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最新版)
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范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范本下面是一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范本:
1. 发行人及发行金额:
发行人:[公司名称]
发行金额:[金额]
2. 债券面值及发行日期:
面值:[面值]
发行日期:[发行日期]
3. 年利率及付息方式:
年利率:[年利率]
付息方式:[付息方式]
4. 债券期限及到期日:
期限:[期限]
到期日:[到期日期]
5. 可转换条件:
a. 转换价格:[转换价格]
b. 转换比例:[转换比例]
c. 转换期限:[转换期限]
6. 提前赎回条件:
a. 赎回日期:[赎回日期]
b. 赎回价格:[赎回价格]
c. 赎回公告期:[赎回公告期]
7. 违约事件及违约责任:
a. 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违约事件]
b.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8. 其他补充条款:
[其他补充条款]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范本,实际发行的转换公司债券条款可能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以确保合规性。
可转债基本条款
可转债基本条款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属性和股票属性的金融工具。
它具有固定的利率和到期日,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可转债的基本条款包括发行规模、发行价格、票面利率、转股价格、转股比例等。
发行规模是指可转债发行的总额。
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和市场情况,发行规模可以灵活调整。
发行价格是指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一般以每张面值100元的价格发行。
发行价格通常会低于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以吸引投资者购买。
票面利率是指可转债的年息率。
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一般较高,以吸引投资者购买。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价格。
转股价格通常会高于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转股比例是指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比例。
一般情况下,可转债的转股比例为1:1,即每张可转债可以转换为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
转股比例的确定需要考虑公司的股价和市值等因素。
可转债还有一些附加条款,如强制赎回条款和利息调整条款等。
强制赎回条款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发行公司有权提前赎回可转债。
利息调整条款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可转债的票面利率可以进行调整。
可转债的投资风险相对较低,因为它具有债券的保本性质。
即使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投资者仍然可以按照票面利率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
另外,可转债还具有股票的潜在增值性质。
如果公司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可以选择转换为股票,从中获得资本收益。
可转债的市场交易活跃,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获取灵活的投资机会。
同时,可转债市场还有专门的基金和指数,便于投资者进行组合投资。
总的来说,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和股票属性的金融工具。
它具有固定的利率和到期日,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可转债的基本条款包括发行规模、发行价格、票面利率、转股价格、转股比例等。
投资可转债可以享受债券的保本性质和股票的潜在增值性质,具有较低的风险和良好的流动性。
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
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退市板块的挂牌转让及相关活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退市可转债),是指退市公司在上市公司期间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规定所称退市板块,是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
第三条退市可转债挂牌、转让、转股、回售、赎回、付息、本息兑付等业务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退市公司应当聘请主办券商为受托管理人,履行退市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受托管理职责。
托管退市可转债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托管券商)等其他市场参与主体应按本规定做好退市可转债登记结算、挂牌转让等工作。
第五条退市可转债应与其退市公司股票在同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主办券商应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退市可转债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披露挂牌转让相关公告。
退市可转债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等相关安排,本规定未作规定的,参照适用《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
第六条退市可转债的登记、存管和结算等业务,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转让第七条参与退市可转债转让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规定的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债券持有人,只能卖出其持有的退市可转债。
第八条退市可转债以100元面额为1张,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因相关业务办理导致面额发生调整的除外。
第九条退市可转债的转让申报数量应为10张或其整数倍,且单笔转让数量不低于1000张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万元。
卖出时余额不足100O张且转让金额低于10万元的,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一、概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和股票特性的金融工具,其管理办法旨在明确发行、交易、转股及兑付等相关事项,以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和规范。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发行、转股及兑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活动。
二、发行机构1.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机构应为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信誉,拥有必要的风险管理和债券发行能力。
2. 发行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监管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并经审议批准后方可进行债券发行。
三、发行流程1. 发行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发行计划,包括债券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并将其向监管机构报备。
