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建筑公司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2)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加强对公司内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
3、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本公司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5、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公司下属分公司及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对分公司下属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管理1、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认准生产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资质,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生产企业的自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3、参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若为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
4、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相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5、项目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项目部应当向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
工程建筑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工程建筑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工程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工程建筑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筑施工作业的项目。
三、安全监管部门1. 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使用劳保用品的情况进行检查。
2. 主管部门有权对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3. 主管部门有权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四、劳保用品管理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2. 施工单位应对劳保用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使用有效。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劳保用品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使用的劳保用品齐全和完好。
4. 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程序。
五、劳保用品的分类和管理1. 头部防护(1)安全帽: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特殊作业人员应佩戴带有安全帽的头灯。
(2)头巾:适用于头部保暖,防尘等。
2. 眼部防护(1)防护眼镜:在高空、粉尘、紫外线等环境下作业时需佩戴。
(2)面罩:在有毒气体、化学品等有害物质作业时需佩戴。
3. 呼吸道防护(1)防尘口罩:在粉尘较大的环境下作业时需佩戴。
(2)防毒面具:在有毒气体、化学品等有害物质作业时需佩戴。
4. 手部防护(1)工作手套:在需要防护手部受伤的作业时需佩戴。
(2)绝缘手套:在需要防止电击的作业时需佩戴。
5. 身体防护(1)防护服:在有害物质、高温等环境下作业时需佩戴。
(2)反光背心:在夜间或复杂环境下作业时需佩戴。
6. 脚部防护(1)工作鞋:在需要防护足部受伤的作业时需佩戴。
(2)防静电鞋:在需要防止静电的作业时需佩戴。
七、应急处置1. 施工现场应设置应急物资储备区,并配备应急救援队伍。
2.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水平。
八、监督检查1. 主管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符合规定。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动态调整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生产效率,本制度旨在规范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以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发放和正确使用。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第三条发放原则1.劳动防护用品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发放。
2.各部门应依据职工工作需要,合理订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方案,保证每个职工都能及时获得必需的防护用品。
3.发放数量应依据职工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
第四条发放程序1.各部门应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时间、地方和方式,并提前通知职工。
2.发放过程中,应有特地人员进行记录,确保发放记录准确无误。
第五条发放记录1.发放人员应在发放用品时,进行记录登记,包含职工姓名、部门、发放时间、发放数量等信息。
2.发放记录应存档并保存肯定时间,以备核查使用。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第六条使用义务1.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和防护效果。
2.职工不得私自摘除、更换或弃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使用要求1.劳动防护用品应依照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擅自转变佩戴方式。
2.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损坏或失效,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更换新的防护用品。
第八条使用记录1.各部门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记录,记录职工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更换情况等。
2.使用记录应及时填写,并妥当保管备查。
第九条维护与保养1.职工应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检查其是否完好,如存在问题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2.劳动防护用品的清洁和维护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其功能完好。
第十条个人防护用品管理1.公司应定期检查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
2.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损坏或报废,应及时更换、修复或报废。
第四章职工培训和宣传第十一条培训计划1.公司应订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计划,确保职工及时接受培训。
建筑工程现场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范文
建筑工程现场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现场职工的劳动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有: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 国家建筑工程劳动保护标准;3. 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建筑工程现场的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技术人员等。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和发放标准1. 防护头盔:根据工种需要,每位职工都应配备一顶合格的防护头盔。
头盔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质量。
2. 防护手套:根据工种需要,每位职工都应配备一双合格的防护手套。
手套应具备良好的防护性能和舒适度,并定期更换。
3. 防护鞋:根据工种需要,每位职工都应配备一双合格的防护鞋。
防护鞋应具备防防滑、耐磨等性能,并保证鞋码合适。
4. 防护眼镜:根据工种需要,每位职工都应配备一副合格的防护眼镜。
防护眼镜应能有效抵挡飞溅物、尘土等,保护眼部安全。
5. 防护口罩:根据工种需要,每位职工都应配备一两个合格的防护口罩。
防护口罩应选用防尘、防细菌病毒等功能性口罩。
6. 防护耳塞或耳罩:根据工种需要,每位职工都应配备一副合格的防护耳塞或耳罩。
防护耳塞或耳罩应具备良好的隔音效果,保护耳朵免受噪音伤害。
7. 其他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工种需要,提供其他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服、防尘口罩等。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流程1. 职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并介绍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各工种组长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并记录发放情况。
3. 发放使用过程中,职工应妥善保管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自查和检修,确保使用质量。
4. 发现劳动保护用品有问题或需要更换时,职工应及时向工种组长报告,工种组长负责及时更换或修理。
五、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1. 工种组长应定期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尤其是易损耗品的更换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对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时更换。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优化工作环境,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3.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发放管理4. 企业应根据职工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并按照岗位分类、人员分组确定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5.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应保证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认证。
同时,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发放日期、姓名、岗位和数量等信息。
6. 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时进行更新和更换。
