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关于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自查报告
关于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自查报告某镇关于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自查报告近日,**镇纪委按照县纪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联合镇组织办等部门,对2018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6名公职人员(其中一人为非党员干部)及51名非公职人员的决定执行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是领导重视,成立工作专班。
镇党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临沭县纪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县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
确定由镇纪委牵头,成立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小组,党政办、组织办、纪检办、财税所等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为自查工作小组成员,协助镇纪委完成自查工作。
二是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
镇纪委及时组织召开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部署会,传达县纪委《关于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对各办公室人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积极配合镇纪委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有效发现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三是严格要求,全面开展自查。
自查采取“七查七看”的方式进行。
即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和《送达回执》,看处分决定是否执行到位;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在适当范围内宣布;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材料是否及时归入受处分者的组织人事档案;查年度考核审批情况,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查工资核定表,看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人员是否按规定未晋级;查年度表彰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评先评优;查有无处分决定未执行到位,看是否及时纠正整改到位。
经自查后未发现问题。
四是对照学习,确保工作实效。
专项自查小组通过自查和查阅档案资料,并按照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相关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完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单制度,规范处分决定的送达、宣布、归档手续以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等事项的处理情况工作流程,做到每一个环节都要签字,有迹可查,在以后的工作避免出现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七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八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第九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第十一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一)改组;(二)解散。
第十二条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纪委监察局党政纪处分决定工作执行情况汇报
纪委监察局党政纪处分决定工作执行情况汇报司法局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司法局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市纪委:根据*纪(2010)23号文《关于对全市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09年元月至2010年6月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出的党政纪处分决定的宣布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认识到位、完善制度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相关科室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分工,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各职能可是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从制度上保证了处分决定的执行到位。
二、做好贯彻落实我局建立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制度。
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向受处分者送达《纪律处分执行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给个人,一份单位存档。
告知书内容包括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以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党员评议等事项的处理要求和政策依据。
明确告知不按《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的要求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从程序上保证了处分决定的贯彻落实。
截至目前,我局受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干警共有1名,其处分决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进行了宣布,处分决定已经及时归档,撤职和工资降级已经协调人事、财政部门全部执行到位。
三、开展警示教育我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全面开展党政纪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纪委《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和**市《关于严肃认真执行党政纪律处分的意见》。
积极组织开展《党章》学习,使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同时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事例,开展自尊自律教育,做到让全体党员、干警警钟长鸣。
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情况登记表
《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1、由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填报。
对人事管理权限不明确的,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确定填报单位。
2、“原单位、职务”和“现单位、职务”分别填写单位和党内外职务。
“原单位、职务”是指立案检查时的单位和职务。
3、“处分机关”填写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书的发文单位。
4、“处分时间”以处分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
5、“处分决定归档情况”填写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书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人事关系归入本人档案的情况。
6、“受党纪政纪处分前后职务、级别、工资变动情况”分别填写受处分人员在立案检查时和处分后变更的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
7、“办理开除公职手续时间”是指有关单位对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人员办理开除公职手续的时间。
8、“职务级别”、“工资档次”、“任用晋升”填写受处分人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行政处分期内的情况。
9、“年度考核”栏填写受处分人员立案检查当年、处分当年、处分期内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情况。
10、“是否正常上班”填写受处分人员是否在劳动人事、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正常上班工作(不包括经批准办理了辞职手续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另行就业)。
11、“实际在岗单位、职务”填写受处分人员实际工作的单位和职务,主要指与实际工作岗位劳动人事、工资关系相脱离的情况,如停薪留职、借调(不包括临时性抽调)、保留原单位劳动人事和工资关系情况下个人另行从业等。
12、“取酬情况”填写由受处分人员获取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
13、“留党察看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或行政处分期满解除处分情况”填写留党察看期满应当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情况。
14、“备注”填写未按纪律惩戒规定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填写不下的可另附纸。
15、此表应如实填写并签署填表人姓名,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加盖公章后上报。
16、表格打印时不要更改页面设置,用16K纸排版打印,不要用A4等纸张。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中共宁波市纪委二0一一年八月目录一、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协调机制1.关于建立宁波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甬纪发〔2011〕38号 (6)二、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执行工作程序2.关于实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浙纪发〔2004〕5号 (11)3.关于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浙纪发〔2005〕21号 (17)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意见浙纪〔2010〕38号 (25)5.宁波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信息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甬纪发〔2011〕39号 (32)三、处分决定执行依据㈠宣布、送达、存档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 (39)7.关于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节选) (40)㈡恢复党员权利解除政纪处分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 (41)9.公务员法(节选) (42)10.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节选) (43)㈢任用晋级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 (44)12.公务员法(节选) (46)1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节选) (47)㈣职务、级别14.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 (48)㈤劳动关系1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节选) (51)16.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节选)浙政办发〔2004〕117号 (52)17.1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节选) (53)18.宁波市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的补充意见(节选)甬人(2002)33号 (54)19.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5)20.对《关于职工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企业能否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09号 (56)㈥工资、退休费待遇21.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 (57)22.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 (61)23.