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认定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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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虚假的陈述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该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件是必须基于合同关系所进行的诈骗行为。

二、构成要件
1.双方基本信息:包括甲方和乙方的名称、地址、营业执
照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

2.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明确甲方和乙方的身份,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履行方式、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中的条款需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果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该条款无效。

4.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
力和义务。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或商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5.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合同应是符合法律要求、具
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并且可执行。

6.其他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还可添加一些特殊条款,如
保密协议、违约金、争议解决等。

以上是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作为律师拟定该合同时,应注意合同中的条款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有违反,可能会被视为无效行为或违法行为。

此外,律师应在拟定合同时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力求合同的清晰明了,以避免双方的纠纷和争议。

合同诈骗罪犯罪金额认定依据

合同诈骗罪犯罪金额认定依据

合同诈骗罪犯罪金额认定依据
一、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刑法中的违法行为,涉及签署合同并双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后,一方以欺诈手段获取异常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虚假认定或者其他欺诈手段使他人受到财产损失的,数额较大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依法移送起诉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犯罪金额的认定,要根据犯罪手段、犯罪对象及犯罪成果来进行确定;
(二)犯罪金额的认定,取决于犯罪行为所受到的实际后果,以及犯罪者所针对的目标;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若合同被篡改,或采取
其他欺诈手段,实际造成的损失数额较低的,应当根据以上规定确定犯罪金额;
(五)犯罪金额,还可以考虑犯罪者赔偿财产损失等方面,综合把握实际情况,来确
定犯罪金额。

三、总结:
合同诈骗罪是一类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金额的认定要以实际的犯罪情形和犯罪成果
为依据,综合考虑犯罪手段、犯罪对象、受害人或公司所受财产损失等因素,以确定犯罪
金额,对有重大法律效力的合同具有特殊保护,重申了以合同为基础的经济往来和法制社
会的稳定性。

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法律⽅⾯是如何进⾏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为⽅式的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是指在签订、履⾏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当事⼈的财物,数额较⼤的⾏为。

具体包括以下⼏种: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他⼈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当事⼈财物的⾏为。

它是指⾏为⼈向对⽅作出签订合同的要约表⽰时,不是以真实单位或以⾃⼰名义作出,⽽是以虚构的根本不存在的单位和他⼈的名义,使对⽅信以为真,从⽽与⾏为⼈签订合同,对⽅“⾃愿”地履⾏合同规定的义务,⾏为⼈从中获取不法利益。

第⼆,是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以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当事⼈与其签订合同、履⾏合同,从⽽骗取财物的⾏为。

此种⾏为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票。

伪造是指⾏为⼈假冒他⼈名义在票据上作假的⾏为,既包括票据的伪造⼜包括在票据上签名的伪造。

变造的票据是指⽆权⽽擅⾃变更签名以外的票据上记载的内容的⾏为,变造的⽅法多种多样:有的是涂改票据数额,将⼩⾯值票据变为⼤⾯值票据;有的是采⽤拼凑⽅法,将⼩⾯值票据变为⼤⾯值票据;有的是将原有的记载除去,改写新的记载,或者直接在原有的记载上添加字句。

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是指伪造或通过其他⾮法途径获得证明其对某项不享有权利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证明⽂件,如虚假的房屋产权证、⼟地使⽤权证、银⾏存单等。

这种⾏为是指⾏为⼈为了使对⽅相信⾃⼰有能⼒履⾏合同,将伪造、变造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交给对⽅作担保使对⽅信以为真,签订合同,并“⾃愿”履⾏合同的义务,达到骗取对⽅当事⼈财务的⽬的。

第三,没有实际履⾏能⼒,以先履⾏⼩额合同或者部分履⾏合同的⽅法,诱骗对⽅当事⼈继续签订和履⾏合同的⾏为。

此种⾏为是指⾏为⼈在并⽆实际履⾏能⼒的情况下以骗取对⽅当事⼈信任的⽅式,以⼩利获⼤利。

第四,收受对⽅当事⼈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为。

2024版合同诈骗罪法条

2024版合同诈骗罪法条

2024版合同诈骗罪法条第一条合同诈骗罪的定义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第二条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 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欺骗手段;3. 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

第三条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1. 诈骗金额达到法定数额;2. 诈骗行为造成严重后果;3. 诈骗行为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

