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氏绩效考核方法(联合基数法)
确定利润基数的新方法—关于HU理论的对话
点 , 只 要 把 超 额 全 奖 改 为 奖 9 %或 5
胡: 1只是 一个例子。 表 为了计算方
便, 我们 假 定超 额 全 奖 要 想奖 给 下 级 少
一
够 自动地 提出一个 与其实际 能力相 符的
目标利润 ,井主要根据代理人 自报 的 目 标来确定合 同利润数。( 同基数是委托 合 人要求数与代理人 自报 数的加权平 均) 这一确定利润基数 的方法通 过在一些企 业试用后 , 效果较 好。目前 已经使用运一 方法 的大企业 有销 售额 达 3 0亿元 的浙 江农 资集团公司 、 浙江南都集 团、 北京 的 北辰股份有 限公司等。北 京北辰股份有
事会对 公 司总裁 确 定 的 1 8 9 7年利 润 目 标基数是 2 0 00万美元, 并规定若完成 基 数, 总裁 可得 3 5万美元 的基薪 ; 超额 若 完成 基数 ,超 额 部分 的 5 %将奖励 培 总 裁 。结果 , 公司完成利润 3 0 0万美 元 , 20 总裁获得 10 50万美元 的超额奖励。总裁
对 此很 感*趣 采 电询 问有 关事项 为 此, 本刊记者采访 了胡祖光 院长 , 请他详 细介绍 H U理论厦操砟 实践的有 关内容
记 者 : 院长 , 近 《 民 日报 》、 胡 最 人
获得的奖励居然相 当于公司 目标利润数
的 7 %! 5 这一例子说明 , 即使是在管理科 学最发达 的美 国,基数 确定问题也没有 得到解决。上面的锐步公司的例 子说明 : 基数定得太低 (0 0万美元 ), 20 首先是对 经营者约束 不够 ,他在 根轻松地完成任 务后就再没有约束 了: 另外 , 对经营者 的 激励 也根不够 ,因为不 论他 是通过努力 开拓 还是 降 低成 本 ( 括节 约在 职 消 包 费) 所得 到的利润只有 5 , %是归他所有。 假定董 事会 能人致 正确 地确定基 数 , 例 如把基数确 定为 30 0万 美元 ,同时规 00 定超 额利润 的 5 %归总裁所有 , 么, 0 那 约
胡氏绩效考核方法(联合基数法)
HU绩效考核方法(联合基数法)一、HU绩效考核方法的基本内容与理论。
HU绩效考核方法以经济人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理论为前提,承认委托人与代理人处于不对称的公司信息状态。
为了防止代理人利用自己的内部人地位进行信息控制而达到与委托人谈判的有利地位,产生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这样,通过设计一种激励相容的剩余权分享机制,使代理人在这种制度安排中能够发生自动努力,达到委托人与代理人效用目标均衡,便是业绩考核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的机制设计问题。
HU绩效考核法正是为解决此难题而进行的一种制度创新努力。
HU绩效考核法又叫联合利润基数确定法,其主要内容可以用一个20字口诀来概括,即:“各报基数,算术平均,少报罚五,多报不奖,超额奖七。
”“各报基数、算术平均”是指年初确定利润基数时,首先由上、下级(总公司与分公司、董事会与总经理)各自提出一个认为合适的利润基数,然后对这两个基数进行算术平均,作为承包合同基数。
在实际操作中,上级为了简化起见,一般还可以用下级的自报数乘以80%作为上级的要求基数,两个数字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后,形成利润承包基数。
“少报罚五、多报不奖”是HU绩效考核法的成功关键。
“少报罚五”是指到年终实际完成数 (假定为100万)超过其年初自报数(假定为80万)时,对少报部分要收取五成罚金。
即(20万*50%=10万)。
“超额奖七”是指当年终实际完成的利润数(假定为100万)超过了合同承包基数(假定为90万)时,则利润超额完成部分的70%(即该例的10*70%=7万)归代理人所有,30%部分为委托人所有。
对于年终不能完成基数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代理人进行处罚或免予处罚。
根据以上陈述,设委托人要求数为D(demand),代理人自报数为S(self-of fered),最终的利润承包基数为C(contract)。
为简便起见,委托人要求数与代理人自报数各取50%权数的算术平均,即权数w=0.5。
联合利润基数确定法公式即可以表示为:C=0.5S+0.5D在实际操作中,甚至可以进一步将上式简化为:C=Sx80%即合同基数(C)=下级自报数(S)X80%。
考核联合基数法
越有利,通过双方利益共同取向,使考核基数的确定 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联合。
由于篇幅的限制 ,维修 中心和协力公司的相关测 算及考核数据在此不再列出, 其测算方法 、 考核方法 、 考核过程与生产车间基本一致。圈
编辑 张 平
性就越大,违约风险越低,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越低。 联通运营公司资产优良, 盈利能力强, 现金流稳定,
实际水平 , 本年企业 经营 目标 , 经营 计划 ,资产质量 、行业 资产 回报水 平、 内部经营现状 , 外部市 场变化趋
具体的考核操作工
作, 但这与年初对 相关指标测算的准
确性有着重要的关 联。其中 “ 少报受
罚 ,多报不奖”是
势等因素。 一般而言 , 关键指标只有 一个 , 它是由一系列的专业指标决定 的一项综合性指标 , 因此 , 各项专业
同,只是生产车间考核指标的计算单位按实物量( 吨)
计算 , 而维修 中心与协力公司考核指标为费用和利润 , 计算单位为金额( 元) ,提奖和处罚系数可直接按百分 比计算即可。另外 ,由于费用指标为控制指标 ,应按 节支额计算奖励 。
择以直接信用债务融资( 如短期融资券、 银团贷款等) , 将 公司无形的规模优势转化成为有形的经济利益, 实现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第二, 对中国联通的全资非上市 子公司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通新时 空公司) , 考虑其盈利能力有限,但现金流量稳定,可以 结构性债务融资为主 ( 如资产证券化等) ,即以特定资产
务融资进行深人分析后 ,对多元化债务融资方案作出决 标, 受处罚的程度也大为增加。 于是 , 车间经过以上测
策: 第一, 由于中国联通的控股上市子公司—
中国联通
算,主动选择了第二方案。
绩效考核方法(整理版)
