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原控制和管理
过敏原物质管理制度
过敏原物质管理制度过敏原物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保护员工及消费者的健康,合理管理和控制过敏原物质的制度和措施。
过敏原物质是指能够引起人体过敏反应的物质,如花粉、尘螨、食物等。
建立和执行过敏原物质管理制度,能够减少过敏原物质引起的过敏反应,降低风险,确保员工和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评估过敏原物质的风险。
企业或组织需要评估过敏原物质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包括过敏原物质的浓度、使用频率、使用方式等因素。
评估完成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接着,制定过敏原物质管理制度。
制度应包括过敏原物质的使用、储存、标识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禁止使用含有过敏原物质的产品、原材料;规定如何储存过敏原物质以防止泄漏或飞散;要求对含有过敏原物质的产品进行标识,方便员工和消费者识别和避免。
然后,针对过敏原物质的使用,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通过培训,使员工了解过敏原物质的危害和控制措施,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过敏源的辨识、预防过敏反应的方法、过敏菌原的储存和管理等。
同时,建立监控和评估机制。
定期检查过敏原物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修正。
可以通过检查记录、抽检、员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监控和评估。
最后,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
针对过敏原物质的泄漏、事故等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过敏原物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业和组织来说非常重要。
它不仅能够保护员工和消费者的健康,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同时也可以降低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因此,每个企业和组织都应该重视过敏原物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不断进行监控和改进。
过敏源控制管理规定
1、目的正确识别过敏源物质,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过敏源的采购、储存、使用等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或出口国的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使用的原料、辅料中涉及过敏源物质的识别、采购、储存、使用等全过程。
3、定义:3.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3.2过敏源: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本规定是指食品中的过敏源。
3.3过敏源物质:采用过敏源或其制品为原辅材料加工而成的物质。
4、职责4.1品管部负责公司使用物质中过敏源的识别,编制并及时更新过敏源清单;4.2采购部负责原辅料采购过程的过敏源的控制。
4.3仓储配送部负责原辅料储存过程的过敏源物质的控制及其入厂检验。
4.4研发中心负责过敏源物质添加确认,过敏源物质的配制及配料室过敏源物质的储存。
4.5各分厂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源物质的控制。
5、规定5.1过敏源物质的识别,并据此编制食品公司过敏源物质清单,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必要时考虑其加工过程可能引入的过敏源成分。
,必须明确过敏源涉及的国家、过敏等级、主题过敏原控制管理规定编号HY食品3-329-2011 共3页第2页涉及物质名称、供应商名称,若供应商更改必须进行必要的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更改,且现场审核时品管部必须参与。
5.2过敏源物质的采购,之后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同时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含使用的原辅材料),至少每年提供过敏源物质含过敏成分的官方全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版);,合同中必须明确要求提供产品成分说明(含使用的原辅材料)和出厂检验合格单,且首次到货过敏源物质必须进行全项目检验和检测,合格后准予使用。
5.3过敏源物质的入厂检验,严格执行《进货验证规程》和《辅料验收标准》执行;,并保存原始产品标签及相应的检验记录;5.4过敏源物质的储存,不同过敏源物质之间进行有效的隔离,制作并现场张贴过敏源物质存放标识和过敏物质标识,避免与非过敏源物质的相互污染;,每日查看过敏源物质储存情况,保持其清洁不受外来污染。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编号:编制:审核:批准:安徽顶味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实施日期:2017年1月30日过敏原控制程序一、目的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降至最低二、范围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
三、术语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
四、职责:1.技术质检部负责建立过敏原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原信息,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2.生产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原的控制管理。
3.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
