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代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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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一、总则小学教代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教代会的权益和职责,促进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1. 教代会主席团教代会主席团是教代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教代会会议,制定和执行教代会的工作计划和决议。

2. 教代会全体味议教代会全体味议是教代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教代会代表组成。

全体味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议程包括审议和批准教代会工作报告、决算报告、选举和罢免主席团成员等事项。

3. 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是教代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委员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和执行教代会的工作计划、决策和决议的执行等。

4. 教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是教代会的组成成员,代表教职员工的利益和权益。

代表由各个教代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代表有权参预教代会的决策和投票,提出和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教代会职责1. 监督教育教学工作教代会有权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质量、教师培训等方面。

教代会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教育教学的改进和发展。

2. 维护教职员工权益教代会有责任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待遇、职称晋升、工作环境等方面。

教代会可以代表教职员工与学校进行商议和谈判,保障教职员工的权益。

3. 参预学校管理决策教代会有权参预学校的管理决策,包括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等方面。

教代会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决策的讨论和表决。

4. 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联系教代会有责任加强学校与家长和社会的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教育问题。

教代会可以组织家长和社会人士参预学校的活动和决策。

四、选举和罢免1. 教代会主席团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由教代会全体味议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举和罢免需经过全体味议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允许。

2. 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和罢免由各个教代会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学教代会章程是小学教代会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旨在规范教代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促进教代会的有效发展和教育教学的提升。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小学教代会章程的内容。

一、教代会的组织结构:1.1 主席团的职责和权力:主席团由主席和副主席组成,负责组织和主持教代会的各项活动,协调教代会内部事务,确保教代会的正常运作。

1.2 代表大会的构成和职责:代表大会由各班级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负责讨论并决定教代会的重要事务,如选举主席团成员、制定章程等。

1.3 分工合作的部门设置:教代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部门,如宣传部、活动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实现分工合作。

二、教代会的运作方式:2.1 会议制度:教代会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代表大会讨论重要事务,主席团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2.2 提案制度:教代会鼓励代表和教师提出建议和意见,通过提案的方式,促进教代会的改进和发展。

2.3 活动组织:教代会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如文艺演出、志愿者活动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教代会的权力和义务:3.1 权力:教代会有权参与学校重要决策,如课程设置、教师评选等,代表学生的利益发表意见和建议。

3.2 义务:教代会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组织和开展有益于学生的各类活动,为学校的发展和改进贡献力量。

3.3 沟通与协调:教代会要与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反映学生的需求和问题,为学校提供有效的建议和意见。

四、教代会的纪律和奖惩:4.1 纪律要求:教代会成员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他人,保持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4.2 奖励机制:教代会根据成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激励成员积极参与教代会的工作。

4.3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纪律和规定的成员,教代会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教代会的权威和形象。

小学教代会章程是小学教代会运作的基本准则,通过明确组织结构、运作方式、权力义务以及纪律奖惩等方面的内容,能够有效规范教代会的工作,并促进教代会的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的提升。

小学教代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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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代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教代会的权益,促进教代会与学校之间的密切合作而制定的。

1.2 小学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的代表组织,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1.3 教代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透明、务实。

二、组织架构2.1 教代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代表大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2.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代表大会。

2.3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各学科教师代表和职能部门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教代会工作计划、决策重大事项和监督执行情况。

2.4 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负责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和通过重要决策。

2.5 监事会由监事长和监事组成,负责监督教代会的财务收支和工作执行情况。

2.6 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保障教代会的正常运转。

三、职责和权益3.1 教代会的职责是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3.2 教代会有权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策过程。

3.3 教代会有权监督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保障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3.4 教代会有权组织教职工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研讨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

3.5 教代会有权向上级教代会和相关部门反映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寻求支持和解决方案。

四、选举和任期4.1 主席团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4.2 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教代会主席团成员。

