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某市关于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某市关于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某市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长江流域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我市对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以下是检查报告:一、立法宣传不够,社会知晓度较低长江保护法是国家对我国最具代表性的长江流域的特定法律,具有很高的社会重要性。
但是在我市,立法宣传以及法律普及度还不够。
市民对长江保护法的了解不够深入,对法律的执行力度难以肯定。
这就需要更加大力度的宣传工作,用全民的力量共同推进我市的长江保护法实施工作。
二、相关企业存在环保意识不强的问题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了我市长江流域产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加剧了长江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如水污染、废气排放、生态失衡等。
一些企业存在成本控制优先,环保意识不强,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
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增强企业环保意识,优化市场监管体系,这都是必要的办法。
三、保护措施存在不足长江保护法实施要求立法、执法、司法、科技、宣传等多方面配合共同推进,保护措施不足是长江保护法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因为没有落实到位的制定和执行方案,有些措施在执行时也不够有力。
因此,要落实好长江保护法的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和协调,完善相关执行方案,确保保护措施有效实施。
四、长江水域岸线管理存在问题长江流域岸线系统是水土保持、水资源和水生态的基本和关键保障。
但是长江水域岸线管理存在问题。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监管力度。
对于一些沿岸企业乱搭码头,乱建设施的行为,监管部门缺少及时、有效的处置,引发了岸线水质污染和水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长江沿岸企业的监管,使保护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五、社会参与意识还需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事关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长江保护法中规定了社会组织、公民对长江保护实施监督的权利,因此社会各界的参与至关重要。
但现实中,社会组织监督和公民监督力度还较为薄弱,社会参与意识也需进一步提升。
2017年长江海事审判白皮书
2017年长江海事审判白皮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武汉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公布日期】2018.10.29•【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2017年长江海事审判白皮书武汉海事法院2018年10月目录2017年长江海事审判白皮书一、2017年海事海商审判执行工作基本状况二、案件管辖及内部分工三、工作举措及主要特点四、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武汉海事法院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案例一:以东方经验化解系列国际纠纷案例二:依法维权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案例三:明确内河强制清污法律内涵有力促进海事行政行为规范案例四:调解国企与民企之间纠纷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大局案例五:确定多式联运法律适用规则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案例六:依法认定独立保函责任妥善处理多重法律关系2017年长江海事审判白皮书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和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心所在、活力所在。
武汉海事法院作为设立在长江的专门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根据周强院长提出的“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积极研判新情况新问题,为把长江经济带发展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武汉海事法院全面梳理一年来的审判情况,选取并针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公开、公正、高效履行海事审判职能,全方位提升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2017年海事海商审判执行工作基本状况1、总体情况。
2017年,全院新收各类案件4159件,旧存1440件,共计5599件,同比增长7.6%,再创历史新高;结案4224件,同比增加461件,结案数增长12.3%。
立案标的金额133.7亿元,同比增长35.2%;结案标的额89.28亿元,同比增长33.3%。
2021书记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100题(含答案)
2021书记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100题(含答案)1)2020年9月27日电,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通过《()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餐饮浪费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被认为是给破解餐饮浪费焦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法治方案,受到社会的关注和期待。
A.四川B.湖北C.河北D.湖南【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时政,新华网:2020年9月27日电,近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通过《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餐饮浪费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被认为是给破解餐饮浪费焦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法治方案,受到社会的关注和期待。
故本题答案为C。
2)2020年9月26日,国家()产业联盟在甘肃省兰州市成立。
这个产业联盟将搭建两部算力供需对接平台,优化我国两部算力资源协同发展格局,有助于形成自由流通、按需配置、有效共享的数据要素市场。
A.“北数南算”B.“南数北算”C.“西数东算”D.“东数西算”【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时政,新华网:2020年9月26日,国家“东数西算"产业联盟在甘肃省兰州市成立。
这个产业联盟将搭建东西部算力供需对接平台,优化我国东西部算力资源协同发展格局,有助于形成自由流通、按需配置、有效共享的数据要素市场。
故本题答案为D。
3)2020年9月27日,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这是首个专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
A.长江B.黄河C.珠江D.淮河【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时政,新华网:2020年9月27日,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这是首个专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
故本题答案为A。
4)2020年9月26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坚持()总要求、()是硬道理、()是真本事。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2.24•【文号】法发〔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2.24•【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发〔20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推动长江流域绿色发展,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实施长江保护法重大意义,增强司法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1.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
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一部关系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重要法律。
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好长江保护法实施工作,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2.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是推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的有力支撑。
长江保护法既是生态环境的保护法,也是绿色发展的促进法,不仅突出强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同时在促进长江经济带产业结构绿色改造、提升流域人居环境质量、保障长江黄金水道功能等方面均作出重要规定。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9.25•【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科学谋划,部署实施了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2016年1月5日、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明确必须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新时代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将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重点,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及时转变理念,加强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担当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基本内涵,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及时更新司法理念,精准对接各项国家战略,不断提升环境司法服务与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注重加强顶层设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16年2月、2017年12月发布《关于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对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以水生态为核心,立足上中下游生态环境特点,明确各区段重点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规则,树立系统保护理念,健全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全流域协同治理。