4.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5.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五、内容和工作程序1.过敏源的物质: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 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2.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 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 克的亚硫酸盐。
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 年时间。
3.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牛奶、蛋、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小麦、花生、大豆。
4.2.5过敏原管理控制程序
过敏原管理控制程序1、目的为保证公司产品的食用安全,实现过敏原的全流程管理控制,避免过敏原交叉污染,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和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项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含过敏原产品、与含过敏原产品共用生产设备或同一生产场所加工出来的产品和外来潜在过敏原风险的管理控制,对过敏原的识别、供应商审核评估、原辅料贮存处理、生产加工返工、产品包装和产品标识进行全流程管理。
3、职责3.1 品控部负责监督生产现场过敏原控制的执行落实,制订过敏原目录(见附录A),并适时更新。
3.2品控部负责审核产品标签标识内容,确保符合我国及产品销售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要求。
3.3采购部负责原辅料供应商的过敏原管理的审核评估。
3.4仓库负责含过敏原物料的仓储保管和物流跟踪。
3.4生产部负责含生产区域过敏原交叉接触的预防控制,含过敏原的产品的生产策划和实现。
3.5办公室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3.6 品控部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
3.7销售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产品召回。
4. 内容4.1 过敏原的识别4.1.1根据我国和产品销售国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过敏原控制清单》(见附录A),并适时更新控制清单,实现对公司产品和原辅料的过敏原完整识别,确定公司产品和原辅料含有的过敏原成分和可能的过敏原风险。
4.1.2过敏原危害评估应包含在公司HACCP计划危害分析过程中。
过敏原评估应包括产品原料、辅料、加工助剂和包装材料,了解其原料组成,并评估是否在《过敏原控制清单》内。
4.2 供应商审核批准4.2.1过敏原控制管理评审应纳入公司供应商管理评审程序中。
相关供应商应提供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计划以及记录,确保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能力。
4.2.2 供应商审核应包括临时或紧急使用的供应商,临时采购合同或协议应有涉过敏原成分声明的内容,保证采购产品不含有未经宣布的过敏原成分。
4.2.3通过原辅料供应商加工现场调查等方式验证供应商过敏原控制计划实施效果。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编号:201700002编制:审核:批准:安徽顶味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实施日期:2017 年 1 月30 日过敏原控制程序一、目的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降至最低二、范围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
三、术语1. 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2. 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
四、职责:1..技术质检部负责建立过敏原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原信息,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2..生产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原的控制管理。
3..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
4 .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5 .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五、内容和工作程序1 .过敏源的物质: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 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2 .欧盟2003/89/EC 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 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 克的亚硫酸盐。
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 %,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 年时间。
3..美国《2004 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牛奶、蛋、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小麦、花生、大豆。
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识别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过敏原,并实施有效的控制,以预防过敏原的交叉污染或对产品的污染。
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交付过程中过敏原的识别和控制。
