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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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对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环境保护法对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环境保护法对企业和个人的责任环境保护法旨在保护和修复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它规定了企业和个人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应该通过合规措施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并为环境修复承担责任。

个人也承担着保护环境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采取行动,减少自身对环境的破坏。

企业的责任环境保护法对企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首先,企业在规划和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他们需要评估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采取措施减少负面效应,并提交相关报告。

其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

他们应合理使用能源资源,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选择环保设备和技术,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此外,企业还有责任修复因其活动造成的环境损害。

如果企业的生产活动导致土壤、水源、大气等方面的污染,他们应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个人的责任个人也要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一系列个人行为的规范。

首先,个人应合理使用资源。

我们应该厉行节约,减少用水和用电,避免浪费,尽可能使用环保产品。

此外,个人还应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活动。

我们可以定期参加志愿者活动,清理环境污染,种植绿化植物,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同时,个人对环境污染的行为要负责。

我们不应该乱丢垃圾,不随意排放废水和废气。

如果个人行为导致环境污染,我们也应当负起责任,积极协助修复损害的环境。

法律责任环境保护法对违反环境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了处罚和法律责任。

企业如果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可能被罚款,承担行政处罚,甚至面临停产整顿。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违反环境保护法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乱倒垃圾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在公共场所擅自排放废水可能导致罚款。

总结环境保护法赋予了企业和个人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应通过合规措施降低污染,采取修复措施,并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应合理使用资源,参与环境保护活动,遵守法律法规。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人类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已经到了不可忽视的地步。

为了确保环境的持续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法律责任在环境保护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分析不同主体的责任以及法律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作用。

一、政府单位的法律责任政府是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方之一,负有监管和管理环境保护事务的责任。

各级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政府部门应加强监测和评估环境状况,及时发布环境信息,提高公众对环境状况的知情权。

同时,政府还应建立环境保护目标和标准,划定环境保护区域,制定环境污染治理计划,促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

政府单位如未尽到环境保护的法定职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责任企事业单位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主体,其生产和经营活动对环境有着直接的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计划,确保其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或者减少环境污染。

同时,企事业单位还应当积极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压力。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事业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面临罚款、停产整顿、吊销执照等惩罚措施。

三、个人的法律责任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

个人应当主动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生活和工作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例如,不乱扔垃圾、不随意乱倒废弃物,合理使用水和电力资源等。

如个人或者组织的行为导致环境污染,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如罚款、责令整改等。

四、法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法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工具和保障。

它可以规范和约束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法律责任的落实。

法律通过建立环境保护目标和标准,调整产业结构和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

同时,法律也提供了环境纠纷处理的程序和途径,为受损害的一方提供救济。

只有法律的严格执行和有效实施,才能确保环境保护的顺利进行。

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刑事责任
•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
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 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环境刑事责任
•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
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 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环境民事责任
行为“违法性”要件之突破 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 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 任。 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 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 失。 排污企业未超标排放污染物而造成污染危害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免除的仅仅是行政和刑事责任。因为,排污企 业未超标排污并不能保证不造成污染危害,当出现下述情 况时,也可能造成污染危害:
侵权责任法之规定
•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
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 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 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 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 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环境刑事责任
•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近年来,环境保护问题愈发受到社会的重视。

为了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并明确了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不仅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和约束环境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

一、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是指造成环境污染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污染责任主要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 损害赔偿责任在环境污染事件中,受到损害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向污染源要求损害赔偿。

污染源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包括损失的恢复、修复和补偿费用。

2. 行政责任行政部门有权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可以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以及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3. 刑事责任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包括罚金、拘留、有期徒刑等处罚措施,旨在通过刑事手段严惩环境犯罪。

二、自然资源保护责任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自然资源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自然资源的损害和破坏,相关主体应当承担法定的保护责任。

1. 保护区责任自然保护区是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域,对于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公民和法人应当尊重保护区的管理规定,严禁破坏和侵害自然资源。

违反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矿产资源责任矿产资源是国家财产,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矿产资源和矿山环境。

开发者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保护生态环境是人类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各个国家的法律责任。

