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业安全防护监测制度-共3页

合集下载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保障医护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法》、《职业卫生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一、医院职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职业安全监测工作。

二、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主要任务:(一)对医院职业病危害源开展调查研究;(二)对医院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估;(三)对医院职业病防护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四)对医院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监测评估;(五)对医院环境污染因素进行监测评估;(六)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报告的编制与汇总。

三、医院职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应当在各个岗位上设立专门人员,负责职业安全监测工作具体实施。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源调查研究一、医院职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医院职业病危害源调查研究工作。

二、医院职业病危害源调查研究应当包括医院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的调查、医院职业病防护设备及使用情况的调查、医院环境污染因素的调查等。

三、医院职业病危害源调查研究结果,应当在医院内部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一、医院职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医院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估。

二、医院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内容,包括医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型、浓度、暴露时间等参数。

三、医院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结果,应当在医院内部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如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章职业病防护效果监测评估一、医院职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医院职业病防护效果进行监测评估。

二、医院职业病防护效果监测评估内容,包括医院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备情况、使用状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三、医院职业病防护效果监测评估结果,应当在医院内部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如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存在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改善。

第六章职业健康检查监测评估一、医院职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医院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监测评估。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1. 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医院职工的职业安全,防备和掌控职业损害的发生,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职工。

3. 职责与义务3.1 医院职能部门•订立并完满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

•定期评估医院职业安全风险,并提出改善措施和建议。

•帮助各部门订立和实施职业安全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3.2 各部门•负责订立本部门的职业安全监测计划,并确保执行。

•定期检查和评估本部门的职业安全风险,并提出改善措施和建议。

•供应必需的职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本领。

3.3 职工•遵守本制度和相关职业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和保护个人防护用品。

•参加职业安全培训并乐观搭配医院的职业安全工作。

•及时报告和反映职业安全事件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4. 职业安全监测流程4.1 职业安全风险评估医院职能部门依据医院的职业特点和工作环境,订立职业安全风险评估量划,对医院内各职业的安全风险进行定期评估。

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环境、工作流程、职业暴露风险等。

4.2 职业安全监测计划依据职业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医院职能部门与各部门一起订立职业安全监测计划,明确监测内容、频次和责任人。

4.3 职业安全监测执行各部门依照职业安全监测计划执行监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收集数据、分析数据、识别风险、订立改善措施等。

4.4 职业安全监测报告各部门应依照要求提交职业安全监测报告,包含监测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改善措施和建议等。

4.5 改善措施和建议实施医院职能部门依据职业安全监测报告,帮助各部门订立改善措施和建议,并监督实施情况。

5. 职业安全考核标准5.1 职业安全管理标准考核医院职能部门将依据职业安全管理标准,对各部门的职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订立职业安全目标和计划,并定时完成;—是否做好职业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备和掌控职业损害的发生;—是否及时报告和处理职业安全事件和问题。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日益扩大,医院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制定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医院职业安全监测体系,明确职业安全监测的责任、权限和程序,促使医院各部门能够全面、科学地对职业安全问题进行监测、评估和控制,努力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岗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行政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1.医院管理层负责对医院职业安全工作目标进行确定、计划制定和评估结果的总结。

2.医院职业安全监测部门负责医院职业安全的监测、评估和控制工作,并向管理层提供相关数据和建议。

3.各部门负责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积极配合职业安全监测部门的工作,完善岗位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

四、职业安全监测内容1.工作环境监测:包括空气质量、噪声、照明等方面的监测,以保证医院工作环境的良好和谐。

2.危险因素监测:对可能对医务人员造成伤害的化学物质、辐射、噪声等危险因素进行监测,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

3.医患关系监测:监测并评估医患双方的互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因医患矛盾而引发的职业安全问题。

4.工作负荷监测:监测员工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长,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防止过度劳累和职业倦怠。

5.职业病监测: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预防与工作环境相关的职业病。

五、监测程序1.制定监测计划:医院职业安全监测部门负责制定每年的职业安全监测计划,并报医院管理层批准。

2.实施监测:按照监测计划,对医院内的工作环境、危险因素、医患关系、工作负荷等进行监测。

3.结果分析和评估:医院职业安全监测部门负责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4.问题整改:根据评估报告的内容,医院管理层对问题进行整改,并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复查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2023年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2023年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2023年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2023年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制度篇1一、任务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载体,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案事件,及时消除医院安全隐患,有效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一)组织制度建设。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医院应当形成法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职保卫机构组织实施,医疗投诉、新闻宣传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2、完善安全防范制度。

