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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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文内容(二)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

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耕地义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基础上,增加补充耕地任务,确保耕地保护目标实现。

对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补充耕地任务,经国务院批准,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

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努力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

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理。

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

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63万公顷(945万亩)和182万公顷(2730万亩)。

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

加快闭坑矿山、采煤塌陷、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

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

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17万公顷(255万亩)和46万公顷(690万亩)。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土地开发重大工程。

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开发未利用地补充耕地34万公顷(510万亩)和139万公顷(2080万亩)。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

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

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

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

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国土总体规划纲要的基本内容

国土总体规划纲要的基本内容

作者: 吕克白
作者机构: 国家计委 顾问
出版物刊名: 宏观经济管理
页码: 8-9页
主题词: 总体规划纲要;国土规划;国土开发;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宏观控制;现代化建设;土地问题;生产力布局;土地利用结构
摘要:编制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总的要求是:要围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勾画出国土开发整治的总体蓝图,使它对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起指导作用,以加强经济建设的宏观控制。

根据这个总要求,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国土开发整治的基本任务,首先是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

《规划纲要》必须对土、水、矿、森林,海洋等资源提出开发、利用的方向。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目录.、八、-刖言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第二节机遇与挑战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第一节指导原则第二节规划目标第三节主要任务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牛态环境第7V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第三节兀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T机制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附表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 :附表建设用地指标2 :附表园地指标3 :附表林地指标4 :附表牧草地指标5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八、-刖百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 997 — 20 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 0 0 6 — 2 0 2 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土规和控规的区别

土规和控规的区别

土规和控规的区别
土规和控规的区别
法律分析:土规全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土地利用的总安排。

塔管辖的是,你这块地只能种庄稼还是可以建房子这种宏观上面的东西。

土规是全域性的,小到每一个村社每一块土地,都有自己的分类,可查清是属于建设用地,还是农用地等。

控规全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控规基本上只有城市、镇及个别村有,覆盖范围远小于土规。

法律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1。

第二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二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与规划第二章学习辅导第二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在1998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中,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定义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规划的目的:“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土地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基础,同时亦为实行用地分区和用地审批相结合的土地管理制度提供依据。

规划的特点:具有战略性、地域性、政策性、综合性、动态性,也兼有近期实施的可操作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法定的最权威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利用的总纲,对城市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等专业、专项规划的规模和布局起控制和指导作用。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性质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资源配置的战略性规划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社会总体利益的要求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调自上而下,逐级控制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是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不同,地域空间尺度不同,各级政府负责编制和实施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也不尽相同。

总的来看,国家、省、市、县、乡五级规划体系中,从上至下,规划任务和内容由宏观逐渐向中观,进而向微观转变。

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国家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高层次的政策性规划,主要起宏观调控作用。

2、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作为省级规划的依据。

3、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地区(市)级规划是由由省级规划向县级规划过渡的中间层次,其中,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仍属于政策性规划的范畴,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属于管理型规划。

∙根据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地区土地资源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确定土地利用目标和方向;∙根据本地区土地利用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经济布局进行地域分区,确定各地域土地利用方向和管理措施;∙研究分析土地的供需情况,综合研究进行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确定本地区与周边地区在中心城市职能、产业结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的分工与协作关系,确定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处理好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关系,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重点地区,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及土地开发、整治和保护的重点地区,并将耕地等重要土地资源的控制指标分解到县级政府;∙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是指中国政府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制定的关于国土全面利用、空间布局、土地整治和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重大制度安排。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我国土地空间规划的总纲,对长期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性意义。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包含四个主要部分:规划背景和基本情况,总体发展思路,空间布局和保障措施。

规划背景和基本情况是关键的部分,因为它向我们介绍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整的背景与基本情况。

该部分包括了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原则,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优先考虑的发展方向及其实现的基本原则,全国土地利用状况及其对国家发展的影响等重要信息。

在该部分中,我们可以看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它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总体发展思路是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核心部分。

该部分介绍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思路,即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和国家安全需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该部分详细阐述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在“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科学布局、可持续利用”原则的基础上,优先发展高效农业、高水平智力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业、高新技术等产业,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产城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空间布局是该纲要的另一个重要部分。

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中,空间布局是基于综合评估国土空间资源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的基础上,设计出来的一套建设规划系统。

该部分详细阐述了各类空间利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并在跨省份、市镇和区域进行了详尽的解析。