3.术语3.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3.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原4.职责和权限4.1采购部负责原辅料采购时过敏源的控制;4.2 交付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源的控制;4.3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源的控制;4.4 品保部负责建立过敏源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源信息。
5.具体内容和工作程序5.1 主要的过敏源清单:5.1.1美国“八大类”:(1)牛奶;(2)蛋;(3)花生;(4)坚果(如杏仁、腰果、核桃);(5)鱼类(如鳕鱼、比目鱼);(6)贝类(如蟹类、龙虾、虾子);(7)大豆;(8)麦5.1.2欧盟认定的主要的过敏物有大概十四种:(1)花生及其制品:烘烤花生,花生酱,花生粉,花生油,落花生;(2)甲壳类动物及其制品:小虾,螃蟹,龙虾,小龙虾;(3)鱼类及其制品:狼鲈,鲣鱼,比目鱼,金枪鱼,凤尾鱼,鳕鱼,鲑鱼,鱼油,鱼明胶,鱼粉,鱼肉;(4)蛋类及其制品:蛋清,蛋黄,卵蛋白脂,卵白蛋白,溶菌酶,卵粘蛋白,蛋磷脂;(5)(树)坚果类及其制品:杏仁,榛子,胡桃,腰果,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坚果,澳大利亚坚果,及昆士兰坚果,坚果油;(6)乳及其制品(包括乳糖):脱脂乳,奶油,乳脂肪,酪乳,干酪素,酪蛋白酸盐,乳清,凝乳,干酪,稀奶油,酸奶,乳白蛋白,乳糖;(7)大豆及其制品:大豆蛋白,组织化或水解植物蛋白,大豆零食,大豆粉,大豆磷脂,大豆油,酱油(大豆制),日本豆面酱,豆腐,生育酚(维生素E),植物甾醇类;(8)含谷蛋白的谷物及其制品:含谷蛋白谷物的完整清单: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远古硬质小麦(Kamut)及其杂交品种;(9)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例如亚硫酸钠代谢物,酸式亚硫酸钠,二氧化硫;(10)芹菜及其制品:芹菜籽,块根芹,芹菜油,芹菜叶,芹菜浸提香油精;(11)芝麻籽及其制品:芝麻籽,芝麻油,芝麻酱;(12)芥末及其制品:芥末籽,芥末油,芥末浸提树脂油,芥末粉;(13)羽扇豆及其制品:羽扇豆粉,羽扇豆籽;(14)软体动物及其制品:蛤,扇贝,牡蛎,蚌类,章鱼,蜗牛等。
ISO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
为保证公司产品的食用安全 ,实现过敏原的全流程管理控制,避免过敏原交叉 污染,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和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项程序。
合用于本公司含过敏原产品、 与含过敏原产品共用生产设备或者同一辈子产场所加 工出来的产品和外来潜在过敏原风险的管理控制,对过敏原的识别、供应商审核 评估、原辅料贮存处理、生产加工返工、产品包装和产品标识进行全流程管理。
质量部负责监督生产现场过敏原控制的执行落实,制订过敏原目录(见附录 A), 并适时更新。
研究院负责产品开辟及配方变更过程中过敏原审核控制; 审核产品标签标识内容, 确保符合我国及产品销售国家或者地区的法规要求。
采购部负责原辅料供应商的过敏原管理的审核评估。
生管部负责含过敏原物料的仓储保管和物流跟踪。
生产部负责含生产区域过敏原交叉接触的预防控制,含过敏原的产品的生产策划 和实现。
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 识。
技术部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
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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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原危害评估应包含在公司 HACCP 计划危害分析过程中。
过敏原评估应包括产品原料、辅料、加工助剂和包装材料,了解其原料组成,并评估是否在《过敏原控制清单》内。
过敏原控制管理评审应纳入公司供应商管理评审程序中。
相关供应商应提供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计划以及记录,确保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能力。
供应商审核应包括暂时或者紧急使用的供应商,暂时采购合同或者协议应有涉过敏原成份声明的内容,保证采购产品不含有未经宣布的过敏原成份。
食品工厂过敏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预防食品过敏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涉及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部门及人员。
三、过敏原定义过敏原是指能引起人体过敏反应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蛋白质、脂质、碳水化合物、酶、微生物等。
四、过敏原管理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 负责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过敏原管理的认识。
- 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
2. 生产部门:- 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引入或交叉污染过敏原。
- 对生产设备和原料进行标识,明确过敏原信息。
- 定期检查生产环境,确保符合卫生要求。
3. 质量管理部门:- 负责对产品进行过敏原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 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追溯,并采取措施纠正。
4. 采购部门:- 负责采购无过敏原或明确标识无过敏原的原料。
- 与供应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在过敏原管理方面的责任。
5. 销售部门:- 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过敏原信息。
- 对消费者咨询过敏原问题给予准确回答。
五、过敏原控制措施1. 原料采购:- 采购无过敏原或明确标识无过敏原的原料。
- 对原料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 生产过程:- 设立独立的过敏原生产线,与非过敏原生产线严格分开。
- 使用独立的设备、工具和容器,避免交叉污染。
-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
3. 储存与运输:- 分区储存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 使用专用容器和包装材料,确保产品安全。
