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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课件(封利强)
证据法学课件(封利强)证据法学讲义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1.证据法学的概念: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2.证据法学的分类:广义证据法学、狭义证据法学狭义证据法学:又称诉讼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法律中有关证据的规定和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实践的学科。
广义证据法学:除研究诉讼证据外,还研究在处理其他法律事务,如行政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如何运用证据的问题,有人也称之为法律证据学。
证据法学学科的称谓之争:证据学与证据法学、证据科学、大证据学、证明法学。
3.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1)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法律规范(2)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法实践(3)诉讼证明的方法、规律和规则(4)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4. 证据法的立法体系1.英美法系证据法的立法体系2.大陆法系证据法的立法体系3.我国现行的立法体系以及学界的不同主张我国目前存在多个层面的证据制度:法律层面、司法解释层面、部门规章层面、国际条约层面、地方性规定层面。
学界的主张主要包括:维持现状说、统一立法说与分别立法说等。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一节神示证据制度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概念: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即它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存在时间:神示证据制度曾普遍存在于亚欧各国的奴隶社会,甚至在欧洲封建社会早期还保留有神示证据制度的残余。
产生基础:人们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
二、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一)对神宣誓《汉穆拉比法典》第131条规定:“倘自由民之妻被其夫发誓诬陷,而她并未被破获有与其他男人同寝之事,则她应对神宣誓,并得回其家。
(二)水审分类:冷水审、沸水审两种方式《汉穆拉比法典》第2条规定:“设若某人控他人行妖术,而又不能证实此事,则被控行妖术的人应走近河边,投入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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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明力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 力。证据证明力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
对证明力大小的判断离不开法律的规定和法 官的认识活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 实行的是以法官对证据的自由运用与判断为
主,以受法律预置规定约束为辅的证据制度。
(四)诉讼证据的作用
证据材料转化为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三)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证据能力
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 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具备证 据能力,是作为证据的先决条件,当事人事实 材料只有具备证据能力,法院才能够将它作为 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能力,涉及的是有还是无的问题。
1.证据是公诉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利器 2.证据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3.证据是法院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 4.证据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手段 5.证据是使裁判具有公信力的基础
二、证据法
(一)证据法的概念和内容 证据法,是指规定诉讼中的证据和证明活动的法律。 (二)证据法的立法模式 1.单独制定证据法。 2.未单独制定证据法,将证据问题规定在相应的诉讼
由于经营发生亏损,无法按合同履行退款和支 付利润的约定,并要求A公司承担300万元亏损 中的150万元的损失。针对B公司的答辩,A公司 提出,双方当初约定,经营中若发生亏损,由B 公司承担,双方的合同也是这样约定的。
问:在本案中,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事实和适用
法律?
一、事实认定在诉讼中的作用
就大多数诉讼案件而言,当事人发生争执的主 要是事实问题,相对于有争议的案件事实而言, 决定如何适用法律一般而言是比较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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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法定证据制度
◆ 1.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 ◆ 2.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 3.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 ◆ 4.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规则 ◆ 5.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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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概述 ◆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 (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背景 ◆ (3)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评价 ◆ 2.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制度 ◆ 3.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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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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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原则
第一节 证据裁
◆ 一、证据裁判原则的产生
◆ (一)神明裁判阶段 ◆ (二)口供裁判阶段
◆ (三)证据裁判阶段
◆ 二、证据裁判原则的内涵
◆ 三、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的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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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原则
第二节 程序法
◆ 一、程序法定原则的缘起及发展 ◆ 二、程序法定原则在证据上的要求 ◆ (一)与证据相关的诉讼活动均坚持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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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巨型证据、常态证据与微量物证 ◆ 四、物证的意义 ◆ (一)对于言词证据具有制约作用 ◆ (二)引出或印证作用 ◆ (三)查明事实真相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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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书 证
