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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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法规}简体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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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法规}简体金融法规教学大纲一、编写原则1、金融法规是面向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编写的,所以,必须充分考虑到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要适合学生自学。

考虑到电大学员的基础知识层度和不脱产学习的具体条件,要尽量立足于帮助学生自学和适应考试。

2、考虑到金融法的内容极其庞大,不可能将金融法规的所有内容和法律制度都涵概进去。

所以教材的内容应当注意突出重点,也就是突出与市场金融秩序有密切关系的金融法律制度。

二、编写内容编写内容主要包括金融法概述、中国人民银行法、货币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律制度11大部分。

篇幅控制在40万字以内。

第三部分各章节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第一章金融法总论第一部分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金融法总论这章的内容,学员应当掌握金融的概念与特征、金融市场及其种类、金融工具、金融法的体系、金融法的调整对象、金融犯罪的构成及其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

从总体上掌握金融法的基本原理和体系。

第一节金融综述一、金融的概念与特征二、金融机构第二节金融市场一、金融市场概述二、货币市场三、证券市场四、基金市场五、信托市场六、期货市场七、寿险市场第三节金融工具一、金融工具的法律特征二、金融工具的种类三、金融工具的作用第四节金融法的概念及其体系一、金融法的概念二、金融法的体系三、金融法的调整对象第五节金融犯罪及其法律责任一、金融犯罪的构成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及其法律责任三、金融诈骗罪及其法律责任第二部分学习回顾本章教学的重点问题:1、金融的概念与特征2、我国金融市场的构成3、金融工具的概念及主要种类4、金融法及我国金融法的体系5、金融法罪的构成及金融法罪的法律责任本章教学难点:1、金融的法律特征2、金融与普通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关系3、金融市场的法律特征4、金融法律关系的构成5、金融工具的法律特征第二章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部分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法这章的内容,学员应当掌握中央银行的概念与职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我国的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监管法律制度等内容。

《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1.课程性质《金融法》课程是面向法学、经济、金融学生的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主要授课对象是已经简单掌握金融、法学等基本知识的学生,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比较全面地掌握金融法、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等知识,以适应社会对大学生基本素质的要求,同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

2.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金融法》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全面地掌握金融调控法、金融机构组织法、金融业务管理法、金融监管法。

本课程学习难度一般,重点突出,可满足高职高专金融法教学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的需要。

但为了更好地掌握这门课程,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是非常必要的。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还应该注意完成一定的课后习题,这有助于学生对问题的进一步理解。

授课的老师应该注重在授课过程中尽量能够结合实例,用比较通俗易懂的语言使学生理解金融法理论,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充分运用资料卡、案例分析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自编一定的习题,让学生通过做题目来理解书本中的内容。

3.本课程的基本内容本书共十一章,包括:金融法总论、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二、课程的教学层次在课程中,对教学内容分成了解、掌握、运用三个层次要求。

对于书中案例分析、参考资料部分的部分,以学生自学为主,不作考试要求。

第二部分教学过程建议一、教学形式建议1.本课程的教学以学生学习文字教材的基本内容为主,系统全面地学习金融法十一个篇章的基本内容。

各教学点应聘请有一定经验的法学教师进行面授辅导。

2.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帮助学生讲解一些习题及关键的案例。

3.整个教学过程中,各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书面作业3~4次,教师应该批改,对学生普遍出现的问题在公开场合予以纠正。

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课程编号:100222B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科基础课总学时:32 讲课学时:32 实验(上机)学时:学分:2适用对象:法学专业先修课程:货币银行学一、教学目标《金融法》是大学本科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全面了解掌握金融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金融法律规范的有关内容,完善学生的法学知识结构,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金融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一)教学内容本课程以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金融机构等金融法律关系主体为对象,立足监管,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其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阐述。

本课程在系统介绍金融法基础理论的基础上,重点讲述我国中央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现行的金融基本法。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本课程的教学中贯彻课堂教授与课外阅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案例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学习要求学生应在学习《货币银行学》课程之后,学习《金融法》课程。

在学习《金融法》过程中,学生应自学《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法律条文。

(四) 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无论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工作或者其他工作,《金融法》的学习对于完善其知识结构及实际工作都有非常大的帮助。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教学课时分配四、教学内容第一章金融法总论本章教学组织和设计:第一节金融法概述第二节金融法的渊源和体系第三节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本章重点和难点: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的金融立法概况、金融法体系、金融机构的概念及分类、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课程的考核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了解金融的含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理解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和金融法的地位;掌握金融机构的概念及分类;掌握我国金融法体系及金融法的基本原则;运用金融机构的法律原理、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本课程旨在为学生提供金融法规的基本知识和理解,以及相关实践技能的培养。

