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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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解决我国增值税存在问题的研究对策

完善解决我国增值税存在问题的研究对策

要 重 视 一 般 纳税 人 同 时不 可 忽 略小规 .
模纳税 人 增值税 对于 一 般 纳税 人 的认 。
定 直接关 系到税务执法环境等一 系列 ,
后 续 问题 是十分重要 的一 环


2 1 殷纳税人认 定标准万面 应 该 有条件地 放 宽一 般 纳税 人 的认
定标准 只要 能够建 帐建证 能正 确计算
个流 通 环 节的增值额课 征 。 而 现 行增值
税 还 没有真正 体 现 出普 遍 征 收 的原 则 . 因
而 我 国增值税 的征收范 围有待 进 一 步 .
扩大 随着经 济的不 断发展和综合 国力的 ,
不 断加 强 渐 进 地 将营业 税 的范 围全 部 ,
扩大 到增值税
的征 收范 围 ,
实现 从
收一 体 化 发 展 的客观 必 然 。 3 3 增 值 税 丰专型 过 秤 巾 府 江 意 的
问 蛀虫 我国增值税 转型不 能一 次全 部转
型 必须 经 历 分步实施 的过程 增值税


转型 不 能一 步登 天 需要 分 步实施 即使


是 经 济 比较 发 达 的欧 盟 各 国大 多也 需 要
现 阶段 我 国完善增值税 制 , 必须 保 持税 制的绝 对 法 律地 位 , 必 须 保持税 法 的相 对 稳 定 , 需 要 及 时更 新 观 念 , 不 断 改 进税 收管理 体制和手段 。
1 扩大增值税 的征税范 围 、 按国际 惯例 , 增值税 应 对 一 切 商品
及 劳务从 初始直 到包括 最 终 销 售前 的各

生产




向 消费型
转换过渡 。

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合并定价方法 的 , 必须 换算 为不 含税 销售 额计 算增 值 税 收 征 管 的难 度 。 () 3 两类纳税人划分标准过高 , 导致数量 巨大的纳 税 销 项税 额 。
() 2 实行 简化 了的多档 税率 和征 收率 。现行 增值 税人被划分 为小 规模 纳税 人 。一 方 面 , 量 巨大 的小 数 税税 率对 一般纳 税人 实行 两档税 率 , 即一档 基 本税 率 规模纳税人无 法进 入抵 扣链 条 、 行凭 发票 注 明税 款 实
没有像 国外规范 的增 值税 制度 那样 , 将与 货 物交 易相 关的交 通运输业 、 建筑 安装业 、 邮电通讯业 以及其 他劳 务服务业 等行业 纳入增 值税 的征 税 范 围, 而是 另行 征 收营业税 。征税范 围过 窄导致增值 税货 物销售 与营业
的价税分离 , 普通发票上 的销售额 仍然是 价税合一 , 没 有注 明消费者承担 的增值 税税款 。即使实行 了价税 分 离, 也只是形式上 的价税 分开 , 只不 过是将 一定 的销 售 额人为地换算 为价 款 和税款 而 已 ; 二是 物价 部 门核 定
系和 我 国 增值 税 税 制 。
[ 关键词】 增值税 ; 计模 式 ; 会 财税分流 ; 价税合一
d i1 . 9 9 j i n 1 7 0 9 . 0 9 1 . 1 o:0 3 6 / .s . 6 3— 1 4 2 0 . 2 O s l
[ 中图分类号] 24 4 F 3 .
20 0 9年 6月 第 1 2卷第 1 2期
中 国 管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J n ,0 9 u .2 0
Vo . 2, . 2 1 1 No 1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摘要: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不但影响了增值税会计本身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增值税会计信息的质量。

本文采用了对比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增值税的基本理论和财务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对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解决办法,以完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和我国增值税税制。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模式;财税分流;价税合一一、现行增值税税制本身的问题1、征收范围过窄,破坏了增值税”链条”式管理完整性。

我国增值税作用的行业范围不全面,目前仅局限于农业、工业和商业领域,尚未推广到建筑、交通以及服务业等第三产业。

增值链条中断导致其功能发挥不够全面,影响了其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地区和产业经济平衡发展的调节作用。

2、扣税凭证不规范。

现行增值税法规定有3种合法扣税凭证可作为当期进项抵扣的依据,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

然而,在税收实践中,由于税法本身的不严密性,使扣税凭证对抵扣税款产生了诸多影响。

例如:目前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率仅为3%,而国家对生产经营企业准予按运营的7%抵扣税款,高扣低征,已造成不同行业间的不公平竞争。

3、减免税优惠过多过乱。

既有直接免税,也有”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和”先征后返”优惠。

二、完善改革增值税税制的构想改革和完善我国增值税制,无论对微观企业主体还是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增值税改革总的思路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增值税税制,要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同时,要充分体现”中性”原则,尽量减少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要公平税负,为市场经济经济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要保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有利于实现对增值税的。

三、对解决增值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对策浅析由于现行增值税税制的不完善和现行增值税会计模式的缺陷,导致了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上述诸多的问题。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加强增值税的征管,笔者认为应该在构建”财税分流”的增值税会计模式基础上,制定我国《增值税会计准则》,重新构建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细化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

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探析

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探析


收 入 库 后 , 以 申报 抵 扣进 项 税 额 ; 货 物 出 货 币 , 进 尚 未 到 达 企 业 或 尚 未 验 收 入 库 的 , 进 项 嫁 出去 ; 销 时 未 收 到 货 币 , 须 实 际 交 纳 其 赊 就 税 额 不 得 作 为 纳 税 人 当 期进 项 税 额 予 以抵 税 款 。 二 、 财 务 风 险 的 处 理 上 不 公平 。 第 在
额计 算 税 款 , 实 现 税 款 抵 扣 制 的 一 种 流 并 转税 。 特 点 主 要 体现 在 以 下几 个 方 面 : 其 第 不 重复征税 。 值 税对增值额征 税 , 增 只 对 销 售 额 中本 企 业 新 创 造 的 未 征 过 税 的价

