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道家的文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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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道家的文学观

第一节老子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论

●《老子·四十一章》“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王弼注曰:“听之不闻名曰希,不可得而

闻之音也。有声则有分,有分则不宫而商矣。分则不能统众,故有声者,非大音也。”

有声是指具体的声音,它只能是声音之美的一部分,而不可能是全部,故非“大音”。

而“无声”则可以使你去想象全部最美的声音,而不受具体“有声”之局限。

附录

●北京大学西语系严宝瑜教授说过这样一个故事:美国大音乐家约翰·凯吉曾创作过一部

著名的钢琴独奏曲《4分22秒》,演出时,一位钢琴家在钢琴前静坐4分22秒钟。据说在这段时间里,听众可以听到许多美妙的音乐。有趣的是中国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据《晋书》记载,陶渊明“性不解音,而蓄素琴一张,弦徽不具,每朋酒之会,则抚而和之,曰: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

第二节庄子崇尚自然,反对人为的文艺美学思想(文艺创作客体的审美风格:“自然”、“素

朴”)

●庄子认为“道”是“无所不在”(《知北游》)、“无始无终”(《秋水》),这是从时空

上对“道”的哲学认识。庄子心目中的“道”即为“自然”,也就是说,“道”即“自然之道”(郭象《庄子注》)。

●《天运》篇里的东施效颦,就充分说明保持自然的本性就能获取美的效果;相反,违背

自然去盲目效仿就会产生丑的效果。《秋水》篇更加说明了这种祟尚自然的思想:“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民,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天,即道也。

●基于这样的认识,庄子以自然、素朴的审美风格为文艺创作的渠度。庄子的命题有四:

(1)“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知北游》);(2)“顺物自然”(《应帝王》);(3)“既雕

既琢,复归于朴”(《山木》),(4)“朴素而天下厂莫能与之争美”(《天道》)。

●其基本论点是:文艺创作应该顺合、恪守自然本性,寻求自然的最高境界之美;文艺创

作的手段是为了取得素朴的效果,素朴美超过天下任何一种美的类型。

●由此可见.庄子把“自然”、“素朴”视为文艺创作客体所具备的最高审美风格,要求文

艺创作必须剔除人为的雕琢和华伪,纯任自然、宰性真情地保持事物的自身本性才是真正的艺术,才能达到“功成之美,无一其迹”(《渔父》)的美学效果。

●庄子在《齐物论》篇中把音乐艺术分为“天籁”、“地籁”、“人籁”三类。所谓人籁,是

人为地通过乐器创造出来的声音;所谓地籁,是风吹大地上各种孔穴发出的声音;所谓天籁,是自然界在没有任何外力的作用下自然发出的声音。在庄子看来,前二者都是假借于他物而形成的音乐,并不属于自然天成的“至乐”;只有块然自生、不假人工的“天籁”才属于“至乐”,即“天乐”。

●《庄子·胠箧(qūqiè)》:“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

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毁绝钩绳,而弃规矩,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有其巧矣。”

●庄子并不反对类似于“刻雕众形”的文艺创作活动,而是反对那种乖巧华伪的文艺创作

方式。

●庄子是一个反儒者,他批判儒家文艺创作的目的性和功能性,力主“擢乱六律、铄绝竽

瑟”、“灭文章、散五采”,唯其如此,才能返朴归真于原始氏族社会时期的文明。

●应指出,庄子企图摈弃儒家艺术生产的方式来拯救社会、疗救人性,在认识论和方法论

上有其片而性,但是绝不能因此断言庄子就是一个艺术的虚无主义者。

●事实上,他还纠正墨子“非乐”观的错误,肯定《咸池》、《九韶》的音乐美(《至乐》),

更何况,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艺术实践者。关键在于,庄子要求文艺创作主体必须遵循“自然”、“素朴”之法去创造艺术品,才是“天籁”之作。

第三节庄子“虚静”“物化”“得意忘言”的艺术创作论

一、“虚静”说:文艺创作主体的审美态度

●庄学“本归于老子之言”(《史记·老庄申韩列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承继了老子

关于“道”的哲学观念,诸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一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道法自然”(四十二童)等命题,在庄子著作中都得到了继承与发扬。庄子建立文论思想的哲学基础是“道”。

●庄子在《大宗师》篇中认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

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老。”

●庄子更加侧重于从主体精神的角度来界定和阐释“道”的哲学意义,力图把“道”视为

一种超越时空而存在的绝对理念,主宰相支配着主体的精神意志。

●庄子把“道”摆到了至尊的地位,却又具有非语言、概念、名称所能直接认识的不可知

性和不确证性,要解决这种肯定“道”存在的客观性和否定“道”认识的可知性之间的深刻矛盾,庄子认为文艺创作主体必须通过“心斋”、“坐忘”两种方式才能实现和完成。

●《庄子·人间世》:“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耳

止于听,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

●文艺创作主体在感知事物的过程中由耳――心一气――虚的经验观照就是“心斋”。

●《庄子·大宗师》:“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智,同于大通,此谓坐忘。”

●文艺创作主体在感知事物的过程中摆脱身心的欲求就是“坐忘”

●“心斋”、“坐忘”名虽为二,实则为一,其根本所在就是要求文艺创作主体通过直观经

验去领悟、体验、把握事物的本质,从而超越现实获得“道”的精神自由境界。质言之,文艺创作主体的审美态度必须达到物我两忘、虚静空灵的精神境界。

●庄子所谓“心斋”、“坐忘”,从哲学角度看有虚玄神秘的色彩,但是从文艺创作学的角

度看,却具有较高的美学价值。文艺创作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要求创作主体首先正确地处理主体与客体、自由与必然、虚与实、情与景等—‘系列问题,才能“物化”(《齐物论》)成文艺作品。唯其如此,文艺创作活动才能逐步达到自由王国的境地。

从这个角度讲,庄子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庄子·达生》:“梓庆削木为鐻成,见者惊犹鬼神,人问何术?对曰:臣将为鐻,未尝

敢以耗气也,必斋以静心。斋三日,而不敢怀庆赏爵禄;斋五日,不敢怀非誉巧拙;斋七日,辄然忘吾有四肢形体也。”

●梓庆能把“木”加工改造成“鐻”这件艺术品,关键问题是排除“庆赏爵禄”、“非告巧

拙”等个人利害得失对艺术创作的干扰,用“齐以静心”(即“心斋”)和“忘吾有四枝形体”(即“坐忘”)的审美态度去进行艺术创造的结果。

●推而广之,文艺创作主体只有摈弃—切功利目的,全神贯注地把对客体的审美观照物化

到作品中,才能创造出独具匠心的鬼斧神工之作。

●除此而外,《养生主》所谓“庖丁解牛”、《天道》所谓“轮扁斫轮”等寓言,都是强调

“道”与“技”的完美统一,从中可悟出艺术创造的持殊性的问题。它们深深地蕴含着创作主体如何在“心斋”、“坐忘”中达到那种“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天道》)的虚静的精神境界,于是技艺自然而然如神话般创造了合乎“道”的完美作品。

二、“物化”说

●《庄子·达生》:“工倕旋而盖规矩,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灵台一而不桎。忘足,

履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忘是非,心之适也;不内变,不外从,事会之适也。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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