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款业务计

合集下载

存贷款业务的核算

存贷款业务的核算

存贷款业务的核算一、核算存款核算存款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存入的资金,并按照客户要求提供对账单、储蓄存折或电子账户等形式证明。

核算存款的主要内容包括存款的类型、金额、账户名称、存款期限及利率等。

首先,对于存款类型的核算,根据不同的存款种类,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保证金存款等,需要为每一种存款设置相应的科目并进行核算。

例如,活期存款可以设置为“货币资金”科目,定期存款可以设置为“定期存款”科目。

其次,核算存款金额是指记录每一笔存款的具体数额,并与客户交易记录相一致。

当客户存款到账时,应在银行的系统或账目上记录该笔存款的金额。

再次,核算存款的账户名称是指记录存款所属的客户及其账户名称,并与客户提供的身份信息一致。

每个客户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存款账户,需要在核算中与客户资料相链接。

此外,核算存款的期限和利率是指记录定期存款和带利息活期存款的具体期限以及相应的利息。

银行应根据存款合同约定的存款期限和利率进行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披露。

二、核算贷款核算贷款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形成借据或贷款合同,并对贷款进行核算和计息。

核算贷款的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的类型、金额、账户名称、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等。

首先,核算贷款类型是指根据不同的借款用途和性质,设置相应的贷款类别科目,并进行相关的核算。

例如,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设置为“个人住房贷款”科目,企业经营贷款可以设置为“企业经营贷款”科目。

其次,核算贷款金额是指记录每一笔贷款的具体金额,并与贷款合同或借据一致。

当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时,应在账目上记录该笔贷款的金额。

再次,核算贷款的账户名称是指记录贷款所属的客户及其账户名称,并与客户提供的身份信息相一致。

每个客户可以有一个或多个贷款账户,需要在核算中与客户资料相关联。

此外,核算贷款的利率和还款方式是指记录贷款的利率水平和具体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息还款等。

银行应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还款方式进行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强全行存贷款利率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和《ⅩⅩ省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的文件要求,统一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现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贷款包括个人存贷款和单位存贷款。

第三条制定存、贷款计结息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存、贷款利率规定的原则;(二)以中国人民银行计结息规定为依据,遵循维护客户利益、统一规范的原则;(三)严禁出现违反计结息规定,进行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

第二章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标准第四条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第五条我行存、贷款计息标准自ⅩⅩ年9月21日起,对所到期的存贷款,统一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第六条活期存款计息方式为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第七条定期存款计息方式为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三章存、贷款计结息规定第八条个人活期存款实行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利率执行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

未到结息日销户的,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销户前一日止。

第九条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实行分段计息。

第十条保证金存款按单位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

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未到期,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按原存入日挂牌利率计息。

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没钱结婚怎么办,没钱上学怎么办,企业资⾦不够周转怎么办,买房买车不够钱怎么办,现在这些问题通过贷款都能解决。

那么贷款利息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呢?下⾯就让店铺带⼤家⼀起了解下贷款利息计算公式吧。

⼀、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前我国存贷款利率还处于半管制状态,中国⼈民银⾏按照资⾦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但是允许商业银⾏存贷款利率在规定幅度内⾃由浮动。

其中,商业银⾏、城市信⽤社等⾦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在0.9%⾄1.7%之间,即贷款利率允许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最⾼上浮幅度为70%,下浮幅度为10%。

银⾏⼀般会根据贷款申请⼈的资产和风险情况,对不同的贷款产品予以⼀定程度的上浮或优惠。

尽管贷款利率可以最⾼上浮70%,但由于整体货币环境⼀直较为宽松,贷款利率上浮的幅度通常较⼩。

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扩⼤源于商业银⾏对信贷额度的严格控制,⽽商业银⾏的积极态度是因为中央银⾏窗⼝指导⼒度加强。

下⾯便利⽤2013年贷款计算器举例说明例⼦: 等额本息计算公式:〔贷款本⾦×⽉利率×(1+⽉利率)^还款⽉数〕÷〔(1+⽉利率)^还款⽉数-1〕等额本⾦计算公式:每⽉还款⾦额 = (贷款本⾦ ÷ 还款⽉数)+(本⾦ — 已归还本⾦累计额)×每⽉利率其中^符号表⽰乘⽅。