项 税) 科 目。 种处 理的 不公平 有二 : ” 这 第 在 税 收 的 支 付 上 不 公 平 。 购 时 不 必 付 赊
国境 内销 售 货 物 、 口货物 以 及提 供 加 工 、 进
物 的销 售 额 、 口货物 金额 、 税 劳 务 销 售 进 应
认时间相一致, 但两 者 也 有 矛 盾 之 处 , 现 体
修 理 修 配 劳 务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 其取 得 货 在 : 一 , 法 规 定 , 业 企 业 购 进 货 物 验 就 第 税 工
故 销 售 或 提 供应 税 劳 务 与 购 进 货 物 或 接 根 本 未 体 现 任 何原 则 。 进 项 税 额 和 销 项 受 应 税 劳 务 是 一 个 问 题 的 两 个 方 面 。 销 税 额 的 确 认 原 则不 同 , 会 计 实 际 处 理 上 在 在
售 方按 权责 发 生 制原 则确 认 收 入并 相应 确 产 生 了差 异 , 有 真 实 贯 彻 配 比 原 则 。 没

我国增值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国增值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 )增值 税 征 税 范 围 不‘ 二 完整
现 行增 值 税征 税 范 围 的不完 整 ,主 要 表现 在其 纳税 主 体基 本 上是 工 业 和 商业 企 业 ,而 与工 商业 关 系密 切 的交 通 运输 业 、建 筑 安装 业 、房 地 产业 、邮
[ 摘
要 ] 实行 消 费型 增值 税 ,合理扩 大征收 范围 ,科 学界 定纳税 主体 ,强化 发票 管理 ,建立符 合 WT O规则 的
税 收 管理 制 度 , 以 充 分 体 现 税 收 公 平 和 经 济 效 率 的 原 则 ,发 挥 其 消 除 重 复 征 税 、 促 进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和 产 业 结 构 的 现 代 化 、 有 利 于 刺 激 投 资 和 新 技 术发 展 的 作 用 , 是 我 国增 值 税 制 度 进 行 调 整 、 完 善 的 重要 内容 。 、
的流失 。 ( )增 值 税 发 票 管理 的 漏洞 四
计 征 办法 ,企业 购 入 的无 形高科 技 产业 会普 遍 存
在着实际增值税税负较重的情况。如果科技含量越 高 、技术 越 先 进 的企 业 所 承 担 的增 值 税 税 负越 重 , 它就 从 客观 上 会 限制 高 新 技 术企业 的发展 。
电通 讯 业 及 其他 劳 务服 务 等行 业 企业 一 般不 涉 及增 值税 ,只计 征 营业 税 。增 值税 的征税 范 围过 窄 ,会 造 成 对 不 同行业 流 转额 实 行两 套 平行 税 制 ,行 业之 间税 负 失 衡 。 ( ) 小规 模 纳税 人 的界 定不科 学 三 我 国现 行增 值 税税 制 是 以定 性 的标 准— —会 计 核算 是 否健 全 、定 量标 准— — 销 售 额大 小做 为小规 模 纳税 人 界 定标 准 。实 际上 企业 销 售额 的影 响 因素 是 很 多 的 ,它不 仅 受 市场 的影响 也 受投 入 资本 的影 响 ;会 计 核 算 是 否健 全是 一个 定 性 标 准 , 由各 地 税 务 机 关来 核定 ,各地 在一 般 纳税 人 和小 规 模 纳税人 的划分 认 定 标 准上 掌 握 的尺 度不 一 ,有 的地方 标 准 放 得 太 宽太 松 ,很多 不符 合 条件 的小 规模 纳税 人 也 转 换 成 了一 般 纳税 人 。 由于 界定 不 科 学 ,经 过转 换 的小 型一 般 纳 税人 往 往 是 增 值 税 管 理 的簿 弱 环 节 , 他 们 利 用增 值 发 票进 行偷 逃 骗税 活 动 以及 进行 增 值 税 零 负 申报 的 比率 比较 高 ,税款 流 失相 当严重 ,给 增 值 税 的 发票 管 理带 来 很大 冲击 。 同时小 规模 纳 税

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从我国现在执⾏的增值税法规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的内容来看,我国增值税会计模式是“财税合⼀”的。

这种模式⽆论对企业投资者还是税务机关,都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1.对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处理不合理。

税法规定,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既不允许抵扣,也不退税。

这种规定实际上虚增了税基,不太合理。

因为,企业赊销商品形成的应收账款不但包括应收的货款及价外费⽤,⽽且还包括应由购货⽅负担,由销货⽅代缴的增值税款(销项税额)。

由于种种原因,应收账款难免发⽣不能⾜额收回或完全不能收回的情况,从⽽造成了企业的坏账损失。

这样,企业不但货款有去⽆回,⽽且还要赔上⼀笔不应由⾃⼰负担的增值税款。

在企业普遍感到资⾦紧缺和债务负担过重的形势下,这⼀制度的规定对企业⽆疑起到雪上加霜的作⽤。

2.增值税会计核算原则缺乏⼀致性。

税法规定,确定销项税额的原则与财务会计上确认销售收⼊的原则相⼀致,采取的是权责发⽣制。

但作为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其确认采取的却是收付实现制。

这使得同⼀计税基础实⾏两种不同的原则,同⼀时期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不相配⽐,使得⼈们难以从销售收⼊同增值税的逻辑关系上判断出企业是否合理地计算并交纳了增值税,从⽽使会计信息的可⽐性和有⽤性⼤⼤降低。

另外,其对企业现⾦流量的影响也已受到有关⽅⾯的关注。

3.对进项税额抵扣的确认时间缺乏统⼀性。

税法规定,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是:⼯业企业为购进货物⼊库后;商业企业则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包括采⽤分期付款⽅式的,也应以所有款项⽀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

