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
股指期货业务规则与制度(1)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 Financial Futures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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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操作要求——一般规定
期货公司应当制定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
综合评估自然人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 状况和诚信状况。
期货公司根据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填写《股指期货自然 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期货公司模板&证券公司 模板)。
自然人投资者具体标准(续)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综合评估: ➢ 通过期货公司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诚信状况 和相关投资经历等方面的的综合评估。综合评估满分为 100分,其中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诚信 状况的分值上限分别为15分、20分、50分、15分。期货公 司不得为综合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投资者申请开立股指 期货交易编码。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 Financial Futures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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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人投资者具体标准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 元;
具有相应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
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指定下单人、结算单确认人、 资金调拨人通过相关测试;
期货公司应当从投资者本人的金融类资产或者年收入等方 面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分值上限为50分。
投资者同时提供本人金融类资产、年收入材料作为财务状 况证明的,期货公司应当在分别评分后,取其最高评分作 为投资者财务状况评估得分,各项评分不得累加。
投资者所提供金融类资产证明的开具日期距申请开户日期 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
特殊法人投资者具体标准
股指期货管理制度规定
股指期货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股指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股指期货市场的稳定和平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股指期货交易所的所有交易活动和参与主体,包括交易机构、会员单位、客户等。
第三条股指期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权属于证监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证监会批准发布,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股指期货交易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交易管控,规范交易行为,保障市场公平公正,促进交易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市场监督机构对股指期货交易机构进行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交易规则、损害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理,保障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交易机构第六条股指期货交易机构的交易活动必须在证监会的监管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交易规则,不得流失资金款项,不得损害投资者利益。
第七条交易机构必须建立健全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进行盘后清算和结算,确保资金安全和交易结算的准确性。
第八条交易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报告,及时对风险进行处理和调整,确保交易风险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交易机构必须定期对交易系统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交易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障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交易机构必须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内部人员渗透和利益冲突。
第三章会员单位第十一条股指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必须遵守交易规则,正确行使会员权利和履行会员义务,不得违规交易,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第十二条会员单位必须对客户进行必要的交易风险提示和教育,确保客户了解交易风险,不得违规吸收客户资金投资。
第十三条会员单位必须加强对客户资金和交易行为的监控,建立健全的客户管理制度,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和利益保障。
第十四条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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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境内股指期货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指期货业务”是指: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及对冲系统风险,公司结合自身资金情况适度参与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投机、套利及套保的交易。
第三条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必须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中金所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流程执行,公司只能参与国内的股指期货交易,同时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主要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主,严格控制参与投机的资金额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期货领导小组行使期货股指期货业务管理职责;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副总、董事会秘书、交易主管,风控主管。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报告研究员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刘宾 研究部 电话:(0755)83212741邮箱:liubin@1、负责对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召开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年度股指期货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听取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股指期货交易方案。
4、负责审定公司股指期货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5、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6、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期货领导小组下设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人由总经理兼任。
其职责为:1、制订、调整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2、执行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
3、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4、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下设交易员、档案管理员、资金调拨员、会计核算员和风险控制员岗位。
各岗位人员分别在财务部资金科、成本科、稽核科内设。
各岗位职责权限如下:1、交易员: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制订股指期货交易方案、执行交易指令、对已成交的交易进行跟踪和管理等;2、档案管理员:负责股指期货资料管理,包括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3、资金调拨员:根据交易记录完成收付款;4、会计核算员:相关帐务处理等财务结算工作。
股指期货风险管理要素与内控制度
股指期货风险管理要素与内控制度股指期货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以指数表现为基础的投资方式。
股指期货的交易方式简单、灵活、高效,但也存在风险。
因此,对于股指期货交易来说,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是非常重要的要素。
一、风险管理要素1. 投资计划投资计划是股指期货交易中的基础,它包括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投资时间、资金规划等要素。
