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2015 年
74号令《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 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 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 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 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 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 提出,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 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 权。
第 74 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已经 2015 年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 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5 年 2 月 28 日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 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26条规定,“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 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 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重要基础设施运行单位要组建 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高 风险油气田勘探与开采、核工业、森工、民航、铁路、 水运、电力和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 有效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提 出,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 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以专业队伍为骨 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企业应急救援 队伍体系。以上规定均对企业建立救援队伍提出了明确 要求。
解读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解读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解读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8条有关要求。
解读: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保障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根本和关键所在。
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这已经被我国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实践所证明。
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负责,而不是仅仅负责某些方面或者部分环节;必须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全程负责,不能间断;必须对应急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不能以任何借口规避、逃避。
《安全生产法》及《九条规定》对此进一步明确重申和强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明确本单位各岗位应急管理责任及其配置、分解和监督落实的工作体系,是保障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制度体系。
实践证明,只有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才能做到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才能更好地互相监督、层层落实责任,真正使应急管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因此,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最为重要的途径。
在实践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管理的状况不同,其应急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在责任体系中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这是所有企业应急管理责任体系中必须具备的重要内容。
通过这些手段,最终达到层层落实应急管理责任的目的。
事故案例:20xx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浙江省温岭市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
经调查,大东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无专职人员负责,并因计件工资及员工流动性大等原因,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松散,没有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均得不到有效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及解读(精)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解读应急指挥中心2015年2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签署了第74号令,颁布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以下简称《九条规定》。
《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由9个必须组成,抓住了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其主要特点:一是突出重点,针对性强。
《九条规定》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在归纳总结近些年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基础上,从企业落实责任、机构人员、队伍装备、预案演练、培训考核、情况告知、停产撤人、事故报告、总结评估等九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规定,突出了应急管理的关键要素。
二是依据充分,执行力强。
《九条规定》中的每一个“必须”,都依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和部门规章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了《九条规定》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九条规定》以总局局长令形式发布,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三是简明扼要,便于熟记。
《九条规定》的内容只有425个字,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虽然有的要求被多次提及,但散落在多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之中,许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够熟悉。
《九条规定》把企业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应该做、必须做的基本要求都规定得非常清楚,便于记忆和执行。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逐条说明如下: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8条有关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培训之74号令培训
序号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岗位或工种
成绩
三、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六、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八、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类别
法律培训
授课人
学时
培训时间
地点
参加人数
缺课人数
培
训
内
容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关于规范应急管理档案和台账的通知
录台账
(煤防站)
台账需按台账表格下方的“注”的要求进行填写 安全管理部
2015年10月13日
应急管理档案和台账管理要求: 1、各厂部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要求建立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档案和台账,设专人管理。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档案和台账是应急管理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 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 工作。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 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档案和台账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 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若涉及的项目和人员较多,可参照台账式样增加表格予以补 充;台账式样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需调整的报安全部法规科审 核后使用),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如已建立档案也可在其他档 案中存档,但必须在“本档案盒”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并分类归
使用状况台账(煤防站)来自现场处置设施(方 案)台账
各厂部
年终将台账报消防科
应急预案演练总结评 各厂部 估台账(包括书面总 结、评估)
演练结束后汇总其他资料 归档后报消防科
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 涉重大危险源单 年终将台账报法规科 位、安全部(督 查科)
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 涉重大危险源单 每半年汇总一次台账报法
台账
位、安全部(煤 规科
防站)
重大危险源检查整改 涉重大危险源单 年终将台账报法规科
台账
位、安全部(煤
防站)
重大危险源防护设施 涉重大危险源单 每半年汇总一次台账报法
设备及检维修台账 位
规科,厂部存档
应急救援台账与应急 各厂部、安全部 每半年汇总一次台账及其
处置台账
(煤防站)
企业安全生产九条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九条规定
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以下九条规定:
1.员工必须在入职时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
知识的复习和更新。
员工应该熟悉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禁止擅自改变、修改、移动和拆除设备、设施以及安全防护
设备。
对于任何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等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且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进入工作区域。
员工必须正
确使用和存放化学品,并按照相关规定戴好防护用具。
4.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和乱扔烟蒂。
建立专门的吸烟区,严禁
在非指定区域吸烟。
5.加强对用电安全的管理。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
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和触电事故。
6.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和演练方案,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员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切断或阻塞紧急通道。
7.禁止不安全行为,如攀高、越过围护栏、闲逛等行为。
员工
应遵守安全生产标准,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切实保护自身安全。
8.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设备、设施、场所等进行
