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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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53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系统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该系统使用管理由矿安检科负责。

第三条建立气相色谱工作站,配备必要的仪器,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系统装备、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到位。同时,要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四条设置束管检测地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人工采样分析。

第五条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并完成预测预报, 便于掌握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为防止自燃制定预防性措施做足准备。

系统安装

第七条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一)自燃火灾预防功能,通过监测煤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成、浓度变化规律,早期预测预报煤层自然发火程度,防止自然发火和瓦斯爆炸。

(二)历史数据查询功能,系统数据必须保存10年以上,为判断密闭火区的发展情况和火区的熄灭程度,为启封火区提供科学数据。

(三)利用数据库分析某一测点气体含量在一段时间内变化情况的功能,在采用阻化剂防灭火作业中,跟踪了解作业区惰化情况,为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措施提供参考。

(四)报警功能:检测点气体含量超限时工作站自动报警,同时以醒目颜色显示报警信息。

(五)报表功能:具有报表、曲线、储存、打印功能,能提供检测日报、月报、检测图谱报表,气体含量变化趋势报表等。

第八条束管敷设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综采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预埋30米钢管保护进行束管敷设。

2、滤尘器设置在束管采样最前端(采空区最里边)。起到过滤粉尘、安全保护作用。

第九条监测点布置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或其它有可能发生自然发火地点应设置检测点。

(二)正在回采的工作面回风顺槽布置带有保护套的束管,埋入采空区的束管要用DN25~50mm的护管加以保护,防止损坏束管。

(三)如果其它采空区气体有异常变化时,可临时增设采样点进行检测。

第十条束管取样头全部套护管,护管壁上打若干小孔,用钢网将取样头包裹起来,并加滤尘装置,防止碎煤或灰尘进入堵塞束管。

第十一条编制采区设计、回采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束管的走向,监测地点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附详细布置图。

系统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地面气体分析化验室管理

(一)地面化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室内禁止烟火。

(二)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室温保持在10℃~35℃范围。

(三)机房内严禁存放有震源、强大磁场、电场、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和物品,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四)妥善放置和保管各种气瓶和配件,严禁阳光直射或雨雪直入,严防爆炸或其它事故的发生。

(五)高压钢瓶必须有检验合格证,而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高压钢瓶上要有代表所贮气体的标记颜色和字样。

(六)室内气样瓶应竖立放置,立地可靠;使用前应认真检查阀门接头和减压阀等是否牢靠好用,使用过程中严禁敲打或调整紧固件,用后应及时关闭阀门。

(七)仪器接地线必须保持导电性能良好,严禁用自来水管或零线做地线。

(八)工作人员要爱护所有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九)严守工作纪律。化验室内做到仪器仪表、物品、资料摆放合理,整齐有序,闲杂人员严禁入内。

(十)监测系统主机严禁挪作他用或不用,严格执行工作开机制。不得安装与设备正常运行无关的软件、插件。

(十一)值班员要认真执行值班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认真填写运行日志。

(十二)每天必须检查束管监测系统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配备满足束管监测系统正常使用所需的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束管监测员要求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及色谱仪的维护方法,具备对仪器的简单故障进行处置的能

力,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设备在运行6个月后,必须进行全面检修,保证所有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第十六条从井下采集的各个监测点样本,用色谱仪进行检测分析,打印报表,并将报表报安检科长、安全矿长和总工审阅。发现自然发火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变化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加强束管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各种技术资料都要定期保存。各矿要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台帐和报表:

(一)设备、仪器台帐;

(二)束管监测系统故障登记表;

(三)检修记录、巡查记录;

(四)矿井气体检测报表;

(五)系统运行日志;

(六)矿井束管监测系统示意图等资料;

系统维护

第十八条安检科要安排人员每日对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并有记录可查。

第十九条回采工作面测点每班检查维护1次;其它固定测点,每天进行巡检维护1次,出现故障后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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