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材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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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材料管理制度

1、分包方以劳务形式承担公司工程项目施工,其材料的管理控制责任由项目部负责。分包方所需的劳保用品,其费用自行承担,同时应根据所承担施工任务的内容自行配备必需的工具。

2、实行工程承包施工的分包商,应根据所承担工程的施工内容和公司物资供应管理要求和规定格式,由项目部分别编写施工项目材料需用计划(材料预算)和材料到货进度要求,其中,材料需用计划(材料预算)须经公司预算成本部、物资设备部门审批。

2.1、分包方在工程承包施工中应指定专人进行材料领用(个人私章印模应在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备案)。

2.2、公司物资部门对分包方办理材料领用时应核实用料计划是否审批完毕,领用人与用料单位是否一致,同时应采用分包工程专用出库料单办理出库手续。

2.3、分包方对领用的工程用料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质量不受损坏。

2.4、施工工程因设计变更出现材料增加时,需重新上报材料需用计划,进行审批;材料削减时,对领回的材料未发生质量变化的可退回发料方;已发生质量变化由分包方自行承担费用。

2.5、对分包方超预算领料,不论出现何种原因,原则上不予供料。

3.1、施工材料属建设单位供应的,应由项目部先由建设单位领回,进行检验合格后,再办理领用;如需市场采购,应在采购的前应

将采购数量、规格报公司物资部门审批,材料到货后由项目部验收。

3.2、分包方自带进场的材料,进场前应经项目部组织检验合格后使用。

4、工程所需周转材料的管理

4.1、施工周转材料,原则上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分包方使用自有周转材料时,需在进场时做好特殊标记,并到公司项目部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和点数,无特殊标记的周转材料不得进场,私自进场的不得外运。

4.2、公司项目部应做好自身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严禁任何个人私自挪用公司各种周转材料给予分包方使用。

5、分包方自行供应的材料管理

5.1、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由分包方自行供应的材料,公司原则上不负责供应,如分包方需委托公司有关部门供料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批准后,公司供应部门以销售材料的方式办理,其价格执行定期市场价格并加收10%的采保费。

5.2、需由公司负责供应的材料,如因分包方原因出现材料短缺时,其供料方式和价格按上一条办法办理。

6、材料的领用及发放

6.1、按计划应由公司负责供应的材料,分包方在供料地点进行质量、数量验证,在指定的发料仓库分包方自行运至施工现场,并承担保管责任。

6.2、所有工程剩余材料处理前均应由公司供应主管部门确认,

处理过程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和业主与之相关的规定要求。

7、材料的技术质量管理

7.1、材料管理中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交接,按工程承包的方式,由分包方办理的,分包方应按公司有关技术要求负责整理,并做好交接工作。

7.2、分包方施工中工程材料管理,应严格按公司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要求进行过程质量控制和填写各种记录文件,并对符合ISO9000贯标要求承担责任。

7.3、分包方自行供应用于工程主体的材料,使用前必须对其质量证明文件和材料实物鉴定确认,并做好相关登记,否则不得使用。

7.4、分包方用于工程的自购材料,其质量证明文件应报送公司项目部备案存档。

7.5、工程材料按规范要求需进行用前复验的,由分包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翔建.御景华府8-11#楼项目部.

材料部

201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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