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程序指引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自从推出“楼事315维权”热线之后,好多人反映:业主们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但始终成立不起来。
其一原因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复杂,材料繁琐。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揭开业主委员会的庐山真面目。
一、业主大会设立流程:第一阶段业主大会的发起条件在已交付业主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50%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和业主均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
但需要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共同提出,并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一般包括六项材料:①物业管理区域证明;②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③业主名册;④建筑规划总平面图;⑤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⑥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第二阶段成立筹备组(一)筹备组及组长的产生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等组成。
其中有表决权的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而且非建设单位的业主代表人数不得低于筹备组中具有表决权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其中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
组长不具有表决权。
(二)筹备组成员的公告要求及成立日期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分工、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示位置公告。
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成立。
(三)建设单位的协助筹备义务①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7日内向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资料,资料的相关数据信息应更新至筹备组成立之日。
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面积清册等材料是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开展工作所必须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及时提供。
②根据北京市住建委指导规则的规定,建设单位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共决策平台。
(四)筹备组职责和工作内容筹备组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并在成立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下列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①制订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议题及表决规则;②拟定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③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表决权数;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筹备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立操作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操作流程1. 简介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自愿组建的一个自治机构,旨在协调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问题,并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操作流程,帮助业主们了解并参与其中。
2. 准备工作在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2.1 邮件通知通过物业公司或小区管理员发送邮件通知业主们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目的和日期,并鼓励他们参加相关活动。
2.2 业主签名表准备一份业主签名表,包括业主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用于收集业主的签名确认参与业主委员会。
可以将签名表发送至每栋楼的管理员处或者在小区入口处张贴,并设置一个明确的截止日期。
2.3 找寻候选人鼓励业主们提名候选人作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候选人应是积极参与小区事务,有一定管理经验或相关背景的业主。
3.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包括候选人推荐、投票选举和初步组建等阶段。
3.1 候选人推荐在指定的时间内,业主可以通过邮件、短信或居委会提交候选人推荐。
候选人推荐应包括被推荐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以及简要介绍他们的背景和愿景。
可以设置一个最低推荐门槛,确保候选人的积极参与度。
3.2 投票选举选举过程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关键环节。
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组织选举活动,业主可以投票选举合适的候选人进入业主委员会。
3.2.1 选举规则确定选举规则,例如多数票选举或积分制选举。
3.2.2 投票方式确定投票方式,可以采用纸质投票或电子投票。
为了确保投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可以邀请物业公司代表或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
3.2.3 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公布选举结果,并通知所有业主。
可以在小区公告栏、楼道口或电子媒体上发布选举结果信息。
3.3 初步组建在选举完成后,业主委员会需要进行初步组建,确定主席、副主席和其他职务人员。
可以通过候选人推举或会员自愿报名的方式来分配职务。
4. 业主委员会运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来保证其正常运行。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篇1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1、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程序成立条件: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成立流程:一、成立的前期工作,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
筹办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办理区域公示一周。
二、筹办组卖力草拟业主大集会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三、筹办组卖力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布告部分业主。
四、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体式格局产生。
筹办组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五、筹办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在地点地物业办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任事处的指点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集会(提早15天将集会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6、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推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集会,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七、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周,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委会成立程序

业委会成立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如下:
1. 发起筹备: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代表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成立筹备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30 日内,会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 筹备工作: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征求意见。
4. 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5. 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6. 备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你可以查阅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详细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详细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1、凝聚业主力量制约物业公司;2、解聘不满意的物业;3、形成议事和执行机构以处理业主集体事务;4、建立小区规范。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1、提出申请业主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有两个含义,一为会议程序,一为业主组织,作为业主组织时,业委会为其执行机构,与业委会同时成立,因此相关法规中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和程序也是成立业委会的条件、程序)的书面要求。
法规的规定本来是首先由开发商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报告,开发商不提出的再由业主提出。
实践中没听说哪个开发商曾主动提出过此类报告,广大业主趁早自力更生。
另外,上海的实践中往往不是向区房地产局提出,而是向乡、镇或街道一级的房管办提出。
提出书面要求的人数没有限制,一般三五个业主即可。
2、产生筹备组成员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接到书面要求后,应当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筹备组成员。
实践中其实是房管办和居委会来操作。
推荐方式不限,也可以自荐。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组成。
推荐产生筹备组成员没有时间限制。
参加筹备组中的业主人数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物业管理规模和社区建设情况予以确定,一般为5人左右(上海房地局的规定则是“一般为5至15人”)。
