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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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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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 电子学分授予流程中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03月目录1.国家级项目电子学分授予流程 (1)1)项目计划 (1)2)考核评估 (8)3)项目反馈 (9)4)学分送审 (9)2.省级I类项目电子学分授予流程 (10)1)项目计划 (10)2)考核评估 (18)3)项目反馈 (19)4)学分送审 (20)3.院内项目电子学分授予流程 (21)1)项目计划 (21)2)项目执行 (26)3)学分送审 (26)1.国家级项目电子学分授予流程1)项目计划第①步:完善项目详情进入【项目举办】-【项目计划上报】,勾选项目点击【上报通知|上报日程】,如图1所示。

图 1在项目详情页,需要确认主讲人学分、实际举办开始时间、实际举办结束时间、首次签到截止时间、举办方式、举办城市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项目信息后,点击【保存】,如图2所示。

图 2第②步:完善项目通知完善项目详情后,切换到【项目通知】页面。

可上传图片或填写文字内容,如图3所示。

图 3第③步:项目日程新增日程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在页面点击【新增日程】添加,一种是导入项目日程。

第一种:新增日程点击【新增日程】,新增内容区会显示在下方,选择时间区域、输入题目以及主讲人后,点击【保存】。

选择时间区域时需在【项目详情】页设置的实际举办开始时间和实际举办结束时间范围内,如图4所示。

可点击【收起】,隐藏内容区域。

图 4第二种:导入项目日程点击页面中下载模板的链接,下载日程模板,如图5所示。

图 5打开下载的模板,正确编辑好内容后保存文档,回到平台,点击【导入项目日程】,如图6所示。

图 6进入选择文件页面,选择保存好的文件,点击【打开】,如图7所示。

打开后数据会导入到日程列表中。

图 7可删除日程,选择列表中的一条数据,点击【删除日程】,平台提示:确认删除选中的日程?,点击【确定】,删除日程;点击【取消】,取消删除操作。

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1、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及以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一)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一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授予Ⅱ类学分标准(一)凡由单位组织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2000字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获得市、州、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管理制度)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俩类。

(壹)Ⅰ类学分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壹级学科学会举办、且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1、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之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之上医院)、县级及之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壹)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壹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壹)。

第六条授予Ⅱ类学分标准(壹)凡由单位组织自学和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2000字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获得市、州、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四川省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

四川省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

四川省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0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经、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1、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及以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一)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一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授予Ⅱ类学分标准(一)凡由单位组织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2000字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简介引言:随着医学领域的不断发展,医生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

为了提供一个高效、方便的教育管理系统,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应运而生。

该平台旨在整合各类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并提供在线学习、考核和证书管理等功能,帮助医生们更好地继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

本文将全面介绍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的特点、功能以及带来的实际效益。

一、平台特点1. 网络化: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是一个基于网络的平台,用户只需通过登录账号即可随时随地访问和使用该平台。

2. 整合资源:平台整合了各类线上、线下的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包括在线课程、学术文献、会议信息等,方便医生们获取全方位的学习资料。

3. 个性化学习:平台根据用户的专业背景和学习需求,为用户推荐相关的学习资源,实现个性化学习方案。

4. 学习记录和证书管理:平台记录用户的学习情况并生成相应的学习记录和继续医学教育证书,方便用户查阅和证明自己的学习成果。

二、平台功能1. 在线学习: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提供丰富的在线学习资源,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感兴趣的课程,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平台还提供在线答疑功能,帮助用户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2. 课程评价与反馈:用户在学习完课程后,可以对课程进行评价和反馈,提供宝贵的建议,并帮助平台优化课程设置。

3. 考核与测评:平台设有考核与测评机制,用户可以通过在线考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评测试自己的学习成果和水平。

4. 学习记录和证书管理:平台记录用户的学习情况和成绩,生成个人学习记录和继续医学教育证书,为用户提供学习成果的证明。

5. 学习社区:平台建立了学习社区,用户可以与其他医生进行学习交流、共享学习心得和经验,促进学习的互动和合作。

三、实际效益1. 提高学习效率: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电脑版为医生提供了便捷的学习平台,帮助他们高效地获取学习资源,节省学习时间。