医院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日常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健全门卫值守、值班巡查和财务、药品、危险品存放等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完善重大医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实现警医联动,做好信息上报,加强舆情引导,规范舆情发布,密切监测舆情,防止恶性突发事件升级,确保恶性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

4、建立教育培训和定期检查制度。

医院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重点岗位和新进员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培训效果。

建立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并切实整改。

(二)人防系统建设。

1、保卫队伍建设。

医院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设立专职保卫机构(保卫处、科),根据医院工作量、人流量、地域面积、建筑布局以及所在地社会治安形势等实际情况,配备专职保卫人员和聘用足够的保安员,确保安全防范力量满足工作需要。

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

专职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保卫人员、保安员的配备情况要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2、保卫、保安人员培训。

医院要加强保卫人员和保安员的培训、管理,要向正规保安公司聘用保安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门培训和考核。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3篇)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3篇)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做好高危岗位个人安全监测档案放射科做好放射剂量监测,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医务部。

二、职业暴露及时上报、处理定期对各临床、医技科室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职业暴露未及时上报及处理的情况。

三、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体检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体检,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

若发现作业流程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

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

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五、医务人员做好职业安全防护1、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做好职业安全防护。

2、各临床医技部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3、各临床医技部门应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4、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六、积极进行整改1、若发生职业危害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2)是指为确保医院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进行定期的监测,并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监测对象:包括医院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2. 监测内容:对医院职工的工作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状况等进行监测。

例如,检测空气质量、噪声、辐射等工作环境指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等。

3. 监测周期:根据不同工种和工作环境的特点,制定不同的监测周期。

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模版

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模版

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附属医院职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安全监测制度,保障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附属医院的全体职工,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的目标是全面监测职业安全风险,提供科学依据,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健康。

第四条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准确、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管理,分类监测,确保职业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条附属医院应当建立职业安全监测的台账,将监测记录、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存档,并定期进行复核。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附属医院应当设立职业安全监测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安全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职业安全监测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年度职业安全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目标和措施;2. 指导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分析监测结果,及时发现职业安全风险,并提出整改措施;4. 定期组织职业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 审查职业安全监测报告,对监测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6. 其他与职业安全监测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职业安全监测方法第八条职业安全监测应当综合运用定性、定量和定性方法,包括但不限于: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进行现场调查和采样检测,分析病害危害程度;2. 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包括临床检查和体内污染物检测;3. 监测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病患者的疗效评价等。

第四章职业安全监测流程第九条职业安全监测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制定年度职业安全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目标和措施;2. 组织监测工作,进行现场调查,采样检测,记录检测结果;3. 分析监测结果,提出职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找出存在的问题;4. 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5. 定期复核,评估整改效果;6. 适时调整监测计划,完善监测工作。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监测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监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职业安全监测管理的目标是:预防职业危害,降低职业发病率,提高医务人员职业健康水平。

第二章监测范围与内容第四条监测范围:1. 医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可能接触的职业性有害因素;2. 医务人员职业健康体检;3.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用品的使用;4. 医务人员职业危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五条监测内容:1.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监测,包括空气、水源、土壤、噪声、振动、辐射、化学物质等;2. 医务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等;3.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包括防护用品的种类、质量、佩戴情况等;4. 医务人员职业危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包括事故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责任追究等。

第三章监测与实施第六条医院设立职业安全监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医院设立职业安全监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1. 制定职业安全监测计划,明确监测范围、内容、方法和时间;2. 组织开展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监测工作;3. 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4. 监督检查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5. 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危害;2. 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防护用品;3. 遵守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4. 积极参加职业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医院职业安全监测管理部门,并由其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职责与奖惩第十条医院领导对本单位的职业安全监测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职业安全监测工作负直接责任。

医务人员医院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医院防护管理制度

一、医院为医务人员提高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可靠的防护用品。

二、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将职业暴露防护纳入新员工、实习生、进修生岗前培训内容,将有效控制医院感染和防止职业暴露作为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

