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使用管理及资料要求
大型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委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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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委托管理办法为加强大型设备的管理,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凡从外部市场租入集团公司项目部施工的大型设备(含塔式起重机及外用施工电梯),设备产权单位必须委托山西四建集团起重机械分公司(以下简称起重分公司)或山西四建集团材料供应站(以下简称材料供应站)管理,统一纳入集团公司管控。
一、委托管理程序及规定1、基层单位外租设备条件及流程审批各基层单位有大型起重机械需求的,塔吊首先与起重机械分公司联系,施工升降机首先与材料供应站联系,坚持同等价格,同等付款条件,优先选择以上两个分公司的原则,因特殊情况采用外租设备时,按照《大型设备外租审批流程图》进行审批。
外租设备审批流程2、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外租设备审批通过后,本着双方自愿和有偿服务的原则,产权单位与起重机械分公司或材料供应站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签订机械租赁合同所有项目大型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的租赁合同,统一由分公司与起重机械分公司、材料供应站签订,并按照合同要求各自履行职责(租赁合同执行内部合同统一版本)。
二、产权单位及设备准入条件1、设备的产权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避免与小规模设备经营单位合作,不得与个体经营者合作),出租经营的设备为自有施工机械设备。
2、产权单位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技术状况良好(其中40 及以下塔吊的出厂年限不超过3年,50及以上塔吊的出厂年限不超过5年)。
塔吊进场前必须进行检修、油漆、保养,安全装置(通常称:四限位、两保险)齐全有效,并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3、设备必须具有完整的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权登记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基础图、电路图、附墙资料、说明书等。
在设备准入审批阶段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核查,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后留存托管单位。
4、外租的设备正常情况下必须由起重机械分公司或材料供应站负责安拆,特殊情况下(如外省项目)有约定的,且产权单位具备相应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可由产权单位自行安拆,但设备安装后必须由起重机械分公司或材料供应站会同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三、审核部门(审核人)的职责权限1、项目经理职责权限对设备及产权单位,按照准入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后,发起外租设备审批流程。
租赁公司塔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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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公司塔机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塔机的租赁、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塔机的安全、高效运行。
2. 租赁公司应遵守国家有关塔机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塔机安全操作规程。
3. 租赁公司应建立健全塔机管理档案,包括塔机的技术资料、检验报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塔机租赁管理1. 租赁前,租赁公司应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2.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别是安全责任和使用维护的要求。
3. 租赁公司应提供塔机的操作手册和安全操作指导,确保使用方了解塔机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塔机使用管理1. 使用塔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 作业前,应对塔机进行日常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作业或超载使用。
4. 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报告租赁公司。
四、塔机维护管理1. 租赁公司应制定塔机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2. 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塔机的各部件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3. 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保养的时间、内容和结果,以供日后查询。
五、塔机安全管理1. 租赁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应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和预防。
3.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六、监督与考核1. 租赁公司应建立塔机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塔机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通过定期的考核评价,不断提升塔机管理水平,确保塔机的安全运行。
租赁塔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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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塔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塔吊租赁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租赁的塔吊设备,并适用于所有参与塔吊租赁管理和使用的人员。
三、管理责任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塔吊管理部门,负责塔吊的租赁、维护和使用管理。
2. 塔吊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塔吊的档案,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出厂日期、检测报告、维护记录等。
3. 塔吊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塔吊的租赁计划和维护计划,并监督执行。
四、租赁程序1. 塔吊需经过塔吊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租赁。
2. 租赁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质和承诺书。
3. 租赁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塔吊进行归还,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五、使用规定1. 所有使用塔吊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2. 塔吊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手册和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3. 使用塔吊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4. 使用塔吊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不得存在异响、漏油等现象。
5. 使用塔吊时,必须按照标定的最大起重量和工作范围进行操作,不得超载或超范围使用。
6. 发现塔吊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塔吊管理部门。
六、维护规定1. 塔吊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塔吊的定期维护计划,包括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定期保养等内容。
2. 塔吊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熟悉塔吊的结构和工作原理,能够独立进行维护。
3. 塔吊维护人员必须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工作,并做好维护记录。
4. 发现塔吊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塔吊管理部门,进行及时维修。
七、安全保障1. 塔吊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督等。
2. 所有使用塔吊的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3. 塔吊管理部门负责对塔吊的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八、违章处罚1. 对于违反租赁和使用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除奖金、停止使用资格、取消合作关系等。
15-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准入及维护保养管理规定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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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起重机械准入及维护保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建筑起重机械购置、租赁、维护保养环节的市场行为,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准入和维护保养管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正常运转,满足使用功能,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购置、租赁、维护保养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特指集团公司承建的施工项目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第二章建筑起重机械准入第三条对拟用于集团公司承建施工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厂家实行准入制。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建筑起重机械准入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工程总监及工程部、技术中心、安全生产管理部组成,对拟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厂家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列入准入名录(第一批建筑起重机械厂家准入名录附后)。