对于损坏或者过期的用品要及时回收并重新发放新的用品,以保证职工的防护效果。
三、使用管理7. 职工应按照用品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整用品。
8.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使用效果。
9. 对于因职工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按照工作纪律和安全制度进行相应的奖惩。
10. 职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需要更换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停止使用该用品,确保自身的安全。
四、管理措施1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领导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更新、维护和回收工作。
12. 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向职工普及和宣传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
13. 监督部门应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对工作做好记录。
1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档案,包括用品型号、数量、发放日期、领用人员等信息,以备日后核查和管理。
五、附则15.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16. 本制度经过讨论和正式审批后,应向所有职工进行公示。
工程施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工程的高效、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工程施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希望全体施工人员遵守并执行此制度,保障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总则1.1 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员工安全和健康,公司在施工现场提供劳保用品,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劳保用品管理。
1.3 本制度的实施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管理。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2.1 公司将根据现场要求提供相应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手套、耳塞等。
2.2 所有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检验合格。
2.3 公司会在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劳保用品管理仓库,统一管理和发放。
2.4 员工在使用劳保用品时应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并做好日常保养和清洁。
2.5 劳保用品的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及时更换。
2.6 离职员工需归还所有领用的劳保用品,否则公司将追究责任。
三、责任和义务3.1 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对劳保用品的管理和发放。
3.2 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劳保用品,并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3.3 施工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使用劳保用品,确保个人安全。
3.4 违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施工人员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制度执行4.1 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保障施工人员了解并遵守制度。
4.2 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和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3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施工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五、附则5.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5.2 如有需要,本制度提出的问题可以通过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向公司办公室申请解决。
5.3 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建筑工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一、概述建筑工程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安全问题一直是建筑行业关注的重点。
为了保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职业伤害的发生,本单位制定了建筑工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发放管理1. 建筑工程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进行分类管理。
2. 职工入职时,必须验收劳动防护用品,并签署领用单,确认收到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3. 个人防护用品由企业统一发放,不得私自购买或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4. 每一项个人防护用品都配备使用说明书,职工必须熟悉使用方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正确佩戴。
三、使用管理1. 职工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场工作,不得擅自摘取、停止使用或私自更换防护用品。
2. 个人防护用品发现有破损或失效现象,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更换新的防护用品。
3.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后,职工应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并记录每次检查情况。
4. 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职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监督,确保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5. 职工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6. 进行高空、深基坑、有毒有害作业以及特殊作业时,必须佩戴额外的防护用品,并参加相关培训。
四、保养和维修1. 职工应当妥善保管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保持卫生,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
2. 个人防护用品出现破损、失效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或修理,不得继续使用已经失效的防护用品。
3. 个人防护用品维修、更换由企业负责,职工不得私自修理或更换。
4. 职工退休或离职时,应及时归还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清点和整理。
五、教育和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职工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认识和正确使用方法的掌握程度。
2. 岗位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班组会议,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交流和总结,并进行经验分享。
3. 新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相关的个人防护用品培训,并参加考核,确保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工程项目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中劳保用品的管理,保障工程人员的安全健康,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中的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建筑工人、电工、钢筋工人等各类工种。
第三条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项目经理对本制度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工程项目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手套、护目镜等各类安全用品。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劳保用品配备标准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劳保用品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第七条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对使用劳保用品的工程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劳保用品管理台账,记录劳保用品的购买、发放和更新情况。
第二章劳保用品的选用和配备第九条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工种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宜的劳保用品。
第十条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抵御碎石、钢筋等物体的砸击。
第十一条安全鞋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防滑、防刺、防静电等功能。
第十二条手套应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保护双手免受划伤、烫伤等危害。
第十三条护目镜应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阻挡灰尘、异物等对眼睛的侵害。
第十四条其他劳保用品的选用和配备应符合相关条例和标准。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确保劳保用品的有效利用。
第十六条劳保用品应根据个人尺寸定制,严禁共用。
第十七条劳保用品应定期检查,发现有损坏或失效即时更换。
第十八条劳保用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尘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九条劳保用品应定期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
第二十条严禁私自改动或损坏劳保用品,发现者将被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工程人员应按照规定时佩戴劳保用品,拒绝佩戴者将被纠正。
第四章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处置第二十二条工程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保用品。
