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介绍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第一部分基本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一、被保险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分为主被保险人和附带被保险人。
除另有约定外,主被保险人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的能正常工作或劳动,与投保人存在雇佣关系,并在投保人的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施工的人员。
附带被保险人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事先经投保人允许后到施工现场视察、监督检查工作及办理监理、工程设计事务的人员,但不包括与工程施工无直接关系的人员。
二、投保人凡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
除另有约定外,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第三条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工程施工人员团体险(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水平,我国保险公司推出了一种针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团体险——工程施工人员团体险。
一、工程施工人员团体险的定义工程施工人员团体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保障工程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生命健康和财产利益,根据工程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的一种综合性团体保险。
该险种主要针对建筑工程、道路桥梁、隧道、水利等工程施工领域。
二、工程施工人员团体险的保障范围1.意外伤害: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住院,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2.疾病身故: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3.意外医疗: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报销。
4.意外伤害津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津贴。
5.意外伤害慰问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慰问金。
三、工程施工人员团体险的投保对象工程施工人员团体险的投保对象主要包括:1.工程施工企业:为保障旗下员工的合法权益,工程施工企业可以为其员工投保该险种。
2.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及其雇佣的施工人员投保该险种。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以为旗下员工投保该险种。
四、工程施工人员团体险的优势1.保障全面:工程施工人员团体险涵盖了意外伤害、疾病身故、意外医疗等多种保障,能够全面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
2.投保便捷:工程施工人员团体险的投保手续简单,保险公司可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投保效率。
3.赔付及时:保险公司对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将及时进行赔付,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
4.风险管理:工程施工人员团体险有助于企业加强风险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项保障建筑工人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的保险。
这种保险可以提供必要的经济赔偿,帮助被保险人应对因工作相关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丧失收入和其他相关费用。
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保障:
1. 医疗费用保障:保险公司将支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等。
2. 伤残赔偿:对于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将根据伤残程度提供相应的赔偿。
3. 意外身故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因工作相关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予其家属适当的经济赔偿,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4. 日常护理费用赔偿:对于因工作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需要长期护理或康复的情况,保险公司将提供相应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通常会对具体理赔事项设置一定的限制和条件。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确保理解其中的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
总之,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建筑工人在工作中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保险之一。
购买此类保险可以为工人提供经济保障,同时也能够增加工作的安全感。
太平洋保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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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背景——产品发展
2003年首批建工人意险产品进入市场,《建筑工程施 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施工人 员团体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两种,而后根据市场需求 又推出《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
险》,到今年一月份,产品切换为《建筑工程施工人 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客户需求可进行
四、销售经验
1、销售策略 2、销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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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经验——销售策略
*加强产品宣导 *积极维护渠道建设 *加强组合销售 *分散展业、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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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题纲
一、市场背景 二、产品内容 三、具体操作 四、销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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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背景
1、政策环境 2、产品发展 3、销售渠道及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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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操作
1、风险控制 2、投保手续 3、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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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风险控制
1、保险金额 一般以10万元为限,意外身故伤残保额和医疗保险
金额的比例控制在8:2或7:3。 *工程造价低的业务按照被保险人数投保
2、建筑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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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投保手续
1、投保单 2、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内容
保费计算
• 一、按照工程类别采用不同的费率标准。 • 二、按造价承保:费率*工程造价*每人保额/10000。 • 三、按面积承保:承保费率*建筑面积*每人保额/10000。(仅适用于民商用楼宇建筑及单跨小于
36米的工业厂房) • 常见工程类别参考费率(每万元/人费率表)
产品内容
保费计算
例1:按照造价收费: 一个造价为2亿的市政工程,每个 建筑工人投保60万的意外伤害保 险,假设万元/人的费率为0.03‰, 那么保费计算如下: 200000000*600000/10000*0.03 ‰=360000元
核保政策
投保手续
施工合同
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标段)、施工单位名称、 工程造价(建筑面积)、施工期限、施工内容、承包方 式等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影印件
一般来说,施工资质等级越高的企业, 施工操作越规范 、安全管理措施更严,相对 风险较低。反之风险较高。 应根据资质等级 制定合理费率。
预估施工人数
可以根据施工人数、工期等要素判断建筑造价的合理性 ,为费率制定提 供参考。便于系统计算每人保额、每人 保费,是上传中保信平台的需要
例2:按照建筑面积收费: 一个单体的住房楼宇建筑(如施工 项目包括小区道路、绿化工程,则 不适合用建筑面积计算保费),建 筑面积18000㎡,每个建筑工人投 保6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假设万 元/人的费率为0.05元/㎡,那么保 费计算如下: 18000*600000/10000*0.05=54 000元