4. 人员管理:- 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对过敏原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关注员工健康状况。
5. 标签标识:- 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过敏原信息,方便消费者识别。
六、应急处理1. 过敏原事故报告:- 发生过敏原事故时,立即向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编号:201700002编制:审核:批准:安徽顶味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实施日期:2017年1月30日过敏原控制程序一、目的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降至最低二、范围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
三、术语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
四、职责:1.技术质检部负责建立过敏原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原信息,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2.生产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原的控制管理。
3.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
4.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5.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五、内容和工作程序1.过敏源的物质: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 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2.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 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 克的亚硫酸盐。
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 年时间。
3.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牛奶、蛋、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小麦、花生、大豆。
过敏原控制确认报告
过敏原控制确认报告一、背景介绍过敏性疾病是一种由于免疫系统异常反应引起的慢性炎症病症,常见的过敏性疾病包括过敏鼻炎、过敏性哮喘、食物过敏等。
过敏原是引发过敏性疾病的主要原因,为了控制过敏性疾病的发生和加重,确保人们的健康,需要进行过敏原的控制。
本报告旨在确认过敏原控制的有效性,为控制过敏性疾病提供科学依据。
二、过敏原控制措施1.空气过敏原控制:包括除尘、通风、室内空气净化等措施,有效减少空气中的过敏原浓度。
通过适当的室内清洁,减少室内尘螨、霉菌等过敏原的滋生。
加强室外空气质量监测,合理调整室内外空气交换,降低过敏原的暴露风险。
2.食物过敏原控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减少食物过敏原的摄入量。
清洁饮食,避免食用可能引起过敏的食物。
严格控制食品加工过程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避免食品污染。
根据个人情况,制定适当的饮食计划,合理搭配食材。
3.药物过敏原控制:合理使用药物,减少不必要的药物接触,防止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生。
医务人员应仔细了解患者的药物过敏史,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药物,避免过敏性疾病的发生和加重。
4.接触过敏原控制:通过减少与接触过敏原的机会,降低敏感者的过敏原暴露风险。
如对于接触性皮炎患者,提供合适的防护措施,如穿戴符合相关标准的防护手套、手部清洁等。
三、过敏原控制确认过敏原的控制是过敏性疾病管理的重要环节,有效控制过敏原的暴露有助于减少过敏性疾病的发生和加重。
通过对过敏原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可以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为后续的改进提供参考。
本次过敏原控制确认主要采取以下方法:1.数据收集:收集过敏性疾病患者的相关数据,包括过敏原暴露情况、疾病发作频率和严重程度等信息。
2.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过敏原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3.问卷调查:通过发放问卷,了解患者对过敏原控制措施的满意度和效果评价。
4.专家评估: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过敏原控制措施的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过敏原及管理与控制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编号:201700002编制:审核:批准:顶味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实施日期:2017年1月30日过敏原控制程序一、目的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把可能存在的任过敏风险降至最低二、围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
三、术语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
四、职责:1.技术质检部负责建立过敏原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原信息,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2.生产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原的控制管理。
3.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