◆ 一、书证的含义及范围
◆ (一)书证的含义
◆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表达的思
想或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有关案件事实的书
面文件或其他物品。
◆ 1.客观真实之渊源 ◆ 2.坚持客观真实的必要性 ◆ 3.实现客观真实的可能性 ◆ 4.传统的客观真实观需要完善与发展
◆ (二)法律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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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真实之渊源 ◆ 2.对法律真实说的评价
◆ (三)实现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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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证
司炜琳 申心儿
01 Part One 概 念 Concept
01 概念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 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 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 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 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 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 或原物一致的。
04 Part Four 质证的要求
04 质证的要求
第《 五民 十事 条诉
讼 法 》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 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05 Part Five 质证的程序
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第五十二条 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
第六十二条 法庭应当将当事人的质证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 章。
06 Part Six 质证对证人、鉴定人的要求
06 质证对证人、鉴定人的要求
第五十三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
在《行政诉讼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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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破 D立刻或当日报告
二、法定证据的内容
法律已经分门别类规定了每种证据的证明 价值和证明规则,法官运用证据的基本职责 只是“加减证据”
证据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 据”,有了完全证据,就可以做出判决。
(一)被告人口供,是最有价值和最完善、
最完整的证据。 有了被告人口供,法官可以直接定罪,无论 口供真假。
第二节 什么是证据法 一、概念: 广义的证据法,是指所有涉及证据及其运用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诉讼证据、仲裁证据、行政执法证据
狭义的证据法,仅指诉讼证据法。即在诉讼活
动中,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运用证据证 明相关案件中的证明对象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二、我国当前的证据法(法律渊源) (一)宪法
一、英国陪审团制度
(一)英国早期陪审团——知情陪审团
14世纪以前,陪审团由12名了解案情的当地
居民组成,他们既是证人又是裁判者,所以 不需要任何证据规则对其进行制
(二)知情陪审团向不知情陪审团转变,
陪审团负责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二、英国证据制度的发展
在不知情陪审团的情况下,为了使陪审团更
(二)证人证言 1、一个证人证言只构成1/2证明。 2、两个证人证言,其内容统一,构成一个完
全证据。
3、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个人信誉有瑕疵的
证人证言是1/4证明。 4、女子的证言是男子证言证明力的一半 5、一个1/2的证人证言, 再加上另外1/2的证明, 就足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总论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三章 诉讼法和证据法 第四章 证据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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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传闻证据是未经宣誓就提出来的,没有经 过交叉询问程序,其真实性难以通过公正的诉讼 程序加以证实。如果允许采纳传闻证据,则有悖 于程序正义的要求。
• 其三,传闻证据不是在裁判者面前所作的陈述。 证据调查应当在法庭上进行,以保证裁判官能够 察言观色,辨明其真伪。对于传闻证据,由于裁 判者未能直接听取原陈述人陈述,不能根据陈述 人的态度、表情、姿态等情况来综合性地判断陈 述内容的真实性。
为,即动作。传闻证据应当是一种意思表示, 这种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作出的,也可以是以 书面形式作出,还可以是通过非语言行为表现 出来。 • 2.至少涉及两个陈述主体和两个陈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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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传闻证据,其涉及的陈述主体至少是两个人,一个是 亲身感知了案件事实的人甲,一个是在庭审期日以证人身 份出庭作证(或提交书面证据)的陈述主体乙;至少涉及 两个陈述环节,一个是陈述主体甲在审判或讯问程序以外 对乙所作的陈述,一个是乙以证人身份在审判或讯问程序 中向法庭所做的陈述(或以书面证据代为陈述)。但是, 应当指出的是,前后两个陈述的表现形式并不完全相同。 在审判或讯问程序中作为证人证言的陈述的一般表现形式 是口头陈述;而陈述主体甲向乙所作的陈述,则包括一切 能够表达意思的方式,如口头陈述、书面形式、有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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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一般不具有可采性 ,不得提交法庭进行调查质证;已经在法庭出示 的,不得提交陪审团作为评议的依据。
• 之所以要排除传闻证据,有以下几个原因:
• 其一,传闻证据本身因为不是本人亲自在法庭上 所作的陈述,因此存在转述不准确或伪造的可能 。传闻证据属于第二手以上的证据材料,可能会 由于故意或过失导致转述错误或出现转述的偏差 ,因此,如果允许采纳传闻证据,不利于发现案 件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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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念:
► 神示证据制度,是指司法人员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 助裁判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 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 制度。神示证据制度,其本质特征是以获取神的启示 作为断案的方法。
(二)产生的原因:
1.政治上实行神权统治 2.生产力不发达,人们缺乏战胜自然的力量,普遍
►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理解) ►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领会) ►证据法学的体系 (了解)
第一节 证据法的概念及其研究 对象
►一、证据法的概念:
►广义上的证据法,是指所有涉及证据及其 证据取得、运用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
► 包括诉讼证据法和非诉讼证据法
►狭义的证据法仅指诉讼证据法,也即是专 门订立的证据法典以及诉讼法中与证据有 关的各种具体规定 .