建筑工程现场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5篇)
建筑工程现场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为了更好地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施工能顺利进行,特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1、每个职工进场开始上班(特殊工种以外)除了一人一个安全帽外,还有平均每月每人发放两副手套;2、电焊工进场干活发放每人一个安全帽,其它还有电焊手套、绝缘鞋、雨罩和墨镜;3、临时电工进场上班发放每人一个安全帽,其它还有电工鞋、绝缘手套;4、架子工进场上班发放每人一个安全帽,每月二副手套,还有保险带;5、油漆工进场上班发放每人一个安全帽,每月二副手套及两个口罩。
建筑工程现场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2)是指为了保护建筑工程现场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公司或施工方制定的一套规范和安排,用于发放职工所需的劳保用品。
以下是一个建筑工程现场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的一般内容:1. 劳保用品种类: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和工种特点,确定需要发放的劳保用品种类,如安全帽、工作鞋、工作服、手套、眼镜等。
2. 配备标准:制定相应的配备标准,确保每位职工都能获得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
例如,安全帽要符合国家标准,工作鞋要具备防滑、防砸、防刺等性能。
3. 发放程序: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程序,一般通过施工公司或者工地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职工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办理手续,领取相应的劳保用品。
4. 保管和维修:对于已发放的劳保用品,工地需要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确保劳保用品的完好和妥善保管。
另外,还应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对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5. 更换和报废:根据劳保用品的使用寿命和磨损情况,制定更换和报废标准,对于需要更换或报废的劳保用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确保职工使用的劳保用品符合要求。
6. 培训和意识提高:对职工进行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的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筑工程现场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3)建筑工程现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为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发放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十分重要的。
建筑工程公司劳保制度规范
建筑工程公司劳保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建筑工程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保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公司劳保制度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合同,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公司也有义务履行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建筑工程公司劳保制度内容包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规定,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五条建筑工程公司劳保制度由公司制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知员工,员工应当签字表示同意并加以遵守。
第六条对于不遵守公司劳保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七条建筑工程公司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八条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应当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及时上下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员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加班,但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时间,且需提前向单位领导报备并取得批准。
第三章劳动保护第十一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无害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照规定进行劳动保护,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工作。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保护公司的财产和设备,并正确使用,不得私自挪用和损坏。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计划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建筑工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工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一般规定1.1 目的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与健康,规范建筑工程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及所有施工人员。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2.1 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根据不同工种、施工环境和施工任务的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鞋、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等。
2.2 发放原则(一)优先原则: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二)特殊要求原则:对特殊工种或特殊环境下的施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发放特殊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个人工具原则:施工人员应自备所需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可协助提供。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3.1 穿戴规定(一)头部防护:施工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内佩戴安全帽,不得随意取下或更换。
(二)足部防护: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鞋,防止发生与足相关的伤害事故。
(三)呼吸道防护:在施工现场存在粉尘或其他有害物质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或其他适当的呼吸道防护装备。
(四)手部防护:施工人员接触锐利物件、化学品或其他有害物质时,必须戴上防护手套。
3.2 使用规定(一)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进行正确使用。
(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三)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私自借用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四)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擅自修改、拆解或涂饰。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与维护4.1 检查要求(一)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或失效的,应立即报告,并及时更换。
4.2 维护要求(一)劳动防护用品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保持清洁干燥,防止受潮、变形或损坏。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维修或更换。
五、责任与违章处理5.1 施工单位的责任(一)施工单位应制订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培训和督导,确保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岗职工。
二、定义和缩写1.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指供职工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头盔、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2. 保管人员:指被授权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工作的人员。
3. 盘点: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物资清点。
三、发放原则1. 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风险的岗位,职工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 防护用品发放应根据职工工种和工作环境,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职工的实际需求,确保其能够正确、舒适地使用。
四、发放程序1. 职工申领:职工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2. 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职责和工作环境,确保申请符合实际需要。
3. 领用登记:保管人员根据职工申请和部门审核结果,记录职工的领用情况,并将防护用品发放给职工。
4. 配发周期:职工可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换新或补充,具体周期由部门负责人和保管人员协商确定。
五、保管措施1. 保管场所: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或储存室内,保持干燥、通风、无火源等环境。
2. 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保管和管理职工劳动防护用品。
保管人员应对防护用品库存进行盘点,确保数量准确。
3. 库存管理:保管人员应根据职工的需求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采购,确保库存充足,避免因库存不足造成职工工作中的安全隐患。
六、清理、维修和更换1. 清理:职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后,应自行清理并保持清洁,确保下次使用时无污染或遗留物。