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明确了个人和组织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1. 生态修复责任生态修复是保护环境的重要环节,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责任单位应当及时采取修复措施,恢复生态平衡。

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案例和法律分析

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案例和法律分析

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案例和法律分析1.案例一:某公司非法倾倒有害物质案该案件的基本情况是,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非法倾倒了大量有害物质,导致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法院判决该公司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包括支付罚款、赔偿受害人损失等。

法律分析:在该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是基于其对环境造成的损害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

惩罚性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形式,旨在通过增加违法者的经济负担来惩戒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

2.案例二:某村镇污水处理厂违规排放污水案该案件的基本情况是,某村镇污水处理厂在处理污水的过程中违反了环保法律法规,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中,导致当地的水质受到了严重污染。

法院判决该污水处理厂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并采取措施修复受损的环境。

法律分析:在该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是因为其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实际损害。

惩罚性赔偿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促使企业加强环保意识,遵守环保法规。

3.案例三:某化工企业偷排废气案该案件的基本情况是,某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偷偷排放有害气体和固体废物,严重危害了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法院判决该化工企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并采取措施消除环境污染。

法律分析:在该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是由于其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实际损害。

惩罚性赔偿可以给违法者以经济上的制裁和打击,同时也可以警示其他企业和个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4.案例四:某矿山开采企业破坏生态案该案件的基本情况是,某矿山开采企业在开采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导致山体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法院判决该矿山开采企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并采取措施恢复生态环境。

法律分析:在该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是由于其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实际损害。

惩罚性赔偿可以促使企业重视环保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和生态。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0号)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0号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已经监察部2005年12月31日第14次部长办公会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0月27日第20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监察部部长李至伦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二○○六年二月二十日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惩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作出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对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统称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企业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定、命令的;(二)制定或者采取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经指出仍不改正的;(三)违反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四)不按照国家规定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五)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者不按规定责令取缔、关闭、停产的;(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破坏环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破坏环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破坏环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保护法》第41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则无需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进行证明;加害人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作为抗辩。

二、什么是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污染破坏或损害环境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民事责任,是特殊侵权责任的一种,其构成要件在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基础上,已有重要发展和变化,主要表现为:在行为人主观方面,不以过错为原则,而实行无过错责任;在行为方面,不以违法性为必要前提,而更加注重损害事实的客观性,有些合法行为(如排放污染物没有超过标准但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在因果关系的认定和举证责任的承担方面,放松了传统法律规定的要求,在国外和我国地方性环境立法中已经开始实行因果关系的推定和举证责任的转移。

三、保护环境的重要性1、环境保护就是研究和防止由于人类生活、生产建设活动使自然环境恶化,进而寻求控制、治理和消除各类因素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并努力改善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环境,使它更好的适应人类生活和工作需要。

换句话说,环境保护就是运用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及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保护人类健康,造福子孙后代。

2、人生活在自然环境中,所以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物质源泉。

如果没有地球这个广阔的自然环境,人类是不可能生存和繁衍的。

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工业及生活排放的废弃物不断地增多,从而使大气、水质、土壤污染日益严重,自然生态平衡受到了猛烈的冲击和破坏,许多资源日益减少,并面临着耗竭的危险;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也日趋严重,粮食生产和人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所以,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社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逐渐增强。

然而,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一些企业和个人往往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频发。

因此,明确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定义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个方面。

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主体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主体广泛,不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也包括个人。

任何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对象。

三、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内容1. 民事责任涉及赔偿污染造成的损失,恢复原状等。

例如,工厂非法排放废水造成农田损害,需对农户进行经济赔偿。

2. 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拘留等。

如环保部门对未批先建的项目可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建设。

3. 刑事责任对于严重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非法排放有毒物质,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执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执行涉及多个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公安、法院等。

这些部门需要协同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五、案例分析近年来,多起环境违法案件被曝光,相关责任人被依法惩处。

例如,某化工厂非法倾倒废酸,严重污染周边水体和土壤,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高额罚款。

