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体组织构架
合作社内部组织及结构图
鲁甸县鸭子塘农业开发农民专业协作社之公保含烟创作
内部组织及构造图
本社实行社员年夜会制度,设立理事会、常任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年夜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直接选举发作,理事会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常任理事会是社员年夜会和理事会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任务.常任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常务副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5名,秘书长1名(由1名副理事长兼任),监事长1名,理事会成员38名,常任理事会成员11名,监事会成员5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社员年夜会、理事会、常任理事会和监事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制.社员或其他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署理,1名社员只能署理2名社员.
各项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对折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许兼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决议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鲁甸县鸭子塘农业开发农民专业协作社组织机构图
全体成员年夜会
理事会
常任理事会监事长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总经理财政总监。
合作社组织架构
合作社组织架构合作社是一种由成员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形式,旨在通过共同合作和互助实现共同利益。
在合作社的运作中,组织架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合作社组织架构的重要性以及常见的组成部分。
一、理事会合作社的理事会是其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合作社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制度。
理事会通常由合作社的成员选举产生,每位理事代表合作社的利益,履行行政、财务和管理职责。
理事会成员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确保合作社运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事会合作社的监事会是其内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行为和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通常由成员选举产生,每位监事都有权利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及其他相关事务进行检查和审计。
监事会的存在可以提高合作社的透明度和诚信度,保护成员的利益。
三、经营管理层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市场开拓、产品开发、生产组织、物流管理等。
该层次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知识,能够有效地协调和指导合作社的各项工作。
同时,他们也需要与成员和其他相关方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合作社的利益最大化。
四、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所有成员共同组成。
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重大事项,如制定章程、选举理事和监事等。
会员大会应定期召开,确保成员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会员大会上,成员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合作社的决策过程。
五、部门根据合作社的具体业务范围和规模,合作社可以设立不同的部门来负责不同的工作。
比如,生产部门负责生产组织和技术支持,市场部门负责市场调研和销售推广,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审计和资金管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和培训等。
这些部门可以按需求设立,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六、成员最后,合作社的成员是其最核心的组成部分。
成员是合作社的股东和参与者,拥有参与和分享合作社经济成果的权利。
合作社依靠成员的共同努力和资源整合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简介
农民专业合作联社(Professional Farmers Cooperative Union)设立背景:破除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规模和服务半径小、综合实力偏弱的瓶颈,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发展合作联社,强化其内部运作机制是突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瓶颈的一个有效途径。
农民专业合作联社是省、市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省、全市合作联社的联合组织,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者、参与者与服务者,对成员社负有组织、知道、协调、服务和监督的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在原则上愿意参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其成员社,接受其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使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的标识。
农民专业合作联社以服务成员社、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合作联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社或成员与本社的合作量、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的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引导和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村现代流通,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担当起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推动农村合作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的合作原则:自愿、互利、民主、平等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的职能和任务:(一)宣传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合作联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平台。
(三)指导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社有企业和基层合作联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四)受省级、市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等商品的储备。