(仅供参考)四川省继教管理平台电子学分授予管理流程

(仅供参考)四川省继教管理平台电子学分授予管理流程

四川省继教管理平台电子学分授予管理操作文档一、操作步骤申办单位:1.项目举办前2周,通过项目活动管理—活动计划,点击相应项目后的修改,首先完成部分项目信息的确认和修改,如实际举办时间地点等信息,下图①处。

然后勾选项目,点击菜单栏上传举办通知扫描件和填写日程,并上报到省继教办待审。

2.项目通知日程审核通过后,申办单位即可按照上报时间据实举办该项目。

3.项目举办现场,申办单位通过会议管理软件进行现场签到管理(签到时间为正式开始培训签到,正式结束培训签出,不包括学员报到和撤离时间),参会学员通过二代身份证进行刷卡签入签出。

项目举办完成后,申办单位应及时通过会议管理软件,联网上报签到数据至省继教管理平台。

(注: 所有参会学员均可正常刷卡签到(含未在省继教管理平台内注册学员),授予学分,但是无法查询学分获取情况,需要注册以后方可查询,请各申办单位及时告知参会学员。

)4.申办单位在上传完成签到数据后,需在继教平台—活动计划内设置参会人员合格信息,点击举办结束。

下图:①勾选项目②点击活动详情进入活动详情界面③选择学员通讯录查看上传的签到数据④点击设置主讲人(如主讲人不在名单中不用设置)⑤确认完信息后点击一键设置合格(如有不合格人员,请在一键设置合格后勾选不合格人员点击设置不合格,如果数据上传错误,请在点击删除所有后,重新通过会议管理系统上传数据。

)设置完成后返回列表点击举办结束,完成本次项目举办。

流程如下图:①点击举办结束②确认结束5.申办单位填写完成项目执行情况并上报。

在菜单管理中选择项目活动管理-活动执行,选中该项目点击执行情况,进入执行情况页面填写执行情况。

根据相应模块完成执行情况填写。

填写完成后,确认无误,点击上报按钮,上报活动执行情况。

下图:①勾选上报项目②点击上报,上报项目执行情况6.申办单位执行情况上报成功后,在学分管理-Ⅰ类、Ⅱ类项目学分送审内,送审本次项目学分,送审成功后等待省继教办审核通过即完成电子学分授予。

科教管理平台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

科教管理平台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

科教管理平台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简单操作说明一. 办理继续医学教育IC卡的流程说明:1.添加人员添加人员之前请确认要添加的人员是否被安排在新的科室。

如果是,需要先添加新科室。

科室设置完成后通过“人员管理\录入修改人员数据”功能添加人员的基本信息(带*号的属于必填项)。

2.打印办卡人员资料人员添加完成后,将需要办卡的人员通过“人员管理\打印办卡人员资料”功能选择出需要办卡的人员并打印出“办卡人员的基本信息”,在打印出的需要贴相片的纸上贴上小一寸的彩色相片。

如果是丢失了IC卡需要补办则不需要重复录入该人员的基本信息,直接打印出办卡人员的办卡资料,贴上相片并用签字笔标明“丢失补办”的字样。

将贴上相片的的资料交到广州华医网。

特殊说明:(1)请在办卡资料上用注明本单位负责继教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在发现有问题的时候能及时联系到直接负责人。

(2)办理ic卡的人员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I类:以前办理了好医生IC卡的人员。

第II类:新系统新录入的需要办理IC卡的人员。

第III类:丢失ic卡需要补办的人员。

第I类办卡不收取任何费用,第II类办卡收费70元/人(含5年数据维护费50元)。

第III类办卡收取工本费20元/人。

注:办卡单位请按照以上三类将需要办卡的人员分类集中打印办卡资料,然后贴上小一寸的彩色照片,并在相应的打印出的办卡资料空白处注明属于哪一类办卡。

如果属于第I类,则注明“有好医生IC卡”;如果属于第II类办卡,则注明“新办IC卡”;如果属于第III类,则注明“丢失补办”。

(3)IC卡办理完毕后,我们会按照办卡资料上的联系方式直接和负责人联系。

二.“学分录入”的说明:1.举办培训项目的录入步骤。

(1)设置项目。

第一步:通过“继教活动管理\继教活动--项目管理”功能的“添加”按钮添加需要举办的项目的具体内容。

第二步:在新添加项目的“课程列表”栏点击“添加”按钮为项目设置对应的课程,每个项目至少设置一个课程。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 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学分的分类第四条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 类学分和 类学分两类。