举例说明假设以10000元为本⾦、在银⾏贷款10年、基准利率是6.65%,⽐较下两种贷款⽅式的差异:等额本息还款法⽉利率=年利率÷12=0.0665÷12=0.005541667 ⽉还款本息=〔10000×0.005541667×(1+0.005541667)^120〕÷〔(1+0.005541667)^120-1〕=114.3127元合计还款13717.52元合计利息 3717.52万元等额本⾦还款法:每⽉还款⾦额 = (贷款本⾦÷还款⽉数)+(本⾦ — 已归还本⾦累计额)×每⽉利率=(10000 ÷120)+(10000— 已归还本⾦累计额)×0.005541667⾸⽉还款138.75元每⽉递减0.462元合计还款 13352.71元利息 3352.71元 ⼆、贷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 1.⽇利率(0/000)=年利率(%)÷360=⽉利率(‰)÷30 2.⽉利率(‰)=年利率(%)÷12 (⼆)银⾏可采⽤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介绍

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介绍

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介绍1. 前言金融企业是指以金融业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由于金融企业的特殊性,其会计核算方法与其他企业也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介绍金融企业常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2. 按产品分类的会计核算方法金融企业的主要经营产品可以按存贷款、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进行分类。

根据不同类别的产品,金融企业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

2.1 存贷款业务存贷款是金融企业的核心业务之一。

金融企业在开展存贷款业务时,一般需要计提风险准备金和利息收入。

风险准备金是银行为了应对存贷款业务可能发生的风险而计提的准备金,用于弥补可能的损失。

计提风险准备金的方法包括按时点和按比率两种方式。

利息收入是指金融企业从存贷款业务中获得的利息收入。

一般情况下,金融企业会根据贷款的实际余额和利率来计算利息收入。

同时,还需要考虑逾期贷款、坏账和呆账等因素的影响。

2.2 证券业务金融企业的证券业务主要包括买卖证券和证券投资。

对于买卖证券,金融企业需要对证券进行分类,如股票、债券、基金等,并根据其市价进行估值。

同时,还需要关注交易费用、利息收入和证券投资损失等因素。

对于证券投资,金融企业需要对其进行分类,如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并根据其市价进行估值。

同时,还需要关注投资收益、减值准备和投资损失等因素。

2.3 保险业务金融企业的保险业务主要包括承保业务和理赔业务。

在承保业务中,金融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进行分类,并根据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进行计提保险责任准备金。

同时,还需要考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退保准备金和其他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因素。

在理赔业务中,金融企业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并计提理赔准备金。

同时,还需要考虑赔付费用、理赔手续费和理赔损失等因素。

3. 按业务性质分类的会计核算方法除了按产品分类,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还可以根据业务性质进行分类。

3.1 直接业务和中介业务直接业务指金融企业与客户直接发生的业务,如存贷款、买卖证券和理赔业务等。

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

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

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
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是指在金融领域中,人民银行对于存款和贷款的计息
方式和规定。

这些规则主要涉及到计息周期、计息基准、计息方式等方面,旨在确保银行和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公平、透明。

首先,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规定了计息周期。

一般情况下,存款的计息周
期是按照存款的实际存放时间来计算的。

比如,如果一个存款是以一年为期限,那么它的计息周期就是一年。

贷款的计息周期则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周期来确定,比如按月、按季度还款等。

其次,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还规定了计息基准。

计息基准是指用于计算利
息的基础利率。

一般来说,存款的计息基准是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计算的。

而贷款的计息基准则根据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约定的利率来确定,可以是基准利率的不同倍数或浮动利率。

最后,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还规定了计息方式。

计息方式可以是简单计息
或复利计息。

简单计息是指按照存款或贷款的本金乘以利率再乘以存款或贷款期限来计算利息。

复利计息则是指利息按照一定周期将本利和重新计算利息,使利息能够再次产生利息。

总的来说,人民银行存贷款计息规则对于存贷款的计息提供了明确的准则,确
保了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益平衡。

