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延期付款登记详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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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付汇流程

进口付汇流程

进口付汇流程进口付汇流程如何办理进口付汇 1( 如何申请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进口单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 1、对外经贸部(委、厅)的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 2、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代码证书 4、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 对于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核准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名录”时,无需再次提供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及技术监督局代码证书等资料,可直接凭《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留存联(第三联)和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办理。

不在名录上的进口单位不得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进口付汇。

2( 如何办理“异地付汇”进口付汇备案企业办理异地开证、付汇时,凭加盖企业公章的备案申请函、进口合同、代理协议(委托代理项下须提供) 以及不同结算方式项下外汇局规定的相关单证,到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类别为“异地付汇”的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企业付汇所在地银行凭进口付汇备案表、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以及售付汇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的单证办理异地付汇业务。

3( 如何办理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对于货到汇款项下凭进口日期为2005年3月 1日以后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进口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办理购付汇手续。

但对单笔报关单未付汇金额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上(含 50万)且预计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单位应当在报关后60天内,持延期付汇说明函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等有效商业单证,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

银行须凭进口货物报关单等符合有关结汇、售汇与付汇管理规定的凭证和商业单据,以及外汇局加盖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业务章的《贸易进口延期付汇登记表》为进口单位办理购付汇手续。

对于应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而未办理,或超过《登记表》上注明的付汇日期的货到汇款项下付汇业务,银行不得为进口单位直接办理付汇手续。

因为人手不够导致报账延误的情况说明

因为人手不够导致报账延误的情况说明

因为人手不够导致报账延误的情况说明
xxx外管局:
我公司因xxx需要,进口xxx(货名,数量),合同号xxxx,由于xxxx原因(合同约定、资金不足、贸易纠纷等等原因),该笔款项将延期至x年x月x日支付,特出说明。

(公司签章、日期)
同时要填写一式4联的专用表格
企业延期付款登记与对外付汇操作指南:
先到所在地外汇局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待基本信息导入系统后,即可登陆系统。

首次登陆系统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初始密码(系统将初始密码统一设定为:12345678)进入系统,建议通过系统中“密码功能”修改初始密码。

企业可向外汇局提出核准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的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
(三)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在核查系统中的可购付汇余额;
(四)该笔延期付款贸易信贷系统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

外汇局核准同意后,应在系统中将该笔延期付款显示为黑色,企业方可对该笔延期付款进行对外支付。

管理系统(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

管理系统(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第一部分延期付款登记管理原则第一条为完善外债统计监测,规范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企业进口货物贸易项下延期付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自2008年10月1日(含,下同)起,企业货到付款项下(仅指TT和托收,不包括信用证和海外代付)超过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付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以下简称“系统)办理逐笔登记.2008年10月1日之前海关签发进口报关单的对外付汇,企业无需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第三条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不得超过该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一定比例(以下简称“延期付款基础比例)。

企业本年度已登记延期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的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贸易信贷活动的特点和国际收支形势,确定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的核定原则和标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具体负责辖区内企业延期付款对外付汇额的核定工作,并视情况对辖内中心支局、支局进行相应授权。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在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内,对已登记的延期付款进行确认.企业只能为确认后的延期付款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第五条因生产经营及自身结算特点,企业预计延期付款对外付汇额超出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的,外汇局可根据企业申请和实际情况为其调整延期付款基础比例或在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外对已登记的延期付款进行确认.第六条银行在为企业办理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对外支付时,须在系统中核对该笔延期付款是否经过外汇局确认.银行为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对外支付时,须在系统中对该笔延期付款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

公司延迟付汇情况说明银行付汇用

公司延迟付汇情况说明银行付汇用

1.延期付汇什么意思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2月5日汇发[2005]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إ为进一步完善贸易收付汇管理,规范进口延期付汇和远期付汇等贸易融资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إ一、各级外汇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外汇局”)、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其他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在收付汇和核销环节加强对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等贸易融资行为的真实性审核。