最高法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江必新副院长权威解读
最高法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江必新副院长权威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7.07.13•【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最高法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江必新副院长权威解读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6-2017)》(白皮书)及《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5-2017)》。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吕忠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介绍《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6-2017)》(白皮书)主要内容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首部《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系统回顾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从初创探索逐步走向规范成熟的发展历程,通报了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为引领,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深化环境司法国际交流,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今天,我们发布2016至2017年度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主要从四个方面介绍和展示一年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第一部分介绍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情况。
一是加强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373件,审结13895件,给予刑事处罚27384人。
2016年11月、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与建议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与建议长江流域,世界上最大的内陆河流域,由七个省的部分地域组成,是中国重要的汇水区。
近十年来,在履行除污减排义务的基础上,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维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污染物排放大大减少。
随着各省市“排污权证明”制度的推进,水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排放总量约为2009年的历史最低水平的2/3,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超过90%,水质连续改善,湖泊、河流水体监测合格率超过90%。
其次,森林覆被率提高了。
各省加大绿化建设力度,实行了一系列举措,改善连片密集林资源恢复,荒漠变森林,城乡绿化等政策,激活植被覆盖率,总植被覆盖面积达到1768万公顷,森林覆被率达到44.07%,大大增加了长江流域的美观度。
此外,原住民和物种多样性得到保护。
在长江流域原住民保护方面,各省加大山区贫困县和乡村重建工作力度,加快原住民聚落供水、污水处理、山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原住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保障原住民合法权益。
低碳发展成果也表现出优异的环境绩效,各省实施种类优先和绿色发展带动了物种多样性的保护和促进发展,避免了野生动物的野外捕杀,使受保护物种种类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
虽然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如在污染物排放治理上,虽然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但仍有部分污染物以小污染物排放到长江流域的关键水质管制区,严重影响水质。
此外,污泥处理、废水处理率及设施利用率仍较低,绿化覆盖率和森林覆盖率还不够理想,保护的受灾场所、原住民社区等还不足,乡村产业还不够发达等。
为此,建议进一步完善排污权证明制度,推进污水处理厂运行,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和处理水质,改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实施绿化建设,增加森林覆盖率,完善连片植被恢复规划,发展节能环保型工业、农林牧渔业,促进畜牧业转型,鼓励农村可持续发展,实施原住民聚落综合改造,完善水土保持的管理措施等。
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实施方案长江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区域和生态区域,其环境保护工作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有效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制定并实施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本方案旨在通过综合性、系统性的措施,全面提升长江流域环境质量,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一、加强生态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为此,应加强生态保护。
首先,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区体系,对长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严格保护。
其次,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力度,重点治理水土流失、湿地退化和生态系统破坏等问题。
同时,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推进污染治理长江流域面临严重的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首先,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其次,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同时,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污染治理的有效性。
三、促进生态经济发展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协调推进,实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统一的方针。
首先,加大生态补偿力度,鼓励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推动生态产业发展。
其次,加强环境税收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推动绿色发展。
同时,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激励各方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首先,建立健全的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合力推进环境保护。
其次,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高环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国际合作长江流域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国际合作共同推进。
首先,加强长江流域国际流域管理合作,推动跨境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其次,加强与国际环保组织和相关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共同应对全球环境变化挑战。
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目录一、自查背景与目的........................................21.长江保护法概述..........................................22.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33.自查报告的目的与意义....................................4二、自查方法与过程........................................51.自查范围与对象..........................................62.自查工具与技术手段......................................73.自查步骤与流程..........................................84.数据收集与分析方法......................................9三、自查结果概览.........................................101.法律法规执行情况.......................................112.政策措施落实情况.......................................12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134.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进展.................................155.公众参与和意识提升情况.................................16四、存在问题与不足.......................................171.法规执行中的难点问题...................................182.政策措施落实的缺陷.....................................183.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原因.................................194.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不足...............................215.公众参与程度低的问题...................................22五、改进建议与措施.......................................231.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242.完善政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253.