从联合体、专业协会到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江苏省盐城市农村改革40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回顾与展望
中国农民合作社26从联合体、专业协会到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江苏省盐城市农村改革40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回顾与展望■ 文 / 杨群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江苏省盐城市和全国一样,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始,进入了一个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新时期。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历程农村改革40年来,盐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萌发起步期。
农村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20世纪80年代中期,市委、市政府引导发展“两户一体”(专业大户、个体工商户、联合体),逐步建成村级服务网络。
以多种形式联合体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兴起,1986年,全市联合体发展到6832个,参加的农户有3.36万户。
1987年,市委农工部出台了《农村专业合作社试行条例》,推进和引导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1997年在学习借鉴山东等地的经验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正式提出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农村经济全局的战略性措施,全面启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专业协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积极培育和大力发展。
1999年6月,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会议加以推动。
2004年,市委办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通知》,直到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出联合体、专业协会和合作社多元竞相探索发展的格局。
2006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030个,其中,专业合作社430个,专业协会600个。
二是快速发展期。
以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为标志,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
2007年—2012年,盐城市6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达663家、547家、1387家、1022家、1258家和1180家,6年每年平均增加1009家,数量从2007年的1041家增加到2012年的6926家,年均增长155%。
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与运营模式
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与运营模式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推进,农业合作社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
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与运营模式至关重要,对合作社的运营效益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两个方面来探讨农业合作社的运作情况。
一、组织架构1. 执行层:执行层是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他们负责具体的农业生产、销售、技术指导等工作。
执行层的人员主要由农民组成,可以根据合作社的规模和发展需求,选聘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服务。
执行层人员需要有较强的执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推动具体工作的落地实施。
2. 决策层:决策层是农业合作社的核心,他们负责制定并实施合作社的发展战略、业务规划和决策。
决策层的人员由合作社的管理人员组成,他们需要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和战略眼光,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发展计划。
3. 监督层:监督层是农业合作社的监管者,他们负责对农业合作社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农业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监督层的人员可以由政府部门、农民代表等组成,他们需要具备权威性和公正性,能够对农业合作社的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调查。
二、运营模式1. 农业生产模式:农业合作社的核心任务是农业生产,因此合作社可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模式,通过统一的生产计划、技术指导、农资供应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
此外,农业合作社还可以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经营。
2. 市场营销模式:农业合作社需要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工作,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增加农民的收入。
合作社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市场营销,比如与大型企业合作,建立供销合作关系;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农产品销售;参与农产品展销会等。
此外,合作社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开发符合消费者口味和趋势的农产品,提高销售额。
3. 经济机制模式:农业合作社需要建立健全的经济机制,提高经营效益和农民的积极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
1.理事会: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合作社的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审核和批
准财务决算报告,并监督经营管理。
2.经营管理部门:这个部门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运营,包括制定生
产计划和任务分工,协调资源配置和生产流程,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经
营管理部门的主要岗位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生产主管等。
3.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记录和核算
各项收支,制定预算和财务计划,进行财务分析,确保合作社财务状况的
健康稳定。
财务部门的主要岗位人员包括会计、出纳等。
4.营销部门:营销部门负责合作社产品的销售和市场运营工作,包括
市场调研、产品推广、销售策划和客户关系维护等。