绩效考核方法(整理版)1. 引言绩效考核是评估员工工作表现和贡献的一种重要方式。
本文档旨在整理一套绩效考核方法,以便提供给组织和管理者参考。
2. 目标设定在进行绩效考核之前,需要先制定明确的目标。
目标应当具体、可衡量,并与组织的整体目标相一致。
目标设定应该包括长期和短期目标,以及个人和团队目标。
3. 关键绩效指标为了准确评估员工的绩效,应该制定一套明确的关键绩效指标。
这些指标应该与员工的职责和岗位要求相匹配,并能够衡量员工在不同方面的表现,如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创新能力等。
4. 绩效评估方法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来评估员工的表现。
常见的评估方法包括:- 自评:员工自我评估自己的工作表现,并提供相应的解释和证据。
- 上级评估:直接上级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提供反馈和建议。
- 同事评估:员工的同事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并提供个人观点和意见。
- 客户评估:客户对员工的服务和工作进行评估,并提供反馈和建议。
5. 绩效反馈和奖惩绩效考核结果应及时向员工反馈,并根据绩效结果给予适当的奖惩。
反馈应该针对员工的绩效指标进行具体、明确的说明,并提供改进建议和培训机会。
奖惩机制应当公正、公平,并与绩效考核结果相一致。
6. 持续改进绩效考核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应该不断进行持续改进。
组织和管理者应该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员工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绩效考核方法和流程,以提升绩效管理的效果。
7. 结论绩效考核方法的选择和实施对于组织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目标、制定关键绩效指标、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和反馈机制,可以有效评估员工的绩效,并进一步提升组织的整体绩效水平。
最新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资料
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1、人事单位:薪资计算准确率= 计算准备人数/公司管理员工总数人力稼动率=(实际作业时间÷实际出勤时间)×100%劳动分配率= 人事费用(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附加价值(同期增加值总额)×100%= 人工费用/增加值(纯收入)招聘到岗率= 实际到岗人数/录用人数人力消耗指数—年离职率= 在同一年内离职的人数/在某一年内的平均员工人数×100%人力损耗指数—月离职率= (某一期间内离职人数/该期间平均人数)*100%人力稳定指数—稳定率=(目前服务满一年的人数/一年前总人数)*100%人力留任率= 定期间仍在职人员/原在职人员×100%试用期离职率= 期间试用期离职总人数/期间平均人数,人事流动新进率=新进人数/(正式职工期初数+期末数)÷2 ×100%勤缺分析=因各类勤缺原因而损失的工作日数/损失工作日数(同上)+工作日数×100%人力流动率=(某一期间内离职人数+新进人数)/该期间平均人数*100%淨人事流动率=补充人数/(正式职工期初数+期末数)÷2 ×100%人力替换率=(某一期间内新进人数-离职人数)/该期间平均人数*100%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人工成本总额/总成本)×100%人工成本效益指标= 劳动分配率、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总成本* 100%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总量/ 销售(营业)收入*100%=(人工费用/员工总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员工总数}=薪酬水平/单位员工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人工费用比率=人工费用/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增加值(纯收入)/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人工费用/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增加值率×劳动分配率人工成本利润率=(利润总额/人工成本总额)×100%企业人工成本= 职工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用+职工福利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职工住房费用+其他人工成本支出。
商业银行绩效管理的权变策略——HU理论的灵活运用
oeaige vrn n fC ieec mmec lbn s te t dt n lproma c n gme tmeh ns s o l ea js c repn igy Un e e p rt n i me t hn s o n o o ri a k ,h r io a efr n ema a e n c a im h udb dut ors odn l. d rt a a i  ̄ h nw c n io s i i apat a rbe no eaint e p r r n ema ae n be t e f cil,S h t a k r n n gr t llv l cn e o dt n,t s rci l o lm i prt ost e oma c n g me t jci sef t y Ota n esa dma aesa l ees a i c p o f o v e v b a
b tv td p et l n ti a e , h ro ma c n g me tsr tge y r p s d a e heb scp i i lso emoiae rty we1 h sp p r t epefr n ema a e n tae isa e po o e sp rt a i rncpe fHU h o y .I ter.