4.3 代表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以简单多数原则确定。

4.4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成员需经学校确认后正式上任。

五、会议和决策5.1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代表大会,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5.2 会议召集应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确保代表能够及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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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代会章程【小学教代会章程】一、引言小学教代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结构、权责分工、选举程序等方面的工作,促进小学教代会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而制定的。

二、组织结构1. 小学教代会由全体教职员工组成,包括校长、教师和行政人员。

2. 小学教代会设立主席团,由校长担任主席,教师代表担任副主席,行政人员代表担任秘书。

3. 小学教代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教师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协调各项工作。

三、权责分工1. 校长作为小学教代会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制定议程、组织选举等工作。

2. 教师代表负责代表教职员工的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参与学校决策过程。

3. 行政人员代表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会务、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

四、选举程序1. 小学教代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教职员工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 教师代表由全体教师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选举周期为三年,半数以上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团。

3. 行政人员代表由全体行政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选举周期为三年,半数以上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行政人员代表团。

五、会议程序1. 小学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2. 小学教代会全体会议的议程由主席团提前公布,教师代表和行政人员代表可提出议程建议。

3. 小学教代会全体会议的决议通过全体教职员工的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决议结果需达到半数以上的同意。

六、职责和权力1. 小学教代会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校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2. 小学教代会有权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的工作,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小学教代会有权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和制定重要政策的过程,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七、章程修订1. 小学教代会章程的修订由全体教职员工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修订结果需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

2. 小学教代会章程的修订需提前公告,征求全体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八、附则1. 小学教代会章程的解释权归小学教代会主席团。

小学教代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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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代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教代会成员的权益,促进教代会的有效发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而制定的。

二、组织形式2.1 小学教代会是由全体教职员工组成的最高决策机构,代表教职员工的利益,履行监督和商议职责。

2.2 教代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三、教代会成员3.1 教代会成员由全体教职员工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

3.2 教代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3.2.1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3.2.2 无违纪违法行为;3.2.3 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四、教代会职责4.1 商议职责:4.1.1 商议学校重大事项,如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设置等;4.1.2 商议教职员工的权益保障和福利待遇;4.1.3 商议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和矛盾。

4.2 监督职责:4.2.1 监督学校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4.2.2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4.2.3 监督学校财务收支的合规性。

五、教代会会议5.1 教代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5.2 教代会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教代会成员,并提供相关材料。

5.3 会议决议需经过全体教代会成员的表决,以简单多数通过。

六、选举和换届6.1 教代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教代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

6.2 每届教代会任期届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七、章程修改7.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教代会成员提议,并经过全体教代会成员的表决通过。

7.2 本章程的修改需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八、附则8.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8.2 对于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小学教代会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教代会成员的权益,促进教代会的有效发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教代会成员由全体教职员工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

教代会负责商议学校重大事项、教职员工的权益保障和福利待遇,以及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和矛盾。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学教代会章程是小学教代会的基本规范,旨在明确小学教代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保障教代会的正常运作,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小学教代会章程的内容。

一、小学教代会的组织结构1.1 教代会的设立:介绍小学教代会的设立原因和目的,包括促进教师和学生的沟通与合作,增强教师的参与意识和学生的民主意识。

1.2 教代会的成员构成:详细说明教代会的成员构成,包括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以及各自的选举程序和任期。

1.3 教代会的组织架构:介绍教代会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个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确保教代会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小学教代会的职责与权益2.1 教代会的职责:详细阐述教代会的职责,包括代表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等。

2.2 教代会的权益:列举教代会的权益,如参与学校决策的权力、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力、参与学校规划和改革的权力等,确保教代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3 教代会的义务:强调教代会的义务,包括积极履行代表职责、维护学校秩序、保护学校利益等,确保教代会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小学教代会的运作机制3.1 会议制度:详细介绍教代会的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召开、议程的制定、决议的通过和执行等,确保会议的高效和公正。

3.2 工作机制:说明教代会的工作机制,包括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定期报告和总结、与学校其他机构的协调合作等,确保教代会的工作有序进行。

