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概述
劳动法全文解析
劳动法全文解析摘要:1.劳动法概述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3.劳动者的权益保障4.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终止5.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6.工资与福利7.劳动争议处理正文:劳动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部基础性法律。
全文解析劳动法,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劳动法,保障自身权益。
1.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规范。
它包括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共计九章。
劳动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调整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障劳动者权益原则、平等就业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原则、同工同酬原则、安全生产原则等。
这些原则为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了基本遵循。
3.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主要包括:平等就业权、取得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安全卫生权、接受职业培训权、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参与企业管理权等。
这些权益在劳动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4.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终止劳动关系的建立主要通过劳动合同来明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劳动关系的终止则分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
5.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法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作了明确的规定。
如:标准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8 小时,每周不超过40 小时;用人单位应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1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
6.工资与福利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同工同酬原则等,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权益。
此外,劳动者还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7.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个环节。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劳动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和权益保障。
关于法律规定的劳动法(3篇)
第1篇一、劳动法概述1. 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其相关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为调整对象,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 劳动法的特点(1)强制性:劳动法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遵守,违反劳动法将承担法律责任。
(2)普遍性:劳动法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分地域、行业、性质。
(3)平等性:劳动法强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平等地位,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4)综合性:劳动法涉及劳动关系、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处理等多个方面。
二、劳动法的主要内容1. 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3)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病假、事假等假期,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 工资(1)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2)工资水平:工资水平应当与劳动者的劳动贡献相适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劳动保护(1)劳动安全卫生: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设施。
(2)职业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
(3)劳动保护措施: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5. 劳动争议处理(1)劳动争议调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法释义全文
劳动法释义全文摘要:一、劳动法概述二、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三、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终止四、劳动报酬与工时五、劳动保障与安全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七、劳动争议处理八、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九、我国劳动法的特点与意义正文:一、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是一部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障、权益平衡的法律规范。
我国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文共分为九章,内容包括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报酬、工时、劳动保障、安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等。
二、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法明确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参加工会等。
这些权益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三、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终止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的条件、程序,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
同时,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
四、劳动报酬与工时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待遇等。
此外,还对工时制度进行了规定,包括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等,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
五、劳动保障与安全劳动法明确了国家对劳动者劳动保障的责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进行了规定,包括禁止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和对妇女生理机能有害的高强度劳动等,以确保她们在劳动过程中的特殊权益得到保障。
七、劳动争议处理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这些程序为劳动者在权益受损时提供了法律途径。
八、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劳动法明确了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赔偿责任等。
劳动法的概述
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1、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2、劳动关系的种类 职业劳动关系和附随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种类
(1)职业劳动关系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职业劳动而产生
的社会关系。 四类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公务员和比照适用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
团体的工作人员; ※农村劳动者 ※现役军人 ※家庭保姆
2、劳动权是生存权,也是发展权 3、劳动权是一种综合权利
劳动权的类型
1、应然劳动权、 法定劳动权 实有劳动权 2、可诉劳动权 不可诉劳动权
