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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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

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

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我省既有建筑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宜居为首,把既有建筑电梯增设作为加快旧城改造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作为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的重大民心工程和新常态下经济的新着力点加以落实,进一步改善城市老旧住宅区居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住房综合品质和群众幸福指数。

二、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支持和组织协调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保障安全、政策支持、依法合规”的原则,资金渠道以自筹为主,其他资金支持为辅。

电梯增设应严格执行《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DBJ/T033-2014)规定,结合使用要求和原有建筑的既有条件,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和不破坏原建筑基础的原则下进行。

三、组织实施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负责电梯增设项目的规划许可、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安装委托、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也可以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原房改房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承担上述相关工作。

(一)电梯增设条件1.经增设电梯梯号全体业主住户同意;2.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消防、抗震、结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3.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4.单位产权的房屋需单位法人书面同意。

(二)电梯增设资金筹措1.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出资: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房屋所有权人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2.经专有部分占该梯号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增设电梯的房屋属房改房的,原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可按规定使用已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社会资本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既有住房增设电梯实施步骤及规划建设手续办理流程

既有住房增设电梯实施步骤及规划建设手续办理流程

既有住房增设电梯实施步骤及申报流程(试行)一、制定整体方案住宅增设电梯所涉及到的该梯号或该幢房屋全体业主一致书面同意后(属单位产权的房屋还需经单位书面同意),由全体业主自行或业主委托的单位编制增设电梯的整体方案(包含:增设电梯用地、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可行性方案以及电梯总平面布局、资金筹集、运行维护管理等内容)。

二、公示申报单位或业主公布整体方案,公示15天,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由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见证备案。

三、申请办理规划、消防审查手续1、申报单位或业主向住建局提出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书面申请(原住宅预留了电梯井的不需要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2、住建局组织消防、国土资源等部门现场踏勘、核实;3、现场踏勘后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或业主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原有住宅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鉴定报告应一并对增设电梯后房屋结构安全作出安全评估;4、申报单位或业主到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及消防安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7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消防审查意见(现场踏勘不计入审批时限);5、住建局对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审查文件(现场踏勘不计入审批时限)。

四、申请办理工程施工审批手续1、申报单位或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出具施工图专业技术指导审核意见书;2、申报单位或业主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备案,应当实施工程监理的,还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委托监理;3、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4、向住建局申请办理施工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五、申请办理竣工验收手续1、电梯安装工程竣工后,申报单位或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申报单位或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竣工验收结论;2、住建局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消防、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等单位到现场进行一次性验收,并由各相关部门出具竣工验收书面意见函告区住建局;3、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电梯使用许可手续;4、向住建局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居民楼内加装电梯管理制度

居民楼内加装电梯管理制度

居民楼内加装电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保障居民楼加装电梯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电梯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居民楼内所有加装电梯的管理工作。

1.3 加装电梯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2.1 成立电梯管理小组,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安全检查等工作。

2.2 电梯管理小组由居民代表、物业管理人员、电梯维保公司代表组成。

2.3 电梯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电梯运行中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第三章安全管理3.1 电梯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电梯使用规定,不得超载使用电梯。

3.2 电梯管理小组应制定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所有使用人员了解并遵守。

3.3 电梯内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3.4 电梯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维护保养4.1 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委托给具有资质的专业维保公司进行。

4.2 维保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电梯的维护保养计划。

4.3 电梯管理小组应监督维保公司的工作,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4 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入电梯管理档案。

第五章故障处理5.1 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管理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修。

5.2 故障处理过程中,应确保居民的安全,并尽量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5.3 故障处理完成后,应进行故障原因分析,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第六章监督检查6.1 电梯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6.2 电梯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运行状态、安全设施、维保记录等。

6.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电梯管理小组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七章附则7.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2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电梯管理小组所有。

