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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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学位授予条件

自学考试学位授予条件

自学考试学位授予条件一、2023年自考学位授予条件1、考生首先要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所选专业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并通过论文答辩。

2、考生已通过省考办办理毕业手续,在考生申请本科学士学位前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3、除了上述条件外,自考生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4、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

5、如果当年12月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和授予学士学位时间一般不晚于次年6月30日。

二、自考本科学位证获取流程1.申请时间一般每年自考生有两次申请学位的机会,具体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因此大家要时刻注意自己所报考的院校通知。

2.申请流程1)符合学位证申请条件的自考生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2)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3)考生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4)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三、学位证的重要性1、出国留学多数中国留学生出国读研如果没有学位证,只能先读预科!2、考公务员部分公务员岗位对学位证是有要求的,没有学位的话则不能报考,具备学位证面试的时候也更容易通过!3、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部分高校要求报考考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才能考研,所以说学士学位平时看着没多大用,但是遇到那些“死脑筋”的高校了,你将无缘读它们的研究生了。

4、报考在职研究生大多数在职研究生报考以及申请硕士学位,前提要有本科的学士学位证书,没有学士学位证书的考试则不能报考;但也不排除极少数专业大专或本科无学位可以按同等学力报考,即便如此但是对工作年限要求较高。

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办法

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办法

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时间为每年月、月,按照《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苏大教[]号文件执行。

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节假日不受理)。

一、申请对象年月取得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

二、授予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完成教案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内相应的专业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分或以上;各专业学位课程可参考本文件(八、各专业学士学位课程)(四)自学考试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成绩达到分或以上。

年月日以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不得再凭外语四级成绩单申请学位;(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分或以上;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成绩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二)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三)自学考试作弊者;(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分者;(五)自学考试相应的专业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未达到分者;(六)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分者。

四、申请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程序(一)年月毕业的考生可于年月日至月日向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案管理科送呈相关的申请材料及学位评审费,教案管理科收到材料及评审费后初审考生学位申请资格并送苏州大学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核。

(二)提出学位申请的考生,须将下列必备的申请材料及学位评审费在申请时间内(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不办公,过期不予受理),当面送到以下地址(不接受邮寄):申报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号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案管理科(办公室)咨询电话:联系人:常老师逾期或材料不全、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阶段的第一个学位,是对本专业学生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证明。

第二条学士学位的授予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学校的规定。

第三条学士学位分为工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文学学士学位、教育学学士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等。

第四条学士学位的授予可以分为正常毕业授予、加速毕业授予和延期毕业授予。

第五条学士学位的授予应通过学业成绩、学术论文、实践实习、专业考核等综合评定方式进行。

第六条学士学位授予的专业课程和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相关规定。

第七条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和要求应当公示,并在学生入学时向学生和家长明确告知。

第八条学士学位的授予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正常毕业授予第九条学士学位的正常毕业期限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确定。

第十条学士学位的正常毕业授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完成规定的学年学业学分要求;(二)通过学校规定的各门课程考核;(三)完成实践实习要求;(四)完成学术论文(设计)要求;(五)符合其他学校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学士学位的正常毕业授予应当经过专家组综合评定,并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决定。

第三章加速毕业授予第十二条学士学位的加速毕业授予适用于特殊情况下的学生,包括工作人员、成人教育学生和转专业学生等。

第十三条学士学位的加速毕业授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正常毕业条件;(二)具备特殊的就业或升学需求;(三)经过学校审核同意。

第十四条学士学位的加速毕业授予应当经过专家组评定,并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决定。

第四章延期毕业授予第十五条学士学位的延期毕业授予适用于因特殊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学业的学生。

第十六条学士学位的延期毕业授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提出书面延期请求,并说明原因;(二)经学校审核同意。

第十七条学士学位的延期毕业授予应当经过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决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此细则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士学位申请办法

学士学位申请办法

江苏省自学考试各高校学位授予办法南京大学主考: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公共关系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申请条件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⑴法律: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⑵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⑶行政管理: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⑷社会工作与管理: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⑸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⑹计算机信息管理: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⑺广告学: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⑻公共关系: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管理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或通过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者。

注:四、六级证书超过年限的和其他条件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江苏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报名时间为每年10月份。

(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⒈申请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上旬和10月中旬。

(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办理)⒉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三、注意事项⒈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申请毕业,毕业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管理规定细则

学士学位管理规定细则

学士学位管理规定细则一、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主要包括学习时间要求、学分要求、学业成绩要求和毕业要求等方面。

1.学习时间要求:学士学位通常需要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一般而言,本科生需要完成四年的学业。