2. 发行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发行,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并保证发行结果真实可供核查。
3. 发行机构应根据投资者的意愿,合理安排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例如公开发行、定向增发等。
四、交易市场1.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在合法注册的交易所进行交易,确保交易公开透明,投资者享有平等交易权利。
2. 交易所应定期公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市场行情和交易信息,以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和决策需求。
3. 交易所应设立专门的可转债板块,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专业管理和监督。
五、转股事项1. 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有权按照约定条件将其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2. 转股比例、转股价和转股期限等事项应在债券发行时明确约定,并在转股时执行。
3. 公司应确保转股事项的操作公平合理,及时履行对应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六、兑付方式1.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债券到期时,应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兑付,可以选择现金兑付或股票兑付。
2.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到期兑付前做好资金准备,并及时向投资者支付应兑付的金额或发行相应的股票。
七、风险管理1. 发行机构和投资者应共同关注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市场风险。
2.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监管,严格审查发行机构的资质和发行文件,确保市场运行的稳健和有序。
可转债的条款以及要素
可转债的条款以及要素可转债是一种同时具备债券和股票特征的金融工具,具有固定收益和潜在股权转换权益。
在可转债的发行过程中,会确定一系列的条款和要素,以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和可转债的合理运作。
以下是可转债的一些常见条款和要素:1.发债主体:可转债的发行主体可以是上市公司、中小企业板及创业板公司。
发债主体是指发行可转债的实体,通常为上市公司。
2.债券面值:可转债的面值是每张债券所载明的债权金额,一般为1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3.发行价格:可转债的发行价格是指每张债券发行时需要支付的价格,以每张债券所述金额计算。
4.申购和配售:可转债的发行一般会通过向公众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或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发售,发行的方式包括网上申购、网下配售等。
5.债券到期日:可转债的到期日是指投资者持有债券的最后一天。
到期时,发行人需要偿还债券的本金。
6.转换价格:可转债的转换价格是指投资者在债券转换为股票时所需支付的价格,也被称为转换比例。
7.转股期限:可转债的转股期限是指投资者在何时可以行使转股权益。
一般来说,转股期限在可转债发行后的一定时间内生效。
8.起息日:可转债的起息日是指债券开始产生利息的日期。
9.付息方式:可转债的付息方式可以是按年付息、按半年付息、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等。
10.债务违约:如果发行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本金或无偿赠与股票,则认定为债务违约。
投资者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11.兑付方式:可转债的兑付方式一般为现金兑付,即利息和本金按约定时间支付给投资者。
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以其他方式进行兑付。
12.股票交割:当投资者行使转股权益时,发行人需要交割相应数量的股票给投资者。
13.附加条件:可转债的发行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附加其他特定条件,如行权期限、转股后是否享有派息权、可转债是否可以回售等。
14.召回权:发行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行使召回权,提前收回债券。
总结起来,可转债的条款和要素包括发债主体、债券面值、发行价格、申购和配售、债券到期日、转换价格、转股期限、起息日、付息方式、债务违约、兑付方式、股票交割、附加条件和召回权等。
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 债券额度:即发行的债券总额。
2. 债券类型:公司债券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可转换
债券等。
3. 债券期限:公司债券的到期日,通常以年为单位计算。
4. 利率:公司债券的利率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形式。
固定利率债券的利率在
整个债券期限内保持不变,而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变化而调整。
5. 偿还方式:公司债券的偿还方式可以分为到期一次性偿还和分期偿还两种形式。
到
期一次性偿还是指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利息,而分期偿还是指在债券期限内
分多次偿还本金和利息。
6. 优先级:如果公司发行了多种债券,不同债券之间可能存在优先级关系。
一般来说,优先级越高的债券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受偿。
7. 可转换条款:可转换债券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在特定日期
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8. 违约条款:公司债券中通常包含一些违约条款,明确债券持有人和发行人的权利和
责任。
这些是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具体条款可能根据不同的发行人和市场习惯而有所不同。
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债券条款非常重要,以便能够理解和评估债券的风险和回报。
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2020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BH-027113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2020版)根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颁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公司财务状况及投资发展需要,制订本条款。
1、发行总额_______元人民币2、债券期限:______年,由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并非可转债上市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于该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止。
3、票面金额:______元/张4、发行数量: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额/债券面值,共计1500万张。
5、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首年票面利率为______%,以后每年增加______个百分点。
可转债期限内每年票面利率如下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票面利率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票面利率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票面利率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票面利率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票面利率_____%;上述起止日均为计息日。