第五条准入评定原则上十个工作日内审核评定完成,特殊情况下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评定完成,评定由使用单位或供应单位初评合格后向评定小组提出评定申请,申请受理后,评定小组按考察评定标准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列入准入名录,评定不合格的不得列入准入名录。
(准入评定表附后)第六条评定分为定期评定和应急评定定期评定为每年由评定小组对准入名录厂家进行年度审核评定,发布年度准入名录,年度审核评定不合格的厂家禁止列入准入名录。
已列入准入名录的厂家经年度审核评定不合格的,其品牌产品不允许新购置或租赁进入集团公司施工现场使用;集团公司范围内已购置的该品牌产品需经重新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应急评定为在正常情况下不能满足生产需求,需租赁不在名录内的厂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时,由使用单位或供应单位提出申请,评定小组进行评定受理,评定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但其产品不得列入到年度建筑起重机械厂家准入名录,仅做本次应急放行使用。
货用施工升降机使用管理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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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用施工升降机使用管理一般规定一、设备管理1.货用施工升降机的购买、使用、维修等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2.货用施工升降机的进场验收应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并得到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
3.对货用施工升降机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4.设备使用期满或出现严重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翻新、修理或更换。
5.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改装、移动或调整相关参数,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并有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指导。
二、操作管理1.货用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持有相应操作证书,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在操作货用施工升降机前,应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和工作状况,确保设备无异常情况。
3.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使用用途。
4.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设备的工作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排除故障,并报告有关部门。
5.操作人员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严禁在设备运行时吸烟、喝酒、食用、乱丢废物等行为。
三、安全管理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做到责任到人。
2.在货用施工升降机周围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保持通道畅通,避免堆放杂物或妨碍设备安全运行。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4.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处理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维护管理1.定期进行货用施工升降机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包括润滑、紧固螺丝、更换部件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在货用施工升降机台架上设置防滑装置和安全防护网,确保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3.严禁在施工现场通过非正常途径使用货用施工升降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总之,货用施工升降机的使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保障施工现场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及时资料及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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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及时资料及安全管理要求一.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内容(1)工程概况;(2)安装位置平面和立面图;(3)所选用的塔式起重机型号及性能技术参数;(4)基础和附着装置的设置;(5)爬升工况及附着点详图;(6)安装顺序和安全质量要求;(7)主要安装部件的质量和吊点位置;(8)安装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9)电源的位置;施工人员配置;(10)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11)安装工艺顺序;(12)安全装置的调试;(13)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14)应急预案等。
二.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内容(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作业人员组织和职责;(4)施工升降机安装位置平面、立面图和安装作业范围平面图;(5)施工升降机技术参数、主要零部件外形尺寸和质量;(6)辅助起重设备的种类、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7)吊索具的配置、安装与拆卸工具及仪器;安装、拆卸步骤与方法;(8)安全技术措施;(9)安全应急预案。
三.出租单位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出租单位应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并应当应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
出租单位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档案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四.安装单位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工作前与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情况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2010〕156号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10〕156号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545cff5aa00b52acfc7cab8.png)
杭地铁质安〔2010〕15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地铁集团公司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公司各相关部室,各施工、监理单位:为加强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工地安全管理,强化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建设工程在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现将《杭州市地铁集团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标段实际情况,尤其是车辆段基地,参建单位多、塔吊数量多且交叉作业,必须制定完善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及培训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杭州市地铁集团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杭州地铁工程建设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杭州地铁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杭州地铁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的租赁、安装、检测、使用、拆卸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加强对起重机械使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负具体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四条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机电部和质安部负责地铁工程建设各施工站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未经检测、验收合格及未经备案取得使用登记牌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得使用。
货用施工升降机使用管理一般规定(3篇)
![货用施工升降机使用管理一般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b02fd66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e3.png)