第四条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犯合同诈骗罪的,根据诈骗金额和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1. 诈骗金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 诈骗金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条合同诈骗罪的从轻、减轻处罚情形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 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2. 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的;3. 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七条合同诈骗罪的数罪并罚行为人同时触犯合同诈骗罪和其他罪名的,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第八条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第九条合同诈骗罪的法律适用本法条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合同诈骗罪行为。

第十条合同诈骗罪的解释权本法条的解释权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施行日期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为模拟示例,并非真实法律条文。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及认定是怎样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及认定是怎样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及认定是怎样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基于合同的诈骗犯罪,而且涉及到的数额一般都是很大的。

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是与诈骗的数额挂钩的,但在实践中我们该如何来对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进行认定呢?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及认定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的数额是否较大,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必要条件,即合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所骗取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其行为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而合同诈骗的数额是否巨大、特别巨大,则是对合同诈骗犯罪分子判处较重刑罚的必要条件之一。

对合同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刑法未作明确规定,目前也没有明确司法解释。

各地在审理合同诈骗案件中,常遇到定罪量刑数额或者具体犯罪情节如何掌握的问题。

目前我省公、检、法会同有关部门,经调查研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针对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情节,提出如下意见:合同诈骗罪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为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较大”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200万元以上。

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市场主体及整个社会的经济条件已经发生巨大变化,这个规定的意见是否与形势发展的客观现实相符合?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对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尽快作出明确、具体的司法解释。

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合同诈骗是以虚构合同事实等为手段,诈骗合同对方钱财的一种行为。

司法实务中,对合同诈骗行为无论是定罪还是处罚,都必须要知道诈骗所得的财物数额是多少。

那么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4、“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5、“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的定义和分类

合同诈骗的定义和分类

合同诈骗的定义和分类合同诈骗的定义和分类第一条、定义合同诈骗是指一方或几方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欺诈、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等手段,使对方误信虚假情况,从而达到达到不当利益的行为。

第二条、分类合同诈骗可分为以下几种:1.虚假陈述型合同诈骗:指某一方在合同中故意陈述事实不实,或者蓄意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被欺骗。

2.误导型合同诈骗:指某一方利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误导对方在签订合同时,产生不当利益。

3.偷换合同型合同诈骗:指某一方在合同中故意偷换条款,或采用捆绑销售等手段,使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被欺骗。

4.合同欺诈型合同诈骗:指某一方签订合同时,采用虚假手段或其他方式,谋求不当利益。

第三条、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在充分理解所有内容的情况下签订该合同。

2.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3.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4.如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本合同制定及履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条例及本合同的规定征税。

第六条、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的要求享有相应的权益。

什么是合同诈骗

什么是合同诈骗

什么是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一种以欺骗手段进行的违法行为,其基本特征是以签订、变更、解除或履行合同为手段,通过虚构、伪造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等手段,诱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达到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下面是对合同诈骗的详细介绍。

首先,合同诈骗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主体、手段和目的。

主体指的是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可以是个人或组织;手段指的是行为人使用的欺骗方法和手段;目的指的是行为人通过欺骗从中获取经济利益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其次,合同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

常见的手段包括虚构合同、伪造合同、故意隐瞒事实、捏造证据等。

行为人通过这些手段来诱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使其签订或履行不利于自己的合同。

虚构合同是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合同来欺骗他人。

例如,行为人通过伪造合同来欺骗对方签订合同或付款。

伪造合同是指行为人伪造他人签名、印章等来欺骗对方。

故意隐瞒事实是指行为人在合同签订、变更或履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合同内容相关的重要事实,使对方对合同的真实状况产生错误认识。

捏造证据是指行为人伪造或编造证据来证明与合同相关的事实,以此来达到欺骗的目的。

最后,合同诈骗的危害是严重的。

合同诈骗不仅损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商业信誉和市场秩序。

一旦发生合同诈骗,对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往往是巨大的,同时也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预防合同诈骗,我们应该增强合同意识,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和约定条款的认知。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对方的言行举止,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发现合同存在欺骗行为,及时与相关部门或律师进行联系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合同诈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损害了合法权益,破坏了商业信誉和市场秩序。

我们应该加强对合同诈骗的认知和防范,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诈骗的名词解释

合同诈骗的名词解释

合同诈骗的名词解释在现代社会中,合同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它对个人和经济体系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合同诈骗是指通过欺骗、虚假陈述或其他诡计手段,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的行为。

