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
XX集团“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第二章创建范围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
第三条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
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第四条“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是指在一定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周期内积极开展以安全生产示范为向导,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为内容,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目标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的企业班组或人员规模相当于班组的青年集体。
第五条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的主题口号是“安全生产、青年当先”。
创建活动的目的是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安全方针,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生力军地位,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素质,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六条青年文明号创建基本条件1、已取得本单位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并开展争创XX 集团级青年文明号一年以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集体。
2、创建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不低于50%(非生产型部门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3、所在集体成员遵章守纪,敬业爱岗,勤学钻技,积极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4、所在集体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高度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文明,发挥示范作用,获得企业的认可与群众的好评.5、所在集体团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基础工作扎实、活动正常开展,集体中团员青年在各种急、难、险、重工作任务面前冲锋在前,模范带头作用明显.6、所在集体注重青年文明号创建的班组(岗位)文化建设,并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班组(岗位)文化。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促进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进一步动员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工作弘扬时代文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
三、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引导青年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业精神,树立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内容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展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基本条件五、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2.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3.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行业(系统)的行家里手;4.在工作中表现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6.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共青团的工作扎实有效。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切实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青年文明行动计划,更好地引导青年积极向上、健康成长,特制定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青年文明号是指在互联网上开设的涉及青年权益、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网络社交账号。
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和管理,强化其社会责任和舆论引导作用,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第二条创建与认定1.创建条件:定位明确、内容良好、形式新颖、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符合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认定程序:青年文明号申请者需在线上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资质证明等信息。
管理机构会对其进行初审,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审批。
评审通过的青年文明号,可获得认定并颁发青年文明号牌照。
第三条内容标准1.内容主旨:坚持正确导向,积极传递正能量,积极倡导思想道德、文化艺术、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积极价值和健康知识,引导青年朋友拥有健康正面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2.内容禁忌:严禁传播各类违法、暴力、低俗、有害、淫秽、恐怖等信息和内容。
严禁抄袭、篡改和盗用他人作品、知识产权等行为。
3.信息安全: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尊重个人隐私,切勿透露个人信息及敏感信息。
第四条用户管理1.注册条件:申请青年文明号时,需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同时遵守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如发现用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可立即注销其账户。
2.信息审核:管理机构会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如发现有违法违规或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将给予警告、删除等相应处理措施。
3.用户责任:用户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网络规范,不得利用青年文明号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或散布错误思想和价值观,须对其发布的内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后果。
第五条社会责任1.社会影响:青年文明号应积极传递正确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价值,并鼓励青年朋友们拥有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风尚。
2.社会舆论:青年文明号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发现网络谣言和违法信息时,应发挥积极作用,旗帜鲜明地与之进行斗争。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2.02.22•【文号】中青办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2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青办发〔2022〕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经共青团中央书记处批准,现将《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22年2月22日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22年1月26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2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文明号活动由共青团联合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旨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于融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各行业一线青年,主要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等“窗口”行业和单位开展,弘扬职业文明、引导岗位建功、建设先进集体、培育青年人才,是一项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提升共青团特别是基层团组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集体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过程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共同理念,以实施科学管理、人本管理、自我管理和开展岗位创新创效创优活动为基本手段,具有过硬政治素质、高尚职业道德、高超职业技能、优良工作作风、突出岗位业绩的集体。
第三条青年文明号一般分为全国、省、地市三个等级(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等级,中管企业、中管金融机构评定的青年文明号按省级青年文明号管理)。
县区、基层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创建评选等工作。
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管理,推动公司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第三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店)和青年工程。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 35 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 60%,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2、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倡导和实践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
3、全体成员能够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成效显著。