投资前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好充足的调研和评估,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和策略,规避风险,取得最大的投资回报。
2. 风险评估和控制股指期货交易存在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系统风险等多种风险。
投资者必须要对这些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具体来说,可以采用止盈止损的方法,设定好止盈止损点位,以便在市场波动过大时能及时止损。
同时,应保持足够的现金储备,以应对市场突发情况,降低投资风险。
3. 分散投资风险分散投资是一种降低风险的重要手段。
投资者应将资产分散投资于不同的股指期货产品,避免过于集中于某一品种或某一时段的交易,以使得资产风险得到合理的控制。
4. 合理使用杠杆利用杠杆可以帮助投资者提高投资回报率,但同时也存在着风险。
因此,投资者应在使用杠杆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杠杆比例,避免过度杠杆导致资金链断裂,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二、内控制度1. 交易规则股指期货市场具有高度的风险,因此,监管部门会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
为了遵守交易规则,投资者需要在操作时严格按照市场规则来进行操作,并有意识地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
2. 风险管理在交易中,需要针对不同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由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是股指期货交易中最主要的风险,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以避免因为风险管理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3. 资金管理在股指期货交易中,资金管理是投资者必须要掌握的一项技能。
具体来说,应该注重资金风险与资金变现的能力,定期进行资金的清算和检查,避免因为资金管理不善而产生操作风险。
4. 提高交易技能学习交易技能是投资者进行交易的关键。
期货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内部控制制度期货内部控制制度是指期货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并实施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确保其业务运营的安全、合规、高效。
该制度包括制度框架、职责分工、内部审控、风险控制和业务流程等内容,旨在保障期货公司的合法经营和客户权益的有效保护。
以下是对期货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性的分析。
一、期货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构成1.制度框架:明确期货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要求,包括公司章程、内控手册和内部控制规程等文件。
2.职责分工:确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合规部门等,以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互相配合和合作。
3.内部审控:建立内部审计和监察制度,对期货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提高内控水平,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和潜在风险。
4.风险控制: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方法和流程,明确各类风险的辨识、测算和监测,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应对风险。
5.业务流程:规定期货公司各项业务的流程和操作规程,包括客户开户、交易下单、风险管理和结算等环节,确保各项业务的规范和有效运营。
二、期货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1.提高业务安全性: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使业务流程规范化,减少人为错误和操作失误,提高期货公司的业务运行安全性。
2.保障客户权益:期货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护客户的利益,防范期货公司或员工的违规行为,规范各项业务的开展和操作,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3.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期货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期货公司能够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合法经营。
4.提高管理效率:期货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规范期货公司内部的管理流程和业务操作,减少重复工作和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管理效率和业务运营效率。
5.防范风险隐患:期货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明确风险控制的方法和过程,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保障期货公司的稳定发展。
期货业务管理制度
期货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期货业务的开展,保护客户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业务管理机构1. 公司设立期货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期货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 期货业务管理部门由专门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期货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各项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三、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1. 期货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
2. 定期进行期货业务的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和解决期货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3. 对期货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期货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
四、客户管理1. 公司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时,应向客户提供相应的交易风险提示,并进行风险评估和资格审核。
2. 公司应当对客户进行适当的风险揭示,避免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期货交易。
3. 公司应当保护客户的隐私权,严格保护客户信息,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五、交易管理1.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客户委托的指令进行期货交易,不得擅自决定客户期货交易的方向和数量。
2. 公司应当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操纵市场、欺诈交易等风险行为。
3. 公司应当保障客户资金安全,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管机构,对客户的资金进行监管和清算,确保客户资金不受非法侵占。
六、结算管理1. 公司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期货交易的结算,并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和及时。
2.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资金结算制度,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和结算的合法性。
3. 公司应当对结算业务进行严格的内部监控和外部审查,确保结算业务的合规性。
七、风险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风险管理。
2. 公司应当对客户进行投资交易的适当性评估,避免客户参与高风险的投机行为。
3. 公司应当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
期货内部管理制度
期货内部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一)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框架和规范,用于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期货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明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关系,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司治理结构一般包括:1.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制定公司的重大政策和决策。
2. 董事会: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公司经营管理和监督工作。
3. 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4. 管理层: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应当秉持公司利益为本,有效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二)内部管理制度1. 风险管理制度: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的责任部门和流程。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和风险控制政策,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2. 信息披露制度:期货公司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的时间节点和管理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合规性。
