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使用,加强车辆的安全和经济性,提高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单位车辆的公务人员,包括车辆的申请、使用、保养、保险、停放、报废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经济、便捷、实用、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公务用车应充分发挥其作用,为行政办公服务,并加强对车辆的安全和经济性管理。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所有权属于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负责对车辆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保险、保养、年审、年检等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车辆的违章罚款由违章者自行承担。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使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用于私人事务或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驾驶员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二章车辆的申请和使用第十一条公务用车需提前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并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申请制度,明确申请的规则和流程。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并严禁超时使用。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车辆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里程、油耗等信息。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违停、事故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要求处理。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三章车辆的保养和维护第十七条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由专业的维修保养人员负责,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发动机油、滤清器、刹车和轮胎等方面的检查和更换。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护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车辆维修保养经费的管理。
行政单位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原则:合理配置公务用车,降低行政成本;(二)安全原则:确保车辆行驶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三)高效原则: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公务出行需求;(四)规范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四条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编制和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二)购置车辆应具备良好的性能和安全性,符合环保要求;(三)购置车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五条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不得用于私事;(二)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得酒驾、毒驾;(三)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及时维护保养;(四)驾驶员应如实记录车辆使用情况,包括行驶里程、油耗等。
第六条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程序:(一)公务用车使用前,需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二)驾驶员在用车过程中,应确保车辆安全,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三)公务用车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填写《公务用车归还单》。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七条本单位公务用车维护保养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二)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掌握保养知识;(三)车辆维修、保养应选择正规维修点,并确保维修质量。
第五章车辆报废第八条本单位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因事故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及时报废。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九条本单位设立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务用车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4篇)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运行、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1. 公务车辆登记管理:制定公务车辆登记制度,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所有人等信息的登记,以方便管理和追溯。
2.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确立公务车辆使用的原则和要求,制定公务用车的范围和用途,并明确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
3. 公务车辆保养维修管理:建立公务车辆保养和维修的计划和制度,定期进行车辆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4. 公务车辆安全驾驶管理:制定安全驾驶规范和要求,提倡文明驾驶,禁止违章行驶和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加强驾驶员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5. 公务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建立定期的公务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车辆的车况、车载设备和安全措施的完好性,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6. 公务车辆保险管理:确保所有公务车辆都具备必要的交通保险,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7. 公务车辆使用记录和审批管理:建立公务车辆使用的记录和审批制度,明确使用者、出行目的、时间和里程等信息,并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的监管和审查。
8. 公务车辆报废和处置管理:制定公务车辆报废和处置的规定,确保报废车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并防止车辆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的制度内容和执行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具体制定和操作。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公务车辆使用安全和规范管理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参考范文,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保障公务车辆的安全和正确使用,提高车辆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的公务车辆和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
第四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公务车辆的配备和使用第五条公务车辆的配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经核准后统一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购置。
行政办公车辆管理制度(3篇)
行政办公车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行政办公车辆管理,规范用车程序,保障车辆安全,杜绝违章,减少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二、出车范围:(一)一类用车范围:1、公司领导外出工作;2、受公司领导委托,外出工作用车;3、客户、领导或检查组来公司视察、检查用车。
(二)二类用车范围。
各部门同事因工作所需,必须用车。
三、出车程序:1、一类用车范围内。
由行政部及时派车。
2、二类用车范围内。
用车人员须提前一天向经理申请(填写《出车申请单》,此单放置行政部处),并将此单交至行政部审批,以便统一调度。
3、行政部享有派车批准权限,在收到《出车申请单》后,及时给予答复。
4、用车人员因特殊、紧急事急需用车,须提前一小时向经理申请(填写《出车申请单》),经行政部同意后调派车辆,来不及填写者事后补填《出车申请单》。
5、车辆调度原则以《出车申请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6、行政办公车辆不得擅自用于私事,如确实需要,可直接向总经理申请,由总经理通知行政部安排。
7、如出现安全等紧急情况,无须任何审批手续,可先派车,事后补办。
四、驾驶资格:行政办公车辆原则上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熟练驾驶。
五、出车项目:(一)驾驶员出发前,先检查车况,如。
刹车系统、轮胎、油等及核对公里数,如发现异常,应向直属上级报告,并在《行车记录登记表》上注明,否则视为驾驶员人为损坏。
(二)驾驶员使用车辆回司时,须如实作好行车记录,并于每月____日将《行车记录登记表》交直属上级确认,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注明并报备。
七、损坏责任:本制度所指的损坏是指。
因操作不当或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损坏;因私使用造成的损坏;出车人员如有意隐瞒或擅自借予他人使用造成的损坏,由出车人员承担。
八、报修程序:车辆故障因自身不能解决需专业修理厂修理时,驾驶员送检修前必须经直属上级认可。
九、整洁卫生:驾驶员对所管理和使用的车辆要随时做到车容整洁卫生,对车容不整洁造成罚款,罚款自付。
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8篇)
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
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版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
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
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
如需要出岛,应提前____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
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
如确有必要外借的,____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____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
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
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
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
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
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
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
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车辆管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加强机关车辆管理,根据国家机关车辆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机关车辆管理,规范车辆核算、降低车辆使用费用,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切实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办公效率,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一)领导用车由领导自行调动,在领导出差或休假期间,司机照常上班,车辆由行政部部长或车队队长调派。