下面将对合同诈骗的定义、特点以及预防方法进行探讨。

一、合同诈骗的定义合同诈骗是指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与他人签订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文书,采取欺骗、虚假陈述、恶意竞争、威胁恐吓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不法手段。

合同诈骗既涉及个人之间的交易,也可能牵涉到企业之间的合作。

合同诈骗可以发生在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金融、物流、购物等。

在执行过程中,常见的手法包括虚假宣传、隐藏关键信息、变相扣款等。

合同诈骗的个案和模式各异,但其核心目标和手段都是为了获取他人财产。

二、合同诈骗的特点合同诈骗的特点是多样性和隐蔽性。

首先,合同诈骗犯罪的手段非常多样化,犯罪分子可以借助社交媒体、电子邮件、电话等工具进行欺骗,其中一些手法甚至十分巧妙。

其次,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通常是以和平合作的形式进行,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对合作方的信任,伪装诚信的形象,从而陷入被欺骗的圈套。

此外,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混迹于合法经济活动中,他们可能拥有高超的技巧以及法律知识,使其更加难以被识别和追捕。

三、合同诈骗的预防方法为了防止合同诈骗的发生,个人和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一些预防措施:1. 提高防范意识:个人和企业需要认识到合同诈骗的危害性,加强防范意识,警惕各种可能的欺诈行为。

2. 仔细查验合同:在签订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前,应详细阅读并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真实正确,并注意合同中的风险提示和免责条款。

3. 谨慎签署合同:在签署合同前,应与对方进行充分交流,了解对方身份、信用等信息。

如有必要,可以通过尽职调查等手段获取更多信息。

4. 注意合同风险:合同涉及的金额和条款应在能力范围之内,并避免涉及高风险的交易,如过于迅速的回报和过高的利润。

5. 密切关注警示信息:关注媒体和政府发布的有关合同诈骗的警示信息,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合同诈骗罪界别认定

合同诈骗罪界别认定

合同诈骗罪界别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虚假的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签订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进行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行为。

因此,对于合同诈骗罪,需要进行界别认定。

下面将对合同诈骗罪的界别认定进行分析。

罪名界别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同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在认定合同诈骗罪的界别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骗取数额在刑事界别的认定中,骗取数额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骗取数额在5万元以下的,属于轻罪;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属于普通罪;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重罪。

因此,在判定合同诈骗罪的界别时,需要考虑被诈骗人的损失金额。

2. 合同的内容在判定合同诈骗罪的界别时,还需要考虑合同的内容。

如果诈骗行为只是对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虚假陈述或隐瞒了某些情况,那么属于合同纠纷。

但如果虚假的陈述或隐瞒情况涉及到合同的核心内容,使对方在签订合同时产生了重大误解,进而产生财务损失,那么就涉及到合同诈骗罪。

3. 恶意程度在判定合同诈骗罪的界别时,还需要考虑骗取人的恶意程度。

被告人是否存在对被害人有恶意的故意犯罪行为,如是否存在串谋、胁迫等恶意手段,是判定罪名界别的重要因素。

具体案例以下是两个合同诈骗罪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诈骗罪的具体认定。

案例一某公司在签订一份合同时,对合同的某项条款作了虚假陈述,致使对方在签订合同时产生了误解,随后又未能履行合同规定,导致对方产生了20万的经济损失。

对于这个案例,可以判定为“普通的合同诈骗罪”。

因为骗取数额在20万以下,但是虚假陈述涉及到了合同的关键内容,导致对方产生了经济损失,属于合同诈骗罪。

案例二某公司为了获得技术合作,采用虚假陈述的方式,骗取了对方公司的信任,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