2.学分要求:学士学位的授予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分要求,这些学分通常包括专业课程、选修课程、实习实践等各类课程。

学生需要修满规定的学分才能获得学士学位资格。

3.学业成绩要求:学士学位的授予通常需要学生达到一定的学业成绩要求,包括绩点要求、必修课程成绩要求等。

一般而言,学士学位的授予需要学生成绩维持在一定的优良水平。

4.毕业要求:学士学位的授予还需要学生完成一定的毕业要求,包括论文撰写、实习报告等。

这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和能力的全面检验。

二、学士学位的类型学士学位的类型包括学术学士学位和专业学士学位两种。

1.学术学士学位:学术学士学位是指基于学术课程的学习和研究,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

该类型学位通常为理工科、文科等学术性专业所设立。

2.专业学士学位:专业学士学位是指以培养学生掌握一定职业技能和实际应用能力为目标的学位。

该类型学位通常为医学、工程、艺术等实用性强、含有较多实践环节的专业所设立。

三、学士学位的要求学士学位的要求包括基本课程要求、专业课程要求和培养目标要求等。

1.基本课程要求:学士学位的要求通常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数学类等基础课程的学习,以确保学生具备一定的综合素养。

2.专业课程要求:学士学位的要求还包括专业课程的学习,学生需要修满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

这为学生后续的就业和专业发展提供了基础。

3.培养目标要求:学士学位的要求还包括对学生培养目标的要求,即通过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使学生成为复合型、创新型的人才。

四、学士学位的评定学士学位的评定一般包括学业成绩评定、论文评定和综合评定等。

1.学业成绩评定:学士学位的评定主要以学业成绩为依据,包括平时成绩、考试成绩、论文成绩、实践成绩等。

江苏自考本科考试条件

江苏自考本科考试条件

江苏自考本科考试条件
江苏自考是指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层次自学考试,它是一种通过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一种方式。

江苏自考的报考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龄要求:考生年龄一般不限制,但对于未满18周岁的
考生,需要提供监护人的同意。

二、学历要求:江苏自考对学历要求较为宽松,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自学考试学历层次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职业要求:江苏自考不限制报考者的职业背景,任何工作人员、在校生、毕业生等均可报考。

四、身份要求:江苏自考对考生的户籍、身份不做限制,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五、学科要求:江苏自考的学科包括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领域,对于不同学科的考生,有不同的学科要求。

六、报名要求:江苏自考的报名要求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报名费等,具体要求可以通过江苏自考网站查询。

总之,江苏自考是一种通过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较为灵活的方式,只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报考前需要了解报考条件,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过自考可以获得与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相同的学位证书,对于提升个人学历、加强职业竞争力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授予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教育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1.学士学位由高等教育机构授予,授予的学士学位属于国家承认的学位。

2.学士学位是对学生完成本科教育阶段学习任务,获得学科相关知识和能力的认可。

第三条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1.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包括:获得相关学科的学分,完成学科相关的学习任务,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学校的学业要求。

2.学士学位授予各专业的细化条件由学位授予学校制定并公示。

第四条学士学位授予的程序:1.学士学位授予遵守校内学位授予程序的相关规定。

2.学士学位授予需要申请并经学校审核通过。

第五条学士学位授予的评定标准:1.学士学位评定标准应基于国家相关法规和学士学位授予学校的学科特点制定,并公示于相关渠道。

2.学士学位的评定标准应包括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学术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六条学士学位授予的程序:1.学士学位授予是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2.学位证书应使用国家统一格式,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

第七条学士学位授予的时间:1.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应根据学位授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生完成学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2.学士学位授予应定期进行,可与毕业典礼等相关活动结合。

第八条学士学位授予的管理:1.学士学位授予应有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评估。

2.学士学位授予机构应建立学位授予的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学士学位授予的互认:1.学士学位授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学位互认的政策和实施细则。

2.学位授予学校应积极与其他高校开展学位互认的工作,提升学位的国际认可度。

第十条学士学位授予的追认:1.学士学位授予学校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政策,对非学位授予学校获得学士学位的个案进行追认。

2.学士学位授予学校应对追认工作进行审核,确保获得学位的个案符合学校授予学位的相关条件和标准。

江苏理工学院学士授予办法

江苏理工学院学士授予办法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一、申请资格
1、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全部合格,相应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达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良好”以上。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或已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4、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二、申请时间和材料
自考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于当年或次年6月上旬向主考学校――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自考办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时携带如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课程单科合格证书;
3、实践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证明;
4、英语单科合格证书或四、六级英语证书;
5、 2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