核保政策
投保手续
投保人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若为共保业务,需要提供共保协议
工程量清单
THANK YOU
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正式 实行,其中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 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支付保险费。”。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为建筑工程项目和相关人员提供全面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该保险涵盖了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类意外损失,同时也保护参与项目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以下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的详细内容:一、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标准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标准根据建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施工风险等因素进行确定。
一般而言,该保险的费率以建筑项目的总造价为基础,通常为0.3%至1%之间。
具体费率的确定还会对不同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如土建工程的风险较低,而钢结构工程的风险较高,费率可能根据这些因素进行调整。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主要根据参保人员的职业、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等因素进行确定。
不同职业的风险程度不同,费率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而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一般为每人每年100元至1000元不等。
同时,也可以根据参保人员的具体需求,对保险金额、保险责任进行个性化定制,费率将根据个性化需求进行调整。
三、费率调整依据费率的调整通常会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历史赔付情况以及行业发展态势等因素进行。
如果某一段时间内,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情况较为严重,费率有可能会相应上涨,以保证保险公司的良性运营。
相反,如果过去一段时间内赔付情况较好,那么费率有可能会下降,以吸引更多的投保者。
四、险种多样性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还受到险种多样性的影响。
在保险中,包含的险种越多,风险的覆盖范围就越广,费率相应会有所上升。
常见的险种包括工程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个人意外伤害险等。
费率会根据所选择的险种数量和保险金额进行调整。
总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标准是根据建筑项目的特性和风险、参保人员的职业和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确定的。
合理的费率标准能够确保保险公司的良性运营,同时也能够为建筑工程项目和参与项目的相关人员提供全面保障。
工程施工集体保险
工程施工集体保险是指在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等施工过程中,为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减轻施工企业风险负担,而由施工企业购买的一种保险。
工程施工集体保险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用保险等。
一、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的一种保险。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可能会面临高空作业、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安全风险。
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在施工人员发生意外伤害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减轻施工企业的负担。
该保险的投保范围为16周岁至65周岁的施工人员,投保人可以为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是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降低合同纠纷风险而设立的一种保险。
施工企业在购买履约保证保险后,如果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被保险人(业主或项目单位)遭受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该保险主要关注施工企业的履约能力,包括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信用记录、经营稳定性等方面。
投保时,施工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资料、项目资料等基本资料。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用保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用保险是为保障施工合同的履行,降低信用风险而设立的一种保险。
施工企业在购买信用保险后,如果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该保险主要关注施工企业的信用状况,包括历史信用记录、恶意违约信息、失信记录等。
投保时,施工企业需提供相关财务资料、项目资料等。
总之,工程施工集体保险是为了降低施工过程中的风险,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减轻施工企业的风险负担。
太平洋团体意外险赔偿标准
太平洋团体意外险赔偿标准一、概述太平洋团体意外险是一种为团体成员提供意外伤害保障的保险产品,适用于各种行业和领域。
该保险产品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赔偿范围、赔偿金额和赔偿流程等方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太平洋团体意外险的赔偿标准,帮助您了解该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赔偿方式。
二、赔偿范围1. 意外伤害死亡或残疾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2. 意外伤害医疗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需要接受医疗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医疗费用。
3. 特定事故额外保障: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特定事故(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额外赔偿。
三、赔偿金额1. 意外伤害死亡或残疾保障:赔偿金额根据合同约定和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年龄等因素确定。
一般来说,赔偿金额较高,能够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2. 意外伤害医疗保障:赔偿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确定,最高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限额。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多次接受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多次赔偿。
3. 特定事故额外保障:赔偿金额根据合同约定和特定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等因素确定,一般比普通意外伤害的赔偿金额更高。
四、赔偿流程1. 报案与申请赔偿: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在发生意外伤害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赔偿表格。
2. 审核与支付:保险公司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如果被保险人接受医疗治疗,保险公司还将与医疗机构联系并支付医疗费用。
3. 沟通与理赔跟进:在审核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与被保险人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了解事故情况和申请材料的具体细节。
同时,保险公司还将对理赔案件进行跟进和处理,确保被保险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五、注意事项1. 投保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保障范围,了解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
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是指在建筑工地等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工程管理的人员,在保险期间内因工程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就医治疗,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保险金赔偿的一种商业保险。
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是保障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事故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予保险金赔偿。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伤残评定标准给予保险金赔偿。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时间内需要就医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医疗费用发票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赔偿。