从资⾦时间价值⾓度分析,这表现出税负不公。

诚然,这样做可以避免商业企业采⽤“虚拟业务”的⽅法逃避纳税,但这也可能会给商业企业造成资⾦周转上的困难。

当企业分期付款时,实际上就已经⽀付了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何⾮要等到所有款项⽀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呢?按理⽽论,不管什么企业,只要⽀付了税款,就完成了纳税义务,就拥有了抵扣进项税额的权利。

“营改增”下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营改增”下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以前会计 人员对营业税和增值税 区分很 严明 ; 对原有增值税 核算 已根深蒂 固, 而“ 营 改增” 试 点方案 突破原有 营、 增 范围, 实务上 的处理会 遇到不少难题 , 给会计 工作带来很大挑战 。
关键 词 : “ 营改增” ; 增值税会计 ; 出 口退税
中 图分 类 号 : F 2 3 5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1 6 7 3 — 0 4 9 6 ( 2 0 1 4 ) 0 1 — 0 0 5 7 ~ 0 3
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 一 定程度上可减轻增值税税负 。 ( 2 ) 一般纳税人标准 因行业 而异 。原 有一般 纳税人认 定 标准为工业年 应税销售 额 5 0万 以上 , 商业年 应税销售额 8 0 万以上 , 新增 的 1 +6服务的标准是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 5 0 0
1 “ 营 改增 " 改革 对 增 值 税 的影 响
共8 省 市 陆续 开 展 “ 营改增 ” 试点 。 自2 0 1 3年 8月 1日起 , 营 改增 在 全 国范 围 内推 行 。
括鉴证咨询服务 、 有形 动产租赁服务 、 物流辅助 服务 、 文化创 意服务 、 信息技 术服 务 、 研 发 和技术 服务 。增 值税适 用范 围
的扩大 , 使企业 费用中部分原本营业税应税 项 目变 为增 值税 应税 项 目, 倘若收 到 的发 票符 合抵 扣规定 , 企 业会拥 有更 多
nd a t h e V T a A c c o nt u i n g wa s i n g r a i n e d .Th e p i l o t p r o g r a m o f s u c h r e f o r m b r e a k t h e o i r g i n a l s c o p e o f b o t h V T a A nd B T ,c au s i n g p r a c t i c a l a f f ir a s a l o t o f t r o u b l e nd a b i r n g i g n b i g c h a l l e n ge t o t h e a c ou c nt i n g s y s t e m. Ke y wo r d s : t h e r e f o r m o f BT t o VAT ;VAT a c c o u n t a n t s e x p o r t t a x r e f u n d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增 值税 的 。
三、 对解决增 值税税 制存在 的问题 对策 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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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同家 税收 及时 、 额地 予 以征缴 , 以揭 足 并 示增值 税 的经济 属性 和会 计 内涵为准 则 。 核算 存 在 卜 诸 多的 问题 。为 _ 高会 计 述 r 提 () 3 建立 统 _ 价税 合~ ” 值税会 的” 的增 信息 的质 , 强增值税 的征管 , 者认 为应 计核算体系。为了提高增值税会计信息的 加 笔 该在 构 建” 财税 分流 ” 的增 值税 会 计模 式基 质 量, 强 增值税 会 计信 息 的可 比性 , 遵 增 在 础 1制定 我 国《 值税会计 准则》重新构 建 循” - . , 增 , 财税 分流 ” 的思路 下, 考虑 到增 值税是 我 我国增 值税会 计核 算体 系, 细化我 国增 值税 国第 税种 的特殊 地位 , 以考虑 统 一增值 可 会计处 理, 而进 一 从 步规 范我 国增 值税 会计 税 一 般纳 税人 和小 规模 纳税 人 的增 值税会 核算。 汁核算 体系 。 增值 税纳税 企 业可 以设置 ” 增 1 构建 ” 、 财税 分 流” 的增值 税会 计模 式 值 税 ”” 交税 费. 交增 值 税” 递延 税 、应 . 应 和” 财税 分流 模 式 的总原 则足 财务 会计 与 款 一 增值税 ” 3个账 户 分别 核算 会计 上 的增 税 务会计 相分 离, 会 计不 受税 法具体规 值税 费用 、 泫上 的应 纳增值税 额和会计 与 财务 税 定 的影响, 照其 本身 的要求 与原则 进行会 税 法差异 影 响 的纳税 额 。单独 设置 一个损 按 _ I 增值 账 该账 户核 算企业 计处婵 , 信息 使用者 提供 有用 的会 汁信 益类账 户I’ 税” 户 , 向各 息, 果财务会 计提 供 的资料 符合税 法 的 发生 的增值 税 费用 , 增值 税 是企业 的成 如 由于 要求, 再按照 税法 的规 定进 行调整 。 依据 这 本费用, 核算应遵 循会 计原则进 行, 其 借方发 总原 则 设计增值税 会 计模 式 时, 需要解 决 生额为 销售 收入所 对应 的销 项税, 方发 生 贷 以下两个 问题 一 是财 务会 汁如 何对有 关增 额 为销 售成 本所对 应 的进项税 , 一进项 但这 足 余额 值税 的经 济业 务进行 处理, 即如何 根据会 计 税 . 已销产 品对应 的进项 税, 即为本期 期末 , 该账户 的 余额转 入” 本年 本 身的 要求 与原 则对 增值 税业 务进 行恰 当 增 值税 费用; 的核 算与报 告; 是增值 税会 汁如何 通过特 利 润” 户, 二 账 结转 质余 额 为零 。继续保 留” 应 殊 的方法确 定企业 的纳 税义 务与抵 扣权利 , 交税 费~ 交增 值税 ” 应 账户 核算 有关 增值税 其实质 足 解决 如何 向通 用 的会计 信 息使用 税金 的计算 和交 纳, 户 贷方登 记按本期 该账 者及税 务 部 门这一 特殊 的信 息 使用 者 提供 税法 确认 的销项 税, 登记 本期按 税法规 借方 有 用 的会计 信息 。 定准 予抵扣 的进 项税, 额为企 业应 交或 多 余 2 增 值税 会汁模式 新 的设 计思路及 原 交 的增 值税 。 置” 延税 款・ 值税” 、 设 递 - 增 账户 则 核 算增 值税 会 计暂 时性 差异 影 响的纳税 金 () 1财务 会计应 当按 照 会计的原 则 与要 额, 该账户 借方 登记 会计 销售额 小于税 费销 贷方 求进 行 日常会 计处理 , 有 关增值税 的业 务 售额 产 生的销 售差异 影 响的纳税 金额, 对 进行 恰当 的核算 , 处理税 收与会 计 的关 登 记会 计购进 额 大 于税法 购进 额产 生 的购 正确 系。 进差 异影 响的纳 税金 额, 末余额 为企业 待 期 ( 增 值税 会计应 以税 法为 依据, 2 ) 准确 、 抵扣 的增 值税或 多交 的增 值税, 而揭示增 从 及时地 确定 企业 的纳税 义务 与抵 扣权 利, 保 值税 暂时 性差异 的形 成和 转 州。