3.3 监督机制:强调教代会的监督机制,包括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对教师和学生权益的保护、对教代会工作的评估等,确保教代会的监督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四、小学教代会的活动内容4.1 教育教学活动:详细介绍教代会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如学科竞赛、学术讲座、教育研讨会等,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学术交流和共同成长。

4.2 文体活动:列举教代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如运动会、艺术展示、读书分享等,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龙泉中心小学教师代表大会章程一、教师代表大会成立宗旨为深化学校组织制度变革,加速依法治校和民主治校进程,提升教师在管理过程中的参与度,增强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高办学效率,确保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二、教师代表大会的职权与责任教师代表大会享有以下职权:1. 参与决策。

学校重大事项及与教师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需提交教师代表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

①学期工作计划;②教职工晋级、评优办法的制定与修订;③学校奖惩方案的完善与修订;④科学考核评估体系的建立。

2. 民主监督。

对学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学校领导的工作作风和师德表现进行民主监督。

3. 民主评价。

对学校年度工作及领导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师代表大会应承担以下责任:(1) 成员应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参与教师代表大会工作。

(2) 教师代表大会应全面实践“尊重每一个人,促进每个人发展”的理念,倡导“真诚合作、公平竞争、勤奋努力、追求卓越、人性化管理”的学校精神。

(3) 成员需关注学校实际情况,及时向校长及分管副校长反映发现的问题,确保学校安全有序。

(4) 教师代表大会应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全体教师,顾全大局,加强监督,落实评价,促进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教师代表大会的产生(1) 教师代表大会在中心校党支部和学校领导下开展工作。

(2) 教师代表大会成员由教师集体投票产生,遵循“注重个体素养、兼顾学科平衡、年龄结构合理,能够代表全体”的原则。

(3) 教师代表大会成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后进行调整。

四、教师代表大会组织架构教师代表大会设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若干名,其余为成员。

五、教师代表大会日常工作原则(1) 教师代表大会表决一律采用民主的票决制。

(2) 学校重大决策需由行政领导班子讨论后提交教师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加强教代会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教育教学的改进和发展。

二、组织机构2.1 小学教代会由全体教职员工组成,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2.2 教代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办事处和各专门委员会。

三、主席团3.1 主席团由教代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

3.2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主持教代会的各项活动,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代表教代会与学校进行交流和协商。

四、常务委员会4.1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4.2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团主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讨论并决定重要事项。

五、办事处5.1 办事处设在学校内,由教代会选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5.2 办事处负责教代会文件的收发、档案管理、会议记录等事务。

六、专门委员会6.1 专门委员会由教代会选举产生,根据需要设立各个专门委员会。

6.2 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和提出相关议题的建议,协助学校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七、教代会职责7.1 参与学校决策:教代会有权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7.2 监督学校工作:教代会有权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对学校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

7.3 促进师生交流:教代会应积极组织师生座谈会、教研活动等,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八、教代会选举与任期8.1 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和专门委员会主任由全体教职员工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8.2 教代会主席团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九、教代会会议9.1 教代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9.2 会议议程由主席团确定,会议记录由办事处负责。

9.3 会议决议需经过全体教代会成员的表决,以简单多数通过。

十、章程修订10.1 对本章程的修订应由教代会提出并经过全体教代会成员的表决通过。

10.2 本章程的修订至少应提前30天通知全体教代会成员,并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和表决。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学教代会章程是小学教代会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和运行方式,确保教代会的正常运作,促进教师和家长的合作共赢。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小学教代会章程的内容。

一、教代会的组织结构1.1 教代会的成立: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要求,教代会由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代表人数应符合一定比例。

1.2 教代会的主席团:教代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主持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1.3 教代会的分工:教代会可以设立各类委员会,如教学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各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工作事项,确保教代会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教代会的职责权限2.1 民主监督:教代会代表教师和家长的利益,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维护教师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2.2 沟通协调:教代会作为教师和家长之间的桥梁,促进双方的沟通和合作,协调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2.3 参与决策:教代会有权参与学校的重要决策,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等,确保教师和家长的声音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尊重。