4、集体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职业文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成立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领导、团委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团委,负责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各部门应成立相应的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四章创建标准第八条思想道德建设: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
3、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青年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第九条业务能力提升:1、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青年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安徽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安徽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促进全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根据《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在总结全省几年来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特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集体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店)和青年工程。
第三条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敬业爱岗,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无私奉献,在构筑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发挥示范作用,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基层站所等各行各业中开展。
第五条青年文明号活动要在安徽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安徽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具体管理和协调下,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条块”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谁命名谁管理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开展独具特色、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是:1、青年集体中35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8岁;2、该青年集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切实实践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牢固的信誉、服务观念和创新创效意识,并取得突出成绩;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90%的青年职工岗位技能达标,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职工作的各级岗位能手;5、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战斗力强,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6、讲求实效,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一、总则1.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下简称“文明号”)是由全国各地青年组织、社会团体、学校等单位创建,旨在引导青年积极向上、文明礼貌的文化传播平台。
2. 文明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传递正能量。
3. 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规范文明号的创建、运营和内容管理,促进文明号的健康发展。
4. 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
二、文明号的创建1. 文明号的创建由青年组织、社会团体、学校及其他相关单位申请,并经所在地青联(青年联合会)审核批准。
2. 申请创建文明号的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和传播能力,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和内容创作团队。
3. 文明号的创建要求符合青年文化特点,注重内容的多样性和时效性,传播正能量,引导青年健康成长。
三、文明号的运营1. 文明号应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上进行运营,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发布内容。
2. 文明号的运营团队应具备一定的编辑、摄影、视频制作和网络推广等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各种传媒工具。
3. 文明号的内容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传递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关注青年群体的关切和需求。
四、文明号的内容管理1. 文明号的内容应遵守公序良俗,不得发布任何涉嫌违法、违规或有害社会安全和道德风险的内容。
2. 文明号的内容应准确、客观、真实,不得散布谣言、虚假信息和不实评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文明号的内容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由专门的内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及时删除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加强对关键词、敏感信息的管理。
五、文明号的活动组织1. 文明号可开展各类志愿服务、青年活动、文化交流等,旨在促进青年群体的思想交流和沟通。
2. 文明号的活动应经申请、审核批准,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版)
山西省电力公司“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实施青年文明工程,优化基层管理单元,促进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文明号”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二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以树文明的岗位形象、创一流的岗位业绩为主题,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青年的原则,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由青工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做贡献。
第五条“青年文明号”活动以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青年集体(班、站、所、队、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为主体,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第六条“青年文明号”是各级团组织授予青年集体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企业在进步和发展中涌现出的青年集体的先进和榜样。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第七条“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集体中的35岁以下青年占总数65%以上,负责人中至少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
(2)集体中的青年要敬业爱岗,职业道德高尚,拥护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激励集团公司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作示范,促进集团公司“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在促进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促进“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和集团公司发展为目标,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规范和岗位职责为基本标准。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全面开展,分子公司、总承包项目部、机关各部门、各在建项目均可作为创建单位。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在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企业中心工作进行。
青年文明号活动要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重点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第五条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应是以青年为主体、建制基本稳定(时间跨度一年以上,人数变动较小)的工作集体。
规模较小的单位也可以整体参与创建。
基本条件是:(一)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
其中,35周岁(含)以下青年员工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的班子成员(负责人);(二)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三)全体成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切实践行良好的职业道德,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良好的信誉、规范的服务和较强的质量、安全和创新意识,成绩突出;成员中有一定数量的青年岗位能手;(四)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青年员工业务能力和技能水平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比武等活动;(五)认真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努力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方面有所突破,创新创效活动成果显著;(六)创建时间应在一年以上,创建活动扎实,组织机构健全,机制完善,活动规范,记录、档案完备,计划合理,措施有力;创建集体符合建立团组织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工作,注重发挥青年员工的生力军作用;(七)工作成效显著,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推动本单位青年人才进步成长。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篇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篇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为了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探索青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方式和途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青年文明号是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各学院团委、社团组织和学生会组成的机构,主要职责为策划、组织和执行校园公益活动以及志愿服务。
