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大型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规定(标准)
化工系统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安全试车工作规定
化工系统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安全试车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保证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全、稳定、连续运转,实现合理工期,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化工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应遵守本规定;小型化工装置执行本规定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有关的试车程序和内容要求。
长周期停车、安全条件发生变化的在役化工装置的开车工作,应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所属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装置的试车工作,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成套引进化工装置可按该装置合同规定的试车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化工装置试车分为四个阶段,即试车前的生产准备阶段、预试车阶段、化工投料试车阶段、生产考核阶段。
从预试车开始,每个阶段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要求,方可进入下一个阶段。
第四条化工装置试车及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必须贯穿试车的全过程。
第五条化工装置试车工作应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成本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力求一次成功。
第六条本规定涉及的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执行。
第七条建设(生产)单位,应负责化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筹集、组织建设或检维修、生产准备、试车、生产考核等各项工作。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化工投料试车的组织和指挥、生产考核工作的组织必须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
第八条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将试车日期、内容、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项书面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和化工产业管理局(化工投资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应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规定,编制试生产方案并报安监部门批准或备案,同时上报化工产业管理局。
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v
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产准备和试车是项目建设的关键阶段。
为了切实做好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工作,确保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使建设项目投料试车后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要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使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纳入建设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之中。
《生产准备工作纲要》应在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复后两个月内完成,并上报备案。
第三条试车工作要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稳,经济效益要好”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一次成功。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化工系统内所属企业新建、扩建、技改、搬迁、产业化等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本规定涉及的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按国家和企业内部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第二章生产准备第六条生产准备的任务:一、组织准备二、人员准备三、技术准备四、物资准备五、资金准备六、营销准备七、外部条件准备第七条组织准备一、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批复后,建设单位要组建生产准备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完善机构,负责生产准备工作。
二、应根据总体试车方案的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成立试车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有关单位做好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及生产考核工作。
三、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进展情况,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新体制,建设单位要适时地组建各级生产管理机构,以满足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
第八条人员准备一、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定员指标,编制人员进厂总计划和年度计划,适时配备人员。
二、人员配备应注意年龄结构、文化层次、技术等级的构成,在相同或类似岗位工作过的人应达到装置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新员工应从本企业或系统内调剂,经过培训、考试和体检后,择优录用。
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及主要的操作、分析、维修人员,应在投料试车一至二年以前进厂。
化工试车的规定
[wiki]化工[/wiki]试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尽快达到设计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是搞好人员组织、技术、全员培训、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准备。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是工厂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心须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早抓、早落实,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创造条件,投产后长周期正常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试车工作是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的全面考核,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项项工程质量优良,不留隐患;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时建成,不留尾巴;试车操作准确无误,不出事故,应做到单机试车要早,全系统联动试车要全,化工投料要稳。
在试车中,要坚持应遵循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减少,应该达到的标准一点也不能降低,应争取的时间一分钟也不能放过的原则,要加强对试车工作的领导,设计、施工、生产单位要密切邺合,确保化工投料试车最佳方案的实现和投料试车的一次成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生产准备工作第一节人员组织准备第四条建设项目在批准开工之前,应选择具有生产建设经验的、懂技术业务的领导人员,组建一个能够坚定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要求的生产领导班子,以适应现代化工厂生产建设的需要。
