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模板】
国信金理财收益互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平安证券经典价值系列之沪港深股债混合稳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委托人:首先感谢您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管理人”)的信任,选择参与平安证券经典价值系列之沪港深股债混合稳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为了使您更好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管理人提供本风险揭示书。
您在购买之前,必须认真阅读《平安证券经典价值系列之沪港深股债混合稳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或“合同”)、《平安证券经典价值系列之沪港深股债混合稳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及相关文件,认真听取管理人、代理推广机构对本计划相关业务规则、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内容的讲解,充分了解本计划的产品特点、投资方向、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并请认真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本计划。
管理人承诺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谨慎有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为实现委托人的最大利益处理投资管理事宜,但并不保证本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请充分了解本计划的产品特征、投资方向及风险收益率特征(一)管理人、托管人资质管理人已经取得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
(二)本计划的产品特征及投资方向1、投资范围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等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并可以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沪港通)投资于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在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委托人同意: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构允许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深港通)投资于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则本集合计划可以通过深港通投资于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上述投资无需再行征询委托人同意。
03风险揭示书(参考模板新)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XXX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自行识别基金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合理运用和管理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遵循专业化运营的原则,在未经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会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以外的业务。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已和相关当事人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私募基金能力的情形下的基金财产安全保障、维持基金运营或清算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和纠纷解决机制,保证即使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而被执行注销程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能够根据《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提示函
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提示函尊敬的投资者:兴证资管金麒麟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承诺保本,面临的风险主要有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和产品管理人的投资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非系统性风险等。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等),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人、托管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带来的风险和其他风险(包含但不限于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资产损失的风险和其他不可预知、不可防范的风险等)。
具体风险,详见《产品合同》及《风险提示书》。
此外,本产品还可能存在以下特有风险:1、计划设立失败风险本集合计划推广期结束时,若集合计划未符合成立条件或设立推广期内发生使本集合计划无法设立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事件,则委托人将面临本集合计划设立失败的风险。
2、合同变更风险因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等交易规则修订,自该修订生效之日起,合同相关内容及条款按该修订办理并在管理人网站公告。
委托人对更新或修改的内容有异议,可在更新或修改内容生效前按照合同的规定申请退出计划。
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的,委托人意见答复不同意变更且逾期未退出的,管理人有权在期限届满后将相关份额强制退出计划;逾期未退出且未有意见答复的,视同委托人同意本合同变更。
3、电子签名风险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纸质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上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应妥善保管密码,经委托人密码等有效身份验证登录委托人账户后的所有操作视同委托人本人行为,委托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
4、业务差异性安排提示(1)对于选择自动参与、退出的委托人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后,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通过管理人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客户参与、退出指令,委托人无需手工操作。
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平安汇通磐海量化指数增强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该计划。
一、了解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风险收益特征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资产委托人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资产委托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
但是,投资于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二、了解平安汇通磐海量化指数增强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本计划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资产管理计划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投资标的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本资管计划投资收益而产生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本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金融资产可能无法继续持有从而导致损失。
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
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业内竞争、市场前景、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
若资管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可分配利润减少,使投资收益下降,从而给资管计划的投资带来风险。
大宗交易风险: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利率风险: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国债的价格,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风险揭示书模板
风险揭示书模板[风险揭示书模板]尊敬的客户,欢迎使用我们的服务!在您开始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揭示书。
本揭示书旨在向您详细说明与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潜在风险。
请注意,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将被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风险揭示书的所有条款。
1. 市场风险: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可能会受到市场因素和条件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波动、价格变动、利率变动、政策变化等。
这些因素和条件可能对您的投资决策和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 交易风险:在进行交易时,存在一定的风险。
交易可能受到市场流动性、执行速度、技术故障、信息传输错误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交易执行失败、延迟或被取消。