第三章活动范围青年文明号活动覆盖到校内、社会公益等多个领域。
其中,活动主题以文明、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
第四章活动策划青年文明号活动策划重在创新,注重人文性、思想性、实践性、艺术性、时代性的综合考量,坚持“详细策划,众策并行”的原则,积极征集各领域的好想法、好建议和好意见。
一旦确定活动方案,需认真备案,做好活动预算的安排和筹措。
第五章活动组织执行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组织执行应按照预定策划方案逐项有序展开,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要求和安全措施,确保活动文明、安全、顺利进行。
各组织应认真分工合作,划分职责,加强联系协调,不断完善活动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章活动考核评估为增强活动实效性和整合资源,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工作应及时总结和评估,对活动组织者给予肯定、鼓励,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予以纠正。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办法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执行。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为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弘扬精神文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志愿服务热情和公益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青年文明号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各学院团委、社团组织和学生会协同合作,分工负责,协作共进。
第三章活动范围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开展领域及活动项目可以根据学校情况和社会需求适时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参与度。
第四章活动策划青年文明号活动策划应当注重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力,结合社会实践、公益宣传等不同主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活动内容及方案,根据各项活动预算和需求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
第五章活动组织实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实施要求根据具体活动内容和实际需要精心安排场地、联系场地、配备安保人员等,十分注重安全与文明。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深化以职业文明建设为核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拷入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使活动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
第二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公安、卫生、交通、邮电、公共事业、城管、商贸、旅游、工商、个体、税务、金融等窗口性行业及机关单位、教育战线、科技战线、重点建设工程、工业企业等领域开展。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弟子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向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做贡献。
第五条成立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新东各行业、各基层单位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组织指导、制定有关政策,督促检查落实。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行业考核标准,由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年度申报、检查、审核和命名表彰工作。
各行业基层企事业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行业、本单位的“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颁布考评标准,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条件和标准第六条“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35岁以下占50%以上,至少有一名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推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保证创建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岗、台、车、船、所、店)和青年工程等。
三、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ⅩⅩ2月启动,自ⅩⅩ年2月起在全市青工战线全面展开。
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组织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功、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实践活动。
五、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管理、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
六、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要将青工战线以往开展的青年突击队竞赛、"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竞赛、争创青年文明示范岗位(单位)、青年全优岗、青年文明岗等类似活动纳入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中来,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
另一方面要深刻认识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丰富内涵,紧密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实际,把企业对岗位的要求细化、量化,分行业、分岗位制定出青年政治思想、工作纪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服务、效益等方面的达标创优标准,广泛开展独具特色、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
七、参加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青年集体,要认真填写《青年文明号工作手册》,建立定期检查、汇报、评审制度。
八、定期对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进行评比表彰。
评比表彰分三种类型:1、青年文明号(十佳);2、青年文明工作者(标兵);3、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公司“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大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大力弘扬“红岩精神”,推动青年文明工程实施进程,促进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集体(班、组、队、室、站、所等)。
第三条“青年文明号”是共青团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作载体,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宗旨,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效益为目标,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岗位诚实守信,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奉献、创新、团队等精神和学习、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XX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单位的良好形象,为实现公司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五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公司班、组、队、室等集体和生产、后勤、服务等行业中开展。
第六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要注重将以往开展的类似活动与“青年文明号”有机结合,逐步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另一方面要深入认识“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丰富内涵,开展独具特色,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
第七条“青年文明号”分为国家级、市级、区县级(或行业主管局级)、公司级四级,分别由各级创建“青年文明号”领导机构审查批准、命名表彰。
其中,市级包含市杰出、市优秀和普通市级。
第八条由公司团委牵头,联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
第二章条件与考核标准第九条“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1、人数不少于3人(含3人),35岁以下的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该负责人为“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