3、筹备组成员名单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4、进行筹备工作筹备组做好下列各项筹备工作:(1)确定召开业主大会的会议形式以及是否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2)确认业主身份以及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3)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确定业主代表产生的方式、人数和名单;(4)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5)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委员的产生办法、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组成人数、名单和基本情况;(6)参照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5、筹备工作公告以上内容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佛山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佛山1、开发商或者业主向当地房地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建业主大会的申请报告;2、符合业主大会筹建条件的,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3、业主大会筹备组在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30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4、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等领导成员;5、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6、持备案证办理刻制印章和银行开户等手续。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图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3、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1)收集、登记选票;(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二、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2、解决问题后,若业主仍不愿意交纳物业费,在进一步沟通的同时,可以发放物业费催缴通知书,给予其充分的考虑时间是否交纳物业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对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费抄告制度,将不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和未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干部职工名单抄告给各单位,督促其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并及尽快交纳物业费。
4、经过上述沟通后,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通过司法诉讼的形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介入受理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的案件。
三、业主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1、业主维护自身权益,应该从明确自身权益哪里受到损害出发,业主是小区的主人,有问题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但最好的办法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因为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力量要比个人大些;2、收费是否过高要有依据的,我国规定业主委员会没成立前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向物价局申报,物价局审批公布或下文后就是合法的;如果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物业管理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一致后再向物价局备案后就是合法的。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及文书

首次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一、提出成立业委会申请。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公有住房出售率达到总建筑40%以上的,商品房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应有10名以上的业主联名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
二、成立筹备组。
向全体业主发出报名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的通知。
筹备组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
筹备组成员必须是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开发建设单位尚有产权的,还必须包括开发建设单位。
开发建设单位书面推荐代表参加筹备组(开发建设单位弃权的除外)。
筹备组成员人数宜为5人以上的单数。
筹备组应当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本通知留影像资料)三、确定筹备组成员。
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对参加筹备组的报名人员进行业主身份验核,并组织全部报名人员召开会议,确定筹备组成员。
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超过预定人数的,应将所有报名人员通知到场,按照不同物业类型的比例,采取随机抽签或投票选举的方式确定筹备组成员。
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未达到预定人数,则延长报名时间,继续征集业主报名参加(延长期限为5个工作日)。
如延长期限过后,仍未达到预定人数的,则暂停指导。
四、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
公示期为3日。
(本公示留影像资料)五、第一次筹备组会议。
确定正式的筹备组成员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会同社区居委会及时召开第一次筹备组会议,并安排、布置工作,筹备组推选一名组长负责筹备组工作。
筹备组可组建宣传、文书、票务、异议处理等小组开展工作。
六、筹备组的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成立。
筹备组负责做好以下筹备工作: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筹备组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大会的召开形式。
佛山市成立业主委员会基本程序指引

佛山市成立业主委员会基本程序指引佛山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程序指引1、由物业建设单位或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向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提交书面申请。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⑴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⑵物业规划总平面图;⑶物业产权状况列表。
2、由房产局市场科审查是否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使用率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使用率达到30%以上而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
3、由房产局市场科划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
由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审定,予以答复。
4、在接到答复后十五天内,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人数应为单数,筹备小组业主成员人数应多于非业主成员人数。
5、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后,应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有关情况(包括筹备小组的成员名单简历、成立时间、地点等内容)通告全体业主。
6、召开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
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推荐候选委员会名单,确定召开业主大会日期,选举方式,印刷选票。
(召开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时应邀请当地居委会﹑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7、提前两个星期发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在本市报章(佛山日报)上刊登召开业主大会通知。
8、召开首次业大会,介绍候选委员情况,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召开业主大会时应邀请当地居委会﹑派出所﹑房管局市场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9、在召开首次业大会后五天内,到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申报,备案。
申报,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⑴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和参加会议的居委会﹑派出所工作人员签名);⑵业主委员会候选名单及个人简历;⑶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⑷刊登有关召开业主大会的报刊(佛山日报);⑸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⑹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⑺业主大会情况记述,投票记录,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委员,当地居委会、派出所代表签名);⑻其它有关资料。
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指引

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指引一、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物业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由居(村)民委员会代表、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组成。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一半。
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1.申请和倡议小区热心公益的业主联名向居(村)民委员会提交《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申请书》和《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居委会在《倡议》上盖章确认同意。
已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小区,也可由居(村)民委员会向小区业主发出《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
2.公示经居(村)民委员会确认的《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
3.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倡议》上指定的业主处。
4.筹备组的产生《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后,联名业主收到的自荐表不超过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这些自荐的业主即成为筹备组成员。