三、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操作常规、服务流程和防护措施,防止因违规操作或者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医院感染的发生。

科主任护士长认真进行日常安全工作督导,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规现象。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职业暴露者,赋予处罚。

四、院感办制定严格、规范和可行性强的职业暴露保护制度以及处理流程。

五、院感办负责职工职业暴露登记表的汇总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告院领导和各级质量控制中心。

一、工作人员发现职业伤害和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办公室.二、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

三、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烧伤或者灼伤.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采用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采用气体化学消毒时应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泄露 ,时常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

(4)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时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5)处理锋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避免可能对人体的刺、割伤害.四、各科为医务人员备齐并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

五、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者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

六、医护人员预防艾滋病等经血传播性疾病的职业防护见流程。

七、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见流程.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者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一个专门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设计一份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的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实现全面的工作安全管理。

二、背景概述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的建立,旨在预防与化解医院内发生的各种安全事件,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

安全监测制度的实施,将对医院的整体安全水平有所提升,并为未来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科学有效的手段。

三、监测目标1. 了解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问题的实际情况。

2. 发现并预警潜在的安全风险。

3. 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追踪和评估安全措施的实施效果。

四、监测内容1. 收集医务人员的安全隐患和事件报告。

2. 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培训。

3. 建立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档案,记录相关信息。

4. 分析医务人员受伤和事故报告,找出原因和教训。

5. 定期检查和评估医院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6. 追踪和评估安全措施的实施效果。

1. 采用定期问卷调查的方法,了解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问题。

2. 建立医务人员安全事件报告系统,确保事件能够及时上报。

3. 举办职业安全培训课程,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

4. 设立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档案,整理医务人员的相关信息。

5. 进行现场巡查和检查,评估医院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6. 制定安全绩效评估指标,追踪和评估安全措施的实施效果。

六、监测结果处理1. 对医务人员职业安全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

2. 针对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确保其实施。

3. 对于重大的安全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4.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

5. 定期评估安全措施的实施效果,对不合格的措施进行修正和完善。

七、监测责任1. 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测部门负责监测工作。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及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及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及监测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乡镇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职业安全防护及监测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管理、科学监测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职业安全防护及监测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保障职业安全防护及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职业安全防护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职业安全防护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中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锐器损伤的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处理用品。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对职业暴露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和职业伤害,并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工作环境的建设和改善,降低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风险。

三、职业安全监测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职业安全监测制度,对职业病和职业伤害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和分析。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职业安全监测机构,负责职业安全监测工作。

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条件和能力。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控制效果评价。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对职业安全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医院职业安全(针刺伤)防护及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针刺伤)防护及监测制度

医院职业安全(针刺伤)防护及监测制度
1、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2、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3、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4、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暴露源明确的职业暴露,可根据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6、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不同感染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7、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包括对相关病原体的抗体检测,一般人员每年一次,特殊区域每年2次。

对易感人群和高危科室进行预防接种。

8、对暴露的医务人员根据不同暴露源进行跟踪随访。

艾滋病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范本

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范本

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并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附属医院内所有从事医疗、护理和管理工作的职工。

第三条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职业卫生和安全监测的要求。

第四条附属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监测机构,配备专业的职业安全监测人员,负责职业安全监测工作。

第五条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应当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降低职工的职业安全风险。

第六条职业安全监测工作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七条附属医院应当加强对职业安全监测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安全知识。

第八条职业安全监测工作应当与附属医院的其他管理工作相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二章职业安全监测机构第九条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机构是负责职业安全监测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十条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权威、专业科学、公正公平的特点。

第十一条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当根据附属医院的工作特点和职工的工作环境,开展相应的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当定期向附属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当加强与职工的沟通和交流,了解职工的安全需求和意见,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十四条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当保护职工的个人信息和监测结果,不得泄露职工的隐私。

第三章职业安全监测工作第十五条附属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包括职业环境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测两个方面。

第十六条职业环境监测是对附属医院内各类职业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包括空气质量、噪音、辐射等指标的检测。

第十七条职业健康监测是对附属医院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包括体检、生物检测、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监测。