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的投保对象主要是从事施工作业和工程管理的人员,包括工人、工程师、项目经理等。
投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风险程度、施工人数等因素来计算保费。
保费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按人头承保和按工程承保。
按人头承保是指按照参保人员的数量进行保费计算,而按工程承保是指按照施工项目的规模和风险程度进行保费计算。
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的承保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施工单位作为投保人,为从事施工作业和工程管理的人员购买意外险;另一种是由个人作为投保人,为自己购买意外险。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由施工单位作为投保人,为从事施工作业和工程管理的人员购买意外险,因为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和风险状况较为了解,能够更好地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的赔偿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其次,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和核实;然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给予保险金赔偿;最后,保险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签订赔偿协议,并进行赔偿支付。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引言建筑工程施工人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潜在的伤害。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施工人员常常处于危险的工作环境中,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和伤害。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权益,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保险责任、理赔流程以及保险的重要性。
一、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为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它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提供一系列保险责任和保障范围,确保施工人员在不幸发生意外事故后能够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和保障。
二、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1. 意外伤害死亡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施工人员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情况提供保险赔偿。
当施工人员不幸因工作事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时,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的保险金给受益人。
2. 意外伤害伤残若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意外伤害导致永久性伤残,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将提供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
该赔偿金可用于帮助受伤的工人维持生计和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3.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还将负责支付施工人员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承担受伤工人的医疗费用,减轻受伤工人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
三、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流程1. 报案当施工人员发生意外伤害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报案。
报案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工伤事故发生地点和时间、伤害程度等信息。
2. 就医受伤的施工人员应前往卫生院或医院接受医生的治疗。
期间,应保留所有医疗记录和费用凭证,以备理赔时使用。
3. 理赔申请施工人员或其代理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填写理赔申请表格,提交给保险公司。
申请表格中需要详细填写有关伤害的信息,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4.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将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核实伤害事件的真实性和相关证据的合法性。
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的保险责任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2. 意外伤残: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按照伤残等级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3. 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受伤,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4. 第三者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二、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的投保方式1. 保费计算: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的保费可以根据工程总造价、建筑面积或施工人数等因素计算。
一般而言,保险费与风险程度、购买额度、保障时间等因素有关。
2. 投保范围: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的投保范围包括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以及临时聘请的劳务人员。
3. 保险期限: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的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三、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的意义1. 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可以为施工人员提供经济保障,降低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2. 转移企业事故风险:通过投保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企业可以将意外事故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减轻企业负担。
3. 促进安全生产:保险公司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
4. 维护社会稳定: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有助于维护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保障社会和谐。
总之,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保险,对于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转移企业事故风险、促进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在建筑行业,投保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已成为企业必备的保险之一。
第2篇一、什么是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工程施工人员意外险,全称为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为保险对象的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其附加险条款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XX昔窥工程施工人员团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总H第一条本保险合间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iff 11K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沈。