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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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明确考勤管理的职责划分,规范考勤管理的操作和审批流程,为日常考勤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依据。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区域公司、区域分公司/事业部。
3.职责划分
3.1 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并对考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 负责权责范围内的考勤休假统计,并据此核算工资。
3.2各区域公司、区域分公司/事业部的综合事务部、考勤管理人员
3.2.1负责考勤管理,做到考勤管理规范、准确、无私、讲原则。
3.2.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审核员工考勤说明原因的真实性,每月统计考勤报表。
3.3用人部门
3.3.1严格执行本制度,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每月的考勤休假统计工作。
3.3.2对本部门权限内所有审批的真实性负最终责任。
4.考勤管理
4.1出勤时间
4.1.1公司原则上实行单双休工作制,但有权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临时性上班,员工应坚决服从安排。
4.1.2 每日出勤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30
上海公司:【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双休】
4.1.3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或季节变化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当期通知为准。
4.2 打卡要求
4.2.1 考勤管理采用钉钉考勤管理系统,实行全员(包括公司总部及区域公司人员、区域驻点人员、销售人员)打卡制(出勤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4.2.2 考勤规范
4.2.2.1上下班打卡:工作日实行4次/天考勤打卡
4.2.2.2公出申请:钉钉发起《外出申请单》,并据实填写公出事由。
4.2.2.2.1当天回程,按公出提报申请。
4.2.2.2.2公出按正常考勤核算,享受餐费补贴,不享受出差补贴。
4.2.2.3出差申请:钉钉发起《出差申请单》,并据实填写出差事由。
4.2.2.3.1因业务需要,回程无法当天安排的,按出差提报申请。
4.2.2.3.1出差按正常考勤核算,享受出差补贴,不再享受餐费补贴。
4.2.2.4请假申请:钉钉发起《请假申请单》,并准确选择请假类型。请有薪假时,累计天数不得超过本制度规定的有薪假总天数。
4.2.2.5补卡申请:钉钉发起《补卡申请单》,并据实填写补卡事由。
4.2.2.6加班申请:钉钉发起《加班申请单》,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安排加班。加班界定如下:
4.2.2.6.1正常工作日:不统计加班时长。
4.2.2.6.2周末加班(钉钉系统需按流程发起申请):按调休执行(全天加班按1日调休,不拆时长),不核算加班费用。
4.2.2.6.3节假日加班(钉钉系统需按流程发起申请)
4.2.2.6.3.1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当天不执行加班。因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法定节假日当天按调休执行。因特殊情况无法安排调休的,基数按当地基本工资,并根据国家标准核算加班工资。
4.2.2.6.3.2节假日期间(法定节假日当天除外)加班,原则上按调休执行,因特殊情况无法安排调休的,基数按当地基本工资,并根据国家标准核算加班工资。
4.2.2.6.4节假日加班调休须在三个月内申报执行,未在三个月内调休的,按加班费用
核算(于月工资中发放)。
4.2.2.6.5售后服务部因驻点业务特殊性,加班按原方案执行(要求钉钉打卡上传考勤
后台)。
4.2.3申请流程:钉钉【工作台】→【审批】→【公出/出差/请假/补卡/加班】
4.2.4 考勤管理及扣罚细则
4.2.4.1迟到/早退管理
4.2.4.1.1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前打卡上班及抵达工作岗位者认定为迟到,员工于
规定下班时间前未经许可离开工作岗位或打卡下班者即认定为早退。
4.2.4.1.2迟到/早退扣款细则
4.2.4.2忘打卡管理
4.2.4.3旷工管理:下列情况按旷工处理
4.2.4.3.1未请假而无故缺勤者。
4.2.4.3.2请假理由不充分、未申请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不上班者。
4.2.4.3.3请假理由查明不实者。
4.2.4.3.4不服从公司安排及调动,不按规定的时间到新岗上班者。
4.2.4.3.5旷工处罚:旷工系员工对公司或工作负面态度的表现,故对其给予相应较为
严厉的处罚。
4.2.4.3.
5.1旷工3天以内(含)者,罚款正常工资的两倍。
4.2.4.3.
5.2连续旷工达3天(含3天)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任何经济补
偿。
4.2.4.3.
5.3当月累计达3天以上或全年累计达5天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
任何经济补偿。
4.2.4.3.6请假计扣按【假期管理】执行。
4.2.4.4相关说明
4.2.4.4.1无考勤(已完成审批)记录:每次扣除事假半天的工资。
4.2.4.4.2员工考勤有多次异常的,将直接影响到岗位薪资等级调整、岗位晋升、年度
评优等。
5.假期管理
5.1 国家法定节假日
元旦:1月1日,共1天
春节:农历年三十至正月初二,共3天
清明节:二十四节气-清明当日,共1天
劳动节:5月1日,共1天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共1天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共1天
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共3天
5.1.1公司有权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对节假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原则上不少于国
家法定假期天数,特殊情况除外。
5.1.2国家法定节日如恰逢正常休息日,则相加顺延;全员享有,无需另外申请;但公
司有权视业务之需要而加班或调休;所有法定节日之休息均以公司通知为准。
5.2 年假
5.2.1合同制员工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期间全额发放工资。
具体标准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