同时,遵循这些规则也能够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为适应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加强对我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办函〔2005〕3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计息方法和利率换算公式(一)我行人民币存贷款业务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两种计息方法.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1)计息期为整年(月)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即按时间顺序先按月计算利息,零头天数再按实际天数计算存期;计息期为整月的,则视零头天数为零.(3)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实际天数1年为365天(闰年366天),1个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二)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存款计结息(一)居民储蓄存款计结息1,活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支取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一个存期内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逾期支取的,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如已办理约定自动转存业务,则为超过自动转存后存满新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3,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在存入日不事先约定期限,客户可自行选择在任何时候支取,存款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1年期以内(含1年)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打折计息.相应期限整存整取利率打折后小于支取日活期利率的,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期不足三个月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4,通知存款通知存款是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无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存款人须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期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或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或转存其他存款,按清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指开户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存款方式.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凡按约定存期连续存满的零存整取存款,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零存整取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期支取的,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6,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指本金一次存入,分次支取利息,支取利息的期次可与银行商定为1个月或几个月一次,银行按本金和约定存期计算好分次应付利息,储户凭存单分期取息,到期支取本金的存款方式.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如到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支取,不计复利.存本取息存款提前支取时,须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将已分期支取的利息一次性从本息中扣回;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7,教育储蓄教育储蓄存款指开户时持存款人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时凭存折及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证明(必须是当年有效证明,且一份证明只能享受一次利率优惠,以下简称"证明")一次支取本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存款方式.教育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年,3年,6年三个档次,在遵循储蓄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利率优惠,各档次利率为:一年期按开户日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三年期按开户日三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到期支取时,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相应档次优惠利率计息,并免征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同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教育储蓄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如出现漏存月份,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部分,支取时按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教育储蓄存款提前支取时,存款人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二)单位存款计结息1,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

会计基本制度

会计基本制度

*****有限公司编号: SZM03—01Reference No.会计基本制度General Accounting Guideline2006年4月修订Updated in April, 2006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2第三章会计核算基本规定 3第四章会计科目 3第五章会计凭证 4第六章帐务组织 5第七章帐务核对 5第八章帐务结转 6第九章利息计算 6第十章会计报表 6第十一章年度决算7第十二章财务管理7第十三章会计分析8第十四章会计监督与检查8第十五章会计档案9第十六章会计机构和人员10附件一****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贷款计结息规则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及总行的会计管理规定,结合本分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会计的主要任务是真实、完整、及时地对本分行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以及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进行核算、反映、管理和监督;向本行和监管部门提供会计信息.第三條****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会计工作,应在行长领导下由会计部门统一负责。

第四条会计部门的操作规程及其它部门的会计工作,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会计核算基本原则第五条会计核算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在各会计期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原因、情况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报告总行批准,并在财务报告中说明并报有关监管部门备案.第六条会计核算遵循真实性原则。

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真实反映各项业务,如实编制会计报表;不得伪造篡改会计凭证、帐簿,不准在本制度规定之外另设会计账册。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遵循及时性原则。

会计凭证的传递、款项的划转不得积压和延误,所有帐务必须当日结平.第八条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最新计结息规则

最新计结息规则

附件: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存贷款计结息规则一、存贷款利率换算公式月利率(‰)=年利率(%)÷12(计算过程中保留10位小数,10位之后四舍五入)日利率(‱)=年利率(%)÷360(计算过程中保留10位小数,10位之后四舍五入)二、存款业务存款业务计息方法:1、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2、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一)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1、个人活期存款实行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入账。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

2、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到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入账。

3、保证金存款按单位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执行。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1、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2、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未到期,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按原存入日挂牌利率计息。

部分提前支取只允许一次,超过一次,未支取部分转为活期存款。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转存次数不限。

(三)通知存款计结息规则1、通知存款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金额和日期方能支取的存款方式。