(二)在行政部长领导下,车队长负责机关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三)因公使用公务车的部门须提前一天向车队递交《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车队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四)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车辆派遣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上的相关数据。
(五)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和公务车驾驶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单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向车队长说明原因。
(六)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单及时上交车队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七)公司每年由车队长统一为各车购置车辆保险。
每辆车年检时由车队长陪同驾驶员共同办理,驾驶员应在检车前处理完交通违章,按期检车。
(八)节假日值班车辆由行政部长负责安排。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一)机关车辆必须统一到指定的修配厂进行维修、保养。
(二)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如需维修,经车队长检查、确认、同意后,由车队长开出《车辆维修通知单》去指定修配厂修理。
(三)维修费用在____元以下,由车队长批准确定;维修费用在____元,由车队长报行政部长批准后确定;____元以上,由行政部长报主管经理批准后确定。
(四)驾驶员对维修车辆认真负责,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回车队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五)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六)驾驶人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行政办公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办公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行政办公车辆,包括公务车、公务用车、备用车等。
第三条行政办公车辆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率;2. 安全第一,确保行车安全;3. 严格执行,规范管理;4. 节约成本,合理使用。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配置第四条行政办公车辆的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调查:根据单位公务活动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查论证,提出购置车辆的建议;2. 方案审批:将购置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3. 招标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供应商;4. 购置登记:购置车辆后,及时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第五条行政办公车辆的配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车辆类型和数量;2. 优先配置新能源车辆,减少污染;3. 优先配置国产车辆,支持民族品牌;4. 优先配置小型车辆,降低使用成本。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维护第六条行政办公车辆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驾驶员应持有相应驾驶证,具备驾驶资格;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3. 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4. 车辆应按照规定时间行驶,不得擅自延长行驶时间;5. 车辆不得用于私事,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
第七条行政办公车辆的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1.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2.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3. 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4. 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四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八条行政办公车辆的管理职责如下: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购置、配置、登记、报废等工作;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检查等工作;3.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员的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4.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费用的核算、报销等工作;5.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档案的管理、更新等工作。
行政车辆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行政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行政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备用车、应急车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车辆分配和使用,确保车辆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车辆使用效益,为单位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车辆分配原则第四条车辆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优先保障工作任务原则;3. 经济、实用、高效原则;4. 安全、环保、节能原则。
第五条车辆分配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 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2. 车辆类型和性能;3. 驾驶员资质;4. 车辆使用频率和里程;5. 车辆维护保养情况。
第三章车辆分配程序第六条车辆分配程序如下:1.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工作计划和车辆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车辆分配计划;2.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车辆分配申请;3. 车辆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申请进行审核,结合车辆分配原则和实际情况,提出车辆分配方案;4. 车辆分配方案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车辆管理部门组织实施;5. 车辆管理部门将车辆分配结果通知各部门,并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
第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分配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车辆分配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八条车辆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驾驶技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2. 车辆使用时,驾驶员应确保车辆安全,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驶;3. 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不得随意改装车辆;4. 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第五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九条车辆维护保养应遵循以下规定:1.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2. 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车辆保养周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车辆进行保养;3. 车辆保养期间,驾驶员应配合保养工作,确保保养质量;4. 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保养档案,记录车辆保养情况。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三篇)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务的利用效益,树立廉洁节俭的风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单位公务车辆的有关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公务车辆有必要使用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申请,由主管领导批准使用。
第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须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公务车辆的安全。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保养维护事宜,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每月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公务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行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违章作恶。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投入使用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爱护车辆,不得私自改装车辆,不得随意借用车辆。
第九条公务车辆使用期限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确定,到期后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退还。
第二章公务车辆使用程序第十条使用公务车辆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说明用车的事由、时间、地点等,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事先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车辆。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应当经过车辆管理人员的检查验收,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改变行驶方向。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应当注意驾驶安全,严禁超速行驶、违章作恶。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应当妥善保管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如发现车辆有任何问题,应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应当按照规定的用车时间、路线使用车辆,不得私自外借、挂靠他人。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应当注意节约用车,确保车辆的燃料经济,避免浪费。
第三章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公务车辆的管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包括车辆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工作。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政府车辆管理制度细则