六、总结环境保护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法律手段强化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不仅能够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还能够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每个人都应提高环保意识,共同为保护地球家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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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结构清晰,主题明确,便于阅读理解。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惩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作出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对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统称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企业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定、命令的;(二)制定或者采取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经指出仍不改正的;(三)违反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四)不按照国家规定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五)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者不按规定责令取缔、关闭、停产的;(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第五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在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或者对未依法编写环境影响篇章、说明或者未依法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草案予以批准的;(二)不按照法定条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在审批、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三)对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批准该项目建设或者擅自为其办理征地、施工、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生产(使用)许可证的;(四)不按照规定核发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核与辐射安全许可证以及其他环境保护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文件的;(五)违法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六)有其他违反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许可或者审批行为的。

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

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

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严肃处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促进我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政处分。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一)擅自制定出台与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性规定或文件的;(二)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综合决策失误,导致辖区或相邻地区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环境严重污染破坏的;(三)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规定,指使、授意、放任有关部门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建设或者投产使用的;(四)对辖区内污染严重的企业事业单位不按规定责令限期治理或关停、取缔、停产的;(五)支持、放任已取缔、关闭、停产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或项目恢复生产、经营的;(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久拖不决、处理不力,导致辖区内出现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等严重后果的;(七)干扰、阻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的;(八)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一)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登记表或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的;(二)违反规定发放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及其他证书的;(三)不按规定征收、管理、使用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四)不按规定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不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造成严重污染事故或社会影响的;(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或在报告时弄虚作假,致使延误事故处理,造成事故影响扩大的;(七)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项旨在保障环境和资源的法律法规。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国家对于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法律责任追究。

本文将重点探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法律责任以及其相关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类别1.行政责任2.刑事责任3.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于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行为,设有一系列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责任通常由环保部门执法机关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措施会有不同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封停设备或者停产整顿•违法所得的没收和销毁•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行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也设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规定。

刑事责任通常由法院进行审判,并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

根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拘役•有期徒刑•罚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于不同的刑事违法行为有不同的处罚幅度,具体的处罚内容将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裁定。

民事责任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也设有一些规定用于约束侵害环境与资源的行为,对于此类行为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责任通常指的是受害方可以向侵害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民事责任按照侵权行为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返还原物•补偿损失•恢复原状•其他民事赔偿民事责任的追究一般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受害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适用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法律责任的适用有以下原则:1.举证责任原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无需举证,由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举证。

而在民事责任的适用中,原则上由受害方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追诉期限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通常为15年,而对于民事责任的追究,通常追诉期限较短,一般为2年。

环境污染行为的责任主体与法律后果

环境污染行为的责任主体与法律后果

环境污染行为的责任主体与法律后果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和自然界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了环境污染行为的责任主体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对环境污染行为的责任主体和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一、环境污染行为的责任主体环境污染行为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企业、个人以及政府等。

以下将对各个主体的责任进行分析。

1. 企业责任作为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企业应当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环保制度,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

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将会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企业必须认识到,保护环境不仅仅是法律规定的要求,更是对社会和未来发展负责的表现。

2. 个人责任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环境污染行为的可能,例如乱丢垃圾、过度使用塑料等。

个人应当养成环保的生活习惯,遵守环保法规,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如果个人在自己的行为中造成环境污染,也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政府责任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要责任主体,应当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政府还应当发挥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共同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二、环境污染行为的法律后果对于环境污染行为的责任主体,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以下将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阐述。

1. 行政处罚如果企业或个人违反环境保护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相关部门将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措施,目的是惩罚违法行为,恢复受损环境。

2. 民事赔偿受到环境污染损害的个人或机构可以向责任主体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任主体必须承担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修复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

3. 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法环境保护法律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将受到刑事追究。

某些特定的环境污染行为,例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将会被视为刑事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将受到刑事处罚。

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法律责任一、背景介绍环境问题是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环境法律法规,并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环境法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组织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境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

二、环境法律责任的种类1. 行政责任: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将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行政处罚的具体幅度和方式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来确定。

2. 刑事责任:对于故意犯罪行为或者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个人或者组织将面临刑事追究。

刑事责任的种类包括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具体刑罚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

3. 民事责任:个人或者组织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给他人造成环境污染或者伤害时,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修复环境等,赔偿金额将根据损失的大小和恢复环境所需的成本来确定。