生产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主要成员从建设开始就参加建厂的领导(主管生产准备),保证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的连续性。
建设单位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应设立生产准备机构,负责抓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第五条根据设计要求和改革精神建立适应生产装置特点的工厂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和生产指挥系统要逐步充实、完善,以适应各阶段工作需要。
对引进装置,其外事机构要配备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以利掌握外事主动权。
化工系统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安全试车工作规定
化工系统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安全试车工作规定化工系统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安全试车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保证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全、稳定、连续运转,实现合理工期,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化工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应遵守本规定;小型化工装置执行本规定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有关的试车程序和内容要求。
长周期停车、安全条件发生变化的在役化工装置的开车工作,应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所属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装置的试车工作,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成套引进化工装置可按该装置合同规定的试车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化工装置试车分为四个阶段,即试车前的生产准备阶段、预试车阶段、化工投料试车阶段、生产考核阶段。
从预试车开始,每个阶段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要求,方可进入下一个阶段。
第四条化工装置试车及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必须贯穿试车的全过程。
第五条化工装置试车工作应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成本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力求一次成功。
第六条本规定涉及的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执行。
第七条建设(生产)单位,应负责化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筹集、组织建设或检维修、生产准备、试车、生产考核等各项工作。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化工投料试车的组织和指挥、生产考核工作的组织必须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
第八条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将试车日期、内容、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项书面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和化工产业管理局(化工投资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应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规定,编制试生产方案并报安监部门批准或备案,同时上报化工产业管理局。
化学工业大型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规定
化学工业大型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规定[88]化基字第381号颁布日期:19880503实施日期:19880503颁布单位:化工部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准备工作第一节人员组织准备第二节技术准备第三节全员培训第四节安全准备第五节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第六节管理准备第三章化工投料前的准备和试车第一节工程扫尾第二节机械试车第四章化工投料试车第五章生产考核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尽快达到设计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是搞好人员组织、技术、全员培训、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准备。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是工厂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早抓、早落实,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创造条件,投产后长周期正常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试车工作是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的全面考核,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项项工程质量优良,不留隐患;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时建成,不留尾巴;试车操作准确无误,不出事故,应做到单机试车要早,全系统联动试车要全,化工投料要稳。
在试车中,要坚持应遵循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减少,应该达到的标准一点也不能降低,应争取的时间一分钟也不能放过的原则,要加强对试车工作的领导,设计、施工、生产单位要密切邺合,确保化工投料试车最佳方案的实现和投料试车的一次成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生产准备工作第一节人员组织准备第四条建设项目在批准开工之前,应选择具有生产建设经验的、懂技术业务的领导人员,组建一个能够坚定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要求的生产领导班子,以适应现代化工厂生产建设的需要。
生产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主要成员从建设开始就参加建厂的领导(主管生产准备),保证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的连续性。
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3篇)
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我公司生产准备及试车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化工装置的安全工作是一个复杂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安全准备要着重从生产装置的实际出发,研究其危险性的来源及特点。
在安全准备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以下三条原则:2.1积极推行全员预防性管理,采取有效的预防性措施;2.2实行早期隐患检测,做到早期发现和早期处理;2.3搞好人身安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3、在充分收集国内外有关安全的资料和案例的基础上,应编制以下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资料:3.1国内外同类化工装置事故实例汇编;3.2工厂防火指面,即每种物质的详细预防措施,如运输、贮存、生产使用的注意事项,泄漏时的处理方法,灭火,急救等;3.3全厂及各车间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3.4安全、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程和全厂消防设施分布及使用资料。
4、化工投料前必须具备以下的安全条件(简称安全二十条)。
4.1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设备、管件、村料、制造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满足工艺要求。
4.2设备、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合格。
4.3系统气密试验和泄漏量符合规范标准。