إ二、对于货到汇款项下凭进口日期为2005年3月1日以前、单笔报关单未付汇金额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预计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正本)(以下简称“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付汇的,进口单位应当于2005年5月1日之前,持延期付汇情况说明函、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等有效商业单证,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

三、对于货到汇款项下凭进口日期为2005年3月1日以后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进口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办理购付汇手续。

但对单笔报关单未付汇金额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且预计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单位应当在报关后60天内,持延期付汇说明函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等有效商业单证,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

إ四、对于符合上述第二、三条所述情况的延期付汇,银行须凭进口货物报关单等符合有关结汇、售汇与付汇管理规定的凭证和商业单据,以及外汇局加盖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业务章的《贸易进口延期付汇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为进口单位办理购付汇手续,并将《登记表》第三联随《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报送至所在地外汇局。

إ五、对于应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而未办理,或超过《登记表》上注明的付汇日期的货到汇款项下付汇业务,银行不得为进口单位直接办理付汇手续。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一、进口付汇名录登记进口单位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到外汇局治理“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并签署进口付汇业务治理确认书;进口单位名录登记信息产生变动的,应当在变动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质料到外汇局治理变动登记手续到外汇局治理变动登记手续;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治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名录登记所需质料1.《对外贸易经营者存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治理存案登记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外洋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相关证明质料;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品收发货人报存眷册登记证书》;5.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品贸易进口付汇业务治理确认书》;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质料。

(二)名录信息产生变动所需质料1.名录变动申请书;2.信息变动相关文件或证明(工商部分企业营业执照变动证明、商务部分批件等);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名录注销所需质料1.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工商治理部分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进口单位终止或被商务部分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进口付汇登记对付不在名录、分类结果为“C类进口单位”以及规矩规定的其他特殊业务,进口单位下列进口付汇业务应在付汇或开证前到外汇局治理进口付汇业务登记手续。

(一)不在名录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治理所需质料1.凭据差别结算方法除提供相应单证;2.《对外贸易经营者存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外洋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质料。

(二)“CC类进口单位”的货到付款业务治理所需质料1.按《进口货品报关单“贸易方法”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有效凭证和商业票据。

延期收款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延期收款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延期收款登记打点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版本<1.0>文档编号:当前版本:点窜日期:2008年11月28日目录1系统整体介绍 (1)登录系统与退出系统 (1)用户口令点窜 (2)主界面布局及常用操作功能介绍 (3)2延期收款登记打点系统操作指南 (4)企业端局部 (4)延期收款合同登记 (5)合同登记查询及点窜 (6)合同登记的查询 (7)合同登记的点窜及删除 (8)延期收款债权登记 (8)债权登记查询 (10)未经确认延期收款债权登记的点窜、删除 (11)未经确认债权登记的查询 (12)未经确认债权登记的点窜、删除 (13)已经确认延期收款债权登记的点窜/撤销 (14)已经确认债权登记的查询 (15)已经确认债权登记的点窜 (15)已经确认债权登记的撤销 (16)向收款银行提出注销申请 (16)向外汇局提出注销申请 (18)注销申请查询 (20)企业出口收汇控制信息查询 (21)3系统设置和帮忙 (22)树型菜单控件安装 (22)简易设置IE (24)MSXML版本设置 (28)1系统整体介绍1.1登录系统与退出系统登录系统整个系统通过Web进行登录验证,功能界面通过链接进入对应的功能窗口。

登录方法:首先输入网址,进入国家外汇打点局网上效劳平台的登录页面:登录界面-1输入“企业代码〞和“暗码〞,点击“登录〞按钮,那么会进入到“贸易信贷登记打点系统〞的操作界面了。

正常情况下界面的左侧应该呈现功能菜单树,如以下图所示:登录界面-2如果不克不及正常显示功能菜单树,那么需要进行相关的配置,配置说明拜见操作手册“3 系统设置和帮忙〞章节。

退出系统点击系统右上角的“退出〞按钮退出界面时,系统会提示:退出系统界面-1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呈现是否关闭页面的提示,如以下图所示:退出系统界面-2如果选择“确定〞就退出系统,选择“打消〞就回到操作界面。