6、利息支付:可转债期限内的每年_____月_____日为付息登记日,付息登记日及到期日后的_____个交易日内完成付息工作。
已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不再支付利息,但根据下述第12条,于到期日当日被公司强制转股的可转债,仍可获得当年的利息。
可转债交易规则新规2022
可转债交易规则新规2022以前市场上只有可转换公司债,现在台湾已经有可转换公债。
转债不是股票哦!它是债券,但是买转债的人,具有将来转换成股票的权利。
简单地以可转换公司债说明,a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言明债权人(即债券投资人)于持有一段时间(这叫闭锁期)之后,可以持债券向a公司换取a公司的股票。
债权人摇身一变,变成股东身份的所有权人。
而换股比例的计算,即以债券面额除以某一特定转换价格。
例如债券面额元,除以转换价格50元,即可换取股票股,合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已降到60元,投资人一定乐意回去切换,因为换股成本为切换价格50元,所以换至股票后立即以市价60元做空,每股可以挣10元,总共可以挣至元。
这种情形,我们称作具备切换价值。
这种可转债,称作价内可转债。
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已跌到40元,投资人一定不愿意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该公司股票,应该直接去市场上以40元价购,不应该以50元成本价格转换取得。
这种情形,我们称为不具有转换价值。
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外可转债。
乍看之下,价外可转债似乎对投资人有利,但别忘了它就是债券,存有票面利率可以请领利息。
即便就是零息债券,也存有折价补贴收益。
因为可转债存有此特性,碰到利空消息,它的市价涨至某个程度也可以企稳,原因就是它的债券性质对它的价值提供更多了维护。
这叫做downside protection 。
因此可转债在市场上具有双重人格,当其标的股票价格上涨甚高时,可转债的股性特重,它的 delta值几乎等于1,亦即标的股票涨一元,它也能上涨近一元。
但当标的股票价格下跌很惨时,可转债的债券人格就浮现出来,让投资人还有债息可领,可以保护投资人。
1. 每个帐户赎回可以切换公司债券不少于元面值,少于元面值的,必须就是元面值的整数倍,每个帐户配售下限为不能少于发行股票的可以切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
2. 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1交易。
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1交收,交易清算参照a 股的现行清算办法办理3.可以切换公司债券以面值元为一报价单位,价格滑行单位为0.01元。
可转债的条款
可转债的条款
1.可转债的定义:可转债是指发行人在债券发行时向投资者承诺,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出现特定情况,如股票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投资者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2. 转换价格:可转债的转换价格是指投资者可以将债券转换为
公司股票的价格。
通常情况下,转换价格比当前股票价格高,以给予投资者更大的收益空间。
3. 转换期限:可转债的转换期限是指投资者可以选择将债券转
换为公司股票的时间段。
通常情况下,转换期限为债券发行后的一定时间段,如1年至5年之间。
4. 转换比例:可转债的转换比例是指投资者持有的债券可以转
换为多少股公司股票。
例如,转换比例为1:1表示每张债券可以转换为1股公司股票。
5. 赎回条款:可转债有赎回条款,即公司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
债券提前赎回。
赎回价格通常为面值加上一定的赎回溢价。
6. 利率条款:可转债的利率条款是指公司向投资者支付的利率。
通常情况下,可转债的利率比同期限的普通债券低。
7. 购回条款:可转债还有购回条款,即投资者可以在一定条件
下选择将债券卖回给公司。
购回价格通常为面值减去一定的购回折扣。
8. 风险提示:可转债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工具,具有一定的风险。
投资者应该谨慎选择,并了解相关的风险提示。
- 1 -。
可转债投资协议
可转债投资协议1. 引言本文档为可转债投资协议,旨在明确投资者与发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
请在投资前仔细阅读并确保您理解所有条款。
2. 投资金额和期限根据本协议,投资者将向发行方投资一定金额的可转债,投资金额应在合同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发行方指定的账户。
投资期限为协议签署后的一定年限,投资者需在到期日之前按约定方式对可转债进行转换或回售。
3. 利息和回报方式投资者的投资将按照协议约定获得一定的利息和回报。
利息将按照约定的利率按期支付给投资者,回报方式可以是现金或其他合适的方式。
4. 转换和回售根据可转债的特性,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选择将可转债转换为公司的股票或以约定价格回售给发行方。
转换和回售的条件和方式将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操作。
5. 风险提示投资者应理解可转债投资的风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合理评估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6. 信息披露发行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适当的时候向投资者披露必要的信息。
投资者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披露,并根据披露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
7. 协议变更和解除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变更或解除协议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 争议解决如发生投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9. 附则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协议约定的投资期限结束。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以上为《可转债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签署之前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协议的各项条款。
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明智的决策。
如对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人士。
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范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范本描绘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金融工具,它允许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普通股。
这种债券结合了债券的固定收益特性和股票的增长潜力,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灵敏的投资选择。
在设计可转换债券合同时,需要明确债券的条款,包括转换条款、利率、赎回条款、到期日等。
合同应详细阐述这些条款,以确保投资者和发行公司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为可能的市场变动提供指导。
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范本合同标题:可转换公司债券合同发行方〔甲方〕:____注册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联络:____投资者〔乙方〕:____地址:____联络:____合同编号:____签订日期: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有效运营的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筹集资金。