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将掌握金融领域的法规要求,了解金融市场的监管机制,熟悉金融产品的法律制度,具备在金融领域进行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1.掌握金融法规基本概念、原则和适用范围;2.熟悉金融市场的法规要求和监管机制;3.理解金融产品的法律制度和合规要求;4.培养在金融领域进行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的能力;5.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教学内容和安排1. 法律基础知识(2学时)•法律的概念和特征•法律体系和法律层级•金融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2. 金融法规概述(4学时)•金融法规的定义和分类•金融法规的主要特点和作用•金融法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3. 金融市场的法律监管(6学时)•金融市场的法律监管机制•金融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金融机构的合规要求和监管制度4. 金融产品的法律制度(8学时)•金融产品的定义和分类•金融产品的法律风险和合规要求•金融产品销售的法律规定和合规措施5. 金融风险管理与合规(10学时)•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金融企业的合规经营要求和控制措施•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和实践方法四、教学方法和学时安排1.授课:30学时(理论讲授、案例分析)2.讨论:10学时(学生自主讨论、小组讨论)3.实践:10学时(实地调研、模拟交易)4.作业:10学时(论文撰写、报告汇报)五、教材和参考资料教材: - 《金融法规教程》(主编:XX) - 《金融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主编:XX)参考资料: - 《金融法律法规手册》(主编:XX) - 《金融法律实务指南》(主编:XX)六、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1.平时考核(40%):包括课堂参与度、小组讨论、作业完成情况等。

2.期中考试(30%):针对理论知识进行书面考试。

3.期末考试(30%):综合考察学生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掌握情况。

金融法规与金融监管 教学大纲(DOC)

金融法规与金融监管 教学大纲(DOC)

金融法规与金融监管教学大纲(DOC)金融法规与金融监管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一)中文名称:金融法规与金融监管(二)英文名称: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financial supervision二、课程性质任意性选修课三、课程教学目标通过学习本课程,让学生重点掌握金融法的概念、原则、体系、金融法调整机制、金融法主体、金融法客体等金融法的基本理论,使学生能够掌握最新的金融法律以及金融法规内容;使学生了解商业银行、证券、基金、信托、融资租赁、保险等金融经营规则法律制度。

使学生掌握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监管法律制度以及《巴赛尔协议Ⅲ等金融监管的国际规则等内容。

使学生掌握存款准备金制度、基准利率制度、再贴现制度、再贷款制度和公开市场操作法律制度。

四、课程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一)教学原则本课程教学围绕“培养学生学习能力、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这一中心,努力实行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二)教学方法综合运用课堂讲授与自学、课堂随机提问、课后作业及模拟法庭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组织语言回答问题的能力以及敏锐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尽可能运用多媒体教学,传达丰富的信息,另外试着采用以班级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分角色模拟起诉等实践教学活动。

五、课程总学时36学时六、课程教学内容要点及建议学时分配第一编金融法总论第一章金融法的基本理论教学目的了解金融法的概念和特点以及调整的对象、金融活动的社会控制,把握金融法的功能与作用、金融法律体系以及金融法律调整机制等,并将其能够准确、熟练地运用到以后各章的学习之中。

教学重点金融法的功能与作用教学难点金融法调整的金融关系建议学时3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金融的社会控制一、金融与金融市场(一)金融的概念(二)金融市场的分类与构成要素二、金融活动的社会控制第二节金融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金融法的概念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三、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一)坚持稳定货币与促进经济增长相结合的原则(二)促进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维护国家主权和尊重国际惯例的原则第三节金融法的功能与作用一、金融法的功能二、金融法的作用(一)发展金融市场与金融法(二)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与金融法第四节金融法的体系一、金融法的主体组织法二、金融法客体保护法三、金融经营规制法(一)商业银行经营规制法(二)政策性银行经营规制法(三)证券经营规制法(四)保险经营规制法(五)信托经营规制法(六)外汇经营规制法(七)票据经营规制法(八)证券投资基金经营规制法(九)金融衍生品经营规制法四、金融监管法五、金融调控法第五节金融法调整机制一、金融法的创建机制二、金融法的实现机制三、金融法的耦合机制思考题1.试论金融法的概念和它所体现的经济法特征。