4.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5.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五、容和工作程序1.过敏源的物质: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 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2.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 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 克的亚硫酸盐。
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 年时间。
3.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牛奶、蛋、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桃)、小麦、花生、大豆。
过敏源的系统性管理
过敏源的系统性管理过敏原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点,一些食品安全标准来看,对过敏原管控的要求有趋严的态势,企业如何做好过敏原管控,如何策划控制计划,将是一个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非常详细的食品安全控制计划,从产品设计环节、在接收/储存/处理环节、供应商管控、加工过程防止交叉污染、产品标签审核、清洁验证、员工教育培训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该计划由国外一个专门从事过敏原研究的机构编制,大家可以参考制定自己企业的过敏原管控方案。
一、制定过敏原控制计划的基本步骤制定过敏原控制计划的第一步是要在内部确定一个关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不仅要了解所有原辅料成分是如何在工厂内部转序处理的,更要了解这些成分处理有关的一些关键过程是如何控制和管理的,包括供应商选择、处理、储存、加工、包装、标签等;1.成立过敏原控制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a)生产加工人员b)质量管理人员c)标签和法规符合性管理人员d)工程人员e)卫生管理人员f)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风险评估,建立过敏源管理程序3.制作“过敏源地图”,确定生产现场那里存在含过敏成分的东西,并了解是如何引入到加工过程中去的。
4.制定针对每一个过程设施的过敏源控制计划5.定期评审过敏原控制计划并及时更新,特别是在添加新成分时,过程或相关要求发生更改时,或新的产品或设备被引入时。
二、产品设计环节过敏原管理从产品概念设计、研究开发、产品定型、新原料分析、新标签设计开始。
并遵循以下原则:1.除非增加的过敏原成分能使新产品在味道和功能上有明显的不同,否则不建议使用。
2.调查原料供应商,了解清楚他们原料中过敏原成分的功效和必要性;3.分析清楚新产品生产时,生产设施中是否存在过敏原成分;4.建立新产品(新原料)过敏原评审程序,并在订购原料之前实施评审;5.尽量避免使用含有低含量致敏成分的原料,如果这些原料在成品中没有或只有极少的功效。
三、在接收、储存、处理和处理过程中隔离过敏原一个有效的过敏原控制计划取决于保持过敏的食物和成分与其他的产品和原料分离开来,从这些原料进入工厂到被投入生产线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分离。
过敏原和转基因管理控制程序
过敏原和转基因管理控制程序1目的识别公司原辅助物料是否含有过敏原或转基因的成分,以便于及时控制,制定该程序,以保证避免过敏原或转基因可能存在的交叉污染,降低产品风险,对公司和客户、消费者进行保护。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原料采购、产品实现过程的管理。
3常见过敏原种类和转基因的识别3.1根据欧盟指令2007/68/EC对过敏原种类划分如下:3.1.1含有麸质的谷物(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卡姆小麦及其杂交品种)及其制品;3.1.2甲壳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3.1.3蛋类及其制品;3.1.4鱼类及其制品;3.1.5花生及其制品;3.1.6大豆及其制品;3.1.7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3.1.9芹菜及其制品;3.1.10芥末及其制品;3.1.11芝麻及其制品;3.1.12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浓度超过10mg/kg或10mg/L,以SO2表示。
3.1.13羽扇豆及其制品;3.1.14软体动物及其产品。
3.2转基因制品可能属于转基因制品的物质主要有以下两大类:A、植物类如谷物:玉米、小麦、大豆、土豆、水果(西红柿)等;B、用转基因材料加工的产品:淀粉、牛奶、肉类、蛋类、柠檬、乳制品等;3.3在采购之前,公司采购部应先确认所采购的原辅料中是否含有过敏原或是否属于转基因制品;本公司目前使用的原辅料中不含有过敏原成份,也不属于转基因制品。
4管理职责4.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小组组成部门人员,对公司涉及到的原辅助材料、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过敏原、转基因的识别、评估和确认,并建立公司过敏原和可能存在的转基因清单;4.2采购部:要求供应商对原料过敏原成分进行标识,协助食品安全小组识别原辅助物料中可能存在的转基因来源原辅助物料;4.3仓储部:负责对进厂所有原辅料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运输车辆内无与采购原辅料无关的食品过敏原;对含有过敏原成分的原辅料进行独立存放并挂牌标识。
4.4质控部:负责公司所有原辅助物料可能存在的过敏原、转基因成分的识别和评估、确认工作,监督生产现场外来过敏原控制情况。
食品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防范过敏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确保食品安全而制定过敏原的控制程序。
2、范围适用与食品安全体系中的过敏性食品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等所有活动。
3、定义过敏原:是指有导致特定的过敏人群消费时产生的化学性危害的某种或某类食品原料。
过敏人群:是指对特定的某种或某类食品原料产生过敏性反应的人。
预防措施:用来控制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它方面的措施。
4、职责4.1 HACCP小组:收集过敏原控制所需文献资料,过敏原危害的分析和评估4.2品管开发部:供方产品资料的收集、原料接收的标准、过敏原的控制的检查、过敏人群资料的收集及过敏原相关的技术标准、文献的收集汇总。
