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合安全管理规定
校园综治安全规章制度
校园综治安全规章制度为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校园管理水平,我校特制定《校园综治安全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校园入口管理1. 学校设有专门的门卫进行校门把守,非校方人员须出示有效证件方可进入校园,校内学生须出示学生证方可进入。
2. 校园入口设有安检设备,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武器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宿舍管理1. 学生宿舍实行门禁制度,晚上十点之后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楼。
2. 宿舍内禁止饮酒、吸烟、打赌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做出相应处理。
3. 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保持宿舍内外整洁。
4. 宿舍内禁止私设电线、插座、空调等电器,一经发现将做出相应处理。
三、校园安全1. 学校加强校园巡逻,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2. 校内禁止聚众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进行处理。
3. 学校对活动场所及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 学校定期组织校园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食堂管理1. 食堂里禁止携带外来食品进入,确保饮食安全。
2. 食堂内禁止随意乱扔食物、破坏设施,保持环境整洁。
3. 食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五、网络安全1. 学校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管理,防止非法网站和内容进入校园网络。
2. 学生应自觉遵守网络使用规定,禁止在校园网络传播不良信息,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3. 学校定期组织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六、校园车辆管理1. 校内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
2. 学生骑车上下坡时应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骑车闯红灯、逆行等危险行为。
3. 学校加强对校园车辆的管理,保障师生出行安全。
七、突发事件处理1. 学校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震演练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2. 学校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学生校园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进入校园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校园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综合治理,责任明确;(三)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四)公开透明,民主参与。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和培训;(三)组织校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四)协调处理校园安全事故;(五)收集、整理校园安全信息;(六)其他与校园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班级应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协助学校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九条新生入学教育应包括安全教育内容,使新生了解校园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和减少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各部门、各班级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校园安全事故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交通安全第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在校园内乱停乱放。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横穿马路。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三)定期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应当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学校安全员履行以下职责:(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二)组织安全教育和演练;(三)落实安全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四)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协助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与措施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门卫制度;(二)消防制度;(三)食品安全制度;(四)实验室安全制度;(五)校园网络安全制度;(六)校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制度;(七)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八)其他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防止非法侵入、侵害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制度(精选3篇)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制度1一、学校治安保卫制度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
由保卫科负责维持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综治办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4、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
5、经常检查报警器和灭火器,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6、治保组织负责调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民事纠纷。
9、加强党政领导办公室、档案室、财务科、仓库、食堂、锅炉房、电教室、实验室以及汽车库等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10、节假日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督促值班人员落实到位。
二、综治办工作制度1、及时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协调学校的综治工作。
2、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3、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5、认真办理日常事务,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综治办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3、指导督促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综治目标管理。
4、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并实施奖励与处罚。
5、综治成员要注意分析学校的综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四、保卫科工作制度1、组织开展群众性法制、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
2、密切依靠群众,实践群防群治方针,做好“六防”工作(防渗透泄密、防毒、防黄、防治灾害事故)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注意突发事件动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强化信息反馈,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学校安全管理体系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技校、大学等。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综合治理,责任到人;(三)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全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三)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考核;(六)协调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七)向学校领导报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七条学校应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位。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责任制度;(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应急管理制度;(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七)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八)食堂安全管理规定;(九)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十)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安全责任制度:(一)学校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二)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三)师生员工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学校应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专业,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三)学校应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教师培训体系。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二)学校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治理;(三)学校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
教育部学校安全监管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校长、副校长、班主任、教师、职工等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实行责任到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学校设施设备、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
