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卫生所、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门诊部、成都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门诊部、成都和平医院(门诊)639门诊部、华西集团省建筑医院成华街门诊部、成都市军研生物医学研究所附属门诊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老中医门诊部、锦江惠康医疗门诊部、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医疗门诊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老中医门诊部、四川省建筑医院马鞍门诊部、建筑医院曹家巷门诊部、成都虹波实业服务有限公司职工门诊部、龙舟路惠康医疗门诊部、体育骨科门诊部、成都市青羊区清西综合门诊部、金牛区城北梁家巷中西医门诊。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成都吉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等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成都吉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等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成都吉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等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7.19•【字号】•【施行日期】2010.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成都吉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等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成都吉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等零售药店:根据《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成劳社发[2008]123号)的规定,我局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对自愿申请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服务、愿意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成都吉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等零售药店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审。

经审核,同意成都吉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等零售药店为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请各有关单位持此通知到我局城乡医疗工伤保险处、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本通知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

附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二○一○年七月十九日附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四川泰三堂药业有限公司锦江区王家坝街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青羊东一路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黄忠路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双金路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新会展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民丰大道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潮音路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小天竺街药店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顺和横街药店武侯区明山中医中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仁华药店(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区济森堂药店(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怡鑫大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福民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三和堂大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裕康大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兴源堂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安鑫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鑫康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康众福药店(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济霖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群康药店(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福荣堂大药房(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畅康大药房(四川芙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川芙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药店四川芙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马鞍街药店四川多一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武侯祠大街药店四川多一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天祥街药店四川多一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东秀路药店四川多一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双流县中和镇仁和路药店成都市康福隆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营门口路第二药店成都市康福隆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双林北支路药店武侯区荣华堂药房(成都市康福隆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永福堂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区王军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区肖国均药店(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美好家园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少华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康缘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维佳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同心堂大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百姓大众药房(成都百信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北京同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武侯区新光路药店青羊区福仁德药房锦江区康源堂药房金牛区德江药店金牛区仨仁堂大药房成华区世玉堂大药房锦江区神龙堂药店成都御健堂大药房高新区(西区)蓝岸街药店武侯区康乐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敬德堂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都仁泰大药房有限公司金牛区西北桥东街药店成华区立健大药房锦江区锦汇堂大药房成华区华海堂药房武侯区德正堂药房高新区安吉堂药房金牛区营策巷维特大药房成都常青藤大药房有限公司成都华夏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药店武侯区格瑞九金药房成都瑞华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志强环街药店成都瑞华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药店成都地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洗面桥街药店成华区金象大药房(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隆顺药房(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华学药房(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春睿药店(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福安堂大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济群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祖荣大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仲景阁大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康浩大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鼎盛药店(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武侯区龙锦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为民药店(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蓉川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愈康药房(四川天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都九鼎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武侯区临江路药店成都九鼎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西林二路药店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黄金路药店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金丝街药店成都市武侯区显荣大药房(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新乐中街药店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牛区赛云台南路药店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区通盈街药店锦江区同安堂大药房(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新乐药房(四川科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川科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双清中路药店四川健之佳福利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银河路药店四川健之佳福利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沙湾人人乐药店四川健之佳福利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区一品天下人人乐药店金牛区颐珍堂大药房(成都中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惠安堂药店(成都中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尚锦大药房(成都中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倍力健大药房(成都中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成华区新鸿南路药店锦江区民康大药房成华区康福堂大药房成华区同善堂大药房青羊区神农堂大药房高新区惠康堂大药房成都吉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锦江区康益大药房成华区济福堂大药房金牛区惟康药房金牛区定康大药房成都美星药房有限公司青羊区福生源大药房。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对2000年1月1日以后,以市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局研究决定,《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成劳发〔2000〕203号)等22件规范性文件从公布之日起废止。

《关于2005年和2006年增加我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51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从公布之日起失效。