随后,该公司却违反合同协议,使对方公司遭到了500万的损失。

对于这个案例,可以判定为“重大的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认定的司法解释

合同诈骗认定的司法解释

合同诈骗认定的司法解释合同诈骗认定中,需要考察⾏为⼈的哪些因素呢?请看下⽂:1、⾏为⼈在签订合同时有⽆履约能⼒。

⾏为⼈的履约能⼒可分为完全履约能⼒、部分履约能⼒和⽆履约能⼒三种情形,应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认定:(1)有完全履约能⼒,但⾏为⼈⾃始⾄终⽆任何履约⾏为,⽽以欺骗⼿段让对⽅当事⼈单⽅履⾏合同,占有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2)有完全履约能⼒,但⾏为⼈只履⾏⼀部分,如果其不完全履⾏的⽬的旨在毁约或避免⾃⾝损失或由不可避免之客观原因造成,应认定为民事欺诈⾏为;如果其部分履⾏意在诱使相对⼈继续履⾏,从⽽占有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3)有部分履约能⼒,但⾏为⼈⾃始⾄终⽆任何履约⾏为,⽽以欺骗⼿段让对⽅当事⼈单⽅履⾏合同,占有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4)有部分履约能⼒,同时亦有积极的履约⾏为,即使最后合同未能完全履⾏或完全未履⾏,应认定为民事欺诈⾏为;但是,如果⾏为⼈的履约⾏为本意不在承担合同义务⽽在于诱使相对⼈继续履⾏合同,从⽽占有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5)签订合同时⽆履约能⼒,之后仍⽆此种能⼒,⽽依然蒙蔽对⽅,占有对⽅财物的,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6)签订合同时⽆履约能⼒,但事后经过各种努⼒,具备了履约能⼒,并且有积极的履约⾏为,则⽆论合同最后是否得以完全履⾏,均只构成民事欺诈。

2、⾏为⼈在签订和履⾏合同过程中有⽆诈骗⾏为。

诈骗⾏为绝⼤多数是作为,⽽不可能是单纯的不作为。

其主要表现为⾏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从司法实践中看⾏为⼈在签订和履⾏合同过程中没有欺诈⾏为,即使合同未能履⾏,也不能定合同诈骗罪。

没有诈骗⾏为,不能定合同诈骗罪,但是有诈骗⾏为也不⼀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要正确认定合同诈骗罪还须结合其他客观因素作具体分析。

⼀般说来,在签订和履⾏合同过程中,⾏为⼈在事实上虚构了某些成分,但是并未影响合同的履⾏,或者虽然合同未能完全履⾏,但是本⼈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以说明⾏为⼈⽆⾮法骗取他⼈财物的⽬的,故不能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2024版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解释

2024版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解释

2024版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解释1. 合同诈骗罪的定义: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了签订、履行合同的行为,且该行为具有欺诈性质。

3. 欺诈行为的认定:- 行为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使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

- 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无知、轻信等心理状态,实施欺诈行为。

4.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根据合同诈骗的金额大小,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等级。

- 数额较大,指诈骗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但未达到数额巨大标准。

- 数额巨大,指诈骗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一定倍数。

- 数额特别巨大,指诈骗金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的一定倍数。

5. 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诈骗金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对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原则:- 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赃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 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 合同诈骗罪的例外情况:- 对于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民事争议,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 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因误解、疏忽等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问题,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8. 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 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9. 合同诈骗罪的证据要求:- 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实施了欺诈行为。

10. 合同诈骗罪的预防措施:- 加强合同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

- 提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 加强合同监管,防止合同诈骗行为的发生。

注:本司法解释仅供参考,具体案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判断。

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指引

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指引

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指引1. 引言合同诈骗罪是一种犯罪行为,涉及的主要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本文将重点介绍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定义、要素以及相关的法律指引。

2. 法律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使他人在合同中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

3. 要素分析要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主体以获得非法利益为目的进行欺骗行为;-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其他欺骗手段:犯罪主体使用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来欺骗他人;- 使他人在合同中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犯罪主体通过欺骗手段导致他人在合同中作出错误的意愿表达;- 获得不当利益:犯罪主体通过欺骗获得了不当的经济或其他利益。

4. 法律指引在处理合同诈骗罪案件时,以下几点法律指引可以提供参考:- 证据的确凿性: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具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因此在定罪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主体的故意和欺骗手段的存在。

- 合同内容的重要性: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与被害人在合同中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密切相关,因此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解读,以确定是否存在欺骗行为。

- 犯罪主体的故意心态:犯罪主体的故意心态是合同诈骗罪定罪的关键因素之一,需要通过调查取证等手段来确定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

5. 结论合同诈骗罪是一种以欺骗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注意证据的确凿性,合同内容的重要性以及犯罪主体的故意心态。

以上是针对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指引。

---以上为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指引,供参考使用。

请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情况需要依法进行判断和处理。

诈骗罪定罪的三个要件是什么呢

诈骗罪定罪的三个要件是什么呢

诈骗罪定罪的三个要件是什么呢一、认定诈骗罪的五个条件是什么?一、认定诈骗罪的五个条件是什么(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二)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五)《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如何定性(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