金融法学课堂教学大纲

金融法学课堂教学大纲

金融法学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 A05010310课程名称:金融法学课程性质:选修课适用专业:法学开课学期:春季学期总学时:32学时总学分:2学分预修课程:民法、经济法课程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经济交往逐渐频繁和复杂。

伴随着,经济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增多,各种违法犯罪现象日益严重。

熟悉和掌握该领域的法律知识,是我们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所在。

金融法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实际运用十分广泛。

本课程着重学习金融法学的概念与体系;金融法学的基本理论;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银行法;货币法;票据法;证劵法;信托法;保险法和涉外金融法。

推荐教材:强力主编:《金融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年版参考书目:[1] 朱大旗主编:《金融法》,中国人民大学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2]汪鑫主编:《金融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3] 徐孟洲主编:《中国金融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4]吴志攀主编:《金融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二、课程总目标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金融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培养学生运用金融法学的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金融领域乃至经济领域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理论教学内容与目标第一章金融法总论(2学时)掌握金融、信用、金融法的概念与特征;深入理解金融法律关系的要素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了解我国的金融立法体系和立法趋势重点:金融法的概念与特征;金融法的调整对象难点:金融法律关系作业:1、简述信用与金融的关系。

2、什么是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有哪些要素?3、简述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5、试述我国金融法的立法趋势。

第二章银行法(上)(4学时)了解银行的概念、职能、分类;掌握我国现行银行体系;掌握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政策性银行法的基本内容重点: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性质、职能和业务范围难点: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作业:1、什么是银行?它的职能、分类?2、简述中国现行银行体系。

新编金融法学教学大纲

新编金融法学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教学大纲:第一章金融法总论第二章银行组织法律制度第三章银行业务法律制度第四章货币管理法律制度第五章票据法律制度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金融衍生品法律制度第七章金融衍生品法律制度第八章信托法律制度第九章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第十章保险法律制度第一章金融法总论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与金融法学密切相关的基本知识,包括金融的构成要素,金融的相关概念,金融法的概念、体系、基本原则,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中国金融体制和金融立法的概况。

第一节金融概述一、金融概念的产生和发展二、金融的相关概念第二节金融法概述一、金融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1)金融法的概念(2)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二、金融法律关系(1)金融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2)金融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 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2.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3.金融法律关系的内容三、金融法的体系(1)金融法的体系的概念(2)金融法的体系的构成四、金融法的基本原则(1)在稳定币值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则(2)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3)实行金融管理和金融经营相分离,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商业性金融业务相分离,适度地开展金融竞争的原则(4)与国际接轨原则第三节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一、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体制与立法(1)金融体制是指一国划分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业务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业务范围,协调彼此之间的活动及其相互关系而形成的制度系统,包括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制度体系四方面的内容。

目前,在发达工业化国家中,经过长时期的发展演变,基本上都形成了在法制基础上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为监管中心,以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为主体,与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以货币、证券和保险等市场为枢纽的金融体制。

(2)美国的金融体制与立法(3)英国的金融体制与立法(4)德国的金融体制与立法(5)日本的金融体制与立法(6)我国香港地区的金融体制与立法二、金融国际化与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第四节中国金融体制和金融立法一、我国金融体制的发展过程二、我国金融立法的沿革与现状三、WTO与我国金融立法改革研究(1)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不足(2)入世后我国金融立法的完善四、我国金融经营模式的选择五、世界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趋势和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完善(1)世界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趋势(2)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完善第二章银行组织法律制度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银行组织法律制度中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了解我国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涉外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金融法》课程教学大纲

《金融法》课程教学大纲

《金融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楷体、小四、1.5倍行间距)F19125122、课程名称(中/英文):金融法/Financial Law3、学时/学分:36/24、先修课程:民商法、经济法5、面向对象:法学院本科学生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吴志攀,《金融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汪鑫,《金融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徐孟洲,《金融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Philip R. Wood, Law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Sweet & Maxwell,1980Nobert Horn, The Law of International Trade Finance, Kluwer Law and Taxation Publishers, 1989.二、课程性质和任务本课程属于经济法理论系列课程的重要部分。

经济法理论系列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基础课程之一,该系列目前设置《金融法》(36学时/2学分)和《税法学》(36学时/2学分)两门课程。