关键 词 : 商业银 行 ; 绩效 管理 ; U理论 ; 变策略 H 权
Ke r s o y wo d :c mmeca a k ; e oma c na e n; r ilb n s p r r n e ma g me tHU h o ; tae f t e r srtg y y
中 图分 类 号 : F 3 . D 4h n
( 云南 师范大 学经 济 与管理 学 院 , 昆明 6 0 2 ) 5 2 2
胡八一绩效考核——“8+1”绩效量化模式
第1讲绩效考核简论 (2)人力资源管理的最大缺陷 (2)传统考核和量化考核 (2)考核中直线主管与人力资源主管的责任 (6)第2讲如何确定考核项目—归纳法 (7)绩效考核量化的“8+1”技术 (7)从职责描述中归纳 (8)第3讲如何选择计算公式—数理法 (11)从工作计划中归纳 (11)从组织要求中归纳 (12)列举计算公式 (14)第4讲如何界定项目内涵—逻辑法 (17)界定项目内涵 (17)第五讲如何建立考核指标—标杆法 (19)项目目标的分类 (19)确立项目目标的方法 (21)第6讲如何分配项目权重—权重因子法 (23)权重项目配分的原则 (24)权重项目配分的方法 (24)权重项目配分的注意事项 (26)第7讲如何制定考核评分规划—演绎法 (27)制定评分规则的方法 (27)第8讲如何明确绩效数据来源—聚集法 (30)考核项目评分规则中的扣分制 (30)制定评分规则的原则 (30)定位数据来源 (31)第9讲如何区分考核周期—统筹法 (33)如何确定不同项目的考核周期 (33)第10讲绩效考核系统的执行(一) (36)考核结果的运用 (36)第11讲绩效考核系统的执行(二) (37)考核结果的运用(下) (37)绩效与薪酬的关联 (38)绩效与晋升的关联 (39)绩效等级申诉 (40)考核环境的评估(上) (40)第12讲绩效考核系统的执行(三) (41)实施绩效考核 (41)绩效改善面谈 (43)绩效计划调整 (44)第1讲绩效考核简论【本讲重点】1.传统考核与定量考核的区别2.考评中各级主管理的职责区别3.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人力资源管理的最大缺陷1.人力资源管理整体比较落后在人、财、物和产、供、销等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人力资源管理是最不标准的管理。
除了在比较优秀的企业里面,人力资源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的合作伙伴外,在很多的企业都比较落后。
2.非标准化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最大缺陷在多数企业中,物料的管理、财务的管理、生产的管理以及研发技术的管理都基本上围绕着一种模式、一种技术、一种公式、一种量化的方式,实现了规范化,可以无穷地复制。
HU理论又称为联合确定基数法
HU理论又称为联合确定基数法HU理论又称为联合确定基数法,是以这一理论的创造者胡祖光教授姓的拼音HU命名,最早是由报道这一方法的《中国企业报》记者王小兵提出的。
HU理论是胡祖光教授在2000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成果,是解决企业内部委托代理问题时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基数确定难题而进行的一种制度创新尝试,是以经济人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为前提,承认委托人与代理人处于不对称的企业信息状态,通过设计一种激励相容的剩余索取权分享机制,使代理人在这种制度安排中能够发生自动努力,达到委托人与代理人效用目标均衡。
经过胡祖光教授10年的理论思考和企业应用,HU理论已经在2010年作为专著出版。
最生动的HU理论——打八折定基数代理人自报数的四种情况(单位:万元)一二三四(1)年初代理人自报实现利润数0 50 60 70(2)合同利润数(自报数打八折)0 40 48 56(3)年终代理人实际完成利润能力60 60 60 60(4)超合同利润数 =(3)-(2)60 20 12 4(5)年初数与年终数差距=(1)-(3)-60 -10 0 多报(6)少报罚金=(5)*90% -54 -9 0 0(7)净奖励=超额奖励(4)+少报罚金(6) 6 11 12 4具体的说就是:(1)委托人对利润基数的确定不做任何要求,而是由代理人在年初自己报一个全年将完成的利润数;(2)上述利润数再打八折,就是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认同的合同基数;(3)年末实际利润超过合同基数部分,100%奖给代理人(也可改为90%,80%……);(4)由于委托人对代理人相当尊重,因此要求代理人必须自重,也就是必须实事求是地提出下一年度利润的自报数。
为确保代理人做到这一点,委托人将在年末对代理人进行检查,若代理人的年初自报数小于年末实际利润数,说明该代理人在年初自报利润指标时隐瞒了自己的实际能力,则对少报部分收取90%的罚款。
委托人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在期初提出要求数D(完成利润的底数),并通过与代理人的协商事先确定代理人的权重系数W(由于代理人更多地了解生产经营的相关信息,一般地有0.5≤W≤1),然后让代理人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提出一个自报数S(S≥D),委托人和代理人于是共同确定一个合同基数C=WS+(1−W)D,期末代理人完成基数利润,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奖励P0C,其中P0为基数留利比例(0≤P0<1)。
绩效考核基数
绩效考核基数篇一:胡氏绩效考核方法(联合基数法)HU绩效考核方法(联合基数法)一、HU绩效考核方法的基本内容与理论。
HU绩效考核方法以经济人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理论为前提,承认委托人与代理人处于不对称的公司信息状态。
为了防止代理人利用自己的内部人地位进行信息控制而达到与委托人谈判的有利地位,产生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这样,通过设计一种激励相容的剩余权分享机制,使代理人在这种制度安排中能够发生自动努力,达到委托人与代理人效用目标均衡,便是业绩考核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的机制设计问题。
HU绩效考核法正是为解决此难题而进行的一种制度创新努力。
HU绩效考核法又叫联合利润基数确定法,其主要内容可以用一个20字口诀来概括,即:“各报基数,算术平均,少报罚五,多报不奖,超额奖七。
”“各报基数、算术平均”是指年初确定利润基数时,首先由上、下级(总公司与分公司、董事会与总经理)各自提出一个认为合适的利润基数,然后对这两个基数进行算术平均,作为承包合同基数。