第四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概述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六、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七、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概述
1、概念和特征 概念——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一些国家亦称雇
用(佣)合同。《劳动法》No16条:“劳动合同是劳 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协议”。
特征:A.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B.劳动合同内容 具有双重性,是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C. 劳动合同具有从外部关系向内部关系转化的性质。 D. 劳动合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特性。
自己劳动权益的自由 (2)用人单位的用工自由
2、劳动协调原则
(1)劳动法目的性原则要求 A、劳动权利义务统一:确立劳动既是权利也是
义务;确保劳动法的主体既享有劳动权利又负有 劳动义务;确保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实现对应。 B、劳动关系的契约化 C、劳动法主体利益的平衡 D、劳动法上各种力量的有机组合 (2)劳动法手段性原则要求,注重和平谈判、 协商、调解、仲裁这些调整手段。
第十六章-劳动法-PPT课件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 一定的手续和步骤。
(1)提出签订 劳动合同的建议。
(2)双方协商。
(3)双方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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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就是指劳动合同赋予 劳动合同的相关人士的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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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的生效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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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 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就 各项具体劳动标准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以全体 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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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合同,不仅具有一般 合同的共同特征,同时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第十六章 劳动法
教学目的:
1 劳动法概念及调整对象 2 劳动法 3 劳动法的基本特征和法律地位 4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5 劳动法的渊源和体系
1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
广义
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制定的有 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及国务 院各部门和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 劳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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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过错性 辞退。
②非过错 性辞退。
③经济性 裁员。
④得解 除劳动合 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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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一般性辞职; ②特殊性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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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 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 间的劳动关系终结。劳动合同的终止不同于 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表现为劳动合同的法 律效力提前消灭,而终止是基于一定的法律 事实导致劳动合同效力的自然消灭。
第五章 劳动法
第五章劳动法一、劳动法概述(一)自然人要成为劳动者,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依《劳动法》规定,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童工),但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二)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特征: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在我国劳动者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我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在我国用人单位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2.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3.劳动关系具有人身、财产关系的属性。
这一属性也决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使用、管理,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人身,关系到其健康和生命,关系到其劳动能力、劳动人格、尊严的维护,关系到其工资等物质权利的保护;这种人身属性也决定了劳动者必须亲自履行劳动义务,并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按照劳动力使用者的要求进行劳动。
劳动关系具有财产关系的属性,是指劳动者有偿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由此缔结的社会关系具有财产关系的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平等、从属关系的属性。
一般而言,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
同时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动关系一经确立,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身份、组织和经济上的从属关系,用人单位控制和管理劳动者,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提示】订立阶段平等,履行阶段从属,不平等。
劳动法还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包括:(1)管理劳动力方面的社会关系;(2)社会保险方面的社会关系;(3)工会组织关系、工会监督方面的社会关系;(4)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社会关系;(5)劳动监督检查方面的社会关系。
【提示1】1.居民家庭与家政服务员只会形成民事劳务关系,不管是自己找来、中介推荐、还是家政服务公司派来,因为家庭不是单位;2.只有家政服务员与家政服务公司才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2013.8
第二节
劳动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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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一)劳动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二)劳动法具有其他法律部门不可取代的 功能和重要性 (三)劳动法具有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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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是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
劳动法是直接隶属于宪法的,与民法、 行政法、经济法相平行的一个基本的法律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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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之间、自然人和法 人之间的关系
主体
关系 适用法律 合同形式
劳动者——用人单位 自然人之间、法人