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在理筑工权庭工现场从事菅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a lie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色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口立本保险合间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荷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脸金受益人力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颐序和受益愉额;未确定受益卅额的,各身故保脸金受益人按胞《]等卅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间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卞列W2一的,保险金作力被保险人的施严,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XX国继承法》的规定瞰行给付保险金的艾务:1、没有常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常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表失受益权或者笊弃受益权,汝有貝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际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目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为与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常定被尿险人及貝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尿人可以变更身故保脸金受益人,但需书而通*||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險合间上批注。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际人间意。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昜,保險人不承担fifiSflo(二)疲疾或烧烫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歿疾或烧烫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XX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的施工现场U事建Milg与建关的工作时因iS受覓外害导致身故、陵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尿险金,目给付各顶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尿险金额。
(-)身故保除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尿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M,保际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直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太平洋建筑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太平洋建筑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险种说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年9月核准)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投保本保险。
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5周岁、能够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属投保单位管理的员工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三、投保人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和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变动情况,按该工程项目施工高峰期在册实有人数的一定比例投保。
投保比例不得低于40%。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工作过程中发生下列保险事故,保险人负保险金给付责任:一、被保险人因突发疾病身故或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残疾,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公外出期间或乘坐本单位交通车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根据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一、基本保险条款: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建筑工程团体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突发意外伤害导致伤亡的风险进行保障,包括事故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等。
2.人身意外伤害家庭赔偿保险:在建筑工程团体成员因工作意外伤亡后,为其家庭提供相应的赔偿,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3.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对建筑工程团体成员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费等。
二、责任险种:1.建筑工程施工责任保险:对建筑工程团体在施工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进行赔偿。
2.意外污染责任保险:对建筑工程团体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责任进行赔偿,保护环境安全。
3.资产损失责任保险:对建筑工程团体因施工过程中对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失的责任进行赔偿。
三、特色保险条款:1.担保保险:对建筑工程团体在中标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2.法律费用保险:对建筑工程团体因工程纠纷而需要支付的法律费用进行赔偿,确保权益的得到维护。
3.紧急救援保险:在建筑工程团体成员发生意外伤害时,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包括医疗救援、运送和后勤支援等。
四、保险费率和理赔流程:1.保险费率根据建筑工程团体的规模、业务范围和施工风险等进行评估,确保保费与风险相匹配。
2.理赔流程应简化、高效,建筑工程团体成员在发生意外伤害后,应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核验并给予赔付。
3.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调查机构和专业工作人员队伍,确保理赔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总之,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标准通过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险种和特色保险条款在内的保险条款,为建筑工程团体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和服务。
保险费率和理赔流程的合理设置,能够有效促进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的健康发展,并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建筑工程团体成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一、投保对象:建筑工程所有施工人员二、投保险种: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三、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从事管理和作业过程中,或者在施工期限内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内,或者从施工现场到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区域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人根据《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费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1)对于被保险人在每次意外伤害中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和门、急诊限额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工程项目施工团体保险(3篇)
第1篇一、工程项目施工团体保险的定义工程项目施工团体保险是指由施工企业为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投保的一种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该保险主要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疾病和身故等风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
二、工程项目施工团体保险的保障范围1. 意外伤害:在施工现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死亡和医疗费用等,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2. 疾病: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3. 身故: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身故保险金。
4. 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三、工程项目施工团体保险的特点1. 团体投保:工程项目施工团体保险适用于施工企业为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投保,降低了个人投保的成本。
2. 覆盖面广:该保险覆盖了意外伤害、疾病和身故等风险,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3. 灵活选择:施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如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医疗保险等。
4. 简便理赔:工程项目施工团体保险理赔流程简便,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即可快速进行理赔。