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合同欺诈的认定标准

合同欺诈的认定标准

合同欺诈的认定标准合同欺诈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或解除合同过程中故意歪曲事实、隐瞒真相,以达到非法目的或者侵害他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为了准确、公正地认定合同欺诈,需要建立一套明确的认定标准。

以下是一份关于合同欺诈认定标准的提议,供参考。

一、主体标准1.故意欺诈:合同欺诈是当事人具有故意行为的结果,因此首先需要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有故意欺骗的意图。

如果当事人明知或应知他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与实际情况有明显差异,却通过歪曲事实、虚假陈述或隐瞒真相来引诱对方订立合同,即可认定为故意欺诈。

2.主观恶意:除故意欺诈外,合同欺诈还需要考虑主观恶意的存在。

当事人在订立合如果利用其专业技能、经验或独占地位,故意误导对方,使对方在合同交易中产生不利后果,可认定为具有主观恶意。

二、交易过程标准1.虚假陈述:当事人在合同交易中,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供虚假陈述,使对方误解合同内容或交易的风险、效果等关键因素,且该虚假陈述对对方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可认定为虚假陈述。

虚假陈述可能涉及合同的基本条款、产品描述、质量承诺、收益预估等。

2.重大遗漏: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故意隐瞒或者不明确披露重要信息,如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条件限制、关键事实等,且这些信息对对方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可认定为重大遗漏。

重大遗漏可能导致对方在合同交易中产生损失或者遭受第三方索赔等不良后果。

三、影响标准1.决策影响:合同欺诈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对方的决策是否受到实质性影响。

即对方在知晓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是否会做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决策。

如果对方留有合理判断的空间,不会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受到实质性影响,那么合同欺诈难以成立。

2.损失后果:合同欺诈通常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

如果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商誉损害、名誉损失或法律纠纷等后果,且这些后果是预见或可预见的,即可认定为合同欺诈。

四、证据标准合同欺诈的认定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形式:1.书面证据:包括合同文件、商务函件、市场宣传材料等。

合同诈骗22种及案例

合同诈骗22种及案例

合同诈骗22种及案例合同诈骗22种及案例一、背景介绍“合同诈骗”是指以虚假陈述、伪造证件等手段,诱骗他人签署合同,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的行为。

合同诈骗是一种经济犯罪,不仅在我国屡见不鲜,也在国际上受到广泛关注。

为保障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以下列举了22种合同诈骗案例及相应的法律条款和措施,便于律师和公众了解和应对这类犯罪行为。

二、合同诈骗案例及法律条款1、一家装修公司虚构自己有针对大厦做专业评估的资格,逼迫客户签署装修合同并提前收取全款,最终质量出现问题。

相关法律条款:侵犯合同自由,被告必须退还客户全部款项。

2、一家医院以推销肝病治疗产品的名义,骗取客户存款,并提前收取手术费用。

实际上,他们没有肝病治疗专业;手术后,病人出现并发症,严重影响客户的身体健康。

相关法律条款:合同诈骗已犯罪,被告需要归还客户全部款项,并对病人健康的维护承担法律责任。

3、一家物流公司虚构了早晨运和夜班车的情况,在包裹多的情况下提高了车辆使用价格,客户缴纳的费用远高于正常水平。

相关法律条款:根据合同条款,买方有权主张价格的返还和赔偿。

4、一位不法的地产中介利用客户对房产市场的不熟悉,不实陈述房屋的实际价值和收益,并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返还给客户高额的代理费用。

相关法律条款:被告须退还代理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5、一位不法理财人员虚构了新的高利率产品,承诺对持续买卖的客户进行利息调整。

实际上,市场中根本不存在这种投资产品并仅仅是一场诈骗。

相关法律条款:根据合同诈骗受到法律制裁,被告必须退还客户的全部本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6、一位租车公司利用客户对车辆操作的误解,以一项名为“超级保险”的新措施来提高租车费用。

相关法律条款:在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以要求退还超出费用,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7、一个出版社以让人远离恐鹤病的名义购买饮用水,但事实上该产品主要成分是普通净水。

相关法律条款:买方有权要求被告退还所有款项,并承担合理法律责任。

8、一位小贩在游乐园门口销售游戏币,虚假地承诺币的使用次数,许多游客只拿到了一次使用次数。

工程合同诈骗怎么认定标准的

工程合同诈骗怎么认定标准的

工程合同诈骗怎么认定标准的一、合同诈骗的认定标准1.虚构事实:诈骗方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资质证书等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2.隐瞒真相:诈骗方故意隐瞒与合同履行有关的重要事实,使对方在误解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3.利用虚假手段:诈骗方利用伪造、变造、盗用他人名义等手段,签订或变更合同。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方签订合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对方的财物。