2. 维修:如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出现破损或失效的情况,职工应及时向保管人员汇报,保管人员将安排维修或更换。
3. 更换:劳动防护用品达到使用寿命或失效时,职工应及时向保管人员申请更换,并归还原有的防护用品。
七、违规处理1. 职工未按照本制度要求申领劳动防护用品者,将面临责任追究,对职工进行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二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其他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从业性质和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劳保用品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用于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工作服、防护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等。
第五条劳保用品的发放应符合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劳保用品的采购与领用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场所和从业性质的需要,进行劳保用品的采购。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劳保用品,并保证劳保用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保用品领用登记制度,并明确劳动者领取劳保用品的程序和要求。
第九条劳保用品应当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划分不同的劳保用品类别,并进行编号存放。
第十条劳保用品的领用应当有明确的用途,劳保用品不得私自转借、倒卖或擅自拆卸更换。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保管和维护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保用品的正常保管,做好防潮、防尘、防破坏的措施。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劳保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损坏,应当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劳保用品应当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保证劳保用品的使用寿命和防护效果。
第十四条劳保用品的维修和更换应当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确保维修和更换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惩处和追责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
第十六条对于故意损坏、私自转借或擅自拆卸更换劳保用品的劳动者,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对于因劳保用品管理不善,导致劳动者发生安全事故或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工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工程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的劳动者。
三、工程劳动保护用品种类1. 头部防护:安全帽、头盔等;2. 眼部防护:护目镜、防护眼镜等;3. 面部防护: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4. 手部防护:手套、防切割手套等;5. 脚部防护:安全鞋、防滑鞋等;6. 呼吸道防护: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7. 耳部防护:耳塞、耳罩等;8. 全身防护:防护服、工作服等。
四、发放原则1. 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2. 工程施工单位应提前统计劳动者的劳动保护用品需求,确保用品的充足发放;3. 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培训;4. 工程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发放程序1. 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点,负责用品的保管和发放;2. 劳动者在需要劳动保护用品时,应到指定的发放点领取,并填写领用记录;3.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经过领用人确认,确认后方可离开发放点;4.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记录应及时归档,并定期进行档案整理。
六、管理责任1. 工程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2. 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存货情况和发放记录,确保用品的充足和发放的及时性;3. 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培训劳动者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知识和技能;4. 负责人应及时处理劳动者反馈的用品质量问题和需求。
七、附则1. 劳动保护用品的标准、质量和存放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制度要求;2.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偏袒或歧视行为;3. 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并不断加强管理和监督。
以上为工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希望能够得到公司所有员工的认真执行和配合,共同维护工程施工安全和人身健康。
建筑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及临时用工。
三、职责1.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回收及报废等工作。
2. 各项目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领用、管理及监督使用。
3. 安全生产部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劳保用品的种类及标准1. 劳保用品分为以下几类:(1)头部防护:安全帽、安全帽内衬等。
(2)眼部防护:防尘眼镜、防护眼镜等。
(3)呼吸防护: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4)手部防护:防割手套、防化手套等。
(5)脚部防护:防滑鞋、防砸鞋等。
(6)身体防护:防尘服、防酸碱服等。
2. 劳保用品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五、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及发放1. 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实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 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
3. 劳保用品到货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 验收合格的劳保用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给各部门。
六、劳保用品的使用与管理1.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确保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2.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不得随意丢弃、损坏或借用他人劳保用品。
3. 劳保用品如有损坏或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更换或维修。
4. 各部门应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劳保用品的完好。
七、劳保用品的回收与报废1. 劳保用品使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回收。
2. 回收的劳保用品应进行分类整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3. 对于无法修复或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标准的劳保用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废处理。
建筑工程现场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模版
建筑工程现场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模版一、背景与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现场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防范和减少职工在施工作业中的职业危害风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的职工,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和发放标准根据建筑工程现场的特点和工作环境,将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以下几类,并制定相应的发放标准:1.头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每名职工每季度发放一顶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并保持完好无损。
2.眼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每名职工每年发放一副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眼镜或面罩,并保持完好无损。
3.呼吸道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工作环境的不同,按需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或呼吸器,并确保定期更换和维护。
4.听觉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每名职工每年发放一副符合国家标准的耳塞或耳罩,并保持完好无损。
5.手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每名职工每季度发放一副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手套,并保持清洁和完好无损。
6.足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每名职工每年发放一双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鞋,并保持干净和完好无损。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程序1.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程序。
2.由负责职工安全保护的管理人员根据工作环境和职工需求,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计划,并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由管理部门审核并批准申请,确保发放计划的合理性和符合标准要求。
4.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发放计划进行采购,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供应。