兼具平等关系和隶属 关系 劳动法 书面形式 地位平等 民法 书面形式、口 头形式 没有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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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待遇
强制保险等待遇
下列情形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是( ) A.出版社向作者支付稿酬 B.企业支付给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 C.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的零件加工费 D.国家机关支付给公务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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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以下人员: (1)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 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2)农业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 经商的农民除外); (3)现役军人; (4)家庭保姆; (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建立劳动合同关 系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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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 整的劳动关系是( ) 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借款关系 B、某公司向职工集资而发生的关系 C、两企业之间签订劳务输出的合同关 系 D、某民工被个体餐馆录用为服务员产 生的关系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 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 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 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全文解析
劳动法全文解析摘要:一、劳动法概述1.劳动法的定义2.劳动法的作用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原则2.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原则3.平等就业原则4.劳动报酬公平原则三、劳动者的权益保障1.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2.工资待遇与福利3.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4.劳动安全与卫生5.职业培训与发展四、用人单位的义务与责任1.合法用工2.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3.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与维护4.社会保险的缴纳与劳动争议的处理五、劳动法的实施与监管1.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2.劳动监察机构的设置与职责3.劳动争议的处理与仲裁4.法律责任的追究与补偿正文:劳动法全文解析一、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的一部法律。
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原则: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保障,用人单位有义务尊重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2.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原则: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劳动用工自主权。
3.平等就业原则: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残疾等因素歧视劳动者。
4.劳动报酬公平原则:劳动者享有公平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减或者无故延迟支付劳动报酬。
三、劳动者的权益保障1.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者享有法定的工作时间,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2.工资待遇与福利:劳动者享有法定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3.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劳动者享有法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劳动安全与卫生: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职业培训与发展: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机会,帮助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实现职业发展。
四、用人单位的义务与责任1.合法用工: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法规定,合法招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法的概述
第二节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 法的 适用 范围
空间适用范围 对人适用范围 时间适用范围
1、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是指劳动法的地域 范围,而劳动法的地域范围取决于劳动法律规 范文件的制定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 动法律、国务院颁布的劳动行政法规等适用于我国 部区域。
4、劳动关系具有平等关系、从属关系的双重属性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自 愿缔结的,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劳动关系一旦建 立,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后就应该听从用人单 位的指挥和调度,因而具有从属关系的性质
(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除劳动关系外,还调整 一些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这些社会关 系本身不是劳动关系,但与劳关系有直接或间 接的联系。一般有如下几方面:
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可能有很多方,
可能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个
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个人与公司 之间的关系。
(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提供劳
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
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只有劳务服务,用 工方支付报酬,彼此之间在法律上不存在身 份隶属关系,既没有档案需要放在用人单位
向其发放了就业推荐表,鼓励其谋职就业。
此时若再以未领毕业证来否定其劳动者主体 身份,显然是不当缩小了劳动者这一法律概 念的内涵,损害了大学生的合法劳动权利。 而且升海公司实际又与季小莉签订了劳动合 同,其法律行为与大学生未完成学业的勤工 俭学性质不同,应属于就业。综上理由,一、 二审法院在查清主体身份,明确升海公司对 办公室文员一职并无学历要求,且排除了诸 种合同无效情形之后,确认涉案劳动合同完 全符合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判决季小莉与 升海公司2006年2月27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协议书书》有效。
劳动法全文解析
劳动法全文解析摘要:一、劳动法的概述二、劳动法的主要内容三、劳动法的作用与意义四、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五、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六、劳动法的主要条款七、劳动法的实施与监督八、劳动法的修订历史正文:一、劳动法的概述劳动法是我国一部关于劳动关系和劳动力资源的基本法律,是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力市场的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
三、劳动法的作用与意义劳动法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它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了合法用工的依据,为政府部门提供了监管的法律依据。
四、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
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也适用劳动法。
五、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保护劳动者权益等。