根据此部分的安排,我们可以看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构建现代化城市体系和促进国土空间集约化等方面有着重要的规划性指导意义。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20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城乡人口统筹制定新时期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正式公布,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即为“纲要”,是指导我国全国范围内土地利用和开发利用的重要战略性规划,为打造全国统一、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布局提供了顶层设计。

一、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背景在新时期,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建设日益加快,土地利用问题也变得十分紧迫,土地废弃和滥用问题日益严重。

为此,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乡人口统筹发展制定新时期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

该通知提出,制定新时期全国土地规划,明确土地利用的奋斗目标和战略定位,制定严格的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资源保护制度,有效保护农业、环境等公共利益,实现经济、资源、环境、生态的协调发展。

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1. 总体目标:到2050年,我国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合理、保障农业稳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2. 总体原则: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因地制宜,优质高效利用,生态文明优先,可持续发展。

3. 总体框架:明确的发展战略,确定了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思路、空间布局框架和管理制度等。

4. 总体计划:规划中明确了国土空间分类体系、土地集约利用与节约用地的总量关系,以及一系列保障农民、推进特色小镇与城乡一体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的拓展路径等。

三、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实施的重要意义1. 推动土地利用和保护的科学化、可持续化和法治化。

科学化,即统一性、完备性和科学性;可持续化,即符合环境规制、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利益保护的要求;法治化,即依法管理、规范化行为、增强预期稳定性。

2. 实现城乡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纲要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城乡经济的深度融合和互补,打通城乡发展最大的瓶颈之一,形成高质量均衡发展。

3. 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全面生产能力。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目录前言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第二节机遇与挑战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第一节指导原则第二节规划目标第三节主要任务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附表3:园地指标附表4:林地指标附表5:牧草地指标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目录导言第一章基本形势第一节重大机遇第二节严峻挑战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战略格局第一节高效规的国土开发开放格局第二节安全和谐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第三节协调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第四章集聚开发第一节构建多中心网络型开发格局第二节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第三节优化现代产业发展布局第五章分类保护第一节构建“五类三级”国土全域保护格局第二节推进人居生态环境保护第三节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第四节严格水资源和耕地资源保护第五节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第六章综合整治第一节推进形成“四区一带”国土综合整治格局第二节实施城市化地区综合整治第三节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第四节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综合整治第五节加快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综合整治第六节开展海岸带和海岛综合整治第七章联动发展第一节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第二节支持特殊地区加快发展第三节提高开放合作水平第八章支撑保障第一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第二节保障合理建设用地需求第三节强化水资源综合配置第四节构建能源安全保障体系第五节提升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第六节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第七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第九章配套政策第一节资源环境政策第二节产业投资政策第三节财政税收政策第十章《纲要》实施第一节夯实实施基础第二节加强实施管理导言我国的国土包括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其中陆地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和我国主,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

这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宝贵家园,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本载体。

科学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开发格局、提升开发质量、规开发秩序,有利于形成安全、和谐、开放、协调、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编制实施《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重大举措。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下面一起和店铺来详细了解一下!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现阶段土地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其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并为土地利用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意义和作用1.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与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利用长远规划,因此它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有:(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3)土地供给能力及各项建设对土地要求;(4)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层次体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宜按行政区划体系分级编制。

根据我国行政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行政区域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内容指的是什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内容指的是什么

⼟地利⽤总体规划主要内容指的是什么⼟地利⽤总体规划涉及范围⼴,内容丰富,不同级别区域的⼟地利⽤总体规划由于区域差异和级别不同,⽽侧重点和内容深度不同。

但⼀般来讲,⼟地利⽤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个⽅⾯的内容:(⼀)⼟地利⽤现状分析通过⼟地利⽤现状分析和评价,提供⼟地利⽤基础数据,分析⼟地利⽤现状结构和布局,找出⼟地利⽤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归纳⼟地利⽤现状分析中反映出的⼟地利⽤特点和⼟地利⽤问题,分析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分清轻重缓急,提出规划要重点解决的⼟地利⽤问题。

(⼆)⼟地供给量分析科学地评价⼟地质量是编制好⼟地利⽤总体规划的基础,在编制规划时应当充分运⽤⼟地质量评价资料。

在⼟地质量评价基础上,对区域建设⽤地(城镇、⽔利、交通、特殊⽤地等)利⽤潜⼒和农业⽤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利⽤潜⼒进⾏测算。