营销部门的主要岗位
人员包括营销经理、市场专员等。
6.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合作社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
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和员工福利管理等。
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岗位人
员包括人力资源经理、人事专员等。
7.宣传推广部门:宣传推广部门负责合作社的宣传工作,包括制定宣
传策略、设计宣传材料、组织宣传活动等,以提高合作社的知名度和形象。
宣传推广部门的主要岗位人员包括宣传经理、设计师等。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各个部门的职责紧密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运
作体系。
通过合理的部门设置和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努力,可以实现合作社
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合作社组织架构与人员配备说明
合作社人员配置计划
1、 农资部:2人左右,最好是有过农资经销经验或农经站的技术人员,负责对外联系采购农资,对内向社员供应农资,提供
基本的农业技术培训和指导
2、 产品购销部:2人左右,根据需要可以增加。
最好是农产品经纪人背景,或者农产品批发零售经验的人,负责回收社员的
农产品,签订合同,对外开拓销售渠道,销售本社产品,提高收益。
3、 财务部:会计1名,出纳1名,兼任资金互助的工作,可以招聘村委会的会计,有会计资格证、有工作经验的人担任
4、 生产服务部:2---5人,负责为社员提供病虫害防治、新技术指导、新品种引进,农机服务等其他生产环节服务。
最好招
聘畜牧局、兽医站,农业公司工作经验的人
5、 资金互助部:聘请经理一名,业务员若干。
最好有银行、信用社工作经历。
6、 办公室:聘请办公室主任一名,行政助理一名。
主任可以由理事长担任,负责各个部门的总体协调和管理,召开日常工 作
会议,制定员工管理办法和奖励机制。
7、 以上各个部门的人数要根据实际需要扩编和减少,提高工作的协调性和效率。
产品购销部 生 产 服 务 部 资 金 互 助 部 财 务 总 监。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形式的比较与选择
关键词 : 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 织 ; 农 组织形式 ; 联合社 ; 员利 益最大化 社 中图分 类号 : 3 6 : 9 22 1 1 D 0. D 2 . . 3 99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 2 3 4 (0 10 — l0 0 10 — 2 0 2 1 )9 0 1— 4
1O 1
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 的不 同制度安排 ,从我 国农民 协会的延续 , 为会员提供服务 、 协调 内部关系 、 协助政 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的实践来看 ,农 民专业合作社联 府对合作社进行管理是其主要追求 。 如黑龙江省农 民 该协会 的宗 旨是联合黑龙 江省广大 合会、 民专业合作社协会 、 农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 专业合作社协会 , 种联合组织在制度安排上主要存在着 以下主要区别 : 农 民专业合作社 , 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 统筹 、 协调 、 1 . 属性 不 同 组织 指 导 、 务 , 现农 民专业 合 作社 管理 规 范 化 , 民收 服 实 农 其业务范围包括 :1发挥联接政府和农民 () 按照《 民法通则》 的划分标准 , 具有法人资格的社 入最大化 。 会组织依其组织属性可分为机关法人 、企业法人 、 专业合作社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 事 协助政府对合作社进 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作为 行 有 效 管理 , 展 生 产标 准化 、 营 品牌 化 、 理 规 范 农 开 经 管 社员知识化 、 品安全化建设工程 , 产 确保农 民专业 定 区域 范围内的若干农 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涉农 化 、 企事业单 位和农业大户 自愿联合起来 的民间非营利 合作社健康发展 ;2 ( )搭建农 民专业合作社升级管理 性 的社 团组织 , 属于社会 团体法人 , 登记管理机关为 平 台 , 助 政 府 对 合作 社进 行 认 证 考 核 、 协 信用 评 定 和 ( )支持和指导有条件 的农 民合作社建立 民政部 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作为农 民专业合作社 培训服务 ;3 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自愿结合 的地方性 、 行业性 、 营 种植 、 非 养殖 、 加工示范基地 , 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4 () 利 性 的社 团组 织 , 亦具 有 社 会 团体 法 人 性 质 , 登记 管 搭建农 产品供销平 台, 组织省 内农副产 品展销会和洽 理机关 同样为 民政部门 ; 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作 谈 会 ;开 展 会 员 所 需 的农 业 生 产 资 料供 应 和产 品 运 为 由同 行业 若 干农 民专 业 合 作 社 联 合 上 下 游 产业 链 输 、 藏 、 工 、 装 等咨 询服 务 ;5建 立 农 业 信 息 咨 贮 加 包 () 条 内的公 司 、 业共 同组 建 的 , 具 对 内服 务 与对 外 询 网络 , 会 员 提 供市 场供 求 信 息 服 务 ; 企 兼 为 为会 员 提 供 营利 双 重 属性 的合 作社 法 人 , 于特 殊 类 型 的企业 法 国家政策和法律知识咨询服务 ; 属 提供新技术 、 品种 新 人, 登记管理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等 ;6 ( )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 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 ; 头组建产学研联合体 , 断 牵 不 2行 为 目标 不 同 . 与农 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的组织属性相一致 , 提升会员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 品标准化程度 , 打 造精品工程 , 不断推进会员企业发展与升级 ;7搭 建 () 三种不 同形式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的行 为 目 信用合作平 台, 为会员广开资金渠道 , 筹措资金 , 解决 标 各 有差 异 。 ( ) 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倾 向于搭建为会员提 资 金难 的问题 。网 1农 供 服 务 和 会员 之 间 、 员 与政 府 之 间沟 通 和交 流 的平 会 ( ) 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的行为 目标分为两 种 3农 台, 自身不 以营利为 目的。如湖北省农 民专业合作社 情 况 : 从 事生 产 经 营业务 活 动 的联合 社 主要 为成 员 不 联合会 , 该联合会的宗 旨是遵守宪法 、 法律 、 法规和国 社服务 ; 从事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联合社在为成员社 家政策 , 贯彻执行党 的方针政策 , 弘扬合作精神 , 宣传 服务的同时 自身也有着经济利益追求。 由于前者与农 农 民专 业 合作 社文 化 , 团结 、 助 、 帮 引导 、 育 、 教 服务 广 民专业 合 作 社联 合 会 没有 实质 区别 , 文 只对后 者 的 本 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一、本社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社员大会由全社社员组成。