《关于对离退休的国家公务员所犯错误如何追究其政纪责任的函》的复函人函〔2001〕27号 (65)24.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工资处理问题的通知浙人薪〔2001〕216号 (68)25.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逮捕、拘留、取保候审及被判管制和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期间工资待遇处理问题的通知浙劳薪〔1999〕195号 (73)㈦考核26.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 (75)27.《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组〔2007〕45号 (77)28.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意见甬人考〔1996〕2号 (91)㈧养老保险29.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甬政发〔2007〕17号 (99)30.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浙人社函〔2010〕358号31.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105)32.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节选) (106)㈨住房公积金3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107)四、参照管理34.公务员法(节选) (108)3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节选) (109)36.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52号 (110)37.关于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监发〔2008〕3号 (111)五、其他38.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112)39.宁波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信息平台网 (114)关于建立宁波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甬纪发〔2011〕38号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浙纪发〔2004〕5号)、《关于印发〈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的通知》(浙纪发〔2005〕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建立全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一)传达学习中央、省有关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措施。
纪委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调研报告
纪委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调研报告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是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维护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
现就针对我县20__年至20__年8月期间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题调研中存在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一)处分决定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宣布。
处分决定一般应在发文之日起1个月内宣布并执行,而有的单位或部门为了缩小影响甚至不宣布,有的处分决定没有送达给本人。
如我县某镇卫生院院长黎某某因犯受贿错误,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主管部门没有将处分决定送达给本人,直到调资时需出具处分决定,本人才到县纪委提及此事;某单位一受处分人员,来纪委申诉,其申诉的理由之一就是从未收到对其的处分决定。
(二)未按处分决定降低职级待遇。
受党政纪重处分的人员,按规定必须降低其职级待遇,由于直接涉及到被处分者的切身利益,有的单位或部门碍于情面,不能坚持原那么及时办理调整手续。
如我县某镇社会事务办原主任邓某某因犯贪污错误,于20__年12月被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留党观察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该镇未按规定上报人事部门降低其工资,直到20__年10月在县纪委的催促下才办理了降低其工资手续。
(三)在年度考核、党员评议中未执行处分决定。
对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党员评议均有相应的具体规定,但有的单位或部门由于把关不严,违规确定受处分人员的考核、评议等次。
(四)处分决定归档材料不完备。
有的单位或部门由于组织关系和行政关系分别隶属,党政纪处分决定没有装入其本人人事档案,有时由于传递延误或者承办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未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纪律处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有很大的危害性。
一是不能起到教育本人及其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效果;二是影响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处分决定执行不及时到位,将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不能给干部的调职、调级、调资提供准确信息,给组织和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考察使用带来负面影响。
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类别、处分时效、处分运用表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处分期内又受党纪处分的,应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内职务自然撤销,有党外职务的,建议撤销党外职务。
一人有两种以上(含两种)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若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开除党籍的,即开除党籍处分。
党纪、政纪处分处分类别、处分时效、处分运用表
事项
党纪处分
政纪处分
处分
类别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
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
处分
时效
1、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受处分期内: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处分
运用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基于一个违纪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触犯本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
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一:司法局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司法局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市纪委:根据*纪(20XX)23号文《关于对全市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XX年元月至20XX年6月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出的党政纪处分决定的宣布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认识到位、完善制度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相关科室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分工,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各职能可是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从制度上保证了处分决定的执行到位。
二、做好贯彻落实我局建立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制度。
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向受处分者送达《纪律处分执行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给个人,一份单位存档。
告知书内容包括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以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党员评议等事项的处理要求和政策依据。
明确告知不按《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的要求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从程序上保证了处分决定的贯彻落实。
截至目前,我局受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干警共有1名,其处分决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进行了宣布,处分决定已经及时归档,撤职和工资降级已经协调人事、财政部门全部执行到位。
三、开展警示教育我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全面开展党政纪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纪委《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和**市《关于严肃认真执行党政纪律处分的意见》。
积极组织开展《党章》学习,使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党员的权力和义务。
同时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事例,开展自尊自律教育,做到让全体党员、干警警钟长鸣。
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影响及依据
中共XX市纪委警告处分执行告知处分执行:①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并将《执行情况报告表》反馈纪检机关。
②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存入被处分人档案,将存档情况反馈纪检机关。
③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由被处分人所在单位书面报告纪检机关。
④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由纪检机关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由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处分影响:①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②受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主要依据: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41、42、43条;②《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第1条;③《湖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鄂组发[2012]9号)第28条。
中共XX市纪委严重警告处分执行告知处分执行:①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并将《执行情况报告表》反馈纪检机关。
②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存入本人档案,将存档情况反馈纪检机关。
③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由被处分人所在单位书面报告纪检机关。
④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由纪检机关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由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处分影响:①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②受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受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受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等次)。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编总则;第⼀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范围;第⼀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第⼆条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第四条坚持党员在党纪⾯前⼈⼈平等的原则;第五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七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的原则;第⼋条本条例适⽤于违犯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编总则第⼀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范围第⼀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泽东思想、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条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保证党的路线、⽅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