同时对未利⽤地的分布、类型、⾯积进⾏分析,评价未利⽤⼟地适宜开发利⽤的⽅向和数量。

(三)⼟地需求量预测依据区域国民经济发展指标,⼟地资源数量、质量、⾃然和社会条件,由各⽤地部门提交规划期间⽤地变化预测报告和⽤地分布图,并对预测进⾏必要的分析和校核,对区域建设⽤地需求量和农业⽤地需求量进⾏具体预测。

(四)确定规划⽬标和任务在⼟地利⽤现状分析和⼟地供需预测的基础上,拟定规划的主要任务、⽬标和基本⽅针。

(五)⼟地利⽤结构与布局调整根据规划⽬标和⽤地⽅针,对各类⽤地的供给量和需求量进⾏综合平衡,依据⼟地利⽤调整次序和⼟地利⽤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步骤与⽅法,合理安排各类⽤地,调整⽤地结构和布局。

统筹协调⼟地开发、利⽤、保护、整治措施,拟定重点建设项⽬⽤地布局⽅案,⼟地整理、⼟地复垦和⼟地开发⽅案,以及区域⼟地结构调整⽅案。

根据区域⼟地利⽤调整指标和规划分区,结合区域⼟地利⽤现状、⼟地资源潜⼒和经济发展⽬标,在与部门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分解下达下⼀级规划各类⽤地的控制性指标,为编制下⼀级规划提供依据。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目录导言第一章基本形势第一节重大机遇第二节严峻挑战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战略格局第一节高效规范的国土开发开放格局第二节安全和谐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第三节协调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第四章集聚开发第一节构建多中心网络型开发格局第二节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第三节优化现代产业发展布局第五章分类保护第一节构建“五类三级”国土全域保护格局第二节推进人居生态环境保护第三节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第四节严格水资源和耕地资源保护第五节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第六章综合整治第一节推进形成“四区一带”国土综合整治格局第二节实施城市化地区综合整治第三节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第四节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综合整治第五节加快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综合整治第六节开展海岸带和海岛综合整治第七章联动发展第一节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第二节支持特殊地区加快发展第三节提高开放合作水平第八章支撑保障第一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第二节保障合理建设用地需求第三节强化水资源综合配置第四节构建能源安全保障体系第五节提升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第六节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第七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第九章配套政策第一节资源环境政策第二节产业投资政策第三节财政税收政策第十章《纲要》实施第一节夯实实施基础第二节加强实施管理导言我国的国土包括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其中陆地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和我国主张,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

这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宝贵家园,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本载体。

科学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开发格局、提升开发质量、规范开发秩序,有利于形成安全、和谐、开放、协调、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编制实施《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重大举措。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16]67号【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发布日期】2016.06.22【实施日期】2016.06.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2日附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

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接受中国政府网专

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接受中国政府网专
地 。 当 然 网 友 也 会 问 , 有 这 个 可 能
《纲 要 》 压 缩 到
55 8 万亩 。原来确 定
国土 资 源部 副部 长 鹿 心 社 座 客 中 国政 府 网直播 室 ( 龙 摄 ) 张
吗 ?我 可 以肯 定 地 告诉 大 家 ,只 要措 施 到 位 ,完全 可 以实现 保 住 1 亿亩 耕 8
《 纲要 》相 比,突 出了对 耕 地 的严 格 保 护和 对 土 地 的节 约集 约 利用 。主 要 有 四个 方 面 的变 化 :第 一 ,调 高 了耕
全 、经 济 安 全 、生 态 安 全和 社 会稳 定
这 个 大 的角 度来 考 虑 决 定 的 。大 家知 道 , 我们 国家人 口多 , 人均 耕 地 少 , 人 口在 高 峰 期 的 时 候 要 达 到 1 亿 左 5
就 占了7% 1。
右 , 中 国人 的 吃饭 问题 是头 等 大 事 。
地 这个 目标 。
每 年 建 设 占用 耕 地 30 1 万亩 ,现在压缩
N3 o o 万亩 以下 。第
2 o 0 8  ̄ y
总体 规划 纲 要 (0 6 2 2 年) , i 月 20—00 》 0 2 日, 《 要 》正 式 公 布 实施 。作 为 3 纲 落 实土 地宏 观 调 控和 土 地 用途 管 制规 划城 乡 建 设 的重 要 依据 , 《 要 》 关 纲 系 社会 各 业 ,关 系 千家 万 户 ,其 发 布
调 整 。 原来 种 的 是庄 稼 ,现 在 种果 树 或 者 挖鱼 塘 。第 四 ,灾 害损 毁 。像 汶 川 大 地震 ,导 致很 多耕 地被 损 坏 。前 些 年 我们 做 过 统 计 ,每 年减 少 耕地 中 生 态 退 耕 占了很 大 的 比重 ,2 0 年 到 01 2 0 年耕 地减 少 1 2 亿 亩 , 生态 退 耕 05 .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的对土地利用目标、原则、方针、政策、重点区域和项目的规划。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土地资源的紧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成为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探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首要任务就是明确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应该以城市发展、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方向。