货用施工升降机使用管理一般规定货用施工升降机是一种常见的施工设备,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地、搬运货物等场所。
为了确保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运行,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需要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般的管理规定,以供参考。
一、使用前的准备1. 检查设备完好性:在使用施工升降机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包括检查电器线路、液压系统、传动装置等部分,确保其正常工作。
2. 人员培训:对使用施工升降机的人员进行培训,包括设备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紧急救援方法等内容。
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进行操作。
3. 安全设施:在使用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栏杆等,确保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二、使用中的管理要求1. 合理配重:在货物装卸操作时,必须根据货物的重量进行合理的配重,以确保设备稳定运行,避免倾覆事故的发生。
2. 遵循规定速度: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合适的运行速度。
同时,严禁超速行驶,以免发生事故。
3. 严禁超载:按照设备的载重能力合理分配货物,严禁超载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需经过密切配合,避免超载现象。
4. 定期检查: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包括电气系统、传动装置、液压系统等部分的工作状态。
出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严禁非法改装:严禁私自改装设备,包括更换配件、修改控制器等行为。
只有设备制造商或经认可的维修单位可以进行设备改装。
三、紧急救援要求1. 熟悉紧急救援程序:所有使用施工升降机的人员都必须熟悉紧急救援程序,包括火灾事故、设备故障等情况的处理方法。
2. 设立急救箱:在使用现场设置急救箱,并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进行急救处理。
3. 应急联系方式:在现场设置紧急联系方式,包括医院急救电话、设备维修单位电话等,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
四、设备维护和保养1. 定期保养: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必须进行定期保养,包括清洁设备、更换易损件等,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塔机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塔机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e3c26f42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c36c579.png)
塔机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塔机升降机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依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境内的所有塔机升降机的施工、检修、维护和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严格管理、科学施工、安全第一、人员健康。
第四条塔机升降机管理工作是全体员工的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负有领导、协调和监督的职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宣传、教育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塔机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塔机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塔机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监测和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塔机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塔机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保障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减少损失。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塔机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配置相应的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塔机升降机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岗位操作资质证书,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塔机升降机操作人员应当每日进行设备的检查,对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塔机升降机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塔机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人员考勤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塔机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七条塔机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
第十八条塔机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并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问题。
第十九条塔机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台账,记录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相关人员。
施工升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施工升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https://img.taocdn.com/s3/m/01137895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a1c987e.png)
施工升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了保障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施工升降机的施工项目,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
3.所有涉及施工升降机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施工升降机的日常管理1.施工升降机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有有效操作证明的人员操作,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2.施工升降机的操作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3.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单位要定期检修和维护升降机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要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有关部门。
5.施工升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清楚掌握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施工升降机的安全操作1.施工升降机的载重不得超过其规定额定载重量,严禁超载操作。
2.施工升降机运行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品和物质。
3.施工升降机的运行速度要适宜,避免急加速和急刹车。
4.施工升降机运行中,操作人员必须站在设备内部并扶稳扶手,严禁站在设备外部或者跨越设备边界。
5.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遇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施工升降机的安全维护及检修1.施工升降机的安全门、限位装置、安全锁等安全设施必须定期检查并维修。
2.施工升降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漏电检测。
3.施工升降机的钢丝绳、电缆等部件必须定期检查并更换,保持其良好状态。
4.施工升降机的机械传动部位要定期加油和润滑,确保运行的顺畅。
五、施工升降机事故的应急处理1.一旦发生施工升降机事故,应立即停止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同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
2.现场管理人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并保护现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施工升降机安全教育和培训1.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建筑工程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1968768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f1.png)
建筑工程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制订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本制度所称大型机械设备,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物料提升机。
三、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对其所属设备进行专业管理,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必须持有有效设备管理员证。
四、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应选择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大型生产家。
五、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设备较新,符合公司要求的租赁公司。