7.3 本管理制度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居民,并进行公示。

请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其符合居民楼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布日期】2023.08.09•【字号】成住建规〔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住建规〔2023〕8号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及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管理,全力遏制装修改造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住建局牵头制定《成都市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管理办法》,现联合市经信局、市城管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城管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8月9日成都市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管理,保证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的质量和安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装修改造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既有建筑,是指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合法建筑或取得所有权(使用权)且交付投入使用的合法建筑。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03•【字号】成办函〔2018〕134号•【施行日期】2018.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办函〔2018〕13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区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建房发〔2015〕4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遵循“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保障安全”的原则。

简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把增设电梯作为既有住宅设施设备改造内容,纳入社区治理工作范畴。

二、实施条件(一)本市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以及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二)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

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三)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意见。

三、责任主体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相关业主是实施主体,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增设电梯建设和使用期间的质量安全负总责。

实施主体可委托业主代表、专业机构作为代理业主,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手续办理、履行承诺和建设期间的质量安全监管。

设计单位负责对既有住宅是否具备增设电梯的安全条件进行技术论证,负责电梯示意方案的制定和施工图设计,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对设计质量负责。

成都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

成都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

成都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正文:---------------------------------------------------------------------------------------------------------------------------------------------------- 成都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1995年8月1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居民住宅小区的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是指经过统一规划、合理市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而形成的建设用地规模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和住宅组团。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住宅小区。

住宅小区内的所有单位、居民及居住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住宅小区实行属地行政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实行有偿服务。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的统一领导。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

各级城市建设管理、规划、房地产、市容环卫、市政、公用、环保、园林绿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邮政、电信、教育、卫生等部门依法按职责负责住宅小区内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协同街道办事处共同搞好住宅小区管理工作。

第六条新建住宅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住宅小区建设期间,由开发单位组建或聘用物业公司参与建设期的管理,并签订承包合同。

住宅小区移交后,由街道办事处或小区管理委员会按平等竞争原则,择优选聘物业公司承包物业管理。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小区内房屋的使用、维护及其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进行的服务和管理。

成都市加装电梯流程及手续表

成都市加装电梯流程及手续表

成都市加装电梯流程及手续表本文档旨在为成都市居民提供关于加装电梯的流程和手续的信息。

请注意,具体的要求和步骤可能会因地区和个别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任何加装电梯的行动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和政策。

1. 流程以下是成都市加装电梯的一般流程:1. 确定需求:联系自己所在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部门,了解是否允许加装电梯,并了解该小区的加装政策。

2. 资金筹集:与其他业主或住户一起商议,确定加装电梯的资金来源和分摊方式。

3. 相关论证:根据当地政策要求,进行必要的技术论证和可行性研究,以证明加装电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 设计选型:选择合适的电梯类型和供应商,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

5. 批准申请:提交加装电梯的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申请可能需要包括技术方案、建筑设计图纸、物业使用许可证等。

6. 监理验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聘请合格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7. 施工安装:根据设计方案进行电梯的施工和安装。

8. 竣工验收:施工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确认电梯的合格运行。

2. 手续表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文件:- 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决议或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函- 技术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电梯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物业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工程验收申请表- 监理机构的资质证明和合同- 委托施工的合同和承诺书以上手续和文件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

在办理手续之前,请与相关部门进行详细的咨询和确认。

请注意,本文档提供的信息仅为参考,具体步骤和要求请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操作。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你有没有想过,咱们每天上下楼的“人生挑战”能不能轻松一点?不说别的,就那楼梯,谁不怕下班后,拖着一身疲惫走上六楼?你想啊,五六十岁的人,身体一天天不如以前,膝盖都开始抗议了。

这时候,如果能有个电梯,那可真是天赐良缘!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没有电梯的楼,咋办?难道就只能认命,咬着牙再继续爬楼梯?当然不是!国家可是给咱们指了条明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来了!这可是给我们这些“爬楼族”带来的好消息啊。