2、通知存款划分为1天和7天两个档次。

1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1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7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7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3、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为适应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加强对我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办函〔2005〕3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计息方法和利率换算公式(一)我行人民币存贷款业务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两种计息方法.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1)计息期为整年(月)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即按时间顺序先按月计算利息,零头天数再按实际天数计算存期;计息期为整月的,则视零头天数为零.(3)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实际天数1年为365天(闰年366天),1个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二)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存款计结息(一)居民储蓄存款计结息1,活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支取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一个存期内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逾期支取的,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如已办理约定自动转存业务,则为超过自动转存后存满新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3,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在存入日不事先约定期限,客户可自行选择在任何时候支取,存款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1年期以内(含1年)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打折计息.相应期限整存整取利率打折后小于支取日活期利率的,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期不足三个月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4,通知存款通知存款是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无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存款人须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期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或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或转存其他存款,按清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指开户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存款方式.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凡按约定存期连续存满的零存整取存款,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零存整取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期支取的,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6,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指本金一次存入,分次支取利息,支取利息的期次可与银行商定为1个月或几个月一次,银行按本金和约定存期计算好分次应付利息,储户凭存单分期取息,到期支取本金的存款方式.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如到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支取,不计复利.存本取息存款提前支取时,须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将已分期支取的利息一次性从本息中扣回;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7,教育储蓄教育储蓄存款指开户时持存款人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时凭存折及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证明(必须是当年有效证明,且一份证明只能享受一次利率优惠,以下简称"证明")一次支取本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存款方式.教育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年,3年,6年三个档次,在遵循储蓄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利率优惠,各档次利率为:一年期按开户日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三年期按开户日三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到期支取时,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相应档次优惠利率计息,并免征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同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教育储蓄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如出现漏存月份,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部分,支取时按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教育储蓄存款提前支取时,存款人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二)单位存款计结息1,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 除提前支取外的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由银行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存款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3,通知存款通知存款是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无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存款人须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单位为10万元)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单位为50万元)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或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或转存其他存款,按清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协定存款协定存款是指客户按照与银行约定的存款额度开立的结算账户,账户中超过存款额度的部分,银行将其转入协定账户,并以优惠利率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协定存款包括A户(结算户)和B户(协定户),A户存款按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息,B户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协定存款按日对A户,B户进行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5,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专户内的沉淀资金存款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专户内的沉淀资金存款,按单位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结息.适用计息方法同单位存款.7,其他住房存款其他住房存款,按单位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结息.适用计息方法同单位存款.8,养老保险基金存款养老保险基金存款,商业银行法人可对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改革试点的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事业法人办理协议存款,起存金额为5亿元(含)以上,存款期限为5年期(不含)以上,利率水平,存款期限,计结息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期限在五年(含)以下的定期存款,按单位定期存款相应档次计息,结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改革试点的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存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活期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非试点地区养老保险基金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存款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存款,当年筹集的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的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三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按年结息,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三)金融机构同业存款计结息1,金融机构同业活期存款金融机构同业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2,金融机构同业定期存款金融机构同业定期存款按存入日双方约定的相应期限档次同业存款利率计息.计结息规则同单位定期存款.3,金融机构同业货币互存金融机构同业货币互存业务,按存入日双方约定的相应期限档次同业存款利率计息.计结息规则同单位定期存款.4,金融机构同业通知存款金融机构同业通知存款按存入日双方约定的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其他规则同单位通知存款. 5,金融机构同业协定存款金融机构同业协定存款按开户日双方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他规则同单位协定存款. 6,金融机构同业协议存款金融机构协议存款,利率水平,存款期限,计结息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四)保险公司存款计结息保险公司一般存款按单位存款利率计息,结息.适用计息方法同单位存款.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利率水平,存款期限,计结息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五)保证金存款个人保证金存款按储蓄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结息.其他保证金存款按单位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结息.(六)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计结息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银行卡业务计结息1,准贷记卡(1)备用金存款个人卡备用金存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公司卡备用金存款每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保证金存款准贷记卡保证金存款分为1年,2年,3年三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到期转存日为结息日,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其中公司卡保证金存款计结息方式参照单位定期存款相关规定,个人卡保证金存款计结息方式参照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相关规定.(3)透支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贷记卡(1)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当持卡人在免息期内还款金额大于等于结欠金额,透支部分不计息;还款金额小于结欠金额大于等于最低还款额,贷款利息=已偿还部分自透支记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自透支记账日继续计息;当还款金额小于最低还款额或超过信用额度用卡时,则不仅有透支利息,还要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加收5%的滞纳金,超限费.(3)贷记卡中结余金额不计息.3,借记卡借记卡存款计结息规则同储蓄活期存款.四,贷款计结息(一)公司贷款计结息1,1年以下(含1年)公司贷款为固定利率贷款,以合同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2,1年以上公司贷款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固定利率贷款,以合同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浮动利率贷款,其浮动频率可以为一年或半年,浮动基准是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即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起一年或半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或半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半年)度利率.3,公司贷款可以按季,按月结息,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二)法人账户透支计结息1,透支额度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的(含六个月),一般客户透支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信用评级在A级以上(含A级)的客户,或等同于A级客户的(如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投资控股企业及总行极重点客户),可选择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贷款利率执行.2,透支额度有效期在六个月至一年的(含一年),一般客户透支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信用评级在A级以上(含A级)的客户,或等同于A级客户的(如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投资控股企业及总行极重点客户),可选择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执行.3,透支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须为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的20日中选择.账户透支利息按日计算透支积数,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透支账户清户如遇非结息日,需一次偿还透支本金和全部应付未付利息.账户透支利率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按结息日或清户日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三)贸易融资计结息1,贸易融资可按季,按月结息,到期利随本清或提前收取利息,按季结息的,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2,贴现类贸易融资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四)零售贷款计结息1,1年以下(含1年)零售贷款为固定利率贷款,以合同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提前还款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2,1年以上零售贷款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固定利率贷款,以合同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浮动利率贷款,其浮动频率可以为一年或半年,浮动基准是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即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或半年后,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半年)度利率.2005年3月17日之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为一年一定,每年1月1日根据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1年以上零售贷款可以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灵活还款法等方式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灵活还款法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1年以上零售贷款可以按季,按月结息,具体结息方式和结息日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结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浮动基准是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即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于每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五)罚息计结息规则1,公司贷款,零售贷款按以下罚息利率规定执行:(1)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3)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4)对公司贷款,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对零售贷款,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2,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各类保证项下垫款(包括保函赔付款,保兑垫支款以及信用证项下的各种垫支款等),从垫款之日起,按日息万分之五计收利息.3,上述罚息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本办法自9月21日起执行,由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商业银行缴存存款