六、劳动法的主要条款劳动法的主要条款包括: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
七、劳动法的实施与监督劳动法的实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劳动法概述(ppt30张)
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 转移的,能引起法律后 果的客观现象:破产、 战争、伤残等
第二章小结
本章劳动法讲了两大内容: 一.劳动法的体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 其中,第一节的劳动法基本原则和劳动法体系 为重点内容;
第二节的劳动法律关系及特征和劳动法律关系的构 成要素为重点内容。
1、( A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 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权利与义务关系。 P39 (A)劳动法律关系 (B)劳动合同关系 (C)劳动行政关系 (D)劳动雇佣关系
• • • • •
5、( B )是劳动权的核心。 (A)择业权和劳动报酬权 (B)就业权和择业权 (C)休息休假权和劳动保护权 (D)劳动保护权和职业培训权
6、( B )不具有法律效力。 (A)立法解释 (B)任意解释 (C)司法解释 (D)行政解释
A 7、以下不属于劳动标准法的是( )。 ( A )劳动争议处理法 ( B )工资法 ( C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法 ( D )工作时间 法
内容:
P30
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原则 劳动关系民主化的原则 物质帮助权原则
劳动权
劳动就业权 自由择业权
劳 动 法 的 基 本 原 则
保护劳动者劳动权原则 —首要原则
劳动保护权
劳动报酬权
休息休假权 劳动保护权 职业培训权
︵ 基 本 权 益 ︶
基 本 保 护
︵ 权 益 权 能 ︶
全 面 保 护
︵ 弱 势 群 体 ︶
(B)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D)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摘自2012年11月份真题
12
87、职业培训制度规定了政府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在
发展培训事业和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方面的(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劳动法的概念:1、劳动的概念界定:关于劳动的一般含义,我们曾经学习过。
所谓劳动是指人们运用一定的生产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目的的活动。
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劳动在人类形成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人类的祖先猿,是经过长期劳动才变成为能制造工具的人。
而且,劳动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的地位与作用。
劳动的实现,必须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为前提。
以上这些,都属于是劳动的一般内涵。
然而,我们要了解的《劳动法》上的劳动,除了具有一般意义以外,还有其特定的内涵。
劳动法上讲的劳动,是专指职工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所规定义务的集体劳动。
所以,并不是所有劳动都是劳动法上的劳动,比如家务劳动、农民劳动、公益活动中义工的劳动等等,都不是我们这门课程中所讲的劳动。
2、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从其发展历史看,首先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它是由工厂法逐步发展而来的。
什么是工厂法?工厂法亦称“工场法”,即资本主义国家关于雇佣劳动的立法,规定工厂内部的劳动时间、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工资福利、集体合同、实施义务教育以及企业主对在生产中致残工人的物质责任、劳动保险等。
工厂法随着资本主义工厂制度的建立而产生。
它是资本主义国家迫于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在工人运动高涨的形势下制定的。
一般认为,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工厂法是英国议会1802年通过的《学徒健康和道德法》。
1833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工厂法草案》。
其后,资本主义各国都相继制定工厂法。
如瑞士和法国于1877年和1892年分别制定了《工厂法》,日本1911年制定《工场法》,于1916年正式实施。
十月革命前俄国的几个重要的工厂法规是:1882年《雇佣童工、童工劳动时间和工厂检察机构法》;1897年的《劳动日法》;1903年《企业主对工人伤残的责任法》和《工厂领班法》;1912年的保险法等。
劳动法
劳动法
• 劳动法 劳动法具有完整体系: 第一、就业制度; 第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第四、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五、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 第六、职业培训制度; 第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第八、劳动争议制度; 第九、监督检查制度;法律责任。
•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条:劳动权利义务相一致 第三条: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劳动法
• 案例 赵某,男、16周岁(有独立的劳动能力), 身高175公分,面貌成熟,但身为特殊群体。在 新安公司上班半年中(三个月试用期),一直在 2009 督促与公司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未果。2009年八 月在一次出差的时候老板发电邮告知其被解雇。 公司未给出具体说明。期间未领到自己的工作所 得。回单位后向公司提出领取工资跟其他依法所 得,遭到单位的反对,故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法院能支持赵某的请求吗? 该案件中有没违反劳动法中的基本原则?如果 有违反那条原则?
劳动法
• 四、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 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一方是劳动 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 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 则,双方地位平等。 4、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劳动法
• 一、工厂立法:是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后, 工厂立法: 工厂立法 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而颁布的一系列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 法》被认为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 也被认为是现代劳动法 劳动法的开端。 劳动法
劳动法
劳动法ppt课件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单位一般 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24小时的用工形式。
例题1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
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有(2011.10.多)
A.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就业人员,并有需要扶养的老人的
B.家庭无其他
C.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D.本单位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E.本单位先进工作者
第二节 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简答、多选):
三、仲裁原则与仲裁时效
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除外。
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
第三节 劳动仲裁
四、仲裁时限与先予执行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 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 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日。预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 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 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辞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即时解雇 (2)预告解雇 (3)经济性裁员
第二节 劳动合同
即时辞职——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违
第四章 劳动法概述