三、教代会的运行方式3.1 会议制度:教代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席团组织,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并记录会议纪要,确保会议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3.2 信息交流:教代会通过各种渠道与教师和家长进行信息交流,包括学校通知、家长会、教师代表会等,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3.3 培训和学习:教代会组织教师和家长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家庭教育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教代会的权益保障4.1 信息公开:学校应向教代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确保教代会了解学校的发展情况和决策依据。

4.2 资金支持:学校应为教代会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用于教代会的日常运行和开展各项活动。

4.3 保护权益:学校和教代会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护教代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学校教代会章程

学校教代会章程

学校教代会章程总则第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健全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障教职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为进一步做好教代会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教代会主要任务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尊重学校行政系统的指挥,支持学校开展工作。

(二)团结、动员教职工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扬主人翁精神,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泛博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教代会基本职权第五条教代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定程序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1、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2、行使审议建议权的程序(1)校长(学校行政)提出重大决策的目标、措施和依据等意向,工会委员会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采集相关信息,同时在决策方案形成过程中参预意见。

(2)将校长工作报告和决策方案提交教代会正式会议审议。

(3)校长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报告、方案(草案),做出决策。

(4)教代会对审议通过的决策和方案向校长提出全面实施的措施和建议,号召全体教职工努力实现奋斗目标等。

(二)审议通过权1、审议通过权的基本范围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等。

2、行使审议通过权的程序(1)学校行政和工会拟定方案,在会议召开前通过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使方案准确、合理、科学,符合学校实际和教职工的意愿。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小学的教代会活动,推动学校教育的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教代会是学校的群众组织,是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组织。

第三条小学教代会的任务是团结、动员、教育和监督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学教代会的工作原则是党的领导下,民主集中制,依法独立自主,群众路线,实事求是。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小学教代会以全体教职工为基础,在学校内部建立教代会委员会。

第六条教代会委员会由委员和常务委员组成,委员数量不少于20人,其中包括主席、秘书和副主席等常务委员。

第七条教代会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方式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选举周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教代会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工作决策和分工合作。

常务委员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职权和义务第九条小学教代会有权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小学教代会有权对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小学教代会有权代表教职工提出合理的工作待遇要求和权益保障要求,并积极参与教职工权益的维护。

第十二条小学教代会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小学教代会设立常委会,由主席、秘书和副主席组成。

常委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进行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小学教代会建立工作组织制度,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成立教研组、教研课题组等,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小学教代会建立信息沟通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与学校教职工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意见和需求,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小学教代会建立奖励和惩处制度,对在教育教学改革和维护教职工权益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对违反章程和职责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惩处。

第五章组织保障第十七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小学教代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标题:小学教代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学教代会章程是小学教代会的基本法规和规范,旨在明确小学教代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和运作机制,为小学教代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

本文将从组织结构、职责权限、会议程序、选举制度和解散程序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小学教代会章程的内容。

一、组织结构1.1 小学教代会的组成成员包括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

1.2 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中选举产生,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和意见。

1.3 家长代表由学生家长中选举产生,代表家长的意见和需求。

二、职责权限2.1 小学教代会负责监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2.2 小学教代会有权提出对学校教学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2.3 小学教代会可以协助学校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和矛盾。

三、会议程序3.1 小学教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3.2 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议程由秘书处提前拟定。

3.3 会议通过议案需经过全体代表的表决,表决结果需达到多数通过。

四、选举制度4.1 小学教代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4.2 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4.3 代表会议秘书处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负责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

五、解散程序5.1 小学教代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散议案。

5.2 解散议案需经过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

5.3 解散后需重新选举新的小学教代会,继续履行职责和权限。

总结:小学教代会章程是小学教代会的基本法规,明确了组织结构、职责权限、会议程序、选举制度和解散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为小学教代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指导。

通过遵守章程规定,小学教代会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督和协助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作用,促进学校的良好发展。