3. 内部控制制度: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督、内部检查等制度。
公司应当完善内部控制框架,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4. 业务风险管理制度: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业务风险评估、业务风险控制、业务风险预警等方面。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建立相应的业务风险管理机制,防范可能发生的业务风险。
5.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技术安全管理、信息技术系统管理、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等方面。
公司应当确保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信息泄露和系统故障。
6.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员工培训、员工考核等方面。
公司应当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建立人力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期货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期货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业务的内部管理,保障客户利益,提高期货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期货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和子公司的期货业务管理,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期货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具体操作程序,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流程,维护客户权益和市场秩序。
第四条期货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内部管理团队,完善内部管理体系,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第五条期货公司应当定期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六条期货公司应当依法依规从事期货业务,并制定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期货公司应当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情况,科学制定期货产品,合理配置交易额度和风险控制水平。
第八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客户资金账户及交易账户管理制度,对客户交易进行严格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资金和交易安全。
第九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合理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客户交易风险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
第十条期货公司应当依法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确保客户交易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内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二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交易、清算、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操作严格合规。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体系,定期对业务操作和内部控制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期货公司应当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的不断提升和改进。
第十五条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内部控制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独立的监督管理部门,对期货业务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独立于业务部门,对业务运作及时发现、处理并报告问题。
第十八条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期货经营内控制度
产品采购员、交易员及资金调拨员等相关各方进行妥善协调,以确保交割按期完成。
第五章 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在开展境内期货业务前须做到:
1、认真选择境内期货经纪公司;
2、合理设置境内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2、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根据公司期货业务方案测算已建仓头寸和需建仓头寸在价
格出现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第二十四条 公司建立以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
1、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1)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期货主管领导和风险管理员;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期货交易部门主管和风险管理员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同时上报公司期货指导小组。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置期货稽核岗位,对公司期货业务监督部门主管负责。
第二十二条 公司稽核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制定境内期货业务有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及管理工作程序;
2、监督境内期货业务有关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情况;
3、审查境内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
4、审核公司的具体期货交易方案;
5案;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稽核员应立即向公司总裁报告:
①境内期货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②境内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③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确定的操作方案的;
④公司境内期货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2、风险处理程序:
(1)公司总裁及时召开公司“期货指导小组”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讨论风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的期货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期货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期货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业务的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期货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期货交易、期货投资咨询、期货经纪业务等。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期货业务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期货业务管理第四条期货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期货业务部门,负责期货业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期货公司应当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和期货交易规则,合理引导客户参与期货交易,不得误导客户。
第六条期货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确保客户交易的及时、准确、公正执行。
第七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期货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监控和控制,确保期货业务的稳健运行。
第八条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客户资金管理,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独立和及时划转。
第九条期货公司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期货交易信息,不得误导、欺诈客户。
第十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期货业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期货业务的合规运行。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当配备具备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期货业务人员,对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期货公司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期货交易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信息技术管理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确保期货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期货公司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升级,保障期货业务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及时备份。