1.2用户口令点窜点击系统右上角的“点窜暗码〞按钮时,系统会呈现暗码点窜界面:点窜暗码界面录入工程说明旧暗码,目前登录系统的暗码。

外汇管局局延期付款现场报告情况说明 格式

外汇管局局延期付款现场报告情况说明 格式

预付货款现场报告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苏州克劳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57308859
企业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未能按规定通过监测系统进行报告的原因:公司人为原因,未及时培训,导致我司未按规定在监测系统中进行申报。

二、付汇后超过30天以上(不含)进口的原因:国外供应商(国内订单GSK指定的原料供应商)对我司的信用度还未建立,期初国外供应商都要求预付款,特别强势的供应商甚至要求预付多批次采购款,我们没有谈判和选择权,原料生产采购周期长。

三、延期货款报告的具体内容:
附:1、进口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付汇申报单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操作指引企业版(外汇管理局)

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操作指引企业版(外汇管理局)

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操作指引(企业版)国家外汇管理局2010年9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2)第二章业务流程图 (5)第三章名录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进口付汇业务管理 (8)第五章非现场核查与监测预警 (18)第六章现场核查管理 (21)第七章分类管理 (31)第八章档案管理 (33)第九章罚则 (34)第十章系统登录与信息共享 (35)附件1 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 (38)附件2 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 (40)附件3 进口付汇登记表 (46)附件4 进口付汇逐笔核查报告表 (47)附件5 现场核查通知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6 考核分类通知书.. (49)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操作指引(企业版)第一章概述一、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改革的背景现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建立于1994年,当时我国正处于外汇短缺时期,制度的相关设计与当时的宏观经济是相适应的,在外汇管理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法规体系的调整,进口核销制度依赖的宏观环境、体制基础及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贸易主体和交易规模急剧增长、外汇收支形势发生根本性变化的背景下,原有制度的管理成本不断加大,管理方式及手段与促进贸易便利化和加强贸易外汇资金跨境流动监管的要求也存在相当差距。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以“一一对应、逐笔核销”为主的管理方式无法满足对外贸易快速发展、贸易方式日趋复杂和多样化的要求。

现行管理方式一方面使得外汇管理工作人力占用严重,管理成本较高;另一方面,核销手续较为繁杂,管理缺乏灵活性,给企业造成不便利。

延期付汇流程

延期付汇流程

企业进口延期付款流程:
(2010-03-31 14:36:13)
转载
进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日期超过90天后,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做延期付汇登记,才可继续使用此报关单进行付汇。

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powercms/chanel/wgj_main/main.jsp),输入企业代码和密码,进入网上服务平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延期付汇登记管理”项下:
1. 延期付款合同登记
2. 延期付款提款登记
3. 次日再进入“延期付汇登记管理”项下,查询“付汇银行的指定、变更”是否有信息,如已有信息,输入指定银行代码”即可。

4. 操作结束的报关单即可进行付汇。

延期收付汇操作

延期收付汇操作

收汇、付汇操作:收汇--填写银行的收汇确认函(收汇对应的核销单及贸易方式)盖公章—交出纳结汇(银行确认书、涉外收汇单、电子口岸卡、如果90天办理过延期的需带上核销单)--结汇之后需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涉外收入申报。

核销单如果是90天内未收回,需办理延期收汇—延期收汇企业自行在国家外汇管理网上服务平台操作/powercms/chanel/wgj_main/main.jsp企业在当地外管局开通网上服务平台后,首次登陆平台时,请使用初始管理员账户登录,使用管理员账户添加一个企业业务账户,以后使用业务账户登录进行相关登记。

登陆管理员账户:企业代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用户名: admin密码: 12345678登陆进去后点击左边企业用户管理,正常页面如下图:点击企业用户管理后,右边点击添加,然后在右边用户基本信息处输入新的账户名和密码,之后点击保存。