六、公司每年将对设备的采购、租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对产品质量不稳定、服务水平低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合作单位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禁止合作。
七、严禁租赁或使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1.租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施工电梯,使用年限超过7年的塔吊。
2.自有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QTZ80以下塔吊,其中QTZ125以上(含QTZ125)15年,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施工升降机。
3.高度超过60m的建筑,严禁使用QTZ40(含QTZ40)以下塔吊。
4.高度超过30m的建筑,严禁使用龙门架式物料提升机。
5.严禁租赁使用拉入黑名单租赁公司。
6.塔吊选型宜优先选用中联、其次川建品牌的设备,施工电梯宜优先选用特威、其次逸安品牌的设备。
八、公司安全部管理职责:1.检查督促项目专职设备管理员配置情况。
2.组织或参与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
3.协助项目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策划选型、布置以及设备租赁方的选择。
4.审核项目大型设备资料,用印审批,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设备以及空白合同、空白资料禁止办理盖章手续。
5.严格运行落实大型设备管理流程,运用《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风险警示管理规定》,定期对项目评比进行警示。
6.对项目大型设备管理动作运行以及设备使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项目整改落实。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https://img.taocdn.com/s3/m/3a67517a5022aaea988f0f78.png)
215-2010
2
8.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 9.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 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2.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1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1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1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1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
3. 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员必须遵守“十不吊” 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准吊。 (2)斜拉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超负荷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使用单位应审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 并配备下列人员与证件是否相符、是否在 有效期内: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 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
(2) 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 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起重机械安 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每台塔 机安装(拆卸)至少配备安装拆卸工5名, 每台施工升降机至少配备安装拆卸工3名, 同时还应配备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电 工各1名、机械员或安全员1名。安装前, 安拆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参加安装拆卸的 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塔吊出租管理制度
![塔吊出租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0bab0ca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2e.png)
塔吊出租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塔吊出租业务,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塔吊出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3. 出租方应当遵循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并对租赁方提供可靠、安全的塔吊设备。
二、申请租赁流程1. 租赁方在租赁塔吊前,应当向出租方提出租赁申请,提供租赁合同、租赁项目名称、租赁时间、租赁地点等相关资料。
2. 出租方收到租赁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租赁的决定。
3. 若同意租赁,出租方应当向租赁方提供租赁合同,并就租赁期限、租金、押金、安全生产责任等进行协商,并签订租赁合同。
4. 出租方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将塔吊设备运送至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
三、租赁方责任1. 租赁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塔吊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塔吊设备的安全运行。
2. 租赁方应当派遣经过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进行塔吊的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3. 租赁方应当对塔吊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及时排除存在的故障,确保塔吊设备的正常运行。
4. 租赁方应当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5. 租赁方应当在塔吊设备使用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四、出租方责任1. 出租方应当对塔吊设备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塔吊设备的安全运行,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2. 出租方应当为租赁方提供培训,使其了解塔吊设备的使用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3. 出租方应当向租赁方提供安装、使用和维护塔吊设备的说明书,并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
4. 出租方应当向租赁方提供24小时的服务热线,及时解决各种设备故障和紧急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1. 所有参与塔吊出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塔吊设备的安全运行。
2. 租赁方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塔吊设备的安全操作。
塔吊使用登记需要材料
![塔吊使用登记需要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d4c92b91dd88d0d233d46a22.png)
一、此表由使用或产权单位填报,一式4份(产权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登记单位各1份)。
二、如果没有委托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验,直接由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产权单位共同验收的,本登记表中有关检验检测单位、检验检测单位资质证号、检验检测负责人和检验检测日期4项内容不填。
三、属于施工单位委托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的,起重机械登记时只提供检验检测单位的检验报告,不提供安装、使用、产权、施工单位的验收记录。但上述单位应在登记表中履行是否同意进行使用登记的签字意见。
四、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申请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4份。7、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8、应对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预案1份,属于租赁单位的,租赁单位证明要加盖行政公章。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
3、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1份。
4、安装、使用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由安装单位、使用单位、产权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的安装验收资料及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6、使用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吊塔资料管理制度内容
![吊塔资料管理制度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237cddfb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03.png)
吊塔资料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吊塔资料的管理,保障吊塔设备运行的安全稳定,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吊塔设备的资料管理工作。
三、吊塔资料的分类1. 吊塔使用资料:包括吊塔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安全操作规程等。
2. 吊塔维护记录:包括吊塔设备的日常检修记录、保养记录、故障维修记录等。
3. 吊塔验收报告:包括吊塔设备的安装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等。