(五)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符合学校实际情况;(三)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四)注重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五)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一)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要求;(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如安全教育讲座、应急演练等;(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四)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五篇)
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学校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学校坚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在教育”的方针,逐级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校级领导及相关处室、年级组、班级、个人按职责,划定责任范围,确保学校安全。
重点做好以下十项工作:1、交通安全。
即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及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安全。
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骑自行车的学生和走路的学生在就学往返途中,要在安全地带行走;加强本校车辆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需租用车辆时,必须与出租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
不得租用车况不良或无牌证车辆,不得租用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
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的教育。
本项责任人:学生处、办公室、年级组、班主任。
2、运动安全。
即学生在参加体育锻炼及体育比赛等运动中的安全。
要重视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
强化对体育教学、运动会、课间课外活动等体育运动的管理,教师要按教学要求向学生介绍体育运动安全知识;在组织学生开展剧烈体育竞赛时,应事先进行身体检查,严禁身体不适者参加;应经常检查体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维修或停止使用。
本项责任人: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体育教师。
3、劳动安全。
即组织学生在参加劳动技能训练、学校劳动、社会公益劳动、勤工俭学等形式劳动中的安全。
在组织师生参加以上形式的劳动时,要加强劳动安全教育,教师搞好组织工作,讲明注意事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学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他危险性劳动。
本项责任人: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班主任。
4、活动安全。
即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文艺汇演、旅游、夏冬令营、外出参观等集体活动中的安全。
教育部校园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幼儿园等。
第三条校园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校园安全工作。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学校应当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学校应当设立校园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防溺水、防触电、防火灾、防地震、防雷击、防恐怖袭击、防欺凌、防暴力、防传染病、防自然灾害等。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消防安全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交通安全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人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制度(5篇)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决定,使我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年级组明确职责,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特作如下规定:一、重视综合治理工作1、把综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工作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办事机构的领导;对综治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和其他必要的设备及工作条件尽量给予保证。
3、由办事机构制定综治目标并逐项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年级组落实和执行。
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
4、因校制宜,建立群防群治____,形成网络。
5、表彰和奖励先进____和个人。
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的划分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____。
领导为学校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干部是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年级组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责任人。
三、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责任人的主要责任为1、加强防范。
及时清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积极疏导,调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建立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和群防群治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2、加强教育。
把培养____事业接班人的任务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加强对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学生自防自护、遵纪守法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校园秩序的管理。
____专门力量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建立起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有效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
3、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实行综合治理责任制。
4、学校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四、实行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或警告。
1、因对综治工作不重视,造成本部门、年级组的管理和治安混乱的。
2、不及时化解矛盾或处理不力,以致发生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学校稳定的。
3、部门、年级内部发生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
学校安全条例新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员工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综合治理,责任到人;3. 依法管理,科学规范;4. 依靠群众,共同参与。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 组织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计划;2. 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3. 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4.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六条教师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 认真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安全工作;2.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3. 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中的安全隐患;4. 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学生心理问题。
第七条学生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 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全管理;2. 积极参加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不擅自处理;4. 自觉维护校园安全,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八条家长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 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子女的安全意识;2.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3. 监督子女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4. 对子女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
第九条来访人员应当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全管理,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以下安全教育:1. 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2.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3. 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4. 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技能。
小学安全综合治理规章制度