4.4安全阀调试动作在____次以上,确保起跳灵敏,并要核对相应工艺装置的压力,试后应有安全部门铅封。
防爆板、阻火器、呼吸阀等必须符合工艺要求,安装质量优良。
4.5工艺各报警联锁系统调试合乎要求,并应经静态调试____次以上,确定动作无误好用。
4.6自控仪表(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分析)经过调试灵敏好用;就地安装的表计,应有最高、最低极限标志。
4.7高压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消防通讯报警、可燃气体探测仪等等,都应经过安全消防部门与生产单位共同进行实际试验,证明好用。
要配备足够消灭初期火灾所需数量的来火器。
4.8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所有设备、管架的接地线要安装完善,测试合格。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组织准备第三节人员准备第四节技术准备第五节安全准备第六节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第七节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第八节其它准备第三章预试车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单机试车第三节工程中间交接第四节联动试车第四章化工投料试车第一节试车条件第二节试车方案及标准第三节倒开车第四节试车队伍第五章停车第一节常规停车第二节紧急停车第六章生产考核第一节试车总结第二节稳定运行考验第三节生产考核第七章附则附件:1、《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2、《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3、预试车安全操作要点4、化工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5、聘请技术顾问和开车人员管理办法6、化工装置安全试车流程图附录:1、用词说明2、参考资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保证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全、稳定、连续运转,实现合理工期,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应遵守本规范;小型化工装置执行本规范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有关的试车程序和内容要求。
长周期停车、安全条件发生变化的在役化工装置的开车工作,应参照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医药、轻工、冶金、建材等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装置的试车工作,可参照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成套引进化工装置可按该装置合同规定的试车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化工装置试车分为四个阶段,即试车前的生产准备阶段、预试车阶段、化工投料试车阶段、生产考核阶段。
从预试车开始,每个阶段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要求,方可进入下一个阶段。
第四条化工装置试车及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必须贯穿试车的全过程。
第五条化工装置试车工作应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成本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力求一次成功。
化学工业大型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规定(精)
化学工业大型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规定发布单位:化工部文号:[88]化基字第381号发布日期:1988年05月03日生效日期:1988年05月0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尽快达到设计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是搞好人员组织、技术、全员培训、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准备。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是工厂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心须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早抓、早落实,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创造条件,投产后长周期正常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试车工作是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的全面考核,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项项工程质量优良,不留隐患;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时建成,不留尾巴;试车操作准确无误,不出事故,应做到单机试车要早,全系统联动试车要全,化工投料要稳。
在试车中,要坚持应遵循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减少,应该达到的标准一点也不能降低,应争取的时间一分钟也不能放过的原则,要加强对试车工作的领导,设计、施工、生产单位要密切邺合,确保化工投料试车最佳方案的实现和投料试车的一次成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生产准备工作第一节人员组织准备第四条建设项目在批准开工之前,应选择具有生产建设经验的、懂技术业务的领导人员,组建一个能够坚定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要求的生产领导班子,以适应现代化工厂生产建设的需要。
生产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主要成员从建设开始就参加建厂的领导(主管生产准备,保证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的连续性。
建设单位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应设立生产准备机构,负责抓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第五条根据设计要求和改革精神建立适应生产装置特点的工厂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和生产指挥系统要逐步充实、完善,以适应各阶段工作需要。
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14页精选文档
化学工业大型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规定来源:作者:21世纪化工网时间:2009-6-24 11:22:35 关注:818化学工业大型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规定(1988年5月3日以(88)化基字第381号文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尽快达到设计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是搞好人员组织、技术、全员培训、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准备。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是工厂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心须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早抓、早落实,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创造条件,投产后长周期正常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试车工作是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的全面考核,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项项工程质量优良,不留隐患;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时建成,不留尾巴;试车操作准确无误,不出事故,应做到单机试车要早,全系统联动试车要全,化工投料要稳。
在试车中,要坚持应遵循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减少,应该达到的标准一点也不能降低,应争取的时间一分钟也不能放过的原则,要加强对试车工作的领导,设计、施工、生产单位要密切邺合,确保化工投料试车最佳方案的实现和投料试车的一次成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生产准备工作第一节人员组织准备第四条建设项目在批准开工之前,应选择具有生产建设经验的、懂技术业务的领导人员,组建一个能够坚定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要求的生产领导班子,以适应现代化工厂生产建设的需要。