四、工程项目施工团体保险的意义1. 降低企业风险:通过投保工程项目施工团体保险,施工企业可以将因意外伤害、疾病和身故等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降低自身风险。
2. 提高员工福利:为员工购买团体保险,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爱,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 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工程项目施工团体保险的普及,有助于推动建筑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总之,工程项目施工团体保险作为一种为建筑施工人员提供全面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对于降低企业风险、提高员工福利和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建筑工程行业中,人身意外伤害是一种无法预测的风险。
为了保护从业人员的权益和安全,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该保险的定义、作用、保障范围以及如何购买等相关内容。
一、定义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为建筑工程团体提供的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该团体的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提供经济赔偿和相关保障。
二、作用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作用是减轻从业人员因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而产生的经济压力。
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受保人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提供相应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身故赔偿等。
三、保障范围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伤医疗保障保险公司将负责支付受保人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治疗、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
保险公司通常会与指定的医疗机构合作,确保受伤从业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并享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
2. 伤残赔偿如果受保人在工作中发生了造成伤残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
这种赔偿是基于受伤程度的评估而定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专业的评估标准进行赔付。
3. 身故赔偿建筑工程中的意外伤害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甚至可能导致受伤从业人员的身故。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向受亲属赔付一定的金额,用以弥补因失去家庭经济支持而带来的困难。
四、如何购买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常由建筑公司或工程承包商为其从业人员购买,以确保工人在工作期间得到及时的保障。
购买保险时,建筑公司或承包商需要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根据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保额和保费。
建筑公司或承包商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附加条款。
例如,他们可以选择购买附加的意外伤害医疗补充保险,以增加工人在医疗费用方面的保障。
总结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对于保护工人的权益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太平洋保险团体意外险条款职业等级分类
中国太平洋保险团体意外险条款职业等级分类中国太平洋保险团体是一家知名的保险公司,其产品线涵盖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等各个领域。
其中,意外险是一种非常受欢迎且实用的产品,它能够在意外事故发生时为被保险人提供意外伤害赔偿。
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团体的意外险产品中,职业等级分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条款。
一、什么是职业等级分类职业等级分类是指对被保险人的职业进行分类,根据职业的风险程度,将被保险人划分为不同的保险等级。
不同的等级对应不同的保险费以及不同的保障范围。
二、职业等级分类的作用职业等级分类在意外险条款中的作用非常重要。
首先,职业等级分类能够帮助保险公司较为准确地计算每个被保险人的保险费。
因为不同职业的风险程度不同,所以相应的保险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其次,职业等级分类也能够对被保险人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
不同职业等级对应的保障范围也不同,保障的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通过职业等级分类,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为被保险人提供个性化的保障服务。
三、中国太平洋保险团体的职业等级分类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团体的意外险产品中,职业等级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办公室类:包括各类文职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
2. 技术服务类:包括计算机技术人员、电子电器工程技术人员、咨询顾问等。
3. 生产工艺类:包括机械制造人员、机床加工人员、化工生产操作人员等。
4. 建筑装修类:包括建筑工人、钢筋工人、木工等。
5. 物流运输类:包括司机、快递员、仓库管理人员等。
通过对职业等级进行分类,中国太平洋保险团体能够更好地对被保险人进行风险评估,并给出相应的保险费用以及保障范围。
同时,职业等级分类也有助于保险公司对不同职业等级的保险产品进行不同的保障设计,从而更好地满足被保险人的需求。
总的来说,在意外险条款中,职业等级分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条款。
通过对被保险人的职业进行分类,能够更好地为被保险人提供个性化的保障服务,给予他们在意外事故发生时的最大帮助。
太平洋保险工伤意外险
太平洋保险工伤意外险太平洋保险的工伤意外险,是一种专为工人和雇员提供的保险产品。
本险种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旨在为受雇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险赔偿和相关服务。
太平洋保险工伤意外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工作期间和工作地点内的意外伤害事件。
这些意外伤害事件包括事故、突发疾病、身体不适、工作环境因素导致的疾病等。
保险赔付的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津贴、康复费用、伤残津贴和遗属抚恤金等。
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和工资水平等因素进行测算,并根据保单约定进行赔付。
该险种的特点之一是覆盖范围广泛,可以覆盖所有行业的工人和雇员。
无论在工作现场、上下班途中还是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意外伤害,都可享受保险赔偿。
这种广泛的覆盖范围为广大工人和雇员提供了安全保障,一旦遭受意外伤害,可以获得经济上的支持和帮助。
太平洋保险工伤意外险的另一个特点是保费相对较低。
与其他保险产品相比,工伤意外险的保费较低,相对容易负担。
因此,工人和雇员可以方便地购买这种保险,并获得其提供的保障。
保费的支付也可以采用年付、半年付或按月付等灵活的方式,方便个人支付。
太平洋保险工伤意外险的另一个优点是赔付快速简单。
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时,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和其他必要的文件即可。
保险公司会根据赔付标准和保单约定快速进行赔付,帮助被保险人迅速获得应有的赔偿。
综上所述,太平洋保险工伤意外险是一种为工人和雇员提供保障的重要保险产品。
其覆盖范围广泛、保费相对较低、赔付快速简单等特点,使其成为许多打工者的首选保险产品。
通过购买这种保险,工人和雇员可以获得经济和法律上的支持,安心工作并为自己和家人创造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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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课程题纲
一、市场背景 二、产品内容 三、具体操作 四、销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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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市场背景
1、政策环境 2、产品发展 3、销售渠道及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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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内容——责任范围
基本保障:
(一)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工作过 程中遭受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自意 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 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 、残 疾; (二)主被保险人因公外出期间遭 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根据本款 第(一)项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 责任。 (三)主被保险人在上下班途中遭 受机动车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的,保 险人也根据本款第(一)项的约定 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四、销售经验