4.3生产部: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交叉污染的预防或异常情况收集、对盛装过过敏性食物的工器具的清洗和消毒。
4.4采购部:负责原辅料过敏原成分的提供。
4.5财务部:过源性食物储存和保管,以及储存区域的划分。
5、控制程序5.1原材料5.1.1原材料供应商及原材料的接收:(1)供应商需向公司提供原料规格书;(2)公司品管部需清楚的在规格书中标注含有的过敏原的成分;(3)供应商产品配方有任何改变都要事先通知公司。
(4)不要采购再生的(回收的、重复激活的)配料或油。
(5)保证运输车辆,卡板等无过敏原的残留。
5.1.2原料的贮存:(1)使用有清晰标记的贮存容器;(2)过敏性原料分开放置;(3)严密监视外源性过敏原物质;(4)对过敏原采用专门的贮存区域。
5.2生产加工5.2.1合理的计划:(1) 换产品生产之前要清洗设备;(2) 通过合理的计划尽可能减少生产过敏性的产品时的产品品种的改变;5.2.2防止产品交叉污染:(1)为员工建立明确的标准操作程序;(2)工作时,在指定场所分不同时间段进行操作,防止加工过程中的产品间的交叉污染;(3)应考虑产品包装时的交叉污染;5.3设备与卫生:5.3.1 合理的清洗:(1)彻底的清洗所用的设备并且目视检查;(2)重点关注难清洁的区域,寻找隐藏的残渣;(3)检查设备上过敏原的成份的确已清洗干净;(4)保证正确的贮存清洁用品;(5)在更换生产品种时允许有适当的清洗时间;(6)关注清洗效果,并知道需要特别清洗的环节;过敏性物质一览表过敏原控制确认报告确认人:确认日期:。
ISO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
1.目的为保证公司产品的食用安全,实现过敏原的全流程管理控制,避免过敏原交叉污染,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和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项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含过敏原产品、与含过敏原产品共用生产设备或同一生产场所加工出来的产品和外来潜在过敏原风险的管理控制,对过敏原的识别、供应商审核评估、原辅料贮存处理、生产加工返工、产品包装和产品标识进行全流程管理。
3.职责质量部负责监督生产现场过敏原控制的执行落实,制订过敏原目录(见附录A),并适时更新。
研究院负责产品开发及配方变更过程中过敏原审核控制;审核产品标签标识内容,确保符合我国及产品销售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要求。
采购部负责原辅料供应商的过敏原管理的审核评估。
生管部负责含过敏原物料的仓储保管和物流跟踪。
生产部负责含生产区域过敏原交叉接触的预防控制,含过敏原的产品的生产策划和实现。
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技术部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
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4. 内容过敏原的识别根据我国和产品销售国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过敏原控制清单》(见附录A),并适时更新控制清单,实现对公司产品和原辅料的过敏原完整识别,确定公司产品和原辅料含有的过敏原成分和可能的过敏原风险。
过敏原危害评估应包含在公司HACCP计划危害分析过程中。
过敏原评估应包括产品原料、辅料、加工助剂和包装材料,了解其原料组成,并评估是否在《过敏原控制清单》内。
供应商审核批准过敏原控制管理评审应纳入公司供应商管理评审程序中。
相关供应商应提供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计划以及记录,确保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能力。
供应商审核应包括临时或紧急使用的供应商,临时采购合同或协议应有涉过敏原成分声明的内容,保证采购产品不含有未经宣布的过敏原成分。
通过原辅料供应商加工现场调查等方式验证供应商过敏原控制计划实施效果。
涉过敏原成分审核结果应妥善保存,同时反馈到食品安全小组。
ISO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
ISO程序文件过敏原控制管理程序一、目的本程序的目的在于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以预防和控制过敏原在产品中的存在,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和客户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过敏原管理的活动,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采购部门负责向供应商获取原材料中过敏原的信息,并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其提供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公司的过敏原控制要求。
2、生产部门按照规定的生产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生产,避免过敏原交叉污染。
对生产设备和生产线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以减少过敏原残留。
3、质量控制部门制定并执行过敏原检测计划,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检测。
对过敏原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销售部门了解客户对过敏原的需求和关注,及时向客户提供产品中过敏原的信息。
处理客户关于过敏原的投诉和反馈,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其他部门。
5、仓库管理部门对含有过敏原和不含过敏原的原材料和产品进行分区存放,标识清晰。
严格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产品的保质期和质量。
四、过敏原识别1、建立过敏原清单公司应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和行业经验,确定可能存在于原材料和产品中的过敏原。
常见的过敏原包括但不限于:牛奶、鸡蛋、花生、坚果、大豆、小麦、鱼类、贝类等。
2、收集过敏原信息采购部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的成分清单和过敏原声明,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中过敏原的信息准确无误。
同时,关注国内外关于过敏原的最新法规和标准的变化,及时更新过敏原清单。
五、风险评估1、评估过敏原引入的可能性根据原材料的来源、加工过程和使用方式,评估过敏原引入产品的可能性。
