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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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警察职业化教育训练中案例教学与组织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具有启发性、实践性,能提高学员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教学方法,它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目前警察培训中理论教学改革引入的一种重要方法。如果说传统的教学中教官与学员的关系是演员与观众的关系,那么案例教学中教官与学员之间的关系就是导演与演员的关系。与传统教学相比,在案例教学中教官与学员的角色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教师在案例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官要认清自己的角色,做好案例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认真细致地组织实施,做好组织讨论、发言辩论与总结点评等工作,才能达到最好的预期效果,提高案例教学的质量。
一、案例教学中教官角色转变
在传统的理论教学中,我们大多采用讲授法,教学以“教官””、“知识”为中心,教官在课堂上的教学活动主要是进行单方的信息传递,知识灌输,而学员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在案例教学中,教学以“学员”、“讨论”为中心,教学活动表现为教官与学员、学员小组之间、小组成员之间的多项互动。从传统教学法到案例教学法的转换过程中,教官容易走向两个极端,易犯以下两种错误。
(一)教官控制欲强,学员主体地位得不到发挥。
不少教官深受传统教学模式影响,即使在案例教学中,依旧大包大揽,以知识为中心,以自身为中心,不敢轻易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员,留给学员的空间很小,学员的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这部分教官往往责任心比较强,但是对案例教学的方法领会和掌握不够,生怕学员用案例教学的方法学不到东西,仍然固守在传统教学的模式中,不能完全跳出传统教学的框架束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急于得出教官预期的结论,使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能充分发挥。
(二)教官控制能力差,对学员的探讨放任自流。
易犯这种错误的教官本身非常明确学员在案例教学中
的主体地位,但是不清楚自身在案例教学中该如何做或者准备不充分。因此在教学中,这部分教官往往引出话题之后就放任不管,任由学员独立进行案例讨论,不到学员中间去倾听学员在探讨些什么,不对学员的探讨进行任何引导,对学员探讨的整个过程放任自流,对学员探讨出的最终结论也缺乏合适恰当的评价。教官在课堂上放任的态度会使课堂处于放羊状态,案例教学成为走过场,使整个教学过程流于形式。
这两种错误倾向有共同之处,就是教官不清楚自身在案例教学中处于什么的角色地位,不知道自身应当在案例教学中发挥何种作用。
二、案例教学中教官角色的准确定位
为了达到理想的案例教学效果,师生应当在各阶段中定
位各自的角色,教师是教学活动的引导者和协助者,学生是主动者和主导者,如同导演与演员的关系。在具体的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教官应当是案例教学活动的策划者、学员学习的引导者、教官与学员都是教学活动的研究者。
(一)教官是案例教学活动的策划者
在案例教学活动中,课堂的核心任务是学员小组的讨论,而教官是课堂讨论的组织者。使用案例进行教学,要让学员作为课堂的主角真正发挥作用,需要教官有效的组织。教官作为组织者的作用在于选择发放案例,提出案例讨论要求,维护好课堂秩序,控制好案例讨论的时间,有效地牵动课堂讨论的有序进行,并且在在讨论结束时给予总结或点评。
(二)教官是案例教学活动中学员学习的引导者
教官在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中不再单纯是知识的传授者,而是学员学习的引导者、促进者,而是围绕案例,引导学员积极主动地学习。在案例教学中,学员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消化,然后查阅各种他认为必要的理论知识,这无形中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认真思考案例中的问题,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然后让小组代表整合整个小组的意见,写出案例分析结果,并向全班学员展示。每组都有并且需要使用这个展现所在小组能力水平的机会,这样各个小组之间无形之中就会形成竞争和激励,这种竞争和激励会促
使每个成员都积极思考,主动参与讨论。在这过程中教官绝不是简单的旁观者,任由学员主导讨论的方向,而是在讨论中认真设法引导学员广开思路,积极发言,不断提出新的设想和思路,引导学员的讨论始终围绕着既定的目标进行。最后根据学员讨论和发言,再提出新的思考问题,让学员进一步的思考,促进学员进一步的学习。
(三)教官学员在教学活动中都是研究者
在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员听,听没听、听懂多少。要到最后的测试时才知道,而且学到的都是死知识。在案例教学中,学员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消化,然后查阅各种他认为必要的理论知识,捕捉这些理论知识后,他还要经过缜密地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一步应视为能力上的升华。同时他们可能提出各种各样的教官无法预测的问题,也可能提出许多有新意的并且会确实有效地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些对教官以后的教学都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促使教师加深思考,教官所进行教学反思的范围更广,根据不同学员的不同理解补充新的教学内容。只有通过不断地探索,教官才能提高教学水平。
三、案例教学中教官对案例的组织实施
(一)教官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案例是为整个教学目标服务的,它一定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来源于实践,决不可由教师主观臆测,虚构而作。
一定要注意真实的细节,让学员犹如进入其中,确有身临其境之感。这样学员才能认真地对待案例中的人和事,认真地分析各种数据和错综复杂的案情,才有可能搜寻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
1.想方设法尽可能收集原始案例
收集案例的渠道可以多种多样,可以在我们的公安内部和互联网上查找,特别是一些论坛网民发表或转载社会的热点民生问题;也可以在相关的报刊、电视或其他视频资料中摘取;还可以在平时的调研、下基层学习过程中获得,另外也可以利用我们教官的优势向学员索取,让每个参训单位至少上报一至两个案例。由于来参训的民警学员大多都有着过办案经历,办过不少案件,善于利用学员的资源收集案例资料,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精选案例
案例教学的目的是为了使学员提高办案的水平和能力,避免在办案过程中出现各种差错,所以,在警察培训中,一个好的案例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真实性。案例必须联系实际,是现实中的真实案例,如果是教官或学员中亲自处置或办理过的案例更好,这样一方面更能引起讨论的兴趣,另一方面也能通过教学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不过,案例中的人物和单位最好虚化处理。(2)典型性。所选案例必须典型,能反映出某一类公安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