金融法学作为经济法学科中的基本课程,在法学学科与其他金融领域都有广泛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层出不穷的金融立法为金融法学的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前景。

因此,学习和掌握金融法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于将来从事与金融业和金融法有关的工作以及经济法学研究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期望学生能深刻地理解金融法理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掌握各国金融法制改革的趋势和立法技巧,提高学生的经济与法律素质,提高科研能力,掌握金融法理论在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领域的许多应用。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教学内容及供参考的学时要求。

第一章导论(4学时)一、概述二、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三、金融法律关系四、金融法的体系五、金融监管六、金融宏观调控要求:了解金融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功能;金融法律关系的内容;金融法基本原则、金融法的体系以及金融监管与金融宏观调控之间的关系等内容。

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

金融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金融法课程编码:英文名称:Financial Law学时: 36 学分:2适用专业:法学课程类别:选修课程性质:专业课先修课程:民法、商法、经济法参考教材:金融法,法律出版社,强力,2004.8一、课程性质与任务金融法以金融法基本理论问题及前沿和热点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在学习金融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分别讨论各个金融前沿课题的背景、研究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在掌握一定的金融法知识基础后,能够跟踪当代的金融法理论发展,使之更好的指导未来的金融法律实践。

本课程主要研究金融法基本理论,掌握我国及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体制、金融立法及发展趋势,学习掌握银行法律制度及货币法律制度。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金融法理论概念,能够启发式地引导学生关注当代金融改革的理论和实践。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认识到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特别是认识到当代国际范围内的金融法理论前沿发展与我国的金融改革实践的关系与联系,正确认识金融理论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三、课程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金融概述教学基本要求:了解金融的含义、金融形态,货币与金融、信用与金融的关系,了解金融市场的涵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熟悉掌握货币与金融的关系,信用的职能、形式、信用与金融的关系,了解金融市场的涵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重点:1.学习了解金融的含义、金融形态,货币与金融、信用与金融的关系2.了解金融市场的涵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难点:货币与金融的关系,信用的职能、形式、信用与金融的关系,了解金融市场的涵义、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教学基本内容:第一节金融一、金融与金融形态二、货币与金融三、信用与金融第二节金融市场一、金融市场的涵义二、金融市场的要素三、金融市场的类型第三节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章金融法概述教学基本要求:了解世界各国及我国的金融立法概况,掌握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和金融法的地位,熟悉掌握金融法的立法体系重点:1.世界各国及我国的金融立法概况2.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和金融法的地位3.金融法的立法体系难点: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教学基本内容:第一节金融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地位一、金融法的概念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三、金融法的地位第二节金融示的内容、体系及渊源一、金融法的内容二、金融法的体系三、金融法的渊源第三节金融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主要教学要求:了解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体制及其特征以及金融立法发展趋势,了解中国的金融体制及特征以及中国金融立法的发展趋势。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动是否正常而有序运行,事关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发展。

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金融法规在防范金融和经济危机方面的作用凸显,学好和用好金融法规成为防范风险的基本背景和有效手段。

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金融法规是在近几年才形成基本框架和不断发展完善的。

有关金融法规的理论和实务成为从事金融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须掌握的知识领域。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性质与任务金融法规是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金融学专业(本科)的一门必修课。

课程以各个金融子法为研究对象,集中讨论各金融子法的内容规定及法学原理,使学生学会熟练运用金融法规来规范金融活动。

本课程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金融主体和金融行为为对象,立足监管,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诠释和阐述。

课程将致力于完整的金融法体系的建设,重点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法、货币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等11个部分。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金融法规课程是经济法在金融部门的深化和具体化,既具独立性,又同其它课程有逻辑和知识联系。

金融法规的法学先修课程为《经济法概论》,金融知识基础课为《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银行管理学》、《金融市场学》等,因此,在学期编排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法学和金融概念,从法学和金融两个层面掌握金融法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用金融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法治理金融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水平,提高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1、通过基本文字教材的准确叙述和音像教材的概要讲解,使学生对金融法的基本内容有深刻认识和全面了解。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doc 15页)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doc 15页)

人民银行法、货币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等11个部分。

一、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金融法规课程是经济法在金融部门的深化和具体化,既具独立性,又同其它课程有逻辑和知识联系。