居(村)民委员会召集所有自荐人选举筹备组成员。
业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其工作人员参加筹备组的,应当书面委托。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也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直接推荐产生。
5.筹备组的确立筹备组填写《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备案表》,连同《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和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复印件送物业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居(村)民委员会同时发出《关于佛山市住宅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一、流程图成立筹备组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二、流程分解(1)、申请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同一建筑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1、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的50%以上;2、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的20%以上。
显然,本小区申请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是绰绰有余的。
(2)、成立筹备组符合上面两个条件的建筑区划,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区房产主管部门接到本条例每二十五条规定的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抄送街道办事处。
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报告或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和街道办事处派员组成,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本小区筹备组业主代表已于2011年10月13日由业主推荐产生。
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派员担任。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自业主大会依法设立之日起,筹备组职责自行终止。
筹备组必要的活动经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撤离的,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筹备组开始工作,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大会文件。
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业主大会应当在筹备组30日内召开,开会应当邀请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3)、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本小区全体业主人数大于200人,可以采取业主代表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具体规则是由每个单元的全体业主共同推选3名业主代表,非住宅业主共推选3名业主代表,再加上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共同组成业主代表大会,行使大会职权。
业委会成立各环节需公示步骤

业委会成立各环节需公示八步骤不能少成立业委会以及业委会换届选举的8大步骤佛山市住建局昨天发布《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引程序》、《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指引》及相关附件。
这是我市首次在市级层面对业委会成立和换届发布指导性文件。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小区的妥善管理和使用,如何处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如何约束个别业主的不当行为等等已成为事关全体业主的事,因此,作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其存在的意义不言而喻。
为规范佛山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活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利,根据有关规定,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引程序》、《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指引》。
两份《指引》进一步明晰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职能部门的责任,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发起、筹备、选举、公示等程序均由业主自行组织完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监督整个过程,最后备案管理;另一方面,也更加强调了规范化和流程化,筹备组的成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章程的制订、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乃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备案刻章等相关程序清晰明了。
尤其是,《指引》明确,业主委员会从倡议到筹备到成立的各个环节,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对公示时间也作了详细规定,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第1步成立筹备组1、小区热心业主联名向居(村)民委员会提交《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申请书》和《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
2、居委会确认后,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
期间,业主可自荐参加筹备组,街道办、村(居)民委员会也可推荐业主参加。
3、筹备组由居(村)民委员会代表、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组成,人数必须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筹备组人数一半。
4、筹备组成立后,名单须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
5、由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2步拟定章程1、筹备组成立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两份征求意见稿。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及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及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第一篇: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及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1、由建设单位或5名以上业主向街道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2、小区基本情况3、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提供业主清册和汇总表(含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明细和总建筑面积)4、成立筹备组(筹备组组长:街道办事处人员担任,筹备组人员5-9名)5、筹备组成立公告(筹备组成立及人员简介)7天6、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1)候选人产生的办法: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或筹备组推荐(2)候选人产生的条件(3)制定选举业委会人员选票、制定《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草案及征求意见表7、候选人报名通知(内容:候选人产生办法及条件)公示7天8、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1)确定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和人数(5-15人单数)公示7天(2)筹备组通过《业主大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公示7天(3)确定召开业主大会时间并明确选举工作人员分工(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等),公示7天(4)确定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公示7天9、公示开始十五天后三十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10、召开业主大会后,应提供业主委员会委员空白选票一张,《管理规约》及《议事规则》的表决选票一张,并附所有选票11、业主大会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1)小区应到户数、面积;投票有效户数、面积;弃权户数、面积;废票户数、面积(2)每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选举结果(所得票权必须超过小区总户数、总面积的半数以上)(3)对《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的表决(应到户数、面积;表决有效户数、面积;弃权户数、面积;废票户数、面积)(4)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12、筹备组负责人在选举后3天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签字确认)13、公示7天“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及“业主委员会分工名单”14、社区盖章的公示证明(所有必须公示的事项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公示)15、业主委员会委员产权证明(复印件)16、业主委员会委员交纳物业费的票据17、街道办事处在接受备案材料齐全后7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出具备案证明表第二篇: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1、由建设单位或5名以上业主向街道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2、小区基本情况3、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提供业主清册和汇总表(含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明细和总建筑面积)4、成立筹备组(筹备组组长:街道办事处人员担任,筹备组人员5-9名)5、筹备组成立公告(筹备组成立及人员简介)7天6、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1)候选人产生的办法: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或筹备组推荐(2)候选人产生的条件(3)制定选举业委会人员选票、制定《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草案及征求意见表7、候选人报名通知(内容:候选人产生办法及条件)公示7天8、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内容(会议记录要求筹备组半数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内容:(1)确定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和人数(5-15人单数)公示7天(2)筹备组通过《业主大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公示7天(3)确定召开业主大会时间并明确选举工作人员分工(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等),公示7天(4)确定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公示7天第三篇: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河源市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申请备案,需要提交下列资料:一、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一、前期准备。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步骤,首先需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在业主大会上,业主们需要通过表决决定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举产生筹备小组,确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二、筹备小组工作。