生产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主要成员从建设开始就参加建厂的领导(主管生产准备),保证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的连续性。
建设单位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应设立生产准备机构,负责抓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第五条根据设计要求和改革精神建立适应生产装置特点的工厂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
化工装置试车前安全规定
化工装置调试前安全规程第一条生产准备和调试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二期工程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尽快达到设计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是搞好人员组织、技术、全员培训、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准备。
生产准备贯穿基本建设的全过程,是工厂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早抓、早落实,为确保试车一次成功创造条件,投产后长周期正常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试车工作是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的全面考核,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项项工程质量优良,不留隐患;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时建成,不留尾巴;试车操作准确无误,不出事故,应做到单机试车要早,全系统联动试车要全,化工投料要稳。
在试车中,要坚持应遵循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减少,应该达到的标准一点也不能降低,应争取的时间一分钟也不能放过的原则,要加强对试车工作的领导,设计、施工、生产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实现最佳调试计划,确保调试成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安全绩效。
第四条各车间应设立试车组织机构,负责所有生产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全员培训、安全准备、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管理准备)。
1、人员组织准备;各岗位的操作、维修人员,要按人员配备计划进厂,并经教育、培训合格。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
实行目标责任制,各车间项目部负责分管项目的工程交接验收全过程。
2、技术准备;技术准备的任务是使生产人员掌握所有生产设备的技术,主要应在工艺操作、工艺控制(仪表联锁及分析),设备维护使用、安全等四个方面下功夫,达到能独立指导和处理各种技术问题的要求。
技术准备的四项工作内容。
㈠.配备技术骨干,建立技术责任制。
㈡.参加设计会审、改进工艺和工程设计。
㈢.编制各种技术规程、开车方案和资料。
㈣.技术规定和启动计划,应组织有关专家讨论,须经总工程师审核,厂长批准。
3、全员培训;全员培训要求全厂领导干部、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至每个职工(尤其是分析、化验和机、电、仪修理专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训练,考试合格才能任职或上岗,这是生产准备的中心环节。
化工系统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安全试车工作规定
化工系统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安全试车工作规定化工系统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安全试车工作规定化工系统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安全试车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保证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全、稳定、连续运转,实现合理工期,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化工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应遵守本规定;小型化工装置执行本规定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有关的试车程序和内容要求。
长周期停车、安全条件发生变化的在役化工装置的开车工作,应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所属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装置的试车工作,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成套引进化工装置可按该装置合同规定的试车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化工装置试车分为四个阶段,即试车前的生产准备阶段、预试车阶段、化工投料试车阶段、生产考核阶段。
从预试车开始,每个阶段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要求,方可进入下一个阶段。
第四条化工装置试车及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必须贯穿试车的全过程。
第五条化工装置试车工作应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成本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力求一次成功。
第六条本规定涉及的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执行。
第七条建设(生产)单位,应负责化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筹集、组织建设或检维修、生产准备、试车、生产考核等各项工作。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化工投料试车的组织和指挥、生产考核工作的组织必须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
第八条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将试车日期、内容、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项书面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和化工产业管理局(化工投资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应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规定,编制试生产方案并报安监部门批准或备案,同时上报化工产业管理局。
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的安全管理,确保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证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装置生产准备安全管理1.根据《装置生产准备安全管理办法》,制定《装置生产准备安全计划》。
2.装置生产准备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并记录检查和维护情况。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在操作前进行培训和考试,确保其能够熟练操作设备。
4.加强通风排风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正常,避免有害气体积聚。
5.制定装置生产准备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责任,并进行宣传教育。
6.根据现场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人员能够及时警示。
7.严禁未经授权私自操作装置设备,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
三、装置试车安全管理1.根据《装置试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定《装置试车安全计划》。
2.对试车前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无任何异常情况,并记录检查情况。
3.试车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试车操作培训,确保其具备试车操作能力。