三、学位课程科目
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教育专业:哲学、数控技术与应用、机械制造技术、职业教育与心理学。

2、计算机科学教育专业: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高等数学、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其实践。

3、会计学教育专业:财务会、市场营销、管理会、审计学。

四、有关说明
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

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英语未能达到70分者,可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或全国外语等级考试。

学位证书于7月上旬颁发。

(江苏)2019年河海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江苏)2019年河海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导语】⾃考频道从河海⼤学了解到,(江苏)2019年河海⼤学⾃考本科毕业⽣申请学⼠学位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参加⾼等教育⾃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1)环境⼯程专业:环境质量评价、⽔污染控制⼯程、⼤⽓污染控制⼯程。

(2)公共管理专业:公共管理学、⾏政管理学、⾏政职业能⼒测评、⼈⼒资源开发与管理。

2.参加⾼等教育⾃学考试“英语(⼆)”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3.毕业设计(论⽂)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凡有下列情况之⼀者,不授予学⼠学位: 1.不具备上述授予条件者; 2.学习期间曾受过学校或所在单位的⾏政记过或以上处分者。

三、授予程序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在每年的4⽉10⽇⾄4⽉20⽇到我校⾃学考试办公室(河海⼤学河海馆5楼)办理学位申请⼿续。

逾期视为⾃动放弃。

2.申请学⼠学位者必须携带⾃学考试毕业⽣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份(若⽆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事部门公章)、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份、200元和⼆⼨近期免冠照⽚⼆张以⾝份证命名的同底电⼦照⽚(尺⼨150x210,⼤⼩9-10kb)。

3.继续教育学院对考⽣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向校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有关⼯作,经校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教务处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结果,代表学校向申请者颁发成⼈⾼等教育学⼠学位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考⽣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学位的要求,但希望获得学⼠学位,可在规定学制内继续在⾃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达到要求后再进⾏毕业登记。

2.毕业后如在⼀年内不能按期申报学⼠学位者,不再补授学位。

3.本办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解释。

自学考试要怎么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要怎么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要怎么申请学士学位有许多本科的小伙伴还想获得学士学位,因为相比自考学历来说学位显得更重要一点,当然学士学位的申请也是有条件的,那么具体有一些什么申请条件,又有哪些申请流程呢?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自考本科申请学位方面的相关内容吧。

一、申请条件一般来说自考的学士学位申请条件是由高校来制定的,不同的学校所规定的条件也并不相同,但是大体上是都包括以下几个的:1.考生需要通过自考考试计划的全部课程,并且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72分2.毕业论文需达到良或优3.考生们需要通过国家统一的学位英语考试4.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标准5.学士学位可以在毕业后的一年以内做出申请另外还需要大家注意的一点是,如果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的话必须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是是不会授予学位的,不过各个主考院校可能会有特定的要求,大家可以自行关注一下。

二、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

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上述的学士学位审批条件,在发放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的教育考试院或者自考办提出学士学位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并上交2寸免冠照片;2.市考试院或者自考办进行审定。

审定申请人的档案资料和毕业生所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确认无误后上报省考试院。

3.省级考试院进行初审。

整理汇总各地申报的学士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并且会将初审合格者档案资料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院校。

4.6月底主考院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会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合格者就能够授予学士学位,没有通过的是不予补授的。

三、注意事项首先大家要注意的是申请期限:申请学士学位的期限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到本科毕业证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以内,大家一定要注意截止时间哦。

然后就是主考院校的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是由主考院校自行规定的,所以各个主考院校的要求是不相同的,具体的建议大家可以去查看主考院校学位申请的相关通知哦。

以上就是自考本科的申请条件以及流程等内容的介绍了,希望能够对各位有需要的小伙伴有所帮助哦。

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

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

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
自考是指通过自学考试的方式获得学历的一种教育形式。

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相对较为宽松,但仍然有一定的门槛和要求。

下面就是关于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的一些详细介绍。

其次,自考本科学位申请人需要在报名资格认定阶段进行学历审查。

学历审查要求申请人所持有的中专或者高中毕业证书必须是经过国家教育部或者其它教育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证书。

如果学历证书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可以通过参加成人高考或者其他途径重新获取合格的学历证书后再进行申请。

此外,自考本科学位申请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年龄要求。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申请人的最低年龄要求为25周岁,即必须满足在报名当年年满25周岁。

这是为了保证申请人在报考自考本科学位之前,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或者学习经验积累,从而更好地适应自考学习的难度和压力。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考虑自己的身体条件。