保存成功后,在用户名列表中选择新添加的用户名,点击右侧的用户资源管理,为账户开启相应功能。

保存成功后退出admin账户,使用新建的账户登录即可进行业务登记操作。

首先输入网址,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统”的操作界面了。

点击系统右上角的“修改密码”按钮时,系统会出现密码修改界面修改密码办理延期收款,要在系统进行延期收款合同登记及延期收款债权登记以及向收汇银行提出注销申请,向外汇局提出注销申请等业务左边为树形菜单栏,右边为操作区进入合同登记界面。

标记“*”为必填项,合同号、签约日期、币种、合同金额根据该笔办理延期收汇的核销单上的信息填写,“合同项下延期收款出口计划”中,预计出口日期填写核销单上的出口日期,币种延期收款金额与核销单上金额一致,金额折美元不用手工填,系统自动录入。

点击确定之后记录下合同登记序列号。

合同登记序列号在点击确定之后会跳出来。

预计出口日期应晚于签约日期。

延期收款出口计划的币种与合同签约的币种保持一致。

合同登记完成就登记债权登记点击左侧功能菜单中的“延期收款债权登记”,进入债权登记界面录入合同登记序列号(刚才记录的序列号,或者通过合同登记查询获取)、海关编号(报关单18位)、预录入编号(报关单左上角)、核销单号码、贸易方式,付款人、付款人地区国别、币种、出口日期、预计付汇日期。

银行进口信用证业务实施细则

银行进口信用证业务实施细则

xx银行进口信用证业务实施细则xx总发〔xx〕136号附件3,xx年5月7日印发本实施细则包括进口开证、信用证修改、进口到单、进口付汇/承兑/拒付、信用证注销/撤销等业务。

我行在办理这些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国际惯例及我国有关外汇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谨慎地处理。

第一章进口信用证业务进口跟单信用证是银行根据有进口权的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开出以贸易合同为基础的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文件。

进口信用证业务包括五个主要环节:开证、修改、审单、付款/承兑、归档。

第一节进口开证(一)申请开立信用证1、凡在本行办理进口信用证的客户应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是有权经营进口业务的法人;(2)必须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外经贸部等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供贸易进口合同、进口许可文件(如需)及其他有关文件或有效凭证;(3)必须是经我行查询“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在名录的企业;(4)必须在本行有人民币或外汇存款帐户,落实开证保证金和其它担保措施。

如果进口方要求对出口方资信进行调查,我行可为其提供资信调查服务。

2、有效凭证和开证申请书的审核:(1)有效凭证的审核:我行应对开证申请人提交的有效凭证进行合规性和表面一致性的审核。

(2)开证申请书的审核要点:开证申请书是我行对外开证的依据,也是我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重要商务合同。

此申请书属要式合同,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后,即表示接受相关规定。

信用证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结算部门留存,第二联信贷部门留存,第三联申请人留存。

审核申请书包括以下两个方面:①真实性的审核:开证行须审核申请书上的公章和有权签字人签字的真实性;②条款的审核:要求内容简洁、清楚、完整、合理,不能模棱两可,尤其是本行所负责任必须十分明确,含义不清的字一概不用,如“大约”、“第一流”、“合格”等等。

各条款之间要衔接,在审核开证申请书时应与原始合同对照,以确定申请书条款的正确性及与合同的一致性。

具体审核内容如下:A、申请人详细名称和地址。

进出口收付汇操作流程

进出口收付汇操作流程

进出口收汇操作:一、进口付汇1.1进口付汇业务管理内容1.1.1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时,应按以下规定提交相应有交凭证和商业单据。

1.1.2 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开证申请书。

对于信用证项下信汇银行与付汇银行不一致的,还需提交信汇银行签注的审单结论和外汇划转凭证。

1.1.3 以托收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

1.1.4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形式发票。

1.1.5 以货到汇款方式结算的,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凭“可以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提交进口合同、加盖海关“验讫”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付汇证明联如图1)、商业发票;凭“有条件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还需根据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提交相应凭证;“不得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不能凭以办理进口付汇。