二、工程合同诈骗的典型案例1.案例一:某建筑公司与一家所谓的“大型国企”签订了一份价值数亿元的工程合同。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该“大型国企”提供了虚假的资质证书和项目批文。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公司发现项目根本不存在,遂报警。

经调查,该“大型国企”实为一家空壳公司,其负责人已被警方抓获。

2.案例二:某施工单位与一家设计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设计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交付设计成果。

最终,施工单位发现设计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而是将部分工作转包给了其他公司。

经调查,设计公司的资质证书也是伪造的。

三、如何防范工程合同诈骗1.严格审查合作方的资质: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合作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谨慎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如有疑问,可请教专业律师。

3.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对合作方的监督,确保合同得到切实履行。

4.及时报警:一旦发现合同诈骗行为,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尽快挽回损失。

利用发包工程合同诈骗认定

利用发包工程合同诈骗认定

利用发包工程合同诈骗认定一、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法在讨论认定范本之前,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利用发包工程合同进行诈骗的常见手法:1. 虚构工程项目:诈骗者往往会虚构一个不存在的工程项目,通过伪造相关文件或者利用真实的项目信息进行欺骗。

2. 高额保证金:要求承包方支付高额的保证金或者预付款,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或者消失。

3. 低价中标:通过异常低的报价吸引承包方参与投标,中标后以各种理由追加费用。

4. 变更合同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断变更合同条款,使承包方承担额外的不合理成本。

5. 拖延工程款:以工程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借口拖延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方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二、发包工程合同诈骗认定范本在了解了诈骗手法后,我们可以制定一个认定范本来帮助识别潜在的诈骗行为。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范本:标题:发包工程合同诈骗认定书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以下事实与证据,据此认定存在利用发包工程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1. 项目真实性:经核实,所谓的“XX工程项目”并未在相关部门备案,且无实际施工地点,该项目为虚构。

2. 合同条款异常:合同中存在多项对承包方极为不利的条款,如不合理的违约金规定,以及对发包方几乎无约束力的条款。

3. 资金流向不明:所收取的保证金及预付款并未进入任何监管账户,而是直接流入个人账户,且用途不明。

4. 身份难以查证:发包方提供的法定代表人及关键管理人员身份信息无法得到官方验证,存在冒用他人身份的嫌疑。

5. 通讯不畅:在尝试与发包方沟通时,发现其电话经常无法接通,或者以各种理由推脱见面。

6. 无实际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已过,但现场并无施工迹象,发包方也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该发包工程合同涉嫌诈骗。

建议承包方立即停止一切与该合同相关的交易行为,并向警方报案。

结语:合同诈骗不仅损害了承包方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因此,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保持警惕,对于合同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要仔细审查,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什么是合同诈骗

什么是合同诈骗

什么是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一种利用虚假合同或承诺来欺骗他人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这种欺骗手段主要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达到目的。

下面是关于合同诈骗的详细介绍。

合同诈骗通常涉及多方面的操作,包括伪造合同文件、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等。

诈骗者通常会以虚构的项目或交易为幌子,向被害人提供虚假合同或承诺,让其相信自己可以从中获得利益。

一旦被害人相信并签订了虚假合同,诈骗者就会获得不当利益。

合同诈骗的手法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手段:1. 虚假投资项目:诈骗者通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被害人展示一个虚假的投资项目,通过合同约定被害人的投资金额和预期收益。

一旦被害人投资,诈骗者就会卷款逃逸,使被害人损失惨重。

2. 伪造爱情关系:诈骗者通过虚构的爱情关系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然后以各种借口向被害人借钱或要求签署虚假合同。

在此过程中,诈骗者会利用被害人的感情和信任来达到占有个人财产的目的。

3. 假冒商家:诈骗者假冒某个知名品牌或商家,与被害人签订合同或承诺提供商品或服务。

然而,一旦收到款项后,诈骗者往往消失不见,被害人无法取得退款或合理的索赔。

4. 虚假合作伙伴:诈骗者通过虚构的合作伙伴关系,向被害人提供虚假合作项目或商机。

一旦被害人相信并签订合同,诈骗者就会骗取被害人的钱财或其他利益。

合同诈骗不仅会给个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破坏正常商业交易的秩序和商业伦理的规范。