您应该对于交易风险有充分的认知,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和行动。
3. 技术风险:我们努力保障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但技术故障和网络延迟等问题仍然可能发生。
这可能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建议您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确保您的账户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4. 法律风险: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可能导致您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将致力于遵守适用法律,并与合规机构合作确保服务的合法性。
5. 个人风险: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应自行承担个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损失、资金风险、信息泄露等。
我们建议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之前评估和管理您的个人风险,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请注意,本风险揭示书仅供参考,并不能详尽列出所有潜在风险。
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之前,请您仔细考虑您个人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经验,并在有需要时咨询专业机构或个人。
如果您对本风险揭示书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
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公司名称】。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
具体风险的含义,请您认真阅读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相应的风险揭示部分。
由于相关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您的本金及收益全部或部分损失,因此,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客户权益须知等。
重要提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可能因市场变动而损失全部本金且无法取得任何收益。
本理财产品名称为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1416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网银专属),产品编码为B140A0289,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期限为35天,风险评级为PR2,适合购买客户为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及以上的客户。
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本金为1亿元,理财产品期限为35天,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20%,在最不利情况下,理财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我行并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揭示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本人确认购买该理财产品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认为该理财产品完全适合本人的投资目标、投资预期以及风险承受能力,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本人确认中信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限制本人权利、增加本人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中信银行责任或中信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人予以说明,本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
本人确认已阅知客户权益须知,完全清楚理财产品购买流程、风险评估、产品评级含义、信息披露方式及渠道、银行联系方式及投诉程序等内容。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模版
风险揭示书一、签订目的本《风险揭示书》是《xx-xx(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简称“《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风险揭示书》中使用的定义均与《计划说明书》及《认购协议》所列的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风险揭示书》旨在揭示xx-xx(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以便认购人了解投资风险。
二、风险揭示(一)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1、基础资产质量下降而导致的信用风险若原始权益人因扩大业务规模的需要而放宽贷款准入门槛,可能会导致其贷款质量下降,进而影响再投资资产的信用质量。
目前原始权益人的运营平台风控效果较好,但如果借款人恶意骗贷的手段复杂化,原始权益人的风控体系可能出现漏洞,并将影响资产池的整体质量。
2、再投资效率下降风险本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回收款可能因原始权益人后续缺乏符合合格标准的贷款资产而无法或不能足额进行循环购买,再投资效率下降会导致基础资产收益率降低。
3、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原始权益人作为资产服务机构如出现丧失清偿能力事件,且归属于原始权益人的资产与归属于专项计划的资产无法予以明确区分时,将可能出现回收款无法及时转付至专项计划而被冻结的风险。
4、现金流预测风险本专项计划的产品方案基于对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合理预测而设计,影响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因素主要包括:基础资产违约率、违约后回收率和资产实际收益利率,由于上述影响因素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也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能面临现金流预测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5、偿付期限变动风险本专项计划设置了信用触发机制,即同原始权益人和参与机构履约能力相关的加速清偿事件。
如果加速清偿事件被触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不再用于购买原始权益人符合合格标准的资产,监管账户现有全部资金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资产服务机构需将后续收到的回收款转至专项计划账户,管理人将于加速清偿事件发生之日或专项计划因除法定到期日届至外的其他原因在法定到期日之前终止的终止之日后的第10个工作日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分配。
资产管理风险提示书-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
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在您委托本公司进行资产管理时,可能会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证券投资风险,您有可能因为这些风险产生本金损失或没有收益。
本公司所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并不能完全防止出现风险的可能。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
一、特别提示1、本公司郑重地提醒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认真制定证券投资策略,尤其是当投资者决定购买ST类股票时,尤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该类股票比其他股票蕴涵更大的风险。
2、本公司郑重地提醒投资者,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也没有包赚不赔的投资。
投资者应理解并始终牢记证券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防止不顾一切的、盲目投资的非理性行为。
通过本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投资产生的所有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公司郑重地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新出现的证券交易品种之前,应充分了解该证券交易品种的特点、风险以及交易规则,并且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充分考虑是否适宜参与此类交易。
另外,投资者对可能影响新出现的证券交易品种交易或价格的因素也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新出现的证券交易品种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4、本公司郑重地提醒投资者,不得参与任何非法的证券活动,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因参与非法证券活动受到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本公司郑重地提醒投资者,应到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
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投资。
6、本公司郑重地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切记不要委托不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机构进行证券投资,也不要通过不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其他非法中介机构买卖证券。
一、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书⼀、风险揭⽰书尊敬的客户: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平安汇通-平安证券中证⾦⽜旗舰1期FOF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该计划。