如何对法官滥用裁判权进行制约呢?
► 大陆法系采用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国家,针对法 官的自由裁量权规定了相应的制约机制,根据时 间不同可以分为事前制约和事后制约。
► 事前制约通过法官的选任机制、培训机制等保证 法官的职业素质,防止法官滥用权力。
► 事后制约体现在完善的诉讼程序上,如大陆法系 国家的上诉制度和再审制度。
► 神判法的适用一般是在案情严重或十分复杂的►1、神示证据制度是非科学、非理性的司 法证明制度。如:鳄鱼审
►2、神示证据制度提高了司法判决的权威 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3、神示证据制度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起到 查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 如:面包奶酪审
(五)神示证据制度的消亡
►(二)概念
►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 预先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 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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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提出利己要件事实
行为证明责任 辩论主义诉讼程序中:两者相关联,范围相一致 证明责任 结果证明责任 职权探知主义程序中: 两者相分离
适用条件:证明手段穷尽,审理终结之时,事实真伪不明
第二节 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
一 一般规则:谁主张、谁举证 二 特殊规则:证明责任倒置 三 证明责任分配之妥当性追求:法官自由裁 量
证据法学 (在职法硕班)
主讲:贵州大学法学院 田应梅 2010年5月
教学内容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发展 证据基本理论 证明责任(龚如心案) 证明标准(辛普森案) 证据法的程序论原理(孙万刚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证人证言 鉴定结论
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
一、一般规则 (一)谁主张谁证明——公诉人的证明责任 1、一定程度上制约公诉权滥用 2、无罪推定原则要求 (二)谁主张谁证明——被告人和自诉人的证 明责任 二、证明责任倒置
四、仲裁规则的作用 1.为当事人提供一套科学、系统、明确的仲 裁程序规则,便于当事人有效地解决纠纷。 2.为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受理、审理和裁决 纠纷提供适用的程序规则,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 够得到公正、及时地解决。 3.为仲裁员和当事人提供程序上的权利和义 务规范。 4.为支持、协助和监督仲裁提供依据。
第四章 证明标准
第一节 证明标准的概念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第一节 证明标准的概念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一、从辛普森案谈起 二、证明标准的概念
又称证明程度、证明要求、证明度,是诉讼主体运用证据 证明案件待证事实所需达到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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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诉讼中的证据应具备哪些基本特征 ——证据的合法性
• 诉讼是一种法律适用活动,因此在诉讼中使用的证据应该
符合法律的有关要求,这就是证据的合法性。证据
的合法性体现的是证据的法律特征或社会特征,是国家基 于一定的价值考量而赋予证据的特殊规定性。
思考题
• 1 如何理解证据的基本含义? • 2 如何理解证据的真实性? • 3 如何理解证据的关联性? • 4 如何理解证据的客观性? • 5 如何理解证据的合法性? • 6 如何理解证据资格、证据的可采性、证据的采纳标准等
一、古代人如何查明案件事实 ——神明裁判(下)
• “神明裁判”在当时社会中不仅具有存在的必然 性,也具有存在的必要性。“神明裁判”是一种 “非证据裁判”方式,换言之,司法裁判的依据 不是证据,而是神的示意。在“神明裁判”中, 神通过“水审”、“火审”等考验的结果告知裁 判者——同时也告知了当事人和民众——谁是有 罪者或者谁是应该败诉的一方。
《简明证据法学》
《简明证据法学》 第一章 证据法在何处
一、认定案件事实离不开证据法
• 实体法、程序法与证据法可谓现代法治国家 的三大法律支柱,三者须臾不可分离,相互之间 也不可替代。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司法活 动本质上都是人类遵循法定程序、揭示案件真相 进而定分止争的专门性活动。其中,实体法的核 心目的是追求实体正义,程序法的核心目的是实 现程序正义,而证据法的核心目的则是保障发现 真实。
• 证据的关联性或相关性,指的是证据必须与需
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只有 具有关联性的事物之间才可能具有证明关系——有关联才 能证明,无关联则不能证明,所以关联性是证据的自然属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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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狭义的概念,即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诉讼证据的概念, 也就是经过查证属实的诉讼证据的概念。刑诉法第42条第 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 狭义证据的特点: • 1.从内容和实质来讲,应当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 2.从形式和来源讲,它应当具备法定的形式和来源; • 3.从证明过程讲,应当是经过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根
• 广义证据法学:有学者也称为法律证据学,除研究 诉讼证据外,还研究在处理其他法律事务,如行政执
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如何运用证据的问题。
研究对象