4. 行政拘留:对于违反环境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个人,有关部门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

行政拘留的期限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来确定,普通不超过15日。

三、环境法律责任的适合范围环境法律责任适合于所有个人和组织,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等。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必须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也要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如垃圾分类、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等。

四、环境法律责任的实施机构环境法律责任的实施机构包括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等。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和打击环境犯罪行为,对涉及刑事责任的行为进行调查和起诉。

法院是最终的司法机构,负责审理环境法律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并执行。

五、环境法律责任的重要性环境法律责任的存在和实施对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有效地约束个人和组织的行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环境刑事责任是什么

环境刑事责任是什么

环境刑事责任是什么按照通俗解释,环境刑事责任是指由环境刑法规范认定的环境⾏为⼈有罪过地违反环境刑法规范假设、处理规定的法律后果,也是环境⾏为⼈认清⾃⼰义务的责任,即不实施禁⽌的环境犯罪⾏为的责任。

但这⼀概念的争议却很⼤,那么什么是环境刑事责任呢?下⾯将由店铺津南律师为⼤家解答相关问题。

⼀、环境刑事责任是什么?环境刑事责任的特征指的是在外部区别于其他法律责任的特征与其他刑事责任的特征以及在内部区别于环境法律义务(狭义即第⼀法律义务)的特征。

(1)强制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的强制性特征指的是作为法律责任的共同特征,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根本标志。

它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具有强制性:当环境⾏为者违反环境刑法规范规定,侵害了环境刑法法益时,通过国家有权机构强制其承当责任。

(2)惩罚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的惩罚性特征指的是作为刑事责任的共同特征。

区别于其他法律责任的显著标志。

民事责任强调的是补偿性要求,民事责任实⾏惩罚性属于特例,体现的是民事性、平等性要求;⾏政责任的惩罚性程度与刑法的惩罚性程度不同,⼀个是⾏政性惩罚,另⼀个是刑罚性惩罚。

(3)补偿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的补偿性特征指的是作为环境法领域的环境刑事责任区别于刑法领域其他刑事责任的显著特征。

其补偿性不同于民是责任之补偿性,民事责任的补偿性是对利益损失者损失的补偿;⽽环境刑事责任的补偿性往往寓于惩罚性之中,既是因环境犯罪造成对环境法益连锁法益侵害的补偿,例如采⽤罚⾦、资格、劳役、限期纠正等⽅式弥补对环境法益所造成的损害。

这个特征是与环境刑事责任的保护对象特殊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规范性特征以及承担⽅式多元性特征紧密联系在⼀起的。

(4)保护对象的特殊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保护对象特殊性特征指的是保护的对象是环境刑法法益,区别于其他刑法规范责任保护的对象是传统刑法法益。

(5)承担⽅式的多元性特征,环境刑事责任承当⽅式多元性特征指的是环境刑法处置⽅式除了传统刑罚⼿段以外,还侧重于采⽤许多⾮传统⼿段例如罚⾦、资格、劳役、限期纠正或治理以及⾏政处罚、民事责任承担等⽅式,体现了多元性特征。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复制链接]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一、刑事责任的概念1、刑事责任的定义环境保护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法,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是指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可独立适用)有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还可处以驱逐出境。

2、犯罪构成的定义及其要件?犯罪构成指《刑法》所规定的,为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犯罪所必需的客观、主观要件组成的具有特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机整体。

从定义可知,只有违反《刑法》行为才是犯罪行为,也才能负刑事责任并处以刑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而所谓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就是指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诸要件的行为。

?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构成犯罪,就是确定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诸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组成犯罪构成有机整体的必要条件。

这些要件是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的。

它们是:?⑴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

⑵犯罪主观方面。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者主观上有罪过,即故意或者过失犯罪。

故意是任何一种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

但不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的各具体犯罪,其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

但环境破坏的犯罪多为直接故意,而环境污染方面的犯罪则表现为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过失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

经济法对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对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对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保障市场秩序以及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律体系。

