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的过程。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工作环境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生产经营场所的基础设施完善情况;(二)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三)作业场所的工作环境;(四)劳动者的安全防护设备使用情况;(五)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记录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当按照“谁发现、谁治理”的原则进行,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第九条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和时间表。
第十条单位应当按照治理方案和时间表,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隐患治理,并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隐患治理工作应当注重整体治理,不得为了表面整改而忽略实质隐患。
第十二条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形式。
第十四条定期检查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组进行,对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五条不定期抽查应当由相关部门组织,对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制度范本(四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制度范本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总务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总务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范围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阶段可能发生的火灾。
5、可能造成职业危害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第五条总务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全公司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总务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后勤科、总经理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个独立单位和部门,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仓储场所等。
第三条定义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业内各个环节、各个环境进行综合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并进行整改和治理的过程。
2. 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3. 排查:是指对各个环节、各个环境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寻找隐患的过程。
4. 治理:是指对发现的隐患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行解决和整改的过程。
第二章组织与责任第四条相关部门的职责1. 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制定实施计划。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排查治理工作,并对排查治理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3. 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整改和治理。
第五条管理人员的职责1. 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高度重视。
2. 管理人员要制定相应的排查治理计划,并组织人员进行实施。
3. 管理人员要负责对隐患进行整改和治理,并监督整改和治理的落实情况。
4. 管理人员要对员工进行安全和环保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第三章排查与治理第六条排查内容1. 对各个环节、各个环境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包括设备设施、生产装置、办公设施、电气设备、防火措施、危险品存储等。
2. 排查包括常规排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档案,并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
第七条治理要求1. 发现隐患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治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2. 治理措施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隐患修复和改善工作。
3. 完成治理后,要进行验收,并建立相关隐患治理的追溯机制。
第八条排查治理记录1. 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相关记录要详实、真实、准确。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事业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劳动者等。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权限,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整体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和治理。
第五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第六条政府应加大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事故隐患排查应覆盖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包括设施设备、操作程序、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九条事故隐患排查应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如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等,及时排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治。
第十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现场检查、隐患标记、风险评估等,确保排查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按照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等要求,及时完成,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整改。
第三章事故隐患治理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排查结果,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治理应首先消除重大隐患,然后逐级解决其他隐患问题,确保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治理应采取有效措施,包括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安全防护设施增设等,确保治理效果达标。
第十五条事故隐患治理应注重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及时修正和完善。
第十六条事故隐患治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治理工作,形成合力。
第四章事故隐患管理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权限,加强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监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文(5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国家内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要求,采取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全员参与、周期检查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该紧紧围绕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构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成立工作组,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该机构或者工作组应当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具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具体承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者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内容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包括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操作、职业危害、用电用能等方面;(二)对隐患可能引发的事故进行分析,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对安全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四)对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进行检查;(五)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等进行检查和培训。
第九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合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对安全隐患进行治理,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完全消除;(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四)建立安全监督机制,监督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2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1.引言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旨在发现和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职工和企业安全。
2.组织机构2.1 职责划分(1)企业管理部门应负责安排和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和计划。
(2)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保障本部门的安全。
(3)职工应按照规定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及时上报和处理隐患。
2.2 专家组成(1)企业应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2)专家组成员应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经验和专业知识,及时发现和解决隐患问题。
(3)企业应定期对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3.1 制定排查计划(1)企业应制定每年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范围和目标。
(2)排查计划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重点排查易发生事故的环节。
(3)企业应将排查计划公告于全体职工,并提醒职工按时参与排查工作。
3.2 排查方法(1)企业应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包括现场检查、问卷调查、记录查阅等。
(2)现场检查应重点关注设备设施的完好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消防设施的可用性等方面。
(3)问卷调查可以通过发放问卷或组织职工座谈等形式进行,以了解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3.3 排查记录(1)企业应对排查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排查时间、地点、人员、问题描述等内容。
(2)排查记录应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上报企业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3)排查记录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督促其采取措施解决隐患问题。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4.1 隐患整改计划(1)企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排查结果,制定详细的隐患整改计划。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和原则第一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是,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减少事故发生。
第二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是,依法、科学、综合、预防、主动。
第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坚持风险管理和隐患整改相结合,注重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和职责第一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实。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第一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排查治理方案,并确定具体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表。
第二条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充分调查、研究和评估,确保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排查。
第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现场排查、检查记录、隐患清单等,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性和细致性。
第四条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做到问题一专一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第一条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二条组织和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条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的采集、传递和处理能力。
第六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所有行为。
第三条对于排查到的安全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消除隐患,以保障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第四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要求:(一)全面排查:对单位全面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要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二)建立台账:对排查到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记录,建立台账,做到有迹可查。
(三)巡查检查:加强对各个工作岗位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
(四)强化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义务,落实责任到人。
第五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方法:(一)定期检查:对设备、设施、工艺等进行定期检查,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二)特别检查: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场所,进行特别检查,提前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随时排查: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前后的时间段,随时排查,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第三章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第六条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的原则:(一)先治理后验收:对于排查到的隐患,要先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再进行验收。