4. 吊塔年检报告:包括吊塔设备的年度安全检查报告、技术状况评估报告等。
5. 吊塔事故记录:包括吊塔设备的事故报告、事故处理记录等。
6. 吊塔培训记录:包括吊塔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记录、证书等。
四、吊塔资料的管理1. 吊塔设备资料由吊塔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管理,保管在专门的资料室中。
2. 吊塔每台设备的资料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查阅和使用。
3. 吊塔设备安全资料的备份应当定期进行,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4. 吊塔维护记录应当实时更新,及时记录吊塔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
5. 吊塔验收报告、年检报告等重要资料应当保存至少5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
6. 吊塔事故记录应当及时归档,作为教训和经验总结,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吊塔培训记录应当妥善管理,保证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得到记录和备查。
五、资料查阅和调阅1. 任何员工均可向吊塔管理部门申请查阅吊塔资料,需提供合法正当理由。
2. 吊塔管理部门应当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员工能够顺利查阅所需资料。
3. 吊塔资料涉及公司机密部分的,应当限制员工的查阅范围,确保信息安全。
4. 在紧急情况下,吊塔管理部门有权紧急调阅吊塔资料,以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
六、责任和处罚1. 吊塔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吊塔资料管理制度,保证吊塔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吊塔设备使用人员应当认真遵守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不丢失、不丢失、不被盗用。
3. 对于故意破坏吊塔资料或私自调换、篡改资料的行为,将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陕西省关于塔吊、施工电梯的规定
![陕西省关于塔吊、施工电梯的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80bae9e84868762caaed58c.png)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建监总发〔2013〕49号各市(区)、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的管理,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监管水平,根据本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13年12月27日陕西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法规和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拆卸、使用、司机、司索信号、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出租单位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司机、信号司索工,对所出租的设备自行完成安装、附着、顶升和拆卸工作。
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购自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不得对外出租,且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评估)或验收,该脚手架工程必须由取得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
高处作业吊篮的出租单位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书,施工单位自购自用的高处作业吊篮严禁对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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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使用管理及资料要求1、公司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实行审批制,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设备出场年限大于5年的不得租用;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资质资料齐全有效。
2、出租单位、安装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拆方案、应急预案等资料,上面必须签盖所属单位红色印章。
3、安装申报表、备案表及其有关资料报公司前,项目部设备主管人员必须按表格检查内容对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并签署检查意见:“齐全、有效”或“符合要求”,表格检查内容内有但不必要附资料时,在检查情况栏划斜杠“/”,或签署无。
所附的所有资料须按检查表检查项内容顺序排列。
4、方案编制要求(1). 编审批:安装/拆卸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均须为安/拆单位人员签字,不得打印,审批人必须是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
项目部按方案报审程序进行方案审核上报(详见后附的《通知》)。
(2.). 内容:方案内容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七条的要求编制(该条款中的第7款: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可不编入);方案须有目录;安装/拆除的内容不能简单于使用说明书的内容(项目部对照说明书核查);方案上应有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平面位置图。
(3). 安全保障措施:组织机构必须健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具体人员和职责明确;安全管理措施里须有且不限于:安装前由安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对安装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装人员持有效上资格证上岗作业;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安装时设立安全警戒区,禁止与安装/拆除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内;进场人员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超过四级大风、或下雨、中雪以上天气停止作业,若受天气及作业休息等因素影响中途停止作业时,应确保机位稳固可靠后方可停止作业;起重吊装时听从专人(要有具体人员)统一指挥,等。
5、在公司备案:报送安/拆方案的同时,按公司《安全管理备案制度》(陕华建[2013]22号)(文件附后)的附表4《特种设备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概况备案表》填报资料、签盖项目部印章,同时加附表格要求的附件资料复印件。
6、项目部资料收集(1). 出租单位资料①.营业执照:应按规定的时间年检,在有效期;②.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③.有非生产厂家生产的标准节、附墙件等构件的,需提供有关生产检验合格证明;④.设备进场前,项目部与出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协议书参照集团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附录F《施工企业与特种设备租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示范文本)》制定。
出租单位合同签订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若不是,须是委托代理人签字。
⑤.使用过程中,司机持有效资格证上岗作业;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各资料上须签盖出租单位红色印章。
(2). 生产制造单位:①.(产品)合格证。
对于施工升降机,还需提供防坠安全器检验报告,防坠安全器须在有效的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应超过1年,寿命为5年;②.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③.安装使用说明书;④.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⑤.陕西省建筑起重设备产品推荐证书(须是针对产品出厂时颁发的推荐证书,即产品出厂日期应位于推荐证书的有效期之间);各资料上须签盖出租单位红色印章。
(3). 安装单位①.营业执照:应按规定的时间年检(外地进陕企业要有在陕备案资料);②.资质证书:须附含有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安装资质的内容;③.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④.安装人员资格证:须在有效期内,按规定时间进行了复审;⑤.安全员:两证齐全,在有效期内(C证有效期为3年,过了3年的提供培训记录)⑥.安装/拆除方案⑦.应急准备和救援预案:须有针对性。
救援体系人员和联系电话、各人员职责要明确。
⑧.初次安装到位使用前,安装单位须形成自检合格记录,检查验收人员签字齐全,记录上签盖安装单位红色印章。
以后每次加节顶升前,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顶升后须有自检合格记录和签章。
各资料上须签盖安装单位红色印章。
(4). 其它资料①检验报告②备案登记手续(应于验收合格后30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③塔吊使用期间,塔吊指挥须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指挥。
④塔吊多塔作业时须有防碰撞措施。
⑤塔吊/施工升降机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砼试块鉴定记录、塔吊防雷接地检测记录、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⑥其他资料:塔吊/施工电梯管理制度,维修保养计划、记录;塔吊起重的“十不吊”;塔吊/施工电梯操作规程;岗位职责。