1、销售策略 2、销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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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经验——销售策略
*加强产品宣导 *积极维护渠道建设 *加强组合销售 *分散展业、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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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二、产品内容
1、投保范围 2、责任范围 3、保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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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产品内容——投保范围
1、投保人:凡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 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均可 投保本保险。
销售经验——销售案例
自2008年开始***建设局受各建筑企业委托,在全 市范围内的16家产、寿险公司间选定部分保险公司做 为该年度建工人意险业务合作单位。
承保条件:建工人意险保额统一确定为15万元/人, 医疗险由客户自由选择,费率2.55‰为年度内一次性 包死。
我司为了全面落实此项工作,领导高度重视,由分 管业务的李总亲自带队,业管部负责制定投标文件, 业务部门负责业务联络,通过共同努力两年均成功中 标。
三、具体操作
1、风险控制 2、投保手续 3、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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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风险控制
1、保险金额 一般以10万元为限,意外身故伤残保额和医疗保险
金额的比例控制在8:2或7:3。 *工程造价低的业务按照被保险人数投保
2、建筑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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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营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国最全体人身意外保险产品、保险保障全面、
操作简单、计算简便、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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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聆听 Thank you
产品内容——保费计算
投保方式: 一、按建筑工程合同造价投保; 二、按建筑施工总面积投保; 三、按被保险人人数投保。按被保险人人数投保的,被
保险人人数应占投保单位所有员工人数的75%以上且不 少于5人。 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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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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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标
1、认识该产品的概念、目标客户 2、了解该产品的主要内容和业务特点 3、掌握该产品的销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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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内容——除外责任2
以下情形不属于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精神失常或精神错乱; (二)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
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四)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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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市场背景——销售渠道及前景
在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的情况下,高速公路建设已 成为我省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抓手。来自省交通运 输厅的数据表明,今年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计划投资360 亿元,续建16条段、1464公里,计划新开工9条段、 1050公里,计划建成通车3条段、69.9公里。今年一季 度,我省高速公路续建项目完成投资43.34亿元,占年 计划的13.5%。高速公路建设在有力拉动相关建材产业、 建筑机械行业发展的同时也拉动了保险业的发展。
综合保障(基本保障基础上增加)
1、主被保险人突发疾病并自发作时 起48小时之内因该疾病身故的,保 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 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主被保险人在投保人安排的生活 区域,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 根据本款第(一)项的约定承担给 付保险金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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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背景——产品发展
2003年首批建工人意险产品进入市场,《建筑工程施 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施工人 员团体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两种,而后根据市场需求 又推出《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
险》,到今年一月份,产品切换为《建筑工程施工人 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客户需求可进行
具体操作——投保手续
1、投保单 2、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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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保险期限与保险责任的关系 *保障类型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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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市场背景——政策环境
政策支持 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正式实行, 其中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 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执行力强 设有专门负责建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形成建 工人意险扎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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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内容——除外责任1
下列原因之一,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二)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主动参与殴斗、自杀、故意自伤或故意暴露于危险
状态中(不包括见义勇为的情形); (四)被保险人故意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六)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导致的伤害,但意外伤害所致
2、被保险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分为主被保险人和附带被保险人。 主被保险人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能正常工作 或劳动,与投保人存在雇佣关系,并在投保人的施工现场从事管 理和施工的人员。附带被保险人为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 (含),事先经投保人允许后到施工现场视察、监督检查工作及 办理监理、工程设计事务的人员,但不包括与工程施工无直接关 系的人员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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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市场背景——销售渠道及前景
销售渠道
渠道 直销
工程类型
以商、住房为主的工程(建委办证) 国家投资的建筑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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