对于高风险的原材料和加工环节,应采取更加严格的控制措施。
2、评估过敏原交叉污染的可能性对生产过程中的设备、生产线、工具和人员操作进行评估,分析过敏原交叉污染的可能性。
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清洁和消毒程序、设备隔离、人员培训等。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编号:201700002编制:审核:批准:安徽顶味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实施日期:2017年1月30日过敏原控制程序一、目的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降至最低二、范围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
三、术语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
四、职责:1.技术质检部负责建立过敏原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原信息,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2.生产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原的控制管理。
3.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
4.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 ,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5.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五、内容和工作程序1.过敏源的物质: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2.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 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克的亚硫酸盐。
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 年时间。
3.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牛奶、蛋、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小麦、花生、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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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过敏是一个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加工商有责任控制致敏物,并提供正确的信息。
管理原则根本目标:避免有过敏体质的消费者,在选用产品时发生过敏发应。
管理手段:应用GMP和HACCP分析避免交叉污染。
产品的主要致敏物必须在标签中标示出来。
控制-- 从原料的采购开始:供应商评估、主要致敏物声明(MAD)、建立原料标准并在标准中注明。
原料的存放和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存放时有恰当的标签,含致敏物和不含致敏物的原料隔离存放。
由于器具可能会成为一个交叉接触的源头之一,因此使用专用器具或用后彻底的清洗。
设备及生产:尽可能的将过敏物在生产流程的末端加入,生产计划应尽量减少因不同产品的转换而造成的清洁。
清洁和消毒:用水湿清洁,干清洁,以产品冲洗。
返工:宗旨:确保含致敏物的返工料不被意外地加入到不含致敏物的返工粉中。
原则1:成分相近者相加,建立返工矩阵,书面程序。
原则2:强调标签、颜色标示、避免交叉污染、加强清洁,含过敏物的产品应放在可清洁且有明显标识的容器中。
标签和包装:宗旨:确保产品与标签一致。
标签标识政策,所有原材料正确的标签标识也同等重要。
所有主要致敏物必须在标签中表示出来。
如果因为生产交叉接触引起的脚在标签中标注:可能含有微量花生、鸡蛋。
这里有几点必须要注意:致敏物标识必须清晰注明种类,如坚果不可指标坚果,要标明是榛子还是杏仁;标示的名次必须是大家能明白的:如干酪素最好标成牛奶蛋白,通俗易懂。
致敏物的主要管理政策:对主要致敏物在超过一定限量时进行适当的标识。
如: 花生, 在产品中超过 1 mg/kg 时必须在标签中进行标识。
食品安全性(Food Safety)是食品质量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定义食品安全性为“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造和(或)使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
我国有关专家认为食品安全性应该是“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从而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从理论上看,食品安全性包含绝对安全性和相对安全性两种概念。
所以,一种食品是否安全,取决于食品本身,取决于其制造、食用方式是否合理,食用数量是否适当,还取决于消费者自身的一些内在条件。
大多数人都经历过不良的食品反应,但只有少数人(大约8%的婴儿和2%的成人)产生过强烈的因食品蛋白质引起的过敏反应。
食品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要求食品的生产者、管理者以及消费者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共同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降至最低限。
1.食品过敏原种类及造成的危害对食品安全性的正确理解与毒性概念及其相应的风险概念分不开。
毒性是指物质在任何条件下对有机体产生任何种类(慢性或急性)损害或伤害的一种能力。
所以,评价一种食品或其成分是否具有安全性主要是看其是否会造成实际的危害。
目前大约有160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常见的食品有:奶(牛奶、山羊奶等),树果(杏仁、胡桃、山核桃、榛子和腰果等),菜籽(葵花籽、芝麻等),豆类(花生、大豆、豌豆、蚕豆等),蛋类,巧克力,香辛料,鲜果,海产品(虾、贝壳类)等。
可详见附录A、附录B。
食品过敏原产生的过敏反应包括呼吸系统、肠胃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皮肤、肌肉和骨骼等不同形式的临床症状,有时可能产生过敏性休克(Anaphylactic Shock),甚至危及生命。