青年文明号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年文明号(以下简称“青年号”)的组织管理,提高青年号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年联合会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青年号是以青年为主体,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以创新精神和奋斗精神为动力,以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为目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青年号活动的青年成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青年号设领导小组,负责青年号的整体规划、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青年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青年号成员由各单位推荐,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加入。
第七条青年号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创新精神;4. 具有积极参与青年号活动的热情。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八条青年号工作任务主要包括:1. 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服务人民;2. 举办各类青年主题活动,丰富青年文化生活;3. 推进青年创新创业,培养青年创业人才;4. 加强青年思想道德建设,提升青年综合素质;5. 促进青年就业,为青年提供就业信息和帮助;6. 开展青年文明礼仪教育,倡导文明风尚。
第九条青年号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服务宗旨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发挥青年号的社会价值;2. 创新实践原则:勇于创新,敢于实践,不断提高青年号的工作水平;3. 整体协调原则:各部门、各成员之间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4. 质量保障原则:确保青年号活动的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满意度。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条青年号成员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组织安排。
第十一条青年号活动计划应提前制定,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青年号活动经费由单位统一安排,成员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三条青年号活动应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影响力。
(完整)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XX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证和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对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广泛、深入、生动、持续开展,发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各行各业改革发展、服务职业青年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二、青年文明号(英文名称为:Youth Model Unit Award)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
三、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促进职业青年发展和职业文明进步为根本功能,以各行各业一线青年集体为创建主体,以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文化一流、效益一流等为争创目标,以实施科学管理、人本管理、自我管理和各类岗位创新创效创优活动为基本手段,在实践中培育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好、职业技能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的五好先进集体和培养青年人才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四、青年文明号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共同精神理念,落实于集体成员的思想行动,创建的全部过程和示范效益中.敬业,即恪守职业道德、掌握过硬本领、体现职业精神;协作,即具有集体观念,互帮互爱互促,工作协同默契,团队战斗力强;创优,即共同追求进步,矢志争创一流、善于创新创造;奉献,即思想觉悟高,勇担重任、竭诚为民、传播社会正能量。
五、青年文明号分为全国、省(部)、市(地、州)、县(区)四个级别(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级别)。
第二章基本条件和创建措施六、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创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班组、车间、厂站、科室等),人数一般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中国国籍。
符合上述条件规模较小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基本标准是:1。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
二、创建条件(一)基本条件1、 35 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 60%,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2、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
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
(二)具体要求1、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计划,包括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切实可行,计划详细具体。
2、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秩序良好。
3、注重业务培训,成员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整体业务水平较高。
4、积极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有创新成果。
三、创建流程(一)申报符合创建条件的集体,向所属行业或系统的主管部门提出创建申请,填写《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并提交创建计划和相关材料。
(二)创建实施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按照创建计划,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3、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三)考核评审1、主管部门对创建集体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2、依据考核标准,对达到创建要求的集体进行评审。
(四)认定授牌经评审合格的集体,由主管部门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并颁发牌匾。
四、监督管理(一)日常监督1、建立青年文明号监督举报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主管部门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检查创建工作情况。
(二)年度复查1、青年文明号集体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年度复查,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集体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油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规范、持久地开展,提高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实践诚信、文明服务的职业素养,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弘扬良好信用道德,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车间、班、组、队)、岗位和青年工程。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由共青团组织发起,与有关行业和部门联合实施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建功活动。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重点在油田勘探、开发、油建、运输及社区服务、通讯、电力、医疗等窗口行业中开展。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敬业意识、创新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油田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五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着眼于倡导行业文明新风,营造健康向上的胜利企业文化,着眼于创造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的外部环境,维护青年职工的正当合法利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青年文明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二)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且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三)创建氛围浓厚,全体成员须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宗旨,熟练背诵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熟悉服务承诺内容。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开展良好的网络文明活动,培养青年群体的文明意识,规范青年文明号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指在网络空间开设的、以传播正能量、培养文明习惯为目标的网上社交平台。
第三条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宗旨是以青年群体为核心,倡导文明、健康、有序的网络生活。
第四条青年文明号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编、发布、传播文章、图片、视频等作品;组织网络活动;开展网络宣传等。
第五条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维护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第六条青年文明号的管理机构为文明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有关部门设立并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青年文明号的设立与管理第七条青年文明号的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宗旨和主题,内容积极健康、正面向上。