学校教代会章程

学校教代会章程

学校教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校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学校范围内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条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教代会由学校全体教职工组成,设主席团、秘书处、各专门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由教代会选举产生。

秘书处负责教代会的会务工作。

第六条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负责处理教代会相关领域的专门事务。

第三章权责分工第七条教代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监督学校工作、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八条教代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教代会,组织讨论和决定教代会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秘书处负责教代会的文件起草、会议记录、资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第十条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处理各自领域内的相关事务。

第四章选举程序第十一条教代会代表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应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十三条教代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学校工作报告、重大决策等事项。

第十四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六章提案制度第十五条教职工可以向教代会提出提案,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第十六条提案应当经过审查、立案、办理、答复等程序,确保提案的有效实施。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七条教代会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对学校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教职工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教代会工作的不断改进。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教代会主席团所有。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教代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和补充。

(注:以上章程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学校教育管理的民主性,激发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教代会是小学师生在学校教育管理中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组织。

第三条小学教代会的任务是决定学校教育事业的大政方针和中心工作,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学校领导履行职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学教代会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党和人民的团结统一,承担起育人、爱国、服务社会的使命。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小学教代会的组成为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家长。

第六条小学教代会的主席团由校长担任主席,副校长担任副主席,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的教代会干事担任秘书。

第七条校长负责召集小学教代会会议,决定会议的召开时间、议程和地点。

第八条小学教代会会议按年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章权限第九条小学教代会行使下列权力:(一)制定和修改小学教代会章程;(二)决定学校教育事业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方向;(三)审查和决定学校的重大决策,如选拔校长、任免教职工等;(四)监督学校领导履行职责,检查学校工作的成效;(五)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六)代表教职工和学生意见,提出建议和意见;(七)接受上级教代会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小学教代会的决议由会议表决通过,决议达到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时生效。

第十一条小学教代会代表在会议上享有发言权、提案权、选举权等。

第四章选举第十二条小学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分为教职工代表选举、学生代表选举和家长代表选举。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由全体教职工参与,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

教职工代表的名额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的选举由全校学生参与,采取班级推举和全校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学生代表的名额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第十五条家长代表的选举由全体家长参与,采取家长会推举和全体家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教代会章程

教代会章程

教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1.1 为促进学校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1.2 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决策与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是维护教职工权益的重要平台。

1.3 教代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2.1 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利益和意愿。

2.2 代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2.3 代表的任期与教代会届期相同,代表在任期内应履行代表职责,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教代会职权3.1 教代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对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2 教代会行使审议通过权,对学校的重要规章制度、教职工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审议并通过。

3.3 教代会行使评议监督权,对学校的工作进行评议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代会组织制度4.1 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4.2 教代会设立主席团,主持教代会的日常工作,确保教代会的正常运作。

4.3 教代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执行教代会的决议。

第五章工作机构与职责5.1 教代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教代会的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

5.2 办公室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章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6.1 教职工代表有权参与教代会的各项活动,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6.2 教职工代表有义务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七章附则7.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代会负责解释。

7.2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教代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报学校批准后生效。

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注:以上章程为样本,具体条款和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

小学教代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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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代会章程
引言:
为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小学教代会章程。

本章程旨在明确教代会的宗旨、任务、组织架构、议事规则、监督机制、经费管理等方面,为小学教职工提供一个参与学校管理的平台。

一、宗旨和任务
宗旨:小学教代会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旨在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

任务:小学教代会负责审议学校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权益,推动学校工作。

二、组织架构
教代会的组织形式:教代会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每届任期3年。

代表的产生:代表由各年级组、学科组等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产生。

代表的职权:代表有权参与教代会的各项议程,行使表决权,并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议事规则
议事范围:教代会议事范围包括审议学校重大事项、民主管理、教职工权益等。