4.严格控制试车操作人员的数量和身份,确保操作人员专业、合格。
5.试车过程中,严禁将设备超负荷运行,确保设备运行在安全工作范围内。
6.加强对试车设备的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7.试车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避免非试车人员进入。
8.试车操作前,必须检查试车设备的接地情况,确保设备接地良好。
9.试车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并记录检查和维护情况。
四、应急管理1.制定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救援组织的职责和联系方式。
2.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
4.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过程中,发生危险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
五、责任和处罚1.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化学工业大型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规定
化学工业大型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尽快达到设计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是搞好人员组织、技术、全员培训、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准备。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是工厂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心须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早抓、早落实,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创造条件,投产后长周期正常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试车工作是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的全面考核,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项项工程质量优良,不留隐患;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时建成,不留尾巴;试车操作准确无误,不出事故,应做到单机试车要早,全系统联动试车要全,化工投料要稳。
在试车中,要坚持应遵循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减少,应该达到的标准一点也不能降低,应争取的时间一分钟也不能放过的原则,要加强对试车工作的领导,设计、施工、生产单位要密切邺合,确保化工投料试车最佳方案的实现和投料试车的一次成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生产准备工作第一节人员组织准备第四条建设项目在批准开工之前,应选择具有生产建设经验的、懂技术业务的领导人员,组建一个能够坚定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要求的生产领导班子,以适应现代化工厂生产建设的需要。
生产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主要成员从建设开始就参加建厂的领导(主管生产准备),保证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的连续性。
建设单位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应设立生产准备机构,负责抓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第五条根据设计要求和改革精神建立适应生产装置特点的工厂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和生产指挥系统要逐步充实、完善,以适应各阶段工作需要。
对引进装置,其外事机构要配备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以利掌握外事主动权。
化工装置生产准备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生产准备管理规定化工装置生产准备管理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工作责任1. 生产准备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工作。
2. 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生产准备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 全体员工要按照本规定要求,积极参与生产准备工作。
四、准备工作内容1. 生产资料准备(1)原辅料准备:生产准备部门要根据生产计划,提前计划和采购所需原辅料,并进行及时储存、检验和分类,确保质量合格。
(2)设备准备: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准备部门要安排设备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工具准备:准备好各类工具和器具,供生产过程中使用。
2. 设备检查和试运行(1)设备检查:生产准备部门要组织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并及时修复或更换出现故障的设备。
(2)试运行:根据生产计划和工艺要求,生产准备部门要组织设备的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工艺准备(1)生产准备部门要根据产品工艺要求,编制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指导书。
(2)工艺装备准备: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准备好各种生产装备和设备。
4. 安全准备(1)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操作权限和责任。
(2)安全设备配置和维护:配置和维护适当的安全设备,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五、工作流程1. 生产准备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准备工作计划。
2. 生产准备部门按计划进行生产准备工作,包括资源准备、设备检查和试运行、工艺准备以及安全准备等。
3. 相关部门按生产准备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 生产准备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现场调试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5. 完成生产准备工作后,生产准备部门进行相关记录和档案归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备案。
六、监督和检查1. 上级部门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装置的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的安全,提高生产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种装置的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
第三条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必须按照装置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并经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五条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严禁违法操作。
第六条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必须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做到人人有责,层层负责。
第八条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做到有章可循。
第二章生产准备管理第九条生产准备工作包括设备检修、安装、调试、清洗、预处理等内容。
第十条生产准备工作必须按照装置的设计要求和生产计划进行,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生产准备工作必须进行“四同时”管理,即时间、空间、制度和干部到位。
第十二条设备检修必须按照相关的检修计划进行,并做到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设备安装必须按照相关的安装要求进行,并做到合理、牢固。
第十四条设备调试必须按照相关的调试方案进行,并做到准确、稳定。
第十五条设备清洗必须按照相关的清洗方法和程序进行,并做到彻底、完整。