在实际操作中,上级为了简化起见,一般还可以用下级的自报数乘以80%作为上级的要求基数,两个数字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后,形成利润承包基数。
“少报罚五、多报不奖”是HU绩效考核法的成功关键。
“少报罚五”是指到年终实际完成数(假定为100万)超过其年初自报数(假定为80万)时,对少报部分要收取五成罚金。
即(20万*50%=10万)。
“超额奖七”是指当年终实际完成的利润数(假定为100万)超过了合同承包基数(假定为90万)时,则利润超额完成部分的70%(即该例的10*70%=7万)归代理人所有,30%部分为委托人所有。
对于年终不能完成基数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代理人进行处罚或免予处罚。
根据以上陈述,设委托人要求数为d(demand),代理人自报数为S(self-offered),最终的利润承包基数为c(contract)。
为简便起见,委托人要求数与代理人自报数各取50%权数的算术平均,即权数w=0.5。
绩效管理有哪些考核办法
绩效管理有哪些考核办法什么是绩效考核?所谓绩效管理,是指各级管理者和员工为了达到组织目标共同参与的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沟通、绩效考核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绩效目标提升的持续循环过程,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持续提升个人、部门和组织的绩效。
绩效管理有哪些考核办法其主要方法如下:1、图尺度考核法(Graphic Rating Scale,GRS):是最简单和运用最普遍的绩效考核技术之一,一般采用图尺度表填写打分的形式进行。
2、交替排序法(Alternative Ranking Method,ARM):是一种较为常用的排序考核法。
其原理是:在群体中挑选出最好的或者最差的绩效表现者,较之于对其绩效进行绝对考核要简单易行得多。
因此,交替排序的操作方法就是分别挑选、排列的“最好的”与“最差的”,然后挑选出“第二好的”与“第二差的”,这样依次进行,直到将所有的被考核人员排列完全为止,从而以优劣排序作为绩效考核的结果。
交替排序在操作时也可以使用绩效排序表。
3、配对比较法(Paired Comparison Method,PCM):是一种更为细致的通过排序来考核绩效水平的方法,它的特点是每一个考核要素都要进行人员间的两两比较和排序,使得在每一个考核要素下,每一个人都和其他所有人进行了比较,所有被考核者在每一个要素下都获得了充分的排序。
4、强制分布法(Forced Distribution Method,FDM):是在考核进行之前就设定好绩效水平的分布比例,然后将员工的考核结果安排到分布结构里去。
5、关键事件法(Critical Incident Method,CIM):是一种通过员工的关键行为和行为结果来对其绩效水平进行绩效考核的方法,一般由主管人员将其下属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非常优秀的行为事件或者非常糟糕的行为事件记录下来,然后在考核时点上(每季度,或者每半年)与该员工进行一次面谈,根据记录共同讨论来对其绩效水平做出考核。
企业常用的31种绩效考核方法
员应该首先了解员工的具体工 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然后在做 出评价决定。 16 关键事件法 考核人在平时注意收集被考核 对中层管理人员 能够记录反馈员 考核人常常漏记关键 人的"重要事件",这里的"重要 及基层操作人员 工日常工作中好 事件,这样导致近期 事件"是指被考核人的优秀表现 使用比较适宜 和不良表现,对这些表现要形 成书面记录。对普通的工作行 为则不必进行记录。根据这些 书面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最 终形成考核结果。 17 评语法 是指由考核人撰写一段评语来 评语法在我国应 简单、易行、迅 该考核方法主观性 对被考核人进行评价的一种方 用的非常广泛,但 速 法。评语的内容包括被考核人 因难以量化一般 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优缺 不单独使用 点和需努力的方向。 18 综合法 绩效考核的方法进行综合运 用,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企 业使用单独的一种考核方法来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19 德、能、勤、 对一个人的工作过程和结果从 绩 等方面依次与一定针对性的标 估结果,然后再进行综合的方 评价时经常使用。 使用这种方法的 对员工进行综合 否定了“德能勤”好就 现在绝大多数企 价,尤其是对管 指标庞杂、没有针对 便是使用也会和 质评价曾经起到 有明确的标准、考核 重点不突出。考核不 能真正反映员工的业 绩, 往往“老好人”、 “庸 人”考核分数反而最 高。 20 行为锚定等级 由考核者收集关键事件来描述 评价法 和无效行为。在对被考核者进行 考评时,每一项工作范畴都可以 作为一项衡量指标。 21 适用于基层事务 能够反馈员工工 考核人常常漏记关键 作质量的相关信 事件,这样导致近期 息,而且所设计 效应的偏差被夸大, 的方式能够让上 员工会觉得管理人员 级主管更容易做 编造事实来支持其主 出评估决策 法 一考评项目的表现做出评价和 观意见 每项工作的有效行为、一般行为 人员 在一起使用 思想道德、工作能力、勤奋程度 企业已经不多见,的、多方面的评 一定能产生绩效;考核 准进行比较,得出各个方面的评 业不在使用或即 理人员的综合素 性(统一划齐)、没 法。这种方法在对管理人员进行 其他的方法结合 了积极的作用 管理相对完善的 提高绩效考核结 比较复杂需要进行专 综合法顾名思义,就是将各类 公司 果的客观性和可 门的系统的培训 信度。 强, 的/不好的工作行 效应的偏差被夸大, 为;控制关键的 员工会觉得管理人员 行为,促进工作 编造事实来支持其主 绩效的提升 观意见
胡氏绩效考核方法(联合基数法)
HU绩效考核方法(联合基数法)一、HU绩效考核方法的基本内容与理论。
HU绩效考核方法以经济人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理论为前提,承认委托人与代理人处于不对称的公司信息状态。
为了防止代理人利用自己的内部人地位进行信息控制而达到与委托人谈判的有利地位,产生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这样,通过设计一种激励相容的剩余权分享机制,使代理人在这种制度安排中能够发生自动努力,达到委托人与代理人效用目标均衡,便是业绩考核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的机制设计问题.HU绩效考核法正是为解决此难题而进行的一种制度创新努力.HU绩效考核法又叫联合利润基数确定法,其主要内容可以用一个20字口诀来概括,即:“各报基数,算术平均,少报罚五,多报不奖,超额奖七。