⼀、了解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风险收益特征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证券投资⽅式,即通过筹集资产委托⼈资⾦交由托管⼈托管,由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统⼀管理和运⽤,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例分配给资产委托⼈的⼀种投资⽅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
但是,投资于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定的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了解平安汇通-平安证券中证⾦⽜旗舰1期FOF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可能⾯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资产管理计划产⽣潜在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投资标的产⽣⼀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影响本资管计划投资收益⽽产⽣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本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融资产可能⽆法继续持有从⽽导致损失。
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具有周期性的特点。
宏观经济运⾏状况对证券市场的收益⽔平产⽣影响,从⽽产⽣风险。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业内竞争、市场前景、管理能⼒、财务状况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变化。
若资管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可分配利润减少,使投资收益下降,从⽽给资管计划的投资带来风险。
⼤宗交易风险:⼤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定差异,从⽽导致⼤宗交易参与者的⾮正常损益。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清洁版
xxxx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委托人:首先感谢您基于对上海xx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资产管理”或“管理人”)的信任,参与xxxx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或“本计划”)并签署xxxx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
为了维护您自身的利益,xx证券资产管理特别提示您在签署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前,请仔细阅读xxxx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管理合同以及风险揭示书和其他相关信息,充分考虑风险承受能力后独立做出是否签署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决定。
集合计划管理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10]631号)。
集合计划托管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监许可【2014】511号)。
委托人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前,请了解管理人是否具有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知识,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特点、投资方向、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并认真听取证券公司对相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和管理合同等的讲解。
委托人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委托人投资于本计划可能面临以下风险,有可能因下述风险导致委托人本金或收益损失。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管理人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但这些制度和方法不能完全防止风险出现的可能,管理人不保证本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计划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1. 市场风险本集合计划的投资品种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如下宏观经济层面的风险等:(1)法律及政策风险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房地产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金融业监管政策等宏观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及经济周期的变化等因素,都可能对本集合计划带来风险。
理石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理石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长城鼎锋-理石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 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法合规性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证券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收益;(2)经济周期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而周期性的经济运行周期表现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对收益产生影响;(3)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资产价格和资产利息的损益。
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使集合计划资产管理业务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因素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集合计划投资收益变化;(5)衍生品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效应且价格波动剧烈,会放大收益或损失,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6)购买力风险委托人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委托人的实际收益下降;(7)其他风险管理人在投资债券或进行债券回购业务中,可能面临债券投资的市场风险或债券回购交收违约后结算公司对质押券处置的风险。
2.管理风险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债权投资型资产管理计划资产风险揭示书模版
XXXXXX资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3号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资产管理人——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为了维护您的利益,特别提示您在签署资产管理计划文件前,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及资产管理合同等文件,独立、谨慎作出是否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决定。
当您认购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后,可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但资产管理计划的运行中也面临着多种风险,可能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收益或委托财产造成影响甚至损失。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仔细阅读:(一)资产管理人遵循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但并不承诺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本金不受损失。
本资产计划为非保本保息类资产管理产品,适合风险识别、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二)投资者在投资本资产管理计划之前,请填写投资人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调查问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资产管理合同等文件,全面认识本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和评估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本资产管理计划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标准。
合格投资者的标准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认购本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自然人投资者的,个人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四)投资者应当确保和承诺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运用委托资产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如认购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计划延期和提前终止的风险、特定投资对象风险、各期独立运作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各类风险。
期货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
期货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在金融投资市场中,进行风险交易,可能会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是同时也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的含义、特征、可能引起的后果。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特提供本《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资产管理业务。