(二)分类处理:根据隐患的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处理,优先解决重大隐患。
(三)追究责任:对于治理工作不力或未能消除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的措施:(一)立即排除:对于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二)强化管理:对于隐患处理不力的单位,要加强管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对于防范安全事故隐患的宣传工作要加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一)验收时限:对于治理后的隐患,要进行验收,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时限。
(二)验收标准:对于达到验收标准的隐患治理工作,要认真记录,以备后查。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模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矿山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
第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合作,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排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应当由专业人士组成,包括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应当制定排查工作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地点、范围和排查的重点隐患。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排查的内容和要求。
第九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采取现场排查、检测分析、记录整理和督促整改等多种方法和手段。
第十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应当采用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排查,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
第三章隐患排查与分析第十一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从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安全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应当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确定隐患的严重程度和整改时限。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应当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确定隐患暴露的原因和危害程度。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应当根据隐患的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四章整改措施与落实第十五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并记录整改的过程和结果。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落实本制度的执行,确保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排查责任与机构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负责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
第六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排查方法与内容第七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应采取全面、系统、综合的方法,包括定期检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
第八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内容应包括场所安全、设备安全、操作安全、劳动防护、火灾防控、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九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过程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记录、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理。
第四章处理措施与落实第十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按照优先级和紧急程度进行,在排查报告中明确治理的目标和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时间表,确保治理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十二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应及时跟进,对已治理的事故隐患进行确认,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三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监督和评估工作应由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负责,包括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情况、治理效果评估等。
第十五条监督和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排查结果或治理措施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生效,并向全体员工宣传,确保员工认识到安全事故隐患的重要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模板范本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局《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实施监管督察,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各作业队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事故隐患的范围:(一)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工艺缺陷、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等。
(三)建筑施工过程、生产及经营场所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四)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五)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六)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作业程序的不健全,安全责任制的不落实。
(七)现场指挥人员、作业人员的严重违章违规行为。
安全事故隐患分为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一般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按照职责对项目部属各个施工作业队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施工队伍和个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并向上级安全环保部报告备案。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2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障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对其内部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科学合理的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第四条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流程,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保障。
第五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注重防范源头、严格监管监测,采用科学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治理水平。
第六条对于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上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隐患整改期限应当合理确定,并稳步推进整改工作,直至消除隐患。
第七条对于发现的严重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第八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当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分阶段、分领域、分级别进行。
第九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建立完善的排查清单和检查标准。
排查清单应当包括主要设备设施、作业场所、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生产作业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重视群众的监督和参与,完善相关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举报信息。
第十二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当采用科学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无人机、红外线探测仪、安全监控设备等,提高工作效率和检查准确性。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及时记录和汇总,形成排查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报送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三章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第十四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应当以排查工作为基础,做到发现隐患即处理,不留死角,杜绝隐患滋生。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必须遵守。
第三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采取一系列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进行治理和整改的过程。
第四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安全。
第五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综合施策,分类推进;3. 落实责任,分工负责;4. 资源保障,措施有力;5. 健全制度,常抓不懈。
第二章责任和组织第六条各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2. 组织实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3. 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4. 监督检查整改情况;5. 统计分析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第八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最终责任,对工作中的失职失责情况进行追责和问责。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三章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第十条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第十一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当依据以下内容进行:1. 生产场所安全设施的完善程度;2. 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3. 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4. 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分级进行,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理能力,划分为一级隐患、二级隐患和三级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结果应当进行记录,包括隐患的名称、位置、所属部门、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等内容,并进行编号和分类。
第四章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第十四条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应当依据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进行,对发现的隐患采取相应的整改和治理措施。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工程建设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三、隐患排查责任1. 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资源,并组织实施。
2. 各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本地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3.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细化到岗位和个人,明确各岗位和个人的隐患排查责任,并建立考核机制。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隐患排查(1)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按照计划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并记录隐患排查过程和结果。
(2)隐患排查应涵盖工作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人员操作等各个方面,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3)隐患排查可以采取定期巡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等形式,确保全面排查。
(4)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过程和结果。
2. 隐患治理(1)发现隐患后,企事业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责任人和时限,并按照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治理。
(2)隐患治理应采取综合措施,包括技术改进、设备维修、操作规程修订等方面,确保隐患得到彻底的治理。
(3)隐患治理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新的隐患产生,确保整个治理过程的安全性。
3. 隐患管理(1)企事业单位应建立隐患台账,对已排查和治理的隐患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隐患得到有效监督。
(2)隐患台账应包括隐患的基本情况、整改情况、验收情况等内容。
(3)隐患台账应定期进行复查,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隐患台账中。
(4)对于未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责令停产整顿、罚款、关闭等处罚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
五、宣传教育1. 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纳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内容,加强员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社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应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分级负责、成果考核的原则,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应该得到本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应该从源头上预防,强化隐患排查,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应急预案。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应当积极宣传,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章隐患排查与整治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按照性质、阶段和周期进行,包括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突发事件排查。