第十六条设备预处理必须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并做到高效、可行。
第十七条设备的检修、安装、调试、清洗、预处理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经过专业审核。
第十八条设备的检修、安装、调试、清洗、预处理工作必须进行安全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设备的检修、安装、调试、清洗、预处理工作必须记录相关情况,留下相关证据。
第二十条设备的检修、安装、调试、清洗、预处理工作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第二十一条生产准备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确保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生产准备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
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我公司生产准备及试车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化工装置的安全工作是一个复杂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安全准备要着重从生产装置的实际出发,研究其危险性的来源及特点。
在安全准备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以下三条原则:2.1积极推行全员预防性管理,采取有效的预防性措施;2.2实行早期隐患检测,做到早期发现和早期处理;2.3搞好人身安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3、在充分收集国内外有关安全的资料和案例的基础上,应编制以下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资料:3.1国内外同类化工装置事故实例汇编;3.2工厂防火指面,即每种物质的详细预防措施,如运输、贮存、生产使用的注意事项,泄漏时的处理方法,灭火,急救等;3.3全厂及各车间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3.4安全、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程和全厂消防设施分布及使用资料。
4、化工投料前必须具备以下的安全条件(简称安全二十条)。
4.1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设备、管件、村料、制造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满足工艺要求。
4.2设备、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合格。
4.3系统气密试验和泄漏量符合规范标准。
4.4安全阀调试动作在3次以上,确保起跳灵敏,并要核对相应工艺装置的压力,试后应有安全部门铅封。
防爆板、阻火器、呼吸阀等必须符合工艺要求,安装质量优良。
4.5工艺各报警联锁系统调试合乎要求,并应经静态调试3次以上,确定动作无误好用。
4.6自控仪表(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分析)经过调试灵敏好用;就地安装的表计,应有最高、最低极限标志。
4.7高压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消防通讯报警、可燃气体探测仪等等,都应经过安全消防部门与生产单位共同进行实际试验,证明好用。
要配备足够消灭初期火灾所需数量的来火器。
化学工业大型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规定(标准)
化学工业大型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尽快达到设计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是搞好人员组织、技术、全员培训、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准备。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是工厂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心须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早抓、早落实,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创造条件,投产后长周期正常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试车工作是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的全面考核,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项项工程质量优良,不留隐患;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时建成,不留尾巴;试车操作准确无误,不出事故,应做到单机试车要早,全系统联动试车要全,化工投料要稳。
在试车中,要坚持应遵循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减少,应该达到的标准一点也不能降低,应争取的时间一分钟也不能放过的原则,要加强对试车工作的领导,设计、施工、生产单位要密切邺合,确保化工投料试车最佳方案的实现和投料试车的一次成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生产准备工作第一节人员组织准备第四条建设项目在批准开工之前,应选择具有生产建设经验的、懂技术业务的领导人员,组建一个能够坚定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要求的生产领导班子,以适应现代化工厂生产建设的需要。
生产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主要成员从建设开始就参加建厂的领导(主管生产准备),保证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的连续性。
建设单位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应设立生产准备机构,负责抓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第五条根据设计要求和改革精神建立适应生产装置特点的工厂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和生产指挥系统要逐步充实、完善,以适应各阶段工作需要。
对引进装置,其外事机构要配备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以利掌握外事主动权。
化工系统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安全试车工作规定
化工系统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安全试车工作规定化工系统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安全试车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保证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全、稳定、连续运转,实现合理工期,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化工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应遵守本规定;小型化工装置执行本规定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有关的试车程序和内容要求。
长周期停车、安全条件发生变化的在役化工装置的开车工作,应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所属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装置的试车工作,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成套引进化工装置可按该装置合同规定的试车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化工装置试车分为四个阶段,即试车前的生产准备阶段、预试车阶段、化工投料试车阶段、生产考核阶段。
从预试车开始,每个阶段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要求,方可进入下一个阶段。
第四条化工装置试车及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必须贯穿试车的全过程。
第五条化工装置试车工作应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成本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力求一次成功。
第六条本规定涉及的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执行。
第七条建设(生产)单位,应负责化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筹集、组织建设或检维修、生产准备、试车、生产考核等各项工作。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化工投料试车的组织和指挥、生产考核工作的组织必须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