乙方作为投资者,愿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购置并持有甲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条债券根本信息债券名称:____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债券面值: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____元;发行价格:每张债券的发行价格为面值的____%;发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转换条款转换权利: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转换期内将债券转换为甲方的普通股;转换价格:转换价格为每股____元人民币;转换比例:每张债券可转换为____股普通股;转换期:自债券发行之日起至到期日止。
第三条利息条款利息支付:甲方应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支付利息;年利率:债券的年利率为____%;利息计算:利息按债券面值计算。
第四条赎回条款甲方有权在债券发行后的第____年按面值加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局部债券;赎回通知:甲方应至少提早____天向乙方发出赎回通知;赎回价格: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上至赎回日止的应计利息。
第五条回售条款乙方有权在特定条件下要求甲方按面值加应计利息回售债券;回售条件:____;回售通知:乙方应至少提早____天向甲方发出回售通知。
可转债的转换条款
可转债的转换条款
可转债是指既具有债券的特性,又有一定的股票交易价值,且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股票的证券品种。
可转债的转换条款是指股票转换的具体条件和方法。
以下是可转债的转换条款详解。
一、转换条件
1.时间条件
一般情况下,可转债的转股期限为3-5年。
在这个期间内,投资者可以根据转股规定选择转换股票或继续持有债券。
如果在转股期限内未能转换,可转债将按照面值偿还本金。
2.股价条件
可转债的股价条件指的是当股票价格达到一定的水平时,债券持有人就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一般来说,股价条件是以固定的价格或者一定的涨幅为条件。
3.赎回条件
当可转债发生重大事项时,发行人有权选择赎回可转债。
同时,持有
人也有权在一定条件下选择卖出可转债。
这个条件通常也是为了保障
投资者权益而设置的。
二、转换比率
转换比率是指持有一定数量的可转债可以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
通常情况下,转换比率比较低,即每1000元面值的可转债只能转换为100股公司股票。
三、转股价
转股价是指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的价格。
转股价通常比市场价格低,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可转债的转换。
同时,由于多数投资者是以可转
债为主旨,公司可以在融资时通过设置合理的转股价降低融资成本。
综上所述,可转债的转换条款是投资者在购买可转债时需要注意的重
要条件。
持有人应该在了解转换条件、比率、价值等方面做出正确的
投资决策。
同时,发行人也应该诚信守信,尊重投资者权益,为可转
债的持有和转换提供优质服务。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一、引言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具有债券和股权两种属性。
为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管理,确保市场稳定运行,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二、发行与流通1. 发行主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必须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 发行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通过公开发行或者私募发行的方式进行,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支持发行主体的生产经营或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需明确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4. 限售期限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设定一定的限售期限,以防止短期内大量转股对市场造成冲击。
5. 流通规则对于流通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建立健全的交易市场并制定相关流通规则,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转股权益与行使方式1. 转股权益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拥有在特定条件下按约定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权益。
2. 转股比例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明确转股比例,即一定数量的债券可转为一定数量的股票。
3. 行使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是否行使转股权益,行使方式包括线上或线下申请、按规定时间和数量行使等。
四、风险管理与监管1. 风险披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风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的信用风险、股票市场波动风险等。
2. 监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进行监管,加强市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 监督与审计相关监管机构应对发行主体进行监督,并委托独立审计机构对其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进行审计核查。
五、市场发展与改革1. 创新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创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品种,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2. 政策优惠对于发行和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和个人,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资本参与。
3. 市场化改革推动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与国际接轨,逐步实行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提高市场活力和流动性。
可转债协议
可转债协议介绍可转债协议是一种金融合同,用于约定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转换及相关事项。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征的金融工具,持有人在约定条件下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的普通股票。
可转债协议是发行可转债的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签署的一份重要文件,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目的和背景可转债协议的目的是确保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并明确双方的权责。
该协议在可转债发行过程中扮演重要的结构性和法律性角色,为可转债的有效发行和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