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经常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能竞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遵守以上九条规定,企业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企业还应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质量,从而减少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安全生产九条规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九条规定1、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是什么? 我转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供你学习:2、企业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怎么处罚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百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度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违反该规定对生产知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道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反该规定,企业从业人员,可以参照第一百零四条内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容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九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抄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必须在风袭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知一次应急演练。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4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已经2015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
2015年2月28日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六、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
通。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八、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应急管理九条规定(5篇)
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必须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六、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八、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遇到危机,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一)危机发生前1.危机预测分析危机管理是对危机的产生、发展、变化实施的有效控制,为此,事先要对可能发生的危机做出预测、分析。
预测包括:可能发生哪些危机,危机可能具备的性质及规模,它对各方面可能带来的影响。
公关人员需要根据组织具体情况,按轻重缓急把危机分类,如:A 类是很可能发生的危机,如产品质量、媒介关系、环境变化等;B类是有一定可能但又不是很可能发生的危机,如被盗窃、合作伙伴违约等;C类是很少发生但又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危机,如产品被投毒、水管爆裂等。
2.制定应急计划在危机发生之前做好准备—制定完善的计划,以便一旦出现危机即刻能做出反应,这是减少危害的有效措施。
计划应包括对付各类不同危机的不同方法,安排好危机中、危机后在各个工作环节中负责处理各种问题的适当人选,同时让这些人员事先了解面对不同危机时他们的责任和应该采取的措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7号令安全生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7号令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废止了吗你好,是没有废止的,只是进行了修改,你查最新版本就可以了。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修改。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等领域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现决定:一、对1部规章予以废止废止《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4月24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7号发布)。
二、对6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出修改。
1.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二)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的;“(三)未按照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测监控的;“(四)未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
”2.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出台
[ 1 4 ] 谢卫宁 , 何 亚群 , 左蔚 然. 煤 的可磨 性指 数测 定精确
[ 5 ] 于寸康 . 煤 尘爆 炸 的影 响 因素 与 预 防措施 [ J ] . 科 技
风, 2 0 1 1 , ( 1 1 ) : 2 0 3 2 0 3
YU Cu n- k a n g.Af fe c t i n g f a c t o r s a n d p r e v e n t i o n me a s ur e s
HE C h a o - y u a n,Z HA NG Yi n — h e . Re l a t i o n s h i p b e t we e n
[ 7 ] 何晓群. 多元统计分析 [ M] . 北京: 中 国人 民大学 出版
社. 2 0 0 8
[ 8 ] 范金城, 梅长林. 数 据分析 [ M] . 北京 : 科 学 出 版
定》 ) , 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九条规定》 具有法律效 力, 企 业必 须严 格执行 。 《 九条规定》 的内容只有 4 2 7 个字 , 简明扼要。“ 虽然有的要求被多次提及 , 但散落在多项法律法规和技 术标 准之 中 , 许 多企业 负 责人 、 安全 管理 人员 和从 业人 员 不 够熟 悉 。 ” 国家 安 全 生产 应 急 救 援 指挥 中心 有 关 负责人介绍。《 九条规定》 把企业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应该做 、 必须做的基本要求清晰列 出, 便于记忆和执行 。 该规 定在 归纳 总结近 些年 应急管 理 和事故 应急 救援 与处 置 工作 的经 验 教训 基 础 上 , 结 合 企 业 安全 生 产 应急管理工作实际, 从企业落实责任 、 机构人员 、 队伍装备 、 预案演练 、 培训考核 、 情况告知 、 停产撤人 、 事故报 告、 总结评估等方面提出了“ 九个必须” 。其 中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必须 依法 设置 安全 生产应 急管 理机 构 , 配 备人 员并建 立工 作制 度 ; 必 须依 法建立 专 ( 兼) 职应 急救援 队伍 或与 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 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 物资 , 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 上, 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 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 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 ,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必 须 开展 从业人员 岗位 应急知识教育 和 自救 互救 、 避 险逃 生技 能培 训 , 并定 期组 织考 核 ; 必须 向从 业人 员告 知作
2015年新修编法律法规
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6.《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 53号)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10.《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1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13.《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14.《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9号)二、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3.《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替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6.《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7.《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9.《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10.《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1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1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13.《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14.《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15.《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16.《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17.《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18.《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6号)19.《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20.《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21.《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2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23.《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1号)24.《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25.《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2015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密押考点8.11
2015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密押考点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09(找隐患)1、人的因素:1、生理: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禁忌作业;2、心理:三个周期:疲劳周期、智力周期、情绪周期,外界因素压力大:抑郁症,辨识功能异常:色盲;3、行为:监护失误、指挥错误(违章指挥)、操作错误(违章作业);2、物的因素:1、物理性危害: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无防护装置)、电伤害、噪声、振动危害、电离辐射(焊接)、运动物伤害、明火、高低温物质、信号缺陷、标志缺陷、有害光照、其他风险。
记忆:1)4个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防护缺陷;信号缺陷;标志缺陷);2)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电伤害;3)明火、高温物质、低温物质、有害光照;4)噪声、振动危害、运动物伤害、其他。
2、化学性危害: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有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粉尘与气溶胶、其他。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20类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其他职业危害类:噪声、振动、粉尘、高温、低温、气压、气流、辐射、中毒。
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辨识顺序)1、厂址;2、总平面布置;3、道路及运输;4、建(构)筑物;5、工艺过程;6、生产设备、装置;7、作业环境;8、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措施: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防中毒、防电器伤害、防高处坠落、防起重伤害、防坍塌。
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的对策:1)改进工艺过程,机械化、自动化;2)设置安全装置;3)预防性的机械强度试验;4)电气安全对策;5)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6)工作地点的布置与整洁;7)个人防护用品。
检查工作程序:1、准备;2、实施;3、分析;4、对策;5、整改落实;6、信息反馈及持续改进。
安全监管政策题库试题及答案
安全监管政策题库试题及答案1.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必须落实()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单选题] *A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企业主要负责人(正确答案)C 企业生产安全专家D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起施行。