(目前我司用于货到汇款方式结算)图11.1.6进口付汇后因合同取消等原因产生的退汇业务,原则上退款人应当为原付汇收款人。

进口单位办理相关收汇手续时,应当提供原进口合同、退汇协议以及其它退汇证明材料。

对于退款人不是原付汇收款人等特殊情况,进口单位还需提供退款人与原付汇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1.2进口付汇业务信息填写1.2.1 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时,应根据结算方式和资金流向填写付汇核查凭证。

向境外付汇的应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如图2)及提供付汇证明联原件、进口合同、形式发票;境内付汇的应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如图3)及提供合同、发票;根据实际对外付款交易性质,按照“国际收支交易代码”(如图4)准确填写交易编码;按照付款性质选择本笔付款是否为“预付款货款”、“货到付款”、“退汇”及“其它”性质;对于货到汇款结算方式项下付汇的,应填写相应进口货物报关单(如图1)信息;依据货物实际装运日期在境内/外汇款申请书填写“最迟装运日期”,预付货款业务,其最迟装运日期填写合同约定装运日期,一笔进口付汇对应多份合同的同,其最迟装运日期应按最迟一笔货物装运日期填写写(应准确填写“最迟装运日期”,填写错误将影响总量核量结果,(如图5)图2 图3 图4 图51.3延期付款流程图: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如图6)——延期付款合同登记(如图7)——延期付款提款登记(如图8)——查询已登记的合同及提款状态(如图9)——指定付汇银行(如图10)图6 图7.1 图7.2 图7.3图8 图9 图10.1 图10.2图10.31.4预付货款流程图: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如图6)——预付货款合同登记及合同查询(如图11)——预付货款付汇登记及查询、撤单(如图12)——指定付汇银行(如图13)——注销申请(如图14)图11.1 图11.2 图11.3 图12.1 图12.2 图12.3 图12.4 图12.5图13 图14.1 图14.2二、出口收汇2.1.1 先出货后收款:先出货给客户——收到客户货款——向银行提供核销号——银行根据相应收款金额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给至船务到外汇局核注2.2.1预收货款:企业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和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后预收货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实际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企业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收到预收货款的同时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延期付汇未登记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延期付汇未登记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延期付汇未登记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11.03•【文号】汇综发[2008]70号•【施行日期】2008.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6月27日,实施日期:2012年8月1日)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延期付汇未登记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8]7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32号令)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汇综发[2008]15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延期付汇未登记的行政处罚问题通知如下:一、对于2008年10月1日以前,境内机构未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号)第三条规定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的行为,以及境内机构未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4号)第一条规定办理延期付款外债登记的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已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应按照《检查处理违反外汇管理行为办案程序》的相关规定,继续完成罚没款的收缴等处罚执行工作。

二、对于2008年10月1日以前,境内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延期付汇登记的行为,外汇局尚未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根据《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再进行处罚。

三、对于2008年10月1日前,境内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延期付汇登记的行为,外汇局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当事人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部门可以决定不再进行处罚。

进口延期付款登记管理须知

进口延期付款登记管理须知

进口延期付款登记管理须知(详见外汇局官网2008.9.26发布汇综发[2008]157号文)所有与登记相关的政策均可电话咨询各外汇指定银行贸易信贷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可至柜面领取,银行如不能提供相关政策解答,企业可向外汇局反映)一、企业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或海关签发报关单90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陆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合同登记(,用户名需使用管理员admin进行事先设臵,详情见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关于系统升级的公告,初始密码为:12345678 ),提款登记时间最迟不超过进口报关单签发时间的120天。

注:①若企业首次登陆,系统显示“无此机构”时,请向外汇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导入基本信息的申请,外汇局将导入基本信息。

②报关单签发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的,无须办理登记③90天是从自海关报关单签发日起算。