自考学习需要一定的自律性和学习能力,所以身体条件良好的申请人更容易适应自考学习生活。

最后,自考本科学位申请人需要通过自考招生考试,并且达到相应的录取分数要求。

招生考试科目一般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学科综合测试两部分,申请人需要在这两个方面取得一定的分数。

2023年大学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2023年大学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大学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现如今,学历教育,实施细则,自学考试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学历教育,实施细则,自学考试真的很难吗?下面是我整理的高校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高校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高校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z市一般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方法》(渝学位[2022]8号),保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我校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托付校学位办公室统一负责,由连续教育学院组织办理。

第三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授予应严格遵循择优授位的原则。

申请人须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喜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须完成本专业教学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且满意以下条件:1. 课程考核平均成果达到70分;2. 参与由连续教育学院组织的两门教考分别课程的考核,成果合格;3. 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达到良好;4. 同一地区同一专业授予学士学位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地区该专业毕业同学总人数的30%,若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人数超过同一地区同一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30%,则按平均成果由高到低择优确定。

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参与自学考试期间,各门课程学习成果均达到本专业本科考试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平均成果达到65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达到良好。

江苏自学考试如何申请学士学位

江苏自学考试如何申请学士学位

江苏自学考试如何申请学士学位苏州大学主考律师、新闻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申请对象苏州大学主考自学考试律师、新闻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授予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其中,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2.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考试作弊者。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75分以上者。

5.自学考试相应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6.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或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内未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者。

四、学位课程1.律师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证据法学、合同法2.新闻学专业:传播学概论、中外新闻作品研究、外国新闻事业史3.经济学专业:政治经济学(经济类)、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4.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社区社会工作、社会行政、个案社会工作5.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专业:政务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网络化基础6.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人力资源管理(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五、申请和授予程序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次年三月份向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自考办初审其毕业资格后送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符合条件过期未提出申请者作自动放弃论。

2.各院、系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后的名单及有关材料送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由自考办汇总后报教务处。

自考本科申请学位的条件

自考本科申请学位的条件

自考本科申请学位的条件
1. 学分要求,通常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数目。

具体学分要求因
学校和专业而异,一般在120-140学分之间。

学分可以通过自考课
程的学习和考试获得。

2. 课程要求,需要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试。

自考本科通常
有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核心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选修课程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需要选择。

3. 学习年限,一般要求自考本科学习时间不少于4年,但也有
部分学校允许延长学习时间。

学习年限的计算通常从入学之日开始。

4. 实践要求,有些专业需要完成实践环节,如实习、实训或实
践报告等。

实践环节的完成对学位申请是必要条件之一。

5. 毕业论文,需要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是对所
学专业的综合运用和研究,是评价学生综合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6. 成绩要求,需要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包括各门课程的
及格分数线和综合成绩要求。

一般来说,自考本科的成绩要求相对
较低,但仍需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标准。

7. 其他要求,可能还有其他特殊要求,如学籍管理、考试违规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要求可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专业对自考本科学位申请的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条件。

建议具体申请时,查阅所在学校和专业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准确了解申请学位的具体条件。

2023自考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2023自考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2023自考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2023自考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申请学士学位条件1 、学习并通过考试方案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可以掌握马克思的根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才能。

2 、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辩论,经审核准予毕业,说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根底理论,专门知识和根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才能。

3 、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并符合主考院校规定。

不授予对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1 )有违犯四项根本原那么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2 )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3 )未获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学位资格限制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自考生申报学位程序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 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 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展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展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 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授予自考生学位程序授予学位程序1 、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年龄要求:通常要求申请者年满18岁。

2. 学历要求:申请者应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3. 学习年限要求:自考的学士学位一般要求学习3到5年。

4. 报名条件:申请者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报名费等相关材料。

5. 学习能力要求:由于自考是以自主学习为主,申请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自学能力和学习能力。

6. 学费要求:申请者需要缴纳相应的学费,学费金额根据学校和专业的不同有所差异。

7. 其他要求:不同学校和专业可能还有一些额外的要求,如面试、体检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可能因学校、专业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者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和通知。

自考毕业生学位申请条件及材料 - 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考毕业生学位申请条件及材料 - 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考毕业生学位申请条件及材料(含新专接本)
一、学位申请条件
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英语(二)70分(含)以上【或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含)以上、或通过江苏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其他学位课程平均70分(含)以上、毕业设计成绩良好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可申请相应学科南京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学位申请有效期为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

