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项目环保管理制度
建筑项目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的日常环保管理和监督工作。
2. 项目经理负责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3. 环保管理小组应包括环保专员,负责具体的环保措施执行和记录。
三、环保管理措施1. 施工现场应合理布局,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音和废水排放。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和回收。
四、污染防治措施1. 扬尘控制:采取覆盖、喷淋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
2. 噪音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使用低噪音设备。
3. 水污染控制:施工现场应设置沉淀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五、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理1. 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2.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六、环保培训与教育1.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 加强环保意识,鼓励员工提出改进环保管理的建议。
七、环保信息公开与沟通1. 定期向相关环保部门报告施工项目的环保执行情况。
2. 建立与周边社区的沟通机制,及时反馈居民的环保诉求。
八、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具体项目的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和其他环境问题的产生,在建设项目中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1. 环境管理目标和原则:明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环境的目标和原则,如减少排放、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等。
2. 环境评价: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3. 环境管理责任:明确项目各方的环境管理职责和责任,建立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并指定环境管理负责人。
4. 环境管理计划: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包括环境保护目标、控制措施、监测方法和频率等。
5. 建设过程管理:对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利用、排放控制、噪音防治、水资源管理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6. 污染防治和治理: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进行污染防治和治理,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7. 环境监测和评估: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目标。
8. 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并及时处理事故和纠正问题。
9. 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项目工作人员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10. 监督和执法:加强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执法,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以上是一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的内容和措施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是针对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中对环境进行保护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总则:明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目标,确定相关管理原则和责任。
2. 环评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确保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后获得合法的审批手续。
3. 设计阶段:要求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并编制环境管理计划书。
4. 施工阶段:明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要求,包括施工场地环境保护、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控等方面的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背景与意义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是为了实现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加强社会责任意识,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和可持续进展要求,在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中贯彻环境保护的理念,确保建设项目的规范化、合法与环保。
建设项目的各环节之间环保管理难免会存在不足,制度的出台能够规范和改进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不断完善建设项目环保制度,在实践中实现环境保护的效果最大化,建设了良好的环境与可持续进展的基础条件,得到了政府、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支持。
二、基本内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并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规定程序进行。
2、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应依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结果公开,结果通过审查和备案的形式告知社会公众,并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3、建设项目现场施工应成立专业的环保管理机构,环保管理机构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对施工环境进行监管,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
4、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应符合环保法规与标准,不得进行超标排放、违法排污等行为。
5、建设项目环保技术改造、工艺升级、能源节省应加强技术支持,促进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引领建设环保示范项目,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6、建设项目组织开展环保宣扬与教育,通过互联网和其他渠道,加强公众和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强化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7、建设项目应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适时公开环保信息,加强信息公开与沟通,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参加。
8、建设项目应定期进行环保评估,完善工作流程,建设项目照料环保利益,实现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的协调进展。
9、建设项目应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防备、化解环境事件供给了切实可行的保障。
三、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操作流程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先,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机构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进行公示,假如公众或者有关部门提出质疑或者反对,应适时回应,并进行肯定的修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细则范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制定以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开发、建筑施工、工业项目等。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的沟通与配合。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责任主体明确、管理分类、措施到位、协同配合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
第六条建设项目应当制定环境保护责任书,并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责任和措施。
第七条建设项目应当设立环境保护专职人员,并按照要求向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第八条建设项目应当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对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复和治理。
第九条建设项目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产生污染物排放、扬尘等不良影响。
第十条建设项目应当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管理,选择环保型材料,并优先使用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应当防止生活垃圾和废弃物的乱倒、乱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保证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废水、废气进行治理和处理,确保排放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应当加强对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有效运行,防止发生故障和事故。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群众的环保意识,推行绿色生产和消费。
第十五条对于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十六条建设项目应当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方案,明确控制和治理污染物排放的目标、措施和时限。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防护措施,减少噪音和振动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工程项目部环保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工程项目部的环保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明确环保责任,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第四条本制度由工程项目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环保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工程项目部应设立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环保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实施工程项目环保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3. 负责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4. 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环保相关资料;5. 负责处理环保投诉和纠纷;6. 负责对环保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各部门应明确环保职责,落实环保责任,积极配合环保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章环保管理制度第八条环保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环保目标;2. 环保责任;3. 环保措施;4. 环保检查;5. 环保考核;6. 环保事故处理。
第九条环保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2. 尽量减少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3. 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排放标准;4. 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第十条环保责任:1.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环保工作负直接责任;3. 施工人员对个人施工行为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环保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设施,如围挡、喷淋、沉淀池等;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噪音、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3. 施工垃圾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4. 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宣传栏,普及环保知识;5. 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环保检查:1. 工程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检查;2. 环保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环保检查工作。
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阶段,必须由负责该阶段工作的部门牵头提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报公司总经办审定,呈报总经理审批,并报环保局审批,同时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
2、凡是有污染物产生的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公司应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中,设置“环境保护”专篇(章),列出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环保设备选型、环保投资、环保设施功能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内容,并由总经办审定。
3、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总经办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单位要确保建设项目中的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同时交工。
对设计规定的环保设施,不得擅自削减。
4、建设项目建成后,试生产期间环保设施没有达到功能性要求,总经办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投入使用,并满足竣工验收条件要求。
5、总经办在安排设备大、中修和维检项目时,必须同步安排对环保设施的检修、更新和完善。