商业银行缴存存款
对财政性存款,应按每旬增加(或减少)的实 际数额,计算应缴存存款的数额; 对于一般性存款按增加 (或减少)的总额达10万 元(含 10万元)以上的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 不足10万元的不作调整。 对缴存的存款必须按照财政性存款、一般性存 款帐户余额总数 (计至角、分〉的全额,或分别 按比例计算出应缴存存款金额,缴存金额以千 元为单位的,千元以下四舍五入。
34
中央银行所属县支行应于当日通过本系统联行, 将贷款电划上级中央银行。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放联行款项 贷:××银行临时贷款户 某支行户
上级行收到“下贷上转”电报后,办理转账:
借:××银行贷款户 季节性贷款 贷:联行存放款项
商业银行所属县支行收到贷款通知,视同上级 分行系统内调入资金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商银行存款户 中区办 10,000,000 贷:工商银行缴来财政性存款 10,000,000
借:工商银行存款户 中区办 20,000,000 贷:工商银行缴来一般性存款 20,000,000.
21
缴存存款欠缴、迟缴或少缴的核算
欠缴的核算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超过期限的欠款,要计收罚金(即 按自旬后第五天或月后第八天起至欠款收回日的实际 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同时,填制特种转帐借贷 传票一式两联进行帐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一般性存款的缴存范围:
各商业银行吸收的企业存款、城乡储蓄存款、农村 存款、基建单位存款、委托存款减委托贷款、委托 投资后的结余等存款,虽然属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 金,但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比例缴存中国人民 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集中掌握使用。
8
(二)缴存存款的比例
财政性存款全部划归中国人民银行,其 缴存存款的比例为100%; 一般性存款的比例,根据放松和紧缩银 根的需要,中国人民银随时调整。所以, 其缴存存款的比例不固定。我国曾经使 用的比例有:20%、13%、8%、6%、 5%等 。