5.劳动保护用品由管理部门统一发放给职工,要求职工在收到后进行确认,并对所发物品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
6.职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坏,需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7.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限届满或者损坏无法继续使用时,职工应主动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换领,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建筑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作为建筑公司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并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建筑公司劳保用品的购置、分发、使用和管理,提高员工对劳保用品的认识和使用效果,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并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保用品管理人员、员工和相关部门。
三、劳保用品管理职责1.公司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并全面监督和指导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
2.劳保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劳保用品的购置、分发、检查、维修和报废工作,确保劳保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及时的维修与更换。
3.员工要主动参与劳保用品的管理,正确使用、妥善保存,并及时向劳保用品管理人员报告损坏或需要更换的情况。
四、劳保用品的购置与分发1.公司按照员工的工种和需要,定期组织购置劳保用品。
2.劳保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劳保用品的清点和分发,并将记录反馈给公司管理部门。
3.员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领取劳保用品,并对所领取的劳保用品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劳保用品的品质和完整性。
五、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养1.员工应按照使用说明和相关规定正确使用所领取的劳保用品,并严禁私自更改或擅自处置劳保用品。
2.劳保用品管理人员将定期进行劳保用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并做好相应记录。
3.员工应妥善保管所领取的劳保用品,不得与他人混用,并应定期进行清洗和保养。
4.非工作时间,员工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劳保用品,避免遗失或被盗。
5.员工须定期参加劳保用品的维护与保养培训,提高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保养的认识。
六、劳保用品的报废与更换1.劳保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劳保用品的巡查和检修工作,对于严重损坏或无法维修的劳保用品,应及时报废并记录。
2.员工应定期将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劳保用品上交劳保用品管理人员,以便进行更换。
七、劳保用品的监督与检查1.公司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劳保用品的供应商和相关部门的劳保用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劳保用品的质量和使用的效果。
建筑公司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建筑公司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1. 引言此规定旨在规范建筑公司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确保职工在工作中得到必要的保护和照顾,提高职工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公司所有职工的劳保用品发放管理。
3. 劳保用品范围1.安全帽:为保护职工头部免受建筑物坍塌、物品砸伤等伤害。
2.防尘口罩/呼吸器:为保护职工免受建筑尘土、有害气体等伤害。
3.护目镜/面罩:为保护职工眼部免受建筑物质飞溅、灰尘等伤害。
4.防护手套:为保护职工手部免受锋利物品、化学品等伤害。
5.防护鞋:为保护职工脚部免受建筑物坍塌、重物砸伤等伤害。
4.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1.劳保用品统一由公司采购。
2.采购需按照相关国家标准采购。
3.劳保用品存放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证其干净卫生、易于取放。
4.发放需由专人负责,保证发放数量、质量、时间等满足职工需求。
5.发放时需进行确认登记,职工需在受到劳保用品时确认签字,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解决。
5. 劳保用品更新换代1.劳保用品更新换代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2.发现劳保用品出现严重磨损、损坏等影响效果的情况时需及时更换。
3.劳保用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发现更换问题,确保职工的用品安全。
6. 劳保用品教育1.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劳保用品教育,使其对劳保用具有基本的了解、认知和应用能力。
2.需定期进行劳保用品教育,加强职工对安全防护的认识、意识和应用能力。
3.对于安全管理不听从、不遵守劳保用品规定的职工,要进行批评教育或惩戒。
7.建筑公司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是对于公司内部劳保用品的一个规范的管理制度。
本规定的实施,既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职工健康的必要保障措施,也是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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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建筑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对公司内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
1.3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确定并公布(详见附件);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1.4 本公司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1.5 公司安全管理部对公司下属分公司及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分公司下属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管理
2.1 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认准生产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资质,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2 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生产企业的自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2.3参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若为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
2.4 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相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2.5 项目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项目部应当向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
2.6 项目部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项目部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
项目部应集中统一采购。
3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3.1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作业人员所在项目部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
防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2 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应建立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3.3 项目部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安全帽必须进行进货检验,检验方法根据最新安全帽标准执行。
项目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3.4 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4 监督管理
4.1 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
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2 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同时,也负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4.3 各分公司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应责令相关项目立即改正。
4.4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项目,应当依法查处:
1 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2 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3 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
4 配发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 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6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
7 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
4.5 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5 罚则
5.1 各单位或项目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本规定4.4行为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可以并处2000-50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