(一) 类学分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 类学分。

(二) 类学分、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及以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 类学分。

第三章 学分的授予标准第五条 授予 类学分标准(一)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 小时 学分;主讲者 小时 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 小时 学分;主讲者 小时 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 学分,全国会议 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 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 学分,全国会议 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 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一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 授予 类学分标准(一)凡由单位组织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 字 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 学分。

(二)获得市、州、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四川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四川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个人用户操作手册中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0月目录1使用背景 (3)2个人注册 (3)2.1验证个人的手机号 (3)2.2设定个人的账户信息 (4)2.3个人注册状态查询 (10)3登录 (12)4忘记密码 (13)5修改密码 (14)6学分管理 (15)6.1 个人学分标准设置 (15)6.1.1新增 (15)6.1.2删除 (16)6.2 个人学分标准查询 (16)6.3 个人学分登记审核 (16)6.3.1新增 (16)6.3.2修改 (17)6.3.3删除 (17)6.3.4查看 (17)6.4 出具I类、II类学分证明 (17)6.5 学分综合查询 (19)7技术档案管理 (19)7.1 用户档案管理 (19)7.1.1修改 (20)7.1.2简历 (21)7.1.3变更详情 (22)1使用背景本次系统更新不影响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简称:继教平台)的历史数据。

系统更新前使用过继教平台的个人用户,请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再次验证。

系统更新前未曾使用过继教平台的个人用户,请在平台首页进行个人注册,注册说明请参照【二、个人注册】。

2个人注册点击【注册】-【个人注册】,开始注册新用户,如图1所示。

图 12.1验证个人的手机号注册新用户的第一步是验证手机号码。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必须是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如图2所示。

图 2您的手机将接收到一条短信:【省卫计信息中心】您的验证码为:XXXXXX。

在验证码输入栏中输入短信中的六位数字,点击下一步按钮,如图3所示。

图 32.2设定个人的账户信息注册新用户的第二步,需要设定所在单位(科室)以及个人账户信息。

选择单位所在的省、市、区后,在“请选择机构”的下拉选项中,找到个人所在的单位,并点击,如图4所示。

图 4如果“请选择机构”的下拉选项中,单位数目比较多时,可以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如图5所示。

四川省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0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1、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及以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一)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参会者每次只记一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一).第六条授予Ⅱ类学分标准(一)凡由单位组织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2000字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获得市、州、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1、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及以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一)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一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授予Ⅱ类学分标准(一)凡由单位组织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2000字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获得市、州、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川卫发2005 3号文件)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川卫发2005 3号文件)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发〔2005〕3号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学教继续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单位,医学院校及有关单位:《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卫生厅2005年1月28 日厅办公会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省卫生厅。