增值税核算问题对策论文

增值税核算问题对策论文

浅谈增值税核算的问题及对策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0-129-01摘要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生产环节、商业批发和零售环节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本文简单的阐述了增值税的产生与在我国的施行现状,重点介绍了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其在我现状的增值税核算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一些改进建议和措施,也谈了对增值税改革的展望。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核算展望一、增值税的产生与在我国的施行现状增值税于1954年产生于法国,现代增值税制一般是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法”,不仅简化了征收管理手续,而且形成了各个生产经营环节之间勾稽关系,有效地防止了偷税逃税。

由于增值税上述税收负担的合理性和征收管理上的先进性,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税种,我国于1978年开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增值税进行研究,1979年下半年起,开始在部分城市的农业机具、机器、机械等行业进行试点。

自1984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标志着增值税制在我国正式建立。

二、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增值税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流转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的征税。

然而,由于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是一个难以准确计算的数据,因此,在增值税实际操作上采用间接计算办法——购进扣税法,即:从事货物销售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道环节已纳增值税款,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经过几年的实践,有许多问题逐渐呈现出来。

特别是在会计处理上问题较为突出。

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采用价税双轨制形式,显然更多的体现了税法的要求,背离了增值税的会计内涵和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律。

主要表现在:(一)现行增值税核算模式不反映增值税对当期损益影响,背离了增值税的会计内涵在我国税法出于简化企业应纳增值税计算方法的考虑,人为地将增值税规定为价外税。

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摘要]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其中三个方面的问题作了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增值税,问题,对策一、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征税对象所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它是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款抵扣的原则。

多阶段征收的一种新型商品劳务税。

虽然增值税在我国迅速发展,并且在税收体系中越来越重要,但是它仍然暴露出许多问题急待解决。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征收范围过窄从增值税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从社会再生产诸环节来看,主要集中在工业生产和商业流通两个环节,没有延伸到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和其他第三产业。

货币运输收入没有征增值税而征了营业税,其实质是对增值税制体系的割裂。

因为货物运输是货物生产流通的中介环节,在这个环节不征增值税而征营业税,人为地割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式管理的税制体系。

2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混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对增值税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管理不善,将会带来极大的损失。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制造、贩卖假发票活动异常猖蹶从各地查处的制造、贩卖假发票案件情况来看,制造假发票事件涉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贩卖假发票的现象,在全国几乎所有的大中城市的车站、码头、机场和相当比例的高档宾馆附近都随时可见。

制造、贩卖的假发票品种齐全、种类繁多。

几乎税务机关管理的所有发票在制、售者手中应有尽有,假发票的品质已经达到真、伪难分的境地。

假发票的危害和假钞票一样甚至比假币还要更恶劣,而造假发票的成本太低。

对假发票的惩处力度也远远不够,对犯罪分子没有足够的震慑力,造成假发票泛滥。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象屡禁不止主要以各类大中型企业为主的违法者,利用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账务处理程序,虚开增值税发票,借以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应纳税款。

对当前我国增值税会计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对当前我国增值税会计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由 于增 值 税 税 法 的 目标 和 会 计 的 目标 有 所 不 同 , 就 必 然 会 导 致 在 处理 某项 涉及 增 值 税 的 业 务 时 , 计 和 增 值 税 税 法 在 收 入 确 认 、 项税 那 会 进 额 抵 扣 及 其 处 理 方 法 、 理 时 间上 产 生 差 异 , 处 增值 税 会 计 营运 而 生 。 我 国增 值 税 法 同 目前 我 国“ 计 准 则规 范会 计 行 为 ” 要 求 明 显 不 符 . 会 的 在 实 际会 计 处 理 中也 带 来 了一 系列 的 问 题 。 因 此 , 文 希 望 通 过 对我 国 增值 税 会 计 核 算存 在 的 问题 进 行 探 讨 , 而 为 加 强 增 值 税 征 管 , 本 从 提
产; 贷方余 额表示欠 交 的增 值税 , 该属 于 企业 的一 项负 应 债 。设 置“ 应交税 费 一应交增 值税 ” 目核算 增值税 税款 子 的形成和预交的情况 , 该子 目的期末必须进 行结转 , 结转后 要么没有余额 , 要么只能有借方余额 , 只表示 尚未抵扣 完 且 的进项税额 , 可以抵 减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 , 应该属于企业