金融法规的法学先修课程为《经济法概论》,金融知识基础课为《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银行管理学》、《金融市场学》等,因此,在学期编排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法学和金融概念,从法学和金融两个层面掌握金融法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用金融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法治理金融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水平,提高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1、通过基本文字教材的准确叙述和音像教材的概要讲解,使学生对金融法的基本内容有深刻认识和全面了解。

2、文字教材的编写要全面系统、条理清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自学;音像教材的制作要形象、活泼,结合实际进行案例分析。

3、学生应坚持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4、在教学过程中,中央电大将利用杂志、互联网、电视直播课堂、电话答疑、CAI课件等手段进行教学辅导或发布教学信息。

5、在可能条件下,教学过程中还应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6、教学过程要统一布置一定的复习思考题和做4次左右的作业。

7、本课程课内学时72,4学分,每年秋季开设。

第二部分编写原则与编写内容一、编写原则1、金融法规是面向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编写的,所以,必须充分考虑到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要适合学生自学。

考虑到电大学员的基础知识层度和不脱产学习的具体条件,要尽量立足于帮助学生自学和适应考试。

2、考虑到金融法的内容极其庞大,不可能将金融法规的所有内容和法律制度都涵概进去。

所以教材的内容应当注意突出重点,也就是突出与市场金融秩序有密切关系的金融法律制度。

(简体)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简体)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动是否正常而有序运行,事关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发展。

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金融法规在防范金融和经济危机方面的作用凸显,学好和用好金融法规成为防范风险的基本背景和有效手段。

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金融法规是在近几年才形成基本框架和不断发展完善的。

有关金融法规的理论和实务成为从事金融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须掌握的知识领域。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性质与任务金融法规是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金融学专业(本科)的一门必修课。

课程以各个金融子法为研究对象,集中讨论各金融子法的内容规定及法学原理,使学生学会熟练运用金融法规来规范金融活动。

本课程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金融主体和金融行为为对象,立足监管,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诠释和阐述。

课程将致力于完整的金融法体系的建设,重点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法、货币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等11个部分。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金融法规课程是经济法在金融部门的深化和具体化,既具独立性,又同其它课程有逻辑和知识联系。

金融法规的法学先修课程为《经济法概论》,金融知识基础课为《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银行管理学》、《金融市场学》等,因此,在学期编排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法学和金融概念,从法学和金融两个层面掌握金融法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用金融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法治理金融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水平,提高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1、通过基本文字教材的准确叙述和音像教材的概要讲解,使学生对金融法的基本内容有深刻认识和全面了解。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doc15页)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doc15页)

⾦融法规教学⼤纲(doc15页)⼈民银⾏法、货币法、商业银⾏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融法律制度等11个部分。

⼀、与相关课程的衔接⾦融法规课程是经济法在⾦融部门的深化和具体化,既具独⽴性,⼜同其它课程有逻辑和知识联系。

⾦融法规的法学先修课程为《经济法概论》,⾦融知识基础课为《货币银⾏学》、《中央银⾏理论与实务》、《银⾏管理学》、《⾦融市场学》等,因此,在学期编排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法学和⾦融概念,从法学和⾦融两个层⾯掌握⾦融法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融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法治理⾦融的能⼒,提⾼案例分析⽔平,提⾼学⽣防范⾦融风险的能⼒和⾃觉性。

三、教学⽅法与教学形式1、通过基本⽂字教材的准确叙述和⾳像教材的概要讲解,使学⽣对⾦融法的基本内容有深刻认识和全⾯了解。

2、⽂字教材的编写要全⾯系统、条理清晰、深⼊浅出、通俗易懂、便于⾃学;⾳像教材的制作要形象、活泼,结合实际进⾏案例分析。

3、学⽣应坚持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4、在教学过程中,中央电⼤将利⽤杂志、互联⽹、电视直播课堂、电话答疑、CAI课件等⼿段进⾏教学辅导或发布教学信息。

5、在可能条件下,教学过程中还应进⾏必要的社会调查。

6、教学过程要统⼀布置⼀定的复习思考题和做4次左右的作业。

7、本课程课内学时72,4学分,每年秋季开设。

第⼆部分编写原则与编写内容⼀、编写原则1、⾦融法规是⾯向⼴播电视⼤学学⽣编写的,所以,必须充分考虑到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要适合学⽣⾃学。

考虑到电⼤学员的基础知识层度和不脱产学习的具体条件,要尽量⽴⾜于帮助学⽣⾃学和适应考试。

2、考虑到⾦融法的内容极其庞⼤,不可能将⾦融法规的所有内容和法律制度都涵概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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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规教学大纲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动是否正常而有序运行,事关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发展。

