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管理制度-81:镇痛泵的使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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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规范镇痛泵的使用和管理,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安全。
2给药途径:静脉(PCIA)
3适应症:术后痛、癌痛、创伤痛、烧伤后疼痛、炎症性疼痛等
4麻醉医生:
4.1 使用前对镇痛可能出现的副反应要事先对病人及家属说
明,解除病人及家属的顾虑,提高术后镇痛的满意度。
经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并填写《麻醉知情同意书》。
4.2 镇痛泵须在标签上写明药物名称、剂量、配置时间、麻醉医师签名。
4.3 对于小于14岁小儿手术、局麻手术、呼吸功能较差的患
者,应避免应用镇痛泵。若患者本人或家属要求应用,
须患者本人、家属以及科主任签字同意。
4.4 合理选择术后镇痛药物。
4.5 坚持镇痛随访制度。术后镇痛随访必须由麻醉医师48小
时至少随访一次,观察镇痛效果及泵的运行情况,并填
写《麻醉术后访视记录》。对于术后镇痛发生的并发症
或意外应及时处理。对镇痛不全的分析原因,做好解释
工作并妥善处理,给病人对术后镇痛以更多的了解,取得
病人的配合。
4.6 因术后管理不善导致的纠纷由配制镇痛泵的麻醉医师
负责。
5 护士:
5.1 患者术后回病房时检查静脉穿刺部位有无异常,管道
是否通畅,固定是否妥当,连接处有无松动,镇痛泵上
的标识是否完整清晰。
5.2 患者宣教:保持穿刺部位干燥、防止管子滑脱、出现
不良反应及时通知护士等。
5.3 镇痛泵使用期间至少每4h评估一次患者疼痛程度,特
殊患者根据麻醉医生的建议执行,记录在重症护理记录
单上。
6 主管医生:
6.1 如出现疼痛控制不理想或出现过度镇静/呼吸抑制等
并发症时,评估患者并处理相关情况,及时联系麻醉科
会诊。
6.2 术前没有申请使用镇痛泵的患者,术后需要使用镇痛
泵实施镇痛治疗时,由主管医生申请麻醉科医生会诊。
7 出现下列情况时的处理流程:
7.1 镇痛效果不理想:
a 首先护士检查止流夹是否打开,管道连接是否通
畅、,评估患者/家属自控镇痛泵按压方法是否正
确。
b 排除以上情况后,通知患者主管医生,不轻易使用
口服或注射镇痛类药物。
c 主管医生评估患者后,根据需要通知麻醉医生。
7.2 镇静过度/呼吸抑制:
a 发现患者感觉异常或运动异常、过度镇静、呼吸频
率低于10次/min、血压低于90/60mmHg时,立即关
上止流夹,开放气道、鼻导管吸氧或面罩通气。
b 立即报告主管医生/麻醉科值班医生。
停用:静脉镇痛泵用完后由病房护士进行收回后按照相关医疗垃圾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