小学安全综合治理规章制度为了保障小学师生的安全,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我校制定了以下安全综合治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校园安全管理第一条保障校园安全是学校的首要任务,校方应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校园环境,确保师生的安全。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学校应积极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第二章师生安全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师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师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建立学生档案,及时了解学生情况,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三章校园环境安全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定期检查和清理校园环境,确保环境卫生,防止疫病传播。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卫生,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校园安防制度,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安全防范,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保证校园消防设施的完好,确保师生的消防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员。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师生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师生发布重要信息,引导师生正确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规章制度的个人,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员,在处理校园安全事故中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学校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5篇)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学生携带火机、火柴等火源;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
严禁学生私自到水库沟渠游泳、捉鱼。
严禁学生私接电线,教室、宿舍的电线、开关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超载车辆,在路上行走要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追逐、打闹、嬉戏。
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不得乘骑不安全自行车。
严禁学生够买食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物。
严禁学生在教室、宿舍、楼道内追逐打闹,上下楼道按秩序行走,不得拥挤。
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
严禁学生聚众滋事、打架斗殴。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学校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秩序的管理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1. 学校对学生的入校门禁进行控制,确保校园安全。
2. 学校制定校园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措施,并定期组织演习和教育。
3. 学校设立安全巡逻队伍,加强校园巡逻和安全监控,确保学校的安全性。
4.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止校园欺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5. 学校规定学生不能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如刀具、易燃物品等。
6. 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生的隐私权,不得随意公开学生的个人信息。
7. 学校建立学生报警制度,确保学生在遇到危险时能及时报警并获得帮助。
8. 学校对学生的体格训练和体育活动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体育运动中不受伤害。
9. 学校规定学生在校外活动时要有监护人陪同或授权,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10. 学校每年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变能力。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并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通过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学校也能够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学校内的秩序和安全。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3)是为保障学生的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1. 学生进校门要进行身份验证,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学校安全是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保障。
为了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校安全管理体制1.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学校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学校各部门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领导、公安机关代表、保卫部门负责人等。
2. 安全管理责任制学校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目标和年度计划,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不力或发生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学校安全设施建设1. 安全设施规划设计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规划设计体系,确保校园内各个区域的安全设施布局合理、完善。
重要场所如实验室、食堂、宿舍等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并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识。
2. 火灾防控设施学校要配备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火灾防控设施,并定期组织维修和检测工作。
同时,学校要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3. 交通安全设施学校要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包括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引导标线,确保校园内交通有序。
同时,要制定校园交通管理制度,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师生及员工安全教育1. 安全教育内容学校要制定安全教育课程,包括火灾防控知识、躲避危险的基本技能等。
同时,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安全教育方式学校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包括课堂教育、安全讲座、演练等。
教育内容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生动有趣,提高学生的接受度和记忆力。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 应急预案制定学校要制定全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校园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2. 应急演练学校要定期组织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模拟真实情况进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安全综合治理规章制度学校
安全综合治理规章制度学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全体师生员工及各类访客,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学校安全是学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前提。
学校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构筑“防范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学校构建“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使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有效,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预防第五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要加强校园周边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稳定。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如安防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等,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八条学校要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九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师生员工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安保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安全风险排查制度,定期对学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安全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危机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要加强安全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全体师生员工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要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安全监督第十七条学校要建立安全定期报告制度,每学期对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报告结果。
第十八条学校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安全的监督,对安全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应对机制,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降低损失。
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安全意识和责任1. 学校全体师生应具备安全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安全素养。
2. 学校各级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将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障校园的安全。
3.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二、学校围墙和门禁管理1. 学校周边围墙要保证完好,不能存在损坏或破洞等安全隐患。
2. 学校设置门禁系统,严格管控校门进出人员,确保校园安全。