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金融法规在防范金融和经济危机方面的作用凸显,学好和用好金融法规成为防范风险的基本背景和有效手段。

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金融法规是在近几年才形成基本框架和不断发展完善的。

有关金融法规的理论和实务成为从事金融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须掌握的知识领域。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性质与任务金融法规是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金融学专业(本科)的一门必修课。

课程以各个金融子法为研究对象,集中讨论各金融子法的内容规定及法学原理,使学生学会熟练运用金融法规来规范金融活动。

本课程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金融主体和金融行为为对象,立足监管,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诠释和阐述。

课程将致力于完整的金融法体系的建设,重点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法、货币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等11个部分。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金融法规课程是经济法在金融部门的深化和具体化,既具独立性,又同其它课程有逻辑和知识联系。

金融法规的法学先修课程为《经济法概论》,金融知识基础课为《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银行管理学》、《金融市场学》等,因此,在学期编排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法学和金融概念,从法学和金融两个层面掌握金融法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用金融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法治理金融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水平,提高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1、通过基本文字教材的准确叙述和音像教材的概要讲解,使学生对金融法的基本内容有深刻认识和全面了解。

2、文字教材的编写要全面系统、条理清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自学;音像教材的制作要形象、活泼,结合实际进行案例分析。

3、学生应坚持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4、在教学过程中,中央电大将利用杂志、互联网、电视直播课堂、电话答疑、CAI课件等手段进行教学辅导或发布教学信息。

5、在可能条件下,教学过程中还应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6、教学过程要统一布置一定的复习思考题和做4次左右的作业。

7、本课程课内学时72,4学分,每年秋季开设。

第二部分编写原则与编写内容一、编写原则1、金融法规是面向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编写的,所以,必须充分考虑到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要适合学生自学。

考虑到电大学员的基础知识层度和不脱产学习的具体条件,要尽量立足于帮助学生自学和适应考试。

2、考虑到金融法的内容极其庞大,不可能将金融法规的所有内容和法律制度都涵概进去。

所以教材的内容应当注意突出重点,也就是突出与市场金融秩序有密切关系的金融法律制度。

二、编写内容编写内容主要包括金融法概述、中国人民银行法、货币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律制度11大部分。

篇幅控制在40万字以内。

第三部分各章节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第一章金融法总论第一部分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金融法总论这章的内容,学员应当掌握金融的概念与特征、金融市场及其种类、金融工具、金融法的体系、金融法的调整对象、金融犯罪的构成及其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

从总体上掌握金融法的基本原理和体系。

第一节金融综述一、金融的概念与特征二、金融机构第二节金融市场一、金融市场概述二、货币市场三、证券市场四、基金市场五、信托市场六、期货市场七、寿险市场第三节金融工具一、金融工具的法律特征二、金融工具的种类三、金融工具的作用第四节金融法的概念及其体系一、金融法的概念二、金融法的体系三、金融法的调整对象第五节金融犯罪及其法律责任一、金融犯罪的构成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及其法律责任三、金融诈骗罪及其法律责任第二部分学习回顾本章教学的重点问题:1、金融的概念与特征2、我国金融市场的构成3、金融工具的概念及主要种类4、金融法及我国金融法的体系5、金融法罪的构成及金融法罪的法律责任本章教学难点:1、金融的法律特征2、金融与普通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关系3、金融市场的法律特征4、金融法律关系的构成5、金融工具的法律特征第二章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部分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法这章的内容,学员应当掌握中央银行的概念与职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我国的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监管法律制度等内容。

另外,由于政策性银行虽然不属于中央银行的体系,但是由于本书编写体例的原因,将有关政策性银行的主要内容放在中央银行法律制度中予以简介,请学员同志们注意掌握。

通过本章的学习从总体上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基本原理和体系。

第一节中央银行综述一、中国银行的法律地位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三、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第二节货币政策一、货币政策概述二、货币政策的目标三、货币政策委员会四、货币政策工具第三节信贷资金管理法律制度一、信贷资金的管理二、信贷资金总量的控制第四节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督管理一、对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管理二、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法律责任第五节政策性银行一、政策性银行概述二、政策性银行业务简介第二部分学习回顾一、本章的教学重点:1、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2、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3、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4、我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制度二、本章的教学难点问题:1、中央银行的职能2、货币政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3、中央银行的信贷资金总量控制的问题第三章货币法第一部分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货币法这章的内容,学员应当掌握货币的概念与特征、人民币资金拆借市场与外汇市场的主要内容、我国的现金管理法律制度、经常项目外汇制度、资本项目外汇制度的主要内容、违反货币法的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