政府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务车辆的合理使用和保值,节约财政开支,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政府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使用或管理政府车辆的组织。
第三条政府车辆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车辆使用权利和义务,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车辆管理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工作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强化监督制约。
第五条政府车辆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原则,保证政府车辆的合法使用,不得违法、滥用公车。
第六条政府车辆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公允的原则,实现车辆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法规宣传教育,促使使用和管理政府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了解本细则的要求和规定。
第八条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政府车辆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管理政府车辆信息,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车辆管理权限第九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务用车的需求数量、类型,按照规定配置政府车辆。
第十条政府车辆的采购审批权限按规定进行,明确采购程序和责任,保证政府车辆的质量和合理采购价格。
第十一条政府车辆的配置应当合理,严格控制政府车辆的新增数量,统筹管理调配政府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第十二条政府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护照等事宜应当由专人负责,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政府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流程,保障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当加强对政府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对车辆使用不当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车辆使用档案,定期公开车辆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政府车辆的报废和处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做到合理使用和保值维护。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七条政府车辆使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主要为履行公务和公共服务需要。
机关人员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成本,确保公务活动顺利进行和行车安全,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公务用车及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维修、保养、保险、加油、年审、报废等管理工作。
(二)节约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三)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公务用车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四)责任到人原则:明确车辆使用责任,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机关公务用车分为以下类别:(一)行政用车:用于机关行政、后勤保障等日常公务活动;(二)执法执勤用车:用于执法、执勤、检查、巡查等公务活动;(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如通信、医疗等;(四)应急保障用车: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公务。
第五条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借用、租赁、转让或出售。
第六条机关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费用由机关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控制。
第七条机关公务用车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行驶安全。
第八条机关公务用车报废程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九条机关人员因公用车,需向机关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明确用车事由、时间、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
第十条机关办公室根据公务需求,合理安排车辆,并及时通知驾驶员。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申请单》要求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机关人员因公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二)合理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三)爱护车辆,不得损坏车辆设施;(四)节约油耗,合理使用车辆。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三条机关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二)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纪律。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六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为使机关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务车辆,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机关所使用的公务车辆,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障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一)用车人员原则上应提前____天通知办公室分管派车工作人员做好派车准备。
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出差时,两人(含两人)以下的原则上不派车。
(二)用车人员需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里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送至行政办公室,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及驾驶员共同完善《派车单》并签字确认。
(三)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派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出车。
(四)申请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在办理业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单位,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单位,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向行政办公室备案方可延时返回单位。
(五)公务车辆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单位,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单位的,应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六)公务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
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公务车实行定点加油,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设备物资科、资产财务科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行政办公室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一)工作职责1.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
2.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能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工作流程____日常检查、保养、维护①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十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合理调配和使用车辆,使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做到统一、规范、有序,强化行车安全,降低车辆消耗,提高车辆利用率,更好地为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用车范围(一)市局机关(含物流中心)用车1、局(公司)领导公务用车;2、上级领导、外省市兄弟单位因公来我局(公司)接待用车;3、机关各科室(中心)部门必要的工作用车;4、办公室、机要、财务人员特殊业务用车;5、物流中心送货用车;6、机关职工及离退休干部急重病就诊住院用车;(二)各县局(营销部)用车1、局长(经理)公务用车;2、专卖、营销等部门必要的工作用车;3、送货用车;(三)其它特殊用车三、车辆的使用管理1、按照“经费集中控制、车辆统一调配”的原则,机关所有车辆一律为公务用车,不设专车,由车队统一调配使用,并对全市系统所属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维修。
2、市局(公司)机关车辆属车队管理,驾驶员必须服从领导和车队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出车。
无派车的用车,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职工急重病或发生灾害、抢险救护等用车)由车队负责人告知,驾驶员必须无条件出车。
3、车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根据用车单位工作的轻、重、缓、急,按照重点优先的原则安排用车。
4、未经车队派车,司机不得擅自出车,不准将车辆借于他人并在外停放过夜等。
如果私自出车、借于他人或在外停放、过夜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并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5、车辆必须严格按审批程序动用,驾驶员持《派车审批单》到车队开具与所执行任务相符合的《派车命令》;各县局(营销部)的派车由各县掌握。
6、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台帐,实行一车一档,同时利用卫星定位系统(GPS),加强对车辆运行和驾驶员状态的安全监控。
7、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实行“三交一封”(交车辆钥匙、交行驶证、交上岗证、定点封存车辆)。
公司行政的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的车辆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车辆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工作。
我们坚持统一调度、合理使用、定期维护和严格审批的原则,以实现车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本的有效控制。
二、管理职责1. 行政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度、使用记录、维护保养等。
2. 财务部门负责车辆的经费预算和费用核算工作。
3. 安全部门负责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使用管理1. 车辆使用需提前申请,明确用车时间、目的地、乘车人员等信息,并由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2. 车辆使用结束后,驾驶员需及时填写行车记录,包括行驶里程、油耗、用车时间等,并报告车辆状况。
3. 严禁私自使用公车,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用于私人事务。
四、维护保养1.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 发现车辆故障应立即上报,由行政部门安排维修。
3. 保持车辆清洁,定期清洗内外饰,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