说到这,你得知道,增设电梯的事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定的。

它不仅是个“加装”的问题,还是一整套“大工程”。

不光得看你家楼房的结构能不能支撑,还得考虑到业主的意见是不是一致。

你知道,邻里关系最怕就是这件事,往往一栋楼里,几十家人,意见可不容易统一。

你要真敢随便动手加个电梯,说不定明天楼下大妈就来敲你家门,跟你说:“你这不是占我地方嘛!”所以,先有个共识,这才是王道。

不仅如此,增设电梯也有很多规范。

比如你得按照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来,不是你自己想装就能装的。

你得先找到物业,确认你们楼的具体情况。

再说了,相关部门对这事儿也有严格要求。

你想,如果你楼的基础设施老得掉渣,加个电梯不就成了“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你得确保楼体能承受这些重物,万一出了问题,真的是“后悔药也没得买”。

再者说了,这事儿也得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不然别说加电梯,连个窗户都别想换。

不过,虽然过程繁琐,但一旦搞定了,简直是人生大解放!你想,电梯开了,楼上的老人小孩都能轻松进出,谁还需要天天跟楼梯死磕?想象一下,冬天一大早,外面冷得像冰窟,突然电梯一开,暖风扑面而来。

嗯,舒适感瞬间爆棚。

你想,谁还想天天背着大包小包,或者累得气喘吁吁上楼?有电梯之后,直接按个按钮,瞬间到达!那感觉,简直好得不行。

不过,说了这么多,大家可别以为装个电梯就完事了。

说实话,增设电梯的费用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你得先拿出一笔资金出来,这可不是小打小闹的事。

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常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

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常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

附件一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常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二、相关技术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I、Ⅱ、Ⅲ、Ⅵ类电梯》(GB/T7025.1-2008)《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8621-2012)《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10)《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建筑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50896-2013)《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和防锈蚀等级》(GB8923.1-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建筑工程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3)《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13J40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6)《地基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 251-201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择》(JG/T5010-92)《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JGJ/T390-2016)《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 339-20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四川省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构造图集》(图集号川16J120-TY)《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DBJ51T033-201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 216号)。

成都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流程及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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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老旧小区安装电梯费用怎么分摊

成都老旧小区安装电梯费用怎么分摊

成都⽼旧⼩区安装电梯费⽤怎么分摊以前的⼩区都是没有安装电梯的,特别是⽼⼈每⼀次回家都很⾟苦要爬⼏百级的台阶才能到家,这个时候⼤家都会想安装⼀台电梯,那么成都⽼旧⼩区安装电梯费⽤怎么分摊呢?下⾯店铺⼩编为⼤家整理了这⽅⾯的知识,欢迎阅读!焦点安台电梯需40万元费⽤是第⼀道“拦路虎”那么,⽼旧⼩区究竟装⼀台电梯需要多少钱呢?据⼀业内⼈⼠介绍,加装电梯的费⽤主要分为三部分,除电梯本⾝的费⽤外,还包括相关⼟建费⽤以及后期的维修保养费⽤。