具体按公司《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6、安全环保部必须经常性对环境危害因素进行识别,通过环境危害因素评价,确定重大环境危害因素,并进行治理。
具体按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及《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7、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部门,需要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时,按公司《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8、凡因生产规模,主要产品方案、工艺技术等有重大改变,需修改环境影响报告时,必须报原审批机关同意。
9、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周围环境。
防止对厂容和绿化造成破坏,竣工后因适当休整在建设过程中收到破坏的环境。
在施工中应防止和减轻粉尘、噪音、震动等对公司和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0、公司内大修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中,也要遵守“三同时”的原则。
11、公司其它外协单位在公司内建设项目也要按上述规定,纳入统一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三、术语定义1. 建设项目:指在建设工程领域开展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工业项目等。
2. 环境保护管理:指对建设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监测、管理和防治的过程。
3. 监督和管理机构:指依法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行政部门。
四、环境影响评价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在项目立项前进行,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环境风险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等。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报告的编制应确保科学、客观、真实。
五、环境保护方案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案应在项目获得批准或备案后编制。
2. 环境保护方案应包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测计划等内容。
3. 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工程施工和运营管理,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六、环境监测与评估1. 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方案和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指标。
2.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监督和管理机构。
七、环境应急预案1. 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应在项目施工前编制,并报监督和管理机构备案。
2. 环境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预警、应急处置流程、应急材料、应急工作人员安排等内容。
3.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保证应急工作的及时响应和有效执行。
八、环境监督和管理1. 监督和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对于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和管理机构应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建设单位应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依法进行处理。
项目环保管理制度(精选3篇)
项目环保管理制度(精选3篇)项目环保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加强公司新、扩、改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扩、改建项目。
3.定义:3.1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动工兴建之前,对该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的对策和措施,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3.2“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监管职责4.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建设项目在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建设、投产等阶段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4.2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4.3安全环保部负责将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试运行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等相关项目资料送环境保护部备案,申请验收。
4.4安全环保部负责落实《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措施;5.管理要求5.1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必须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及清洁生产等要求。
5.2建设阶段,各单位必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
5.3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前,必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评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试生产报告,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符合要求后,方可试生产。
5.4试运行阶段,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5.5试运行期间,必须完成在线监控设备验收、编制与备案、竣工验收监测等工作。
5.6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要在规定的试运行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
若不能验收,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试运行延期申请。
项目试运行期不得超过一年。
项目环保管理制度篇2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与职责、管理规定。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有:1. 环境保护优先,预防为主;2. 综合协调,全面管理;3. 确保公众参与,保障信息公开;4. 责任明确,追究有关方责任。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四条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地理环境等因素确定评价范围和层次。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根据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并提出环境影响预防、减轻和修复措施。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召开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并将听证会记录纳入评价报告。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具备如下内容:1. 项目概况;2. 环境基础状况;3. 环境影响评价;4. 环境保护措施建议;5. 公众参与情况。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提交主管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复决定。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九条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环境污染;2. 强制安装和使用污染治理设施;3. 采取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4. 没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建设。
第十条建设项目应当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应当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监测与评估、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主管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监测与评估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客观的方法进行。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环境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维护环境,保护生态,保障居民的健康,建立合理、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2017年6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是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为,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建设单位和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协作与联动,配合监管机构依法实施监管,保障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应当依据“预防、控制、治理”原则,优先采用可持续发展技术、新技术和节能减排技术,科学合理配置环境保护设施。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其真实可信,符合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工作研究的要求,有效规避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风险。
第六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充分考虑区域环境特征、生态系统敏感性、环境设施的相互影响等因素,合理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危害及其影响范围。
第七条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应当遵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其他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程序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建设。
第三章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充分考虑环境风险和环境变化对工程设施的影响,建设合理,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第九条环保设施应当在建设项目前立即建设并达到环保要求。
如因建设程序原因无法立即建设,应当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
环保设施的建设应当落实到位,操作工艺应当优化改进,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十条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环境污染源的排放,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铺设管道、操作设备、原材料、危险废弃物的堆放、采砂采石和爆破作业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污染源减排。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正)国务院令第682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正)国务院令第682号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设项目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应当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保护需要进行合理优化设计和合理布局。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二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进行。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依法进行,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建设项目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资源的影响;(二)建设项目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三)建设项目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影响。
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科学合理,真实准确,不得虚假陈述或者隐瞒事实。
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纳入项目建设方案。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建立评价报告的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评价报告。
第三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标准。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技术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技术手段,确保项目建设后的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环境保护措施的监测和评估。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依法依规开展,遵守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污染治理、资源合理利用、综合防治”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采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管控的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开展前对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预测、评估和控制的过程,是保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法定程序,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基础情况、环境敏感性、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等进行调查研究。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可能的应对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准确、真实、全面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预警措施。
