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智慧优秀新人管理办法-南京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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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哲学系爱智慧优秀新人基金管理办法

设立爱智慧优秀新人基金旨在培育本科低年级的优秀学生对哲学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哲学、积极思考哲学问题,鼓励学生多出成果并参加基础学科论坛。基金评审坚持“依靠专家、注重创新、科学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发现和培养各院系本科生中的优秀哲学人才。为规范基金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

1. 学生在广泛阅读的基础上对哲学有关学科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的研究计划。

2. 学生运用哲学的有关理论、方法处理其他领域现实问题的计划。

二、申请与评审

1. 申请者为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已经或正在修习1-2门哲学系课程(包括系内课程与全校公选课程),并对所申请领域的基础知识有全面了解。

2. 申请者必须邀请哲学系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在其指导下审慎选题并填写《南京大学哲学系爱智慧优秀新人基金申请书》和项目申请的补充材料(文献综述等)。

3. 哲学系每年12月份集中受理,之后组织专家评审组评议、专家委员会审定,于12月底至1月初公示结果。

三、实施与管理

1、基金每年资助8项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半年。

2、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各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劳务酬金或挪作他用。项目立项后的配套经费分批次进行使用,具体经费报销事宜请按系内相关通知严格执行。

3、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调研报告。

4、项目成果须参加次年校基础学科论坛的申请和评比。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动。因自费出国,或未经哲学系批准而自行终止课题研究者,须自筹已支出的资助经费退还哲学系。

6、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认真总结,撰写结题报告,并参加系内组织的“本科基金结项报告会”。

7、获得基金资助学生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南京大学哲学系爱智慧优秀新人基金资助”字样,英文翻译统一为“Supported by the φιλοσοφία Foundation of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of Nanjing University”。

8、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哲学系。

南京大学哲学系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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