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之思考题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
1、试述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1)意志是一种有目的的意识,即人们的愿望和要求。
(2)法是整个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
(3)法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试述法的特征。
1、法具有规范性
2、产生方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实施方式—国家强制力保证
4、调整范围—具有普遍约束力
5、表现内容—权利和义务
3、简述法的分类。
1、成文法(制定法)和不成文法(非制定法);
2、根本法和普通法;
3、实体法和程序法;
4、一般法和特别法;
5、国际法和国内法;
6、公法和私法
4、试述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1、经济基础决定法(1)性质(2)发展变化
2、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1)反作用不一定是积极的(2)是否积
极取决于所维护的生产关系的性质
5、试述法与道德的区别和联系。
1、不同点:
(1)存在时间
(2)产生方式
(3)实施方式
(4)体系数量
(5)调整范围
2、相同点:都是上层建筑,都是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
3、关系:
(1)内容上相互渗透
(2)作用上相互促进和补充
法以其国家强制性维护统治阶级道德的统治地位。统治阶级的道德则以社会舆论、内心信念等方式敦促人们遵守法的规定。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及其关系
1、试述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关系。
(1)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法制定和实施的基本依据
(2)社会主义法是推行党的政策的有力工具既不能等同起来,也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
2、试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首先: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必须考虑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其次: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再次: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不足部分起着弥补的作用。(2)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
首先:通过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形式,确认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
其次:社会主义法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手段。
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
1、简述社会主义法制的含义。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所确立的法律和制度,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等几个方面的统一。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严格遵守法律,以确立和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民主地位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所必需的法律秩序。
2、简述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1)有法可依—前提(2)有法必依—关键(3)执法必严—条件(4)违法必究—保障
3、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第一、社会主义民主存在决定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存在。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决定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
第三、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程度制约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程度。(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第一、社会主义法制确认了人民的民主地位。
第二、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民主的范围。
第三、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程序和方法。
第四、社会主义法制对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实施制裁。
第四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和实施
1、简述法的制定含义。
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依照法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活动。
2、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3)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范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或权力与责任。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5)保持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3、法的体系的含义是什么?
指一个国家所有的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4、法的适用的含义是什么?
指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的程序,实现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的活动。
5、简述法的适用原则。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6、简述违法的条件。
(1)违法必须是人的行为。
(2)违法必须是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3)行为人有过错。
(4)违法的整体必须是具备法定责任能力的人。
7、法律关系的含义是什么?
指由法律所调整的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特殊是社会关系。
第七章民法学
第一讲民法概说
1、民法的含义是什么?
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规范的总称。
2、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1、财产关系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2)民法调整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2、人身关系(1)主体平等(2 )与人身不可分离(3)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
3、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是商品经济的要求,是其他原则的基础。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
3、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4、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原则
5、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概念:经民法调整而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特征:1、必须是物质资料,而不是精神的
2、必须有某种经济意义,既能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上的需要,具有
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必须能为人们所管理和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