他告诉记者,以⼀栋8层住宅为例,市⾯上⼀部正规电梯的费⽤在20万元左右,相关⼟建费也在20万元左右,“加在⼀起加装⼀部电梯⼤约需要花费40万左右。

”业内⼈⼠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部电梯最多不超过15天就要进⾏保养。

⼀年下来,⼀部8层住宅电梯的后期保养维修费⽤⼤约在4000-5000元/台/年。

如果量少,并且处在偏远地区,电梯的后期维护费⽤将上涨到每年7000-8000元/台。

记者了解发现,之所以⽼旧⼩区居民会因加装电梯起“争执”,费⽤是最主要因素。

《办法》明确加装电梯费⽤可根据住户楼层来按⽐例分摊,⽐例由业主⾃⾏协商确定。

但李先⽣直⾔,这样的分摊模式对居住在三楼以下的住户⾮常不公平,“我对电梯根本没有需求,所以不会花钱”。

记者以⼀栋8层住宅为例算了笔账,若安装电梯,⾄少需为此⽀付40万元现⾦。

若该单元为⼀梯两户,平均下来每户约分摊2.5万元。

同样,住在⾼层的住户也感觉委屈。

张⼤爷说,如果不是⾃⼰和⽼伴已经年迈上下楼吃⼒,也不会迫切希望加装电梯。

在他看来,三楼以下的住户不想装电梯可以理解,“我认为⾼层住户分摊⽐例应该增加,最好⼩区能设⽴个资⾦池,给低层住户⼀些补贴”。

不过,张⼤爷认为最靠谱的办法还是政府介⼊。

“政府能否给予低层住户⼀定补助,这样应该就能解决问题”。

记者了解到,⽬前,国内多地已采⽤了这样或者类似的⽅法。

他⼭之⽯厦门:政府承担50%费⽤在2012年年底前完⼯的,由政府补助⼀半费⽤。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15〕2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15〕2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15〕2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全市住宅电梯(以下简称电梯)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保安全、惠民生”的理念,进一步明确电梯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建立更加有效的电梯安全责任体系,落实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经费保障、应急处置、社会监督机制,推进电梯安全管理专业化、信息化和社会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安全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电梯未明确使用单位的,不得投入使用。

电梯使用单位主要有: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实际管理人、项目业主单位等。

(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单位,承担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责任。

(二)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尽快确定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梯使用单位。

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和房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住宅小区选聘和落实物业服务企业。

(三)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业主或实际管理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只有1个所有权人的,该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有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经协商无法确定的,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其中1个所有权人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人,其他所有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在城市建设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改善措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旧住宅区的电梯改造已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为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出行安全和便利,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电梯增设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对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应当充分考虑现有建筑结构和空间条件。

通过对建筑物结构和空间的详细勘察和分析,确定最适合增设电梯的位置和方式。

在选择增设位置时,要综合考虑住户出行需求、建筑物结构、电梯布局等因素,确保增设电梯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其次,针对不同的建筑类型和结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增设电梯方案。

对于板楼、塔楼、小区和独立住宅等不同类型的建筑,应根据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最适合的电梯增设方案。

在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承重能力、空间利用效率、电梯运行效率等因素,确保增设电梯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此外,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还应充分考虑居民利益和意见。

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应积极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他们的需求和利益。

通过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形成共识,推动增设电梯方案的顺利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推动电梯增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还应注重技术和管理的配套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同时,要建立健全电梯维护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梯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

此外,还应加强对电梯使用和维护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对电梯安全的意识和素质。

综上所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应充分考虑建筑结构和空间条件,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充分听取居民意见,注重技术和管理配套措施。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电梯增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4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但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前款所指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执行。

既有住宅分单元增设电梯的,本条第一款所指总面积和总人数按照该单元独立计算。

第四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有关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规范、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过全体业主充分协商。

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公示,征询全体业主的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负责。

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应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和协调。

业主之间发生争议,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请求调解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组织调解。

第六条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达成以下事项解决方案:(一)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二)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其保养维修费用分担方案;(三)与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展开协商,并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预案。

第七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筹集:(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二)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三)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四)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五)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四川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

四川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

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我省既有建筑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宜居为首,把既有建筑电梯增设作为加快旧城改造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作为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的重大民心工程和新常态下经济的新着力点加以落实,进一步改善城市老旧住宅区居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住房综合品质和群众幸福指数。

二、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支持和组织协调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保障安全、政策支持、依法合规”的原则,资金渠道以自筹为主,其他资金支持为辅。

电梯增设应严格执行《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DBJ/T033-2014)规定,结合使用要求和原有建筑的既有条件,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和不破坏原建筑基础的原则下进行。

三、组织实施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负责电梯增设项目的规划许可、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安装委托、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也可以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原房改房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承担上述相关工作。

(一)电梯增设条件1.经增设电梯梯号全体业主住户同意;2.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消防、抗震、结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3.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4.单位产权的房屋需单位法人书面同意。

(二)电梯增设资金筹措1.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出资: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房屋所有权人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2.经专有部分占该梯号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增设电梯的房屋属房改房的,原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可按规定使用已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社会资本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合同书

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合同书

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合同书《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合同书》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1.2 工程地点:成都市____区____街道____号1.3 工程规模:____层____户1.4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第二条合同金额2.1 电梯设备及安装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2 乙方负责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并保证电梯的质量及安全。

第三条合同履行3.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进度款及尾款。

3.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标准完成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