议事程序:教代会议事程序包括提案、讨论、表决等环节。

议事效力:教代会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学校应认真执行。

四、监督机制
监督机构:教代会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学校工作的监督。

监督内容:监督内容包括学校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教职工权益的保护等。

监督方式:监督方式包括质询、调查、听证等方式。

五、经费管理
经费来源:教代会的经费来源于学校的行政拨款。

经费使用:教代会的经费用于保障教代会的正常运转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经费监管:教代会的经费使用情况应接受学校和教代会的监督。

六、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小学教代会。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一、总则小学教代会章程是为了加强小学教职工的民主管理、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小学教代会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1. 小学教代会设立教代会主席团、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教代会办公室等组织机构。

2. 教代会主席团由教代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召集和主持教代会会议,协调各项工作。

3. 教代会常务委员会由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和各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和执行教代会的决议。

4. 教代会办公室负责协助教代会主席团和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件的起草和归档等事务。

三、教代会的职责1. 监督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 参预制定和修改学校的教育教学方案、教材选用、教师招聘等重要事项,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 审议和决定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和财务报告,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4. 组织教职工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5.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教职工的工作纠纷和利益冲突。

四、教代会的选举和任期1. 教代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2. 教代会代表由各个教研组、年级组和职能部门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3. 教代会代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发布。

五、教代会的会议和决策1. 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教代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

2. 教代会会议的议题由教代会主席团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确定,也可以由教代会代表提出。

3. 教代会会议的决议由全体代表投票表决,简单多数原则确定。

4. 教代会会议的决议需要经过教代会常务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后方可执行。

六、教代会的工作机制1. 教代会办公室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协助教代会主席团和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开展工作。

小学教代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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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代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教代会成员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而制定的基本准则。

1.2 小学教代会是由学校教职员工代表组成的民主管理机构,旨在加强学校内部的民主决策和监督,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二、组织机构2.1 教代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席和秘书由教代会成员选举产生。

2.2 教代会成员由全体教职员工选举产生,代表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教代会成员数不超过学校教职员工总数的三分之一。

2.3 教代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决策的执行。

三、职责和权力3.1 教代会有权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发展,提出改革和发展建议,并参预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定。

3.2 教代会有权参预学校教职员工的选拔、考核和晋升工作,保障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3.3 教代会有权监督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3.4 教代会有权组织教职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会议制度4.1 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团组织召集。

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和教代会成员提出,并提前通知所有教代会成员。

4.2 全体味议的决议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教代会成员的赞成方可生效。

4.3 全体味议以及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记录由秘书书写,记录内容应详细准确,并及时向教代会成员公开。

五、选举制度5.1 教代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教代会成员选举产生,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结果以绝对多数原则确定。

5.2 教代会成员的选举由全体教职员工参预,选举方式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者秘密投票的形式,选举结果以相对多数原则确定。

六、解散与修改6.1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解散,解散决议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教代会成员的赞成方可生效。

6.2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教代会成员的赞成方可生效,修改后的章程应及时向全体教职员工发布。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

小学教代会章程《小学教代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建设,规范代表的行为,提高教代会的工作效能,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教代会是小学教职工的最高代表机构,代表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履行职责,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监督。

第三条小学教代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透明。

第四条小学教代会的任务是:1. 讨论并通过关于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人事任免、经费使用等重要事项的决议;2. 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3. 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小学教代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秘书处和各专门委员会。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由教代会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团选举产生。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秘书组成,负责教代会的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记录工作。

第九条各专门委员会由教代会选举产生,负责相关事务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代表选举第十条小学教代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为间接选举,代表的任期为两年。

第十一条代表的产生程序如下:1. 各年级教师代表由本年级教师通过投票选举产生,选举人数按照教师总人数的比例确定;2. 各职能部门教师代表由本职能部门教师通过投票选举产生,选举人数按照职能部门教师总人数的比例确定;3. 学校领导和特定职能岗位教师代表由学校领导班子推荐,由教代会全体代表进行表决产生。

第十二条代表选举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代表权益。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十三条小学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全体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会议议程由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十五条全体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 讨论并决定学校重要事项;2. 选举和罢免主席团成员;3. 审议和通过小学教代会章程的修订;4. 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全体代表大会的决议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方能生效。