附件:1、通知2、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管理备案制度》的通知(陕华建[2013]22号)其他有关资料(安全管理群里没有的在网上下载)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2、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建监总发〔2014〕04号)3、西安市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市建发〔2013〕216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市建安委办发〔2014〕4号)安全管理部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通知司属各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报批的施工方案,在上报之前,各相关人员及部门应先进行会签,统一意见,修改完毕后,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本表附在《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通用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批表》后一并报公司。
此通知自即日起执行。
附:会签表格式质量技术部2012年11月1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会签表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管理备案制度》的通知陕华建[2013]22号司属各单位:现将公司《安全管理备案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对于已开工在建的项目,各项目部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抄送:公司各领导、办公室、生产管理部、质量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经营部、人力资源部、档打字:张娟校稿:马端社共印31份陕西华山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备案制度1、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加强对我公司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2、项目安全管理备案(以下简称安全备案)包括向政府所在地政府监督机构备案和向公司进行备案。
本安全备案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向公司进行安全备案。
项目部采用政府监督机构的安全备案表向政府监督机构进行安全备案时,应及时将备案表(复印件)向公司报送备案。
3、安全备案要求:3.1工程开工前应具备的安全管理条件暨安全备案内容3.1.1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员配备符合要求;3.1.2 制定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了目标分解。
3.1.3 制定了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汇集了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4 制订了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使用计划和使用台帐。
3.1.5 编制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3.1.6 按集团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中表3.8.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识别清单》和3.8.2-1《专项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识别清单》对项目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了识别,在有关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了专项方案,并按规定进行了审批或论证。
3.1.7 制定了工程项目突发性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预案。
3.1.8 选定了分包单位的,与分包单位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督促分包单位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1.9 项目部配备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办法,等,有关管理人员可方便查阅。
3.1.10 开工前,项目部应向公司填报附表1《项目安全管理备案表》、附表2《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等建立情况备案表》,并按表格要求附送有关资料。
3.2 施工期间安全备案要求3.2.1 施工期间,项目部在选用分包单位、起重设备出租和安装单位后,应及时填报附表3《分包单位概况备案表》、附表4《起重设备出租和安装单位概况备案表》,并附送有关资料。
3.2.2 施工期间,项目部与安全管理有关的人员变动时,项目部须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向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4填表说明4.1 工程概况:房建工程指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高度,房建群体工程须将各楼栋概况分别填报。
其它类型工程据实填报。
4.2 项目部必须和外爬架出租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不得签订租赁合同。
4.3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即项目安全控制目标,不得超出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是: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加强职业病预防与控制,防止职业病发生;杜绝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4‰以内。
4.4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各专业管理人员和临电、机械、材料、后勤等业务管理人员;二是项目负责人代表项目部将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分包单位(包括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起重设备出租和安装单位等,在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时,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
4.5 分包单位指工程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4.6 分包单位概况:项目确定了分包单位的,填报安全备案表时填报分包单位有关信息,上报有关资料(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签盖分包单位红色印章)。
项目部在施工期间更换或新选择了分包单位时,须及时填报备案表和报送有关资料。
4.7 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办法指公司《管理制度汇编》(QB/SHJ·ZDHB--2012)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公司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暂行办法》(陕华建[2011]27号),和本制度,等。
4.8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指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新的实施时,须及时采用新的。
1)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陕建总通[2012]143号)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5)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6)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号)7)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陕建发[2005]105号)8)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陕建发[2010]105号)9)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陕建发[2011]188号)10)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现场临时活动板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13]82号)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2)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13)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工作管理的通知(2010.1.7)1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1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1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1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19)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20)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22)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23)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2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25)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2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二○一三年七月十日附表1:项目安全管理备案表项目部(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填表:年月日附表2: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等建立情况备案表项目部(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填表:年月日附表3:分包单位概况备案表(本分包单位概况表也适用于外爬架出租单位)项目部(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填表:年月日附表4:特种设备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概况备案表项目部(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填表:年月日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