存贷款业务核算

存贷款业务核算

存贷款业务核算一、存款业务核算存款是银行业务的基础,银行通过各种存款业务吸收客户的闲置资金,从而满足资金的需求。

存款业务核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存款的分类核算:根据不同的存款类型,对存款进行分类核算,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通过存款的分类核算,可以清晰地了解不同存款的规模、构成和分布情况,为银行制定合理的存款营销策略提供数据支持。

2. 存款利息的核算:存款利息是银行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银行需要对不同类型的存款计息,并在核算系统中准确记录每个存款账户的利息积数。

存款利息的核算要保证利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防止出现漏算、错算和逾期等问题。

3. 存款活期量的调控:银行在存款活期量的调控上需要进行核算,以保证存款活期量的合理水平。

通过核算存款活期量,银行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引导客户将资金转入活期存款,提高银行的流动性。

二、贷款业务核算贷款是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通过向客户提供资金支持,银行可以获得贷款利息收入。

贷款业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贷款的产品核算:银行通常有各种贷款产品,如个人消费贷款、企业经营贷款、房地产贷款等。

银行需要对每个贷款产品进行核算,以清晰地了解不同贷款产品的规模、利率、期限和风险等情况。

2. 贷款的风险评估:银行需要对贷款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核算。

通过对贷款风险的核算,银行可以及时采取风险管理措施,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良好的回报。

3. 贷款利息的核算:贷款利息是银行贷款业务的核心收入,银行需要准确计算和记录每个贷款账户的利息积数。

贷款利息的核算要保证准确性和及时性,防止出现漏算、错算和逾期等问题。

三、存贷款利息和成本的核算存贷款利息和成本的核算是对银行存贷款业务盈利能力的评估和监控。

银行存贷款业务的盈利能力主要体现在净利差上,即存贷款利息收入与存贷款成本之间的差额。

银行需要对存贷款利息和成本进行核算,以了解存贷款业务的盈利水平和变化趋势。

存贷款业务核算是银行运营的重要环节,它能够提供合理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数据,为银行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贷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贷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2.月利率(‰)=年利率(%)÷12(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

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

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

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XX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XX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附件:XX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人民币利率巿场化改革进程,完善全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防范利率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等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息是按照确定的利率和计息规则计算某种利率产品一定期限内的利息;结息是根据计息结果结付利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各类人民币存款、贷款的计结息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总行计划财务部是全行计结息政策的牵头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有关计结息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全行计结息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第五条总行会计运营部负责全行与计结息相关的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工作。

第六条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根据计结息管理办法变更的业务需求,对系统参数进行维护,满足业务需求。

第七条总行各条线产品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产品计结息政策的提出和起草工作,并确保产品合同条款中有关计结息的规定与全行计结息管理政策相一致。

第八条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对全行计结息管理办法的监督、审核工作。

第三章基本定义第九条利率换算公式及计息方法计息利率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原则上月利率和日利率通过年利率换算得出。

计息方法主要包括积数计息法、“对年对月对日”计息法和实际天数逐笔计息法。

具体内容详见本办法附件。

第四章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定第十条活期储蓄存款釆用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累计账户余额,根据结息日我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我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第十一条活期单位存款釆用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累计账户余额,根据结息日我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我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存贷款业务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为规范我行计、结息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要求,特制定本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

一、计、结息规则(一)存款业务计、结息规则存款业务的计息范围:个人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保证金存款、同业存款、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

1.个人活期存款业务的计、结息规则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2.单位活期存款、保证金存款、同业存款业务的计、结息规则单位活期存款、保证金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同业存款按季结息,按约定存款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3.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计、结息规则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逾期支取,逾期部份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单位定期存款的计、结息规则单位定期存款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单位存款证实书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

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逾期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的计、结息规则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存期不满三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付活期利息;存期满三个月(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三个月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满半年(含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六个月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不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均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一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