时 间标准 , 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这就导致 购进货物 的时 间和税款抵扣 的时间不一致 。这样 当期 申报抵扣 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 既可能 不是 当期 支付 的增 值税额 , 更不是 当期 己 销货物或提供劳务 的成本应该 承担 的增值税 额 , 就违背 也 了权责发生制原则 , 也就使得各期反映的税负不够真实。

不是权 责发生制 , 也不是收付实现制 , 计算进项税额 的依据 是 购货成本 而不 是销售成本 , 这造成 同一时期 的销项税额 ,
与进项税额无法 配比 , 也就不能真实反映各期 的税负 。 二 、 值 税 会 计 记 录 方 面 存 在 的 问题 增 1 应交税费 ” 目的属性混淆不清 “ 科 现 行增 值 税 会计 核 算 在 “ 交 税 费 ” 目下 设 置 了 “ 应 科 应 交税费 一 交增值税 ” 应交税 费 一未交增值 税” 个二 应 和“ 两 级 子 目。设 置 “ 交 税 费 一未 交 增 值 税 ” 目 的 目的 在 于 应 子 将 欠交的增 值税和预交 的增值税 区分开来 , 同时也把 应交 未交的增值 税与待抵扣 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 区分 开来 , 其期 末 的余额在借方表示多交 的增值税 , 可以申请予 以退 还 , 也 可以抵减 以后月份应交 的增值 税 , 该属 于企 业 的一 项资 应

我国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我国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我国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计。

税税法在收入确认、进项税额抵扣及其处理方法、处理时间上产生差异,增值税会计就应运而生了。

增值税会计是以国家现行增值税税法为准绳,在财务会计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中性等税收原则对增值税涉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向税务机 3 关和企业相关利益方提供增值税信息的专门会计。

二我国增值税会计理论(一)增值税制度的形成及类型增值税制度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法国,其产生的基础是当时旧的流转税制度。

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增值税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税种,据世界银行的资料,现在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从经济发展状况看,既有经济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从社会制度看,既有资本主义国家,也有社会主义国家;从地域分布看,既有欧洲国家,也有美洲、亚洲、非洲国家。

增值税以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只对货物销售或劳务收入额中属于本单位新创造的、尚未征过税的部分征税。

但实际运用中,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增值额是由各国的增值税法规定的。

因此,各国的增值税法不同,增值额的内涵和外延也就不尽相同。

这种差异主要源于各国对外购投入物品的减除或抵扣规定不尽一致。

一般来说,用于生产商品或劳务的外购投入物品包括:(1)原材料及辅助材料;(2)燃料、动力;(3)包装物品;(4)低值易耗品;(5)外购劳务;(6)固定资产。

各国增值税制度通常允许将第(1)至第(5)项列入扣除项目,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中予以扣除。

但对第(6)项即外购固定资产价值的扣除处理,则因国情而异,有的允许抵扣,有的允许部分抵扣,有的则不允许抵扣,由此产生了三种类型的增值税:(1)生产型增值税。

采用该类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从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在计算增值额时,用货物的销售收入扣除耗费掉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支出,以折旧、工资、租金利润等作为增值额。

就整个社会而言,由于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范围,只限于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进项税额,所以实际征税对象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称生产型增值税。

当前我国增值税会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当前我国增值税会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 值税 、 收入型增 值税 、 消费型增值税 。我 国在 19 9 4年实行增值税 以来 , 经过 多年的实际 运用和修改 , 步实现 了规范化 、 逐 合理化与科学化。同时, 相关 会计理论 和方法的研究也取得 了很多重 大成果 。增 值税会计是 以国家现行 增值 税 税 法 为 准绳 , 财 务 会 计 相 关 资 料 的基 础上 遵 循 公 平 、 正 、 性 等 税 在 公 中 收原则对增值税涉税业务进行确认 、 计量 、 录 、 记 报告 , 向税 务机关 和企 业相关利益方提供增值税信息的专门会计 。但是 , 尽管增值税税法 和会 计改革进展如此之快 , 他们之间存 在的矛盾却是不可避免 的。由于增值 税税法 的目标和会计的 目标有所不 同, 那就必然会导致在处理某项 涉及 增值 税 的业 务 时 , 计 和 增 值 税 税 法 在 收 入 确 认 、 项 税 额 抵 扣 及 其 处 会 进 理方法 、 处理时间上产生差异 , 增值税 会计就应 运而生 了。因此希望通 过对我 国增值税会计 核算存在 的问题进行完善 , 为提高增值 税会计信 息 质量提供有益的借鉴。
盾的处理就在 于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 的分 离, 完善我 国增值税会计应用体 系。 【 关键词 】 增值税 会计应 用 会计核算
中 图分 类 号 :2 文 献 标 识 码 : F3 A 文 章 编 号 :09— 0 7 2 1 0 0 0 0 10 4 6 (0 0)4— 0 9— 2
众所 周 知 , 值 税 是 以商 品 生 产 流 通 的 各 个 环 节 或 提 供 劳 务 的 增 增
现行 增 值 税 会 计 核 算 在 “ 交 税 费 ” 目下 设 置 了 “ 交 税 费一 应 应 科 应 交增 值税 ” “ 交 税 费~ 未 交 增 值 税 ” 个 二级 子 栏 目。 设 置 “ 交 税 和 应 两 应 费一 未 交 增 值 税 ” 子栏 目的 目的在 于 将 缴 纳 的 欠缴 的增 值 税 和 预 缴 的 增

浅谈我国增值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浅谈我国增值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浅谈我国增值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浅谈我国增值税中存在的问题摘要: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的主要税种,增值税的实施完善了我国的税收体制。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增值税的诸多弊端也渐渐暴露出来。

本文将简要讨论我国现行增值税中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对增值税的深化改革有所启示。

关键词:增值税问题改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确立了增值税制度,彼时增值税的征收对于筹集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填补了财政缺口。

增值税制度从确立至今已经走过了20多个年头,为适应国内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增值税进行了两次较大的改革。