小学教代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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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代会章程引言概述:小学教代会章程是小学教代会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保障代表教师权益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小学教代会章程的内容和要求。

一、小学教代会的组织结构1.1 教代会的设立:教代会是由小学教职工自愿组成的代表机构,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和诉求。

1.2 教代会的成员:教代会成员由小学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各个教学岗位的教师,包括班主任、学科教师、特教教师等。

1.3 教代会的层级:教代会设立总代会和分支代会,总代会是全校教代会的最高机构,分支代会是各年级或各科室的代表机构。

二、教代会的权利与义务2.1 权利:教代会有权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管理、提出教师合理诉求、维护教师权益。

2.2 义务:教代会应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关注教学质量、协助解决教师问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教代会的运行方式3.1 代表选举:教代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

3.2 代表会议:教代会定期召开代表会议,讨论学校重大事务,形成决议并向学校提出建议。

3.3 代表监督:教代会通过监督学校工作、参与学校评估等方式,确保学校管理的公正和透明。

四、教代会与学校管理的关系4.1 合作共赢:教代会与学校管理层应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4.2 沟通协商:教代会应与学校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反馈教师的需求和问题。

4.3 监督评估:教代会可以参与学校的自评和外评工作,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评估。

五、教代会的职责与使命5.1 维护教师权益:教代会应为教师争取权益,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5.2 提升教学质量:教代会应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5.3 促进教师发展:教代会应组织教师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结论:小学教代会章程是保障小学教师权益和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法规。

通过明确教代会的组织结构、权利与义务、运行方式、与学校管理的关系以及职责与使命,可以有效规范教代会的工作,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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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代会章程总则第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健全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障教职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为进一步做好教代会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教代会主要任务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尊重学校行政系统的指挥,支持学校开展工作。

(二)团结、动员教职工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扬主人翁精神,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教代会基本职权第五条教代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定程序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1、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2、行使审议建议权的程序(1)校长(学校行政)提出重大决策的目标、措施和依据等意向,工会委员会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收集相关信息,同时在决策方案形成过程中参与意见。

(2)将校长工作报告和决策方案提交教代会正式会议审议。

(3)校长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报告、方案(草案),做出决策。

(4)教代会对审议通过的决策和方案向校长提出全面实施的措施和建议,号召全体教职工努力实现奋斗目标等。

(二)审议通过权1、审议通过权的基本范围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等。

2、行使审议通过权的程序(1)学校行政和工会拟定方案,在会议召开前通过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使方案准确、合理、科学,符合学校实际和教职工的意愿。

(2)将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3)教代会表决通过方案。

(4)校长颁布施行方案。

3、对一时难以把握、教职工意见较大、但涉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所必需的方案,由学校行政提出建议,多数代表同意,可先试行。

试行一年后,学校行政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改,再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1、审议决定权的基本范围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问题,公益金、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等。

2、行使审议决定权的程序与行使审议通过权基本相同。

(四)评议监督权1、评议、监督权的基本范围评议、监督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向主管机关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和任免建议。

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2、行使评议监督权的程序评议、监督权是教代会行使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主要形式。

须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组织的文件要求,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

一般分为前期准备、述职测评、教代会评议、综合汇总、结论反馈和总结六个阶段。

第三章教代会及其代表的产生第六条教职工五十人以上的学校,应该建立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代表占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5人左右。

特殊情况可由各校根据实际确定,但不得低于30。

教职工不足五十人的学校,建立由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

第七条教代会届期及代表任期教代会每三年(或五年)为一届,期满换届,一般和工会同步换届。

每届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度,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代表条件及代表比例(一)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主要指在职在编、已聘待调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只要群众拥护和依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各校可以从实际出发,制定代表的具体条件。

(二)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当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三)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应兼顾代表的性别、年龄、学科、工作部门等因素。

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各类人员,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