环境保护是当前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而经济法在环境保护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经济法对环境保护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就其中的代表性法律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环境保护法》中的法律责任《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经济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该法的规定,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环境污染责任是《环境保护法》中一个重要的法律责任,其主要内容包括赔偿责任、治理责任和立案调查责任。

对于环境污染者,不仅要承担污染治理的责任,还要对因其污染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也是环境法律责任的重要方面。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当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包括排污情况、环境自行监测结果等。

未按照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企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以确保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督和参与。

另外,《环境保护法》还规定了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企业应当根据其环境风险程度参加环境责任保险。

若企业因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环境损害,可以通过环境责任保险进行赔偿。

这一制度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环境风险,增强了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

二、《资源税法》中的法律责任资源税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环境保护同样具有重要影响。

我国的《资源税法》规定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标准和方式,并对资源税的征收主体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资源税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调节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资源过度开发和浪费。

依据《资源税法》,资源税的征纳主体对未依法征收或征收不足的资源税负有法律责任,包括经济处罚和追缴欠税。

其次,资源税的征纳主体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完整的纳税申报和纳税资料。

对于提供虚假申报或隐瞒真实情况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等经济制裁。

此外,《资源税法》还规定了资源税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环境事件案例法律分析(3篇)

环境事件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事件频发。

环境事件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以某地发生的一起环境污染事件为例,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以期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2019年,我国某地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大量有害物质泄漏,污染了周边土壤、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该事件导致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恶化,许多居民出现身体不适。

经检测,泄漏物质中含有的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严重威胁了周边居民的健康。

三、法律分析(一)环境污染侵权责任1. 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有害物质泄漏,其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侵权行为。

2. 侵权责任承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某化工厂作为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环境行政处罚1. 违法行为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关闭。

在本案中,某化工厂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2. 行政处罚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某化工厂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某化工厂停业、关闭,并处以罚款。

(三)刑事责任1. 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某化工厂的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污染环境罪。

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守护我们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保障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法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究竟有哪些法律责任呢?首先,我们来谈谈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由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这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

比如,一些企业未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部门就会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又如,某些个人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狩猎、采伐,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

民事责任也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时,侵权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

比如,一家化工厂的污水泄漏,污染了附近农民的农田,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农民就可以向化工厂主张赔偿损失。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还可能会要求侵权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更是具有强大的威慑力。

对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构成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数量较大或者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可能会构成污染环境罪。

盗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会构成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

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将触犯非法采矿罪。

这些刑事责任的规定,对于那些妄图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取私利的人来说,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

在具体的法律规定中,《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

它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定了政府、企业和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排放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法承担责任。

同时,公民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

第六章环境行政责任

第六章环境行政责任
环境行政制裁分为环境行政处罚和环境行政处分两种。
第六章环境行政责任
一、 环境行政处罚的概念
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犯有违反环 境保护法,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公民和单位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该概念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环境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组织的一种行 为,
2.环境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违反环境保护行政法律规定的 单位或者个人。(不包括正在履行环境保护公职人员)
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行政处罚案件的权限分工。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例,即是指该部门内部对属于其管辖的 某一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由哪一级环境保护局行使处罚权。
第六章环境行政责任
1.管辖的种类 可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指定管辖、交办管辖和移送管辖五种.
1)地域管辖。 《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
第六章环境行政责任
4)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
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责令其停止 生产或者使用这样一种行政处罚形式。
第六章环境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止 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章环境行政责任
2.依照环境行政处罚的管辖范围提起行政处罚程序。 仅有行政处罚权而无管辖权的行政部门不得提起不属其管辖 的行政处罚程序
3.环境行政处罚程序是一种纯行政型程序。 实施环境行政处罚的部门在环境保护领域中是环境保护监督 管理机关,而不是人民法院。
第六章环境行政责任

违反环境保护法怎么处罚

违反环境保护法怎么处罚

违反环境保护法怎么处罚我国对环境保护是⾮常重视的,企业要遵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不得对环境进⾏破坏,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违反环境保护法如何处罚?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违反环境保护法怎么处罚违反环境保护法怎样处罚,要依据违法⾏为造成的后果⽽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罚款、停产停业等的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政机关可以⾃责令改正之⽇的次⽇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成本、违法⾏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