”“各报基数、算术平均”是指年初确定利润基数时,首先由上、下级(总公司与分公司、董事会与总经理)各自提出一个认为合适的利润基数,然后对这两个基数进行算术平均,作为承包合同基数。
在实际操作中,上级为了简化起见,一般还可以用下级的自报数乘以80%作为上级的要求基数,两个数字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后,形成利润承包基数.“少报罚五、多报不奖”是HU绩效考核法的成功关键.“少报罚五”是指到年终实际完成数 (假定为100万)超过其年初自报数(假定为80万)时,对少报部分要收取五成罚金。
即(20万*50%=10万).“超额奖七”是指当年终实际完成的利润数(假定为100万)超过了合同承包基数(假定为90万)时,则利润超额完成部分的70%(即该例的10*70%=7万)归代理人所有,30%部分为委托人所有.对于年终不能完成基数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代理人进行处罚或免予处罚。
根据以上陈述,设委托人要求数为D(demand),代理人自报数为S(self -offered),最终的利润承包基数为C(contract)。
为简便起见,委托人要求数与代理人自报数各取50%权数的算术平均,即权数w=0。
5。
联合利润基数确定法公式即可以表示为:C=0。
联合基数考核法
“跳起来摘苹果!”联合确定基数法(目前最优的绩效考核模式)集团对子公司实行经营责任制三年以来,在实现集团资产保值增值,激励子公司提高经营工作质量,创造良好经济效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每年在集团与子公司确定经营指标(实现利润)时,双方讨价还价,反反复复,最后达成一个折衷的结果,双方都不尽满意。
子公司作为经营单位希望最后确定的指标低一些,完成起来有把握。
集团则希望子公司能够把真实的、经过努力能够实现的底数报上来。
由于经营信息的不对称,双方不能在对等的把握尺度来商定。
另外,目前集团经营责任制在奖惩方式上有不尽合理之处,即子公司完成了计划指标,只能将下浮的30%工资补上,只有超额完成计划指标才能得到奖励,超额越多奖励越多。
特别是已经完不成计划指标的公司,无论相差指标多少都扣30%的工资,挫伤了经营者当年工作的积极性。
如何确定一个合理的指标基数并进行奖罚,是问题的关键。
计划经营部对此进行了专题跟踪和调研,发现这是我国企业界,乃至经济发达国家也没有很好解决的一个很普遍的问题。
2001年由杭州商学院胡祖光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不对称信息下的委托代理理论研究”通过专家鉴定,他提出的“联合确定基数法理论”倍受关注,并在国内的北辰公司、南都集团、金义集团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试推广,取得较好的结果,对企业制度的完善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起到较明显的作用,被称为“经理人跳起来摘苹果”的理论。
我们经过反复研究,认为有必要向集团推荐,探讨实施的可能性。
“联合确定基数法理论”的核心思想和实施结果是:总经理只有报出通过努力能实现的最大利润指标,才能实现个人奖励的最大化。
根据“联合确定基数法理论”,结合北亚集团的具体情况,我们提出一个新的计划指标的确定和考核方法,作为案例供大家讨论。
即“各报计划,算术平均,超额奖励,少报罚款”。
具体步骤为:1. 先由子公司和集团分别提出自己认为合适的计划指标(A和B),然后对其进行算术平均,作为合同计划指标C;2. 确定完成指标奖励系数q,假定为6%。
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完成的成果进行评估,可以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激励他们的工作动力。
为了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需要建立一套绩效考核办法,以规范和指导具体的考核工作。
一、考核指标的确定绩效考核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合适的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当有针对性、可量化,并与员工的工作职责和目标相匹配。
在制定考核指标时,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1. 评估员工的核心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与之对应的考核指标。
2. 考虑到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职责,设计不同的考核指标,以确保公平性。
3. 让员工对其个人目标进行参与和制定,以增加员工的主动性和参与度。
二、考核流程的规范绩效考核的流程应当有条不紊,规范操作,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以下是建立合适的考核流程的几个要点:1. 设置明确的考核周期,例如每年、每季度或每月进行考核。
2. 将考核流程细分为准备阶段、评估阶段和反馈阶段,确保每个阶段的任务和责任明确。
3. 确定评估的参与者和评估的方式,可以包括直接上级、同事和客户的评估以及自评等多方面的参与。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为了保证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客观性,需要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以下是几种常用的评估方法:1. 定性评估:通过描述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等方面。
2. 定量评估:通过定量指标和数据来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包括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
3. 360度评估:采用多方面的评估来获取更全面的信息,包括上级、同事、下属和客户等不同角色的评估。
四、结果反馈和管理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进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提高工作效率。
因此,在考核结果反馈和管理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应及时向被评估员工进行反馈,包括评估结果的具体分数和对工作表现的具体评价。
2. 领导沟通:考核结果应当与员工的直接上级及时沟通,讨论具体的改进方案和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