筹备小组成员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制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同时,筹备小组需要广泛征求业主意见,收集业主的建议和意见,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
在筹备小组的指导下,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业主委员会章程是业主委员会的基本组织规范,包括业主委员会的名称、组织机构、职权、责任、选举程序、换届程序等内容。
章程起草需要充分考虑业主的利益和实际情况,确保章程合理、公正、合法。
四、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完成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起草后,筹备小组需要组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通过。
在业主大会上,筹备小组成员需要向业主介绍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解答业主的疑问,最终通过表决确定业主委员会章程。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关键环节。
根据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筹备小组需要组织业主进行选举,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确保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和管理。
六、成立业主委员会。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
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需要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就职仪式,宣誓就职,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七、业主委员会工作推进。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好管理、监督、协调等职责,推动小区事务的健康发展。
业主委员会需要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物业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业主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服务。
八、定期换届。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按照章程的规定定期换届。
筹备小组需要组织业主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确保业主委员会的持续运转和管理。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1、前提、条件1、物业出售并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规划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和入住50%以上的住户。
2、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入住30%的住户而费用已交付满二年的。
(注解:1.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
理论上来讲,只有入住率达到半数以上,才能证明业主委员会在理论上代表的是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与要求。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现实中可能会有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情形,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
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2、申报流程1、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书⼈申请成⼈业主⼈会,并同时报送筹备⼈次业主⼈会会议所需的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积、建筑物总⼈积等⼈件资料。
2、建设单位未及时书⼈报告申请成⼈业主⼈会的,同⼈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专有部分10%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提出成⼈业主⼈会的书⼈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有权责令建设单位在30⼈以内改正。
3、筹备组的成立1、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应当⼈接到成⼈业主⼈会申请之⼈起15⼈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府房地产⼈政主管部门组织业主成⼈业主⼈会筹备组,筹备召开⼈次业主⼈会会议。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房地产⼈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和居民(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
2、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代表担任。
(注解:筹备组成员必须包括街道代表、社区代表、开发商代表、业主代表。
业委会成立之八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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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委会的八个步骤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
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付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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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一、确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
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自治的重要组织,能够有效地协调小区内部事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
因此,首先需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小区管理和业主利益的重要性,以便得到业主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征集业主代表候选人。
在确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后,需要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形式,征集业主代表候选人。
业主代表应当是小区业主中的代表性人物,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管理能力,能够代表业主群体的利益,为小区的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
三、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在征集到业主代表候选人后,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投票程序,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选举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每一位业主都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责任感和管理能力,能够团结业主群体,推动小区事务的顺利进行。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工作程序。
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的利益诉求,确保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同时,业主委员会章程也应当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五、开展业主委员会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立即展开相关工作,包括小区管理、维护业主权益、组织业主活动等方面的工作。
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处理好小区内部事务,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
同时,业主委员会还应当加强与物业公司、政府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小区的发展和管理。
六、定期评估和调整业主委员会工作。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定期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
评估工作包括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成效、业主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
同时,也需要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确保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能够更好地适应小区发展的需要。
七、加强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的沟通和联系。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佛山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佛山
一、召开业主大会
首先,根据住宅小区的规模和户数,业主可以自发组织一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者公示的方式通知所有业主参加,通知内容
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
业主大会的召开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应
规定,比如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规模上召开。
二、推选业主委员会成员
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可以推选出符合条件并愿意参与的业主委员会成员。
一般来说,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少数几人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