二、办理完网上提款登记后,外汇局通过系统于当晚23时进行确认。

如显示“未确认”或“额度不足”,请携带以下材料至外汇局13号柜台办理超额度人工确认:1、书面申请(有规定格式,向付汇银行索取或上网下载汇综发(2008)157号文附件);2、情况说明书(写明企业上年度进口总额、购付汇总额、延期付款购付汇总额,新办企业上年度无进口业务也须说明);3、企业与境外供应商签订尚未履行的进口合同或合同主要条款(如有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无合同的可以订单代替;外文合同应提供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翻译并加盖公章;4、进口报关单(持第三方报关单或第三方备案清单付汇的,须另外提供与下家签订的买卖合同以及资金流与物流的情况说明,此说明可一并写在材料2情况说明书之中);5、提款登记查询页面打印联及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进口货物报关单核查情况”可购付汇余额页面的打印联即报关单电子底账(须盖企业公章);注:持第三方关单付汇的无须提供第三方报关单电子底账;6、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持非本公司关单或备案清单付汇的,需提供区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延期付款办理登记指南

延期付款办理登记指南

企业超期办理延期付款的处理
企业在进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后120天(含)后办理延 期付款提款登记的,该笔延期付款在系统中“未经确认的 延期付款”或“已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中显示为红色。 企业可向外汇局提出核准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的申请。 所需的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见汇综发〔2008〕157号附件); (二)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 (三)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在核查系统中的可购付 汇余额; (四)该笔延期付款贸易信贷系统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 外汇局核准同意后,应在系统中将该笔延期付款显示为黑 色,企业方可对该笔延期付款进行对外付汇。
企业延期付款登记的修改2
1、书面申请(格式见汇综发〔2008〕157号附 件); 2、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合同; 3、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 4、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购付汇明细; 5、系统中该笔延期付款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
银行为企业办理延期付款对外付汇的条件1 自2008年10月1日起,外汇指定银 行收到企业进口货到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申 请时,如进口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 在2008年10月1日之后,且该笔进 口报关单项下申请付汇日期晚于海关签发 日期超过90天以上的,应先登陆系统查 询该笔进口报关单。如系统中显示无该笔 报关单,银行不能为该笔报关单办理对外 付汇手续。
企业延期付款登记的修改.
延期付款合同登记信息,企业可自行修改 延期付款提款登记信息: (1)如企业没有对该笔关单办理超过90天的延 期付款的对外支付,企业可自行在系统中修改或 删除; (2)如企业对该笔关单办理了超过90天的延期 付款的对外支付,企业如对延期付款提款登记信 息进行修改,可向外汇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 材料:
延期付款办理指南

进口付汇操作流程

进口付汇操作流程

进口付汇操作流程进口付汇具体操作流程一、进口付汇核销监管部门的职责(一)整理银行报送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录入有关数据。

一般要求隔日录入完毕并按付汇日期将核销单归档。

对有问题的核销单及时与银行联系改正。

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2.0版软件稳定运行之后,进口付汇核销单数据直接从该软件系统中提取,取消手工录入工作。

(二)审查进口单位的进口到货报审和未到货报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审表录入计算机。

审查三项内容:1、进口单位在报审表上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单据的内容是否一致无误;2、审核付汇单证与报关单内容是否一致;3、手工操作时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报关单表面是否与海关的要求一致,即是否有防伪标签、海关编号,是否有清晰的海关验讫章等;使用报关单核查系统后用计算机核查报关单的真伪。

经审核无误,即在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报审章,将报关单和报审表(第一联)归档存放,将报审表(第二联)的内容录入计算机;如第一项有问题,则请进口单位更正报审表的内容后再报审;如第二项、第三项有问题,以及报关单属于按规定应办理二次核对的范围之内,则留存有关报关单进行二次核对,经鉴别结果为真实者即将报关单退还进口单位留存,经证实存在问题的即按有关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处理。

(三)进口付汇备案表审核及签发进口付汇备案表是针对一些核销方式较特殊、银行资金风险较大及逃套汇发生频率较高的进口付汇,如远期信用证、异地付汇、转口贸易、预付款等所采用的一种事前登记、初审办法。