第十五条期货公司应当对期货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期货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期货公司所有。
第十八条期货公司应当将本制度向客户进行告知,确保客户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期货内控制度模板
期货内控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期货公司的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期货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内控制度。
第二条本内控制度适用于期货公司的所有业务活动,包括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等。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内控组织体系,明确内控职责,制定内控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四条期货公司应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内控制度的缺陷和问题,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五条期货公司应设立内控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议内控制度,监督内控制度的执行,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第六条期货公司应设立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合规管理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第七条期货公司应设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负责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三、风险管理第八条期货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等环节,确保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期货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业务活动中的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条期货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风险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向管理层和监管机构报告风险情况,确保风险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业务流程与控制措施第十二条期货公司应建立业务流程,明确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制定业务操作手册,明确业务操作的步骤和规范,确保业务操作的一致性和正确性。
第十四条期货公司应加强客户管理,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和验证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期货公司应加强交易管理,建立交易记录和交易监控制度,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期货公司应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流入和流出记录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子丑寅卯甲乙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张涛@2~19参考其他方案,表示感谢。
2013年1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结构设置 (2)第三章职责分工 (3)第四章业务流程 (4)第五章风险管理 (5)第六章业绩考核 (7)第七章授权制度 (8)第八章财务处理 (9)第九章信息保密 (9)第十章档案管理 (10)第十一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疆子丑寅卯甲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期货业务”)的经营行为和业务流程,加强公司对期货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公司金融资产和期货业务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进行期货业务为规避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商品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化解价格风险。
非董事会特批,不得进行商品期货的投机交易。
第三条公司期货业务仅限于在国内期货交易所挂牌的相关商品的期货合约。
第四条公司设立期货业务决策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作为负责期货业务的最高管理机构。
设立期货部,负责制定期货业务等相关的风险控制策略和程序;负责套保方案和交易计划的拟定,经授权进行期货业务交易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第五条公司进行期货业务的数量不超过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需求总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第六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新的风险控制需要。
第七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应传达到从事期货业务的部门和人员,每位相关人员应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第八条公司套保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第九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设置相应岗位,具体如下:1、期货经理:由公司期货部经理担任;负责监控市场行情、制定和执行套期保值方案(须核定)、期货交易方案(备案)、在期货业务授权书许可内执行期货业务、对已成交的交易进行跟踪和管理。
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制定交易方案,并向PVC期货业务决策委员会提交书面备案;2、财务管理员:由财务部人员兼任;根据套保方案调拨资金、相关账务的财务核算工作。
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一、风险管理制度1.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2.制定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的具体方法和指标;3.设立风险限额,规定各业务部门的交易风险限额;4.确保客户交易保证金的管理和监控;5.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事件;6.进行风险报告,定期向高层管理人员和监管机构报告风险状况。
二、内部控制审计制度1.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期货业务的内部审计工作;2.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对各项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3.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制定内部审计程序和标准;4.审计结果应及时通报被审计部门和高层管理人员,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5.定期向董事会及监管机构报告内部审计情况。
三、市场风险控制制度1.设立交易风险控制部门,负责监控市场风险;2.制定市场风险监控指标和方法;3.实施市场风险监控,对市场行情和交易变动进行实时跟踪;4.当市场风险超过限制时,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调整头寸、平仓等;5.建立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
四、内部交易控制制度1.严禁内部人员利用机密信息进行内部交易;2.建立内部交易审批程序,内部交易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3.对内部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确保内部交易的合规性;4.内部人员参与期货交易应按规定披露和申报;5.定期对内部交易进行自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信息安全控制制度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安全的规划和实施;2.制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操作规程,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3.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4.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5.建立事件管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跟踪信息安全事件。
六、合规监管制度1.遵守所有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2.设立合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合规管理政策和措施;3.进行内部合规监察,确保业务的合规性;4.及时披露关键信息,向监管机构提供相关报告和资料;5.定期接受外部合规审计和监管机构的检查,确保合规要求的履行。