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开展建设。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其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措施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包括预防污染、减少排放和治理污染三个方面。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治理。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应建立环境保护设施,配备环境保护设备,做到污染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加强环境监测,定期进行环境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附件: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模板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措施指南附件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规范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具有指导性作用。
建设单位的环保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预防和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建设单位所有在建、扩建、改建及拆除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环保工作的开展。
2. 设立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环保管理制度,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环保工作负总责。
四、环保管理制度内容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 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 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应依法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污染物排放。
4.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5. 环境监测制度: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环保管理部门。
6. 环保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7. 环保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制定环保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8. 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档案,对环保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和整理。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环保管理制度,在环保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其他1. 建设单位应将本制度向有关部门报备。
2.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环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一、引言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
然而,这些项目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为了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共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运而生。
二、“三同时”制度的定义和内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确保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从源头到终端都能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设计,要求在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就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纳入其中,使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需求和要求。
同时施工,意味着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要与主体工程的施工同步展开,保证其建设进度与主体工程相匹配,避免出现主体工程完工而环保设施尚未建成的情况。
同时投产使用,则是指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在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同时,也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其应有的环境保护作用。
三、“三同时”制度的重要意义(一)保障环境质量通过“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障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使建设项目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生态资源,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设项目遵守“三同时”制度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环保责任,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四、“三同时”管理的主要环节(一)项目前期阶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就要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二)设计阶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设计单位要在主体工程设计的同时,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和其他环境问题的产生,在建设项目中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1. 环境管理目标和原则:明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环境的目标和原则,如减少排放、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等。
2. 环境评价: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3. 环境管理责任:明确项目各方的环境管理职责和责任,建立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并指定环境管理负责人。
4. 环境管理计划: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包括环境保护目标、控制措施、监测方法和频率等。
5. 建设过程管理:对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利用、排放控制、噪音防治、水资源管理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6. 污染防治和治理: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进行污染防治和治理,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7. 环境监测和评估: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目标。
8. 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并及时处理事故和纠正问题。
9. 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项目工作人员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10. 监督和执法:加强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执法,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以上是一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的内容和措施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也逐年上升。
然而,建设项目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了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以下目标:•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推动可持续发展。
2. 原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法律依据: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全过程管理:从项目启动到项目结束,建立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公开透明: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监测数据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制度内容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在启动之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开展后续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项目的各种环境影响指标,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监测环境影响的实施情况,定期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
2. 环境管理计划制度•建设项目必须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管理计划应包括环境监测、废水、废气、废固等污染物排放控制方案;•严禁非法排放污染物,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3.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项目必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建设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对环境的保护效果;•使用环境保护设施时,要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环境监测与报告制度•建设项目必须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并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对于超过相关排放标准的情况,要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5. 环境教育与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承包商和供应商的环境意识;•定期组织环境培训活动,提高相关人员的环境管理能力;•加强环境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024年环境保护项目管理制度4篇
2024年环境保护项目管理制度4篇目录第1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2篇施工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3篇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4篇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要做到围挡严密,路面要硬化、洒水,指派专人加强对扬尘的管理。
2、运输散料车辆要严密遮盖,防止遗撒、扬尘。
卸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车辆不准夹带泥沙出现场。
3、施工现场内的水泥和其它飞扬的细颗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
4、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5、搅拌机应设置除尘装置。
搅拌机前面及运输车清洗处,必须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茶炉全部采用清洁燃料。
7、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淘油, 防止污染。
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出现场。
8、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杜*物中毒及事故发生。
9、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必须封闭使用,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扰民。
10、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三)1、施工现场要做到围挡严密,路面要硬化、洒水,指派专人加强对扬尘的管理。
2、运输散料车辆要严密遮盖,防止遗撒、扬尘。
卸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车辆不准夹带泥沙出现场。
3、施工现场内的水泥和其它飞扬的细颗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
4、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5、搅拌机应设置除尘装置。
搅拌机前面及运输车清洗处,必须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茶炉全部采用清洁燃料。
7、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淘油,防止污染。
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出现场。
8、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杜*物中毒及事故发生。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工业建设项目应采用低能耗、低材料消耗、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控制与项目有关的原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面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详细的评价。
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或专门评估建设项目的污染和环境影响。
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有建设项目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提交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实施环境保护章节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治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估算。
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配套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13、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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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13、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
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15、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