第八条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将试车日期、内容、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项书面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和化工产业管理局(化工投资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应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规定,编制试生产方案并报安监部门批准或备案,同时上报化工产业管理局。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第二章 生产准备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第二章生产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七条生产准备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组织、人员、技术、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营销及产品储运以及其它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为试车和安全稳定生产奠定基础。
第八条生产准备工作应从化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后开始。
公司应将生产准备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的总体统筹计划,及早组织生产准备部门及聘请设计、施工、监理、生产方面的专家,参与编制化工项目建设统筹计划,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及设计变更、非标设备监造、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设调度等工作,办理技术交底、中间交接、工程交接等手续,并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详见附件1:《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第九条生产准备工作中必须严格检查和确认以下条件:1、建设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必须成熟、安全可靠。
2、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建设项目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其它全部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确保质量合格。
4、建设项目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质量控制,进行化工专业工程质量监督。
5、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必须和主体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满足试车需要。
6、所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必须经检测检验合格,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否则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7、化工装置必须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现场制作的大型储罐应进行强度试验,并有合格的记录。
第十条化工投料试车前,公司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计划的要求,完成全部生产准备工作,避免因生产准备工作的延迟和失误影响试车工作。
第二节组织准备第十一条化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后,公司应及早组建生产准备及试车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统一组织和指挥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等工作。
第十二条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其负责人应由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生产、技术、安全环保、设备动力、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还应吸收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单位的有关人员以及同类型企业的有关专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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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大型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尽快达到设计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是搞好人员组织、技术、全员培训、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准备。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是工厂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心须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早抓、早落实,为确保化工试车一次成功创造条件,投产后长周期正常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试车工作是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的全面考核,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项项工程质量优良,不留隐患;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时建成,不留尾巴;试车操作准确无误,不出事故,应做到单机试车要早,全系统联动试车要全,化工投料要稳。
在试车中,要坚持应遵循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减少,应该达到的标准一点也不能降低,应争取的时间一分钟也不能放过的原则,要加强对试车工作的领导,设计、施工、生产单位要密切邺合,确保化工投料试车最佳方案的实现和投料试车的一次成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生产准备工作第一节人员组织准备第四条建设项目在批准开工之前,应选择具有生产建设经验的、懂技术业务的领导人员,组建一个能够坚定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要求的生产领导班子,以适应现代化工厂生产建设的需要。
生产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主要成员从建设开始就参加建厂的领导(主管生产准备),保证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的连续性。
建设单位从基本建设一开始就应设立生产准备机构,负责抓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第五条根据设计要求和改革精神建立适应生产装置特点的工厂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和生产指挥系统要逐步充实、完善,以适应各阶段工作需要。
对引进装置,其外事机构要配备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以利掌握外事主动权。
第六条切实抓好生产队伍的组建工作。
按设计定员和岗位技术标准从同类型老厂中选调或聘用一部分有组织管理经验的干部和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工人为骨干。
生产技术骨干要在工厂筹建时进厂,参加技术谈判、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和生产准备工作。
操作工、维修工主要应从中技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经过考试择优录取。
主要岗位的操作、维修人员,要在工厂安装竣工前1年半至2年按人员配备计划进厂。
第七条实行厂长目标责任制,厂长对工厂从筹建到工程全部交工验收的全过程负责。
第二节技术准备第八第技术准备的任务是使生产人员掌握所有生产装置的技术,主要应在工艺操作、工艺控制(仪表联锁及分析),设备维护使用、安全等四个方面下功夫,达到能独立指导和处理各种技术问题的要求。
从生产准备一开始,就必须把技术系统建立起来。
第九条技术准备的四项工作内容。
1.配备技术骨干,建立技术责任制。
工厂要及早配备工艺、仪表、电气、机械、分析等方面的专业技术骨干,并签订责任书,坚持一贯制,对本专业的技术准备工作负责到底。
2.参加设计会审、完善工艺及工程设计。