第十八条职业安全监测工作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完整版)职业暴露与防护制度

(完整版)职业暴露与防护制度

单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医疗安全,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我院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处置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称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过程中意外被锐器刺伤或有可能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等感染的情况。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放射防护等见具体文件。

第三条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将所有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根据传播途径建立接触、空气、飞沫隔离措施。

其重点是洗手和洗手的时机。

第四条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由于标准预防不能预防经由空气、飞沫途径传播的疾病,因此,对一些临床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或综合症或有流行病学意义的耐药菌感染在待诊或确诊后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空气、飞沫、接触预防隔离措施.第五条与锐器伤有关的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无论使用与否均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二)禁止手持针等锐器随意走动;(三)禁止将针等锐器物徒手传递;(四)禁止针头等锐器物复帽,必须复帽应采用单手复帽。

(五)将使用的注射器针头、刀片等锐器物放入防水耐刺的专用利器收集盒内(塑料利器盒),将使用后的输液管针头从输液瓶拔出后,整条管置于纸质利器盒内.第六条处理流程:(一)暴露部位的处理原则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 0.5% 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4、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暴露后预防(PEP)。

(二)报告1、报告部门负责人(医生向科主任报告、护士向护士长报告);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见附表),科室提出处理意见,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送交院感科;3、感染控制科尽快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指导暴露后的处理。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保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保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维护医务人员的人身权利,防止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遭受职业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保护制度,制定职业安全防护措施,为医务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和控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口罩、手套、防护服、防护眼镜、面罩、洗眼器等。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安全习惯。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职业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对职业伤害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职业伤害事故报告制度,对职业伤害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职业伤害事故处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对职业伤害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十一条发生职业伤害事故后,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职业伤害事故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职业健康监护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务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记录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情况。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样本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样本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职工和岗位。

第三条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要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确保落实国家对职业安全监测的相关要求。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职业安全监测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二章职业安全监测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职工暴露情况的评估以及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评估。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体系,对可能存在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进行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职业暴露监测系统,对职工的暴露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并进行整改。

第八条医院应当及时记录职工的职业健康情况,在每位职工入职时进行健康体检,并定期进行健康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职业安全监测的程序和要求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职业安全监测的工作程序,并明确工作流程。

第十条医院应当制定职业安全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时间、范围、方法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校核和维护。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严格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及时将监测结果向相关职工和管理人员报告,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整改方案。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监测结果的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四章监测结果的应用和保密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将监测结果应用于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中,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严格保密职业安全监测的结果和相关信息,不得泄露职工的个人隐私。

第五章职业安全监测的考核和奖惩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职业安全监测考核制度,对职业安全监测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根据职业安全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或者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制度_共10篇.doc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制度_共10篇.doc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制度_共10篇范文一:医院职业安全防护监测制度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为做好医院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各临床医技部门。

2.术语和定义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职责(1)院感科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2)人事科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3)各临床医技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一般规定(1)医务科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临床医技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医护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对合同制、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引言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危害,如感染性疾病、化学物质暴露、辐射、暴力伤害等。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后勤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1、医院管理层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感染控制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感染控制措施,开展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和教育,监测和评估职业暴露情况。

3、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科室医务人员学习和执行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督促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4、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安全防护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时报告职业暴露事件。

四、防护措施(一)感染性疾病防护1、标准预防医务人员在进行所有医疗操作时,均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即假定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均具有传染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手卫生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在接触患者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等情况下,应正确洗手或使用手消毒剂。

(2)个人防护用品根据操作的风险程度,选择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隔离衣等。

(3)清洁与消毒定期对医疗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包括地面、墙壁、设备表面等。

2、特殊感染预防对于已知或疑似患有特殊感染性疾病(如结核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的患者,应采取额外的防护措施,如单间隔离、加强通风、使用专用设备等。

(二)化学物质防护1、识别和评估对工作中可能接触到的化学物质进行识别和评估,了解其毒性、刺激性、致敏性等特性。

2、防护措施(1)提供适当的通风设备,确保工作环境中的化学物质浓度符合安全标准。

(2)医务人员在接触化学物质时,应佩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3)正确储存和使用化学物质,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