• 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Fra bibliotek律规范(静态的研 究对象)
• 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法实践(动态的研 究对象)
• 证据运用的方法、规律和规则 • 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 • 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中对证据和证据运用
一、证据的概念 (一)证据的涵义 在证据定义的争论中,真正有代表性的观点: 1.“事实说” 2.“反映说” 3.“两义说” 4.“根据说” 5.“材料说” 6.“信息说”
(二)证据的定义: • 《刑诉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
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此定义基 本属于实质证据观。
• 证据定义可作如下表述:与案件真实情况 相关联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三、书证的形成 四、书证同物证的区别 1.当记载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单纯以一个物起证据作用的 时候,它是物证。 2.当记载或表示一定事实的物,是以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的 外在形态这样一些物质性特征 起证据作用时,它也是物证。 3.当记录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同它上面的文字图画等一起 发挥证据作用时,它是书证。 4.当记载或表示了一定事实的物既以它本质或它上面的文字、 图画的外在特征,也以记载 的事实发挥证据作用时,它既是 物证又是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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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实体法事实 • (一)刑事诉讼中实体法事实的证明对象。 • 关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1。 被告人的身份;2。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3。被 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实施;4。被告人有无罪过、目 的、动机;5。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6。被告人 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7。是否有从重、从轻 等情节;8。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 (二)包括的范围 • 1.关于回避的事实。三大诉讼法都有 • 2.关于申请恢复耽误的诉讼期限的事实。 • 3.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 • 4.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导致一定诉讼后果的 事实。 • 5.当事人等申请再审的事实。 • 6.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事实。包括财产保全, 证据保全。
• 五、证据事实 • 争议: • 观点:1。认为证据事实是证明对象。理由:任何证据都要经查证 属实,因此,证据被用来证明案件事实时,是证明手段;当它被其 他证据证明时,又是证明对象。 • 2.认为间接证据的证据事实应是证明对象,而直接证据因与案件 主要事实重合,不必单独列为证明对象。 • 3.一切证据事实,在诉讼中只能是一种证明手段,而不应作为证 明对象。 • 我们原则上同意第三种观点。 • 理由:1。确定什么样的事实属于证明对象,应以诉讼目的即诉讼 最终所要解决的问题为标准。证据虽是定案的根据,在诉讼证明中 起着重要作用,但只是证明手段,非案件事实本身。
• 二、意义 • 1.从证明理论上看,证明对象是联结证明要求与证明责 任的中间环节。证明要求是对证明对象予以证明的证据 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如证据须确实、充分。证明责任是 对证明对象的证明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的职责或提供证据 的义务要求。 • 2.研究证明对象的性质和范围,有利于完善证据立法。 • 3.证明对象理论对进行诉讼的专门机关和参加诉讼的当 事人进行个案的证明活动也有指导意义。 • 4.明确证明对象是实现诉讼经济原则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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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深水中,沉没无罪,浮出有罪
水审图
《汉穆拉比法典》第2条规定: “假若某人控他人行妖术, 而又不能证实此事,则被 控行妖术的人应走近河边, 投入河中。如果他被河水 制服,则揭发者可以取得 他的房屋;反之,如果河 水为他剖白,使之安然无 恙,则控他行妖术的人应 处死,而投河者取得揭发 者的房屋。”
第249条,“设若某人租用牡牛,而神击中它以致倒毙, 则租牛的人应凭神发誓并免除责任。”
水审:一般适用于盗窃或杀人等重大案件,分为冷水审和
热水审
A.冷水审:将被控告者投入河水中以判断其是否有罪的
方法
标准:a.沉没有罪,浮出无罪——《汉穆拉比法典》
b.沉没无罪,浮出有罪——古代日尔曼法
方法:将嫌疑人的手脚捆在一起,成弓背屈肢状,然后投
判例证据法
证据规则:
当事人之间的对抗
大陆法系 程序法、实体法混同
职权主义色彩
两大法系证据法模式的关联
n 两大法系证据法模式的差异客观存在,并不意味着每一法 系内部的证据法模式是完全一致的,也不意味着两大法系 之间没有共性。其实,无论是英美法系的证据法,还是大 陆法系的证据法,都有一些亚模式存在
程序法的价值:公平、正义、理性、文明、民主、效果等
证据法的实体性内容:证据法中有关证据能力、证明力、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对象等内容都具有实体规范性 质,具有实体法特性
证据法的程序性内容:关于收集证据、证据调查、质证、 认证等大量内容都属于程序范围
证据法具有实体与程序双重属性,具有实体与程序双重价 值
证据法学
第一章 证据法概述