为了防止合同诈骗,个人和企业可以注意以下几点:1. 保持警惕:在签订合同或承诺前,要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认合作方的信誉和实力。

2. 查验身份和资质:要认真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资质证明,确保其合法性。

3. 谨慎交易:交易前要详细了解交易对象的背景和信用情况,不要盲目相信对方的承诺。

4. 密切关注:持续关注合同执行情况和付款进展,尽早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发现自己受到合同诈骗,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尽量追回损失。

居间合同诈骗的认定

居间合同诈骗的认定

居间合同诈骗的认定居间合同诈骗的认定甲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约定居间合同如下:一、甲方身份甲方系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

甲方承诺依据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要求,对乙方提供的行为进行咨询、建议、代理等有关事务的具体处理。

二、乙方身份乙方系自愿向甲方求助,要求甲方对乙方的居间交易进行协助。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信用证明真实有效,并承诺不参与任何诈骗行为。

三、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自己提供的咨询、建议、代理等服务内容真实、合法、完整。

2、乙方保证自己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履行职责,保证交易安全、顺利达成。

4、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双方应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行为。

四、履行方式和期限1、居间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甲方在接受乙方委托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

3、合同标的履行期限为约定的时间。

4、如无特别规定,则以甲方公示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照约定对乙方提供服务,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本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合法有效。

如因合同条款变更需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因违约等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相应赔偿。

以上为居间合同诈骗的认定,双方确认无误,并自愿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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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认定的详细介绍合同诈骗认定有利于区分其他相类似罪名,下面什么将详细介绍:合同诈骗认定一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

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可分为完全履约能力、部分履约能力和无履约能力三种情形,应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认定:(1)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2)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只履行一部分,如果其不完全履行的目的旨在毁约或避免自身损失或由不可避免之客观原因造成,应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如果其部分履行意在诱使相对人继续履行,从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3)有部分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4)有部分履约能力,同时亦有积极的履约行为,即使最后合同未能完全履行或完全未履行,一般应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的履约行为本意不在承担合同义务而在于诱使相对人继续履行合同,从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5)签订合同时无履约能力,之后仍无此种能力,而依然蒙蔽对方,占有对方财物的,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6)签订合同时无履约能力,但事后经过各种努力,具备了履约能力,并且有积极的履约行为,则无论合同最后是否得以完全履行,均只构成民事欺诈。

合同诈骗认定二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诈骗行为。

诈骗行为绝大多数是作为,而不可能是单纯的不作为。

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从司法实践中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欺诈行为,即使合同未能履行,也不能定合同诈骗罪。

没有诈骗行为,不能定合同诈骗罪,但是有诈骗行为也不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要正确认定合同诈骗罪还须结合其他客观因素作具体分析。

一般说来,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行为人在事实上虚构了某些成分,但是并未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虽然合同未能完全履行,但是本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足以说明行为人无非法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故不能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合同诈骗的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它是指行为人向对方作出签订合同的要约表示时,不是以真实单位或以自己名义作出,而是以虚构的根本不存在的单位和他人的名义,使对方信以为真,从而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对方“自愿”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为人从中获取不法利益。

第二,是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以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此种行为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伪造是指行为人假冒他人名义在票据上作假的行为,既包括票据的伪造又包括在票据上签名的伪造。

变造的票据是指无权而擅自变更签名以外的票据上记载的内容的行为,变造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是涂改票据数额,将小面值票据变为大面值票据;有的是采用拼凑方法,将小面值票据变为大面值票据;有的是将原有的记载除去,改写新的记载,或者直接在原有的记载上添加字句。

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是指伪造或通过其他非法途径获得证明其对某项不享有权利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证明文件,如虚假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银行存单等。

这种行为是指行为人为了使对方相信自己有能力履行合同,将伪造、变造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交给对方作担保使对方信以为真,签订合同,并“自愿”履行合同的义务,达到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的目的。

第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

此种行为是指行为人在并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骗取对方当事人信任的方式,以小利获大利。

第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

此种行为是指行为人与对方签订合同后,将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隐藏,或者携款逃跑。

第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其他方法”是指上述四种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凡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故意制造假象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从而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都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其他方法”。