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第三⼗⼀条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三⼗⼆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政处分或者;第三⼗三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党员依法受到⾏政处罚、⾏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三⼗四条本条例所称党和国家⼯作⼈员--------------------------------------------------------------------------------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般应当开除党籍。
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条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相关规定摘编省纪委省监委案件审理室2019年3月第一部分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有关规定一、党内警告处分(一)任用晋升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中发〔2003〕18号,2003年12月31日;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中发〔2015〕31号,2016年1月1日施行;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中发〔2018〕31号,2018年10月1日施行)(二)年度考核及其对职务级别、工资的影响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1998年4月8日)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当年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组〔2007〕45号,2007年12月6日)3、《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组〔2007〕45号)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附件1)”第一条第十项“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不再执行。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浙组通〔2017〕5号,2017年1月17日)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任用晋升1、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中发〔2003〕18号,2003年12月31日)2、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关于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自
查报告
镇纪检监察室对20**年2宗案件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反映丁X国同志在职期间违纪案件:
丁X国,男,1956年1月出生于XX市芦溪镇水山村,汉族,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参加村委会工作,历任XX村(现改为XX村)团支部书记,民兵营长,党支部副书记,1996年任XX村党支部书记至20XX年10月,现在务农。
经调查丁X国同志任XX村支部书记期间,收取农户建房款4000余元,收取竣工礼金5050元,收取建校礼币元,共计元未入帐。
二、反映吴X同志违纪案件:
吴X,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高中文化,江西XX 市东阳村人,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至1997年12月在上海警备区83304部队服兵役,1998年至20XX年在烟草公司做零时工,20XX年至现在在家务农。
吴X同志违反计划生育条例,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三、经过自查自纠:
1、党纪案件案卷按要求装订,并集中保管,卷内处分
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按程序和要求填写,处分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已送达本人,并在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行文规范。
2、案件检查符合“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3、处分决定已归档。
4、受处分人无违规晋升其工资。
5、对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党员考评的等次很恰当。
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影响及依据
中共XX市纪委警告处分执行告知处分执行:①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并将《执行情况报告表》反馈纪检机关。
②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存入被处分人档案,将存档情况反馈纪检机关。
③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由被处分人所在单位书面报告纪检机关。
④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由纪检机关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由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处分影响:①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②受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主要依据: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41、42、43条;②《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第1条;③《湖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鄂组发[2012]9号)第28条。
中共XX市纪委严重警告处分执行告知处分执行:①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并将《执行情况报告表》反馈纪检机关。
②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存入本人档案,将存档情况反馈纪检机关。
③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由被处分人所在单位书面报告纪检机关。
④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由纪检机关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由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处分影响:①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②受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受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受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等次)。
关于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案件质量检查的自查报告
睢县回族高级中学关于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案件质量检查的自查报告县纪委:根据睢纪【2010】5号《关于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案件质量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睢县回族高级中学成立由纪检书记李玉堂任组长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组,对自20XX年以来我校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多年来,我校党委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学校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我校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刻剖析某些单位滋生腐败的主客观原因,认真开展了预防腐败工作,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在我校的各项工作中,较好的发挥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保障作用。
学校领导班子面对其他单位个别领导出现的腐败问题,能够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校长张广中带头承诺严于律己,主动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学校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行为。
为做好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每月都要向县纪工委做关于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方面的报告工作。
面对目前学校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学校领导班子坚持把反腐倡廉的理论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辅导和分组学习,班子成员先后学习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等,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明确了政策界限。
针对目前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学校党委更加认识到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利用廉政党课、专题讲座、警示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动的廉政教育活动,增强了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形成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
经过我校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组的认真自查,20XX年以来,我校教师廉洁教学,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没有教职员工受到过党政纪处分。
下一步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党委将总结过去反腐败工作的经验,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容易忽视的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构建我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到实处,通过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加强制度反腐、和民主监督等具体措施,把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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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变动情况
处分前
工资
处分后工资
年度考核
考核时间
受影响年度
(年度)
(年度)
等次确定
奖金发放
处分期间晋升级别和
级别工资档次情况
留党察看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情况
行政处分期满解除行政处分情况
执行单位6个月内向决定机关报告情况
备注
注:表内无法填写的情况,可在备注栏中填写,还无法填写的,请用续页纸写明并粘贴此表后。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受处分人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பைடு நூலகம்
单位及
职务
错误性质
所受处分
党纪
生效时间
政纪
生效时间
党纪处分决定送达时间
本人签
收时间
单位签收时间
政纪处分决定送达时间
本人签
收时间
单位签收时间
单位宣布时间
处分文件存入
本人档案时间
职务变动
情况
处分前
任职
任职时间
处分后
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