❖ 证据法 ❖ 证据法属性 ❖ 证据立法的模式 ❖ 证据法渊源 ❖ 证据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一、证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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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无罪推定原则与我国证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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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 一、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概述 ◆ (一)该项原则的缘起 ◆ (二)该项原则的内容 ◆ 二、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理论基 础
◆ (一)符合对抗式模式的机理及诉讼主体 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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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感知案件事实 ◆ 2.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 3.具有正确表达的能力 ◆ 四、证人的作证义务 ◆ 五、拒绝作证的特权 ◆ (一)拒绝作证特权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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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期望通过保守秘密来促进某种关系。 社会极度重视某些关系,为捍卫保守秘密 的本性,甚至不惜失去与案件结局关系重 大的信息。” ◆ —[美]乔恩· R· 华尔兹著:《刑事证据大 全》(第二版),何家弘等译,中国人民 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56页。
2
◆ 课外阅读书目: ◆ [1]张建伟著:《证据法要义》(第二版),北京 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 [2][德]拉德布鲁赫著:《法学导论》,米健译, 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 [3][意]皮罗· 克拉玛德雷著:《程序与民主》,翟 小波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 [4][美]华尔兹著:《刑事证据大全》,何家弘等 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 [5]林钰雄著:《严格证明与刑事证据》,法律出 版社2008年版。
3
◆ [6][意]贝卡利亚著:《论犯罪与刑罚》,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 [7]卞建林主编:《证据法学》,中国政法 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
第一编 总论
5
◆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6
◆ 本章知识要点: ◆ 1.证据法的属性 ◆ 2.证据法的功能 ◆
7
第一节 证据法的属性、渊源及功能
15
◆ (二)法定证据制度
◆ 1.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 ◆ 2.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 3.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 ◆ 4.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规则 ◆ 5.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判
16
◆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概述 ◆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 (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背景 ◆ (3)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评价 ◆ 2.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制度 ◆ 3.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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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 一、证据能力 ◆ 证据能力又称为证据资格,是指与待证 事实具有重要关联性的证据资料,且经过 合法正当程序而取得者,始具有证据资格, 用于严格证明的资格或能力,允许提出于 法院,得进入调查程序,接受证据证明力 的辩证及证据评价。
47
◆ 二、证明力 ◆ 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 作用以及证明作用如何。
◆
证据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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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考试要求:闭卷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 考试内容 ◆ 考试内容:在课堂上讲过的及课本上的内容,期 末考试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复习。 ◆ 题型要求: ◆ 1、概念解释(5题,共30分) ◆ 2、简答题(3题,共30分) ◆ 3、论述题(1题,共20分) ◆ 4、案例评析题(1题,共20分)
◆ 一、证据法的属性 ◆ (一)程序法 ◆ (二)公法 ◆ 二、证据法的渊源 ◆ (一)宪法 ◆ (二)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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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法律 ◆ (四)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 (五)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 ◆ (六)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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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据法的功能