第八条定期排查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对本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
第九条专项排查应当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装置、重大项目等,由专门机构组织进行。
第十条突发事件排查应当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进行,查明事故原因和隐患,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治。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应当按照严重程度、隐患类型和整治难度进行分类,制定治理计划,明确整治责任人和时限。
第十二条隐患整治应当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包括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组织措施。
第十三条隐患整治应当注重防范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源头,杜绝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隐患整治应当注重技术改造,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材料。
第十五条隐患整治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责任与追究第十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应当明确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为本单位的主要领导。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责任:(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责任制度和计划。
(二)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隐患整治方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2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 防范为主:加强事前预防,控制事故发生的风险。
3. 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4. 综合治理:按照综合管理原则,开展系统治理和综合整治,以解决多因素交叉引发的问题。
四、具体措施1. 组织机构(1)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专业管理岗位,明确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职责。
(2)建立健全安全委员会,由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2. 隐患排查(1)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确保全面、系统地开展排查工作。
(2)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排查,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火灾、安全设施和作业操作等方面的隐患。
3. 隐患治理(1)建立健全隐患整改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2)对于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安全培训(1)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包括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5. 绩效考核(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2)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成绩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六、责任追究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
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对本办法有任何异议或建议,可向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并将及时进行研究和改进。
以上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内容,希望能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参考。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领导、经理、班组长及员工等。
第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本单位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与原则第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是通过定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隐患,及时治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是全员参与、全面整治、分类管理、预防为主。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责任第六条本单位设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领导组织,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领导要对所负责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确保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班组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第九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按照“五个一”的原则进行,即一年一次全面隐患排查,一季度一次重点隐患排查,一月一次常规隐患排查,一周一次重点区域隐患排查,一天一次重点环节隐患排查。
第十条公司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布置任务,并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班组长应每天对所负责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第十二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检查,逐项查看排查表,发现问题应依法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五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包括生产设备隐患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环境污染隐患排查等方面。
第十四条在生产设备隐患排查方面,要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事故风险。
第十五条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面,要加强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设备的有效性。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通过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密切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单位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按照周期性、有针对性、全面性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明确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责任主体的作用。
各级领导应当明确排查责任人,落实具体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九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按照分类、等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包括整改措施、预防措施、紧急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注重实效,整改措施要具体可行,预防措施要科学合理。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隐患治理管理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反馈和监测治理情况,做到科学决策、全面掌握。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对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记录,便于查阅和追溯。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方式和频次,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模版(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和减少事故隐患,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遵循防范为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考核评价和信息公示等制度。
第五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加强与其他管理工作的衔接,形成合力,避免重复工作。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第六条组织事故隐患排查的单位应当根据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制定具体的排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八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全面、细致,包括生产工艺、设备设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消防安全等方面。
第九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强调重点隐患,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危险源、重要专项工程、周边环境安全风险等。
第十条事故隐患排查可以采取实地勘察、设备检测、资料查阅、现场抽查等方式。
第十一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记录隐患,并建立隐患台账。
第三章事故隐患治理第十二条组织事故隐患治理的单位应当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治理应当注重解决重点隐患,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隐患。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治理应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十五条事故隐患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设施改造、卫生整治、安全培训等。
第十六条事故隐患治理应当根据隐患的危险性、优先级等因素,确定治理措施的紧急程度。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治理应当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的沟通和协作。
第四章责任制度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制度,包括主要责任人、分工职责、监督检查等。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范文(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工地、工厂、学校、医院等各类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隐患整改、隐患消除、记录和报告等环节。
第五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应当由安全管理部门或者专门负责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能。
第六条各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以全面、系统、实际为原则,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进行调查和评估。
第八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场所环境、设备设施、人员行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
第九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从危险性高、风险大的区域、设备和行为开始,逐一排查,确保没有遗漏。
第十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采取调查访谈、目视检查、设备检测、抽查等综合手段,全面调查和评估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第十一条事故隐患排查结果应当记录并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虚报隐患的情况。
第三章事故隐患治理第十二条事故隐患治理应当依据事故隐患排查结果进行,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应当合理可行,并有明确的计划和时间表。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治理应当注重防范和控制措施的落实,遏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治理应当及时有效,消除或减少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第十五条事故隐患治理应当综合考虑资源、经济、技术等因素,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排查和治理。
第十六条事故隐患治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升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事故隐患整改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整改是指将事故隐患实施消除和改正。
相关单位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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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
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
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
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
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
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
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排查治理
第四条各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同时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源。
第五条各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档,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六条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实施。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监控治理。
可能引起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由项目部监控治理;可能引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隐患由各公司或其指定单位组织监控治理;可能引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隐患,由股
份公司监督,各公司组织实施监控治理。
第八条各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各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九条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股份公司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填报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相应栏目里。
对于应由股份公司监控的重大隐患同时报送隐患登记表。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