五、安全管理1.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通知公司相关部门。
六、费用管理1. 车辆费用包括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报销。
2. 实行单车费用核算,每辆车的费用应单独记账,便于成本控制。
3. 鼓励节能减排,提倡合理用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违规处理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检查等。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单位行政车辆管理制度6篇
单位行政车辆管理制度6篇单位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1)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一)车辆进出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
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
学工处事先通知校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校警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 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行政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行政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车辆的使用管理,加强对行政车辆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浪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拥有的行政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单位所属部门、机构及下属单位。
第三条行政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履行管理手续。
第四条行政车辆必须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符合要求,保证安全运行。
第五条行政车辆的使用应当合理节约,严禁私用,保证人民群众利益。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车辆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相关资料真实完整。
第七条本制度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行政车辆的配备和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备行政车辆,配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九条行政车辆的购置、报废、出售等手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行政车辆的台账,详细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行政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第十二条行政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必须委托正规的维修机构进行,保证维修质量。
第十三条行政车辆的保险应当按照规定购买,保险责任足额。
第十四条行政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熟悉车辆管理相关法规。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行政车辆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六条行政车辆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行驶。
第十七条行政车辆管理人员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渎职行为的,必须追究责任。
第三章行政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十八条行政车辆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谨慎使用、节约使用。
第十九条行政车辆的使用应当优先保障单位工作需要,保障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出行。
第二十条行政车辆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段行驶,严禁私用。
第二十一条行政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有相关手续和证件,未经批准或者擅自使用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规使用行政车辆的人员,必须追究责任,并扣减相应的工资或者发放其他处罚。
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2023-10-30•车辆管理概述•车辆使用管理•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目录•车辆保险管理•车辆安全管理•车辆档案管理01车辆管理概述目的确保行政单位车辆的高效使用和规范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行车安全。
意义车辆管理是行政单位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效的车辆管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同时对于行车安全、环保节能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具有积极的影响。
车辆管理目的和意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所有车辆,包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车辆等。
对象车辆管理涉及从购车、使用、保养、维修到报废的全过程,重点针对车辆的调度、使用、保养、维修、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车辆管理范围和对象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注重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
原则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调度、保养、维修等各环节的责任和流程,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不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
要求车辆管理原则和要求02车辆使用管理1车辆使用安排23行政单位员工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车辆使用申请,注明使用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车辆使用申请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库存和员工用车需求进行合理调度,确保车辆使用公平、合理。
车辆调度根据员工岗位、工作任务等实际情况,制定车辆使用优先级,确保公务用车优先安排。
车辆使用优先级员工根据车辆使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借用车辆,并签订借用协议。
车辆借用员工需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规定驾驶车辆,确保行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车辆使用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后,需及时将车辆归还车辆管理部门,并填写车辆使用情况报告。
车辆归还车辆使用流程员工需取得有效的驾驶执照,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车辆使用注意事项安全驾驶员工需爱护公务车辆,定期进行车辆保养、检查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爱护车辆员工需合理使用燃油,节约能源,降低行政成本。
节约用油03车辆维护保养管理预防性维护针对易损件进行预防性维护,例如定期检查刹车片、更换空调滤清器等。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4篇)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加强车辆使用的监督和控制,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财政资金购置或租赁的公务用车。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责需要,所购置或租赁的用于执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应坚持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效果的最大化。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防止滥用、浪费、虚报、奢侈和享乐现象的发生。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细致的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实行常态化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车辆的购置与使用第七条购置公务用车应符合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需要,经过科学的决策和合理的选型。
第八条购置公务用车的资金应纳入年度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预算审批和车辆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九条购置公务用车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十条购置公务用车应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选择能够满足公务需要,价格合理的品牌和型号。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遵循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不能违反交通法规和相关运行规定。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尽量减少个人乘坐,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共享交通工具。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按照公务需要规范开展,不得私自使用或出借给他人,不得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不得超速行驶,不得滥用特权权力。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加油等费用应按照规定程序报销,不得违规私自报销。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驾驶人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具备一定的行车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
第三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七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单位应定期对用车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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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
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
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
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
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
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
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
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
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
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
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
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
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