附件:《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二OO五年三月一日附件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及以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一)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电子证书管理主办单位使用手册目录1.系统入口...........................................................................................................................- 3 -2.个人信息管理...................................................................................................................- 4 -2.1. 密码修改...................................................................................................................- 4 -2.2. 登录名修改...............................................................................................................- 5 -3.会级电子证书管理...........................................................................................................- 6 -3.1. 通知及日程填报.......................................................................................................- 6 -3.2. 项目相关信息填报...................................................................................................- 7 -3.3. 学员通讯录填报.......................................................................................................- 9 -3.4. 教师通讯录填报.................................................................................................... - 12 -3.5. 项目资料填报........................................................................................................ - 16 -3.6. 意见反馈................................................................................................................ - 18 -4.国家级电子证书管理.................................................................................................... - 19 -4.1. 通知及日程填报.................................................................................................... - 19 -4.2. 项目相关信息填报.................................................................................................- 20 -4.3. 学员通讯录填报.................................................................................................... - 22 -4.4. 教师通讯录填报.....................................................................................................- 26 -4.5. 项目资料填报........................................................................................................ - 29 -4.6. 意见反馈................................................................................................................ - 32 -5. 电子证书查询.................................................................................................................... - 32 -5.1. 通知及日程查询.................................................................................................... - 32 -5.2. 学员证书查询........................................................................................................ - 32 -5.3. 教师证书查询........................................................................................................ - 32 -5.4. 机构查询................................................................................................................ - 32 -1.系统入口第一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进入中华医学会门户网站(建议使用IE7浏览器)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项目的申报单位审核后发放,自行注册无效)第三步:点击“个人业务办理”第四步:在弹开的页面中,点击左侧功能树中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2.个人信息管理2.1.密码修改第一步:采用用户名、密码方式进入中华医学会门户网站(建议使用IE7浏览器) 第二步:点击“个人信息中心”,点击“修改密码”,输入旧密码和两遍新密码后完成密码修改2.2.登录名修改第一步:采用用户名,密码方式进入中华医学会门户网站(建议使用IE7浏览器) 第二步:点击“个人信息中心”,点击“修改登录名”,输入新登录名后点击“提交”完成登录名修改注:登录名只允许修改一次3.会级电子证书管理3.1.通知及日程填报第一步:进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后,选择“电子证书申报(会级)-通知及日程填报”第二步:点击“添加”,显示添加页面选择年度后选择相应项目,填写有关信息,上传通知和日程后,点击“保存”显示添加成功注: 1:举办期次为实际举办的第×期次,如果仅一期,填写数字1 2:通知和日程的附件为必填项目,文件后缀为doc或者pdf3:点击“保存”按钮提示完成操作,点击“返回”按钮不保存数据第三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成功后,提示完成通知及日程的填报工作3.2.项目相关信息填报第一步:点击“电子证书申报(会级)-项目相关信息填报”第二步:点击“项目相关信息添加”,显示相关信息添加页面,选择年度和项目注:学分/天数/学时可以不用填写,默认读取该项目计划公布的学分/天数/学时数字。

四川省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0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1、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及以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一)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一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授予Ⅱ类学分标准(一)凡由单位组织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2000字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获得市、州、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个人使用方法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个人使用方法
.考勤登记页面,点击“二维码扫描”,扫描继教项目生成的二维码后,提示考勤登记成功。
.个人信息完善:
()电脑登陆:。
()使用卡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后,点击修改个人信息,核对并完善医院名称、科室、职称、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等个人信息。便于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课程的学习。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个人使用方法
.关注华医网公众微信号:或使用微信扫一扫进行关注。在下方“服务”栏中点击“查询密码”按照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可查询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
.在下方“应用”栏中点击“继教案分管理”。点击进入“学员学分维管理系统”。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请务必将微号绑定。
.进入系统界面如下,有本人的姓名和账号、照片等信息。还可以查询学分情况、达标情况等。本页最下方进入“二维码考勤登记”。

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市州卫生局版本1)

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市州卫生局版本1)
中疗科技

中疗科技


一、卫生部对信息化的要求 二、国家卫生网络平台的建设 三、省级网的系统构架 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意义 五、继续医学教育的十大任务 六、省继教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进展 七、省级数据中心的建立 八、省级数据中心的实用价值(举例) 九、各级使用者实现的管理目标 十、系统展示
设计为三级构架
国家网
是构建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平台的重
要环节。
国 家 卫 生 网 络 平 台
省级网
省级网
省级网
省网级
城域网
城域网
城域网
城域网
中疗科技

三、省级网的系统构架 ——五级管理平台
省厅
市州
互联网
区市县 区市县
市州
直属
区市县
区市县
直属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
中疗科技

八、数据中心的实用价值(四)
高效管理:
微观洞察 功能
四川省继续医学 教育数据中心
宏观分析 功能
共性需要 专门需求
从而实现有针对性的强化管 理、极大的提高管理效力。
中疗科技

八、数据中心的实用价值(五)
有效监管:
政策 -
全面管理 全过程管理
行 政 管 理 简 政 放 权
继教学分 人员档案 协会学会 科研项目
四川省继续医学 教育管理系统
管 理 目 标
实现过程实时监管
实现全国资源共享
统一管理
实现全面资源整合
实现工作方便快捷
中疗科技

九、医疗机构——实现的管理目标
实现上下级管理一步到位,确保行政管理实时、 准确、安全和标准化。 强化医务人员自我管理责任,机构只实施验证 的工作,提高了管理部门工作效率。