优化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264.强化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275.扩大公众参与,增强社会监督.............................28六、结论与展望...........................................301.自查工作的总结.........................................312.对未来工作的展望.......................................343.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筑长江绿色长廊...................35一、自查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相关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相关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2.25•【分类】问答正文相关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2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负责人李明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中伟、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淑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毕晓红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问题一我这个问题想提给重庆高院,刚才的发布中提到长江禁渔,长江禁渔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
请问重庆法院是如何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中伟: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维护长江流域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是重庆法院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近年来,重庆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责任追究,一手抓生态修复,推动实现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在责任追究方面,“严”字当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
对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人,凡是需要追责的,必须一追到底。
”重庆法院切实发挥刑事审判惩戒、震慑、预防功能,依法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2017年以来3470余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破坏长江水生生物栖息地的犯罪行为,系统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安全。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全面、及时、依法履行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监管职责。
全方位追究长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依法审理涉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9件。
2019年长江海事审判白皮书
2019年长江海事审判白皮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武汉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公布日期】2020.08.06•【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2019年长江海事审判白皮书2019年,武汉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努力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长江航运中心建设、自贸区建设、中部崛起一体化发展和长江大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2019年审判执行工作基本情况总体情况。
2019年,全院新收各类案件3396件,旧存845件,共计4241件。
结案3569件,结案率84.2%,同比增长0.9个百分点。
立案标的金额150.2亿元,同比降低31.7%;结案标的金额123.5亿元,同比降低1.6%。
实体案件中,判决904件,调解353件。
系列案件、程序性案件数量持续降低。
新收案件构成。
一审海事海商案件1657件,其中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立案186件,结案183件;海上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立案366件,结案379件;船舶抵押合同纠纷立案159件,结案165件;船舶建造合同纠纷立案51件,结案72件。
海事行政案件8件;水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件;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案件294件,比2018年下降约18.8%。
执行案件1444件,较同期基本持平;执行结案1567件,同比降低11.1%。
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战略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深化新时代思想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努力打造“四化”法院队伍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以党建促审判,积极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6.07•【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1年6月7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长江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沿江省(市)调研,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
韩正副总理等领导同志提出工作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19年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并带队对四川、江苏检查。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推动各项污染治理工程,全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取得显着成效。
2020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较2015年提高14.9个百分点,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
劣Ⅴ类断面比例较2015年降低6.1个百分点。
长江流域19省(区、市)均完成“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
长江经济带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着各地区各部门始终把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各项工作中的突出位置来抓,突出重点、协同联动、扎实推进,取得重要进展。
强化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强化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陈迎
【期刊名称】《群众》
【年(卷),期】2022()6
【摘要】2021年3月1日施行的长江保护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项重大立法成果,是守护长江母亲河的强大法律武器,对于永葆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实施一年多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深刻认识贯彻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贯彻长江保护法的基本要求,主动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长江大保护工作大局,加强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保护、整体保护和协同保护,为更好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总页数】2页(P53-54)
【作者】陈迎
【作者单位】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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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河道生态保护的现状与未来展望
长江流域河道生态保护的现状与未来展望首中国民法典第四卷第八章第243条规定,“水利设施包括坝、堤、闸、渠、泵站、斗槽、水库及其他以涉及调节、防洪、排水、灌溉、供水和发电等为目的的工程设施。
”长江作为中国最长的河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福祉息息相关。
因此,我们要深入了解长江流域河道生态保护的现状,并展望未来,以便更好地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
二日益增长的人口、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农业生产的不断扩大,给长江流域的河道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水污染、河道疏浚和水生生物灭绝是长江流域河道生态面临的最严重问题。
三针对当前的问题,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保护长江流域的河道生态环境。
首先,政府加大了水源地保护力度,通过划定保护区和生态红线,限制了生产活动对水源地的破坏。
其次,加强了对河道水污染的治理和监管,建立了严格的排放标准和处罚机制,并推动了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
此外,政府加强了对河道疏浚的管理,确保了河道的通航能力和生态功能。
最后,政府积极推动水生生物保护项目,保护长江流域的珍稀物种和生态系统。
四如果我们要实现长江流域河道生态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措施。
首先,政府应加强对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的治理,推动土地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工程,减少河道的泥沙含量。
其次,需要完善河道水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污水处理工程的处理效率。