协议内容可转债协议包含了以下主要内容:1.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发行人公司名称、注册地、投资者名称、住所地等基本信息。
2.可转债的基本条款:包括债券面值、发行价格、利率、到期日等基本条款,以及转换比例、转换价格等转换条款。
3.利息支付和债券兑付方式:约定利息支付方式和时间,并明确债券到期后的兑付方式。
4.转换条件和权益保护:明确投资者行使转换权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发行人为保护投资者权益采取的措施。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为协议的实施提供法律支持。
6.其他条款:包括变更、解散、终止等条款,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时双方利益的受损。
协议的签署和生效可转债协议由发行人和投资者双方进行协商,并在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
签署后,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并生效。
在签署协议之前,双方应详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协议的重要性可转债协议对于发行人和投资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发行人而言,协议能够规范其行为,明确转换条件和转换条款,避免因转换行为产生争议。
对于投资者而言,协议能够保护其权益,确保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能够行使转换权,并在债券到期时能够按约兑付。
协议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在签署可转债协议之前,投资者需要关注以下风险和注意事项:1.发行人信用风险:投资者需要评估发行人的信用状况,避免因发行人违约而导致投资损失。
2.转换条件限制:协议中可能存在限制转换的条件,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协议中有关转换条件的条款,避免因条件限制而无法行使转换权。
可转债的条款
可转债的条款可转债,全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和股票特性的金融工具。
它具有固定的利息、固定的债券到期日和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权利。
一、债券特性可转债作为一种债券,它具有以下特性:1. 利息:可转债的持有人可以获得固定的利息收入。
这种利息通常以年利率的形式支付给债券持有人,根据债券面值计算。
2. 到期日:可转债有固定的债券到期日,到期时,发行公司将偿还债券面值给债券持有人。
3. 优先权: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债券持有人享有优先权,即优先于股东获取资产分配。
二、股票特性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股票特性的债券,它具有以下特性:1. 可转换权:可转债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将可转债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票。
转换条件通常包括转股价、转股比例、转股期限等。
2. 转股价:转股价是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时所需支付的价格。
转股价通常低于当前股票市场价格,以提供给持有人一定的转换溢价。
3. 转股比例:转股比例指的是每张可转债可以转换为多少股普通股票。
转股比例的设定通常是根据发行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市场需求来确定的。
4. 转股期限:转股期限是可转债持有人享有转换权利的时间段。
在转股期限内,持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
三、条款保护为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的权益,可转债条款通常会包括以下保护条款:1. 提前赎回:发行公司有权在特定条件下提前赎回可转债。
赎回价格通常是债券面值加上一定的赎回溢价。
2. 违约责任:若发行公司违约未按时支付利息或偿还债券面值,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股东权益:可转债持有人在转换为股票后,享有与普通股东相同的权益,如参与公司决策、分红等。
四、投资机会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金融工具,具有相对较低的风险和相对较高的回报。
它既可以享受债券的稳定收益,又可以通过转换为股票分享公司成长的红利。
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转债提供了一种风险控制相对较好的投资机会。
总结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债券特性和股票特性的金融工具,具有固定的利息、固定的债券到期日和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权利。
可交换公司债实施细则
可交换公司债实施细则第一章发行与上市1.1 发行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的发行资格。
1.2 发行人应当制定并公布详细的发行计划,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关键信息。
1.3 发行人应确保所发行债券的上市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上市。
第二章交易与转让2.1 债券的交易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市场交易的透明度。
2.2 债券的转让应当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则。
2.3 发行人应提供必要的支持,以确保债券交易的顺畅进行。
第三章信息披露3.1 发行人应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 发行人应及时公告与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的兑付、违约等情况。
3.3 发行人应确保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风险控制4.1 发行人应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债券发行和交易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2 发行人应对可能影响债券兑付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4.3 发行人应定期对风险控制机制进行评估和完善。
第五章投资者保护5.1 发行人应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投资者的投资安全。
5.2 发行人应建立健全的投资者服务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5.3 发行人应定期对投资者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能力。
第六章监督管理6.1 监管机构应对发行人的发行和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6.2 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6.3 监管机构应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
第七章法律责任7.1 发行人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 发行人因违反规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 相关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可转换债券交易规则_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
可转换债券交易规则_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可转换债券交易是指以可转换债券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这种债券持有者还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将其抛售来实现收益。
下面我们大概来了解一下吧。
可转换债券交易规则公司债实行净价交易,全价交收。