从总体上掌握货币法的基本原理和体系。

第一节货币法综述一、货币法律制度概述二、货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第二节人民币一、人民币概述二、人民币的发行管理三、我国的现金管理法律制度第三节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一、外汇概述二、国际收支平衡表三、经常项目外汇四、资本项目外汇第四节违反货币法的法律责任一、制造、贩卖、运输假币的法律责任二、逃汇的法律责任三、套汇的法律责任第二部分学习回顾本章的教学重点:1、人民币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2、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3、我国外汇管理法中的资本项目本章教学难点问题:1、人民币现金管理制度由哪些内容?2、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的内容由哪些?3、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制度有哪些内容?第四章商业银行法第一部分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商业银行法这章的内容,学员应当掌握商业银行的概念、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法律制度、贷款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商业银行的接管、与清算、破产的主要条件与程序等基本内容。

从总体上掌握商业银行法的基本原理和体系。

第一节商业银行组织法一、商业银行的组织二、商业银行的设立三、商业银行的职能第二节商业银行的业务一、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二、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四、信用卡业务五、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第三节商业银行的管理一、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三、商业银行的资产风险管理第四节贷款法律制度一、贷款概述二、贷款法律关系三、贷款合同四、贷款流程第五节商业银行的接管、清算、终止一、商业银行的接管二、商业银行的清算三、商业银行的破产四、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第二部分学习回顾本章的教学重点:1、商业银行的设立2、商业银行的职能3、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4、贷款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本章难点问题:1、商业银行的信用中介职能2、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3、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4、商业银行的接管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第五章票据法第一部分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票据法这章的内容,学员应当掌握票据的概念与特征、种类、票据法律关系、票据权利、票据的抗辩及补救、汇票的出票、转让、承兑、票据的追索法律制度、本票和支票的基本内容、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等基本内容,从总体上掌握票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实务。

第一节票据概述一、票据概述二、票据法概述第二节票据法律关系及票据行为一、票据法律关系二、票据行为第三节票据权利一、票据权利概述二、票据权利的取得三、票据权利的行使第四节票据权利的抗辩及权利补救一、票据的伪造、变造二、票据抗辩三、票丧失的补救第五节汇票一、汇票概述二、汇票的出票三、汇票转让四、汇票承兑五、票据保证六、付款七、汇票追索第六节本票与支票一、本票概述二、支票概述第七节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一、涉外票据的概念和特征二、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第二部分学习回顾本章的教学重点:1、票据的概念和特征2、票据权利的主要内容及票据权利取得的方法3、票据抗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4、票据转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5、汇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本章教学难点问题:1、票据法律关系2、票据行为3、票据的伪造与变造4、票据的承兑5、票据的追索第六章担保法:第一部分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担保法这章的内容,学员应当掌握担保的概念与特征、担保的法律性质及种类、反担保法律制度、保证责任及保证合同的基本内容、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的效力、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法律制度、留置和定金的主要内容、境内机构对外担保法律制度等基本内容。

从总体上掌握担保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实务。

第一节担保法律制度概述一、担保法律制度概述二、担保的种类三、担保的原则四、反担保法律制度第二节保证一、保证概述二、保证合同三、保证责任第三节抵押一、抵押概述二、抵押合同三、抵押物登记四、抵押的效力五、抵押权的实现第四节质押一、动产质押二、权利质押三、质押合同第五节留置一、留置概述二、实现留置权的程序第六节定金一、定金概述二、定金权利的实现第七节境内机构对外担保一、对外担保概述二、对外担保的程序三、国际融资信用担保第二部分学习回顾本章的教学重点:1、保证的法律性质2、抵押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3、质押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4、留置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5、定金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本章教学难点问题1、反担保法律制度的意义2、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一般保证担保的异同3、抵押登记的法律意义4、权利质押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5、当事人行使留置权的法定条件第七章信托法第一部分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信托法这章的内容,学员应当掌握信托的概念与特征、信托的法律性质及种类、信托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信托法律关系、信托财产、受托人的法律责任、信托业务的种类等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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