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

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在上海试点进行“营改增”,2013年8月1日“营改增”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并于2014年6月1日完成了对交通运输业和邮政电信业以及7项现代服务业的改革。

随着增值税改革的不断深入,增值税对于拉动内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国民收入分配产生了重大影响。

诚然这些都是增值税对经济的积极影响,但是增值税过多地发挥起宏观调控的作用却有失税收中性的原则,越来越复杂的增值税制度也给税收的征管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对现行增值税制度以及征纳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一、纳税人认定标准多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纳税人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大小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这种划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方便税务机关征管、简化小型企业的计算缴纳程序。

2008年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以100万元销售额为界限。

自2009年起,按照现行规定要求,除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企业外,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

我国增值税征纳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增值税征纳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制约机制 的作 用明显削 弱 。 增值税的优越性难 以充分发挥 。 I 使得 企业更 新设 备 、技术改造和 从事 高新技术产业 的增值 税 2政策界 限难 以区分 。 . 征管实践 中相 互扯皮。由于我 国现 ;税负较高 ,建设这些项 目的投 资多于一般企业 。投 资成本增 行流转税 在征收范围上采取 的是 增值税 、消费税和营业税 三 1 . 加 经营风 险加大 , 响 了企业 技术 改造和投 资的积 极性 。 影 进


我国增值 税征纳中存在的国增 值税允 许抵 扣的凭 证种 类多 , 除率不 扣
卜一 征 收范 围小 ) 『一 , 上 主 要 是依 靠 人 工 审核 , 别 真 伪 难 , 些 不 法 分 子 利 加 辨 一 现 行 增 值 税 的征 收 范 围 . 社 会 再 生 产 诸 环 节 来 看 , 从 主要 用 扣 税 差 异 , 肆 偷 骗 国家 税 款 , 国 家 利 益 受 损 。 大 使 集中在工业企业和商品流通两个环 节 。 延伸 到交通运输 、 j 没 建 4增 值税 负 担 失 衡 . 筑 安 装 和 其 他 第 三 产 业 由于 课 征 范 围过 窄 , 实践 中 产 生 了 在 ( ) 有 充 分 体 现 增 值 税 公 平 税 负 的 原 则 , 利 于 企 业 1没 不 许多弊端 : 的公 平 竞 争 。 销 售 收 入 既定 的情 况下 , 值 税 税 负水 平 主要 在 增 1 值 税 抵 扣 链 条 不 完 整 , 在 制 约 机 制 作 用 得 不 到 充 取 决 于增 值 额 的大 小 和 税 率 的高 低 。 现行 增 值 税 税 负 分 布不 . 增 内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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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额 。但两者的配 比并非真正会计意义上的配 比, 在现 行的增 值税会计模式下 , 认销项税 额 的原 则是权 责发生 制 , 项 确 销 税额 由销售收入计算得 出, 而确认 进项税额 的原则却 既不是
支出有货物买价 、 采购 费用 和增 值税 , 而按现行 增值税 核算 办法 , 所付出的增值 税记 入 “ 应交税 费——应 交增值 税 ( 进
权责发生制 , 不是 收付实现 制 , 算进项税 额 的依 据是 购 也 计
货成本而不是销售成本 , 这造成 同一 时期 的销 项税额 , 进 与 项税额无法配 比, 也就不 能真 实反 映各期 的税负 。
2 增 值 税 会 计 记 录 方 面 存 在 的 问题
该方法要求按商品的购进时 问而不是 销售时 间确认进项 税 额 。税 法还规定 了具体 的进项税额 的抵扣时间标准 , 期不 逾
内容使会计核算难 于理解 。增值 税 的进项 税额是 企业作 为 购买方所负担的 , 以进 行抵扣 的增值税 , 可 是企业 付 出的款 项 , 于企业 的流动资 产 ; 属 销项税 额是企业 作为商 品生产 者
历史成本原则又称实际成本原则 , 它要求各种资产应按
其取得或购建时发生 的实际支 出计价 和入 账。增值税 一般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 , 际的 实
增值税会计 的关键在 于对 当期 的进项 税额 和销项税 额
进行确认 , 并将两 者进 行配 比从 而得 出 当期 应 交 的增值 税
收 稿 日期 : 0 2 8—1 0 0—1 2
过程无 法完 整再 现 , 报表使用人无法确知增值税对本期损 益
的影响程度 。 2 2 “ 交税 费一应 交增值税 ” 目设置不合理 . 应 科

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的缺点及办法

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的缺点及办法

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的缺点及办法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现行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着诸多缺点。

如对扩大投资、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具有抑制作用;对外购商品重复征税,不利于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公平竞争等等。

1、“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制本身规定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能扣除。

关于“生产型”增值税的定义,我国税法没有给出“生产型”增值税的法定定义。

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中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中所含增值税税款,是以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收入减去其耗用的外购商品和劳务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所以,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就规定,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由于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允许扣除,这就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重复征税问题。

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曾举例说,比如一家企业要购买一套设备,设备的价格是1万元,按照17%的增值税,实际企业购买时必须付11700元钱,其中包括购买10000元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1700元。

但是在企业生产出产品进行销售时,根据现行增值税制规定,企业购买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1700元不能申报抵扣。

实际上相当于对企业进行了重复征税,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有关研究表明:重复征税问题,一方面会抑制投资的增长,另一方面会抑制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的发展。

2、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而西方国家普遍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目前,世界上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国家已经很少,我国属于“很少”中的一员。

而且,我国增值税的法定基本税率为17%,“如果换算成同国外可比口径,即换算成‘消费型’增值税,则税率高达23%,高于西方国家的水平。

”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且税率过高,不利于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参与竞争。

即使我国对出口商品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但与国外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相比,产品中仍隐含着部分税金,并不是真正的完全退税,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我国商品的竞争力。