期货交易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保障公司及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内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法守法,诚信经营;2. 风险控制,稳健发展;3. 科学管理,高效运作;4. 人才培养,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室及各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期货交易业务管理第六条期货交易业务人员应具备期货从业资格,熟悉期货市场规则和业务流程。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包括:1. 期货交易操作流程;2. 期货交易风险控制措施;3. 期货交易信息保密制度;4. 期货交易客户服务规范。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期货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包括:1. 制定风险控制指标体系;2. 定期对期货交易业务进行风险评估;3.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4. 对违规操作进行处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公司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资格,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收支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1. 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制度;2. 员工薪酬福利制度;3. 员工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六章信息安全与保密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一、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进行金融期货交易的基础,其主要目的是防止风险和损失的产生,保证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公司应当建立以下内控制度:1、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委员会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控制措施。
该委员会应包含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代表,确保公司各个层面对风险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2、交易规则和审批流程:公司应制定明确的交易规则和审批流程,确保每笔交易都经过审批,并明确责任人和权限。
同时,应对交易的数量、金额、期限等进行限制和控制,防止超出公司可承受的风险范围。
3、风险监控和风险报告: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对交易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同时,制定定期的风险报告,及时向管理层汇报风险情况,提供决策参考。
4、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公司的金融期货交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内部审计应独立于交易团队,评估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并提出改进建议。
5、员工培训和沟通: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相关培训,使其了解金融期货交易的基本知识和风险,以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
同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鼓励员工向管理层汇报交易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
风险管理制度是保证金融期货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关键措施1、风险评估和风险定级:对不同交易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进行风险定级,确保公司合理分配和承受风险。
2、风险分散:公司应遵循风险分散原则,将资金和交易进行分散投资,减少单一交易或资金的风险。
同时,对不同品种和市场的交易进行分散,降低系统性风险。
3、限制交易杠杆:设立合理的交易杠杆限制,防止冒险交易和过度借贷。
同时,制定交易止损机制,限制损失发展、防止亏本积累。
4、风险控制技术:采用适当的风险控制技术,如止损单、止盈单和风险敞口管理工具,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5、灾备计划:制定灾备计划,以应对突发事件对金融期货交易的影响。
灾备计划应包括备份交易系统和数据、应急交易流程和协调机制等,确保在灾难发生时能及时恢复交易。
期货公司内控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期货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分公司、子公司等关联单位。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导向: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面覆盖公司业务、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
(二)全面性:涵盖公司所有业务环节,确保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无死角。
(三)有效性:确保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四)持续改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内部控制部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修订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培训和宣传活动。
(三)对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违反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五)向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委员会报告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分支机构应设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章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内容第七条公司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
(二)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确保业务操作合规、高效。
(三)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四)人事管理:规范人事管理流程,确保员工行为合规、廉洁。
(五)信息系统管理: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稳定、可靠、安全。
(六)信息披露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期货公司内控合规制度范本
期货公司内控合规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期货公司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期货公司内控合规制度,是指期货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遵循合法、合规、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当设立内控合规部门,负责公司内控合规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内部管理机制。
第五条期货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分别负责公司决策、监督和经营管理。
第六条期货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七条期货公司应当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明确规定,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第八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管理制度,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为客户提供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期货服务。
第九条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等环节。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对期货交易风险的监控,建立健全交易风险管理制度,确保交易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第十二条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对资金风险的监控,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五章信息披露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十四条期货公司应当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等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十五条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督,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内控合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期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公司的内部管理,保障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期货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关联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确保公司业务合规合法。