生产人员在熟悉掌握生产工艺的同时,要重视工程技术,熟悉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时发现设计、安装中的问题,配合设计、施工部门完善设计施工。
3.编制各种技术规程、开车方案和资料。
根据设计文件,结合现场实际,参照国内外有关技术资料,工厂应编制以下重要规程和方案。
(1)公用工程运行规程,包括锅炉、供排水、循环水、脱盐水、电、仪表、气等。
(2)生产装置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从自控仪表角度来写、应附仪表控制回路及联锁信号系统逻辑图)。
(3)大机组运行规程,包括大压缩机、大泵及相配套的透平、油系统、真空系统等。
(4)工厂安全技术规程及各装置、各岗位安全操作要点。
(5)分析规程,包括化学分析和器械分析。
(6)机械设备维修及检修规程,包括备机管理。
(7)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包括信号、联锁运行及维护。
(8)自控仪表、联锁维护检修规程。
(9)各种开车方案,包括设备清洗、管道清洗、吹扫、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气密性试验、置换、触煤装填、烘炉、化工投料试车等。
(10)紧急事故处理方案。
4.技术规程和开车方案,应组织有关专家讨论,须经总工程师审核心,厂长批准。
第三节全员培训第十条全员培训要求全厂领导干部、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至每个职工(尤其是分析、化验和机、电、仪修理专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训练,考试合格才能任职或上岗,这是生产准备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十一条全员培训的目标是从抓思想建设、队伍素质入手,培养一支能满足一次试车成功的过硬队伍。
在培训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着眼于队伍训练,练思想、练技术、练作风,若练一次开车成功的本领,掌握工艺操作、掌握工艺控制、掌握设备维护使用、掌握安全。
对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量、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在全员培训的同时,对生产指挥人员及生产技术骨干应重点培训。
生产调度人员、车间主任、专职工程师、中控值班长等主要技术骨干应进行“全流程培训”,建立系统观念,加强系统管理。
机、电、仪修,分析、化验等特殊工种培训周期长,难度大,这些人员应早进厂,早培训,并应参加设备检验、安装调试,掌握维修、分析化验技术。
第十三条强化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在建设阶段,工厂要集中精力抓好人员培训工作,应根据建设工期,制订培训计划,保证培训时间,保证培训质量。
第十四条要抓好全过程培训。
全过过程培训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化工基础知识和工艺理论学习阶段约3至6个月。
第二阶段是实习阶段,约6至18个月。
重点放在熟悉和掌握对口岗位工艺流程、工艺操作、工艺过程控制和设备性能。
实习培训工作实行“六定二包一顶”,即定带队人、定培训点、定培训人员、定时间、定任力、定期考核;培训单位包教,培训人员包会;在师傅监护下顶岗操作。
第三阶段是现场练兵阶段,约3至6个月。
现场练兵要按照工艺流程、开车方案等要求一项一项进行练兵,一人练兵多人挑毛病,按假想事故来练,抓住重点和簿弱环节反复练,通过现场练兵提高指挥能力,熟悉现场,熟悉工艺,熟悉控制,熟悉设备,熟悉规章制度,熟悉前后左右岗位联系。
第四阶段是参加化工投料前的各项试车,进行实际操作培训阶段。
参加管线核对、吹扫、气密试验、电气仪表的安装调试及试车等工作,是掊训工作的重要阶段。
生产操作人员在外培的基础,结合施工现场学习练兵,熟悉各种介质的管线走向、阀门位置,熟悉控制室仪表布置、控制方法及控制回路和联锁系统等。
经过以上四个阶段的全过程培训之后操作人员能掌握开停车,正常操作,事故处理等全过程;机、电、仪修人员能掌握设备检修,安装调度的全过程。
第十五第严格考核制度,促进培训工作。
在上岗前,车间主任、调度人员由厂长主考任职;专职工程师由厂技术部门主考任职;值班长、岗位操作工、维修、分析化验工由车间主任会同安全部门主考,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十六条全面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在职工队伍技术培训的同时,还必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
在培训的全过程中必须坚持从严要求,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高队伍的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作风过硬,技术业务精,管理水平高,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职工队伍。
第四节安全准备第十七条大型化工装置的安全工作是一个复杂的技术和管理工作。
对安全试车及安全生产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准备。
安全准备要着重从工厂生产装置的实际出发,研究其危险性的来源及特点。
在安全准备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以下三条原则:1.积极推行全员预防性管理,采取有效的预防性措施;2.实行早期隐患检测,做到早期发现和早期处理;3.搞好人身安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第十八条在充分收集国内外有关安全的资料和案例的基础上,应编制以下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资料:(1)国内外同类化工装置事故实例汇编;(2)工厂防火指面,即每种物质的详细预防措施,如运输、贮存、生产使用的注意事项,泄漏时的处理方法,灭火,急救等;(3)全厂及各车间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4)安全、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程和全厂消防设施分布及使用资料。
第十九条化工投料前必须具备以下的安全条件(简称安全二十条)。
(1)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设备、管件、村料、制造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满足工艺要求。
(2)设备、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合格。
(3)系统气密试验和泄漏量符合规范标准。
(4)安全阀调试动作在3次以上,确保起跳灵敏,并要核对相应工艺装置的压力,试后应有安全部门铅封。
防爆板、阻火器、呼吸阀、水封、分子封、真空破环器等必须符合工艺要求,安装质量优良。
(5)工艺各报警联锁系统调试合乎要求,并应经静态调试3次以上,确定动作无误好用。
(6)自控仪表(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分析)经过调试灵敏好用;就地安装的表计,应有最高、最低极限标志。
(7)高压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泡沫装置、水幕、自动消防、消防通讯报警、可燃气体探测仪等等,都应经过安全消防部门与生产单位共同进行实际试验,证明好用。
要配备足够消灭初期火灾所需数量的来火器。
(8)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所有设备、管架的接地线要安装完善,测试合格。
(9)电话、信号灯、报话机、鸣笛、嗽叭等安全通讯系统,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好用。
(10)通风换气设备良好,达到设计的换气次数。
(11)凡设计要求防爆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均应符合防爆标准,不经批准,不得使用临时电线和灯具。
(12)安全防护设施、走梯、护栏、安全罩要坚固齐全,现场洗眼与淋浴器要保证四季畅通好用。
(13)沟坑、阴井盖板齐全完整,楼板穿孔处要有盖板,地面平整无障碍,道路编号清晰而且畅通无阻。
(14)装置区内清扫完毕,不准堆放杂物,尤其是易燃物品,对日常使用的油品和化学药品要堆放在安全部门指定的地点。
(15)生产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经技术考核、安全考核合格,方准任职上岗。
(16)各种规章制度齐备,人人有章可循。
(17)设备标志、管线流向标志齐全,厂区消火栓、地下电缆沟、交通禁令、安全井等标志齐全醒目。
(18)开车必各的工器具及劳保用品齐全,并筌合防爆防火要求。
(19)建立健全群众性安全、消防、救护组织,并经过训练,能够掌握灭火救护本领,都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做到平时有责守,急时能用上,临危不乱。
(20)紧急救护器具齐全,包括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安全带、担架、急救箱等,并且大家都会使用。
第二十条建立一个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统。
建立厂和车间两级安全组织,配好称职的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各级安全员。
安全管理系统的主要职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