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汇报110330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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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编
成果 第一大类:信息更新的功能区
依据省政府、省人大的相关文件,对梅州梅江 干流、河源鹤市河、潮州北溪、惠州沙河,广 州西福河、金坑水、三枝香水道、流溪河、金 坑水库、和龙水库、黄龙带水库,中山古镇水 道,珠海前山河水道、佛山潭州水道、清远青 塘水、同灌水,肇庆独水河、龙王庙水库、金 林水库,韶关高坪水库等112个河段、45个水 库共157个功能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完善更新。
6)水体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下端约束条件与《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 划》(粤府办〔1999〕68号)相衔接;
7)保证按省政府的要求跨行政区边界水质达标交接;
8)水库的水环境质量一般要求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特殊情况 不低于Ⅲ类;
9)城市河段内河涌一般要求不低于Ⅴ类;
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调整需求,应单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慎重论证。
修编
背景 现行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水源地水质保护目标达不到饮用水源水质要求:如鸡鸦水道 等为重要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目标却为III类。
2)部分水体环境功能发生了重大改变,原定水质目标已不适宜:如 有些水体已无饮用功能,水质严重超标,继续按水源地要求进行保护 已无可能也无必要;又如大部分县城河段均有排水功能,与II类水质 要求有矛盾。
3)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发生了重大改变,部分陆域主体功能与水域环 境功能不协调:如有些区域规划为重点发展区,而水域保护目标为II 类,无排水出路。
4)部分相邻环境功能区的水质目标不协调:如有些河段即使不排污, 也无法使流进来的水质提高一个类别;而另一些河段干流水质为II类, 支流却全为III类。
5)部分河段污染严重,在一定时期内无达标可能性。
上述两个规划均从促进发展、有效保护的角度对部分河段提出了目 标和功能的调整要求。 3)是实施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的需要
该条例对科学确定跨行政区域河流水质保护目标提出了更高要求。 4)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的需要
2005年省政府向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汇报时,特别提出要“修编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在2006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 上,省领导明确要求对试行方案进行优化修订。
修编
成果 修编总体情况
共划定功能区1344个,其中河流870个,湖库474个。
对各地级及以上市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的306个功能区(其中239条河 流和67个水库)进行了分析,采纳146条修改建议,部分采纳39条,其 余121条建议未被采纳。未被采纳的主要原因是建议涉及对饮用水源水 体调整功能或者降低目标要求,以及部分跨地级市水体,应当进行专 题论证。
4)对水质现状严重超标而环境功能要求又不能降低的河段,维持较严格的水质保 护目标,制定分期达标方案,对氨氮等可控性较差的水质指标实行数值管理=>既 解决了近期达标可行性问题,又维持了上、下游区划目标的协调性。
5)为避免管理真空,以不影响相邻功能区达标为原则补充划定了部分水体的环境 功能。
修编
原则 修编的主要原则
修编
背景 现行方案简述
由省政府于1999年以 试行的方式颁布,将 省内地表水体划分为 1293个功能区,包括 集雨面积大于100km2 的河流、所有大中型 水库以及重要的小河 流和小型水库
来自百度文库u。
其中I~II类功能区897个, 占69.3%;Ⅲ类功能区 364个,占28.2;IV类功 能区32个,占2.5;没有 划分V类功能区。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
汇报提要
2011年3月30日
汇报提要
1、修编背景 2、修编原则 3、修编成果 4、保护措施和要求
修编
背景 功能区划的作用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作用: 正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 正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前提; 是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基本要求; 实施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的基础; 也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依据; 促进供排水格局优化; 引导产业规划和布局。
修编
成果 修编总体情况
涉及优化调整的239个功能区分为四大类: 1)第一大类是原基础信息有错漏或改变,需修改完善
的功能区共157个;
2)第二大类是水质目标不变,但需制定分期达标方案 的功能区,共19个;
3)第三大类是环境功能或目标发生变化的功能区,共 31个;
4)第四大类是补充划分的功能区(32个)。
修编
原则 修编的主要原则
1)优先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重要饮用水源河流的干流 河段保护目标原则上不低于水源水质要求=》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等饮用水 源河流的干流必须维持II类
2)水质目标原则上不低于水质现状=》为保障干流的水质目标,大部分支流必须 维持现状的II类水平,不允许大面积降低要求
对157个(其中112条河流和45个水库)功能区更新了信息,增加补充 了32个功能区(其中18条河流和14个水库);对19个水质现状不达标 的功能区制定了阶段达标计划;对31个功能区调整了使用功能或水质 保护目标(其中30条河流和1个水库)。涉及论证的功能区总数为330 个,进行修订的有239个,占现行方案功能区总数的18.5%。
修编 第二大类:水质目标不变但需分阶段达标 成果 的功能区
按照原则4,在《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 水质达标管理方案》的基础上,对深圳龙岗河、坪山 河、茅洲河(燕川-入海口)、观澜河,惠州横岭水、 稿树下水,东莞石马河、道滘水道、东江南支流、松 木山水,肇庆四会绥江段,佛山罗行河、高明河、杨 梅河、佛山水道,江门天沙河、江门水道、礼乐河, 茂名小东江等19个功能区制订了阶段达标计划。
3)对环境敏感性较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污水处理规划又确实需要排水的河段, 经论证不影响邻近环境功能区达标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水质目标=》如县城以 上城镇河段一般放宽为III类,以配合污水处理规划实施;但对可能影响下游功能 区达标的调整,总体上按Ⅲ类功能区管理,按Ⅱ类水质标准的环境容量控制排放 总量,既解决排水出路问题,又不影响下游水质达标。
6)个别功能区存在信息错漏现象。
修编
背景 修编的必要性
1)是保障供水安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通过功能区划推进供水、排水河道的相对分离,有利于从根本上提
高饮用水源的安全保障;协调陆域主体功能与水环境功能的关系,有利于从 区域流域整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 2)是实施珠江三角洲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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