净价交易是指在债券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
在债券净价交易模式下,投资者按净价价格进行申报和交易,但结算价格仍是全价计算,即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应计利息=面值x票面利率÷365天x已计息天数,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实际日历天数。
3,交易规则,是T+0,当天可以买进卖出;最低交易是1手,1手等10张债券。
每年可以得到票面利率规定的利息。
都无印花税。
不过,国债还免利息税。
上市债券交易规则交易时间、原则:与A股相同报价单位:以张(面值100元)为报价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价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国债的价格委托买卖单位:以“张”为单位(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债券卖出最小申报数量单位为1张,债券买入最小申报数量单位、债券回购买卖最小申报数量单位为10张。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涨跌幅限制:不设涨跌限制申报撮合方式:正式实施国债净价交易后,将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的方式,并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行情报价:报价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全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申报上限: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 交易方式:T+0,国债现货交易允许实行回转交易。
即当天买进的债券当天可以卖出,当天卖出的债券当天可以买进。
竞价方式 :与A股相同上市首日申报竞价规定:深交所上市国债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前收盘价(发行价)上下各150元(即15000个价格升降单位),进入连续竞价后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最后成交价上下各15元(即1500个价格升降单位)。
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引言:可转换公司债券(Convertible Corporate Bonds)是一种独特的债券工具,它允许债券持有人在一定条件下将其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这种债券的主要条款对于债券持有人和发行公司都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以及它们对债券市场和公司融资的影响。
一、可转债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混合性金融工具,它既具备债券的固定收益特性,又具备股票的潜在收益特性。
债券持有人在购买可转债时,可以享受固定的利息收益,并且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这种债券的独特性质使得它在投资者中非常受欢迎。
二、可转债的主要条款1. 转股价:转股价是指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时所需支付的价格。
一般来说,转股价会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的估值情况而定。
较低的转股价意味着债券持有人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从而增加了转股的吸引力。
2. 转股比例:转股比例是指债券持有人每持有一张债券可以转换为多少股公司的股票。
转股比例的确定需要考虑到公司的股本结构以及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
一般来说,转股比例越高,债券持有人转股后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比例就越高。
3. 转股期限:转股期限是指债券持有人可以行使转股权利的时间范围。
一般来说,转股期限会设定为债券的到期日之前的一段时间。
转股期限的长度对于债券持有人和公司来说都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到债券的流动性和公司的融资计划。
4. 利息支付方式:可转债的利息支付方式可以分为现金支付和股票支付两种。
现金支付方式意味着公司按照债券面值和利率支付利息,而股票支付方式则意味着公司可以选择以股票形式支付利息。
利息支付方式的选择对于债券持有人和公司的财务状况都有重要影响。
三、可转债对债券市场和公司融资的影响1. 增加债券市场的活跃度:可转债的出现丰富了债券市场的产品种类,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
债券市场的活跃度的提高有助于提升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
可转债转股条款
可转债转股条款
可转债转股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转股价格:规定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时的转股价格,通常是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确定的,如按照债券面值与行权价格的比例计算。
2. 转股比例:规定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比例,即每张可转债可以转换成多少股股票。
3. 转股期限:规定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时间期限,通常是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转换。
4. 转股行权条件:规定转股的行权条件,如可转债的市场价达到一定水平、公司某项财务指标达到一定要求等。
5. 计息问题:在可转债转换为股票后,规定如何计算债券的利息,通常是按照转换前所持有的可转债的利率进行计算。
6. 转股权益分配:规定转换后持有的股票享受的权益,如是否有优先认购权、优先派息权等。
以上仅为一般可转债转股条款的内容,具体的条款内容可能会根据发行公司的需求而有所不同。
在购买可转债时,投资者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合同文件,了解其中的转股条款,并根据个人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做出判断和决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YB-HT-5468
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Main terms of convertible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最新版)
根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颁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公司财务状况及投资发展需要,制订本条款。
1、发行总额_____元人民币
2、债券期限:____年,由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若____年____月____日并非可转债上市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于该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止。
3、票面金额:____元/张
4、发行数量: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额/债券面值,共计1500万张。
5、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首年票面利率为____%,以后每年增加____个百分点。
可转债期限内每年票面利率如下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票面利率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票面利率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票面利率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票面利率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票面利率_____%;