3.3 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电梯使用、维护及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工期4.1 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4.2 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五条质量标准5.1 电梯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规定。

5.2 电梯安装应符合电梯设备的技术要求、安装规范及安全标准。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支付6.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6.2 进度款: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节点后,甲方支付相应进度款。

6.3 尾款: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尾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7.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成都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建设安装 安全承诺书(示范文本)

成都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建设安装  安全承诺书(示范文本)

成都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建设安装安全承诺书(示范文本)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建设安全,维护良好的增设电梯行业秩序,优化服务,确保成都市增设电梯保质保量推进,让人民群众更“顺心”更“放心”,本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2号)要求,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同时具备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资质)条件(同一法人主体),具备在本市承接增设电梯项目的专业人员及资金规模,具备按照业主委托要求,以及主管部门规定提供相应品牌电梯和优质服务的能力。

二、在本市承揽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程项目的企业需在市住建局政务窗口(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5楼市住建局3-2102窗口)申办“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账号领取事宜并完成公示后签订本承诺书,并持本承诺书按照到项目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省外入蓉承揽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程项目的企业需先到省住建厅办理《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三、前期征询、协调、宣传阶段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相关业主做好服务,全力促成业主达成意见统一,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建设施工、擅自更改设计图纸、不按图施工、非法融资、恶意竞争、欺诈和虚假宣传,保证不以降低材料品质、工程质量等行为进行恶意降价参与市场竞争。

四、增设电梯过程中,代理业主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与报建、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增设电梯实施全流程的主体保持一致,要确保公示、公告相关材料和合同、价格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及时办理公示、公告相关手续,及时完成设计、地勘、房屋安全鉴定、钢结构鉴定和荷载鉴定论证等工作,积极与各区(市)县相关部门沟通因客观因素需更改设计图纸的方案。

五、按规定办理告知承诺手续,依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2号)确保严格按图施工、文明施工和施工打围范围进行施工,保证建设程序规范、施工过程规范、安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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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产权且未设电梯的4层及以上的多层住宅。

第三条规划、建设、房管、质监、消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由各区(市)县规划、建设、房管、质监、消防等部门办理。

各区(市)县相关审批部门应当按照优化审批流程要求,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方式支持加快办理。

第五条增设电梯所需资金可采取以下方式筹集:
(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
(二)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依法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第六条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可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也可以书面委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所在街道办事处、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作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单位。

第七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主要程序
第一步:业主协商并开展评估;第二步:公示公证;第三步: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申请施工许可;第五步:施工并竣工验收。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现行国家、地方标准,对增设电梯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为是否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必要时应聘请有资质单位对该住宅进行安全性鉴定。

增设电梯的评估和设计原则上应由该多层住宅的原设计单位承担,原设计单位承担有困难的,可委托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设计单位承担。

第九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首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满足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
(二)应当经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住户同意,同时应当经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本小区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小区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一致同意;
(三)增设电梯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申请人应与受影响的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
(四)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住户一致同意就以下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1.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
2.电梯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检验检测、管理等费用的分担方案;
3.电梯使用单位主体确定;
4.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预案。

第十条第九条所列内容由建设单位在增设电梯所在现场(主要包括本栋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小区其他显着位置)进行公示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公示期不少于10日。

建设单位在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应当与异议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持以下材料向项目所在地的规划部门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同意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为建设单位的,应提供全体业主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和国土证,建设单位属于委托性质的应附全体业主书面委托书;
(二)满足第九条第(二)项条件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的书面意见;
(三)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
(四)结构及消防安全的评估意见;
(五)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与异议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材料;
(六)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所列内容的书面协议;
(七)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内容的公示公证材料。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不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也不适用于《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通过规划部门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取得规划许可后,由建筑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施工图审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向消防部门申办消防设计备案。

第十五条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施工之前,电梯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施工告知,同时向电梯检验机构申报监督检验;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电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应组织对电梯井道的土建工程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电梯安装单位方可进场施工。

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并联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八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增设的电梯归该单元业主共有,不办理产权、土地登记手续。

该单元内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本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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