地⽅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款规定的按⽇连续处罚的违法⾏为的种类。

《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产经营者有下列⾏为之⼀,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处⼗⽇以上⼗五⽇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以上⼗⽇以下拘留:(⼀)建设项⽬未依法进⾏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建设,拒不执⾏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排污,拒不执⾏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产、使⽤国家明令禁⽌⽣产、使⽤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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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民商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一、关于环境行政责任环境行政责任,是指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单位或者个人所应承担的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

环境行政责任的主体可以是行政相对人,也可以是环境行政主体。

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行政相对人的环境行政责任。

(一)构成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违法。

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2、行为人的过错。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实践中,对环境的破坏多表现为故意,对环境的污染多表现为过失。

3、行为的危害后果。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危害后果不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在此情况下,违法行为如环境保护法第35条第1—5项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也要承担行政责任。

但在另一些场合,必须产生了危害后果才承担行政责任。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即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而不是表面的、偶然的联系。

当然,在不以危害后果为必要条件的场合,则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

由此可见,行为违法和有过错,是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危害后果和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场合才成为行政责任构成的必要条件。

(二)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是指环境管理部门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类别。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1)警告、(2)罚款、(3)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4)责令重新安装使用、(5)责令停业、关闭5种。

环境污染的防治单行法中还规定了责令限期治理缴纳排污费,支付消除污染费用,赔偿国家损失,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消除污染,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搬迁,责令改正等。

(三)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及相应的环境行政处罚措施作出了如下规定: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2、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3、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4、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5、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6、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人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7、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的标准的,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8、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

9、对经限期治理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二、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因污染危害环境而侵害了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所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责任。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1、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传统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具有违法性;发生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但是环境民事责任作为特殊侵权责任,在其构成要件上有所不同。

主观上的过错和行为的违法性不是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首先,关于过错,我国《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都没有把故意或过失作为环境损害赔偿的要件。

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原因在于环境侵害行为本身创造社会财富有一定的正当性,追究其过错几乎不可能;另外,由排污者从营利中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符合公平原则。

其次,关于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即使达标排污,只要从事排污并发生了危害后果的,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不得以达标排放作为免除其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

(3)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是实施了致害行为;二是发生了损害结果;三是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环境保护法规定,即使具备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在三种情形下也免予承担环境民事责任。

这三种情形是:(1)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环境保护法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2)受害者自我致害。

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

(3)第三者过错。

污染损失由第三者责任所引起的,第三者应当承担责任。

(二)环境民事责任的形式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井对直接受到危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虽然环境保护法仅规定了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两种责任形式,但是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十种民事责任形式中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都能适用于环境民事责任。

赔偿损失是环境民事责任形式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责任形式。

赔偿损失的范围,既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也包括对人身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

排除危害也是环境民事责任形式中经常使用的形式。

赔偿损失是事后补救,排除危害则是针对环境侵害的特点所采用的典型的预防性民事责任形式。

排除危害既包括对实际发生的污染危害的排除,也包括对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污染危害的排除。

三、环境刑事责任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已经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制裁的法律责任。

(一)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破坏环境的犯罪构成要件,同一般犯罪构成没有实质上的区别,但也具有一定特点。

1、犯罪主体。

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刑法的规定,关于环境犯罪的主体,已打破了“个人刑罚观”,除了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外,还包括法人。

2、犯罪客体。

破坏环境资源罪的犯罪客体,是侵害各种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从而侵犯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和环境权。

环境犯罪的客体具有复合客体的特征。

3、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有污染和破坏环境及自然资源的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

环境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可能特别严重,往往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通常是追究其行政责任。

危害后果是否严重是区别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4、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进行犯罪行为时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

一般而言,破坏环境和资源的行为多为故意,而污染环境的行为多为过失。

因损害环境的行为可能产生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在认定是否构成环境犯罪时,就不能仅仅看社会危害性一个方面,必须强调具备犯罪的故意或过失,这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二)环境刑事责任的形式环境刑事责任的形式同一般的刑事责任的形式没有区别,主要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型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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