3. 学校门禁系统要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三、校园巡逻和监控1. 学校组织巡逻队,定期巡视校园各个角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加以解决。
2. 学校安装摄像监控设备,全面覆盖校园重点区域,能有效监控和记录不法行为。
3. 学校加强监控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1. 学生宿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宿舍的安全。
2. 学生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违规电器设备,保证用电安全。
3. 学生宿舍门窗要保持完好,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并及时修理或更换损坏的门窗。
五、实验室和教学设施管理1. 学校实验室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操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实验过程的安全。
2. 教学设施要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3. 学校设立专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校园安全教育和演练1. 学校每学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向师生传授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 学校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3. 学校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安全意识较差或违规操作的师生进行教育和处罚。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 学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学校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学校与相关执法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做好突发事件的联防联动工作。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教职工家属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学校综合治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2. 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协调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4. 负责学校内部治安管理,打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5. 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6. 负责学校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的职责:1.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教学活动安全有序;2. 学生处:负责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的安全管理,开展学生安全教育;3. 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校园基础设施安全;4. 工会:负责教职工的权益保障,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5. 档案室:负责学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6. 宣传部:负责校园安全宣传,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第八条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条学校加强校园巡逻,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守。
第十一条学校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犯罪和不良信息的传播。
第四章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邀请公安、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来校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讲座。
学生校内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学生校内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校园安全意识的培养1. 学生应当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牢记校园安全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
2. 学校将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学生应当积极参与校园安全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二、校园交通安全1. 学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车闯红灯、跨越铁轨或违反交通标志。
2. 学校将加强对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和线条,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3. 学校将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醒学生注意校园交通安全事项。
三、校园食品安全1. 学校将加强食堂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2.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餐厅秩序,不乱扔食品垃圾或饮食残渣。
3. 学生应当选择有证明的食品销售点购买食品,避免食品安全问题。
四、校园安全设施的使用1. 学生应当正确使用校园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紧急报警器等。
2. 学校将定期检查校园安全设施的功能,及时修理维护保养。
3. 学生应当保护好校园安全设施,不得恶意损坏,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五、校园突发事件的应对1. 学生应当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保持冷静,按照学校的应急预案行动。
2. 学生应当积极配合校方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安全疏散指引。
3. 学校将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校园暴力和欺凌行为的杜绝1. 学校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暴力和欺凌行为。
2. 学生应当自觉维护校园和谐氛围,不参与欺凌行为,及时报告校方或老师。
3. 学校将建立举报制度,保护举报学生的隐私和安全。
七、校内安全监督和管理1. 学校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学生行为的监管。
2.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从事危险行为。
3. 学校将加大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学生的安全意识。
以上为学生校内安全管理规定模板,提醒学生们要时刻注意校园安全,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团体或者个人,需占用校道或者学校场地进行各种活动(如学生社团活动、各种宣传、经商等),必须经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进行。
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学生及其家长、老师,并按规定不安排其进行相关活动;对被发现因心理、精神问题而不能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的学生,应按规定的程序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同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配合家长对相关学生进行后续的监护、治疗。
第二十六条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勤工俭学等活动应坚持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劳动保护。
第二十七条加强车辆管理,机动车辆应符合安全标准。严禁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严禁聘用无证和技术不良的司机,严禁超载运行。如遇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按规定必须停运的,应坚决停运。
(八)后勤产业集团:负责饮食卫生、学生宿舍、校车的安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安全。
(九)医院:负责医药卫生、防病防疫、食品卫生监督等安全。
(十)基建处:负责对在校园内施工的各类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
(十一)其他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二十三条体育器械、运动场所、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修。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3篇)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等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形成学校、学生、教职工、家长共同参与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三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应当坚持科学性、依法性、公平性、主动性的原则。
第四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二章校园安全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卫系统,确保校园的安全。
第八条校园安全保卫系统应当建立有效的出入校园的管理制度,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登记。
第九条校园安全保卫系统应当建立健全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校园重要区域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校园的安全。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周边的安全。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知识的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当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演练,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教育教学安全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安全工作体系,确保教学的安全。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明确教师的教学责任,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安全教育能力。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范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制定和完善各类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教学活动的安全。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实验室、实习场所等特殊教学环境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宿舍安全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对宿舍的用电设施、用火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宿舍的用电安全和防火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综合安全管理规定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学校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十不准1、寄宿生不准到校外洗澡,通学生往返家校途中不准下塘下河洗澡。