社员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社员人数的六分之一。
代表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二、社员大会的职权:(一)审议、修改章程;(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监事)成员;(三)决定增减注册资金和投资额转让;(四)决定合并、分立、终止、清算;(五)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六)决定生产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七)决定社员认购投资金额、每投资金额、单个社员认购投资额最高份额和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投资的最低份额;(八)决定重大财产处置;(九)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十)需要社员大会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临时召开社员大会;(一)四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议;(二)监事会(监事)提议;(三)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
四、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出席方可召开。
五、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也可以按交易额与投资额结合实行一人多票多式,但单个社员拥有的表决权最多不得超过总表决权的百分之二十。
六、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2名社员。
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七、召开社员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10天将会议召开时间及议题书面告知社员。
八、理事会(执行理事)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有理事3人(单数)组成,理事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
理事长(执行理事)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九、理事会(执行理事)的职权;(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二)向社员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三)讨论决定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四)讨论决定入社、退社、除名和继承;(五)讨论决定对社员与职工的工资、奖励和处分;(六)根据本社发展需要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七)聘用或解雇本社职员;(八)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九)履行章程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合作社人员组织结构
合作社人员组织结构合作社是一种基于合作、共同经营和共同利益的组织形式。
合作社的人员组织结构是指合作社内部的人员职能分工和层级关系,包括合作社的领导层、管理层和基层成员。
合作社人员组织结构的合理设计和有效运作,对于合作社的发展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一、领导层合作社的领导层主要由合作社的主席、副主席和理事组成。
主席是合作社的最高领导,负责组织和领导合作社的工作,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副主席是主席的助手,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在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理事是合作社的决策机构,负责参与和决策合作社的重要事务,如制定合作社章程、审议财务报表等。
二、管理层合作社的管理层是负责具体管理和运营合作社的人员组织结构。
管理层包括秘书、财务主管、市场主管等职务。
秘书是合作社的行政管理者,负责协调合作社各项工作,保证合作社的日常运转。
财务主管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等。
市场主管负责合作社的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等工作。
三、基层成员合作社的基层成员是合作社的基础和核心力量,包括合作社的农民、工人等。
基层成员根据自身的职责和能力,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农民成员负责农田的耕种、产品的种植等农业生产活动。
工人成员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和加工工作,如产品的加工和包装等。
合作社人员组织结构的特点是扁平化和灵活性。
合作社相对于传统企业而言,组织结构较为简单,层级较少,决策过程相对快速。
这种扁平化的组织结构能够提高合作社的灵活性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合作社人员组织结构的设计应根据合作社的规模、业务范围和发展阶段来确定。
初创阶段的合作社可以采取简单的组织结构,后期发展壮大后可以逐步完善组织结构,增设相应的职务和部门,提高管理效率。
合作社人员组织结构的优势在于能够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实现资源的共享和风险的分担。
合作社的成员通过互相合作、共同经营,能够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然而,合作社的人员组织结构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农业合作社组织架构、岗位说明
农业合作社组织架构、岗位说明组织架构
农业合作社是一个由农民共同组成的合作组织,旨在协作经营农业产业、提高农民收入。
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如下:
- 董事会:农业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决策和政策方向。
- 理事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协助管理合作社的日常运营。
- 监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确保合作社的合规运作。
岗位说明
1. 董事
- 负责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制定,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方向。
- 监督合作社的运营情况,确保合作社的目标达成。
- 代表合作社与外部机构和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和合作。
2. 理事
- 协助董事会执行决策,参与管理合作社的日常运营。
- 负责组织合作社的活动和项目,协调内部资源。
- 监督合作社成员的行为,维护合作社的规范秩序。
3. 监事
- 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账目的准确记录。
- 审查合作社的运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协助处理合作社成员之间的纠纷和冲突。
4. 合作社成员
- 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共同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
- 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和声誉。
-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积极推动合作社的发展。