特别提示:1、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前,必须了解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了解本公司是否具有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资格,并认真听取本公司对相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的讲解。
2、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前,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确信自身有承担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所面临投资风险和损失的能力,审慎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资产管理投资策略。
3、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应当了解参与资产管理业务通常具有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
4、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应特别关注投资期货类品种具有的特定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因保证金方式可能导致期货投资损失大于委托价值的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交易所暂停某合约的交易、修改交易规则或采取紧急措施等原因,导致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平仓或现有持仓无法继续持有的风险。
5、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虽然本合同约定了一定的止损比例。
但由于结算当日亏损可能己超过该止损比例,持仓品种价格可能继续向不利方向变动、持仓品种因市场剧烈波动导致不能平仓等原因,委托资产亏损存在超出该止损比例的风险。
6、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参与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对投资者作出取得最低收益或分担损失的承诺或担保。
7、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无论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是否获利,投资者都需要按约支付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范本.doc
中山中铁物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对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的信任,选择参与中山中铁物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管理人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证监许可【2009】187号),可以依法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同时,请您务必了解所参与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特点、投资方向、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并认真听取证券公司对相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等的讲解,委托人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慎重决定是否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风险收益特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通过筹集投资者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二、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委托人投资于本计划可能面临以下风险,有可能因下述风险导致委托人本金或收益损失。
管理人不保证本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计划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一)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集合计划资产管理业务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证券公司证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风险揭示书模版
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郑重提示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请您仔细阅读,并郑重考虑是否参与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一旦您作出参与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决定,该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将由您承担。
一、代销金融产品,是指证券公司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投资者在参与XXX代销的金融产品前,应了解XXX是否具有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资格。
二、投资者应了解XXX代销的各类金融产品是否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发行。
三、XXX对代销金融产品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销未经公司批准销售的金融产品,若投资者参与了未经XXX 统一组织销售的金融产品所致的风险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可通过XXX网站、呼叫中心、工作人员等了解相关金融产品信息。
四、XXX仅为金融产品发行人提供代销服务,如因产品设计、运营和金融产品发行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将由金融产品发行人承担,XXX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五、XXX虽然已对代销金融产品的风险因素、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评估,实施了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但是受限于评估技术,不能确保金融产品风险等级与参与产品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类型完全相适应。
因投资者的自身要求,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所参与产品的风险特征未必匹配,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客户应当审慎选择XXX代销的金融产品,充分了解金融产品的基本性质、风险收益特征、管理费用等信息,因参与金融产品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客户通过XXX参与金融产品,和直接通过金融产品发行人参与相比,有关资金到账时间可能存在差异。
七、如通过非XXX资金账户保证金扣款方式参与产品,客户应当充分认识并确保参与产品打款时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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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报材料第四部分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特别提示:《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以电子签名方式签订,管理人、托管人作为合同签署方,已接受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委托人(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作为合同一方,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合同即表明委托人完全接受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同时合同成立。
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同意遵守《电子签名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试点指引》的有关规定,三方一致同意委托人自签署《电子签名约定书》之日起,委托人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电子签名合同(即《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的,视为签署《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证资管金麒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与在纸质合同、纸质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上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合同、纸质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
特别提请委托人注意如下事项:一、保存好电子签名约定书;二、在签署电子签名合同前认真阅读合同、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三、保护好密码信息。
尊敬的客户:为使您更好地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了解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您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前,请务必先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是否具有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放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具备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业务资格。