这包括城市化程度、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结构、建设用地面积等方面。

规划目标的明确,为后续的规划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二、规划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必须遵循的原则是科学性、统筹性、可行性和灵活性。

这些原则旨在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充分考虑城市和社会的现实情况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城市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三、重点区域和开发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了城市重点区域和开发项目,包括城市中心区、产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文化区、生态保护区等重要区域。

同时,规划也会列举出针对城市发展的重点开发项目,例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开发、文化旅游产业、科技创新等。

四、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重要的一点是制定了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明确优先发展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空间功能分工的原则。

土地利用方式的规划包括开发、保护和利用顺序、空间利用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土地利用结构的规划包括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用地用量和用地比例等方面。

五、保障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需要考虑保障措施,以确保规划落实和实施。

保障措施包括政策、法律、技术、经济等方面,例如土地资源管理制度、城市绿化计划、土地拍卖制度、土地增值税政策等。

六、规划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落实到实际的使用中。

规划实施包括规划方案和实际实施过程。

规划方案需要制定详细的指南和计划,以指导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

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及时反馈和调整规划方案。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指标体系的内涵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指标体系的内涵

《纲要》指标体系的内涵、效力和相互关系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纲要》共提出了15项调控指标,按指标属性分为总量指标、增量指标和效率指标三大类;按指标性质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两类。

关于总量指标。

总量指标反映指标所指示的土地类型在未来某一时点的数量。

《纲要》对每个总量指标分别提出了2010年和2020年两个目标年的调控数量。

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园地、林地、牧草地等5项涉及农用地的指标和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等4项涉及建设用地的指标。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建设用地总规模反映土地利用结构,体现对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的引导。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反映建设用地中两种不同类型的用地结构,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反映了城乡用地结构。

关于增量指标。

增量指标反映一定规划实施阶段某类用地累积变化量。

《纲要》中分为5年和15年两个阶段。

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和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国家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补充耕地规模等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是指规划期内一定阶段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可转化为建设用地的累积规模。

该指标体现了国家对建设用地增量的控制。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指规划期内一定阶段农用地、耕地可转化为建设用地的累积规模,体现了国家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的保护。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是指通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建设用地复垦、以及未利用地开发等手段补充耕地的规模。

之所以强调义务量,是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必须补充同等数量耕地的法人责任制相挂钩的,即占补平衡是法人义务。

国家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补充耕地规模是国家为了实现全国耕地保有量目标,通过实施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增加耕地面积采取的新举措。

关于效率指标。

效率指标反映城镇工矿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2023年秋季国开电大形考作业 土地利用规划作业1

2023年秋季国开电大形考作业 土地利用规划作业1

土地利用规划作业11、土地资源有哪些特性?请简要说明。

答:土地资源有一下特性(1)面积的有限性(2)位置的固定性和区域差异;(3)整体性;(4)土地资源的生性与非再生;(5)多用途性; (6) 社会性。

2、什么是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特性是什么?答: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内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经济技术措施。

要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是因为土地资源的特性决定的。

(1)首先是土地面积的有限性,人口增加对土地造成的压力;(2)是土地资源位置的固定性和区域的差异性,决定了使用要因地制宜; (3)土地资源各组成要素有整体性,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构成完整的土地生态系统(4)土地资源有多用途性;最后,是土地资源的社会性。

由于这些原因,决定了要充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就需要对土地利用进行规划。

3、试述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

(1)综合分析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2)系统性原则。

不同层次的十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互相关联(3)灵活性与动态性的原则(4)珍惜士地,保护耕地的原则。

(5)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6)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7)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综合性,要求政府首脑和政府各业务部门的共同参与,以便使规划具有权威性和广泛的接受性,(8)以供给能力调控用地需求的原则。