2、安全用电,不准私自接电,不准使用电器,不准在电线上凉晒衣服,不准触摸电线。
3、遵守交通法规,不准随意横穿马路,不准爬车、吊车。
4、不准勾引闲杂人员来校,不准结帮成伙,不准参与打架闹事。
5、遵纪守法,不准持有或私藏任何管制刀具,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危险品入校。
6、不准攀越栏杆、铁门、不准上楼房顶棚。
7、防火防盗,不准擅自用蜡烛照明,不准随便生火、玩火、不准在校内燃放烟花炮竹。
8、按时作息,寄宿生未经同意不准留宿他人和寝后外出,不准在床上踢打、玩笑。
9、出入校门、上楼下楼不准拥挤、推压,不准坐在窗台、栏杆上,不准在校园追打。
10、12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车来校,有车的学生出校门时不准骑车。
护校队工作职责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心全意为本校师生服务,对工作尽职尽责,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
2、师生员工的亲友来校住宿,必须到护校队履行登记手续,凡刑事犯罪分子、投机倒把分子、流氓犯罪人员不准留餐留宿。
3、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防毒等“五防”工作,实验室,仓库必须加强管理。
4、安全用电,不准玩弄电网设备,防止触电事故。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爬车;不在公路上追跑,行走靠边,防止交通事故。
5、做好体育运动安全保卫工作,坚决执行体育安全规则,遵守运动纪律,谨防体育事故。
6、坚持原则,提高警惕,预防各类事件和事故发生,严格执行保卫制度。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纪守法,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勤走、勤看,勤观察,值班时不准睡觉,不闲谈,确报学校安全。
7、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注意外来人员的动向,对闲散人员要及时请出,对不听劝阻者,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8、坚守岗位,妥善处理当天发生的治安事件,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与公安机关。
凡校内发生的治安事件都要将处理情况予以登记。
9、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处理校内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制止外来人员打架斗殴、盗窃等,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实事求是,要将所守护的物品和发生情况交接清楚。
门卫工作职责1、门卫必须坚持24小时在校在岗,每发现离岗一次扣币5元。
2、大门及侧门做到随时关门上锁,否则,每次扣币1元。
3、凡来客办事必须进行登记,面目不善、衣冠不整者及寻衅滋事者,不得放入,不熟悉的来访人员须了解核实后方可放行,否则,每次扣币1元。
4、上课期间,学生只能凭班主任亲笔签名的请假条方可外出,否则,每人次扣币1元。
5、上课期间,杜绝来访的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内区,否则,每次扣币1元。
6、上学、放学时间,门卫要维持好校门出入秩序,保障好学生安全,及时发现并制止一切打架斗殴行为,未及时制止的,每次扣币2元。
如果遇重大打架斗殴事件,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协同处理,未做到每次扣币2元。
7、禁止外来人员在校门口张贴、喷涂传单或广告,如有此类现象有及时擦除,否则,每次扣币1元。
8、及时制止任何外来人员在校门口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未及时制止的,每次扣币2元。
9、保持经常性巡逻并检查学校财产,一旦发现有被盗或遭破坏现象,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或总务处报告,未做到每次扣币1元。
10、在学校停电时,按正常作息时间打铃,每误点一次扣币1元。
11、浇灌好花草树木,因未及时浇灌而导致花草树木枯死,根据损失情况酌情扣币。
12、节假日杜绝闲散人员进校娱乐,制止私自补课的师生进入校园,倘不能制止须及时向校长汇报,未做到每次扣币1元。
13、节假日内的重要通知和来访,直接向校长报告,未做到视对工作影响程度扣币1-5元。
14、寒、暑假的报刊由门卫负责收发,开学再一次性转给收发员,教职工个人重要信件应及时通知本人,否则,每次扣币1元。
15、随时注意关掉公共场所的路灯和水笼头,否则,每次扣币1元。
16、协助男、女生指导员管理好寄宿生,若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协同处理,否则,每次扣币2元。
学生监护人安全工作责任书(样稿)为了强化学生和学生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增强各自责任感,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有关条款,特制订学生监护人安全工作责任书,由学校与学生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人自愿签订本责任书。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监护人擅自在校外租用民房陪读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3、在上学、放学途中学生监护人租用不符合校车条件的车辆(船只)接送学生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4、在上学、放学途中学生监护人要督促学生乘坐有校车准运证或临时校车准运证的车辆,不乘坐无牌、无照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报废车等不合格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监护人要督促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出现安全事故,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生监护人要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及节假曰离校期间不得下河、下塘洗澡,出现安全事故,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7、学生监护人要严格要求学生不得购买“三无”食品或过期变质食品,不到无证照的餐点就餐,不到无证照的摊点购买食品、饮料,不喝生水不吃不卫生的水果,以防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和食物中毒。
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须告知学校,否则,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9、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0、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绝改正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生监护人要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和放假期间不进游戏厅、网吧。
否则,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学生监护人要教育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学校,不得进行危险游戏,从事斗殴、擅自攀爬等危及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不准结交不良的社会青年。
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3、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4、学生监护人要督促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在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5、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16、学生自杀、自伤,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7、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并无行为不当的,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并无行为不当的,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9、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并无行为不当的,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每学期开学报到时学校与监护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学校、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一)火灾事故。
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二)治安(刑事)事故。
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食品中毒事故。
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危险药品管理制度一、危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危险药品库内要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通风等防护设施。
做好通风排气工作,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二、要将危险品分隔存放在危险品柜内,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
存放剧毒药品的专柜要双人双锁保管。
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食品,三、要严格危险品领用手续,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教师亲笔在危险品领用单上签名并负责领出药品的安全保护工作,要切实防止因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严禁由学生代领。
四、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
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
五、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
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好。
如发现危险品特别是剧毒品被盗,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查处。
商店、饮食店安全防范制度一、任务:1、保护商店(饮食)设备、财产和员工的安全。
2、防火、防盗、防毒、防污染、防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