四川省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0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经、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1、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及以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一)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一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授予Ⅱ类学分标准(一)凡由单位组织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2000字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获得市、州、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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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个人用户操作手册中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05月目录1使用背景 (3)2个人注册 (3)2.1验证个人的手机号 (3)2.2设定个人的账户信息 (4)2.3个人注册状态查询 (10)3登录 (13)4忘记密码 (14)5修改密码 (15)6用户管理 (16)6.1版本管理 (16)7首页电子学分公共查询 (16)7.1系统注册用户 (17)7.2非系统注册用户 (19)8学分管理 (21)8.1个人学分标准设置 (21)8.1.1新增 (21)8.1.2删除 (22)8.2个人学分标准查询 (22)8.3个人学分登记审核 (23)8.3.1新增 (23)8.3.2修改 (23)8.3.3删除 (24)8.3.4查看 (24)8.4出具I类、II类学分证明 (24)8.5学分综合查询 (25)8.6学分完成情况查询 (26)9技术档案管理 (26)9.1用户档案管理 (26)9.1.1修改 (27)9.1.2简历 (28)10信息发布 (29)10.1通知查看 (29)1使用背景本次系统更新不影响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简称:继教平台)的历史数据。

系统更新前使用过继教平台的个人用户,请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再次验证。

系统更新前未曾使用过继教平台的个人用户,请在平台首页进行个人注册,注册说明请参照【2 个人注册】。

2个人注册点击【注册】-【个人注册】,开始注册新用户,如图1所示。

图 12.1验证个人的手机号注册新用户的第一步是验证手机号码。

首先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必须是手机号码),然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如图2所示。

图 2您的手机将接收到一条短信:【省卫计信息中心】您的验证码为:XXXXXX。

在验证码输入栏中输入短信中的六位数字,点击下一步按钮。

2.2设定个人的账户信息注册新用户的第二步,需要设定所在单位(科室)以及个人账户信息。

选择单位所在的省、市、区后,在“请选择机构”的下拉选项中,找到个人所在的单位,如图3所示。

图3如果“请选择机构”的下拉选项中单位数目比较多时,可以通过关键字进行搜索,如图4所示。

图 4选择机构后,会出现“请选择科室”的下拉选项,如图5所示。

图 5在“请选择科室”的下拉选项中,找到个人所在的科室,如图6所示。

图 6设定单位和科室信息后,填写个人账户信息,包含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技术职称,如图7所示。

设定登录密码时,需要输入两遍,并且两次输入的密码必须保持一致。

设定完成后,请牢记您的用户名和密码。

图 7填写完成后,点击完成按钮,平台将提示“用户注册成功!请等待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登录。

”,如图8所示。

图 82.3个人注册状态查询点击【注册状态查询】,进入注册状态查询页,如图9所示。

图 9输入用户账号和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按钮。

如果输入的账号和证件号码与注册时输入的信息匹配,页面会显示用户的注册状态,状态分为:单位待审、单位审核不过、单位审核通过等三种状态。

状态为单位待审核或单位审核不过时,用户可修改注册信息,如图10所示。

图 10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审核申请,如图11所示。

图 11状态为单位审核通过,用户可直接使用注册时填写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如果输入的账号和身份证号与注册时输入的信息不匹配,平台提示:用户名和身份证号码不匹配,如图12所示。

图 123登录如果您的注册状态为单位审核通过,在继教平台的首页,输入您个人注册时设定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如图13所示。

图 13登录成功,如图14所示。

(注:首次登录需要补全个人基本信息)图 14如果您的注册状态为待审或审核不过,则会提示:用户名或密码不正确,如图15所示。

图 154忘记密码点击【忘记密码】,开始找回密码,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找回密码按钮,如图16所示。

图 16找回密码是将密码重置为初始密码111111,为保证账户安全,建议用户重新登录系统后再次修改密码,如图17所示。

图 175修改密码点击页面左边导航栏上方的第三个钥匙形状的按钮,进行修改密码,如图18所示。

图 18输入正确的原密码、新密码、重复密码,点击提交按钮,如图19所示。

平台会提示密码修改成功,用户下次登录需使用新密码进行登录。

图 196用户管理6.1版本管理在【用户管理】-【版本管理】里,可查看版本历史更新记录,如图20所示。

图 20勾选一条信息,点击【查看】按钮,弹出版本信息页面,可查看更新详情,如图21所示。

图 217首页电子学分公共查询不管是系统注册用户还是非系统注册用户,都可以在首页的“电子学分公共查询”中,查询学分记录并打印学分证明,查询入口如图22所示。

图 227.1系统注册用户对于系统的注册用户,可以在首页的“电子学分公共查询”中,查询学分记录并打印学分证明。

点击【首页】-【电子学分公共查询】,在个人电子学分查询页,输入证件号码并选择要查询的年度,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列表中会列出该学员在平台中的所有学分记录,如图23所示。