秘书等职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取。
推选过程需要注意确保公正、公平,尊重业主的自愿原则。
三、起草业主委员会组织章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起草和制定《业主委员会组织章程》。
该章
程应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组成、权益和职责,以及业主大会的召开方式和
决策机制等内容。
章程制定过程需要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经过
业主大会的表决通过。
四、注册业主委员会
在佛山,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还需要进行注册手续。
业主委员会需要按
照佛山相关部门的规定,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业主委员会组织章程、成
员名单、住宅小区的证明文件等。
准备完毕后,可以前往佛山相关部门进
行注册。
五、业主委员会运营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正式履行各项职责。
业主委员会可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度。
委员会可以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相关事项,并将会议的决定或者建议通知给业主。
业主委员会还可以负责处理和协调住宅小区内的日常事务和问题,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条件:建设单位或业主需要向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来筹备业主委员会。
二、成立程序:
1.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的60天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民政府)或社区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2.筹备组成员应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村民)委员会组成。
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书面公告。
3.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在前15天通知全体业主,并在首
次大会上产生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并公布张贴。
业主委员会成员
由5-11人组成,必须为单数。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任期不超过五年。
业主委员会应在选举之日起七天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所在社区或村委会书记和主任兼任业委会名誉主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需一名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负责指导监督业委会工作。
4.业委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出席,所做出的决定应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并签名,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
决定公布张贴三天后生效。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一、确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
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利于解决小区内部事务、维护业主权益、改善小区环境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因此,确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是第一步。
二、征集业主意见。
在确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之后,需要向小区业主征集意见,了解业主们对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态度和意见。
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群、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征集,确保广泛听取业主意见。
三、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
在征集业主意见的基础上,需要制定业主委员会的章程,明确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选举程序、决策程序、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业主委员会的运作规范和透明。
四、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根据业主委员会章程,进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
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投票、业主代表选举等方式进行选举,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五、成立业主委员会。
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之后,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公布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确保业主们可以随时联系到业主委员会成员,反映问题和意见。
六、业主委员会运作。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需要开始正常运作。
业主委员会需要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小区内部事务,听取业主意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小区改善和发展。
七、业主委员会监督。
业主委员会作为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需要对小区管理、物业服务等进行监督,确保小区内部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八、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政府部门的沟通。
业主委员会需要与小区物业公司、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助解决小区内部事务,维护业主权益,推动小区改善和发展。
九、业主委员会的宣传工作。
业主委员会需要做好宣传工作,让业主了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增强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信任和支持。
十、业主委员会的改选。
业主委员会在任期结束后,需要进行改选程序,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代表性和合法性,继续为业主服务。
以上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希望能够为小区业主们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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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程序指引
佛山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程序指引提要:由房产局市场科审查是否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使用率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使用率达到30%以上而不足50%
物业论文
佛山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程序指引
.1、由物业建设单位或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向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提交书面申请。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
⑵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⑶物业产权状况列表。
2、由房产局市场科审查是否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使用率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使用率达到30%以上而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
3、由房产局市场科划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
由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审定,予以答复。
4、在接到答复后十五天内,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人数应为单数,筹备小组业主成员人数应多于非业主成员人数。
5、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后,应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有关情况(包括筹备小组的成员名单简历、成立时间、地点等内容)通告全体业主。
6、召开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
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推荐候选委员会名单,确定召开业主大会日期,选举方式,印刷选票。
(召开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时应邀请当地居委会﹑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
7、提前两个星期发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在本市报章(佛山日报)上刊登召开业主大会通知。
8、召开首次业大会,介绍候选委员情况,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召开业主大会时应邀请当地居委会﹑派出所﹑房管局市场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
9、在召开首次业大会后五天内,到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申报,备案。
申报,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⑴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和参加会议的居委会﹑派出所工作人员签名);
⑵业主委员会候选名单及个人简历;
⑶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
⑷刊登有关召开业主大会的报刊(佛山日报);
⑸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⑹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⑺业主大会情况记述,投票记录,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委员,当地居委会、派出所代表签名);
⑻其它有关资料。
所提交资料的要求:
规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按规定装订成册,规格为A4纸大小,并在表页列明所提交
资料的目录。
另外,以上提交的所有资料为复印件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校对,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如有错漏由本单位负责”加盖单位公章。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XXXXX
物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