第九条教代会换届及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产生(一)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教代会换届领导小组,制定换届选举方案,经征求教职工意见后,报上一级教育工会批准后实施。

选举方案须明确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单位及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划分、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工会代表、教师代表组成。

(二)正式选举前,工会委员会应积极做好宣传动员,研究确定各选举单位会议召集人,由召集人主持各选举单位选举工作。

(三)各选举单位应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经过充分酝酿后再进行正式投票选举。

得票超出本选举单位应到人数半数者方可当选代表。

(四)得票超出本选举单位应到人数半数者多于分配的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分配名额为止。

如遇最后几名票数相等,无法确定何人当选,应将其提交本选举单位重新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本选举单位分配名额时,所缺名额可在选举单位内进一步酝酿,在未超过半数的人选中重新选举产生。

重新选举如仍出现上述问题,由换届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该选举单位的选举结果。

(五)选举结果经过教代会预备会议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后,予以张榜公布。

第十条教代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一)教代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参加表决。

2、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工作提出询问,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审议、讨论学校重大决策。

3、有权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4、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二)教代会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1、努力学习并规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广大教职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代表的调动、退休、撤换和增补(一)学校内部岗位变动,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新聘用部门代表组活动。

代表调离学校或任期未满退(离)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二)教职工或原选举单位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可以向工会委员会提出撤换的要求。

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获得该选举单位过半数教职工的同意。

工会对被撤换的教职工代表,及时用书面报告报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由工会委员会宣布撤销其代表资格。

(三)选举单位的代表出现缺额,教代会联席会议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

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第十二条教代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一)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和特邀嘉宾。

(二)列席和特邀代表由筹备小组提名,经教代会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列席和特邀代表不占正式代表名额,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三)学校党政工负责人,未当选为代表的,可作为列席代表邀请其参加大会。

(四)学校正式教职工、短期聘用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均可作为列席或特邀代表。

(五)列席和特邀代表没有选举权和表决权,不能当选为主席团成员。

第十三条新一届教代会代表产生后,应划分教代会代表组,组建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小组。

(一)各代表组组长可由筹备小组提名,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

,对本届(二)各专门工作小组应按规定程序产生教代会负责。

第四章教代会工作程序第十四条教代会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每次大会可确定一、二个中心议题。

中心议题应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解决学校改革、发展、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

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代表出席,进行选举、表决和做出决议时,必须有超过应到代表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召开教代会一般应做好四个阶段工作:一会议筹备1、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召开会议和会议中心议题的建议。

2、工会委员会发布召开教代会通告,制定教代会方案。

3、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会议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草案),建立教代会筹备小组。

筹备小组应由党、政、工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筹备小组根据会议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组(如秘书组、提案审查组、会务组等)统筹安排会议各项工作。

4、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及行政上其他重要问题报告。

报告、方案等可在会前十天提交教代会代表。

5、筹备小组检查文件准备情况,做好会议组织、宣传、会务协调、提案征集和代表培训等工作。

(二)预备会议1、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教代会筹备组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2、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每次教代会都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2)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教代会代表,一般由党、政、工主要领导、教职工代表组成。

(3)主席团成员的产生须履行民主程序,由教代会筹备小组提出候选人,再经教代会预备会议采取举手通过的办法选举产生。

(4)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方案审议的意见;研究需要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3、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会议,通过会议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草案)。

(三)正式会议1、召开教代会全体代表会议,校长作工作报告,行政上提交需大会审议的各项方案及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

2、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情况,教代会筹备小组(提案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3、主席团组织代表组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

教代会秘书组或工会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交校长及有关部门,以便对工作报告及方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

4、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时间进行大会发言。

对各项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召开主席团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对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讨论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

6、召开教代会全体代表会议,通过大会决议(或做出决定),大会闭幕。

7、闭幕后,教代会秘书组作好大会总结,工会作好教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工会。

(四)贯彻落实大会精神1、学校行政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各代表组和每个代表向各自的选举单位传达大会精神。

工会委员会组织和带动全体教职工努力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3、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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