图 23点击【查看/打印】按钮,为该学员生成学分证明,如图24所示。

图 24在学分证明提取条件页,点击【提交验证查询】生成学分证明,如图25、图26所示。

图 25图 267.2非系统注册用户对于非系统的注册用户,可以在首页的“电子学分公共查询”中,查询学分记录并打印学分证明。

点击【首页】-【电子学分公共查询】,在个人电子学分查询页,输入证件号码并选择要查询的年度,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平台会提示“系统中无学员信息,请完善相关信息后再查询!”,如图27所示。

图 27在用户信息完善页,完善姓名、技术职称、单位名称和单位类别后,点击【保存】按钮,如图28所示。

图 28平台会提示“保存成功,现在可以进行查询!”,如图29所示。

图 29此时再次点击【查询】按钮,列表中会列出该学员在平台中的所有学分记录,如图30所示。

图 30如需打印学分证明,点击【查看/打印】按钮,具体操作方法与【7.1 系统注册用户】中打印学分证明的操作方法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8学分管理8.1个人学分标准设置8.1.1新增点击【新增】,开始新增个人学分标准,如图31所示。

图 31选择年度、机构所属区域等级、技术职称,学分标准会自动显示在页面上,如图32所示。

设定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个人学分标准。

图 328.1.2删除选择一个学分标准,点击菜单栏【删除】按钮。

8.2个人学分标准查询根据查询条件可查出个人每年的学分标准,如图33所示。

图 338.3个人学分登记审核8.3.1新增个人用户在【学分管理】-【个人学分登记审核】中,点击【新增】,如图34所示。

红色*号标记的都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

保存后,学分记录的状态为“待审”。

图 348.3.2修改个人用户在【学分管理】-【个人学分登记审核】中,选择一条待审状态的学分记录,点击【修改】,可以修改学分信息。

(注:只有待审状态的学分记录才可以修改)8.3.3删除个人用户在【学分管理】-【个人学分登记审核】中,选择一条待审状态的学分记录,点击【删除】,可以删除学分记录。

(注:只有待审状态的学分记录才可以删除)8.3.4查看个人用户在【学分管理】-【个人学分登记审核】中,选择一条待审状态的学分记录,点击【查看】,可查看学分记录的详细信息。

8.4出具I类、II类学分证明个人用户在【学分管理】-【出具I类、II类学分证明】中,可以查看并打印学分证明,如图35所示。

图 35根据需要,点击【合成I类II类综合学分证明】/【合成I类学分证明】/【合成II类学分证明】,进入学分证明提取条件页,选择所需时间段,点击【提交验证查询】,如图36所示。

图 36生成的学分证明如图37所示。

图 378.5学分综合查询个人用户在【学分管理】-【学分综合查询】中,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可查询出符合条件的学分信息。

在学分信息列表处,点击某条数据右侧的【查看】按钮,可查看学分信息详情,如图38所示。

图 388.6学分完成情况查询个人用户在【学分管理】-【学分综合查询】中,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可查询出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如图39所示。

图399技术档案管理9.1用户档案管理用户首次登录需要补全个人基本信息,如图40所示。

填写正确的用户信息后,点击保存,平台提示:请等待审核。

同时,在单位管理员的【技术档案管理】-【用户档案管理】中,会生成一条待审核的档案变更记录。

图 409.1.1修改个人用户在【技术档案管理】-【用户档案管理】中,选择个人记录,点击【修改】,打开用户个人基本信息页。

该页分为:个人基本信息、个人教育经历、个人培训经历、个人论文论著、个人工作经验以及个人获奖情况等模块。

根据需要自行填写相应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如图41所示。

图 419.1.2简历个人用户在【技术档案管理】-【用户档案管理】中,选择个人记录,点击【简历】,平台可自动根据用户填写的内容生成个人简历,如图42所示。

图 4210信息发布10.1通知查看在【信息发布】-【通知查看】里,勾选一条信息,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该通知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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