二、学位申请材料
1.自考本科毕业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正面(成绩部分)复印件;
2.下载《学位申请表》填写并贴上1寸照片;
3.到南京市中山东路147号大行宫大厦1楼新视野图片社拍摄学位证书用
照片【拍摄时注明自考毕业生】,电子、纸质照片交自考办;
4.在南理工报考英语四级考试的毕业生提供提供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
件;在专科学校报考者须提供原专科学校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
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江苏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9月份,详情见学院网站有关公告。

5.“新专接本”学生需提供论文原件;
6.学位申请费65元;截止时间:2012年4月27日;
7.联系人及电话:聂老师84311353。

南京理工大学自考办 2012-4-18 南京理工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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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细则南京大学主考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公共关系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申请条件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1)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2)工商管理专业经济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3)行政管理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4)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5)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6)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7)广告学专业: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8)公共关系专业: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管理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者、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者。

注: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超过年限和其他条件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江苏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报名时间与学位申请报名时间一致。

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⒈申请报名时间:2005年9月20-24日,2006年3月1-3日(仅限2005年下半年毕业生)。

其他时间恕不接待。

⒉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三、注意事项⒈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申请。

⒉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⒊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无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00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⒋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英语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南京师范大学主考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秘书学、体育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关于免考问题: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四门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1)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国现代文学史、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2)新闻学专业: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3)英语专业: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译与听力(4)旅游管理专业:管理学原理、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5)秘书学专业:中国秘书史、文书学、公文选读、机关管理(6)体育教育专业:待定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含英语专业的第二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或非英语专业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头尾六年)。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说明:1.同时达到以上三个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毕业次年规定时间内直接向我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若满足第2个条件,而第1、3条不符(或其中任何一条不符),想申请学士学位的,须在毕业后次年规定时间内申请参加学位课程考试;如仅是第2条未达到要求,只需参加学位外语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2.授予学位的其他条件仍按《南京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按规定条件和时间向主考学校申请,逾期不补授。

二、须参加学士学位考试者,考试课程及参考教材英语:《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纲要》(含配套听力磁带)。

日语:(初级)(上、下)标准日本语。

俄语:(1、2、3),第二次修订版,黑龙江大学俄语系编,外研社。

法语:(1-3册),北京外国语学院,商务出版社。

专业课程考试课程及教材(2003届毕业生申请学位使用教材,供参考);三、申请时间及地点1.申请报名时间:每年7月1日-7月5日。

如果时间变化届时见http //202.119.98.7。

2.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宁海路122号15号楼一楼)。

3.考试时间:每年11月第三个周六、周日(以当年省学位办规定时间为准)。

四、注意事项1.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学士学位考试评审费和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四张。

2.免考学位外语(含英语专业二外)者,须带免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可登陆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 //202.119.98.7查询相关信息。

4.以上如与校学位委员会规定相悖,以校学位委员会规定为准。

苏州大学主考律师、新闻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申请对象苏州大学主考自学考试律师、新闻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授予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其中,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2.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考试作弊者。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75分以上者。

5.自学考试相应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6.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或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内未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者。

四、学位课程1.律师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证据法学、合同法2.新闻学专业:传播学概论、中外新闻作品研究、外国新闻事业史3.经济学专业:政治经济学(经济类)、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4.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社区社会工作、社会行政、个案社会工作5.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专业:政务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网络化基础6.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人力资源管理(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五、申请和授予程序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次年三月份向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自考办初审其毕业资格后送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符合条件过期未提出申请者作自动放弃论。

2.各院、系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后的名单及有关材料送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由自考办汇总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在审核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材料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4.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六、本细则从2004年7月2日起执行,以往文件中如有与本细则相抵处,以本细则为准。

七、本细则由苏州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审计学院主考审计学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五门学位课程(高级财务会计学、内部控制学、企业财务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者;4.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2.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因其他原因受过行政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以后没有突出悔改表现者;3.考试舞弊者。

三、申请和授予程序1.凡符合条件者,可于每年5月1日至6月1日向南京审计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

届时须附相关申报材料: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学士学位评定登记表一张,报名费及审核费共200元,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四张。

2.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者的学位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外语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者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定;3.学院学位委员会进行终审、终评,并就是否授予学士学位作出决议。

4.学院将在7月15日前完成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四、本办法由南京审计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理工大学主考机电一体化工程、电子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考试全部合格。

3.学位课程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四门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

(1)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工程数学、机械工程控制基础、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2)电子工程专业: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计算机软件基础(二)(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电子商务概论、信息管理基础、计算机网络技术4.英语课程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头尾六年);或参加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9月1—10日,报名时交报名费若干元<到时以学校规定为准>,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报名地点: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时间、地点及申报材料l.申请报名时间:每年4月中旬和10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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