4、影响土地特性的水资源三要素有什么?它们分别是如何影响的?尽管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水资源,但一般可以水量、水质和水的保证率来表示一个地区的水资源状况,水资源的这三个要素也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

一个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与管理,•受当地水资源总量的制约。

仅有水资源总量还不能完全代表一个地区的水资源状况,水量的年际与年内分布的均匀程度是衡量水资源状况的重要变量,也制约着土地利用方式与管理。

水质关系到水资源可被利用的程度和用途。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全文)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全文)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全文)目录一、土地开发整理的基本状况与面临的形势*二、土地开发整理目标与基本方针*三、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四、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五、投资测算与筹资分析*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七、附件*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现保护耕地的目标,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搞好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总体要求,依据《纲要》,明确全国土地开发整理目标、任务和基本方针,确定重点区域,安排重大工程,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编制《规划》的原则是:以提高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土地开发整理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内涵挖潜,突出土地整理和复垦,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坚持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规划》包含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

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复垦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活动。

《规划》以2000年为基期,规划期至2010年。

《规划》的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一、土地开发整理的基本状况与面临的形势(一)基本状况土地开发整理是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用来指导和管理土地利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是我国国土空间利用管理的基本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国土空间的整体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还要为城市建设、农业发展、生态保护、土地利用和管理等相关领域提供合理有序的指导。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依据主要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

如宪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

二、规划内容和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块开发利用和土地资源保护等方面。

本文将针对每个方面做出详细介绍。

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主要内容包括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土地利用压力和土地利用结构等。

国土空间利用现状是指目前我国国土空间资源利用现状,包括陆地和海洋。

其中陆地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农业用地、林业用地、牧业用地、水利用地、矿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自然保护用地等,海洋则包括海洋经济区、渔业区、保护区等。

评价依据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效益评估、资源利用效率评估、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城市社会发展效益评估等。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的核心和主要部分。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城镇用地总体规划、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生态保护总体规划等。

城镇用地总体规划主要是为城市繁荣发展提供土地支持,以及按照不同城市发展阶段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差异,合理调整和规划城市土地资源。

其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城市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

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是为保障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应,推进新型农村建设,合理配置农村土地和农村指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其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农村规划、农村总体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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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
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

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耕地调整。

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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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65亿亩。

(二)关于基本农田调整。

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规划期内,确保全国15.4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三)关于建设用地调整。

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到2020年,全国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071.93万公顷(61079万亩)。

(四)关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

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优化。

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各地可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基本农田布局作适当调整。

将现状基本农田中林地、草地等非耕地调出,原则上25度以上坡耕地不作为基本农田,不得将各类生态用地划入基本农田,同时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和平原坝区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做到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基本稳定、布局更加优化,切实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

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各地要对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适当调整,促进形成合理的区域、城乡用地格局。

一是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城镇体系、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衔接,认真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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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较高的区域集聚。

二是坚持保护优先,建设用地安排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严格保护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用地,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

三是严格控制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大中小城市用地,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超大和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增加,以布局优化为主,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逐年减少建设用地增量,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发展,防治“城市病”。

四是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土地整治、产权置换,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

五是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国防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脱贫攻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产业发展用地,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安排用地。

四、保障措施
(一)自上而下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各省(区、市)要按照《纲要》调整方案确定的指标、布局优化原则和有关政策要求,以二次调查和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为基础,编制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确保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其他主要指标如需调整,于2016年底前报国务院审批。

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
-4-
市,规划有关指标如需调整,由各省(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底前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由原规划审批机关审批。

调整工作完成后,以省(区、市)为单位,将调整结果报国土资源部。

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城市总体规划要做好协调衔接,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同步修改城市总体规划。

(二)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

以提高耕地产能为目标,总结地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实现“藏粮于地”。

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

以二次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为基础,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多规合一”。

加强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的盘活利
-5-
用,对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总结完善并推广有关经验模式,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

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严禁随意侵占或破坏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

(四)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草地等转为建设用地,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协调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全面做好保护和修复,促进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五)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统筹安排、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图层。

做好质量核查,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保持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

国土资源部将组织技术力量,对各省(区、市)规划数据库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

(六)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建设。

进一步协调研究相-6-
关标准的衔接统一,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修改制度,完善编制和审批程序,严格实施管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

附表:调整后的2020年土地利用主要指标
-7-
附表:
调整后的2020年土地利用主要指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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