HU绩效考核系统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管理资料
HU绩效考核系统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管理资料HU绩效考核法(又称联合利润基数确定法)HU绩效考核法以经济人有限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前提,承认委托人与代理人处于不对称的公司信息状态,HU绩效考核系统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这里所指的代理人是指公司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HU绩效考核法的产生是对企业独立业务部门进行承包考核的一种全新完善,对企业管理、绩效考核和奖励分配具有相当积极的意义。
它的产生有效地防止代理人利用内部人地位进行信息控制而产生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通过设计这种激励相容的剩余权分享机制,使代理人在这种机制中能够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委托人与代理人效用目标均衡的目的。
在实际运用这种方法的过程中,有的理论界人士将此方法的内容概括为“各报基数,算术平均,少报罚五,多报不奖,超额奖七”的20字口诀。
HU绩效考核法操作办法此种考核法应用的前提是企业要求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能够尽可能完成其计划任务,而这些子单位又要求尽可能容易地完成其计划任务,并能够获得更多的奖金回报。
这时,问题就出来了。
企业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要求子单位实现更上一层楼的目标计划,而子单位的负责人必定要想尽办法少报计划任务,并且还希望能够得到更大的回报。
在平时的运作中,或者企业做出一些让步,或者子单位只能服从,很难达成双方都认可的统一计划目标。
这样就会为以后的目标计划执行埋下不稳定因素。
HU绩效考核法恰恰解决了此项难题。
一、建立HU绩效考核平台HU绩效考核平台的搭建要求建立在基本数据框架内。
1、企业在充分考查并分析历史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实际,制定各个子单位的本年度利润计划目标,要求数据准确、经努力可达到;2、通知各子单位分别上报自报利润基数。
在子单位自报基数前要向自报子单位说明自报数据与企业计划数据及实际完成数据之间的关系,确保子单位自报数据合理、可行并能够实现其奖励最大化。
经过理论研究并计算,子单位自报数据与完成数据越接近,其奖励额度越大,子单位自报数据与企业计划数越接近,其奖励额度越大,管理资料《HU绩效考核系统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HU绩效考核法的核心思想(V)
HU 绩效考核法的核心思想HU 绩效考核法,主要应用于总部与分、子公司解决委托代理问题。
其最核心的思想,就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委托人(以下简称总部)希望更了解信息的代理人(以下称考核对象)能够自动自发地申报最客观、准确的利润指标。
为了确保达到这一效果,HU 绩效考核法建立了一种激励约束机制:“对少报者而言,报得越少得到越少;对多报者而言,报得越多得到越少。
”这里的“少报”与“多报”是指考核对象当初申报的利润指标值与最终实现的利润值是“少”了还是“多”了。
可以用函数和图表来表示这个机制:假设D 、S 分别为总部的要求数和考核对象的自报数,P 、Q 和ω分别为考核对象的超额奖励(或欠收担责)系数、少报惩罚系数以及考核对象自报数的权重,实际完成数为A ,年初约定的考核目标值C ,那么:C=ωS+(1-ω)D年终时考核对象可得到的利润分成(奖金)Y 为:P(A-C)- Q(A-S)=(P-Q)A+(Q-ωP)S (S <A ) Y=P(A-C) =P(A-ωS) (S ≥A )上述公式可以用以下口诀表示其含义:“各报基数,加权平均;少报受罚,超额有奖;欠收担责,奖罚对等”。
HU 绩效考核方法说明:在公司确定超额奖励系数P 和少报惩罚系数Q 的前提下,考核对象的奖金多少只与本人当初的申报值和实际完成值S有关,要想得到最多的奖励,考核对象最佳的策略就是尽量报出与实际能完成的值相等的指标。
公司在确定相关系数时,必须满足条件:P>Q>ωP,一般的经验值取ω为0.8。
完全由考核对象自报考核值(取D=0)情况下的两个实例如下:例1:例2:HU绩效考核法主要用于企业“剩余权的分享”(超额利润的分享),即奖金分配方案的设计:⏹若考核对象达到或超过考核目标值,按前述公式计提奖金;⏹若考核对象刚刚达到考核目标值时,奖金为零;⏹若考核对象未达到考核目标值时,有两种处理模式:第一种方法,奖金为零,其他收入部分(如浮动年薪)按照目标完成比率相应扣罚(比如:若有15%的目标未达到,则扣除15%的浮动年薪);第二种方法,奖金为零,同时按照“欠收担责,奖罚对等”的原则,从考核对象其他收入中扣除一部分收入,扣除值为:P(C -A),最大扣罚额度为全部浮动年薪。
企业利润基数确定的HU理论
企业利润基数确定的HU理论一、HU理论的内容“HU法”也称为“联合确定基数法”。
确定合同基数的双方称为委托人(简称为“上级”)和代理人(简称为“下级”)。
采用“HU法”,就是让下级能实事求是地报出一个他通过努力能够完成的最大数(合同基数为上下级加权平均确定基数),年终根据实际完成数对下级按照一个奖励系数进行奖励。
当然,下级不能为了多拿奖励提成,年初少报利润数。
为了检验下级是否实事求是,上级在年终将对下级的年初自报数和年终实际完成数进行对比,如果年初自报数小于年终实际完成数,要按差距的一定的百分比对下级进行罚款。
二、HU理论的例子为了明确确定自报数应是多少,下表计算了五种不同自报数情况下下级所能得到的净奖励,如表所示:实用文档注:运用HU理论确定利润基数,必须满足的条件是:超额奖励系数>少报受罚系数>超额奖励系数*下级权数从上表可以看出,实事求是的上报利润数,年终所能得到的奖励最多。
三、结合本公司HU理论的运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主要以净利润指标作为考核依据,其他指标作为参考指标。
各经营单位要实事求是的上报自己能够实现的利润数。
下级上报利润数和上级要求的利润数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合同基数。
超合同利润基数的50%(比例暂定)奖给下级。
下级上报数与年终数差距的26%(比例暂定)作为少报罚款。
净奖励为超额奖励+少报罚款。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实用文档由于我们第一次实行这种考核办法,为了纠正偏差,允许下级单位在每年的11月底前,重新上报全年实现利润数,与此同时,合同基数相应作变更。