以上是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和岗位说明,每个岗位都有不同的责任和职能,共同推动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LLM]: 法学硕士。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经营农业生产、实施农业技术、拓展农业市场的组织形式。
合作社的各部门及岗位人员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共同推动农业的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
下面我为你介绍一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
一、管理层部门1.合作社理事会合作社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单位的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目标和政策,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决定重大事务并承担最高决策权。
2.合作社主任合作社主任是合作社的执行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和实施合作社的经营计划,推动合作社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制定合作社的财务预算、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确保合作社的资金安全和经济效益。
二、生产管理部门1.农业技术部农业技术部负责提供农业种植和养殖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组织农田的耕作管理、农作物的种植和养殖动物的饲养,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和高效。
2.供应部供应部负责合作社的物资采购和供应工作,包括农业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采购和分发,以及农户的农机具维修和服务保障。
三、市场营销部门1.销售部销售部负责农产品的市场营销工作,包括产品的销售渠道开拓和销售策划、销售业绩的分析和评估等,确保农产品的销售市场和渠道畅通。
2.市场调研部市场调研部负责进行农产品市场的调研和分析,为合作社提供市场信息和市场情报,为农民提供市场导向的生产指导,帮助合作社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农产品的附加值。
四、服务支持部门1.培训部培训部负责组织和承办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提供农民专业化生产和管理的培训课程和学习资源,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2.宣传部宣传部负责合作社形象的宣传和市场推广工作,包括制作宣传资料和推广材料,举办展览和活动,提高合作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农民参与。
以上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部门及岗位人员的职责简要介绍。
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21年)
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09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运行第三章促进发展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运行、促进发展、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筹备开好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场推进会议,按照市委要求,市农委、市供销社、市科协联合组成调查组,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深化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广大农民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伟大创举。
近年来,这一新生事物在农村改革大潮的推动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下,不断发展壮大,已逐渐成为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本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市已有十几年的发展历史,经历了萌芽、发展、巩固提高几个阶段。
截止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已达到个,会员万人。
分布在全市10个县(市)区个乡镇,涉及到农村各业。
从全市范围看,我省农技协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多种类型并存。
按组织类型划分,全市有农民专业协会个,专业合作社个,农民股份合作公司个,各类联合体个,行业协会个;按产业划分,从事种植业个,养殖业个,加工业个,其它产业的个;按领办单位划分,专业技术部门牵的个,村级组织牵头的个,能力领办的个,其中,乡村干部领办的个。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高层次、实体化方向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市有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围绕当地支柱产业或经济效益高的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兴办经济实体,以公司带农户、连市场为主要形式,开展技、农、贸配套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高层次和实体化发展。
特别是近年新成立起来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足高起点,主动寻求与高效益产业相结合,协会、公司、基地一齐运作,一头连农户,一头连市场,创造出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愈来愈引起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诞生之日起就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不要国家的人员编制和国家一分钱投入,完全依靠农民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能人会长和农村经纪人的带领下,引品种、学技术、闯市场,不仅在市场商品经济的大潮中争得了一席之地,而且也有效地促进了当地产业经济的发展和财税收入的增长,已逐渐得到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合作社内部组织及结构图
鲁甸县鸭子塘农业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
内部组织及结构图
本社实行社员大会制度,设立理事会、常任理事会、监事会。
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理事会成员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常任理事会是社员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常任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常务副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5名,秘书长1名(由1名副理事长兼任),监事长1名,理事会成员38名,常任理事会成员11名,监事会成员5名。
每届任期3年。
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社员大会、理事会、常任理事会和监事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制。