第四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狭义劳动法:我国现行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公布,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广义劳动法3、劳动法学或劳动法课程二、劳动法中劳动的概念劳动法中的劳动,属于劳动力所有者将其劳动力有偿地提供他人使用的劳动。
内涵:1、以职工或雇工身份所从事的劳动。
2、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3、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4、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1、特征(1)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或雇主;(2)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核心;(3)是一种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4)是一种平等性质与不平等性质兼有的社会关系;(5)是对抗性质与非对抗性质兼有的社会关系。
2、类型(1)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标准(2)以劳动者特定身份为标准(3)以劳动关系所在产业为标准(4)以劳动岗位地点为标准(5)以劳动关系确立方式为标准3、范围(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部分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96条)(4)非典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五章)讨论案例:A公司主要从事床上用品的生产、销售,生产季节性较强,每年7月至9月是生产旺季。
朱某自2001年以来,每逢生产旺季,自带其本人的小货车至该公司从事运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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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我国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劳动自由原则 2、劳动协调原则 3、劳动保障原则
1、劳动自由原则
(1)就劳动者的劳动自由而言,表现在: A、必须肯定和维护劳动者的人格独立 B、必须确认劳动者独立的法律地位 C、最核心的表现是劳动者的就业自由 D、劳动者支配自己劳动报酬的自由和维护
(2)有学者认为,劳动法律体系对劳动立法起“指导” 作用,而不是起约束作用。设计劳动法律体系、对劳动法 律体系如何表述,一般是法学家的事,而不是立法机关开 展立法活动的必经程序。比较常见的表述有:
——按照立法机关(或不同的效力),可以将所有的劳动 法归纳划分为劳动基本法、劳动法律、劳动行政法规、劳 动规章等层次。
(2)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3)是劳动关系附带产 生的关系。
四、劳动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 位
1、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劳动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3、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4、劳动法与公、私法划分 社会法(环境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
五、劳动法的体系
1、劳动法的形式体系 2、劳动法的内容体系
第一章 劳动法的概述
一、 劳动法的概念 二、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三、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四、 劳动法的法律地位 五、 劳动法的体系 六、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一、 劳动法的概念
1、关于劳动法概念的各种认识 2、劳动法的概念 ——广义理解 ——学科角度 3、劳动法的本质 4、劳动法的特征
我国劳动法的形式体系构成
(1)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劳动法》的配套立法 (4)解释、批复、行政解释、复函 (5)地方劳动立法
2、劳动法律体系
(1)有学者认为劳动法律体系是现行劳动法规按照一定 的标准分类组合,形成多层次、内容和谐、结构严密的有 机统一体。大致包括:A.劳动就业法;B.劳动合同法和集 体合同法;C.工资法;D.劳动保护法;E.职业培训法;F. 社会保险法;G.雇员参与管理法;H.工会法;I.涉外劳动 法;J.国际劳动法;K.劳动监察法;L.劳动争议处理法。
自己劳动权益的自由 (2)用人单位的用工自由
2、劳动协调原则
(1)劳动法目的性原则要求 A、劳动权利义务统一:确立劳动既是权利也是
义务;确保劳动法的主体既享有劳动权利又负有 劳动义务;确保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实现对应。 B、劳动关系的契约化 C、劳动法主体利益的平衡 D、劳动法上各种力量的有机组合 (2)劳动法手段性原则要求,注重和平谈判、 协商、调解、仲裁这些调整手段。
——按照劳动法文件的体例和功能作用,可以归纳划分为 劳动实体法、劳动程序法、劳动监察法等。
——按照劳动法的内容,可归纳划分为劳动标准法、劳动 关系法、职业保障法等。
——按照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可归纳划分为企业劳动法、 公务员劳动法、科技人员劳动法、船员劳动法、家内劳动 法等;或归纳划分为全民职工劳动法、集体职工劳动法、 私营企业劳动法、涉外企业劳动法等。
劳动法的内容体系
1、促进就业制度;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4、工资制度; 5、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 7、职业培训制度; 8、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9、劳动争议制度; 10、监督检查制度; 11、法律责任;
1、劳动法的形式体系
——劳动法的渊源
——有学者认为劳动法的渊源有:(1)宪法;(2)法 律;(3)劳动行政法规、规章;(4)地方性劳动法规 和规章;(5)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6)有关的法 律解释;(7)自主性规范(包括集体合同、劳动合同) (8)习惯法;(9)判例法;(10)条理法。
——有学者认为我国的劳动法表现形式按其立法主体、法 律效力不同,可分为宪法、劳动法律、劳动行政法规、地 方性劳动法规、劳动规章,以及经我国—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 的社会关系
——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 ——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关系 ——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 ——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
系 衡量“密切联系”的标准 :(1)是产生劳动关系的前提:
A、劳动法具有保护性特征 B、劳动法具有三重力量组合的特征 C、劳动立法体现出明显的阶级性
二.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1、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劳工法规” 2、19世纪初资本主义国家的“工厂立法”,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的健康与道 德法》,标志现代意义劳动法的产生。 3、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法。1922年前苏联 的《苏俄劳动法典》。 4、劳动法历史的启示
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1、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2、劳动关系的种类 职业劳动关系和附随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种类
(1)职业劳动关系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职业劳动而产生
的社会关系。 四类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公务员和比照适用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
团体的工作人员; ※农村劳动者 ※现役军人 ※家庭保姆
3、劳动保障原则
(1)确立劳动关系的契约机制 (2)建立各种强行性的劳动基准 (3)赋予劳动者结社权 (4)建立劳动纠纷的排解机制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几种学说
1、“八原则”说(1) 2、“八原则”说(2) 3、“七原则”说 4、“五原则”说 5、“四原则”说 6、“三原则”说
六、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我国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2)我国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3)我国劳动法的对人适用范围 我国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 ——现阶段我国实际上排除了某些劳动者适用《劳动法》的可能性。
这些人员包括:A.公务员;B.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 团体工作人员;C.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D.现 役军人;E.家庭保姆。(见劳动部100条意见) ——从当前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有扩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