这样做的目的是考虑下级单位如果年终利润数超出年初自报数过大,为担心受罚程度加大,而不愿意努力超额完成任务。
所以为减轻下级单位的受罚程度,实现奖励和利润的最大化,允许下级11月底前重新上报利润数。
实用文档。
绩效考核方法(免费)
绩效考核方法所谓绩效考核方法,是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个人品德等进行评价,并用之判断员工与岗位的要求是否相称的方法。
目录:1.绩效考核的方法2.绩效考核方法的特征3.外资企业的员工绩效考核方法4.其它绩效考核的方法5.绩效考核的步骤6.使用绩效考核方法的注意事项7.绩效考核的方法8.绩效考核方法的特征9.外资企业的员工绩效考核方法10.其它绩效考核的方法11.绩效考核的步骤12.使用绩效考核方法的注意事项绩效考核的方法一、相对评价法(1)序列比较法序列比较法是对按员工工作成绩的好坏进行排序考核的一种方法。
在考核之前,首先要确定考核的模块,但是不确定要达到的工作标准。
将相同职务的所有员工在同一考核模块中进行比较,根据他们的工作状况排列顺序,工作较好的排名在前,工作较差的排名在后。
最后,将每位员工几个模块的排序数字相加,就是该员工的考核结果。
总数越小,绩效考核成绩越好。
(2)相对比较法相对比较法是对员工进行两两比较,任何两位员工都要进行一次比较。
两名员工比较之后,相对较好的员工记“1”,相对较差的员工记“0”。
所有的员工相互比较完毕后,将每个人的得分相加,总分越高,绩效考核的成绩越好。
(3)强制比例法强制比例法是指根据被考核者的业绩,将被考核者按一定的比例分为几类(最好、较好、中等、较差、最差)进行考核的方法。
二、绝对评价法(1)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是通过将组织的整体目标逐级分解直至个人目标,最后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来进行考核的一种绩效考核方式。
在开始工作之前,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应该对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时间期限、考核的标准达成一致。
在时间期限结束时,考核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状况及原先制定的考核标准来进行考核。
(2)关键绩效指标法关键绩效指标法是以企业年度目标为依据,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特征的分析,据此确定反映企业、部门和员工个人一定期限内综合业绩的关键性量化指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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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 绩效考核方法(联合基数法)一、HU 绩效考核方法的基本内容与理论。
HU绩效考核方法以经济人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理论为前提,承认委托人与代理人处于不对称的公司信息状态。
为了防止代理人利用自己的内部人地位进行信息控制而达到与委托人谈判的有利地位,产生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这样,通过设计一种激励相容的剩余权分享机制,使代理人在这种制度安排中能够发生自动努力,达到委托人与代理人效用目标均衡,便是业绩考核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的机制设计问题。
HU绩效考核法正是为解决此难题而进行的一种制度创新努力。
HU绩效考核法又叫联合利润基数确定法,其主要内容可以用一个20字口诀来概括,即:“各报基数,算术平均,少报罚五,多报不奖,超额奖七。
”“各报基数、算术平均”是指年初确定利润基数时,首先由上、下级(总公司与分公司、董事会与总经理)各自提出一个认为合适的利润基数,然后对这两个基数进行算术平均,作为承包合同基数。
在实际操作中,上级为了简化起见,一般还可以用下级的自报数乘以80%作为上级的要求基数,两个数字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后,形成利润承包基数。
“少报罚五、多报不奖”是HU绩效考核法的成功关键。
“少报罚五”是指到年终实际完成数(假定为100万)超过其年初自报数(假定为80万)时,对少报部分要收取五成罚金。
即(20 万*50%=10万)。
“超额奖七”是指当年终实际完成的利润数(假定为100万)超过了合同承包基数(假定为90万)时,则利润超额完成部分的70%(即该例的10*70%=7万)归代理人所有,30%部分为委托人所有。
对于年终不能完成基数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代理人进行处罚或免予处罚。
根据以上陈述,设委托人要求数为D(demand),代理人自报数为S(self-of fered),最终的利润承包基数为C(contract)。
为简便起见,委托人要求数与代理人自报数各取50%权数的算术平均,即权数w=0.5。
联合利润基数确定法公式即可以表示为:C=0.5S+0.5D在实际操作中,甚至可以进一步将上式简化为:C=Sx80%即合同基数(C)=下级自报数(S)X80%。
换句话说,上级可以把下级的自报数打八折,即成为下级的利润承包基数(参看下面案例二)。
当然,算术平均只是联合利润基数确定法中一种特殊的平均方法,更加一般的平均方法是加权平均:C=w*S+(1-w)*D经过严格的数学方法证明,如果委托人在给代理人确定承包基数时采用上述HU绩效考核法亦即联合利润基数确定法,代理人一定会自觉地报出一个他自己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最大基数。
而委托人则只需提出个保底数或把代理人的自报数打八折作为委托人的要求数就行了。
假设某代理人能够完成利润的实际能力为80万元,他自报60万元,委托人也只要求60万元,承包合同基数C=0.5*S+0. 5*D=0.5*60+0.5*60=60 万元。
代理人在期末超基数80-60=20( 万元) 。
根据“超额奖七”的原则,他可以获得20*0.7=14 万元) 的奖金。
但根据联合基数确定法中“少报罚五”的规定。
由于代理人的实际能力(期末实际完成数)为80万元,而他在年初只报了60 万元,所以他还要交纳20*0.5=10( 万元) 的罚金。
两者相抵,代理人净获奖金为14-10=4(万元)。
类似地,如果代理人自报数为70万元,委托人的要求数仍然为60 万,则代理人可以拿到5.5 万元奖金。
当代理人的年初自报数超过实际能力比如为90 万元时,由于基数提高,代理人年底只得到了3.5 万元的奖金。
事实证明,只有当代理人的年初自报数与年终实际完成数符合时,代理人可以得到的奖金数最大,该例中为7 万元。