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综述

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综述

现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综述一、问题(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过窄,在税制结构和管理万面存在的问题1、货币运输收入没征增值税而征了营业税,其实质是对增值税制体系的割裂。

因为货物运输是货物生产流通的中介环节,在这个环节不征增值税而征营业税,人为地割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式管理的税制体系。

运输单位购进的配件、修理支出、燃料费用等均属于投入物,本身都负担了增值税,且对运费部分国家也作了准予抵扣10%的规定,而对运费国家只征收3%的营业税,从这个角度看,国家是征了税还是退了税都很难说。

作为缴纳增值税企业,对运输费用只扣10%的增值税是扣除不到位,加重了企业增值额的税负,显然,从税制的角度讲,不合理的因素已显而易见。

从管理角度来讲,由于运输费用和货物价格划分清,也给税务机关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尽管国家作了混合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但实际中是很难划分的,作为纳税人来说无论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的税负,还是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的税负,都比营业税计算的税负重要,加之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由国税、地税两个税务执法部门分别管理,使国地税两家在这个问题上产生扯皮现象,其实质不是国税、地税两家的问题,而是一个税制问题,只有彻底改革税制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2、建筑业应列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建筑业消耗着大量的建筑材料,而这些建筑材料在我国都属于应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只有把建筑业列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才有利于国家对建筑材料销售单位的税收管理,减少销售建筑材料而造成的税收流失。

(二)抵扣范围方面的间题目前,我国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对加强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避免给财政宏观财力平衡造成过大压力,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生产型增值税使得生产成本中的增值税抵扣不彻底,导致重复征税及税负分配不均问题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1、产品价格部分含税,不利于产品的公平竞争。

由于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因此产品成本中包含了这部分不能抵扣的增值税。

探讨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探讨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未交增值税” 对增值税业务进行 明细核算 。虽然设置 了如此 这么 多专栏 和二级科 目对增值 税情况进行记 录 , 但 还是使会计信 息使 用者不能很清晰全面地 得到企业增值税信息 。例如企业到底 在每 期实 际缴 纳了多少增值税 , 有 多少 现金 因为缴 纳增值税而流 出企
【 关键词】 增值税 , 增值税会计核算
纵 向上可 比性 的丧失 。此外 , 由于非常原 因造成 的存货毁损 , 进项 税额需转 出 , 计入费用 中, 即不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而是通过费用进 行补偿 , 本质上也算是一种抵扣 。 4 、 增值税账户设置及披露存在的 问题 对增值税进 行会 计核算 时 , 企业 通过 “ 应 交税 费一应交 增值 税” 科 目下设置“ 销项税 额” 、 “ 进 项税 额 ” 、 “ 进项 税 额转 出” 、 “ 出 口退税” 、 “ 已交税金 ” 、 “ 转 出应交增 值税 ” 等专 栏和“ 应交税 费一
中, 对增值税 的会计核算却是相 当混乱 , 很 多地方值得我们探 讨和
研究 。
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 的问题 1 、 按 照 税 法进 行 增 值 税 会 计 核 算 存 在 的 问题

业, 每期抵扣 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 留待 以后期 间抵扣 的进项税 额又 有多少等等 。 增值税抵扣 、 减免对企业 的财务状况 和经 营成果有重要 影响 , 属于重要信息 , 应当单 独披露 。而 现在 的做 法是通过 资产负 债表 中的应交 税费来披露 , 但应交税 费项 目反 映的是企业按 照税 法规 定计算缴纳 的各种税费 , 根本无法得到有关增值税 的信息 , 而在利 润表 中, 由于收入和成本都是不含增值税 的, 所 以也得不到相关信 息, 问题由此便产生 , 为什 么对企业有 重大影 响的税 , 会计信 息使 用者 却无法通过企 业提供 的会计信 息载体得 到相关信息 , 这 明显 违反 了会计信息重要性原则 。 二、 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存在 问题 的建议 增值税会计核算 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 由于其 自 身的特点 和我 国财税合一 的税务会计模式导致 , 所 以要解决 问题 , 就要从 引起 问题 的原 因着手 。而增值税的问题及改进

完善增值税若干问题分析

完善增值税若干问题分析

关于完善增值税的若干问题分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及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增值税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虽然世界上很早就有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征增值税的设想,但增值税的具体实践运用,却是近几十年的事,其发展极为迅速。

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增值税开始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增值税核算帐户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从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情况看,现行会计制度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规定实际运用效果较差。

在此,我就发现的问题作些分析,并提出一些初步的改进建议,与大家探讨。

(一)现行会计制度关于增值税核算存在的问题第一,由于增值税会计核算业务内容多、数量大、相对比较复杂,大部分企业不能准确地运用“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第二,不便于会计电算化年末数据的结转。

按现行会计制度,年终结算后“应交增值税”的下级明细科目余额不能正确地自动结转下年,须人工制作凭证才能正确结转。

第三,科目定义不规范,使“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不能全面反映本期、本年累计上缴增值税的情况。

增设“转出多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显得画蛇添足。

(二)完善增值税会计核算应采取的措施取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和“已交税金”三个明细科目,其他明细科目不变;更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为“应交税费——待交增值税”科目,其下级明细科目除“进项税额”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转出”、“减免税”的借贷性质不变,核算内容不变。

“进项税额”借方反映待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反映通过税务局认定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反映未抵扣数;更改“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其借方核算当期已交税金,贷方反映应交增值税额(即纳税申报数)。

若当期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则差额的绝对值为当期多交增值税;若相反,则差额为当期应交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反映未交增值税或多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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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探讨
【摘要】:
制定正确的增值税核算制度有利于保障国家经济,文化,教育,公共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而正确地处理增值税核算,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盈利,使得中小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随着经济的发展,增值税会计核算中许多不合理制度带来的问题逐渐呈现出来,而且已经明晰化。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核算税务改革
一、增值税会计核算概述
1.增值税简介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纳税义务人可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本文所论述的是一般纳税人。