(二)依法注册并取得对应的许可。
(三)有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和内容审查。
(四)有良好的网络形象和一定的粉丝基础。
第八条青年文明号应当设立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内容的审核和发布流程。
第九条青年文明号应当建立用户反馈机制,接受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用户的问题和需求。
第十条青年文明号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违法信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青年文明号应当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不得传播低俗、恶俗、暴力、血腥等有害信息,不得散布谣言和不实信息。
第十二条青年文明号应当倡导文明礼仪,尊重他人,不得恶意攻击他人,不得发布辱骂、谩骂等不文明言论。
第三章青年文明号的整治与处罚第十三条对于未按规定设立青年文明号的,办公室将予以关闭。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青年文明号,办公室将予以警告、整改或者关闭,并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办公室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青年文明号进行审核和监督,对存在问题的青年文明号进行通报、约谈、处罚等,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六条青年文明号未按规定标注单位名称、备案号码等信息的,办公室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针对青年文明号的管理规定,旨在提高全社会青年文明行为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申领青年文明号
1. 申请条件: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申请方式:通过网上申请或者县/市级教育部门窗口提交申请书。
3. 申请资料: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最近6个月内的学校就读证明、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等。
4. 审核程序:由县/市级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结果将于7个工作日内发布。
二、使用青年文明号
1. 青年文明号可用于参加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活动,优惠政策也可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
2. 青年文明号可以在当地各大商场、超市等消费场所使用,享受各种优惠折扣。
3. 青年文明号可以在官方网站或者移动端APP上兑换礼品。
三、违规处理
1. 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如违法犯罪、淫秽色情、虚假登记等,将被取消青年文明号使用资格并受到相关处罚。
2. 如青年文明号使用者在活动期间,涉及言语辱骂、物品损坏等行为,本办法也将依法处理并取消其青年文明号使用资格。
四、管理机构
本办法由县/市级教育部门负责管理,负责开展宣传活动、发放申请书、审核申请材料、发放青年文明号、接受投诉及处理违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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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油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规范、持久地开展,提高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实践诚信、文明服务的职业素养,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弘扬良好信用道德,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车间、班、组、队)、岗位和青年工程。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由共青团组织发起,与有关行业和部门联合实施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建功活动。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重点在油田勘探、开发、油建、运输及社区服务、通讯、电力、医疗等窗口行业中开展。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敬业意识、创新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油田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五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着眼于倡导行业文明新风,营造健康向上的胜利企业文化,着眼于创造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的外部环境,维护青年职工的正当合法利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青年文明号”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二)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且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三)创建氛围浓厚,全体成员须了解“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宗旨,熟练背诵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熟悉服务承诺内容。
(四)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
全体成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都应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信用、质量、安全、效益观念。
(五)积极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和岗位练兵、导师带徒活动,取得较好的人才、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团组织健全,团的活动规范,深入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团员青年能够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相当数量的青工成为同行业、同工种岗位能手。
(七)工程质量高、施工进度快、物质消耗低、安全生产好、经济效益高、社会影响大,工作成效得到本单位、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服务对象、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产生程序
第七条局团委成立油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办公室(设在局团委组织青工部),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其主要职能是:协调、指导、检查、考核、聘请活动特约监督员等。
第八条“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般情况下,每年年初,新申报单位由基层团组织申报“局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局团委将根据上报的材料和行业分布情况,确定“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发放牌匾。
创建单位应在工作场所或场地醒目位置悬挂创建牌匾,公示争创局级“青年文明号”的目标、措施、承诺内容以及标语或旗帜。
每年年底,“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自发申报“青年文明号”的评选,经党组织考核推荐,二级单位团委审核后上报到局团委组织青工部,局团委进行检查验收,评出真正符合标准,在本行业、本系统有导向和示范作用的青年集体作为局级“青年文明号”。
对于青年集体创建的工程,可根据工程周期适时申报。
第四章奖励方式
第九条局团委每年底对局级“青年文明号”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授予牌匾。
省部级以上青年文明号从局级青年文明号中择优推荐。
第十条各级团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争取党政领导支持,落实激励政策,对“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把“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负责人作为青年干部和管理者加以重点培养,提供学习深造和锻炼机会。
第五章管理考核
第十二条实行“青年文明号”年度复核制度,已获得局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每年年初都要通过二级团委向局团委重新申报复核。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青年文明号”称号。
第十三条局级“青年文明号”实行总量控制,每年度油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办公室将以各行业、各单位职工总数、青工总数、基层组织数、创建单位数、现有局级“青年文明号”数为依据,核定各行业、各单位当年度新申报局级“青年文明号”的数量。
第十四条局级“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以组织检查与互检为主要依据。
对外闯市场单位,将合作方的评价或验收意见作为监督考核的主要依据;对窗口服务行业,将用户、群众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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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作为监督考核的主要依据。
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否则予以撤消。
第六章终止程序
第十五条局级“青年文明号”由于自然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六条第(一)项条件的,自动失去局级“青年文明号”资格。
第十六条经检查或被举报发现“青年文明号”集体不符合第六条第(二)到第(七)项条件的,油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办公室将发布公告,限期一个月整改,到期不达标者撤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凡局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发生以下情况者,将被撤消荣誉称号:
(一)本集体中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三)被舆论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检查情况属实的。
第十八条撤消“青年文明号”牌匾,要经“青年文明号”集体所在单位与局团委共同实施。
撤消的牌匾,由局团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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