附件: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废止和实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附件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废止和实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2件1.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成劳发〔2000〕203号)2.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退职生活费支付问题的通知(成劳发〔2001〕149号)3.成都市劳动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计划生育和工伤医疗费报销办法的通知(成劳发〔2001〕14号)4.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发〔2001〕175号)5.成都市劳动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我市市级国家公务员门诊医疗费补助政策的通知(成劳发〔2001〕237号)6.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劳发〔2006〕45号)7.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通知(成劳社办〔2005〕2号)8.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办〔2005〕84号)9.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通知(成劳社办〔2006〕166号)10.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补充通知(成劳社办〔2007〕173号)11.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办〔2007〕244号)12.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我市二等乙级及其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2〕96号)13.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全日制工作劳动者工作社会保险费缴纳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发〔2003〕10号)14.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领生育保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3〕64号)15.关于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成劳社发〔2004〕156号)16.关于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5〕102号)17.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46号)18.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127号)19.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 5号)20.关于成都市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112号)21.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报销有关问题的复函(成劳社函〔2004〕136号)22.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及返城知青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批复(成劳社函〔2005〕106号)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1.关于2005年和2006年增加我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51号)2.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特殊优惠医疗服务补贴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41号)3.关于印发〈成都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81号)4.关于贯彻《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成劳社办〔2008〕86号)——结束——。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12.18•【字号】成劳社发[2008]120号•【施行日期】2008.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8]120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市级各有关单位:现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附件: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保证《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顺利实施,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办法》实施后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的人员从工作之月起,单位应按《办法》的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条用人单位按下列规定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一)《办法》实施前已参保的用人单位,继续在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办法》实施后本市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单位隶属关系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个体参保人员按下列规定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一)《办法》实施前已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继续在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新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4.04.12•【字号】川劳社函[2004]95号•【施行日期】2004.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川劳社函[2004]95号)省级各参保单位:根据《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定小组审查,同意成都川大华西堂大药房等42家零售药店为第三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定点范围仅限于本文公布的执业地址。

附:第三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二00四年四月十二日第三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编号单位执业地址1 成都川大华西堂大药房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2 成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新店成都市建设南新路6号3 成都地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府南店成都市清溪西路6号4 成都地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双林药店成都市双林中横路26号5 成都瑞华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上全堂大药房成都市锦江区岳府街79号6 成都市佳汇保健品商贸中心交大药房成都市交大路69号7 成都市金牛区大华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人民北路10号8 成都市莱美药业有限公司莱美大药房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80号9 成都市莱美药业有限公司莱美大药房中心店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9号10 成都市青羊区福利药房双楠店武侯区双楠路301/303/305/307号11 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药房大石西路36号附3号附4号12 成都市瑞森药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青羊小区店成都市青羊小区北路38号13 成都市瑞森药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中心大药房成都市玉林北路1号14 成都市升和三精药品零售总汇成都市黉门后街2号15 成都市武侯区同善堂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6 成都市武侯区同善堂东城根街药房成都市东马棚街2号17 成都市新海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新特药房成都市东城根上街39号18 成都天仁药房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89号19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龙泉航天店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城万源路20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仁和堂成都市美领馆路8号1楼21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沙湾店成都市沙湾路260号22 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大世界店成都市新光路10号23 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航天店成都市龙泉驿区零六二生活区综合楼24 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银河店成都市金牛区银河路1号附42号25 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游乐园店成都市建设北路一段85号26 四川华安堂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马鞍店成都市马鞍北路4号27 四川华安堂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新鸿店成都市建设南新路19-25号28 四川华安堂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新南门店成都市致民路36号29 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立店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25号华立大厦30 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太升店成都市太升南路173号31 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小南街店成都市小南街69号32 四川仁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郊店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1号33 四川省天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石西路店成都市大石西路34 四川省天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鸿店成都市新鸿路299号35 四川省医药物资总公司三生药房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23号36 四川省中药材公司华仁堂成都市横四道街8号附4-5号37 四川蜀康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25号38 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店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208号39 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五分店成都市解放路199号40 四川伊尔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郭家桥店成都市武侯区棕东小区14栋3号41 四川伊尔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沙店成都市双顺路1号42 四川伊尔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京蓉店成都市二环路北三段208号京蓉宾馆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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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
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通知
【文 件 号】成劳社办[2009]229号
【颁布部门】成都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9-06-02
【实施时间】2009-06-02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市政府第154号令,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医、购药,我们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了清理、审核。

现将清理后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是2008年以前本市已批准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凡名单中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以承担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二、本次公布的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标牌。

原新农合或少儿互助的定点医疗机构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和“资格证书”的,由各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到市劳动保障局补办。

三、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业务范围开展医保业务;信息中心要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业务范围开通结算网络。

四、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等级为准。

没有等级的医疗机构,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等级收费。

本次公布的医院等级与过去不一致的,收费标准以本次公布的等级为准;本次没有公布等级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五、今后每年新增加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公布。

经各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变更名称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每单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统一送市劳动保障局变更资格证书和更新网络信息。

六、从2009年起,五城区及高新区区域内新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批准的住院床位低于20张(含20张)的,和各区(市)县新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批准住院床位低于10张(含10张)的,不能承担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业务。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见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便民服务----医疗保险
(http:///index/index.asp)
附: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略)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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