定活两便存款利率按规定打六折后低于活期存款利率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6.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的计、结息规则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利息分期支取,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提前支取本金,则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的规定计算存期内利息,已付的利息应从计算的应付利息中扣回,如应付利息不足,不足部分从本金中扣回。

逾期支取,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7.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计、结息规则①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活期利率计息。

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逾期支取,逾期部份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②零存整取教育储蓄存款属于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教育储蓄实行利率优惠,一年期、三年期教育储蓄按开户日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在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仍按开户日利率计算。

到期支取,A、能提供非义务教育在学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享受国家规定的教育储蓄优惠利率;B、不能提供“证明”,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提前支取,A、能提供“证明”,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付利息;B、不能提供“证明”,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存款到期未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8.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的计、结息规则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逾期支取,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9.通知存款的计、结息规则通知存款到期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如存在以下情况,则支取部份(含不足或超过部份)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①提前支取实际存期(实际天数)不足通知期限;②未提前通知而支取;③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④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⑤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⑥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

10.协定存款的计、结息规则协定存款按季结息,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提前且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二)贷款业务的计、结息规则贷款业务的计息范围: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贴现、垫款。

1.短期贷款的计、结息规则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借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

借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按原借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2.中长期贷款的计结、息规则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

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借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借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按借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贴现的计结、息规则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

4.垫款的计结、息规则①贴现申请人账户无款或不足支付贴现款时,按日息5‰0计收从汇票到期日至扣回票款之日贴现垫款罚息。

②银行承兑汇票发生垫款的,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日息5‰0计收罚息。

二、存(贷)款业务利率换算和存期的计算(一)利率换算公式利率通常有三种表示方法: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0),三者之间的换算公式是:日利率(‰0)=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存期的计算存(贷)款期每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存(贷)款期的计算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原则,即存款(或贷款)存入(或发放)的当日开始计息,取款(或还贷)的当日不再计息。

整个存(贷)期为:从存款(或贷款)的当日起,算到取款(或还贷)的前一日止,中间的节假日照常计利息(另有规定的除外)。

分段计息时,各段存(贷)期之和等于总存(贷)期。

三、存款业务的计息方法1.个人活期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采用积数计息法,即按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单位活期存款、同业存款、保证金存款业务的计算方法采用积数计息法,即按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在计算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

计息公式:利息=调整前累计计息积数×调整前日利率+调整后累计计息积数×调整后日利率。

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3.定期存款(含储蓄定期和单位定期)利息的计算方法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公式计算利息。

①到期支取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定期存款)日利率②提前支取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活期存款)日利率③逾期支取计息公式:利息=定期存款利息+逾期存款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本金×实际天数×(定期存款)日利率逾期存款利息=本金×逾期天数×(活期存款)日利率4.定活两便的计算方法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公式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0.65.存本取息的计算方法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公式计算利息。

①到期支取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②提前支取时按实际存期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应付利息,并将已支付利息扣回计算公式:应付存款本息合计=本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应付利息-每次支取利息额×已领取次数,其中应付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活期存款)日利率③逾期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6.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利息计算方法采用积数计息法,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相应日利率计算利息。

①到期支取,计算公式:利息=累计日积数×(零存整取定期存款)日利率②提前支取,计算公式: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存款)日利率;③逾期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7.零存整取教育储蓄采用积数计息法,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日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到期支取计息公式:①能提供非义务教育的在学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利息=累计日积数×(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日利率②不能提供“证明”利息=累计日积数×(零存整取定期存款)日利率提前支取计息公式:①能提供“证明”利息=累计日积数×(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日利率②不能提供“证明”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存款)日利率逾期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8.整存零取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公式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全部本金+每次支取额)÷2×支取次数×每次支取的间隔月数×月利率。

9.通知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采用积数计息法,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相应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10.协定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采用积数计息法,即按实际天数每日分别累计基本存款额度以内和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分别乘以相应日利率计算利息。

①在结息日销户计息公式为:利息=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累计计息积数×(活期存款)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累计计息积数)×协定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②如果提前且不在结息日销户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活期存款)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四、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1.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公式计算利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