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农村能源政策_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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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能源政策:回顾与展望

朱四海

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农村能源问题的实质是能源公平问题,向农村持续提供高品位的能源服务不仅是发展的需要, 更是农村居民的基本需求和基本权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能源政策经历了从解决农村 居民生活用能、到保障能源可持续发展、再到提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目标演进。当 前,政策的关键是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能源公平,并在农村可 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保障农民的交易权力、提高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

关键词:农村能源 问题 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能源政策的演变基本上是围绕能源问题展开的:

首先,是农村能源问题。中国农村能源政策首先是由农村能源问题引发的 。尽管政府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关注农村能源问题,特别是关于沼气、小水电和地方煤矿的发展,但直到“六五”计划(1982)才最终确立农村能源的政策框架。

其次,是能源安全问题。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21世纪议程》确立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未来能源系统中的战略地位,紧接着又在“九五”计划中明确了农村能源商品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农村能源问题让位于国家能源问题。

第三,是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能源消费排放的温室气体引发的全球变暖问题使得国家能源问题国际化。中国政府于2007年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农村能源被赋予了提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新使命。

本文从国家层面就政府围绕上述问题出台的相关农村能源政策进行了历史回顾和展望。

一、短缺时代的农村能源政策(1979~1995)

农村能源不是能源分类学上的概念,在能源政策范畴里人们没有“城市能源”的概念却有农村能源的概念,说明农村能源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源于能源建设的长期工业服务倾向和城市偏好、农村地区长期缺乏基本的商品性能源服务,反映了广大农村主要依靠当地可获取的可再生能源(薪柴、秸秆)的“能源贫困”现实。农村能源问题已经长期存在,但在能源短缺时代,受政府政策偏好的制约,国家能源建设优先保障工业和城市的用能需求,农村能源政策手段的选择主要围绕农村地区的资源赋存展开,着力发展沼气、薪炭林、小水电、小煤炭、太阳能以及推广省柴节煤灶。由于政策制定者缺乏为政策执行提供必要的资源及其它相关条件,这一时期的农村能源政策更多表现为导向功能而非分配功能(参见“表一”),其特点有四:

⑴ 政策设计以单项技术经济政策为主,并从试点起步。政策“抓手”主要包括农业部组织的沼气建设试点县、节柴改灶试点县建设,水电部组织的、以发展小水电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建设,以及林业部组织的薪炭林试点县建设。在上述试点的基础上,组建了跨部门的“国家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项目领导小组”,开展以县为单元的农村能源综合建设。

⑵ 政策目标是模糊和多元的。上述设计的政策意图在于缓解农村能源的供应短缺,但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却是不清晰的,政策目标只是一个不十分明确的大方向,具体内容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逐步加以明确和修正的。由于农村能源集能源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环境建设于一体,具有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政策目标一开始就是多元的。

⑶ 政策实践是探索性和渐进性的。由于政策目标的模糊,解决农村能源问题的进程也就呈现弹性状态,政策实践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决策者只能根据以往的经验审核现有的方案,通过与以往政策的比较、考虑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对以往政策进行局部的、小幅度的调适,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实现渐进变迁。就农村能源问题本身而言,决策者并不是“不想干”,而是不知道“怎么干”,或者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干”。

⑷ 农村能源游离于国家商品性能源供给体系之外。1982年确立、并经1986年修正的“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农村能源建设方针,其目标基本上限于解决农村能源问题,试图通过发展沼气、薪炭林,推广省柴节煤灶,以及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

小水电、小煤炭、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能源建设道路。这一方针现在看来是有缺陷的,这种“城乡分割、城乡分治”的能源建设模式首先与“七五”计划确立的“能源工业发展以电力为中心”相矛盾,其直接后果是农村电力供应的长期欠账;在这一方针指导下,煤炭工业采取了大中小煤矿并举的发展方针,特别是鼓励发展乡镇集体煤矿,结果是乡镇煤矿发展失控,造成煤炭资源破坏和煤炭生产过剩(周凤起等,2002)。

表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能源政策变迁

序号能源政策

综合

11980年,邓小平副主席指出,能源是经济的首要问题;沼气是个方向问题、世界问题

21982年,“六五”计划提出“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农村能源建设方针

31983年1号文件指出,小水电、风电、沼气、太阳能、薪柴林能源开发更带有紧迫性,必须抓紧

41984年1号文件指出,当前农村兴起的小能源等产业,有关部门和地方要给予积极的指导和支持

5198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国务院农村能源领导小组的通知》

6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家能源技术政策要点》,农村能源正式列入国家技术政策

71986年,国务院第三次节能办公会议审议下发《关于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的意见》

81988年,新组建的能源部设置了农村能源及农村电气化司,负责农村能源及农村电气化

91990年,以县为单元的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纳入“八五”计划

10199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意见》,沼气、太阳能成为环保产业

111994年,国务院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强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未来能源系统的基础

12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农村能源建设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32005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142007年,国务院颁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非水电可再生能源

151979年,国务院批转四部委《关于当前农村沼气建设中几个问题的报告》

16198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发展沼气的报告》

172003年,农业部下发《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

182007年,农业部颁发《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19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强调在烧柴困难的地方积极发展薪炭林20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绿化运动的指示》中强调把发展薪炭林作为燃料困难地区植树造林的首要任务

211996年,林业部颁布《全国“森林能源工程”九五实施计划》

222007年,国家林业局出台《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

231995年,国家四部委印发《1996—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

241997年,国家计委印发《新能源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

251999年,国家计委、科技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6200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

272006年,财政部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8200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发展新农村能源、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化

292007年,国务院发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乡镇煤矿

301983年,国务院批转煤炭部《关于加快发展小煤矿八项措施的报告》,鼓励农村集体和个人办矿

311983年,煤炭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放手发展地方煤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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