(三)辐射防护1、培训与教育对可能接触辐射的医务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培训,使其了解辐射的危害和防护方法。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范本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范本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保障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确保医院安全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职业安全监测是指对医务人员从事医疗工作中可能接触的环境、职业危害因素以及相关职业病防护措施的监测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应当依据科学性、有效性、全面性原则进行,结果应保密,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第四条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工作应当由专业机构或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第三方组织进行,监测机构应当保证独立性、公正性。

第二章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内容第五条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包括以下内容:(一)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生物化学检验、职业病筛查等;(二)医务人员工作环境的监测,包括噪音、尘埃、辐射、有害气体等监测;(三)医务人员的工作岗位评价,包括工作强度、工作方式、工作时间等评价;(四)医院职业病的监测,包括职业病病例的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五)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应急处理等培训;(六)其他与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相关的监测内容。

第三章医院职业安全监测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应当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设立医院职业安全监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监测工作。

第七条医院职业安全监测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医院职业安全监测计划,并监督实施;(二)组织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工作环境的监测工作;(三)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四)负责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五)组织职业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六)协调处理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投诉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八条医院职业安全监测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进行监测工作,并进行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

第九条医院职业安全监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测档案,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监测数据进行保密和备案。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范本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范本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医院职工的职业安全,预防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工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药师和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医院领导担负起医院职业安全的最终责任,并委托相关部门负责协助执行。

第四条监测机构医院设立职业安全监测机构,负责监测医院职工的职业病情况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第五条职业安全监测制度的要求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应当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公正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二章监测内容第六条职业病监测医院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职业病监测,包括体检、化验等。

第七条工作环境监测医院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对医院内的工作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包括空气质量、噪音、辐射等方面。

第三章监测方法第八条体检医院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组织职工进行定期体检,以发现并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九条问卷调查医院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可以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了解职工对工作环境的感知和反馈意见。

第十条检测设备医院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确保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监测报告第十一条报告内容医院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编制详细的监测报告,包括职业病检测结果、工作环境监测结果等。

第十二条报告分析医院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对监测结果进行详细分析,确定职业病和工作环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改进措施第十三条职业病防护医院应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包括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培训职工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工作环境改善医院应根据监测报告的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的安全性。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监督机构医院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并接受职工的监督。

第十六条违规处罚对于发现存在安全违规行为的职工,应依据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薪或辞退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记录保存医院职业安全监测机构应当将监测报告和相关数据进行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和追溯。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医务人员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医务工作者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的危险和健康风险。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建立一套科学的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制度背景及目的为了确保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医疗机构特制定了《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对职业安全防护的管理,降低工作风险,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环境的安全防护1. 环境安全措施医疗机构应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包括干净整洁的工作场所、通风良好的空气环境、光线适宜的工作区域等。

必要时,还应提供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用于应对有感染风险的工作场景。

2. 安全设施和设备医疗机构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灭火器、紧急出口指示牌、紧急报警器等。

同时,医务人员应熟悉安全应急措施,定期进行演练,并了解医疗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职业危险防护1. 感染防控措施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时,应遵循严格的感染防控措施,包括洗手、戴手套、佩戴口罩等。

对于有传染病病例的患者,医务人员应采取隔离措施,并做好相关的防护工作。

2. 化学品防护医务人员在使用有毒化学品时,应按照相关规定佩戴防护设备,并遵守正确的操作方法。

同时,医疗机构应定期检查和更新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培训。

3. 辐射防护医务人员在接触放射线设备时,应佩戴合适的防护设备,如铅制围裙、护甲等,确保自身不受辐射伤害。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

四、工作风险管理1. 健康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并记录相关的健康信息。

对于有特殊工作风险的岗位,应定期进行职业病筛查,并提供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

2. 培训教育医疗机构应开展职业安全防护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
为做好医院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用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康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康健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各临床医技部门。

2.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康健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大凡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康健构成危险的分外生理或病理状态。

无益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康健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职责
(1)院感科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2)人事科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3)各临床医技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
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大凡规定
(1)医务科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临床医技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无益作业的医护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康健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对合同制、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康健检查。

(3)各临床医技部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无益作业。

(4)各临床医技部门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无益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5)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无益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6)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无益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7)各临床医技部门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优秀技术、优秀工艺、优秀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单位的生产成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