(一)保障发现真实 (二)保障手段正当 (三)保障诉讼效率
10
第二节 证据法学的学科定位及研究对象
◆ (二)法律真实
30
◆ 1.法律真实之渊源 ◆ 2.对法律真实说的评价
◆ (三)实现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 合
31
第二节 价值论
◆ 一、公正
◆ (一)实体公正 ◆ (二)程序公正
◆ 二、人权 ◆ 三、秩序 ◆ 四、效率
32
◆ 五、证据制度中多元价值的选择与平 衡 ◆ 六、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价值取向和 价值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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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无罪推定原则及证明责任的内在必 然要求 ◆ (三)人权保障理论的彰显 ◆ (四)人道主义、个人主义及自由主义的 内在必然要求 ◆ (五)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
◆ 三、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我国证 据法
40
◆
第六章
证据概述
41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 一、事实学说 ◆ 二、双重含义学说 ◆ 三、统一学说:证据由内容与形式共同构 成。证据的内容即事实材料,即案件事实 的有关情况;证据的形式又称之为证明手 段,是证据的种种外在表现形式。证据是 事实与证明手段的统一体。 ◆ 诉讼证据:在诉讼中具有法定形式且能够 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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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合国司法准则中有关证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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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 一、古代中国的证据法 ◆ (一)古代中国证据制度的特点
◆ 1.神判制度消失得较早 ◆ 2.口供主义与刑讯逼供相结合 ◆ 3.没有形成法定证据制度 ◆ 4.儒家思想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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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国古代主要的证据制度
◆ 1.五听制度和兼听原则 ◆ 2.亲亲相隐制度 ◆ 3.刑讯制度 ◆ 4.勘验制度 ◆ 5.疑罪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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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普通文书与特别文书 ◆ 4.原本、正本与副本等 ◆ 四、书证的意义 ◆ 1.通常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 2.证明力较强,对确认案件事实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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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人证言
◆ 一、证人证言的含义 ◆ 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事实 情况的人,就其感知的有关案件事实向公 安机关所作的与案件有关事实的陈述。 ◆ 二、证人证言的特点 ◆ 三、证人资格
◆ 二、证据裁判原则的内涵 ◆ 三、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的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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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程序法定原则
◆ 一、程序法定原则的缘起及发展 ◆ 二、程序法定原则在证据上的要求 ◆ (一)与证据相关的诉讼活动均坚持 程序法定原则 ◆ (二)确立程序性制定原则
◆ 一、无罪推定概述 ◆ 二、无罪推定的证据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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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以来,随陪审制度之演变,证人适格问题,迭有更 易。由于证人或证言之可信性,潜在之差异甚大,昔日之 证据法则,往往试图以各种理由,预先排除证人之资格, 使成为不适格证人,避免不可信之证言进入审判资料,减 少误判……惟近至近代,证据法观念转变,鉴于机会性第 三者证人之存在,仍属于可遇不可求之事,果遇先一一排 除,与证据之需求原理无异背道而驰。况经历过去事件之 人欲出庭作证,以证据重建过去事实真相,虽谓之为义务, 但亦属权利,果预以人为设计之理由予以排除,亦有悖重 建过去事实真相之目的。” ◆ 陈佑治著:《佛罗里达证据法逐条释义》,翰芦图书出 版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1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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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书证