同时,应加大对非法排放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另外,长江流域的河道疏浚工作也需要更加科学和精确,确保疏浚的效果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最后,加强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的保护,建立更多的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加强监管和执法。
五综上所述,长江流域河道生态保护的现状与未来展望非常重要。
通过加大政府的力度、科学规划和社会参与,我们有能力保护好长江流域的河道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更加美丽,为后代留下一个更好的家园。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9.25•【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最高人民法院自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已经连续四年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年度白皮书。
但就专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发布白皮书,还是第一次,因此,今天发布的是中国法院首部关于流域司法保护的白皮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科学谋划,部署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习近平同志先后两次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新时代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按照党中央战略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次发布的白皮书共分为四个部分,下面我简要介绍各部分的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担当一是注重加强顶层设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对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是及时更新司法理念,明确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四大基本理念,即遵循自然规律、坚持保护优先、促进绿色发展、注重区域协同。
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对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积极提供环境司法服务保障。
二、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2016年1月以来,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要求,正确把握流域以水为核心的生态特征,遵循流域的自然统一性和要素复合性,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0356件,民事案件287119件,行政案件122215件,公益诉讼案件4944件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91件。
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会议纪要暨黄河流域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会议纪要暨黄河流域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11.25•【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会议纪要暨黄河流域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长江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黄河纪要》)暨黄河流域典型案例。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两部会议纪要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会议纪要的起草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大江大河的生态保护和治理,多次考察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重大决策部署。
党中央先后将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制定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出台《长江保护法》,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中作出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治理的具体部署,为人民法院全面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引。
为全面指导全国法院准确实施《长江保护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和9月,分别召开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以及黄河暨大运河、南水北调工程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围绕当前长江、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形成会议纪要。
会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论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长江纪要》《黄河纪要》,旨在总结流域审判经验、明确审判规则,指导各级法院统一法律适用,确保依法公正裁判。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也成为国内一个重点工作。
作为中国第一大河流域,长江流域具有重要的经济、文化和生态价值。
然而,在快速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
因此,如何平衡经济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重要的课题。
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现状长江流域,包括长江本体和其主要支流,总面积超过一百万平方公里,是中国人口最密集、经济最发达的地区。
但是,长江流域自然资源储备不足,水力资源丰富,但耕地资源稀缺,导致环境容量有限。
在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生态环境逐渐遭受破坏和污染。
水污染、土地沙漠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环境问题已经亟待解决。
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是实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长江流域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1)创新机制,提高工业和城市污水处理效率。
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已经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通过提高污水处理效率等措施,大大改善了江河水质。
同时,政府部门也加强了对污染企业的责任强制,保障污染企业需要依法治理污染;(2)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提高环保意识。
长江流域政府部门在节能减排技术推广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工业、交通等行业的节能减排技术获得了广泛推广;(3)环保立法,在行业中设立环保奖励机制。
长江流域政府加强了环保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相关环保法规和政策措施。
在行业中,政府促进企业自行建立和实施环境保护制度,鼓励企业通过良性竞争促进环境保护目标的达成。
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长江流域实现可持续发展,也需要按照以下几个方向:(1)利用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由于长江流域农业耕地资源稀缺,利用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证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成为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2)利用新型城镇化推动城市生态建设。
2018年长江海事审判白皮书
2018年长江海事审判白皮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武汉海事法院•【公布日期】2019.08.15•【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2018年长江海事审判白皮书武汉海事法院2019年8月目录一、2018年海事海商审判执行工作基本状况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战略发展大局三、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建议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一带一路”、海洋强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江经济带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给海事审判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召开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8年10月1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到武汉海事法院视察,并做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长江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积极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武汉海事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找准海事法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强化服务保障国家发展战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开创长江海事审判新局面,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一、2018年海事海商审判执行工作基本状况1.总体情况。
2018年,全院新收各类案件3678件,旧存1375件,共计5053件。
结案4208件,结案率83.28%,同比增长11.25%。
立案标的金额219.9亿元,同比增加64.4%;结案标的金额125.5亿元,同比增加40.7%。
实体案件中,判决1105件,调解503件,判决案件数量位居十家海事法院前列。
系列案件、程序性案件数量持续降低。
2.审理案件情况。
新收海事海商案件1859件,其中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收案347件,结案370件;海上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收案336件,结案396件;船舶抵押借款纠纷收案227件,结案301件;船舶建造纠纷收案67件,结案7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