办理备案表表明外汇局已对上述付汇进行了重点跟踪、登记,并按期要求进口单位凭有关凭证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

二、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一)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1、概念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进口延期付汇申请

进口延期付汇申请

进口延期付汇申请第一篇:进口延期付汇申请关于进口延期付款核准事项的申请函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中心支局、支局):我公司主要经营等业务,上年度货物进口项下对外付汇总额为元(币种:美元),现向你局申请如下事项:□我公司根据现行延期付款基础比例(%)核定的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为美元,预计本年度延期付款对外付汇累计发生额为美元,现申请调整进口项下延期付款基础比例至%。

□我公司已办理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笔,合计元(币种:),因超过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美元未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确认,现申请核准确认。

□我公司年月日已办理提款登记延期付款元(币种:元),在海关签发日期后天办理延期付款登记,因超期限登记不能对外付汇,现申请予以核准。

□我公司年月日已办理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项下等信息有误,现申请核准修改提款登记信息。

我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按照汇发[2008]30号文规定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申请事项及附件所列说明材料属实。

若有虚假行为,我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1(另附:有关进口合同、贸易结算方式以及外汇局要求提供(公章)二O年月的其他情况说明材料)日第二篇:延期付汇书面申请附:关于进口延期付款核准事项的申请函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中心支局、支局):我公司主要经营婴幼儿用品进出口等业务,上货物进口项下对外付汇总额为554,680.73元(币种:美元),现向你局申请如下事项:我公司根据现行延期付款基础比例(30%)核定的延期付款对外付汇额为76,791.60美元,预计本延期付款对外付汇累计发生额为298,708.84美元,现申请调整进口项下延期付款基础比例至70%。

我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按照汇发[2008]30号文规定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申请事项及附件所列说明材料属实。

若有虚假行为,我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另附:有关进口合同、贸易结算方式以及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情况说明材料)公司(公章)二O一二年月日第三篇:进口付汇流程进口付汇流程:1.外汇局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1.对外经贸部(委,厅)的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局}2.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代码证件4.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对于外汇局核准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企业在办理“名录”时,可直接凭《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村存留联和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办理。

进口付汇延期付款登记详细操作

进口付汇延期付款登记详细操作
进口延期付款登记详细操作流程
1.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 2.延期付款合同登记 3.延期付款提款登记 4.查询已登记的合同及提款状态 5.指定付汇银行
1.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
企 业 代 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2.延期付延 期付款登记管理”
2.延期付款合同登记
根据资料输入相对应的信息。
2.延期付款合同登记
合同登记成功后,会产生 一个合同登记序列号,在 下面的提款登记中要输入 这个序列号。
3.延期付款提款登记
同样输入相关信息,确保正确。
4.查询已登记的合同及提款状态
5.指定付汇银行
去银行付款之前,要先指定付汇银行。输入“银 行代码”,“银行代码”可以咨询银行。
5.指定付汇银行
输入银行代码后,银行名称会自动显示。检查 银行名称,确定无误后点“确认”。
5.指定付汇银行
保存成功后,拿着相应的资料及电子口岸卡去银行付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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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延期付款登记详细操作流程
1.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 2.延期付款合同登记 3.延期付款提款登记 4.查询已登记的合同及提款状态 5.指定付汇银行
1.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
企 业 代 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2.延期付款合同登记
进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项下的“延 期付款登记管理”
5.指定付汇银行
输入银行代码后,银行名称会自动显示。检查 银行名称,确定无误后点“确认”。
5.指定付汇银行
保存成功后,拿着相应的资料及电合同登记
根据资料输入相对应的信息。
2.延期付款合同登记
合同登记成功后,会产生 一个合同登记序列号,在 下面的提款登记中要输入 这个序列号。
3.延期付款提款登记
同样输入相关信息,确保正确。
4.查询已登记的合同及提款状态
5.指定付汇银行
去银行付款之前,要先指定付汇银行。输入“银 行代码”,“银行代码”可以咨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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