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识五十一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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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識五十一心所

佛法把心分為八個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

我們平常能見色聞聲等,是前面五個識的作用,這譬如門口招徠客貨的人;第六意識由前五

識所引起,活動的力量最強,這譬如接收客貨入棧的專使;第七末那識,“末那”譯為“意”,意就是思量,它堅固執住第八識為我,恒常思量,為煩惱的根本,這譬如完全憑主

觀來收受貨物的人;第八阿賴耶識,譯為藏識,我們有生以來,所經過的千萬事情,都能不忘,學習技能工巧,而能辦成,都是這藏識的作用。它能含藏一切種子,這譬如大棧房,一

切大小、好壞、淨汙等物,無不藏入。這第八識原是真妄和合,為諸識的根本,力用很大,

人生的六道流轉,就是由六識的造業,而由它去受報。這八個識,也叫做八個心王。另有五

十一個為心所有的各種思想現象,叫做五十一個心所。其中五個是起心動念的必經步驟,叫

做“遍行心所”——觸(接觸)、作意(注意)、受(感受)、想(想像)、思(思維),

這五個是連貫的;五個是各有各的境界,並不連貫,叫做“別境心所”——欲(欲望)、勝

解(認為)、念(記憶)、定(專注)、慧(判斷),有十一個“善心所”是作一切善事、

自利利人的依據——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有六個是“根本煩惱心所”,是一切煩惱的總根——貪、嗔、癡、慢、疑、惡見;有二十個

是“隨煩惱心所”,是隨根本煩惱而起的——忿、恨、惱、覆、誑、謅、驕、害、嫉、慳、

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不靜)、失正念、不正知(謬解)、散亂;

有四個是“不定心所”,是善惡並不固定的——悔、眠、尋(尋求)、伺(伺察)。

十八界─心物結合的世間

壹、前言

佛陀將宇宙萬有的事物,歸納為色、心二法,也就是物質現象與精神活動。但是眾生根器不同,迷悟的程度也有差別,所以對於心法不能瞭解的人,佛陀為他說五蘊──色、受、想、行、識;對色法認識不清楚的人,則為他說十二處──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以及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對色、心二法都不明白的人,則為他說十八界──生理方面的六根、物理方面的六塵與心理方面的六識。

所以,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都是在說明宇宙萬有的主觀條件與客觀環境。

貳、六根

六根又作六情,指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六種感覺器官或是認識能力。

眼、耳、鼻、舌、身等前五根,是物質上存在的色法,屬生理的感覺器官,又分為內根與外根。

外根指生理器官,是我們視覺上看得見的眼、耳、鼻、舌、身,以地、水、火、風四大為體,它們能執取外境而生識,只有扶助作用,所以稱為扶塵根;而這五根虛浮不實,所以又叫浮塵根。佛經上形容外根的形狀是“眼如葡萄朵,耳如新卷菜,鼻如雙爪垂,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顙,意如幽室見,因名浮塵根。”

內根,相當於生理學上的眼的視覺、耳的聽覺、鼻的嗅覺、舌的味覺、身的觸覺等感覺器官

的神經纖維,以及中樞神經的神經細胞,有發識取境的功能,勝於外根,所以稱為勝義根,是清淨四大所成,所以又稱淨色根。

根含有自在、光顯、增上的意思。所謂“自在”,是指根的本身有引發識的自在功能;“光顯”是根對境有見性、光明性,能見色聞聲等;“增上”是根能發識,能幫助識生了別作用。不過根與境接觸時,必須內外根共同發生作用,才會產生識。例如眼的外根的瞳孔、水晶體、視網膜與內根的視神經共同發生作用,而產生眼識,能看見物質的形體、顏色,再由第六意識辨別此物質的形相、顏色。

《俱舍論》說五根對於四件事有各別增上的作用:

于莊嚴身有增上作用:有情的生命體,必須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具足,才說得上相貌莊嚴,這就是所謂的“五官端正,方登人品”。

於導養身有增上作用:五根對於生命的引導養護,具有增上的功用。如眼能見安危之色,耳能聽美惡之聲,鼻能嗅香臭之氣,舌能嘗甜苦之味。各個根識能分別色聲氣味的好壞,就能導引身體趨好避惡。

於生識等有增上作用:有情的見聞覺知屬於識的作用,而發生五識及其相應的心所,則是五根的作用。如眼對色時生眼識,耳對聲時生耳識,鼻對香時生鼻識,舌對味時生舌識,身對觸時生身識,如果沒有五根,識就無法產生,所以根對於識有增上的作用。

於不共事有增上作用:眼根只能認識色,不能了別聲音;耳根只能了別聲音,不能認識色;鼻根只能嗅出氣味,不能嘗出甜苦的味道;像這樣每一根各有所用,不相混淆,對於本根的相應有增勝的作用。

參、六塵

六塵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所面對的六種對境,也是六識所感覺認識的六種境界,即色、聲、香、味、觸、法。這六種境界如同塵埃,會染汙我們的情識,所以又稱六塵。而此六塵能使人迷妄,使善衰滅,劫持執著一切善法,所以又稱六妄、六衰、六賊。

色塵是眼根所看見的對象,有青、黃、赤、白、雲、煙、塵、霧、影、光、明、闇等十二種顯色,和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等八種形色。

聲塵是耳根所聽到的外境,是由生物身體和物質所發出的,有悅耳的聲音,如感人的梵唄、美妙的歌聲、管弦的樂音、歡喜的拍手聲等;有逆耳的聲音,如哭聲、詛咒聲、罵詈聲、或惡言相對,以及刺耳的噪音等。

香塵是鼻根所嗅的外境,有旃檀香的好香、蔥韭的惡香、適中的香及強烈的香等四種。

味塵是舌根所嘗的外境,有苦、酸、咸、辛、甘、淡等一切飲食美味。

觸塵是身根所接觸的外境,有堅、濕、軟、動四大,及滑、澀、重、輕、冷、暖及男女肉體接觸等。

法塵是意根所對、意識所緣的外境,廣泛包含宇宙萬有的事物。

肆、六識

六識,是依著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能產生見、聞、嗅、味、觸、知等了別作用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六識。

六識是以了別六境為體性和行相。如眼識依於眼根以了別色境,耳識依於耳根以別聲境,鼻識依於鼻根以了別香境,舌識依於舌根以了別味境,身識依於身根以了別觸境,意識依於意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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