◆ 一、书证的含义及范围 ◆ (一)书证的含义 ◆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表达的思想或 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有关案件事实的书面文 件或其他物品。 ◆ (二)范围 ◆ 二、书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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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表达的思想或记载的内 容来证明有关案件事实 ◆ 2.表现形式与形成方式具有多样性 ◆ 3.书证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能为人们所 认知 ◆ 三、书证的分类 ◆ 1.公文书和私文书 ◆ 2.处分性文书与报道性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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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证明性 ◆ 证明性是指证据依事物间的逻辑或经验关系 具有使实质性问题可能更为真实或不真实的能力。 ◆ 例如:被追诉人D因为抢劫罪罪名而被控诉方起 诉。在庭审过程中D试图证明自己在案发时不在 现场。因此,D自己作证说,案发当夜,他在五 百英里外的叔叔家中,所以不可能有作案机会。 为了反驳D,检控方要求W出庭作证,证明在案 发当夜的前一个小时,W曾在案发现场附近的一 个酒吧里与D一起喝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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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
◆ 一、证据的关联性(相关性) ◆ 关联性侧重的是证据与证明对象(待证事实) 之间的形式性关系,即证据相对于证明对象是否 具有实质性,以及证据对于证明对象是否具有证 明性。 ◆ (一)实质性 ◆ 实质性是指运用证据将要证明的问题属于依 法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待证事实。如果某一 项证据并非指向本案的争议点,那么该证据在本 案中就不具有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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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客观性较强、真实性较大 ◆ 4.物证一般为间接证据 ◆ (三)物证的分类 ◆ 1.有形物与无形物 ◆ 2.有生命证据与无生命证据 ◆ 3.固态证据、液态证据与奇气态证据 ◆ 4.嗅觉证据、视觉证据、触觉证据及听觉证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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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巨型证据、常态证据与微量物证 ◆ 四、物证的意义 ◆ (一)对于言词证据具有制约作用 ◆ (二)引出或印证作用 ◆ (三)查明事实真相的重要手段
◆ (一)在秩序与自由之间建立起均衡模式 ◆ (二)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建立起 均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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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之间建立起 均衡模式 ◆ (四)在现代价值与传统价值之间建立起均 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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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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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据裁判原则
◆ 一、证据裁判原则的产生
◆ (一)神明裁判阶段 ◆ (二)口供裁判阶段 ◆ (三)证据裁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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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英美国家证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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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证据法学的历史沿革
◆ 一、中国古代证据理论与学说 ◆ (一)秦汉以前 ◆ (二)秦汉以后 ◆ 二、清末证据法学研究 ◆ 三、民国时期证据法研究 ◆ 四、新中国证据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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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中国建国初期 ◆ (二)从整风“反右”“文化大革命”到 拨乱反正 ◆ (三)改革开放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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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证据的客观性 ◆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本身以及作为证 据内容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即证据事实 必须可靠,而非主观想象、猜测和杜撰的, 而且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待证事实 间的联系也是客观的。 ◆ (一)客观性的证据 ◆ (二)客观性与主观性间杂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