二、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风险收益特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委托人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委托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
但是,投资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您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前,必须了解所参与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特点、投资方向、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并认真听取证券公司对相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等的讲解。
三、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您在决定参与集合计划之前,需充分认识到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常具有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
(一)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将对资本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
比如: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将使得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可能下降,短期内可能使得股票价格下跌;而国家对于某些行业、产业的扶持或者限制也将明显影响相关的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从而影响相关股票价格;这些因素都会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上市公司在经济上升周期中盈利能力也将上升,在经济下降周期中盈利能力也将有所萎缩,相关公司的股票价格也将受其影响,使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资产价格和资产利息的损益。
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比如:低利率水平时,上市公司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更方便地融资进行生产,将可能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使得相关股票价格上涨;而高利率水平时,上市公司融资更加困难,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挤压,从而使得股票价格下跌;另外,利率水平的变化也将影响到股票未来现金流的贴现率,从而使得估算出来的股票理论价格发生变化。
所以利率水平的变化将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状况发生变化。
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与其相关的证券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从而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收益下降。
在极端情况下,上市公司可能因突然巨额亏损面临倒闭、破产等重大问题,使得股票价格大幅度下降,产生大量风险。
5、权证风险。
权证具有杠杆效应且价格波动剧烈,会放大收益或损失,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
6、购买力风险。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收益下降。
(二)管理风险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按照其来源可以分为几类:1、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受到市场行情、投资群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某些时期成交活跃,流动性好;而在另一些时期,可能成交稀少,流动性差。
在市场流动性相对不足时,交易变现有可能增加变现成本,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2、证券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股和个券流动性风险。
由于流动性存在差异,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一些个股和个券的流动性可能仍然比较差,从而使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进行个股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个股和个券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股和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
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资产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委托人巨额退出或大额退出的风险。
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退出期间,可能会发生巨额退出或大额退出的情形,巨额退出或大额退出可能会产生本集合计划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本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四)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未能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或者交易对手未能按时履约的风险。
1、交易品种的信用风险:投资于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2、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约,或在交易期间未如约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将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面临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五)特有风险1、网下中签新股上市锁定期内下跌风险网下申购中签的新股在上市后有三个月的锁定期,在锁定期内不能卖出中签的新股。
如在锁定期内股票市场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或者中签的新股出现较大不利因素,将导致中签新股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可能对集合计划的收益带来较大影响。
2、新股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风险网上申购中签的新股在上市首日即可卖出,但如因为市场下跌或其他原因导致新股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则可能对集合计划的收益带来影响。
3、由于网下申购新股或定向增发新股锁定期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由于网下申购中签新股有3个月的锁定期,定向增发新股则有1年的锁定期,当持有上述新股比例较高同时出现集合计划份额巨额退出的情况时,可能发生由于所持有的新股处于锁定期无法变现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或投资比例超过上限的风险。
4、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导致的政策风险目前A股市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正在推进当中,制度层面具有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对本集合计划未来的投资运作及收益可能产生明显的影响。
5、合同变更风险合同发生变更的,管理人应当通过网站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委托人,征询委托人的意见,委托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明确意见。
同意的,按照公告载明的方式回复管理人;不同意的,应当在公告15个工作日期满后的首个开放退出期退出;不表示意见,且在公告15个工作日期满后的首个开放退出期不退出的,视为同意合同变更。
6、电子签名风险本集合计划合同及风险揭示书以电子签名方式签订。
委托人到推广机构网点书面签订《电子签名约定书》,即表明委托人同意在推广机构参与管理人所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过程中使用电子合同、电子签名。
委托人通过身份验证登录推广机构指定的网络系统,确认同意接受相关电子签名合同、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的,视为签署合同、签署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与在纸质合同、纸质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上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合同、纸质风险揭示书或其他文书。
委托人应妥善保管密码,经委托人密码等有效身份验证登录委托人账户后的所有操作视同委托人本人行为,委托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
(六)担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给委托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七)其他风险1、技术风险。
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日常交易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管理人、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2、操作风险。
管理人、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产生的风险。
3、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从而带来风险。
由上可见,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在一定的风险,您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管理人不承诺确保您委托的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四、了解自身特点,选择参与适当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您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投资者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