(二)安全性原则: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三)效益性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四)责任性原则: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期货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层和各部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和公司治理。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第七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八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业务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董事会职责:(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二)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三)决定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担保事项;(四)决定公司机构设置、人事任免;(五)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第十条监事会职责:(一)监督董事会、总经理执行公司决策;(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会、总经理提出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三)对董事会、总经理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一条总经理职责:(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三)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五)组织实施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各部门职责:(一)按照公司规定,负责具体业务运营和管理;(二)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三)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四)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包括风险控制、合规控制、财务控制、信息技术控制等。
第十四条风险控制:(一)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报告流程;(二)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评估和报告风险;(三)制定风险应急预案,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期货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期货投资业务,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期货投资业务的管理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内部监督和考核等,确保公司期货投资业务的合规、稳健、高效运行。
第二章期货投资业务管理第四条期货投资业务分为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
第五条自营业务管理:(一)自营业务由公司自营部门负责,自营部门负责人为公司自营业务的直接责任人。
(二)自营业务需遵循市场规律,合理配置资金,严格控制风险,确保投资收益。
(三)自营业务需按照公司制定的《自营业务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规范、透明。
第六条经纪业务管理:(一)经纪业务由公司经纪部门负责,经纪部门负责人为公司经纪业务的直接责任人。
(二)经纪业务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三)经纪业务需按照公司制定的《经纪业务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规范、透明。
第三章风险控制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第八条风险控制措施:(一)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目标、风险控制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
(三)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指标,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内部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期货投资业务的合规性。
第十条内部监督措施:(一)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期货投资业务进行定期审计。
(二)建立内部控制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定期向公司报告期货投资业务情况。
(三)设立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第十一条考核制度:(一)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包括业绩、风险控制、合规性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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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报告研究员刘宾决策机制操作流程研究部电话:(0755)83212741邮箱:liubin@股指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境内股指期货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指期货业务”是指: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及对冲系统风险,公司结合自身资金情况适度参与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投机、套利及套保的交易。
第三条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必须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中金所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流程执行,公司只能参与国内的股指期货交易,同时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主要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主,严格控制参与投机的资金额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期货领导小组行使期货股指期货业务管理职责;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财务副总、董事会秘书、交易主管,风控主管。
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期货管理办公室合规管理经理第五条 期货领导小组的职责为:1、负责对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召开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年度股指期货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听取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股指期货交易方案。
4、负责审定公司股指期货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5、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6、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 期货领导小组下设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人由总经理兼任。
其职责为: 1、制订、调整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
2、执行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
3、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4、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下设交易员、档案管理员、资金调拨员、会计核算员和风险控制员岗位。
各岗位人员分别在财务部资金科、成本科、稽核科内设。
各岗位职责权限如下:1、交易员: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制订股指期货交易方案、执行交易指令、对已成交的交易进行跟踪和管理等;2、档案管理员:负责股指期货资料管理,包括股指期货计划、交易方案、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3、资金调拨员:根据交易记录完成收付款;4、会计核算员:相关帐务处理等财务结算工作。
5、风险控制员:负责监督和跟踪每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可直接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风险控制工作。
第八条 股指期货办公室各岗位人员应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能够相互监督制约。
第三章 审批权限第九条 公司成立期货领导小组,董事会授权期货领导小组和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具体执行。
各项股指期货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批准的股指期货计划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境内期货交易部门境内期货业务结算部门 境内期货业务监督部门 交易员 信息员 资金调拨员 会计核算员 结算员兼交易确认员 风险管理员 外部投资顾问第十条 单次或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的(含2000万元)交易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决定;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四章 授权制度第十一条 公司与期货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二条 公司对境内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
