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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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员工工作交接内容与流程,加强工作衔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所有人员晋升、换岗、调动、离职、停薪留职等岗位变动皆适用。
3.权责:
3.1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
3.2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
3.3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监督责任。
4.定义:
移交人:要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
接交人: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
监交人: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的人员
5.交接内容:
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以及文件交接。
5.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他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5.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他人。
5.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6.规定细则:
6.1工作内容交接具体内容
6.1.1移交人需书面列出自己本岗位工作提纲以及详细的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岗位的关键点进行分类;要求工作内容表达全面、具体,不允许只简单的表达出工作的名称而没有具体的内容。再交由部门主管审核。
6.1.2移交人需给接交人讲解岗位工作职责中的内容,并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实例阐述本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以便接替人能更快的进入工作状态。
6.1.3移交人需对本岗位具体的各事项相关流程作详细的讲解,包括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6.1.4移交人需详细的讲解本岗位的管理权限。
6.1.5移交人需按照时间进程详细的讲解本岗位年度、月度、每周及每日对应需要完成的工作。
6.1.6移交人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事宜需做详细说明,包括完成的进度、现已完成的状态、如何去实施、工作期限以及需要达到的效果等,必须交接清楚,不得遗漏。
6.2实物交接具体内容:
6.2.1移交人员需列出具体的物品清单,交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由移交人交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物品用途。
6.2.2无需交接的物品由移交人自己办理退库手续。
6.2.3相关部门,如项目部、财务部各岗位因涉及到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移交等重要交接事项,因此在办理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交接时,更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在部门主管的监督之下进行。
6.2.4实物交接时,接交人需仔细核查实物清单,核查无误后,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6.3文件交接具体内容:
6.3.1移交人需详细列出现岗位文件移交清单,交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由移交人交接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文件用途。
6.3.2接交人需仔细核查文件移交清单与实物是否符合。
7.交接程序要求:
7.1工作交接必须有相应的人员进行监督,可以是部门主管也可以是主管指定的人员。
7.2移交人应提前清理交接的事项,列出实物清单,编制好工作交接计划并注明具体的交接时间。
7.3在交接过程中,接交人如对所交接的工作有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移交人有义务负责答复。
7.4部门主管应起到监督的作用,保证交接的有效性,不得敷衍了事。
7.5交接完毕后,需移交人、接收人、部门主管在工作交接计划上签字确认。
8.其它事项;
8.1若在规定时间内,接交人未能到岗,现岗位的工作由部门主管接手,移交人向部门主管移交工作,由第三方人事行政部负责监交。
8.2如移交人未能依照本规定移交完岗位工作,不得离开现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