实践中可概括出以下几种情况:(1)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以伪造的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代理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财物的;(2)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诱使对方签订原本无意签订的合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3)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骗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的;(4)行为人的诱骗行为致使对方当事人“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行为人非法获得了财物;(5)作为债务人的行为人,向第三人隐瞒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事实,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从而逃避债务的;(6)假冒联合经商、投资、合作协作名义,签订、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的目的,理论界和实务界有不同的看法。

肯定论者认为首先要看行为人是否采取了刑法所规定的欺诈手段,凡使用刑法所规定的欺诈手段的,原则上均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否定论者认为对于合同诈骗罪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观点:(1)骗取他人财物目的说。

认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骗用或占用,建议立法删去“非法占有”之限定,同时表述为“骗取他人财物”,以减少理论纷争和实务混乱。

审判实务中,区分骗用与占有意图,作为量刑情节。

(2)获取不法经济利益目的说。

认为合同诈骗罪存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主张应修改立法规定,不强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确立“非法获取不法经济利益”的目的。

(3)双重目的说。

认为非占有目的不是合同诈骗罪的惟一主观要件,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构成中“无意履行合同意念”与“非法占有目的”并存。

笔者认为,持否定意见的几种观点均值得商榷,都存在一定不足。

持肯定意见的观点看似合理,但实际上根本无法解决问题。

正确认定非法占有的目的,应从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合同有以假面目签订的合同和真面目签订的合同。

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及违约后的态度看,同时参照199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使用诈骗方法募集巨额资金后,携带被害人财物逃跑的;(2)肆意非法处置、滥用、变相占有被害人财物的;(3)大肆挥霍对方的定金、预付款,致使被害人财物无法返还的;(4)以支付中间人高额回扣、介绍费、提成等方法,致使被害人财物无法返还的;(5)使用被害人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被害人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将以诈骗方法得来的财物大部分用于归还债务,弥补亏空的;(7)根本就没有经营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8)抽逃、转移、隐匿被害人财物,有条件归还而拒不归还的;(9)隐匿销毁财务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被害人财物的;(10)为继续实施合同诈骗,拆东墙补西墙,或将被害人财物用于亏损或进行不营利生产经营项目的;(11)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被害人财物,或者致使被害人财物无法返还的等。

三、合同诈骗罪主体的认定问题1.自然人实施合同诈骗罪的情形(1)假冒法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以法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法人或单位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诈骗行为;(2)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非职务行为,非授权性行为,法人或单位事后不追认的,属于个人诈骗行为;(3)盗用、冒用、伪造法人、单位公文、证件、印章,或以终止后的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属个人诈骗。

2.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罪的情形(1)法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且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于单位诈骗;(2)法人或单位组织内的自然人在职务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且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于单位诈骗(3)自然人经法人或单位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或者无权代理的自然人以法人或者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后经法人或单位追认的,且犯罪所得归法人或单位所有的,属法人或单位诈骗。

3.承包人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情形(1)对于定额上缴承包费,承包人利用合同诈骗的,应作个人诈骗处理;(2)对于责任制承包,承包人只根据企业效益提成,按比例拿取奖金的,承包人利用合同诈骗,应作单位诈骗处理;(3)单位只是挂名,并未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或者犯罪所得全部或者大部分归承包经营者个人的,应作个人诈骗处理。

四、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对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有的主张是财物,有的主张是经济合同。

笔者认为,合同诈骗罪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欺骗的方法,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直接破坏了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侵犯了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个人的财物。

对于知识产权,违法所得、违禁品和劳务能否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对象,则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侵犯了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行为人的行为并不意味着权利人就失去了对上述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完全可以以假冒专利罪、假冒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来定罪,没有必要再定合同诈骗罪。

因此,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能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对象。

违法所得能否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对象,理论上存在争议。

有的认为合同诈骗罪的对象必须是国家、集体、个人的财物,且“财物”限于合法正当财物,不包括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有的认为,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对象。

因为公民个人的非法财物,就公民个人对该财物的这种实际占有关系而言,由于缺乏法律依据或财产所有人的同意,构成对所有人所有权的侵犯,因而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就这种财物本身而言,其背后仍然存在权利关系,理所当然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所以,公民个人的财产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均应成为欺诈犯罪侵犯的对象。

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是可取的,违法所得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对象。

违禁品能否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对象。

违禁品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公民私自留存、使用的物品,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淫秽物品等。

不允许其进入流通领域,非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制造、买卖、运输、持有,并非合同的标的物,因此,违禁品不能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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