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授权期限。
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董事长签发。
第十三条 被授权人员应当在授权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只有授权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才能行使该授权书所列权利。
第十四条 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授予权限应即时予以调整,并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
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原授权书授予的一切权利。
第五章 业务流程公司的境内期货业务流程如下:﹝吸收风险管理员意见后﹞未通过通过公司期货领导小组确定操作思路办公室制定操作方案报办公室经理审核报期货领导小组审交易员通过方案下达期货公司给出操作建议第十五条,期货领导小组结合风险信息拟定初步的操作方向。
第十六条 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和市场价格行情,制定股指期货交易方案,报经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交易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股指期货交易的建仓品种、价位区间、数量、拟投入的保证金、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止损区间、价位及额度等。
结算员将成交情况以及结算情况传递给资金调拨员和会计核算员结算员将结算结果传递给部门经理,风险管理员和交易员 交易确认员向期货公司发送确认 风险管理员核查交易是否符合策略方案资金调拨员进行资金收付 算员进行帐务核处理报告公司期货领导小组若有错单则进行错单处理重新核查交易指令记录若不符不一致一致对成交初步确定交易员将成交单传递给结算员结算员进行预结算,并将结果传递给部门经理和交易员结算员核对经济公司帐单和成交单结算第十七条交易员根据批准的方案,填写注入或追加保证金的付款通知,由风险控制员审核,经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部相关主管审批同意后交资金调拨员执行付款。
会计核算员根据银行的单据进行帐务处理。
交易员根据公司的股指期货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交易令。
第十八条每笔交易结束后,交易员应于1个交易日内及时将期货经纪公司交易系统生成的交易账单打印并传递给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风险控制员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风险控制员核查交易是否符合股指期货方案,若不符合,须立即报告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会计核算员收到交割单或结算单并审核无误,并经财务部相关主管签字同意后,进行帐务处理。
会计核算员每月末与交易员核对保证金余额。
第六章风险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开展境内期货股指期货业务前须做到:1、慎重选择期货经纪公司;2、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1)公司期货业务岗位设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执行;(2)期货业务人员要求:①有期货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②有较高的业务技能,熟悉期货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期货业务开户及经纪合同签订程序如下:1、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作规范的期货经纪公司,经资格审查后推荐给期货领导小组作为候选单位;2、期货领导小组从候选单位中选定公司期货交易的经纪公司;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员代表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书,并办理开户手续。
第二十四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应随时跟踪了解期货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和资信情况,并将有关发展变化报告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更换期货经纪公司。
第二十五条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呈批的方案中必须披露相关风险;交易方案须采取合理的交易策略,降低追加保证金的风险。
第二十六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股指期货业务进行检查,监督股指期货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置风险控制员岗位,风险控制员直接对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和董事长负责。
风险控制员岗位不得与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的其他岗位交叉。
第二十八条风险控制员须严格审核公司的期货股指期货业务是否是为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进行的保值,若不是,则须立即报告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以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1、内部风险报告制度:(1)交易员应于每天收市后将已占用的保证金金额、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追加的保证金数量,形成专门报告或标准帐表,并及时上报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2)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风险控制员;如果交易合约市值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时,应该立即启动止损机制;如果发生追加保证金等风险事件,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应立即向期货领导小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分析意见,由期货领导小组做出决策。
(3)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风险控制员应立即向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报告:①期货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②期货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③公司的具体交易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④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股指期货方案;⑤公司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股指期货交易过程的正常进行;⑥公司期货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4)期货领导小组、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的任何人员,如发现股指期货交易存在违规操作时,应立即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
同时,期货领导小组立即终止违规人员的授权手续,并及时调查违规事件的详细情况,制定和实施补救方案。
2、风险处理程序:(1)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时召集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2)相关人员执行公司的风险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交易错单处理程序:1、当发生属期货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时:由交易员及时通知期货经纪公司,并报告期货领导小组,责成经纪公司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再向期货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损失;2、当发生属于公司交易员过错的错单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并下达相应的指令,相应的交易指令要求能消除或尽可能减少错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股指期货过程正常进行。
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第三十二条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业务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第七章报告制度第三十四条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于月初向期货领导小组提交上月股指期货业务报告,包括本月新建仓位状况、总体持仓状况、结算状况、股指期货效果、未来价格趋势及相关分析。
第三十五条股指期货业务人员应遵守以下汇报制度:1、交易员每次交易后向股指期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风险控制员、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报告每次新建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及最新市场信息等情况。
2、交易员和会计核算员分别根据每次交易情况建立股指期货统计核算台帐并向财务总监及风险控制员报告汇总持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金使用状况等信息。
第八章档案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公司对期货股指期货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境内期货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各类内部报告、发文及批复文件等档案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