2. 增值税会计核算内容与核算方法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在企业购进、销售货物,或者提供相应加工劳务时,应该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进行单独核算,并开具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某一会计期间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即为本期应纳
增值税额。

具体来说,一般纳税人企业应该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和“进项税额转出”等明细科目;同时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

对于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增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等明细科目。

3. 做好增值税会计核算处理的意义
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所以,做好增值税会计核算,不管是对于国家还是企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财政是国家的血脉,税收是国家耐以生存的基础,而增值税又占税收总收入的一半以上,所以,制定正确的增值税核算制度有利于保障国家经济,文化,教育,公共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通胀的压力及融资困难等原因,使得这些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而正确地处理增值税核算,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盈利,使得中小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二、增值税会计核算现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79年开始引入增值税,随后进行了两阶段改革,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消费性增值税,随着税收改革的深入,以及税法法规与会计法规的不一致,使增值税会计核算出现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问题逐渐呈现出来,而且已经明晰化。

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一方面,对于生产同一商品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缺乏可比性。

一般纳税人购进存货时,增值税单独核算,不计入存货成本,而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存货时其成本包含增值税,这就导致了企业购入同样的存货,由于购进渠道不同,存货成本项目的构成也就不同。

从而使二者之间无法进行客观的比较。

另一方面,相对于同一个企业,当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在建工程或职工福利等方面,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使得同一企业对同一经济业务因业务对象不同而采取了不同的会计处理办法,从而使企业的存货成本产生差异而缺乏可比性。

2.增值税的核算不符合重要性原则
会计相关法规规定,会计核算应符合重要性原则,应该反映重要的会计信息。

增值税抵扣、减免而产生的损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要影响,属于重要的信息,应该单独披露。

增值税实际上是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最终将影响企业的财务成果。

但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并没有对这些情况进行单独披露,没有单设科目进行核算,而且损益表上也没有反映出增值税的情况,这都违反了会计重要性原则的要求,不利于企业财务分析和筹划。

3. 核算缺乏一致性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计税基础相同,核算原则却不相同。

付款扣税法体现了收付实现制,而货到扣税核算法没有体现会计上的任何原则。

这使得增值税会计核算原则缺乏一致性。

同一计税基础实行不同的原则,同一时期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不相比配,难以从销售收入同增值税的逻辑关系上判断出企业是否合理地计算并交纳了增值税,使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降低。

4. 核算方法不公平
由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不同,有的行业可以在货物出售之前抵扣,而有的行业在收到货款之后才能抵扣。

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进项税额可以提前抵扣的纳税主体较之滞后抵扣的纳税主体税负要轻。

5. 坏账损失中包含的已纳增值税处理方法不合理
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在每个会计期间都有可能会产生坏账,这部分损失需要企业自行承担,税法规定,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既不允许抵扣,也不退税。

对坏账中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未作任何处理,这无形中加重了企业税收负担。

6. 增值税科目设置不合理
现行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过多,复杂,核算混乱,税法规定期末时将本期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多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使得核算过于繁杂,不能简单明了的反映本期增值税发生情况。

7. 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核算混乱
增值税已税货物进入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征税环节时,其已征增值税得不到抵扣,不应按全额课征营业税,因而重复征税的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

由于增值税与营业税在计税依据、计算方法、税率等方面各不相同,使得同处在商品流通不同环节的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税负不够公平。

三、应采取的措施及对策
1. 改进对于含增值税存货成本的核算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价税分离。

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时,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采
用价税分离的方法核算存货成本。

对于普通发票中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可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这既符合成本核算原则,又对企业起到了相应的制约,同时能够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存货成本的比较。

2. 根据增值税在会计核算中对于企业损益的重要作用,应单独设立“增值税”一级科目。

借方登记本期发生的销项税额以及由于进项税额转出等原因产生的增值税费用的增加;贷方登记本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以及由于出口退税等原因产生的增值税费用的抵减;借方余额即为本期实际发生的增值税费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进行损益汇总。

3. 增值税会计核算在国外的处理原则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这种方法有利于解决货款收付与税款缴纳脱节的矛盾。

应该取消税收法规中企业“货到扣税法”的规定。

所有企业的进项税额都要在实际付款后才能抵扣,销项税额也要在收到货款以后才须交税。

使不同企业、同一企业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性。

4. 统一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调整确认收入时间的账务处理。

可将工业企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间改为货到付款后,将商业企业分期付款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间改为分期付款时分期抵扣,所有企业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

另外,当发出商品,预收货款时,由于收入准则与税法规定在确认收入的时间上存在差异,可通过“递延税款-增值税”调节。

5. 关于已发生的坏账中包含的增值税的处理,不能退税,不可抵扣的处理规定使企业增加了税负负担国家应该制定合理的政策,允许销货方要求退回增值税的差额,可按坏账损失的一定比例扣除应税销售额,调整计税基础。

6. 关于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应该简单明了,便于实务操作,便于管理者的检查和理解。

过多的设置明细科目反而使增值税的核算过于混乱,企业增值
税的核算可适当增减相应明细科目。

在“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待转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取消“转出多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增值税”两个科目,同时取消“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设置,减少三级科目,精简账簿,简化会计核算。

7. 增值税于营业税的征税对象应该明确细分,明确规定在不同的流通阶段商品应该承担哪种税种,避免重复征税,同时增加增值税征收的涵盖面,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经营成本和企业税负。

【参考文献】:
[1] 蔡报纯、杨学富:《构建财税分流的增值税会计模式的思考》,《财务与会计导刊》(上半月·实务读本)2006.9
[2] 李新:《增值税会计模式浅探》,《财会月刊》(会计)2006.6
[3] 马战华:《改革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建议》,《财会通讯》2009.10
[4] 肖杰:《继续推进国家税务改革》,《国家税务》2010. 10
[5] 百度百科:增值税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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