[单选题] *A 2016年5月1日B 2016年6月1日C 2016年7月1日(正确答案)D 2016年8月1日3、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 A )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单选题] *A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正确答案)B 红色、橙色、蓝色和黄色C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D黄色、蓝色、橙色和红色4、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 C),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单选题] *A 综合应急预案B 专项应急预案C 应急处置卡(正确答案)D 现场处置方案5.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单选题] *A 十分钟B 半小时C 一小时(正确答案)D 两小时6.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应确定爆炸发生位置及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及爆炸类型,初步判断是否存在二次爆炸的可能性。
()则重点关注爆炸装置的工作温度、压力及相邻装置的运行情况,谨防相邻装置二次爆炸;()则须关注现场点火源的情况。
[单选题] *A 物理爆炸;物理爆炸B化学爆炸;化学爆炸C物理爆炸;化学爆炸(正确答案)D化学爆炸;物理爆炸;7.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时,救援人员在进入危险区前宜用(),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要特别注意避免泄露的易燃液体随水流扩散。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鄂安办〔2015〕16号文件的通知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鄂安办〔2015〕16号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06•【字号】武安办〔2015〕22号•【施行日期】2015.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鄂安办〔2015〕16号文件的通知武安办〔2015〕22号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省在汉企业,市属企业: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的通知》(鄂安办〔2015〕1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思想高度重视。
近年来,国内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惨重、财产损失巨大,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上的严重缺陷,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
国家安监总局及时颁布了《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4号)(以下简称《九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应急管理工作上的主体职责和“做什么、怎么做”的具体任务,对指导和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正值武汉市“万亿倍增”计划实施关键时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不容有丝毫麻痹和懈怠,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依法严格执行。
二、加大宣贯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企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体要求,立即将《九条规定》印发到本区、本行业所有企业,务必做到传达全覆盖。
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向企业宣传《九条规定》,并将宣贯工作纳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九条规定》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应急管理责任意识,提升企业从业人员预防和自救能力。
三、严格执法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将《九条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必查项目”,深入查找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严格查处,确保规定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九条标准
安全生产九条标准安全生产九条标准是指中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法规体系分类与编码》中确定的九个标准,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以下将介绍这九条标准的具体内容。
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标准:该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隐患治理能力等方面,为企业评估和改进安全生产提供了参考。
2. 企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等级划分标准:该标准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和风险等级,确定了企业应急救援的等级划分,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企业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3. 企业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管理规定:该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管理制度,记录企业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相关的处罚和惩戒措施,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秩序。
4.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该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5. 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标准:该标准要求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和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安全生产“三同时”标准的要求,即工程同设计、施工与安全生产同步,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措施与工程施工同步建设,减少事故风险。
6.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标准:该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7. 企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该标准要求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风险的控制和消除,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8. 企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标准:该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包括罚款金额、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增强了企业违法行为的风险意识,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九条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九条规定为确保企业及员工的安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以下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的九条规定: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的首要责任是企业法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并将责任明确到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实行层级负责和岗位责任制。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三、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确保其落实到位,包括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和更新,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等。
四、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的良好状态。
五、加强对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六、严禁违规操作和违章施工。
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和违章施工现象,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七、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推行事故报告制度,要求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置事故。
八、加强内外部协作和交流。
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交流经验。
九、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通过以上九条规定,企业能够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及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编制应急预案法律依据
企业编制应急预案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74号):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二、严格落实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一)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应急预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各分管负责人要按职责分工落实分管领域的应急预案工作责任。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5、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中央在湘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落实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及解读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及解读《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解读应急指挥中心2021年2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签署了第74号令,颁布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以下简称《九条规定》)。
《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由9个必须组成,抓住了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其主要特点:一是突出重点,针对性强。
《九条规定》结合企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在总结近年来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企业责任落实、组织人员、队伍装备、预案演练、培训考核等九个方面提出了要求,情况通报、停工和撤离、事故报告、总结和评估,并定义了最基本、最重要的规定,突出了应急管理的关键要素。
二是依据充分,执行力强。
《九条规定》中的每一个“必须”,都依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和部门规章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了《九条规定》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九条规定》以总局局长令形式发布,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它简洁易记。
九条规定的内容只有425字,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虽然一些要求被多次提及,但它们分散在一些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中,许多企业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并不熟悉。
《九条规定》明确规定了企业在应急管理中应做和必须做的基本要求,便于记忆和实施。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逐条说明如下:一、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8条有关要求。
解读: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根本和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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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2015 年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已经2015 年1月3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六、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八、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