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模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模板

教育科研工作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源头活水,也是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学理念及办学品位的有效途径。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确保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奖励范围

1.本区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教直单位集体和教育工作者个人获得的教育科研成果,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电教部门评选中获得的等级奖。

2.我区个人与外地区人员合作的教育科研成果,其主编或第一作者是我区的可申报评奖。

3.同一成果在不同教育部门获奖,按就高原则只奖励一次。

4.教科研成果仅限本年度获得的,评奖按就高原则予以奖励,跨年度又获高一级别奖的,只补发差额部分。

5.从校本课题滚动到区级课题,区级课题滚动到市级课题,市级课题滚动到省级课题的成果可申报评奖。

二、奖励类别

(一)学校(单位)

1.特等奖:奖励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包括集体承担国家级课题验收结题并获奖的学校(单位)。

2.一等奖:奖励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包括集体承担省级课题验收并获奖;获得国家级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称号的学校(单位)。

3.二等奖:奖励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包括集体承担市级课题验收结题并获奖;获得省级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称号的学校(单位)。

4.三等奖:奖励获得区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包括集体承担区级课题验收结题并获奖;获的市级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称号的学校(单位)。

(二)教师(教育工作者)

1.特等奖:获得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国家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以上的教育专著(或教材);国家教育科研先进个人;验收结题的国家级课题。

2.一等奖:奖励获得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的教育专著(或教材);国家级一等奖的论文(或教学案例)、教(学)具、网络多媒体制作;省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省教学能手;验收结题的省级课题。

3.二等奖:获得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的教育专著(或教材);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的论文(或教学案例)、教(学)具、网络多媒体制作;省级以上教学技能比赛(含评优课)一等奖;市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市级教学能手;验收结题的市级课题。

4.三等奖:获得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市级三等奖、区级一等奖的教育专著(或教材);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的论文(或教学案例)、教(学)具、网络多媒体制作;区级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区级教学能手;省级以上教学技能比赛(含评优课)二等奖;市级教学技能比赛(含评优课)一等奖;验收结题的区级课题。

5.四等奖:获得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区级二等奖的教育专著(或教材);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的论文(或教学案例)、教(学)具、网络多媒体制作;省级以上教学技能比赛(含评优课)三等奖、市级教学技能比赛(含评优课)二等奖、区级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

6.优秀奖:获得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区级三等奖的教育专著(或教材);市级三等奖、区级二等奖的论文(或教学案例)、教(学)具、网络多媒体制作;市级教学技能比赛(含评优课)三等奖、区级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

三、奖励标准

1.学校(单位)奖金标准为:特等奖30000元;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0000元。

2.获奖教师(教育工作者)奖金标准为: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四等奖800元;优秀奖500元。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凡是获奖集体或个人,先向本单位申报,经所在单位(学区、学校)初审合格后,统一填写横山区教育科研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区教研室邮箱。

2.评选。教育局、教研室成立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委员会,对所报成果进行严格审核,并评定获奖等级。

3.奖金。教育科研成果奖励的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有多人参与的成果,由负责人根据工作量和贡献情况进行分配。

五、下列情况不予奖励

1.在外地工作期间获得的教育科研成果。

2.申报成果时调离教育系统的。

3.其他部门联合教育部门获奖的成果。

4.未经各级教育部门报送的获奖成果。

5.已经奖励过的科研成果又在其他教育部门获的同一等级的成果。

六、结果运用

1.教育成果奖励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于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育教学成果获奖的,撤销其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直接责任人将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七、各学校除实施本《办法》外,还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本校的教科研成果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如果出现新的情况,由领导小组会议裁定。

附件1

**区年教育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个人)

附件2

**区年教育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集体)

附件3

**区年教育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