当摄入了有关的食物,其中的食品过敏原可能导致一系列的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通常会在一个小时内出现,症状明显,有时表现得会较激烈,包括诸如呕吐,腹泻,呼吸困难,嘴唇、舌头或咽喉肿胀,血压骤降等。
而因食品产生的敏感或不适反应却可能在几小时内,甚至几天后才会发生,主要的症状有:湿疹,胃肠不适综合症,偏头痛,麻疹,鼻炎,全身乏力,哮喘,关节炎,疼痛,儿童多动症等。
2. 过敏原列表的准则虽然普遍认为几乎每一种食品或食品原料都有至少导致一个人不良反应潜在可能性,但只有一小部分物质会导致严重的危及生命的反应。
用来描述这些物质的准则如下:1〕具可信度的出版物上刊载的严重的危及生命的案例2〕此类反应的多份独立的报告3〕此类反应的清楚的科学证据,连同食品过敏领域有经验专家对该反应进行的口头验证。
4〕至少两个独立的,公认的科学家通过对相关科学数据的分析对危及生命的可能性的科学论断。
一般不必对上表作太大的改动。
但是当有更多的证据时可以作出一些增添或删除。
要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情况,请与公司的品管部技术代表联系。
附录A:生物敏感原料类别一览表牛奶/奶品包括:蛋白质,如酪蛋白酸盐不包括:乳糖香料/香草包括:用香料/香草制成的调味/提味品不包括:萃取物(如酒精/溶剂基萃取物)酵母介质蘑类酵母/酵母提取物椰子酶/皱胃酪蛋白不包括:微生物源蔬菜/蔬菜制品凝胶种籽/种籽制品包括:芝麻酱肉/鱼/家禽产品/海鲜谷物/谷物制品不包括淀粉及热加工产品,如玉米片、爆米花等蛋/蛋产品可可产品包括提纯可可油豆制品包括:豆粉不包括:大豆卵磷脂天然口胶/增稠剂包括:生物胶不包括:胶凝剂(如符果胶、琼脂)水果/水果制品不包括:蜜饯水果、醉制水果、果酱/果冻、Aw≤0.81且pH值≤4.0的果干、Aw≤0.81且初始亚硫酸盐含量大于100ppm的果干。
坚果/坚果制品包括:坚果酱、杏仁蛋白软糖附录B:食物过敏原类别一览表下表所列原料有可能在过敏体质的人群中造成严重的、危及生命的反应。
食物过敏原类别允许使用的原料或食品列表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常含该原料的食品举例例外(仅限此处列举的)芹菜(块根芹)根、茎、叶种籽鸡蛋蛋清蛋白、整卵、蛋黄、蛋清、溶解酵素、水解卵蛋白蛋黄酱、蛋卷牛奶黄油、乳酪、酪蛋白、干酪、松软干酪、凝乳、乳清、乳球蛋白、乳糖*、麦乳精、奶油、酪蛋白酸钠、酸奶油、酸乳酪、水解牛奶蛋白*只要含蛋白质人造黄油、奶油巧克力、冰淇淋、奶油冻、牛轧糖布丁不含蛋白质的乳糖和乳糖醇(标准中应说明除蛋白质的工序)花生花生酱、花生块、花生粉、花生蛋白、水解花生蛋白混合坚果精练、脱色和脱嗅的花生油及其衍生物(氢化油)大豆大豆衍生植物蛋白或组织化植物蛋白质、味噌、豆腐、水解大豆蛋白大豆卵磷脂;精练、脱色和脱嗅的大豆油及其衍生物(氢化油)亚硫酸盐+亚硫酸氢钠、偏亚硫酸氢钠、二氧化硫葡萄酒、干果、粗加工土豆、干菜以二氧化硫计在食品消费时含量应低于30ppm;如果相关的法规低于此标准,则应按相关法规执行,例如如果在美国消费,标准是低于10ppm小麦麦麸、小麦提取物、糊精、粗麦粉、黑面粉、麦芽、细面粉、胚芽、明胶蛋白、淀粉,包括酶处理、酸处理或化学变性淀粉、粗粒小麦粉、水解麦粉面包屑、饼干、面包、意大利面条小麦衍生的葡萄糖、葡萄糖浆、左旋糖、麦芽糊精(DES)、糖醇、焦化葡萄糖。
精练、脱色和脱嗅的麦芽油及其衍生物。
种籽:棉籽罂粟籽芝麻籽葵花籽本类中的每一种种籽都应被看做独立的过敏原。
经精练、脱色、脱嗅处理的棉籽、芝麻籽、或葵花籽的油及其衍生物(氢化油)海鲜类甲壳类、软体类、鱼类;本类中的每一物种都应被看做独立的过敏原。
金枪鱼、鱼骨胶、含凤尾鱼酱的伍斯特郡沙司。
经精练、脱色、脱嗅处理的鱼油及其衍生物(氢化油)木本坚果:杏仁巴西坚果腰果栗子榛子澳大利亚坚果松子开心果美洲山核桃核桃类中的每一原料都应被看做独立的过敏原。
混合坚果某些巧克力经精练、脱色、脱嗅处理的木本坚果的油及其衍生物(氢化油)虽然亚硫酸盐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过敏原,但它会引起危及生命的反应。
一般不必对上表作太大的改动。
但是当有更多的证据时可以作出一些增添或删除。
本“食物过敏原类别一览表”与下述机构的食品过敏原列表一致:(1)国际食品生物技术委员会(2)Codex和(3)欧洲国际生命科学学会。
过敏原管理在进行下列工作的时候通常需要实施过敏原控制机制,而且根据危害分析的结果可能需要将这些工作指定为CCP。
返工–含过敏原的返工品或剩余产品只能重新加入到同样的和/或贴有适当标签的产品中。
标签–表明产品包装/标签是生产的配方的正确包装/标签的文件。
换产–在生产不含过敏原的产品之前,通过清洁、冲洗和检验等工作,除去上次生产含过敏原产品时的含过敏原物质。
产品排序–如果可能,切勿在生产含过敏原的产品之后安排生产不含过敏原的产品。
通过将含过敏原产品的生产安排到每次生产运转的最后的方法,可以明显降低交叉污染的风险。
交通模式–原料的移动会成为交叉污染的第一来源。
此环节的控制可以包括遮罩运送物料的传输带,以免含过敏原的原料落到其它传送带上。
原料评估–原料标准中应有说明,即所采购原料不含未列入成分说明中的过敏原等异物的陈述。
证实原料中不包含标签中未标出的过敏原是很重要的。
与供应商保持密切合作和沟通很关键。
建议进行现场审核,以确认有恰当的操作和程序,保证收到的原料安全、有适当标签。
3.1 返工品处理:如果返工品是未标明过敏原的话,必须实施以下监测、纠正措施及文件化要求:· 监测要求:记录返工品的来源(类型、日期等)。
含有过敏原的返工品及剩留产品只可再加入到同一种类产品或根据返工/产品参照表添加。
此项内容应记录于加工记录上。
· 纠正措施要求:如果不能确定返工品的来源及原料成分,或与返工品/产品矩阵不符,则不应使用该返工品。
如果有含有过敏原的返工品被加入到不符合返工品/产品矩阵产品中,应对受到影响的产品实施“一级隔离”并通知本食品公司的品管部,以便决定采取原料/产品处置方式。
“隔离/释放”及纠正措施应予以文件化。
· 文件化要求:应保存下列文件,并每天检查其是否完整:· 返工品/产品矩阵记录· 加工记录· 纠正措施及隔离释放记录3.2 设备冲洗(即换产):公司应确保设备冲洗(如湿式冲洗或干式冲洗,即用糖进行的冲洗)以免上一批产品残余进入下一批产品,导致含有未标明过敏原。
-如果上批残余物料被评定为“可以避免过敏原”性质的物料,则应实施以下监测及纠正措施及文件要求:· 监测要求:对是否符合产品排序/冲洗矩阵、设备检查标牌上的清洁记录是否完整进行监测,内容包括目视检查时间和/或冲洗材料的用量。
返工所用的冲洗材料必须恰当地加以标识,而且只可用于相应的标明过敏原的物料(见返工处理规程)。
在每次开始生产之前应查看设备的检查日志以确保过敏原不被带到下一原料/产品。
· 纠正措施要求:如果通过查看设备检查日志发现有不符合设备冲洗程序的情况,应在开始生产前重复冲洗程序,并将此记录于设备冲洗日志。
如果通过查看记录发现冲洗不是按照程序进行的,应对所有受影响的原料/产品实施“一级隔离”并通知公司品管部决定采取什么处置方法。
隔离/释放过程及纠正措施应文件化。
· 文件化要求:应保存下列文件并每天检查其完整性:· 设备冲洗程序/卫生记录· 产品排序/冲洗矩阵· 设备检查标牌· 隔离及释放记录· 纠正措施记录-以上文件必须作为记录审阅程序的一部分进行审阅(建议至少每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