需要说明,联合基数确定法中的少报受罚系数Q超额奖励系数P、代理人权数W等是重要的参数,它们的数值不是唯一确定的,而是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地制订。
但是,这三个参数必须满足如下的关系式( 胡祖光,2000) :P>Q>WP即:超额奖励系数>少报受罚系数>代理人权数X超额奖励系数只要上式得到满足,下级一定会报出一个他能够实际完成的最大数。
这样,上级也就没有必要在确定利润额时抬高基数,而只要提出一个基本数就可以了。
通过这一方法,可以改变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不合作博弈关系,形成一种激励相容机制,大大降低谈判、监督等交易费用,并使基数确定过程变得简单、友好。
下属的承诺S额权重为W,上级的要求为D,则合同基数C=S*W+ (1-W )D,超额奖励系数为P,少报受罚系数为Q。
当年的完成额为X。
则X>S,下属的风险收入为P*(X-C)-Q*(X-S);X<=S,下属的风险收入为P*(X-C)显然,为了保证L3通过S点以后不向下弯曲,即员工仍然可以多劳多得,必须保证P>Q二、HU绩效考核法应用的两则案例与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自从2000年联合基数确定法研究成果形成后,便引起了一些管理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的重视。
经过近两年来的实际应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这里举两个应用HU 绩效考核法的实际例子,以供借鉴。
案例1:2001年初,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HU绩效考核法对下属7家企业进行利润指标核定。
北辰实业的做法是由委托方对所属企业提出利润基数,各企业提出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利润指标。
上下级两个基数进行算术平均便成为当年该企业的基数指标。
经过协商,2001年北辰实业下属7家企业的平均超额奖励系数P为9.85 %,少报受罚系数Q为6%。
只完成基数指标时没有奖励,只给门槛报酬(基本收入);不能完成基数指标时,要扣除基本收入(以80%基本收入作为保底收入)。
根据HU绩效考核法的20字口诀,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方实际的风险(奖惩)收入为:代理人风险收入=超额完成数X奖励系数-企业少报数X受罚系数这一规定颁布后,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纷纷要求提高利润自报数,出现了“跳起来摘苹果”的好现象。
结果7家企业新增自报数3010万元,实现了激励相容的财务管理新机制。
案例2:浙江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私人资本占主要股份),主业为计算机机房电源生产。
2001年采用联合基数确定法进行业绩考核。
该考核方案为:合同基数(C)=下级自报数(S)X 80%,超额奖励系数P为40%,少报受罚系数Q为33%,代理人不能完成基数时的受罚系数为40%( 与激励系数相同,以体现激励一约束的一致性原则) 。
该公司去年的实际税后利润完成数为1028万元,今年使用联合基数确定法进行业绩考核。
由于联合基数法对代理人具有明确的奖惩机制,并且对完成目标后的奖励情况能有一个明确预期,故能够较好地调动代理人积极性。
公司经理班子今年将自报利润基数提高到1675 万元,合同基数为1340 (1675X 80% )万元。
加上该年行业形势向好,到10月底,该公司已经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利润自报数。
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代理人积极性,控股公司允许该公司在11 月初有一次调整自报基数的机会。
经理班子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将自报基数提高到2345万元,合同基数为1876万元(2345 X 80% ),最后完成2345 万元。
这样,代理人年终得到187.6万元的奖金,比去年增加约80%,而股东所得则比上年的1028万元增加了110%,形成了激励相容的双赢财务机制。
另外,HU绩效考核法的发明人杭州商学院胡祖光教授还将这一方法应用于亏损企业的绩效考核,以减亏作为增赢目标进行减亏考核,取得了同样的成效。
需要说明,HU绩效考核法是建立在代理人具有企业经营的较为充分信息的假设基础上,同时是以经济人的生产者效用最大化——利润最大化为假设目标的。
然而,事实上代理人未必能够真正准确掌握公司经营的全部信息,同时对代理人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假设也常常存在问题。
因为,代理人事实上会选择工作与闲暇之间的某种比例。
不同代理人的闲暇需求是不同的。
而过高的代理报酬也会导致代理人的代理劳动供给曲线向后倾斜(斜率为负)。
因此,在实施HU绩效考核法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首先,由于外部市场条件与内部要素条件的变化,公司经营者常常难以在年初就准确预期全年的收益情况。
并且,预期越求精确,需要投入的精力往往也越大。
针对这种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鼓励和调动代理人的积极性,可以允许在第四季度初调整一次自报基数。
但只允许往上调。
如上述案例二就进行了利润基数的往上调整,实现激励相容的最大化目标。
其次,联合基数确定法中,激励系数与处罚系数的确定存在着较大弹性。
前面的“少报罚五、超额奖七”只是个大数原则,具体的奖罚成数一般可以在满足上述P>Q>W 的约束条件下,通过协商解决。
上述案例二用的就是“超额奖四(40 % ) 、少报罚三三(33 %) 、代理人不能完成基数时罚四(40%)”的原则。
因此,采用HU绩效考核法事实上仍然存在着相当的灵活性。
这对于不同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并注意与传统奖惩办法适当衔接是很有好处的。
当然,奖惩系数确定过程中的博弈,会产生一定的交易费用。
但这对于防止片面化、通过谈判最终形成均衡的激励相容机制是有益的。
最后,当代理人行为偏离一般的生产者效用最大化目标假设,选择休闲最大化偏好而非利润最大化偏好,或者其行为与委托人目标故意抗衡、追求利润外收益时,该办法也将遇到“考核失灵”的麻烦。
换句话说,代理人能够做1000万却只自报并只完成100万。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寻找原因,或者更换代理人,或者调整奖惩系数以给代理人以切实的激励。
可见,HU绩效考核法也并不足处处灵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