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专题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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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
『案例四』与小商人做大生意,损失难以弥补
我国某钢铁公司A计划引进一套铸造设备,国外的 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千万美元以上,A难以接 受。某国商人S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A报出500万美元 的价格,保证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A对S虽了解 不深,但仍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到年底S只交齐了 203万美元的货物。随后经过多次交涉,到期仍未交 齐货物。经过调查发现,S只是一个小商人,其下属 的几家小公司早已先后倒闭,并欠缴了制造商很多货 款。A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收获,同时工期拖延, 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2、认清主体身份
第三部分 合同标的
(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 (二)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标的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
(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
明确合同交易内容
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标的也存在区别,比如买 卖合同的标的一般为物,而服务合同的标的为 服务。明确了合同标的便明确了合同的交易内 容。
(二)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 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是否 有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的主 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 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 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法 人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
1、审查主体
法人:审查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信誉状况、 资质等级等情况。 非法人单位:审查其是否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 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外方当事人:是否合法存在;是否为法人;名 称、注册地等。 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其他:特殊行业的当事人,需审查对方的生产 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
重要性
在贸易实践中,对合同标的物的确定是买卖双 方订立合同的关键环节,在复杂的交易中,标 的物有可能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可能对合同 效力产生重要影响。
(二)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标的不合法。 2、合同标的不可能给付。 3、合同标的不确定。 4、实际交付的标的与合同约定的标的不符。
(三 )合同标的常见问题及法律分析
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准交易对象(国际贸易中尤其重要)
『案例二』谨防中间商欺诈
出口商甲经李某介绍曾与某国多个买家成交,并通 过李某成功收款。2007年5月,甲与李某介绍的A公 司签订近200万美元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列明的 买方为A公司,但签署人却为李某。甲发货后,A公 司以从未与甲签过销售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经调 查,李某假冒A的名义与甲订立销售合同,骗取货物 后,低价销售给A,取得货款后逃匿,甲损失惨重。
5、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
概念:指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合同相对人 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被代理人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案例五』员工签单,公司买单
A房地产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甲、乙两人从 2002年4月至2003年5月期间,在B餐饮娱乐公司进 行签单消费,单位名称一栏都注明为“A公司”, 消费目的为A公司员工用餐或公务接待等,累计签 单欠款共25520.3元。后甲、乙两人离开A公司,B 公司知悉后多次向A公司催收欠款,A公司以甲乙两 人并无授权签单消费为由拒绝支付欠款。B公司向法 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甲乙两人的签单行为是代表 A公司对服务费用的确认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A 承担,因此支持了B公司的诉讼请求。
3、合同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
『案例三』错将付款人认定为责任方
A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力雄厚。出口商甲根 据A下属子公司B发出的订单向B供应货物,并按照A 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安排从母公司A处回收货款, 收汇一直较为正常。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A的 子公司B签订了一系列合同。两年后,甲获悉B经营 状况恶化、即将破产,此时尚有大额出运货款尚未 回收,向A追讨,A以其非交易合同主体为由拒绝还 款,甲损失惨重。
2、合同标的确定性
『案例二』合同标的物不清,形成争议
甲、乙两单位签订一设备租赁协议,甲方将真空 离子镀膜机出租给乙方,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等事 项。租期届满时,乙方交付设备时,甲方发现不是其 出租的设备。由于时间较长,原办事人员都已离职, 从双方的协议中,找不到租赁物的型号或是明显特征, 因此引发纠纷。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甲方拉回 一台不属于自己的设备,约损失15万元。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讲座.2.28
第二部分 合同主体
(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二)合同主体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
(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 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 随意签订合同。
因此一般情况下,不能因分公司没有独立 的法人主体资格,而简单的认为其以自己 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无效。
(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1、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
『案例一』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
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3月, 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 章。事后,乙拒绝还钱。甲把乙告上了法庭。乙辩称 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 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法院以起诉主体错 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 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乙虽然有 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
1、合同标的物的合法性
『案例一』不可转让的标的
S集团下属两家子公司甲与乙所使用的土地,都属 划拨用地,使用权证都办在S名下。其中有一宗地 由甲建有加油站等设施。甲欠丙债款,双方达成还 款协议,甲方将加油站等设施转让给丙(含土地使 用权)。丙获得加油站后,以相同价格转让给李某 个人。后经土地管理部门稽查,对S集团进行处罚, 无偿收回土地,并处1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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