上述起止日均为计息日。
6、利息支付:可转债期限内的每年_____月_____日为付息登记日,付息登记日及到期日后的_____个交易日内完成付息工作。
已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不再支付利息,但根据下述第12条,于到期日当日被公司强制转股的可转债,仍可获得当年的利息。
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i=b×i0
i:为支付的利息额
b:为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0:为按第5条款规定的执行利率
7、发行价格:按面值发售。
8、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按面值定价发行。
9、初始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本公司将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的发行价格的一定折扣。
设定拟发行股票价格为p,初始转股价格为p0,如本公司股票发行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含此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含此日),则p0=p×95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含此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含此日),则p0=p×94%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含此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含此日),则p0=p×93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含此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含此日),则p0=p×92%
一旦本公司a股发行并上市,初始转股价格将按照上列条件之一计算确定,在以后的可转债存续期内不再根据折扣率变化。
10、转换期:本公司可转债的自愿转换期为本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可转债到期日之间的交易日内,但本公司股票因分红派息、增资扩股而调整转股价格公告暂停转股的时期除外。
11、转股价格的调整:当本公司首次发行a股后每分红派息或增资扩股时(不包括用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
自增加股本、分红派息之日起,转换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调整:设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p0,派息额为v,送股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则调整后的转股价p 为
(一)派息:p=p0-v;
(二)送股:p=p0/(1+n);
(三)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四)三项同时进行:p=(p0-v+ak)/(1+n+k);
12、强制转股条款: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
a.本次可转债到期日前尚未转换股票的可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地转换为本公司股票。
可转
债持有人无权要求本公司以现金清偿可转债本金,但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剩余可转债,本公司将兑付剩余的票面金额。
b.转股价的调整
实施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即以可转债到期日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的平均值及当时生效的转股价两者较低的作为转股价格。
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低于当时生效转股价格的_____%,则以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的_____%作为实际转股价格。
13、回售条款:
a.回售条件
若本公司股票未能在距可转债到期之日_____个月以前(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上市,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予本公司。
b.回售价格
回售价为可转债面值加上按年利率_____%(单利)计算的四年期利息,减去本公司已支付的利息。
即:
回售价格=100×(1+4×5.60%)-100×(1.3%+1.6%+1.9%+2.2%)=115.4元/张
14、担保人:____集团公司附注:
执行可转债条款的有关事项
1、付息时债权登记日:
每年7月27日为付息登记日,付息将以该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可转债为基准。
若该日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以下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可转债为基准。
2、申请转股程序:
(1)转股申请的手续及转股申请的声明事项
转股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可转债持有人可将所持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申请转换的股份数额须是债券交易单位手(即1000元面值)的整数倍,转换成的股份其最小单位为一股,出现不足转
换成一股的零债部分,将按照附注第5条处理。
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2)转股的申请时间
自愿申请转股时间为可转债条款第10条规定的转换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3)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4)股份登记事项及因转股而配发的股份所享有的权益
可转债经申请转股或强制性转股后所增加的股票自动登记入投资者的股票帐户。
因可转债转换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本公司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并可于转股后下一个交易日与本公司已上市交易的股票一同上市交易。
3、转股价格调整的手续
因分红派息、增资扩股而调整转股价时,本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止
暂停可转债转股。
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4、回售手续
在本次可转债合约中第13条第a款回售条件满足后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公告提醒可转债持有人。
如可转债持有人决定行使回售权,应当在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托管券商正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在接到回售通知后10个交易日内,按第13条第b款规定的价格买回可转债。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本公司的支付指令,记减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数额,同时记加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交易保证金数额。
可转债持有人的回售通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且相应数额的可转债将被冻结。
5、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或被强制性转股后,所剩可转债面额不足转换一股的部分,本公司将于到期日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
兑付这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
云博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Yunbo Graphic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