社员或其他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1名社员只能代理2名社员。
各项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决议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鲁甸县鸭子塘农业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图
全体成员大会
常任理事会监事长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若干个经济实体
全体成员。
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农村合作组织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联合社名称:博力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理事长为联合社法定代表人.联合社法定代表人:伍大利.第三条联合社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等自愿组建的经济联合体.以种植产业为基础,资本为纽带,联合合作为核心,助农增收为目标,谋求共同利益为宗旨。
实行独立核算、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第四条联合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贴、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联合社成员以其成员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联合社承担责任。
第五条联合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联合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出资第七条联合社出资以货币出资为主,由三类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成员出资额度为300万.第八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两个月内交情,并由联合社向成员颁发出资证明书。
第九条联合社增加或减少出资成员须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第十条经理事会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依法转让。
第三章成员第十一条从事种植生产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即可申请加入联合社。
联合社成员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专业合作社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
第十二条联合社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以下内容:(一)成员的出资额;(二)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三)量化为该成员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联合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作为联合社财产,按出资比例量化到每个成员;第十三条成员入社的程序:(一)提交入社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批复(四)发放成员证书第十四条成员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出资比例分享联合社盈余;(二)参加成员大会,享有选举群、被选权和表决权;(三)联合社新增成员出资时,优先按照其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四)参加联合社举办的与之相关的各种经营活动;(五)查阅联合社记账簿,查阅、复制联合社章程、成员大会会议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六)对联合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七)自由提出退社申请,依照章程规定退出联合社;(八)联合社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联合社的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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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体
一、组织构架
二:各部分类
1.种植业:
各省根据本省主要种植作物分别设立合作社管理处,不要求全国一个标准,可按大类分,也可按小类分,只要把主要作物能涵盖即可;同时不要求一次性设全面,可先粗分,根据发展再细分。
比如:粮油(细分稻谷、薯类、油料、豆类等)、蔬菜(瓜果、野生蔬菜)、林果(苹果、柑橘、香蕉大豆、热带水果)、经济作物(棉花、糖料、烟草、茶叶)、园艺(苗木、花卉)、林业(橡胶、桉树、油茶)等合作社管理作物。
同类农业生产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如农机合作社、植保合作社等可根据主要服务的作物列入各分类合作社,也可单独列出。
2.养殖业:
各省根据本省主要养殖动物分别设立合作社管理处,不要求全国一个标准,可按大类分,也可按小类分,只要把主要畜牧能涵盖即可。
比如养猪、奶牛、家禽、渔业、水产、特种养殖等合作社管理处。
3.综合类
根据各省情况定,比如金融互助(基本全国都一样)、手工艺品、劳务输出、竹编等等合作社管理处。
三、组织设置
组织构架在大框架的前提下,各省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逐步建立,比如养殖暂无合适的人,就先单从种植开始;种植里先有蔬菜就从蔬菜开始,先有水稻就从水稻开始,逐步完善,但得确保开展一项就一定做好一项。
1.只有省级联合体,无市县联合体,避免多层管理,机构臃肿。
2.各分类合作社根据该作物在本省的分布情况划分区域,并从该区域合作社中选举一位作为区域负责人,比如湖南水稻专业合作社可分湘北、湘南、湘中等水稻专业合作社。
3.各分类合作社各区域根据生产服务需要设立专业人员,全部由该区合作社选举其中理事长担任,比如植保、农机、机插秧等。
4. 各分类合作社管理处的负责人由区域合作社负责人中选举一人担任,或设专人负责。
四、岗位职责
各省联合体固定工作人员为7-10位,最开始可一人身兼多职,根据发展慢慢健全。
联合体主任1人
1..由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体委任,在总联合体编制。
2.全面负责该省联合体的全面管理工作。
3.主持省联合体各项会议,省联合体各文件的审核签发。
4.联合体重要合同的签订。
5.负责上层政府外联工作。
6.省级生产资料、机械供应商的洽谈。
办公室主任:1人
1. 联合体后勤管理。
2. 来访客人接待工作。
3. 省内各项培训方案的制省级定组织实施。
4. 省联合体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5.协助联合体主任工作。
6.总部各文件的传达。
副主任:3人,分别负责种植业部、养殖业部、综合部工作。
1.负责本省合作社的分类,及各类合作社在全省的区域划分方案起草。
2.负责各分类合作社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本部生产资料及机械等上游供应商的管理。
4.负责本省所有本部相关商超、农产品加工收购企业的联系。
5.省级生产资料及机械供应商信息收集和推荐。
分类合作社负责人:根据分类各选1人
1.本类合作社的区域划分建议。
2.本类合作社区域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的管理。
3.根据需要召开区域及省级交流、培训会议。
4.相关农业订单的区域分配布置和监督。
分类合作社区域负责人:
1.负责该区域同类合作社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区域类专业人员的调配协调工作。
3.根据需要召开区域性的经验交流培训会议。
4.相关农业订单在本区域具体分配布置和实施监督。
会计、出纳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